《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格式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要求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模板(五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模板1、成立本单位专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每年对全体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回收管理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统一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桶、利器盒分类盛装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4、加强医疗废物的交接管理。
各单位(科室)指派专人每日对医疗废物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____年。
5、回收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将医疗废物送至指定的暂存地点。
6、医疗机构设立醒目标志区分的医疗废物贮存间(区),并实施专人管理,严禁在其他位置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间(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7、医疗废物每____小时交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措施模板(二)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安全,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以法人代表陈克平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院感科专职人员伍成林同志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由丁富宝同志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登记、转运等工作。
二、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和定期健康体检。
三、指导、检查医疗废物日常处理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分析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并组织解决。
四、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暂存原则1、各科室医疗废物由卫生员负责处置,护士长指导督促,全院由丁富宝同志负责收集、转交,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格式版(四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格式版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科、总务科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臵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的医疗废物处臵管理相关法律规范、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臵黑色垃圾袋中,由医院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由市环卫管理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臵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医疗科室应设有收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的带盖(塑料)容器、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臵。
敷料、棉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玻璃安瓿、破碎玻璃器皿等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分类臵于套有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的容器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与细胞毒的废物臵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科定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臵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中,当装满3/____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或文字说明。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刀片等利器、应放入利器盒内,按损伤性医疗废物收集。
六、未被污染的除去针头的一次性塑料注射器、输液器等应分别放入套有黄色垃圾袋的筒中,由专人称重、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高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
1.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法》的规定,依据批准的医疗废物转移运送计划,采用格式《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移交、接收和运送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或者运送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报批医疗废物转移运送计划。
医疗机构应持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交、接人员在交接时共同填写,分别保存。
2.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3. 各科室保洁工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在医疗废物包装袋、容器外表面粘贴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还应当系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标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科室)、产生日期、医疗废物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然后填写医疗废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完整签名。
4.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制度,与取得环保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资料需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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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严禁买卖医疗废物,一旦发现将按有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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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的交接制度一、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的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的,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二、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
三、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的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的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四、《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和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五、每车每次运送的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六、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的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
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八、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的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年报表。
益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医疗废物转运车辆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必须配置防止污染扩散的专用箱,专用箱内须备有:(1)消毒器械及消毒剂;(2)收集工具及包装袋;(3)人员卫生防护用品等。
二、为保证在非满载运输时车辆紧急启、停或发生事故时医疗废物周转箱不会翻倒,收运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固定。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管理部门需申请获取联单。
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在转移前3日内向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预计的到达时间。
第五条规定,每当转移同种危险废物的一车、船(次),须填写一份联单。
若一车、船(次)包含多种危险废物,每种废物应分别填写一份联单。
第六条指出,产生单位需在联单的产生单位栏目中准确填写,并盖章。
经运输单位验收签字后,保留联单第一联的副本,将联单第二联交给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联单第一联的正本及其余联应随同危险废物交给运输单位。
第七条中,运输单位应如实填写运输单位栏目,遵循国家关于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物安全抵达指定接受地点,并将联单的第一、二、三、四、五联交给危险废物的接受单位。
第八条规定,接受单位应对照联单内容对危险废物进行核实接收,真实填写接受单位栏目并盖章。
接受单位须在接收危险废物后的10日内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的副本交给产生单位,由产生单位保留作为档案,同时在2日内将联单第二联的副本送交移出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接受单位应将联单第三联交给运输单位存档,将第四联自留作为档案,且需在接收危险废物后的2日内将联单第五联送交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若在验收中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或包装方式与联单不符,接受单位应及时向接受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024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范文(二)根据要求,我将保持内容的含义不变,并以严谨、稳重、理性、官方的语言风格进行改写,结果如下:分五联,联单编号采用十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1. 第一位与第二位数字代表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2. 第三位与第四位数字则为省辖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3. 第五位与第六位数字用于标识危险废物的具体类别代码。
4. 剩余四位数字则由负责发放空白联单的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依据危险废物转移流水号进行依次编制。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适用范围1.2.1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15页word文档
附表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时间:年月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2《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车辆编号:运送车辆负责人: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3: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报送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每年上报。
