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表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操作流程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操作流程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等,如变更上述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必须向学校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一、具体变更操作流程如下: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4),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材料要求详见下文),交学院初审——学院审核、扫描学生申请材料,公示无异议后签署审核意见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学校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审批——公示——公布审批结果,必要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附件具体要求如下:(一)身份证号码变更①现用身份证号码的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是临时身份证,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户籍登记页、户主页、本人页(必须显示现用身份证号码)、信息变更页。
③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资料更正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并附公安局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学校进行复核。
④涉及出生日期变更的,尚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⑤经初审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姓名变更①现用姓名的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是临时身份证,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必须有现用名和曾用名的对照记录,户口簿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户籍登记页、户主页、本人页(登记改名学生的那页)、信息变更页;③如能提供曾用名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参照则更好。
(三)民族变更①现用身份证号码的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是临时身份证,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户籍登记页、户主页、本人页(必须显示现民族)、信息变更页。
③当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更改民族成份的相关证明资料。
大学学生学籍表
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表
院(系)专业学校学
号
说明:1、本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填写,要求书写工整清晰。
2、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
3、学生来源指入学前系应届生或历届生;生源地指学生高考所在的地区。
4、学生类别指普通生、体育尖子、保送生、港澳生、插班生、双学位等。
5、相片要求:正面、免冠、一寸。
姓
名
性别政治面目按学号尾数贴正面免冠照片
(1)(6)
曾用名民族学生来源
籍贯省(区)市
县(市)出生年月年
月
日
(2)(7)身份证号学生类别生源所在地
入学时间(3)(8)家庭地址家长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学生电话
(4)(9)
家长电话
火车到达站(学校至学生家庭户口所在地)广州站至省(市)
站
(5)(0)
有何特长或爱好:高考总分备注:
说明:1、学历及经历一栏从初中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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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
学历及经历
起止年月
学校或单位全称
是否毕业或职务
地址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目
工作单位
职务及联系电话
入学后学籍变动情况(以下由校方填写)
学籍变动登记时间内容(原因)
奖惩登记
(校级)
补发证件
2、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栏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大学入学档案袋资料都有什么
大学入学档案袋资料都有什么大学入学档案袋资料都有什么普通全日制专、本科毕业的档案资料入学材料:高中档案(学籍表、每学期表现、政审表、体检表、每学期成绩单、家庭成员登记表、会考成绩单、毕业鉴定表)、高考档案(高考填报志愿表、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新生学籍登记表、团员材料。
2.在校期间材料:每学期各种表现表、在校系干部任职表、入团/党材料、奖罚处分材料、资格证书认定表、军训材料。
3.毕业材料:毕业生学籍登记表、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学位认定表、就业通知书。
研究生档案内容清单1.入学材料:本科及以前档案、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研究生入学登记表、专家推荐书(博士)2.在校期间材料:每学期各种优秀表、入党材料、奖罚材料、获奖证书、资格证书认定表。
3.毕业材料:就业通知书、研究生毕业登记表、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研究生成绩单、体检表。
毕业后档案一般存放在哪里(1)学校,毕业就业后在学校任职的,档案还可放在学校,不过档案由学籍档案转化为人事档案;(2)就业单位,毕业就业后落实单位是国企、央企、事业单位等,档案肯定是存在就业单位保管的;(3)户籍地人才市场,毕业就业后落实单位是私企,或是干个体经营户,档案会存放在户籍地人才市场进行保管。
补办学籍档案的流程是什么?1、需要回到毕业学校,找档案管理部门的老师,咨询,并申请相关证明;2、到学籍档案部门提交补办学籍档案材料的申请书,根据学校的要求和规定来填写补办申请书;3、准备好补办学籍档案所需要的所有材料,然后全部带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4、补办部门的人核实了身份信息和上交的材料之后,会重新打印一份档案资料;5、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市教育局的档案管理部门,会将补办好的档案重新进行审核一遍,审核没有问题的话,会进行统一的盖章封存。
毕业档案放在生源地还是放在人才市场?1、档案户口放在生源地人事局和人才市场的不同之处:一般很多同学认为毕业时申请档案回原籍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办理了报到证,然后又不用交钱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挂靠。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表
同意
审 教学学院(盖章) 核 年 月 日
业
准予
学 年 校 (盖章) 月 日
业
授予
学 年
学士学位
校 (盖章) 月 日
操
行
评
语
第
民 主
一
鉴 定
学 教学 年 学院 意见
铺导员 (签名):
年
月
日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第
民 主
二
鉴 定
学 教学 年 学院 意见 第 民 三 主 鉴 学 定
铺导员 (签名):
年
月
赣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表
姓 名 出生地 学 号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加 入 组 织 情 况 起讫年月 入 学 前 简 历 组织名称
性 别 出生日期 专业与班级
民 族 年 月 学 政 治 面 貌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日 制 照 片 ( 一 寸)
时 间
地
点
介
绍 人
转 正 时 间
学 校 或 单 位 名 称
日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铺导员 (签名): 年 教学 学院 意见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
民 主
四
):
年
月
日
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职
务
高 考 总 分
姓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名
关 父 母
系 亲 亲
工 作 单 位
联 系 电 话
异动类别 学 籍 异 动
异 动 原 因
处 理 文 号
异 动 时 间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教字172号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依法治校,从严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第三条学生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研究方法和相关知识,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校区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交信函并附所在街道、乡镇或医院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
