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案例分析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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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案例分析答案

第三章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比较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

可能本工程比较紧急,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

问题和看法:1、承包商的投标文件的解释权是否优先于中标通知书?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各国对合同关系生效的规定不太一样。

象有些国家,规定是必须签合同了才算,而有些国家则是发出中标通知书就开始,而这对中标通知书还是按投标文件哪个更优先是有影响的。

------需注意本案例中未提到合同一事,可见是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说明两者发生合同关系了的。

我国虽然也有要约在承诺生效后合同成立的规定(合同法第25条),但我国口头合同是不受保护的,所以只能适用合同法第32条规定,以合同书的签字盖章为依据。

----另外如果上述案例在我国,抛开合同书不论,就要约而说,业主发出要约邀请,然后承包商响应了,并向业主发出要约。

如果业主仅是按承包商的要约内容做出承诺,没有任何问题,但业主的承诺中一旦对要约中的实质性内容做出更改,这时其实已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了新要约,如果承包商不反对,则视为同意了。

(如果是法定招标的项目,以上程序不适用)。

----但这是按我国合同法解释的,不知案例当地的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不得而知。

《教育学》案例分析题综合练习及参考答案

《教育学》案例分析题综合练习及参考答案

电大《教育学》案例分析题综合练习及参考答案绪论——第三章案例1:有人说:“学习和研究教育学是学校领导的事情,教师是从事教学的,只要把学生教好就行了,学不学教育学无所谓。

”问题:这种认识对吗?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对待?答: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学习和研究教育学的意义之一在于指导教育实践。

在学校教育过程中,教育理论可以帮助教师按照教育和教学规律及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去完成教育和教学的任务。

认真研究教学过程的本质和特点,研究学生的智力和非智力状况,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原则,吸收古今中外优秀的教育遗产,从而提高教育和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案例2:如今的孩子很小就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新生事物,脑子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很多。

有时候,他们会在课堂上或课后向你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

比如,你在课堂上讲太阳和月亮,有的孩子便会问:“老师,太阳为什么白天出来?月亮为什么晚上才出来?”对这样的问题还能勉强回答,但有些孩子在课后向我提出的问题,真的让我难以回答。

比如,有的孩子会冷不丁地问你:“老师,什么是‘酷毙了’?”“老师,怎样才能当上还珠格格?”我一时哑然。

有时我想,或许我真的是年纪大了,不再适合当小学老师了。

问题:面对这位老师的困惑,你认为问题出在哪儿?请用教师素质现代化的要求来回答。

答:这位教师的困惑,主要在于他对当今时代社会的新生事物,新鲜词的不理解,换句话说是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跟不上步伐。

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现代化。

因为教育中的任何活动都要靠教师进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效果如何都取决于教师。

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包括: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能力素质的现代化。

总之,教师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总体要求在教师职业上的特殊反映。

案例3:国外有人调查统计了某一家族的八代人136名家族成员,发现其中有50名男子都是音乐家。

有人认为,这是遗传因素决定的。

问题:你认为对吗?应怎样看待这一现象?答:这种认识是片面的。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第三章案例分析案例一睡衣风波1997年美国和加拿大之间围绕“古巴睡衣”问题发生了一场政治纷争,而夹在两者之间的是一家百货业的跨国公司——沃尔—马特公司。

当时,争执的激烈程度可以从下面的报纸新闻标题中见得一斑:“将古巴睡衣从加拿大货架撤下:沃尔—马特公司引起纷争”、“古巴问题:沃尔—马特公司因撤下睡衣而陷入困境”、“睡衣赌局:加拿大与美国赌外交”、“沃尔—马特公司将古巴睡衣放回货架。

”这一争端是由美国对古巴的禁运引起的。

美国禁止其公司与古巴进行贸易往来,但在加拿大的美国公司是否也应执行禁运呢?当时,沃尔—马特加拿大分公司采购了一批古巴生产的睡衣,美国总部的官员意识到此批睡衣的原产地是古巴后,便发出指令要求撤下所有古巴生产的睡衣,因为那样做违反了美赫尔姆斯——伯顿法。

这一法律禁止美国公司及其在国外的子公司与古巴通商。

而加拿大则是因美国法律对其主权的侵犯而恼怒,他们认为加拿大人有权决定是否购买古巴生产的睡衣。

这样,沃尔—马特公司便成了加、美对外政策冲突的牺牲品。

沃尔—马特在加拿大的公司如果继续销售那些睡衣,则会因违反美国法律而被处以100万美元的罚款。

且还可能会因此而被判刑。

但是,如果按其母公司的指示将加拿大商店中的睡衣撤回,按照加拿大法律,会被处以120万美元的罚款。

问题:(1)造成沃尔—马特公司困难处境的原因是什么?(4分)(2)结合案例说明政治环境与法律环境之间的关系。

(4分)参考答案.(1)是由于东道国(加拿大)和母国(美国)政治和法律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2)法律环境是由政治环境衍生而来的,国际营销人员应当结合政治环境研究法律环境。

