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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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绿色食品生产的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保护环境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其中包括有机农场、绿色农场等。

第三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经营登记证,并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第四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管理,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根据农产品的生长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种植方案,明确生产目标和任务。

第六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进行农田整理和土壤改良,确保土地的肥沃和健康。

第七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选择适宜的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

第八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做好疫病防治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病虫害问题,确保农产品的健康和安全。

第九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加强对农产品的质量监控,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并定期公布监控结果。

第十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健全农产品检测机构,进行定期的农产品质量检测。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确保人员的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和安全。

第四章设施管理第十四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设施管理制度,对农业设施的建设、使用和维护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五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做好设施的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农产品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六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做好设施的防火、防雷和防腐蚀工作,确保设施的完好和安全。

第十七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合理使用和维护设施,降低能源消耗,保护环境资源。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九条绿色食品种植基地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品的安全储存和使用。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管理,推进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巩固产业基础,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指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技术标准、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等要求实施生产与管理,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具有一定规模,并经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业部绿办)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审核批准的种植区域或养殖场所。

第三条基地建设原则上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以提供绿色食品生产企业所需的优质原料为目标,以实施标准化生产为手段,结合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坚持“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建立“基地+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管理模式,强化产销对接能力,逐步成为绿色食品加工企业或养殖企业的原料供应主体。

第四条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包括创建、验收、续报与监管等内容。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基地的审核认定、基地监管工作的督导;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地创建、验收、续报申请的受理、初审,并负责基地建设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基地建设单位负责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基地生产行为,接受省级工作机构监督管理,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并对基地原料产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第二章创建第五条创建基地是经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批准,进入创建期至验收合格阶段的基地。

创建基地不具备“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资格,其原料产品不得作为绿色食品原料对外供应。

第六条申请创建基地基本条件:(一)申请创建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县域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有规划、措施和经费保障。

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绿色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2. 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负责人分别负责各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3.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绿色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管理制度1. 生产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品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措施等。

(2)严格选用绿色食品投入品,禁止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化肥等。

(3)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确保投入品来源可追溯。

(4)加强病虫害防治,采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方法,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

2. 加工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加工过程中,严格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原材料,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原料。

(3)加强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4)建立加工产品检验制度,对加工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销售环节管理(1)绿色农产品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销售条件,确保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严格审查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3)销售过程中,严格检查产品包装标识,确保产品标识真实、准确。

(4)建立销售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4.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对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

四、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销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为保证基地所产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绿色营养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决按照“政府推进、规模发展、科学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绿色枸杞生产基地建设。

二、公司基地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每个基地有专门的基地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三、绿色食品产地必须树立标识牌,划分隔离带,并标明范围以及种植品种和技术负责人。

四、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必须在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采购,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五、基地所有的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枸杞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使用手册进行,并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监控下实施。

六、基地农户要认真填写“田间管理记录”。

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严格遵守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保持基地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保证不受污染。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二)培训制度1、建立培训基地。

在区、指挥部、种植户中建立三级培训基地,分别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和基地农户。

2、定期培训。

充分利用冬闲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

其次在枸杞的不同生产阶段、生长环节和生产管理的关键时期,举行培训班____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冬季培训时间为当年的____月和上年的____月份,夏季培训时间为每年5-____月份。

3、培训对象。

聘请甘肃农业大学及省内枸杞技术教授、宁夏枸杞专家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

再由基地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种植户。

计划每年培训基地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技术人员____人(次),培训农户____人(次)。

4、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绿色食品枸杞标准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技术、贮藏技术及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内容。

5、培训要求。

培训期间基地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必须准时参加,做好记录、认真听讲、掌握内容。

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绿色食品生产活动,保障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绿色食品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绿色食品生产活动。

第三条绿色食品生产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环境;(2)坚持质量第一,确保食品安全;(3)坚持科学管理,提高生产效率;(4)坚持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权益。

二、生产许可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取得绿色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包括:(1)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变更、延续、撤销等手续;(2)生产许可证的备案、公示、公告等事项;(3)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违规处理等。

三、生产基地管理第六条企业应选择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要求的原料基地,并与基地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基地管理制度,包括:(1)生产基地的选址、规划、建设、改造等;(2)生产基地的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监测;(3)生产基地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监测;(4)生产基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

四、生产过程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包括:(1)生产计划的制定、执行、调整等;(2)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操作;(3)生产关键点的质量控制;(4)生产记录的填写、保存、查阅等。