对未经请假不按期入学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3新生入学后第六条.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七条新生经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医疗费用自理。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表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表个人信息- 学生姓名:[姓名]- 学籍号:[学籍号]- 性别:[性别]-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入学年份:[入学年份]- 所属学院:[学院]- 专业:[专业]研究情况学分要求- 总学分要求:[总学分要求]- 已修学分:[已修学分]- 在读学分:[在读学分]- 学分绩点:[学分绩点]选修课程- 课程1:[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课程2:[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 课程3:[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 ...必修课程- 课程1:[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 课程2:[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 课程3:[课程名称],[学分]学分,[成绩] - ...奖励与荣誉- 奖学金:[奖学金]- 翱翔计划:[翱翔计划]- 助学金:[助学金]-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研究活动参与- 学科竞赛:[学科竞赛]- 学术论文:[学术论文]- 专业实:[专业实]- 学生社团:[学生社团]- ...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 文化活动:[文化活动]- 艺术活动:[艺术活动]- 体育活动:[体育活动]- ...个人特长- [个人特长1]- [个人特长2]- [个人特长3]- ...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1]- [其他事项2]- [其他事项3]- ...---以上是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表的内容,供参考。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及各项详细内容。
如有需要,可以增减相应内容,以使学籍表更符合个人情况。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表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表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表系:体育系专业:体育教育学号: 姓名性别男民族汉籍贯政治面貌团员
出生日期
入学日期 2007年 09 月 16 日身份证号考生号毕业中学录取类型(定向、国家任务) 定向入学方式(普通入学、定向培养、外校转入、预科班、专升本) 普通入学
培养层次(专科、本科) 本科学制(3、4、5) 4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所在班级家长姓名
家长电话号码工作单位
家长邮政编码通讯地址
以上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
学籍异动记录
毕(结)业毕(结)业年月时间结论
毕(结)业证书编号
学位
学位证书编号
备注:
注:此表需长期保存,学生填写部分须采用电脑打印。
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
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范本模板证明是用材料事实来解释事物的明确性。
学生找到工作了就应该提交实习工作证明,寄回学校或者就业办登记。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在校大学生的证明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一兹证明:学生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____月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____年制本科,其将于20___年6月毕业。
____加盖公章:学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二兹有学生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族,政治面貌________,我校_____级____专业全日制统招科生,学号为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月入学,____学制年,将于________年月毕业。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学生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三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户主)姓名: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____市____区____镇(街道)____村(社区)。
特此证明!取证经办人签字:________(学校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四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学号________。
____年9月考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普通全日制____年制本科),现为我校该专业_____级在校生。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教务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五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户主)姓名:____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厦门市区____镇(街道)____村(社区)。
[在校大学生入伍保留学籍]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范本模板(Word可编辑版)
[在校大学生入伍保留学籍]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范本模板(最新版)-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证明是用材料事实来解释事物的明确性。
学生找到实习工作了就应该提交实习工作证明,寄回学校或者就业办登记。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在校大学生的证明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一兹证明:学生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____月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____年制本科学习,其将于20___年6月毕业。
____加盖公章:学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二兹有学生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族,政治面貌________,我校_____级____专业全日制统招科生,学号为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月入学,____学制年,将于________年月毕业。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学生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三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姓名: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____市____区____镇____村。
特此证明!取证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四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学号________。
____年9月考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现为我校该专业_____级在校生。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教务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五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姓名:____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厦门市区____镇____村。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登记表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学籍登记表
---
学籍信息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生日: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入学日期:_________ 毕业日期:_________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个人简介
就读院校:_________