案例二漠视的后果曾名震一时的美国王安电脑公司,在80年代中期个人微型机对计算机行业猛烈冲击之时漠视PC机价格低廉、运行速度快捷等优势,固守自己的发家产品——文字处理系统,并将其始终装在不能适应顾客需要的小型机上,而拒绝与当时在个人微型领域有杰出业绩的苹果公司合作,错过了良好的发展机会,经营业绩猛跌,上市股票由1982年的每股42.5美元降到1990年的每股37.5美元,最后破产。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情况,丙亦亲自问过甲租房的目的。

甲告诉他:麻将大家都玩厌了,游戏机还较新奇,这个游戏厅就是给大家一个寻刺激的地方。

人际沟通第三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人际沟通第三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人际沟通第三章案例分析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3分,共60分)1、语言沟通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技巧是() [单选题] *A、倾听(正确答案)B、重述C、改述D、澄清2、“无商不奸”这句成语反映的认知效应属于() [单选题] *A.首因效应B.近因效应C.刻板印象(正确答案)D.免疫效应3、护士小李在与病人交谈,她希望了解更多病人对其疾病的真实感受和治疗的看法,最合适的交谈技巧是() [单选题] *A.认真倾听B.开放式提问(正确答案)C.封闭式提问D.及时鼓励4、关于护患关系的特征,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单选题] *A.护患关系是一种专业性的、帮助性人际关系B.护患关系只限于护士与病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答案)C.护士与病人之间的交往是一种职业行为D.护患关系是以保证病人的健康为目的的5、一般人际沟通有()层次 [单选题] *A.5个(正确答案)B.4个C.3个D.2个6、当病人向护士描述他心绞痛发作时的胸痛情形时,同时面部展示痛苦状,使护士更加了解病人所承受的痛苦。

这说明非语言行为对语言行为具有() [单选题] * A.强调作用(正确答案)B.重复作用C.替代作用D.调节作用7、在我们要讲话时,往往先“清清喉咙”以表示我们有话要说。

这说明非语言行为对语言行为具有() [单选题] *A.强调作用B.调节作用(正确答案)C.替代作用D.驳斥作用8、下列不属于非语言沟通的是() [单选题] *A.表情B.时间C.聊天(正确答案)D.空间9、“OK”这一手势在()表示金钱的意思。

[单选题] * A.巴西、希腊B.埃及、印度C.美国、英国D.日本、缅甸、韩国(正确答案)10、影响人际关系的因素有() [单选题] *A.仪表B.交往频率C.个性品质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1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单选题] *A.人际沟通随时都会发生B.人际沟通双向互动的反馈和理解C.人际沟通都是面对面(正确答案)D.人际沟通受情境的制约12、在护患交谈中,护士移情是指() [单选题] *A.同情患者B.怜悯患者C.鼓励患者D.理解患者感情(正确答案)13、患者男性,75岁,退休前为大学教授,因糖尿病住院治疗。

案例分析: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案例分析:第三章合伙企业法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一、甲、乙、丙三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由甲全权负责管理,其他人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任何合伙亏损。

问:此案例中有哪些是违法的?答案:(1)其他二人有权过问,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享有同等的企业管理参与权;(2)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有全体合伙人承担。

二、张三、李四和王五成立了合伙企业,张三越权代表合伙企业与某一贸易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李四和王五主张合同无效。

问:李四和王五能否这样做?答案:我国合同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三、张某、赵某和李某三人合伙,李某以劳务出资,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张某对外与丁签订了30万的合同,丁未履行,致使合伙企业损失了30万。

问:(1)李某能否以劳务出资?(2)赵某拒绝承担合同责任,可否?(3)成立合伙企业应如何登记?答案:(1)可以。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不行。

经授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有全体合伙人承担。

(3)办理设立登记的步骤。

考试论坛四、王某、张某、李某与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共同签订了一份合伙协议,拟共同生产经营一种新式取暖设备,王某、甲各出资30万元,张某以其取暖设备专利作价出资50万元,李某则以其劳务作价出资20万元,对以上出资四合伙人经协商确定,不再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同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企业名称定为“光明”有限合伙厂,在申请登记期间,恰有一厂家急需取暖设备,于是四合伙厂便以光明有限合伙厂名义与该厂家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问上述内容哪些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什么? 答案:(1)合伙企业只能由自然人组成,而不能由组织组成,因此范某开办的独资企业甲不能作为合伙人。

【最新】教育学案例分析答案4 重要

【最新】教育学案例分析答案4 重要

绪论—第三章一、名词解释1、教育: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

“广泛地说,凡是有目的地增进人的知识技能,影响人的思想品德的活动”,不管是有组织的的或是无组织的,系统的或零碎的,都是教育。

P22、教育规律:教育规律是教育现象与其它社会现象及教育现象内部各个要素之间本质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或关系。