第九条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五、质量安全管理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质量目标的制定、实施、检查、改进等;(2)质量体系的建立、运行、监督、改进等;(3)质量检验、检测、认证等;(4)不合格品的处理、追溯等。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六、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包括:(1)污染物排放控制;(2)固体废物处理;(3)噪声、振动控制;(4)生态环境恢复。

第十三条企业应积极推广资源节约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与管理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与管理

准化生产和全过程质量控 制 , 促进农产 品的区域化布 局 、 产业 化经营 、 标准化 生产和市场 化发展 ; 提 高农业综合 生产能 力 , 增强农产 品市场竞争 力 ; 为绿色食 品加工 ( 养殖 ) 企业提 供优 质原料 , 推动绿 色食品事业 全面加快发 展 ; 促进农民 增收 、 农 业增效和 县域 经济 的发展 。
业结构调整 、 优化农 业生产布局 、 发展 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 农业的重要手段 , 是发挥 区域比较优势 、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 力和农产品市场竞争 力、 增加农民收入 的重要举措 , 也是落实
中共 中央 、 国务院关于“ 扩大 无公 害食品 、 绿 色食 品 、 有机食 品
( 一) 基地所在县级政 府有专门机构 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 和绿色食品工作 , 对标准化生产有规划 、 措施和经费保证 。

( 三) 农 业生产基 础设施 配套齐全 , 农 业技术推广 服务体
系健全。 ( 四) 有 绿色食 品工作基础 , 至少有一家 绿色食 品企业 的

创建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的 目标 、 思路和原则
产品原料来 自于基 地 , 经济效益 、 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 ( 五) 有 龙头企业 参与基地 的产业化 经营 , 基地原 料产 品
绿色食品 L c )s E s H I P I N口 责任编辑: 吕诗文
基避建设 熊麓
全 国绿色食 品原料标 准化 生产基 地的创建 与管理 一 l 品是 指产 地环境质量 符合 NY/ T 3 9 1的要求 , 遵
照绿色食 品生产标准生产 ,生产 过程 中遵 循 自然规律和生态 学原理 , 协 调种植业和养殖业 的平衡 , 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
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基地的生产效益和质量,特制定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一、公司成立专门的技术指导小组,为基地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确保基地生产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二、技术指导小组要定期为基地提供技术培训和推广服务,加强基地技术人员和农户的技术素质,提高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三、技术指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芒果生产技术的最新动态,为基地提供最新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基地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难点的研究和解决,提高基地生产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对基地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的推广,为基地提供更加先进和适用的生产技术和设备。

六、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共同研究和开发新的芒果生产技术和设备,推动基地生产的创新和发展。

七、技术指导小组要加强与行业协会和专业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和推广基地的生产技术和产品,提高基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八、技术指导小组要定期对基地的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为基地提供改进和提升的建议和措施。

1.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成立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对关键技术措施进行巡回指导,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2.引进先进的生产实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3.派遣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区、指挥部、种植户技术推广服务网络,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4.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培训工作。

5.技术推广站每年组织基地农户研究绿色食品芒果生产技术4次,确保每个基地农户至少有1名主要劳动力掌握绿色食品芒果生产技术标准。

6.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的技术人员应将技术指导工作及时记入口间管理档案,并对生产基地的技术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监督管理制度和检测检验制度:1.每年依托省内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和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

