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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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交通管理工作思路.doc

2020年交通管理工作思路.doc

交通管理工作思路(一)谋划二O一二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思路为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健康科学自序发展,有效地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县地理环境的特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和公安中心工作,继续以“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为主线,以深入推进“大走访”为载体,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整体水平和交警队伍整体素质,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以2011年全县道路交通事故为基数,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数四项指标年增长率为零,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行车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多发段明显减少,源头管理明显加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三、工作措施(打算)(一)事故预防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不断推进社会化防控体系,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政府组织协调功能,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在压降事故方面形成合力,建立职能互补,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源头管理,社会化联动格局。

二是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

加大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隐患排查力度,会同交通,安监等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随发现,随解决。

三是建立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研制机制,每月定期发布一期分析研制,针对突出事件,特殊时段不定期发布研判和事故预警,完善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处置机制。

四是开展一等事故处理岗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进交通事故阳光公开处理,按照创建一等事故处理岗位的要求,合理、规范设置执法办案场所,推进阳光警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尽最大限度化解事故当事人矛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五是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加快筹建交通巡回法庭建设。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意见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意见

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昭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9•【字号】昭政发〔2020〕26号•【施行日期】2020.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的意见昭政发〔2020〕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为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针对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扭转道路交通事故区域性、阶段性高发的被动局面,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加快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完成国道、省道、县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消灭存量、杜绝增量。

对新建、改建的乡道、村组道路按“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二)完善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制度。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辖区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按季度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道路出现坍塌、坑漕、水毁、隆起等损毁或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管护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道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道路安全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主、实施“五小工程”为辅,督促公路管养责任单位及时完成隐患治理;无管养责任单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明确相关单位负责及时完成隐患治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8•【字号】晋政办发〔2020〕42号•【施行日期】202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道、公路、民航、森林、缉私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0〕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18日山西省2020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实施方案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部署,2020年全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要实现“减量控大”总目标,即全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预期降幅不低于6%,全省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预期降幅不低于10%,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二、主要任务(一)智慧交通提升工程。

1.建设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协调指挥智能化系统。

打造“一个平台、一张网”,建成道路联网感知系统,城市灯控路口视频监控覆盖率达90%;高速公路主线每20公里至少接入一处视频监控;国家高速公路网收费站视频联网率达90%以上。

采集汇聚道路交通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实现公安、交通、应急、医疗、气象、旅游、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互联网出行服务公司合作,形成跨部门研判指挥协调机制。

2.建成大数据支撑下的城市智能交通控制系统。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合集5篇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合集5篇

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方案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合集5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合集5篇【篇一】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提升城市道路环境、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XX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打造“良好的停车环境、安全的交通环境、美好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管理精细化。

针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盲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引发出来的交通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整治行动。

重点排查各项工作中的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尹荣华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胡细汉同志任副组长,委市容环卫科、市政园林科及委属市环卫局、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市政管理处、停车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科,阮家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整治行动从20XX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20XX月11月30日)。

印发整治方案,部署整治任务,委属相关单位要把业务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委属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确保道路干净、交通安全。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04•【字号】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已于2020年10月22日经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20年11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12月4日潍坊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年10月22日潍坊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20年11月27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投入。

利用现代先进技术手段建设完善智慧交通系统,实行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提高通行效率。

第四条市、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教育、农业农村、商务、气象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车辆所属单位应当依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模版(2篇)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模版(2篇)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模版____年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方案摘要: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方案立足于现状分析,确定整治目标,并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以期在____年实现显著成效。

一、现状分析1.1 事故情况:道路交通事故频发,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

1.2 道路环境:道路规划和设计不合理,存在缺乏人行道、路口标志不明确、交通信号灯不运转等问题。

1.3 交通管理:交通管理不到位,违法行为多发,执法力度不够,交通秩序混乱。

二、整治目标2.1 事故减少目标:在____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2020年减少30%,交通死亡人数比2020年减少50%。

2.2 改善道路环境目标:修建、改造10万公里人行道,全国主要道路路口标志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交通信号灯运转率达到90%以上。

2.3 提升交通管理目标:全国交通违法行为比例比2020年下降20%,执法力度加大,交通秩序大幅改善。

三、整治措施3.1 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加大投入力度,修建、改造人行道,增加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信号灯等设施,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3.2 完善道路规划和设计:优化道路规划和设计,合理设置人行道、路口标志和交通信号灯等,提高道路通行安全性。

3.3 强化交通管理和执法力度:加大交通执法力度,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水平。

3.4 提升驾驶员素质:加强驾驶员培训和考试,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3.5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公众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四、实施措施4.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

4.2 加强科学调度和统筹规划: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科学调度和统筹规划,确保整治措施有效实施。

新交规今起实施细则

新交规今起实施细则

新交规今起实施细则自2020年7月1日起,中国交通运输部颁布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实施,旨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实施条例》将“立法、执法、教育、宣传”四大措施应用在交通安全法规中,以强化交通安全立法,增强执法力度,改善行人、机动车驾驶人参与的安全教育,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礼仪等。