P303、人的身心发展:主要是指从童年期到青年初期(7~18、19 岁)的个体身心变化状况。

指人的身体的发展,知识、技能的获得,思想、品德的形成,审美情操的陶冶,也就是德、智、体、美、劳几方面的发展。

P794、个别差异:是指在身体和稳定的心理因素发展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

P1505、教育方针:是一个国家或政党发展教育事业,开展教育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

P1076、素质教育:是指学校教育中以发展学生的多方面素质为根本目的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

P115二、简答题1、现代教育的发展趋势有哪些?P15-26答:现代教育有以下的发展趋势:(1)培养全面发展的个人正由理想走向实践。

(2)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现代教育规律之一。

(3)教育民主化向纵深发展。

(4)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携手并进。

(5)教育普及制度化,教育形式多样化。

(6)终身教育成为现代教育中的一个富有生命力和感召力的教育思潮。

(7)实现教育现代化是各国教育的共同追求。

2、请说明教育家夸美纽斯、赫尔巴特、杜威的代表作及其教育贡献。

P35-37答:(1)夸美纽斯的代表作及其教育贡献:夸美纽斯的代表作是:《大教学论》,一般认为是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开始。

夸美纽斯的教育贡献是:首先提出让一切男女儿童都受教育的普及教育思想,并在自然适应性原则基础上对人的本质和教育的本质作了新的探索,较详细地论述了班级授课制,确立了教学的基本原则。

(2)赫尔巴特的代表作及其教育贡献:赫尔巴特的代表作是:《普通教育学》,在西方被看作是系统的教育学专著,是教育学成为独立学科的代表作。

医学统计学课后案例分析答案:第3章 概率分布

医学统计学课后案例分析答案:第3章  概率分布

第3章 概率分布 案例辨析及参考答案案例3-1 为估计某地居民尿汞值的参考值范围, 测得某地200名正常成人的尿汞值如教材表3-6。

教材表3-6 某地200名正常成人的尿汞值/1L μg -⋅尿汞值 0~ 4~ 8~ 12~ 16~ 20~ 24~ 28~ 32~ 36~ 40~ 44~ 48~ 例数45304120151213546342试根据该样本资料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

下面给出了多种解法,请辨析正误并讲出道理。

若有正确的,请指出来;若没有正确的,请一定要补充上。

解法一:计算得该样本资料的均数X =13.78(1L μg -⋅),标准差=S 11.71(1L μg -⋅),于是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1.96X S -,1.96X S +)=(17.9-,36.73)1L μg -⋅。

解法二: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0.95X S -,0.95X S +)=(2.66, 24.90)1L μg -⋅。

解法三: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 1.64X S -, 1.64X S +)=(42.5-,32.98)1L μg -⋅。

解法四: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0, 1.64X S +)=(0,32.98)(1L μg -⋅)。

解法五: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0, 1.96X S +)=(0,36.73)(1L μg -⋅)。

解法六: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0,0.95X S +)=(0,24.90)(1L μg -⋅)。

解法七: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 1.64X S -,X )=(42.5-,13.78)(1L μg -⋅)。

解法八: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 1.96X S -,X )=(17.9-,13.78)(1L μg -⋅)。

解法九:估计该地居民尿汞值的95%正常值范围为(0.95X S -,X )=(2.66,13.78)(1Lμg -⋅1)。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三章例题(土建)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三章例题(土建)

第三章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土建工程专业)知识要点一、工程计量1.建筑面积的计算2.工程量的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技术与计量书的第五章)(1)建筑工程(2)装饰工程二、计价1.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码、项目名称和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2.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分析表(与计量的结果不一定有关系)3.编制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三个清单计价)4.投标报价试题一:本试题分三个专业(Ⅰ土建工程、Ⅱ工业管道安装工程、Ⅲ电气安装工程),请任选其中一题作答。

若选作多题,按所答的第一题(卷面顺序)计分。

Ⅰ.土建工程某小高层住宅楼建筑部分设计如图6.I所示,共12层。

每层层高均为3米,电梯机房与楼梯间部分凸出屋面。

墙体除注明者外均为200mm厚加气混凝土墙.轴线位于墙中。

外墙采用50mm厚聚苯板保温。

楼面做法为20mm厚水泥砂浆抹面压光。

楼层钢筋混凝土板厚100mm,内墙做法为20mm厚混合砂浆抹面压光。

为简化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标准层建筑面积计算.阳台为全封闭阳台,⑤和⑦轴上混凝土柱超过墙体宽度部分建筑面积忽略不计,门窗洞口尺寸见表6.I.1,工程做法见表6.I.2.问题:1.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的规定,计算小高层住宅楼的建筑面积。

将计算过程、计量单位及计算结果填入答题纸表6.I.1“建筑面积计算”。

2.依据《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B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小高层住宅楼二层卧室1、卧室2、主卫的楼面工程量以及墙面工程量.将计算过程、计量单位及计算结果按要求填入答题纸表6.I.2“分部分硬工程量计算”。