2.基地办公室定期监督检查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和零售网点。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
基地建设要求规范生产行为 ,接受省级工作机构 的监督管理 , 保证基地产品质量安全 ,并对基地原料产 品质量及信誉负责 。
第二 章 年度 检 查
第六条 年度检查是省级 工作机 构每年组织对本辖 区内获 证基地 的生产经营 、产 品质量控 制及产品预包装标签等实施 的 监 督 检 查 工 作 。
第十二条 结论 为整改 的,基地建设单位必须在接到省级工 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三个 月内完成整改 ,并将整改报告报 省级 工 作机构 申请复查 。省级 工作机构应 当及 时组织复查并做 出结 论 。三个 月内不提出复查申请或复 查不合格 的,由省级 工作机
构报请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取消其全 国绿色食品原料标 准化 生 产 基 地 称 号 。
构每年 委托绿色食 品检 测机构对获证基地产 品进行的监督性 抽样检测 。
第十六条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每年下达抽检计划 。 第十七条 绿色食品检测机构应 当根 据农 业部绿办和 中心 下达 的抽检计划 制定 具体组织实施方案 ,按 要求完成检测任 务 ,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省级工作机构应 当组 织基 地建设单位配合绿 色 食品检测机构完成产 品质量抽捡 。 第十 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应 当自觉接受产品质量抽检 。拒不 接受 的 ,视 为 自动放弃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 地称 号 。 第二十条 对产品质量抽检 结果 不合格的基地 ,取消其全国 绿 色 食 品原 料 标 准 化 生产 基 地 称 号 。 第二十一条 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年度抽检基础上 ,省级]= 作机构可以对辖区内基地产品安排一定比例的抽检 。 第二十二条 省级 工作机 构应当在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下达 的年度产品质量抽检计划基础上 ,编制自行抽检产品的年度计 划 ,并报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备案 。 第二十三条 省级 工作机 构组织抽检的检验项 目不得 少于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年度抽检计划规定的项 目,抽检标准执行基地建设单位 应当建 立风险信息报告制度 ,加 强基地 日常巡查 ,对 已发现基地环境 、产品安全风险 信息的 ,应 当及时报告省级工作机 构。 第二十五条 省级工作机 构应当收集和整理主动监测 、执法 监管 、实验室检验 、国 内外机构 组织通报 、媒体 网络报道 、投诉 举报以及相 关部 门转办等基地 环境 、产 品安全信息 ,并组织开 展基地 质量安全风险分析 。 第二十六条 省级工作机构 应当对经核实 、整理 的信息提出 初步处理意见 ,并及时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报告 。 第二十七条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 当及时启动 应急处置预 案 ,进行风险评估和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结论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取消全 国绿 色食品原料标准化 生产基地称 号的基 地 ,农业部绿办和中心在 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省级工 作机 构 应 当及 时 收 回证 书 。 第二 十九条 基地建设单位对年度监督管理结论有异议的 , 可在接 到省级 工作机构通知之 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 ,向省级工 作机构提 出复议 申请或直接 向农业部绿办和中心申请仲裁 ,但 不可同时 申请复议 和仲裁 。 第三 十条 省级丁作机 构应于接 到复议 申请 1 5个工作 日内 做出复议 结论 ;农业部绿办和 中心应于接到仲裁申请 30个_T 作 日内做 出仲裁决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 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绿办和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 自公布之 曰起施行 。原《全 国绿色食品 原料标 准化生产基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同时废止。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范文(5篇)

绿色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一、认证制度生产销售的绿色食品,必须达到以下标准:1、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环境标准;2、农作物种植、及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生产操作规程。

3、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4、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中国农业部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二、生产技术1、生产资料使用要符合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

2、生产应严格按照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1)使用添加剂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2)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3)农产品基地的生产记录,包括农药和肥料的购买、使用记录,必要的农事记录等。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3、企业应具备经培训合格的绿色食品管理人员(内检员),全程监管绿色食品生产过程。

三、销售监测制度1、产品在销售前,经内检员检测,方可进入绿色食品专营区销售。

2、应建立产品销售记录。

四、包装标识使用制度经包装后销售的绿色产品,其包装物或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食品名称;制造者、销售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

无公害农产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证制度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认证的有效期内生产销售,产品证书过期后须向农业部门提出复查换证申请,换证后方可继续生产销售无公害农产品。

二、生产技术1、无公害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环境条件控制。

不得擅自扩大无公害产品产地范围。

2、无公害产品的生产应严格按照认证批准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并建立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1)原材料购买记录,包括供货人、产地、采购量、采购时间等。

(2)建立质量记录档案,记载使用投入品(饲料添加剂、兽药等)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保障绿色食品种植基地的正常生产运营,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2.基地选址2.1基地选址应远离工业区、污染源和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2.2基地选址要求具备充足的阳光照射和通风条件,以提高作物生长的健康程度。

3.土地管理3.2严禁违规使用化肥、农药等有害物质,采取有机肥料和生物农药来保证作物生长。

3.3定期进行土壤检测,确保土壤的健康状况。

4.作物选择和种植4.1种植基地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季节种植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作物。

4.2严禁种植转基因作物,保证产品的天然性。

4.3设置不同作物间的隔离带,以防止病虫害的传播。

4.4根据品种特性,合理安排作物的密植和稀植,以提高产量。

5.病虫害防治5.1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农药,采取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的方法,保证产品的无毒性和安全性。

5.2设置病虫害监测系统,定期检查和评估虫害和病害的发生情况。

5.3对于有虫害和病害的作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以阻止其传播。

6.灌溉和水源管理6.1使用清洁的水源进行灌溉,严禁使用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水源。

6.2定期清理和维护灌溉设施,确保水源的畅通和灌溉的有效性。

6.3定期检测灌溉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清洁水的标准。

7.施肥管理7.1使用有机肥和复合肥进行施肥,严禁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

7.2根据作物的生长需求和土壤的状况,科学合理地施肥,控制施肥量,避免施肥过量造成污染。

8.收获和采摘8.1根据作物的生长周期和成熟度,选择适当的时间进行收获和采摘,确保产品的新鲜度和口感。

8.2采取合理的收获和采摘工艺,避免对作物的损伤,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外观质量。