附表4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附件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许可证应同时提供其他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概况;(三)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四)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五)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计划。
(六)由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申请单位情况单位名称(中文):盖章:地址:公司类型: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私营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企业法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员工状况(人):申请表内容(一)申请经营情况(二)申请医疗废物处置工艺(三)污染防治措施(四)防止经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方案及必备的设施(五)医疗废物经营成本及申请单位预计经营状况(六)医疗废物经营能力评估结论(七)环保部门审批意见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1、上帝说:你要什么便取什么,但是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2、目标的坚定是性格中最必要的力量源泉之一,也是成功的利器之一。
没有它,天才会在矛盾无定的迷径中徒劳无功。
3、当你无法从一楼蹦到三楼时,不要忘记走楼梯。
要记住伟大的成功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学会分解你的目标,逐步实施。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环发[2003]206号 2003-12-26实施)2003-12-26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4 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4.1 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的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1.4.2 运送(Transportation)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本规范为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有关事宜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及国家环境标准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址:国家环境标准网址: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通知抄送: 卫生部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精编版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3]206号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本规范为环境保护技术法规,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有关事宜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及国家环境标准网站查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址:国家环境标准网址:?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主题词:医疗废物处置规范通知?抄送:卫生部附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适用范围1.2.1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五联单申请格式》
《五联单申请格式》××环境保护局:我公司计划×年×月×日─×月×日对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和代码)进行跨省(市)转移,转移目的地是×××公司,我公司与×××公司已签订了转移合同,本次申请转移危险废物共××吨,共×次转移完毕,每次转移××吨。
望贵局早日批复为盼。
(转运相关资料附后,所有相关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转运途径路线。
××─××─××─××─××─××。
途径无敏感地区。
×××公司×年×月×日关于山西汇众达贸易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太原市万柏林区环境保护局:我公司计划xx年2月13日─3月13日对我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名称和代码)进行跨省(市)转移,转移目的地是山西省九洲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我公司与山西省九洲再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签订了转移合同,本次申请转移危险废物共0.284吨,共1次转移完毕,每次转移0.284吨。
望贵局早日批复为盼。
山西汇众达贸易有限公司xx年2月13日山西汇众达贸易有限公司环保工作改进方案太原市环保局万柏林区分局:根据《环保法》精神及环保部门要求,结合当前我公司(斯柯达)运营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现就我公司环保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拟定“立即着手、分步进行、分项落实”的改进方案。
一、xx年3月15日前完成烤漆房uv光氧处理设备、厨房油烟净化器安装,施工单位为山西杰腾飞实业有限公司;二、xx年3月底前完成危废物暂存处优化完善;三、xx年4月底前,与普国汽配城协商污水排放入网事宜;四、xx年5月份,配合相关机构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拟制环评报告,申请许可手续。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附表1: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时间:年月
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
附表2
《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运送车辆编号:运送车辆负责人:
附表3:
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附表4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
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附件一: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医疗废物)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申请许可证应同时提供其他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概况;
(三)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
(四)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
(五)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计划。
(六)由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
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
申请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中文):盖章:
地址:
公司类型: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私营注册资金(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企业法人:电话:邮政编码:传真:员工状况(人):
申请表内容(一)申请经营情况
(二)申请医疗废物处置工艺
(三)污染防治措施
(四)防止经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方案及必备的设施
(五)医疗废物经营成本及申请单位预计经营状况
(六)医疗废物经营能力评估结论
(七)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 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 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
1.2.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另行发布。
1.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含的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医院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 医疗废物专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XXXX 医院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XXXXXXXXX时股份有限公司间:年月感染性废损伤性废医疗废物日物及其他物卫生运送交接期体积重量体积重量机构人员时间(箱(kg (箱(kg 交接签名))))人员签名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
附表 2《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运送车辆编号:运送车辆负责人:感染性废物及损伤性废物医疗卫生其他机构名称体积重量体积重量(箱)(kg)(箱)(kg)医疗卫生机构交接人员签名总计处置厂医疗废物接收人员声明:我声明,我已接收上述数量的医疗废物,包装、标识状态良好。
若有问题,在此注明:接收时间:时分—时年月分日接收人员签名:说明:此表由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共同填写附表 3: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年报表报送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表日期:年月月份感染性废物及其他日损伤性废物体积重量体积重量(箱)(kg)(盒)(kg)123456789101112合计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处置单位分别填报,每年上报。
附表 4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年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人:填表日期:年月日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及其损伤性废物产生单位他体积(箱)重量(kg)体积(盒)重量(kg)合计说明:此表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按月报送。
附件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废物)申请单位:申请日期:年月日申请许可证应同时提供其他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企业概况;(三)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四)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五)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计划。
(六)由取得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申请单位情况单位名称(中文):盖章:地址:公司类型:国有外资合资股份制私营注册资金(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万元):企业法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员工状况(人):人员领导高级技术工程师操作工总数人员工程师人员申请表内容(一)申请经营情况申请医疗废物经营能力(吨/ 日)收集、运送能力(吨/ 日)其中贮存能力(吨 /日)处置能力(吨/日)收集方式收集频次(次/日)运送车辆名称、型数量(台)号、载重量贮存设施名称面积(平方米)配套设施执行标准经营活动区域范围(二)申请医疗废物处置工艺处置工艺流程:处置效果及执行标准:(三)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设施及工艺流程:污染防治效果及执行标准:(四)防止经营活动中发生突发性事件的方案及必备的设施(五)医疗废物经营成本及申请单位预计经营状况(六)医疗废物经营能力评估结论(七)环保部门审批意见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章)年月日负责审批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