3.结合图纸及表6.I.2“工程做法”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将描述和分项计量单位填入答题纸表6.I.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试题一答案:Ⅰ.土建工程问题1.问题2:(12分)问题3:(12分)例题二例题二答案例题三例题三答案例题四例题四答案。

财务会计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财务会计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财务会计案例分析参考答案第一章 总论【案例一】1.6月份的收入=4000+30000=340006月份的费用=1200+900=21002.6月份的收入=10000+4000+8000=220006月份的费用=5000+1200+3600=98003.权责发生制是以获得收入的权利和承担费用的责任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而收付实现制是以 货币是否收付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

通过计算说明两种方法对收入、费用和盈亏的影响。

【案例二】讨论一种观点认为,飞行员本质上是一种资源,属于人力资源。

对山航B而言,飞行员是其重要资源,主 要特征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但是人力资源在计量上有很大难度,与IT企业中核心技术人员、高 级经理等一样,他们的成本与价值难以可靠地计量。

因此会计上一般不予确认为资产,而在发生招募支出 时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把这次受让的飞行员计入资产,那么对正在企业服役的飞行员又该如 何确认与计量其价值?因此受让的飞行员不应确认为资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飞行员这种人力资源应该确认为资产。

理由如下:其一,飞行员的培养成本能可靠地 计量。

山航B与公务机公司达成的协议中,16名飞行员的受让价格为1 568.42万元,根据中国民用航空 总局文件《关于规范通用航空飞行人员流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以初始培养费50万元为基数,按平 均15%递增计算补偿费用,最高计算为8年,最高补偿费用为110万元。

”合同中的金额符合文件中的规 定,所以能确认飞行员的培养成本。

其二,飞行员作为资源的风险、报酬归属问题。

从风险方面,山航B 放弃了一笔债权而受让16名飞行员,那么飞行员运作所要承担的风险都转给了山航B,山航B对飞行员拥 有控制权; 从报酬归属方面,根据山航B与公务机公司的抵债合同, 在公认的年限里的报酬归山航B所有。

从这两方面得出对飞行员这一资源能可靠地计量,由此则判断飞行员可以作为资产入账。

第二章 货币资金星海公司出纳员小王对其在2005年7月8日和10日两天的现金清查结果的处理方法都是错误的。

《初级会计学》案例分析题答案

《初级会计学》案例分析题答案

第一章总论案例一王先生准备办一家企业,他有10万元存款,租了一间办公室,花费3000元作为一年的租金,支付各种办公费用6000元,用银行存款购入8万元商品,同时全部卖出收到货款99000元,贷款已经存入银行。

请问王先生的公司在经过这些经济活动以后是否还符合会计恒等式?答:企业的资产与权益是相互依存的,有一定数额的资产,必然有相应数额的权益;反之亦然。

所以,在数量上任何一个企业的所有资产与所有权益的总额必定相等。

用公式表示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王通先生的公司在经过这些经济活动以后仍然符合会计恒等式。

各项经济业务对会计恒等式的影响如下:(1) 10万元存款租用办公室,减少了10万元银行存款但增加了10万元待摊费用,资产类项目总额保持不变,从而会计恒等式仍然平衡。

(2) 花费3 000元作为一年的租金,待摊费用减少了3000元,同时管理费用增加了3000元。

由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可得: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这笔业务导致资产类项目减少3000元,同时费用类项目增加3000元,会计等式仍然平衡。

(3) 支付各种办公费用6 000元,银行存款减少了6000元,同时管理费用增加了6000元。

由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可得: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这笔业务导致资产类项目减少6000元,同时费用类项目增加6000元,会计等式仍然平衡。

(4) 用银行存款购入8万元商品,减少了8万元银行存款但增加了8万元存货,资产类项目总额保持不变,从而会计恒等式仍然平衡。

(5) 卖出商品收到货款99 000元,银行存款增加了99000元,同时存货减少了8万元,资产类项目总额增加19000元;这一业务能够为企业带来收入19000元(99000-80000)。

由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可得: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

这笔业务导致资产类项目增加19000元,同时收入类项目增加19000元,等式两边同时增加相同的数量,会计等式仍然平衡。

第03章 案例分析及答案

第03章 案例分析及答案

第三章国际投资合作案例: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对华直接投资【基本案情】大众汽车(德语:Volkswagen)公司始建于1938 年,其创始人是弗迪南·波舍尔,总部位于德国沃尔夫斯堡,也是世界四大汽车生产商之一的大众集团的核心企业。