9.储存和运输9.1对于收获和采摘好的产品,及时进行储存和包装,确保产品的保鲜性。

9.2使用环保、无毒、无污染的包装材料,避免对产品的二次污染。

9.3运输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保鲜和防护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10.质量控制和检测10.1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要求。

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规程

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规程

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规程2009年07月29日星期三 11:31 P.M.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规程一、生产资料的选择(一)品种选择种子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生产资料,由于绿色食品产品特定的标准及生产规程要求,限制速效性化肥和化学农药的应用,在这样的栽培条件下,不仅需要高产优质的优良品种,而且需要抗性强的优良品种。

抗性强的品种在减轻自然灾害方面起很大作用,选用抗病虫或耐病虫的品种,可减少或避免一些病虫害的发生,也是就能减少农药的施用和污染。

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对品种选择的基本要求是:(1)在兼顾高产、优质优良性状的同时,要注意高光效及抗性强的品种的选用。

(2)在不断充实、更新品种的同时,要注意保存原有地方优良品种,保持遗传多样性。

(3)注意引进外地或国外的新作物、新优良品种;引种时要摸清拟引入的品种各方面性状,特别是对温度、光照的要求。

(4)做好种子检验检疫工作,保证种子纯度,严防病虫害、杂草的传播。

(5)禁止使用转基因品种。

(二)肥料选择肥料与农作物生产、饲料与动物饲养、食物与人类有利于存紧密相连,是自然生态良性循环中的基础环节,它对农作物、绿色食品生产有重有作用。

正确选用肥料,可提高土壤肥料和改良土壤,提高作物品质,增加单位产量;如不能正确加以选择使用,可能对土壤产生化学、生物和物理三方面污染;会加速农业种植区域水体富营养化,造成水质污染,破坏生态平衡;还会污染大气,还可能直接对食物造成生物和化学污染。

由此可见,选用肥料的正确与否直接对食物造成生物和化学污染。

由此可见,选用肥料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质量、绿色食品的产量及质量,这是绿色食品种植业生产中不容忽视的环节。

选择绿色食品生产肥料,要根据绿色食品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及产品质量的要求,以能促进作物生长,提高产量和品质,有利于改良土壤和提高土壤肥力,不造成对作物和环境的污染为目的。

其具体要求是:(1)充分地开发和利用本地有机肥源。

合理循环使用有机物质,创造一个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养分循环条件,充分利用田间植物残体、动物的粪尿、厩肥,以及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群的养分转化功能,不断增加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提高土壤肥力。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质量控制规范基地人员管理制度基地组织人员架构1、基地组织人员要严肃纪律和端正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维护和保障基地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2、基地人员实行绩效考评管理。

3、基地生产人员严格按照技术生产规程进行生产。

4、实行请假、销假制度,请假前要协调补岗。

5、严肃纪律和端正员工基本行为规范,维护和保障基地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6、基地办公区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基地生产资料管理制度1、坚持先入库,后发料的管理原则,入库时必须把入库单填写清楚,手续完备,检查数量和质量,如有差错和质量问题,要判断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向供方经手人退货或补办手续。

2、领料人必须依据蔬菜种植指导书操作规范在领料单上填写所领物资的品种和数量,领用人签字、后基地经理或技术主管主管签字后方可发料。

3、仓管员正确填写出入库单据,每日根据进出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每月做好各类物资库存盘点表。

4、仓库员对库存材料要分门别类摆放,进行定位编号,堆放整齐,保证物资领取、存放方便;及时清理不合格或过期产品;多次使用的低值耗品或包装材料(如周转筐和再利用资材)建立台账,提高再利用率;注意仓库卫生、防潮防鼠防盗、防资材变质;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等。

5、仓管员兼管本基地生活、劳保等用品(如棉被、被套、枕头、床、炊事用具、水鞋、雨衣、自行车等)和其它固定资产都要入账,并做好领用登记,当员工调离时需及时办理物品移交手续。

6、仓管员离职或调动,对所管仓库物资必须列出清单,办理严格移交手续,经领导确认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任。

基地种植管理制度(一)基地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制度1、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

