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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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12【案件字号】(2021)皖01民终530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黄平王二辉朱斌斌【审理法官】黄平王二辉朱斌斌【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王平平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王平平【当事人-公司】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景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蔡蕊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宋国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琪琦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景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蔡蕊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宋国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琪琦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景蔡蕊宋国庆孙琪琦【代理律所】北京兰台(合肥)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平平【被告】上海京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孜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趣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观点】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证据不足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成立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王平平要求上海京颐公司支付其工资46437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180000元,均应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本案中,王平平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上海京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故对其该两项诉请本院不予支持。

王平平虽持有上海趣医公司3张《限制性股票股权证》,但王平平未能举证证明其与上海趣医公司共同确认的关于股票退出机制的约定,也未举证证明其持股数量及股票退出时的最终价值,故王平平要求上海趣医公司支付其激励分红款60万元,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1-5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附件四-授予通知书(含奖励协议)

1-5 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附件四-授予通知书(含奖励协议)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XX】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通知书_______先生/女士:经【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定,您已正式获准成为《【XX】公司XX年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公司拟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您通过【持股平台名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股权利益的权利(“激励股权”),激励股权的性质为【期权/限制性股票/虚拟股份/股票增值权】。

您有权认购的激励股权的上限数量所对应的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上限数量”),相关股权的授予价格为__ _元/注册资本;如您全部认购,所需缴付的出资总计__________元。

在上限数量范围内,您有权全部认购或部分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拟授予您的激励股权。

此外,公司为您参与股权激励计划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具体请参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公司财务部(联系人XXX)。

请注意,您的激励股权收到本次激励计划项下条款及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不时更新的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的约束,并需遵守附件所列各项约束。

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本人签名后的《授予通知书》和《参与确认书》原件亲自提交(外地员工以邮寄的形式)至公司人力行政部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处,并于授予截止日前将相关拟认购股权的对应出资款通过您本人的账户汇至公司指定账户(具体账户以及出资时间以后续正式通知为准)。

请您于汇款日当天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告知财务部_______(邮箱xxxx,电话xxxx)。

同时,财务部将在收到以上股权出资款后第一时间通知告知您本人,并在1个月内向您本人开出收据。

如公司财务部在约定时间前未收到您的出资款,将视为您已经放弃本次获授相应股权的权利。

感谢您对公司所做的贡献!期望您继续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通知人(盖章):【XX】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被通知人(签名): 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通知书需严格保密,被通知人签名确认后,由公司负责收回。

总经理股权激励协议书

总经理股权激励协议书

总经理股权激励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甲方:乙方:名称:姓名:法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身份证地址:电话:现住址:传真:联系电话:根据《合同法》和《公司股权激励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以下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本议书的前提条件(1) 乙方在年月日前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⑵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的职位为甲方公司,总经理之职。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2限制性股份的考核与授予(1) 由甲方[薪酬委员会按照《公司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要求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授予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份数量。

(2) 如果乙方考核合格,甲方在考核结束后30天内发出《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⑶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份确队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

逾期不支付,视为乙方放弃《股权确认通知书》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3限制性股份的权利与限制⑴本协议的限制性股份的锁定期为5年,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 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份在锁定期间享有与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 乙方持有限制性股份锁定期间不得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

(4) 当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和向新老股东增发新股等影响甲方股本的行为时,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进行相应调整。

(5) 若在锁定期内公司上市,公司将提前通知乙方行权,将乙方的限制性股份转为公司注册股。

行权价格以《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中规定或董事会规定为准。

4本协议书的终止(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发生下列事由(包括但不限于) ,自情况核实之日起即丧失激励资格、考核资格、取消剩余分红,情节严重的,公司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有权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与公司一切激励计划、取消职位资格甚至除名。

中登深分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中登深分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
(四)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 上市公司核对无误并确认《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报明细清单》后, 接收本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并向深交所联系刊登限售 股份上市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 (五)接收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结果报表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人 E 通道接收《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结果报表》。 四、股东追加承诺股份限售登记 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股份限售登记业务分两类,一类是将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份变更登记为限售股份;另一类是延长限售股份的限售期 限。上市公司办理股东追加承诺股份限售登记业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股份限售登记申请表(见附件 5); 2、股份限售登记明细申报表(见附件 6); 3、股东追加承诺公告(复印件,加盖上市公司董事会印章); 4、电子数据(适用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更登记为限售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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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2011 年修订)
第一章 业务概述
一、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规范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限 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提高业务运作效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证券登记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追加承诺业务管理指引》和《关于个人转让 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 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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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垫付对价偿还业务申请表; 3、垫付方与偿还方的偿还协议(涉及自然人股东的偿还协议须公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须与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名称 以及股东签章的名称一致;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上的证件号码须与上市公 司股东名册上的证件号码一致。 5、相关股东的垫付股份偿还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7,由自然人股东 签发的授权委托书须公证); 6、上市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 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电子数据(本公司可提供空白数据模板); 8、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经形式审核通过后,本公司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垫付对价 偿还过户登记,并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垫付对价偿还股份变更登 记清单》交上市公司。 七、限售股份权益分派和配股登记 限售股份的送转股由本公司直接登记到持有人名下,现金红利既可 由本公司代理派发,也可由上市公司自派。 限售股份的配股既可由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报盘认购,也可通过上市