其中,新的交通安全法规规定了许多更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旨在改善交通安全状况。

包括机动车驾驶人须遵守有关安全驾驶规定,尊重其他交通参与人,维护安全交通秩序,严禁搭乘超载车辆、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及其他违法行为,并实行按营运里程收费等。

此外,《实施条例》也规定了相关重点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对违反本条例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执行失信惩戒制度。

此外,新的交通安全法规还将加大宣传力度,把握好立法、执法、教育和宣传之间的统一,加强推广安全文明礼仪的指导,同时强化行人通过公路、街道、马路的安全教育,使公众熟悉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大家维护交通安全的意识和责任担当。

新的交通法规实施细则,将为维护交通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经过改革,法规将更加完善,具有更强的执行力,会为道路安全行车提供全面支持。

在此背景下,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公众和交通参与人都应积极构建安全、文明和规范的交通秩序,共同维护道路安全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同时,新的交通安全法规实施后,应该注重信息技术与智能化管理在交通安全领域的作用,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交通管理模式,采取先进的智能化技术,科学分析、灵活应用,确保公路安全行车,带动交通安全水平的提升。

总之,新的交通安全法规的实施将推动交通安全水平的提升,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助于交通安全文明礼仪的倡导,构建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向更高的安全水平迈进。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9.29•【字号】日政办字〔2020〕69号•【施行日期】2020.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市县乡三级组织机构、市县乡村四级管理网络)”组织体系,推动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不断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1.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机制。

各区县要健全交通隐患动态排查、分级督办、治理效果评估等工作流程,每月分析交通安全形势,每季度调度整改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回头看”。

对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分级验收销号;对短期无法整改完成的,公安、道路建设管理部门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巡逻提示,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实行交通安全隐患台账制、交办制、清单制,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做到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验收不合格不放过。

2.加强建设项目交通安全风险评估。

严格执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竣工验收,对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通车运行。

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强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对不符合交通安全要求或对未来交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审批部门应不予批准。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30•【字号】津交发〔2020〕108号•【施行日期】2020.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正文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30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会议要求,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及《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交安监发〔2020〕52号)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保障交通强国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一)市交通运输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组织领导本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领导小组由委党委书记、主任王魁臣任组长,委副主任刘道刚,市港航局、市道路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委内各相关处室、委属其他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

全面整治共筑平安之路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全面整治共筑平安之路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全面整治共筑平安之路公路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前言自2020年开始,为了全面整治公路交通安全问题,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共筑平安之路,我们组织并实施了公路专项整治工作。

下面将从整治目标、实施内容、成效评估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

二、整治目标1. 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意识:通过专项整治,加强对驾驶人、车辆所有者和相关道路从业人员的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其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规范。

2. 加强交通违法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特别是严重影响公路交通安全的超速行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频率。

3. 完善交通管理机制:通过对路况、标志标线、交叉口等的维护、完善和规范,提高交通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为驾驶员提供更好的道路出行环境。

4.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装备的配备,提高事故救援的反应速度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实施内容1.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媒体渠道,广泛宣传公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通过定点抽查、移动执法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

3. 完善红绿灯系统:对红绿灯系统进行维护和升级,修复故障信号灯,优化信号灯设置,提高交通信号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4. 划定停车位标线:依法对停车位进行标线划定,规范行车道与停车位的分隔,提高停车位利用率和交通流动性。

5. 安装交通监控设备:增加交通监控设备的配置数量,提高事故监测和违法行为的抓拍率,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6. 修复路面缺陷:对公路路面进行深度整治,消除路面凸起、裂缝和坑洼等安全隐患,保障道路平稳通行。

7. 加强应急救援设备配置:提前做好应急救援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设备故障率低、运行效果好,提高事故救援的有效性。

四、成效评估1. 公路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广泛宣传教育,驾驶人对公路交通安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比例有所下降。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0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要点有:
1. 加强安全管理。

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监管的督促和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体系。

2. 提升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交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交通设施建设。

加大对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维修和改造力度,确保交通设施的安全可靠,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4. 加强运输车辆管理。

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技术监督和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提高运输车辆的安全性能。

5. 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酒驾、超速、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6. 加强跨区域交通安全协作。

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高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 加强航空、铁路、水路等交通运输方式的安全管理。

针对不同交通方式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对航空、铁路、水路等交通运
输方式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全过程的安全。

8. 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协调配合水平,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9. 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加强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体制的研究和改革,提高监管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能性。

10. 加大交通安全投入。

增加交通安全资金投入,加强交通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更新,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公安部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20.01.14•【文号】公交管〔2020〕14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交管〔202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现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交通管理局。

公安部2020年1月14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

第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受理第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

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第五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年修正)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年修正)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68号•【施行日期】2020.09.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4月24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29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整合道路交通资源,健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附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附件7道路运输平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平安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方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平安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平安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平安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平安责任体系。