大众汽车公司从20 世纪50 年代初开始国际化经营,广泛参与汽车海外销售、技术转让和对外直接投资等国际化经营活动。

自1998 年起至2002 年年底。

大众汽车公司收购了布加迪、兰博基尼、本特利和劳斯莱斯等世界著名汽车品牌,其国际化经营的程度大大加深。

目前,大众汽车公司在全世界有13 家主要的生产性子公司,海外有7 个大的销售公司,20 多个其他公司。

国内子公司主要有大众和奥迪公司。

大众汽车加拿大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大众汽车开始向全球进军,国外主要在美国、巴西、西班牙、墨西哥、南非、中国、马来西亚、菲律宾、中国台湾省以及泰国等国家和地区设有独立生产装配公司及销售公司。

整个大众汽车公司年产销能力达300 万辆,成为全球十大汽车制造商之一。

目前拥有十个独立汽车品牌,包括奥迪、兰博基尼、劳斯莱斯、本特利、布加迪、西亚特、斯柯达、斯堪尼亚、大众商用汽车和大众汽车。

整个汽车集团在2012 年产销超过907 万辆,大众品牌则超过574 万辆。

大众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最早与中国开展合作的跨国集团之一,其与中国的接触始于1978 年。

当时。

大众汽车公司就敏感地意识到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认为中国市场潜力无限,并且坚信以中国投资项目为基础。

其可以迅速进军东亚市场。

在对中国的投资环境进行科学详细的分析之后,从1979 年到1980 年,大众汽车公司与中国汽车工业界就在中国年产15 万辆轿车的可行性方案展开磋商,1984 年上海汽车厂组装桑塔纳轿车成功,1985 年中德合资经营的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1988 年中国第一汽车制造厂(中国一汽)以许可证转让方式生产奥迪100 轿车取得成功。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三章)

学前心理学第三章(部分答案)问答题:1、引起无意注意的原因有哪些?幼儿园教育教学中怎样利用它们吸引儿童?引起无意注意的原因:1)刺激物的特点2)幼儿的兴趣和需要怎样利用无意注意来吸引幼儿?1)教师选择和制作玩具、教具需要颜色鲜明,对比性强,形象生动,新颖多变的。

符合幼儿兴趣、需要。

2)教师说话抑扬顿挫、说话清楚,符合儿童的生活经验,使其能听懂。

3)恰当布置环境,避免繁杂干扰。

4)教育内容、方法新颖。

符合幼儿的兴趣、需要和生活经验5)避免无关因素的干扰分散幼儿注意力,如教师不穿奇装异服。

6)灵活地交互运用无意注意和有意注意.教师既要充分利用儿童的无意注意,也要培养和激发他们的有意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运用新颖、多变、强烈的刺激吸引他们,同时,也应该向他们解释进行某种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并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使他们能主动地集中注意,两种方式应灵活交互使用,不断变换儿童的两种注意,使其大脑活动有张有弛,既能完成活动任务,又不至于过度疲劳。

1、某幼儿园来了一位实习教师,她的任务是小班的音乐课和中班的绘画课。

她初步计划一堂音乐课以自己的示范表演为主,每隔15分钟休息一次;绘画课主要让孩子们画太阳,每隔20分钟休息一次。

虽然她做了精心的准备,但效果不理想。

孩子们有的讲话,有的跑出去,不理会她的要求,使这位实习教师非常沮丧。

①试分析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

②你觉得怎样做效果会好些?(1)这位老师在上课中遇到这样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没有考虑到幼儿注意稳定性的特点。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A、单调的活动不利于维持幼儿注意的稳定性。

在小班儿童的课上,尽管老师为自己的示范表演做了精心准备,但是儿童却只是观看,脱离了自身的实际活动,所以很难维持其注意的稳定性。

B、活动的难度与注意的稳定性也有密切关系。

让中班儿童画太阳,这种活动的难度远远低于这个年龄段儿童的心理发展水平。

所以也很难维持他们的注意。

C、虽然老师总体的时间安排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但根据实验研究,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3岁幼儿只能集中注意3~5分钟,4岁幼儿只能集中注意10分钟左右,所以例子中的老师很难使这些小班、中班幼儿长时间保持注意。

第66讲第三章-案例讲解(三)

第66讲第三章-案例讲解(三)

【教材·案例九】背景:某工程建筑面积为l600D12,檐口高度11.60m,基础为无梁式满堂基础,地下室外墙为钢筋混凝土墙,满堂基础平面布置示意,如图3-6所示,基础及剪力墙剖面示意,如图3-7所示。

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强度等级:基础垫层为C15,满堂基础、混凝土墙均为C30。

项目编码及特征描述等见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表,见3-36。

招标图3-6满堂基础平面布置示意图文件规定:土质为三类土,所挖全部土方场内弃土运距50m,基坑夯实回填,基底无需钎探,挖、填土方计算均按天然密实土体积计算。

图3-7基础及剪力墙剖面示意圈问题:1.根据图示内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计算该工程挖一般土方、回填土方、满堂基础垫层、混凝土满堂基础、混凝土墙、综合脚手架、垂直机械运输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计算过程填人表3-36中。