自我介绍:_________(介绍个人的特长、爱好、优势等)研究成绩
已修学分
- 专业课程:______ 学分
- 公共课程:______ 学分
- 选修课程:______ 学分
GPA及排名
- GPA:______(以4.0为满分)
- 年级排名:______(例如:前10%,前20%等)
奖励与荣誉
(请列举在校期间获得的奖项、荣誉、助学金等)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实与社会实践经历
(请列举参加过的实、社团、志愿活动等)
- ______
- ______
- ______
个人评价
(请给自己进行简短评价,例如性格特点、研究态度、学术能力等)
家庭情况
(请简单介绍家庭情况,例如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
其他事项
(请列举其他需要注明的情况)
---
以上是本人的学籍登记表,请各位负责学籍管理的老师核对。
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及时通知本人进行更正。
感谢您的合作!
(日期):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
学生档案表格
学生信息
学号
姓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性别
出生日期
年级
家庭信息
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方式
是否监护人
父亲
母亲
监护人
教育信息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入学日期
毕业日期
学位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大学院
课程成绩
课程名称
学分
绩点
成绩
奖励与荣誉
- [ ]奖学金
- [ ]学生干部
- [ ]其他荣誉
备注
{在此填写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以上是学生档案表格,记录了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教育信息、课程成绩、奖励与荣誉以及其他备注。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并保持表格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
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在校大学生学籍证明格式范本模板证明是用材料事实来解释事物的明确性。
学生找到实习工作了就应该提交实习工作证明,寄回学校或者就业办登记。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精心挑选的在校大学生的证明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一兹证明:学生姓名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____月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____年制本科学习,其将于20___年6月毕业。
____加盖公章:学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二兹有学生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族,政治面貌________,我校_____级____专业全日制统招科生,学号为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为: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该生于________年月入学,____学制年,将于________年月毕业。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学生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三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户主)姓名: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____市____区____镇(街道)____村(社区)。
特此证明!取证经办人签字:________(学校签章)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四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学号________。
____年9月考入我校________学院________专业(普通全日制____年制本科),现为我校该专业_____级在校生。
特此证明________大学教务处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校大学生的证明篇五学生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现在我校____年级____班就读,学号:________,监护人(户主)姓名:________,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____________,户口所属厦门市区____镇(街道)____村(社区)。
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河北工程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有效证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生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确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超过2周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学校接到入伍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有关材料后,依法依规审核录取资格,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个人信息中标注“参军入伍”,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审核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学校备案,另一份连同《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寄送相关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第三条新生入学后,应依教务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核对相关个人信息.第四条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学校按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五条新生体格复查应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复查不合格者,经指定医院诊断,认为经过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离校回家治疗.自通知离校之日起,超过2周无故不离校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第六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在下一级新生入学前应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经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申请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七条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可在退役当年或下一年新生入学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入伍新生重新报名参加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原入学机会,入学资格不再保留.入伍新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因身体原因被退回,可持县级征兵办证明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可在退役当年,如错过当年入学期间,可顺延1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入学手续,应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伍后因政治原因或拒绝服兵役被部队退回、服役期间受到除名或开除军籍处分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学校接到县级征兵办告知后,应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八条学生取得学籍后,由学校发给学生证.学生证作为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不得私自涂改,不得转借他人.遗失学生证者,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补办.第九条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凭学生证和学费缴纳凭证到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学院请假,暂缓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应在开学第一周凭学生证到学院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学院请假,暂缓注册.