公司技术部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2、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公司技术部对基地所需的各种物资的招标、选购,尤其是肥料和农药,选购时必须审查肥料、农药是否符合绿色食品使用的肥料、农药准则,肥料、农药经销企业经营手续是否齐全,所销售的肥料、农药是否三证(生产可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号)齐全,经审查合格后,将所选择的肥料、农药销售企业上报公司技术部批准、备案,方可进货使用。

种植管理制度 (3)精选全文

种植管理制度 (3)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公司种植管理制度一、基地种植生产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供应品种、统一供用肥药、统一种植规程,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指导,统一检测监督。

二、生产管理人员对基地员工开展相关技术知识培训,负责对执行了绿色食品蔬菜种植规程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建立生产档案,配合质检室人员开展农产品农药残留量检测。

三、基地员工在生产中必须按技术人员的指导,科学合理的做好种植,防止和采收等工作;按绿色食品种植规程进行实施,完成生产作业计划任务,达到安全生产,优质生产的目标。

四、生产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计划任务,技术含量,人员组合等时机情况安排生产,保证生产计划进度不滞后,杜绝工作分配不合理现象的出现,对违规操作要严格醉酒其相关责任,造成重大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五、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蔬菜按生产和天气状况等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好在职员工的劳动作息,全体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旷工,消极怠工。

六、基地员工必须爱护公司的公共设施,保管好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生产物资,基地产品不得随意采摘品尝,一旦发现按偷窃处理。

七、在成产过程中,应做到团结合作,互助互爱,实行单体考核和协同作业相结合,在公司的统一管理下进行作业,维护公司的整体形象,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肥料的采购管理一、采购负责人根据基地场长制定的采购清单,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肥料,所有基地使用的商品肥料需在合作社备案可查,且要通过相关客户审核备案;二、备案肥料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具有有效的“三证”---产品(临时)登记证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登记的产品除外)、产品执行标准号和生产批准号(国家规定的免于生产批准的产品除外);三、产品包装标识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产品名称、产品执行标准号、有效成分名称和含量、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必要的警示和储存要求。

肥料的出入库管理一、肥料入库前,须进行检验,要确保肥料质量和数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二、仓库保管员做好肥料出入库登记手续,对每种肥料设立购、领、存货统计工作,凡购入、领料肥料,应立即作相应记载,及时反映肥料增减变化的情况,做到帐、物、卡三相符;三、每月对库存肥料进行一次清点。

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五统一”管理措施

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五统一”管理措施

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五统一”管理措施为确保我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五统一管理措施。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一、统一优良品种生产基地内要严格按照县秋种工作意见,优化品种结构、大力推广半冬性小麦品种,充分利用早茬资源,提高小麦生产水平和稳定性。

要大力推广小麦优质品种,努力扩大强筋、中强筋小麦品种面积。

要结合实际,遵循主导品种明确,搭配品种合理的原则,以新麦18、周麦18、豫麦70为主导品种,辅以新麦11、偃展4110、阜麦936等。

二、统一生产操作规程要严格按照《县绿色食品小麦标准化生产使用手册》技术规程操作。

种子质量要达到种子分级二级标准以上,纯度不低于99%,净度不低于98%,发芽率不低于90%,种子含水量不高于13.5%。

要在合理轮作基础上,深翻、深松基础地块,要求整平耙细,达到待播状态。

翻地耕深为18-22厘米,耕深一致,误差不大于±1厘米。

翻垡整齐严密,不重耕,不漏耕。

整地作业后,要达到上虚下实,地面平整,表土无大土块。

耙层无大坷垃,每平方米大于3厘米直径土块不超过3个。

在保证播种质量前提下,适期早播。

可采用7.5厘米,15厘米单条或30厘米双条机械播种,播种镇压后3厘米覆土即可,播种密度应根据品种、地势和茬口而定。

一般优质麦公顷保苗500-600万株。

播种要做到不重播、不漏播,深浅一致,覆土严密,播后及时镇压。

三、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建立基地用农业投入品公告制度。

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投入品目录。

基地内种子、化肥、农药要严格执行统一供应,统一使用,从源头上把好投入品的使用关。

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连锁配送服务,开展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

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生物肥、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绿色食品专用肥。

绿色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绿色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绿色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绿色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

第三条绿色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使用等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绿色食品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共同保障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绿色食品的生产应选择适宜的种植、养殖区域,确保生产环境无污染。

第五条生产者应按照绿色食品的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次数,防止污染。

第六条生产者应建立绿色食品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操作,保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绿色食品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标准和规定,采用环保、安全的包装材料,保证包装的密封性和保鲜性。

第三章加工管理第八条绿色食品的加工应选择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确保加工环境清洁、卫生。