表3-36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计算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过程1 010********* 挖一般土方1.土壤类别:三类土2.挖土深度:3.9m3.弃土运距:场内堆放运距为50mm32 010********* 土方回填1.密实度要求:符合规范要求2.填方运距:50mm33 010********* 基础垫层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15m34 010********* 满堂基础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m3续表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过程5 010*********直行墙1.混凝土种类:预拌混凝土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m36 010********* 现浇构件钢筋钢筋种类:带肋钢筋HRB4002.钢筋型号:22t 28.967 011701001001 综合脚手架1.建筑结构形式:地上框架、地下剪力墙结构2.檐口高度:11. 60mm28 011703001001 垂直运输机械1.建筑结构形式:地上框架、地下室剪力墙结构2.檐口高度、层数:11.60m、三层m29 其他工程略2.依据工程所在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规定,挖一般土方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基础(含垫层)尺寸,另加工作面宽度、土方放坡宽度乘以开挖深度,以体积计算,基础土方放坡,自基础(含垫层)底标高算起。

国际商法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国际商法法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含案例分析与答案)

06
答案与解析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一答案
案例二答案
案例三答案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约定各自出资额、股权比例、 利润分配等内容。本案中,甲 、乙、丙三人未签订书面协议 ,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人应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 、共担风险。本案中,丁未履 行出资义务,且未参与企业经 营,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 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应当按照出 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进行。本 案中,甲、乙、丙三人约定按 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符合法 律规定。
答案解析
案例二解析
本案例考查合伙人的义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以 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本案中,丁 未履行出资义务,且未参与企业经营,违反了合伙人 的义务,因此不构成合伙关系。
合伙企业的合同关系
合同订立
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时,通常由全体合伙人共同作为合同一方。 合伙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权利义务和风险,并确保合同合 法有效。
合同履行
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如果合伙企业 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04
合伙企业的变更与终止
合伙企业的增资与减资
增资
合伙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行为,通常 是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或提高偿债能力。 增资的方式包括增加合伙人出资、将 未分配利润转为注册资本等。
减资
合伙企业减少注册资本的行为,可能 是由于经营不善、资金过剩或调整经 营策略等原因。减资应当经过全体合 伙人一致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答案