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请假逾期不满2周不注册者,以旷课论;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请假逾期2周及以上不注册者,按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第十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重新返校学习,应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办理注册手续.第十一条未注册的学生不享有在校生待遇.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十二条本科学制按专业不同分别为4年制和5年制.学生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长修业年限.第十三条学生最短修业年限为该专业学制内缩短1年.高水平运动员最长修业年限为该专业学制外延长3年,其他学生最长修业年限为该专业学制外延长2年.第三章课程与学分第十四条课程是学生的主要学习方式.课程教学包括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课程学习的量以学分计算,质以考核成绩计算.第十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的具体学分由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其中采用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达及格及以上,取得相应学分.第四章课程的选修、重修、免修与免听第十六条课程选修1.学生应按培养方案要求和选修程序选课;2.学生应按所选课程参加学习和考核,不能参加未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3.具体选课时间和程序按学校有关选课要求执行.第十七条课程重修1.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或对已修读课程成绩不满意可重修该门课程;2.学生重修课程,应按学校有关规定缴费,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综合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确认.第十八条课程免修1.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某门课程内容,可申请免修.学生应在该课程开课的第一周内向开课学院(部、处)提出免修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部、处)批准,参加指定的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免修.课程成绩按该次考核结果记入成绩单;2.下列课程一般不得申请免修: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践教学环节;3.高水平运动员可免修体育课,课程成绩由公共体育部确定;4.学生确属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学习的,经指定医院出具证明,体育课可改修“体育保健课”,“体育保健课”成绩等同于体育课成绩;5.学生确因生理缺陷或患某种疾症,申请免于或暂缓参加军训,应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校军训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九条课程免听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听:⑴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已基本掌握某门课程内容;⑵重修课程与选修课程或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⑶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2.学生应在该课程开课的第一周内提出免听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开课学院(部、处)批准,可免听;3.免听内容一般限理论教学部分,且应参加课程考核.第五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二十条学生选课后应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单,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第二十一条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第二十二条课程学习质量的评定采用计算学分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的办法.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学分×绩点.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该学期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该学期所修全部课程的总学分.修业期满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所修全部课程的总学分.考核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法如下:百分制五级分制成绩绩点成绩绩点90-100 4.0-5.0优秀4.580-89 3.0-3.9良好3.570-79 2.0-2.9中2.560-691.0-1.9及格1.559分及以下不及格1.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学时数1/3的;2.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不合格的.第二十四条学生修读的课程成绩不合格,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合格的成绩以60分或及格记入成绩单.第二十五条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者应在考核前由本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后,可缓考.因病缓考应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所取得的成绩按正常考核成绩记载.参加补考的学生,不得申请缓考.高水平运动员因训练、比赛需要办理缓考手续的,应在考核前由本人申请,经公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第二十六条重修课程的考核或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考核与主修专业课程考核冲突时,可申请缓考.第二十七条申请缓考未准或擅自不参加结课考核的,均按旷考处理.凡旷考的学生,该次考核成绩以0分或不及格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的评定,不允许参加补考.第二十八条重修课程最终成绩按最好的一次成绩记载.第二十九条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1.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违纪:⑴携带禁止物品进入考场的;⑵携带物品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⑶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⑷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⑸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⑹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⑺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⑻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⑼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⑽有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2.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作弊:⑴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⑵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⑶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⑷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⑸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⑹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⑺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⑻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⑼有其他作弊行为的.第三十条考试违纪、作弊者,本次考试成绩以0分或不及格计入本课程总成绩的评定,对于成绩不合格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三十一条考生对违纪、作弊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三十二条根据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表现和比赛成绩,公共体育部可给予课程成绩加分,但最高不超过30分,每门课程成绩加分后最高不超过85分.第三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可提出免毕业答辩申请,经公共体育部批准,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备案后,可不参加毕业答辩,答辩环节成绩按及格计.