1. 催促落实企业主责。

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催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平安生产、道路交通平安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和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平安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平安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3.严肃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协同,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毕竟、从重处理。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平安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平安风险。

深入实施马路平安生命防护工程,2020 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

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激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马路根据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马路灾难防治。

根据事故调查状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

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平安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加强道路应急保障。

推进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

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86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

建立健全各级安委会、道交委、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

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

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

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和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23•【字号】和政办发〔2020〕24号•【施行日期】2021.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政办发〔2020〕24号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和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3日和龙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延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办明电〔2020〕13号)精神,深刻汲取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着力提升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决稳住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整改风险隐患路段、严管重点车辆、打击突出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

通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农村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三超一疲劳”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金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副组长:卢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修长海市应急局局长阚权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德山市教育局局长朱重锡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郑玉连市工信局局长林永吉市市监局长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市监局。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3•【字号】明政办〔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明政办〔2020〕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道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3日三明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指导意见(2020—202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工作部署,决定从2020年7月3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具体指导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服务三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明显提升,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综合治理期间,确保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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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是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中,在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专属行使警察管理职权的各个环节。

下面是有20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20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改善我镇农村道路交通的安全状况,给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全镇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镇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一杜绝五力争",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万车死亡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力争区建成"平安畅通县区"、力争"畅通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企业办、派出所、威家中队等单位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设在镇企业办,由曹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1、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道路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协管网络。

(1)6月底前,每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岗位,聘请一名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或运输户为交通安全协管员,授予交通秩序协管、交通法规宣传、路况信息收集报送、交通事故简易调解、交警执法工作监督等职责,协助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

同时,要建立交通协管员例会制度,每2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专题研究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村委会(社区)道路交通安全事宜。

(2)在6月底前统一制作"农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职责"、"村(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联络图"贴在辖区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办公室内。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6月底前,各村委会(社区)要与辖区驾驶人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

(4)建立本村(社区)机动车和驾驶人基础台帐,掌握本村委会(社区)驾驶人、车辆基本情况,并将基础台帐上报本乡镇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在9月30日前完成。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镇、村安监员要深入区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建立安全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严禁生产、经营单位擅自将危险化学品货物交由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个人运输;会同区交通运输部门对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管理状况。

镇教育部门一要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学校加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二要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联合对辖区内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一次排查,发现交通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禁止行驶;三要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路面管控,适时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行使、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货运车辆违法载人等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全面排查公路危险隐患路段,积极会同区安监、交通部门根据排查标准,科学合理的排查安全隐患路段,并督促公路部门开展隐患路段治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镇交通部门要加强路政管理,及时养护道路,治理超限运输,努力消除事故隐患;规范设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护栏等),及时维护管理,对隐患路段进行及时治理,提高行车的安全性;依照"三关一监督"职责,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督管理,规范运输市场。

(三)加强监管,严格督查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要适时组织对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和开展。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督查检查各种落实情况。

对工作进展缓慢或不按要求完成的,分别详细登记在册并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在广安市召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XX〕19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XX〕1 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强化农村基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努力形成疏堵结合、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态势。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的原则,参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德办发〔20XX〕21 号)、《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罗府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区派出所负责农村交通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武装部长曾学明任安办主任,万安派出所所长刘理兼任安办副主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办");各村要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2—3 名村干部组成。

(三)强化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农村道路的监管。

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私家车、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车、拖拉机等)车辆的清理力度,详细掌握每台车辆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档案,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全面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制,做到重点路段、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做好本辖区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爱护,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维护辖区农村道路及镇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协助交通部门查处辖区内非法载客车辆;指挥疏导交通,依法纠正和处罚道路上的各类一般交通违法行为。

(四)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镇人民政府主管、镇安办主抓、镇派出所(交警中队)监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合力强大、监督管理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日常巡查机制。

镇政府要认真落实节假日、逢场日等特殊时段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明确一名领导值班,带领有关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巡查。

三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

镇政府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

四是建立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民警路段责任机制。

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按照定人、定路段、定职责的原则,细化道路安全监管职责到人头,提高对乡村道路的管控力度,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打造农村安全公路(一)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四川省乡村机耕道通用技术条件》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

不能因地形和经费等因素降低坡度、坡长、转弯半径等技术标准。

(二)大力整治道路隐患。

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特别是重点增设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示标志。

三、加强综合治理,切实规范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一)摸清家底,建立档案。

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机动车(包括大、中小型客货车、二、三轮摩托车、轮式拖拉机等)进行全面清理,详细掌握每辆车的车况和运营情况,逐车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公益宣传工作,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20xx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党的召开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永安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格局,全面提升人、车、路、环境和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到20xx年底,全街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力争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措施(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街道集中力量于20XX年8月至10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大会战"。

到10月底,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强化驾驶人源头管理、加强车辆安全整治。

(三)提高道路安全保障水平组织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街道将于9月份由街道分管交通的领导、燕南派出所、公路站以及各村居主任,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10月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隐患点工作台帐,制订整治方案。

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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