第九条加工企业应按照绿色食品的加工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严格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第十条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控,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一条绿色食品的销售应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保证销售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二条销售者应持有绿色食品的认证证书和标志,不得伪造、冒用绿色食品的认证标志。

第十三条销售者应建立绿色食品的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的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保证销售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绿色食品的使用者应按照产品说明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更改使用方法和食用量。

第十五条使用者发现绿色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及时向生产者或销售者反馈,并有权要求赔偿。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

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和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与种植规范及生产记录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绿色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然而,要确保绿色食品的质量和信誉,必须实施严格的种植质量控制、种植规范和生产记录。

一、绿色食品种植质量控制1、土壤质量:绿色食品种植要求土壤质量良好,无污染,有机质含量高,具备良好的土壤生态环境。

2、种子选择:选用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质种子,确保种子的遗传品质优良。

3、农药使用:绿色食品种植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优先选用生物农药和有机肥料。

4、病虫害防治:通过农业防治、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等综合措施,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

5、施肥管理:根据作物生长需求和土壤状况,科学合理地施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

6、产地环境:绿色食品产地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远离污染源,保持产地环境的清洁和生态平衡。

二、绿色食品种植规范1、种植制度:采用轮作、间作等合理的种植制度,避免连作障碍和土壤疲劳。

2、种植密度:根据作物特性和土壤条件,制定合理的种植密度,保证作物有足够的生长空间和养分供应。

3、灌溉水质:确保灌溉水源清洁,无污染,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标准。

4、农事操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事操作规程,包括中耕、除草、浇水、施肥等环节,确保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

5、收获与储运:按照绿色食品标准要求进行收获、晾晒、包装和储运,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三、绿色食品生产记录1、生产记录:详细记录作物种植过程中的农事操作、施肥、浇水等关键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2、病虫害防治记录:记录病虫害发生情况以及采取的防治措施,为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依据。

3、销售记录:记录产品的销售去向和数量,以便对产品质量进行跟踪和管理。

4、质量检测记录: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记录在案,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5、环境监测记录:对产地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记录环境指标的变化情况,为产品质量提供保障。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荷兰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荷兰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荷兰豆)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一、县域内投入品管理体系为了加强绿色食品原料(荷兰豆)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生产管理,切实保证基地生产的蔬菜达到绿色食品原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建立基地投入品公告制度。

定期公布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的农业品目录。

县农检站根据蔬菜不同的生长时期和病虫害发生的具体情况,及时发布病虫害情报和施肥意见,指导用药用肥。

2、把好基地单元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关。

县农牧局结合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做好种子、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准入关。

大力推广生物肥、生物农药和有机肥、绿色食品专用肥,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绿色食品原料生产上禁止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领域。

3、按照日常监管与双随机向结合的方式,经常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对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销售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单位,要会同工商等部门坚决查处,净化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的生产环境。

4、农药、肥料采购做到检验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标准等“三证”具有,不向无营业执照、无农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购买未经登记注册的产品,严格按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科学合理选择使用农药和肥料。

5、人、畜、禽粪等有机肥料应经过无害化处理。

6、为了防止种子霉烂、化肥受潮、结块和农药变质,建立干燥、通风的专用仓库,并有专人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工作。

二、市场准入制度1、凡进入本县市场的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必须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乡镇政府、村委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出具的产地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单。

2、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食品)认证或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出具由认证单位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后,可作为进入本县市场销售农产品的质量证明,实行入市抽检制度。

种植绿色果蔬规章制度

种植绿色果蔬规章制度

种植绿色果蔬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绿色果蔬的种植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种植基地选择1. 种植绿色果蔬应选择土地肥沃、阳光充足、水源充足的地区,并尽量避免选择污染严重的地方。

2. 种植基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要经过政府部门认证,取得种植资质。

三、农药、化肥使用1. 种植绿色果蔬应尽量减少对农药、化肥的使用,采取生态种植的方式,推广有机农业。

2. 如确需使用农药、化肥,应选择绿色、低毒、环保的产品,按照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进行施用。

3. 不得使用已经被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农药、化肥。

四、病虫害防治1. 种植绿色果蔬要重视病虫害的防治工作,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避免过度使用农药。

2. 鼓励采用天敌、生物制剂、植物提取物等无公害防治手段,控制病虫害的发生。

3. 定期进行病虫害监测,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绿色果蔬的品质和安全。

五、耕作管理1. 种植绿色果蔬要科学合理安排耕作管理,保证土壤的肥力和水分,促进植物的生长。

2. 合理施肥、浇水、除草,定期翻耕,保持土壤通透性和肥力,提高果蔬的产量和品质。

3. 严格控制地膜覆盖、间作轮作、翻耕深度等环境管理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

六、采摘和加工1. 采摘绿色果蔬要选择在日照较弱、温度较低的时段进行,避免日晒雨淋,减少果蔬的贮藏病害。

2. 采摘后要及时清洗、处理,并尽快进行加工和包装,保持果蔬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