学生所在学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表现,以及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图纸(计算书)质量等因素综合评定后,给出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第三十四条除毕业设计(论文)及临床实习学分外,取得学分不少于培养方案规定90%者,方可取得毕业设计(论文)或临床实习的资格.第三十五条对于因课程成绩不合格,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不能如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但已取得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后,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1次重修(按免修对待)考试(答辩),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学年第一学期.第六章考勤与请销假第三十六条学生应按培养方案规定参加教学活动,所有活动都应考勤.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应有指定医院证明,请事假应征得家长同意.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请假逾期缺勤的,均按旷课论.第三十七条除急病等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批准手续.假满后学生本人应及时销假,不销假的,按旷课论.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第三十八条请假不超过3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3天以上不超过1周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1周以上不超过2周由学生工作处批准;2周以上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第三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由公共体育部到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比赛所缺课程,由公共体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所在学院和任课教师,三方协商补课事宜,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第四十条课程的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考勤情况由各学院统计汇总、通报,并及时报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备案.第七章转专业与转学第四十一条学生转专业包括学院内转专业和跨学院转专业.第四十二条转专业条件1.转专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⑴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在校学生;⑵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40%,可申请学院内转专业;平均学分绩点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5%,可申请跨学院转专业;⑶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相关要求;⑷入学以来未受过纪律处分.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⑴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互转的;⑵对口招生与统招专业互转的;⑶特殊类型招生的;⑷未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的;⑸上级部门有其他明确规定的.3.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第四十三条转专业程序1.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各学院将可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核后公布;2.学生可根据学校通知填写转专业申请表;3.转专业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复核后,由学院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4.转专业考核与录取:⑴转入学院制定、公布考核与录取办法,并组织实施;⑵转入学院对录取结果予以公示,报教务处审批后,在1周内办理相关手续.第四十四条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2.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由学生到转入学院办理确认手续.第四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申请转学.第四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学:1.新生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和入学未满一学期的;2.毕业年级或实行学分制其学分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2/3及以上的;3.跨学科类别的(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专业与非体育类专业、地方院校与军队、警察院校等);4.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学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学校的、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5.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6.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或特殊形式招生的(专升本、二学位、五年一贯制、七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三四分段制、单独招生等);7.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8.二次转学的;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第四十七条学生转学程序:1.转学学生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并附转出学校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转入学校提供的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印章;2.转学学生需提供下列材料:⑴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⑵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患病转学的,应提供指定医院诊断书,并加盖校医院印章).3.每学期期末统一受理学生转学材料,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转学手续办理完毕后,每年的3月和9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网上办理相关电子学籍异动.第八章休学与复学第四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休学:1.因病经指定医院诊断,应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1学期总学时1/3及以上的;2.1学期缺课累计达到该学期总学时1/3及以上的;3.因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第四十九条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连续两个学期)为期,累计不得超过2年.第五十条学生申请休学,一般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并附证明材料(因病休学应经指定医院签署意见),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方可休学.学生自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离校.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时间计入修业年限,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一般不得中途申请复学.第五十一条学生复学程序1.休学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离校的学生,应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学生复学后,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如下一年级无该专业,可由相关学院提出编入相近专业下一年级的意见,报教务处批准;2.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可由校医院出具恢复健康诊断证明,如其他指定医院出具恢复健康诊断证明,应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复学.第五十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办理相应离校手续和复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2年,超过2年仍未办理复学手续的,则不再保留学籍.服兵役起至退役后2年的时间不计入修业年限.第九章学籍预警、退学与开除学籍第五十三条学籍预警是针对学生在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第五十四条学籍预警条件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需要做学籍预警:1.