(3)4月10日,公司股东会在其召开的定期 会议上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增资方 案”,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家股东赞 成增资,这3家股东的出资总和为5840万 元;2家股东不赞成,这两家股东的出资总 和为4160万元。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4)4月20日,公司监事会在检查公司财务 时发现,公司经理王某擅自将公司5万元借 给其亲属开办公司。
第三章案例分析答案
孙庆华 2012.07
选择题
1、C 2、D 6 、A 7、B 3、D 4、A 5、B 8、D 9、B 10、C
一、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有限 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是( ) A.修改公司章程 B.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C.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甲、乙、丙、丁为国有企业,戊为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甲持股20%,乙持 股10%,丙持股20%,丁持股20%,戊持股30%。 该公司净资产为6000万元。该公司在2007年9月1日 发行一年期公司债券2000万元。该公司董事会由7名 董事组成。 200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如下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2)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决定 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该决议以甲、乙、丙表决同 意,丁、戊表示反对通过。 2009年2月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该次会 议的董事有赵某、王某、李某、孙某;董事齐某、付 某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董事于某因病 不能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决 定聘任张军为公司经理,但张军负有个人未到期债务 30万元尚未清偿;(2)决定聘任陈华为公司董事, 年薪20万元。董事会会议表决时,王某、李某、孙某 对两项决议均表示同意,赵某对决议(1)表示同意, 对决议(2)表示反对。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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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罗金来系蒙自矿冶公司冶炼厂工人,2002年11月22日,公司为本厂 员工在保险公司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 保险期一年,保险单填写的投保人为唐旭明(系公司办公室主任), 被保险人为罗金来,受益人为罗贤文(系罗金来之子),保险费 120 元。2003年3月24日,罗金来在上班时被同厂职工卢某所驾驶车夹伤, 经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工伤事故。2003年4月11日,矿冶公司与罗金 来家属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罗家属丧葬费、抚恤费61000元。 2003年8月4日,唐旭明和罗贤文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唐在保险单 受益人罗贤文名字后加签上自己的姓名,保险公司审验罗贤文身份 证,由罗贤文在理赔单上签名后支付保险金52120元,保险金被唐旭 明收取后,以公司出资为职工投保的目的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 司已支付罗家抚恤费等,罗贤文不应再享受保险金为由,拒绝将保 险金付给罗贤文,罗贤文为索赔这笔保险金向法院提起诉讼。你认 为法院应该怎么判决?为什么? 答:法院应判决这笔保险金归还罗贤文。 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尽管投保人是企业,但受益人指定是职工 家属罗贤文,况且根据有关法律,企业为职工投保,受益人必须是 职工近亲属。至于企业已经支付一大笔抚恤金的问题,双方可以协 商解决。但这笔保险金必须归还给罗贤文。
6. 2006年1月5日,某市出租汽车公司将其中一辆夏利轿车转 让给汪某营运,双方约定:汪某每年向出租汽车公司交纳 管理费和各种税费,车辆以出租公司的名义向当地的保险 公司投保,保险费由汪某个人承担。随后出租汽车公司将 车辆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险、第三者责任险和 附加盗窃抢劫险,被保险人为该出租汽车公司,保险期限 为1年。合同签订以后,出租汽车公司如期缴了保险费。 同年10月20日,汪某驾车运营时,在某地遭到歹徒劫持, 夏利车被抢走。事故发生后,出租汽车公司向保险公司索 赔,保险公司以标的转让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为由拒赔,出租汽车公司不服,遂起诉到法院。你认为保 险公司拒赔是否有理?为什么? 答:保险公司拒赔没有理由。 因车辆所有权系出租汽车公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出 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只是把营运权交给汪某,并不存在 保险标的转让事由。并且营运权交给汪某也并没有使危险 明显增加,因此,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4. 2005年1月9日,陈某将上一年在A保险公司办理的一份车辆保险单(保 险费2900元)交给B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李某,要求参照该保单内容,为 其同一辆车办理保险。2005年1月13日,B保险公司制作了一份保险单 (保费3000元,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等8个险种,险种名称及 内容与A保险公司不完全一致),保险期限为2005年1月15日零时至 2006年1月14日24时止。2005年1月14日,李某多次电话通知陈某来领 取保单并交保费,陈某答复没有时间。同年1月16日上午,陈某的车辆 被盗,陈某将此事告诉了李某,并于1月17日到B保险公司查看了保险 单内容,李某将保险单复印一份给陈某。1月18日,陈某向B保险公司 要求交保费并领取保险单原件,遭B保险公司拒绝。于是,同年3月陈 某将B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判令B保险 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该保险合同是否成 立、是否有效。原告陈某认为:B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且出具了保 险单,并有业务代表通知领取保险单,保险合同有效。被告B保险公司 则认为:被告的承保承诺未送达原告,通知领取保单与承诺不是一回 事,双方合同尚未成立。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为什么? 答:法院应判决保险合同无效。 因保险人在制作保险单时对投保人陈某的投保内容作了修改,这应该视 为新的要约而不是承诺,新的要约必须经投保人确认后才有效。而本 案中投保人陈某并没有确认,也没有交纳保险费,更没有领取保单, 因此保险合同订立尚未完成,应视为无效。
答: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因为《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1995年,两被告之间签订的人身保险合同,缺少被保险人 的签名,不符合法律规定。但韩某在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及投保书中的签字,可以证明其对张某与太保北海分公司 所签订保险合同的认可和追认,同时也能证明韩某同意张 某为受益人。所以,该合同应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经 韩某事后追认的保险合同,并已部分履行,故该合同是有 效合同。法庭认定该保险合同在已明确张某为受益人的情 况下,太保北京分公司将保险金给付给张某符合法律规定。
答:(1)争论的核心是保单变更时时,未及时向保险 公司申请办理保单批改手续,保单是否有效的问题。 (2)保险公司的理由更充分一点。 (3)按正常赔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付较为合理。 虽然赵某和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及时到保险公司 办理批改手续,其过错在先,但转户日期与出险日 期仅差一天,对车主来说并没有足够合理的时间办 理批改手续,保险条款有一定的不合理性,本着公 平合理的原则,按正常赔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赔 付较为合理。