3. 加工过程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保证产品的安全和卫生。

七、销售和宣传1. 销售绿色果蔬要选择有信誉、良好卫生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进行,避免选购来源不明的产品。

2. 加强对绿色果蔬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公众对绿色果蔬的认可和使用率,促进绿色果蔬的市场销售。

八、监督检查1.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绿色果蔬种植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绿色果蔬的质量和安全。

2. 检查机构要定期对种植基地、生产加工环节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

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投入品管理制度本制度规定了投入品管理制度,基地农户是否按《绿色食品水稻种植操作规程》使用投入品,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对投入品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地产品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要求。

总则1、选用经专业机构认证推荐的绿色食品生产资料。

2、选用低毒性植物源杀虫剂、杀菌剂和增效剂。

3、选用经专业机构认证核准、允许有限度使用的活体微生物农药。

4、选用经专业机构主认证核准、允许有限度使用的农用抗生素。

第一章基地投入品选用制度绿色食品水稻生产中,施肥和病、虫、草害等要优先采用生物防治措施、物理防治措施和农业防治措施,在必须使用化肥、农药的情况下,要按照低毒、低残留、无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原则加以选用。

第二章基地投入品使用制度所有生产资料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要求。

1、基地所使用的生产资料由农场绿办和农业科确定投入品种类、使用数量、范围和方法,经农场农业部门试验两年后,并根据试验结果出具最佳使用方法和剂量,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通过基地农户推广应用。

2、基地应使用由农场绿办、农业科、种子管理科推荐的优质水稻品种。

3、种子管理站保证种子纯度,严防病、虫、草害的传播。

4、实行生产资料许可证制度,经营者严禁经营硫磷等剧毒、高残留和具有腐蚀性的生产资料,禁止游动商贩经营投入品。

5、经营者和生产者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必须符合NY/T393——20 00标准、肥料必须符合NY/T394——2000标准。

6、引导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农户树立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品牌意识。

第三章基地投入品发放监督制度各管理区如实按照签定购销合同的面积,领取生产资料,绿办和管理区负责生产资料的发放,并将实际发放情况填写在《生资领取登记卡》上,并做好记录。

1、技术推广员和基地监督员对基地种植过程中进行全程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将结果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基地农户必须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

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宣城市天龙湖家庭农场绿色食品玉米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为保证基地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生产符合绿色食品要求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1、建立基地保护区。

严格控制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没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

2、基地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注明基地名称和注意事项。

3、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腐熟,确保无害。

4、建立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5、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化;加强基地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

7、基地环境要符合NY/T391—2013《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8、经常性检查和清理整顿基地生活、生产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地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

9、定期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保证环境质量。

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1、与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联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地生产中的关键技术措施进行指导。

2、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实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3、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4、搞好绿色食品基地田间管理档案,并及时对生产基地的技术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监督管理制度和检验检测制度1、依托省内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和基地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

2、积极主动地配合市区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3、做好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及生产档案记录工作。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393—2013农药使用准则和NY/T394—2013肥料使用准则,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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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证基地所产产品能达到优质、安全和无污染的要求,为社会各界提供充足的绿色营养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决按照“政府推进、规模发展、科学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原则,积极推进绿色芒果生产基地建设。

二、公司基地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管理体系,每个基地有专门的基地负责人、工作人员及技术人员,并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

三、绿色食品产地必须树立标识牌,划分隔离带,并标明范围以及种植品种和技术负责人。

四、基地所需的生产资料必须在农业投入品专供点采购,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

五、基地所有的管理措施,必须严格按照芒果标准化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和绿色食品使用手册进行,并在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监控下实施。

六、基地农户要认真填写“田间管理记录”。

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严格遵守农药和肥料使用准则,保持基地内部和周围环境的卫生清洁,保证不受污染。

八、凡不按技术规程要求操作或私自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的农户公司一律拒收其产品。

环境保护制度
1、建立基地保护区。

严格控制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源的工矿企业,防止工业“三废”污染基地。

2、基地设立环境保护标识牌,注明基地名称和注意事项。

3、基地内的畜禽养殖场粪水要经过无害化处理,施用的农家肥必须经高温发酵腐熟,确保无害。

4、建立检验检测体系,依托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对基地投入品、基地产品和基地环境进行检验检测。