课程成绩不合格应重修的;2.在1学期内无故连续1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3.超过学校规定注册期限1周无故未注册的.第五十五条学籍预警程序1.学院在每学期的第四至六周内,统计汇总本学院符合学籍预警条件的学生名单,并组织填写《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学籍预警登记表》及《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2.学院将《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学籍预警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同时寄发给学生家长,并负责收集学生家长的反馈信息;3.《河北工程大学学生学籍预警登记表》经学院签字后,在学期末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电子版汇总表.第五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退学:1.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3.经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6.本人申请退学的.第五十七条学生退学由学生所在学院提交报告,并附有关材料,由学院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报校长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或校长委托分管校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由学生所在学院送交本人,如无法送交本人,学院负责寄送退学决定书,有签收的视为送达,无签收退回的,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7天,即视为送达.第五十八条学生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五十九条退学的学生,接到退学决定书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无故逾期不办理离校手续的,学校可按相关规定处置.第六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第六十一条学生对开除学籍处分有异议的,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十章毕业、结业与肄业第六十二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第六十三条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应在第五学期(4年制)或第七学期(5年制)的第二周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备案.对于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第六十四条在学制内,学生未能达到毕业要求,或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编入原专业的下一年级.如下一年级无该专业,可由相关学院提出编入相近专业下一年级的意见,报教务处批准.第六十五条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第六十六条学校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第六十七条符合学校关于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条件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申请修读双学士学位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六十八条累计学满1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可发给肄业证书.第六十九条对于已注册的学历信息,如发现高考违纪、冒名顶替或其它不符合学历注册的情况,应予以注销.第七十条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予以追回,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注销其学历信息,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大学学生学籍表
广州站至
省(市)
站
有何特长或爱好:
咼考总分
备注:
说明:1、 本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填写,要求书写工整清晰。
2、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
3、学生来源指入学前系应届生或历届生;生源地指学生高考所在的地区。
4、学生类别指普通生、体育尖子、保送生、港澳生、插班生、双学位等。
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表
院(系)专业
学校学号
姓名
性另U
政治面目
按学号尾数贴
曾用名
民族
学生来源
正面免冠照片
籍贯
省(区)
市
县(市)
(1) (6)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2) (7)
身份证号
学生类别
生源所在地
入学时间
(3) (8)
家庭地址
家长通讯
地址
邮政编码
学生电话
(4) (9)
豕长电话
火车到达站(学校至学生家庭户口所在地)
5、相片要求:正面、免冠、一寸。
学历及经历
起止年月
学校或单位全称
是否毕业
或职务
地址
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年龄
入学后学籍变动情况(以下由校方填与)
学
籍 籍曰
变
动
登
记
时间
内容(原因)
奖惩
登记
(校级)
补发
证件
说明:1、学历及经历一栏从初中填起。
2、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栏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的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凭有关证明(因病请假须附学校医院证明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原因需超过两周者,应当事先经教务处批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 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为一年。
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 年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
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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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生学籍表院(系)专业
学校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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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必须
由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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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签字
笔(黑
色或蓝
色)填
写,要
求书写
工整清晰。
2、姓名、出生年月必须与身份证、户口本、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
3、学生来源指入学前系应届生或历届生;生源地指学生高考所在的地区。
4、学生类别指普通生、体育尖子、保送生、港澳生、插班生、双学位等。
5、相片要求:正面、免冠、一寸。
1、学
历及经
历一栏
从初中
填起。
2、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一栏必须如实填写,不能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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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大学期间 任职情况
毕
业
审
核
教 学学院审 核意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同意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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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行评语
铺导员 (签名 ): 党总支 (盖章 ):
铺导员 (签名 ): 党总支 (盖章 ):
铺导员 (签名 ): 党总支 (盖章 ):
铺导员 (签名 ): 党总支 (盖章 ):
年 月日 年 月日
赣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表
姓名 出生地 学号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加入 组织 情况
入学 前 简历
组织名称 起讫年月
性别 出生日期 专业与班级
时间
民族 年
政治面貌
地点
月日 学制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介 绍人
学校或单位名 称
职务
家庭 主要 成员
学籍 异动
姓名 异动类别
奖 惩 情 况
关系 父亲 母亲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