答:法院判决是合理的。因该车辆交易实际尚未完成,车辆实际上还来 不及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也不可能办理保单过户手续。因此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两位不幸丧子的老人因得 不到保险给付金将保险公司和儿媳张某告上法庭。1995年,被告张某在太平 洋保险公司广西北海分公司为其丈夫韩某购买了保额为18万元的“老来福” 终身寿险。该险种的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因意外死亡,保险给付金为保额的 双倍,同时交纳了2286元保费。但该份保单受益人栏中未指定受益人,被保 险人韩某也未在保险单上签字。被保险人韩某因工作调动来到北京,太保北 海分公司于1998年向太保北京分公司开出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同年11月,张 某向太保北京分公司提交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时,把自己增加为受益人,张 某及其丈夫分别在该份投保书中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签字栏中签名。1999年 1月19日,太保北京分公司正式签发了保单,后张某交纳了续期保费。 同年10月,被保险人韩某在外地意外死亡,太保北京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 按照理赔程序及时对受益人张某进行了给付,张某得到保险给付款36万元。 韩某的父母在悲伤之后,发现保险公司已将保险金全部给付了张某后,特意 聘请了律师从外地赶到北京,将太保北京分公司和张某告上了法庭。原告认 为,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的变更需有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书面通知。 儿媳张某在进行受益人变更时,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做,因而不能 由此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应认定增加受益人的行为无效。在此情况下, 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均可获得该份保险金。据此缘由,两被告应给付原告保险 金24万元。被告太保北京分公司辩称,原告对保险单中的签名提出异议, 公司已对被保险人韩某的笔迹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证实保单中的签名确系 韩某所书。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公司已经对受益人进行了全部给付。 另一被告张某称,原告二人与该份合同无关。法庭经过调查、取证、评议, 判决原告败诉。 请问: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1、2006年4月13日,车主张某就其所拥有的浙江省籍牌照大货车向浙江省某财产保险 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保险,车损险足额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50万元,并附 加车车人员责任险每人1万元,保险期限从2006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07年4月14日 24时止。2006年6月28日,该车由张某转户变更为江西省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但未及时向浙江某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办理保单批改手续。6月29日,在办理完行驶 证转户手续后,某汽车运输公司雇佣的驾驶员许某驾驶该大货车从江西开往浙江途 中,在浙江江山市境内地段出险,造成本车损失、驾驶员许某受伤及第三者车辆损 失。某汽车运输公司及时向某财产保险公司和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经当地公安 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驾驶员许某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在驾驶员许某伤愈并经当 地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结案后,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张某向某财产保险公司 提出索赔申请。某财产保险公司接到索赔申请后认为,出险前一天,该大货车由张 某转户变更为江西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但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 根据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张某已将保险标的转让,其对保险标的不再 具有保险利益,且未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原保险合同失效,而某汽车 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并未成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赔偿责 任。张某和某汽车运输公司则认为,出险时,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载明的 车辆所有者不相符合是事实,但由于保险公司在办理转户批改手续时要求提供行驶 证或复印件,江西与浙江相隔很远,保险合同条款并没有给某汽车运输公司提提供 足够合理的时间来办理批改手续,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该格式条款在一定程度上 剥夺了张某和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其不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即某财 产保险公司不得以该条款为由拒绝赔偿。最后张某和某汽车运输公司将保险公司告 上了法庭。 请问: (1)你认为该案争论的核心是什么? (2)你认为哪一方的理由更充分? (3)你认为法院会怎么判决?为什么?
5. 甲以其房屋为保险标的与保险人乙订立火灾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 80 万元,后因其邻居丙的过错,其自家失火,亦导致甲的房屋损毁。事 故发生后,甲的房屋市价为100万元。甲、乙未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房 屋的保险价值。经查,因丙的过错致火灾发生导致甲的房屋全损,保 险人给付甲保险金80万元。因甲房屋当时市价100万元,保险人乙给 付的保险金额总额不能完全填补甲房屋所受损失,于是甲向丙请求赔 偿其损失余额20万元。乙保险公司履行对甲的赔偿义务后,也取得了 向丙的保险代位权,于是乙保险公司代被保险人甲要求侵权人丙承担 其损害赔偿责任80万元。而侵权人丙此时只有10万元可供清偿。丙若 将其全部给付甲,则保险人无法获得任何给付;若丙将其全部给付于 保险公司乙,则被保险人甲尚有20万元损失无法填补。当事人争执不 下,请求法院判决。你认为法院如何判决比较合理?为什么?
8. 被保险人陈莹,女,11岁,系某小学的学生。2006年9月25日投保学生平
安险,保险金额2000元。保险期间为1年。被保险人陈莹和母亲于第二年5 月8日晚在家被其母亲的男友用猎枪打死。陈莹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害, 并已排除亲属故意行为。根据《学生平安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属于保险 责任。因此,保险公司给付2000元赔偿。被保险人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已 于两年前的3月经法院判决离婚,陈莹判给母亲抚养。判决后,陈莹和母 亲搬到外祖母家居住。保险费由外祖母交付。对这2000元的保险金,被保 险人的父亲和外祖母之间发生了继承权的纠纷。主要争议是:被保险人的 父亲认为,死者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女儿死后遗留下来的保险金,父亲有 权领取。而被保险人的外祖母则认为,陈莹是在父母离婚后投的保,自己 亲自为陈莹交的保险费,而负责抚养陈莹的母亲离婚后一直和自己住在一 起,她作为被保险人的外祖母对被保险人尽了抚养义务,因而在女儿与外 孙女同时死亡的情况下,要求领取这笔保险金。也有人提出死者的父亲与 外祖母都有继承权,应平分这2000元保险金。 你认为保险公司应如何给付这笔保险金?为什么? 答:保险公司应支付这笔保险金给陈莹的父亲。 因为:(1)被保险人父母虽已离婚,但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不因父母夫妻关系的解除而消失,无论 子女跟父亲还是跟母亲在一起生活,父母双方都有扶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 义务,因而也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据此,死者陈莹的2000元保险金应 由其父亲全额领取。(2)陈莹父亲领取全部保险金后,可以分给陈莹外 祖母一部分作为扶养关照补偿费,给与不给、给多少,由被保险人的父亲 自己决定。(3)保险人的外祖母无权领取这份保险金。因前一顺序的继 承人优先于后一顺序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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