5、加强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不断改善和提高基地的生产条件和环境质量。

6、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实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化;加强基地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条件。

7、基地环境要符合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要求,基地内无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等污染源。

8、建立信息交流平台,配备相应的设备,实现与中国绿色食品网、云南省绿办链接,做到生产、管理、储运、交流信息网上。

9、经常检查和清理整顿基地生活、生产环境,防止和及时处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基地环境污染的事故和突发事件,并向区环保部门报告。

1 0、基地区农户生活和生产垃圾采取集中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11、定期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保证环境质量。

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
1、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组建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对基地建设中的关键技术措施进行巡回指导。

2、积极引进先进的生产实用技术和科研成果,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含量。

3、选派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建立区、指挥部、种植户技术推广服务网络,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

4、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基地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技术推广人员和营销人员的培训工作。

5、技术推广站每年要组织基地农户学习绿色食品芒果生产技术4次,保证每个基地农户至少有1名主要劳动力基本掌握绿色食品芒果生产技术标准。

6、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的技术人员,应将技术指导工作及时记入口间管理档案,并及时对生
产基地的技术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监督管理制度和检测检验制度
1、每年依托省内具有资质的环境检测机构和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对基地环境和基地产品进行一次检验检测。

2、基地办公室要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实行定期监督检查。

3、基地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区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4、基地办公室对基地环境、保护情况及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生产资料保管、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5、基地内部建立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

基地责任人负总责,加强监督,建立奖罚制度,基地工作人员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并通过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的检查,给予表彰奖励;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的,职称晋升上给予优先照顾。

不能完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指标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或称职的,扣发当年年度奖励工资。

培训制度
1、建立培训基地。

在区、指挥部、种植户中建立三级培训基地,分别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和基地农户。

2、定期培训。

充分利用冬闲季节,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

其次在芒果的不同生产阶段、生长环节和生产管理的关键时期,举行培训班2-3次,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和指导。

冬季培训时间为当年的1月和上年的1 2月份,夏季培训时间为每年5—9月份。

3、培训对象。

聘请甘肃农业大学及省内枸杞技术教授、宁夏枸杞专家培训基地责任人、技术人员。

再由基地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种植户。

计划每年培训基地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技术人员45人(次),培训农户360人(次)。

4、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绿色食品枸杞标准技术规程、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包装技术、贮藏技术及田间生产管理记录、收获记录、仓储记录、交售记录等内容。

5、培训要求。

培训期间基地责任人、具体工作人员和基地农户必须准时参加,做好记录、认真听讲、掌握内容。

并在每年的冬季集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后发给“技术培训资格证书”,并可参与区上每年的技术职称评定。

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绿色食品NY/T393-000农药使用准则和NY/T394-000肥料使用准则,基地办公室要定期公布并明示基地允许使用、禁用或限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目录,以及使用数量。

2、基地农产品币场监督检查小组,要建立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资料的市场准入制度。

3、建立基地农业投入品专供点,在指挥部至少建立一个投入品专供点,为种植户提供质量符合国家和省标准要求的芒果优良品种,并提供化肥、农药配送服务。

4、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开展病虫草害的统防统治,林技站在芒果生长期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工作。

5、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基地农产品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小组对基地生产中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及投入品市场(农资市场)每年必须进行至少5次监督检查和抽查,保证基地使用符合国标及地方标准的农药、化肥等投入品。

6、基地办公室、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要经常检查农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杜绝使用各种禁用农药和肥料。

7、使用后的肥料和农药包装袋、瓶、箱应集中回收,统一处理,防止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合作社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绿色芒果的基地生产、规划和规程的制定,以及绿色基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二条:宣传和贯彻落实农业政策,绿色食品生产和基地建设的有关知识。

第三条:负责基地技术服务体系、生产管理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及监督绿色芒果的生产操作规程的实施。

第四条:负责基地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

第五条:基地办公室负责建立统一优质品种,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投入品供应和使用,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收购的“五统一”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负责建立详细的基地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基地名称、农户姓名、地点、种植品种、规模、技术管理措施等。

第七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投入品管理,定期对各基地发布肥料和农药使用信息、公告及禁用农药目录。

建立基地投入品的市场准入制度。

对基地内的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专供点,有条件的实行连锁配送和服务。

第八条:负责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基地生产生活环境进行综合评价,保护基地环境质量。

第十条:积极配合区检测站和省绿办对基地环境和产品的抽查检测。

第十一条:负责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市场及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基地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经常检查农户对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田间记录的规范填写等情况。

杜绝各种禁用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

——拉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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