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对于发生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是要赔偿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价格认证中心作了一个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方便在实践中认定毁坏财物的价格,下面我们就一起看看最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是什么?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统一操作方法和标准,保证价格认定结论的客观、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毁坏财物损失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设立的价格认定机构对刑事案件中被故意毁坏的、具有实物形态的财物损失价格的认定。

价格认定结论仅作为公安、司法机关(以下简称办案机关)办理案件的证据材料,不作为民事赔偿依据。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毁坏财物损失价格是指由于故意行为致使财物原有功能或形态发生变化导致其本身价值减少或丧失的数额。

第四条毁坏财物根据毁坏程度分为完全毁坏和部分毁坏。

完全毁坏是指毁坏财物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修复的。

部分毁坏是指毁坏财物可以修复,并且修复后能正常使用的。

第五条财物的毁坏程度应由办案机关确定,毁坏程度不明或有争议的,应要求办案机关委托专业技术机构或人员出具质量技术检测报告或专业意见。

第六条认定毁坏财物损失价格,应要求办案机关书面明确以下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一)明确价格认定所涉及案件的性质;(二)明确毁坏财物为案件所涉及的物品;(三)明确毁坏财物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启用时间及毁坏前使用情况等实物状况;(四)明确财物毁坏的部位、范围;(五)明确无法维修需更换的项目;(六)价格认定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办案机关未能明确相关情况的,可不予受理。

第七条价格认定机构应与办案机关共同进行实物勘验,必要时应有相关专家参加。

勘验结果与办案机关提供资料不符的,价格认定机构应中止价格认定,并要求办案机关书面予以明确。

办案机关不能或不予明确的,价格认证机构可终止价格认定。

股权控制确认函

股权控制确认函

股权控制确认函尊敬的[受托方全称]:我方作为[委托方全称],在本函中确认与[受托方全称]之间关于[公司名称]的股权控制事项。

根据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相关公司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方同意委托[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对[公司名称]的股权进行管理和控制。

具体事项如下:1.我方委托[受托方全称]负责[公司名称]的股权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变动的确认、股东持股比例的调整、股份转让的协调等。

2.[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需保证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始终以[公司名称]的利益为先。

3.在[股权控制人]的管理下,我方同意根据公司章程执行相关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议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

4.如受托方在管理股权过程中,发现任何有损于[公司名称]利益的行为或情况,需及时向我方报告,并协助我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解决。

5.我方委托[受托方全称]代表我方行使[公司名称]的股东权益,并保证支持和执行[受托方全称]作为股权控制人的决策。

6.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如协商未果,则可提起诉讼。

本股权控制确认函为双方间的法律约束文件,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如有需要,双方可就股权控制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和修订。

请仔细阅读上述内容,并在下方签署确认,以表明双方同意并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一份股权控制确认函的范本,你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请确保在使用文档前对内容进行适应性修改,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6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6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尊敬的股东:根据我方经营需要,我方拟将持有的部分股份转让给另一方,特此通知如下:一、转让方:(公司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址:(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股东姓名)股权持有情况:持有(公司名称)股份(持股比例),共计(持股数量)股。

三、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价格)元整,双方约定于(具体日期)通过(具体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四、股权转让完成日期:双方约定于(具体日期)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五、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若对以上内容有任何异议或疑问,请在(具体期限)内书面通知,逾期视为同意。

特此通知。

转让方:受让方:以上为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如涉及具体股权转让事宜,请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撰写和修改。

希望双方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手续,达成共识。

祝双方合作愉快,事业成功。

第2篇示例: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尊敬的股东:根据我方股权转让意向,特向贵公司发出本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一、转让方及转让股权情况转让方:(公司名称)转让股权:持有贵公司(公司名称)(股权比例)的股权三、转让条件1. 双方同意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2. 转让方保证所持有的股权没有被司法机关冻结、查封或质押。

3. 受让方同意承担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转让价款转让价款为(金额),双方同意采用一次性支付的方式进行结算。

五、转让手续1. 双方应在签署本通知书后,依法办理股权转让手续,确保股权转让的合法有效。

2. 转让方应将相关股权证书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应按照约定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六、其他约定1. 本通知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若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仲裁机构/法院)解决。

七、通知方式本通知书以书面形式送达,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

如有任何争议或需要进一步协商的事项,请及时与对方联系,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特此通知。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公告 - 法律文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公告 - 法律文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变动的提示公告-法律文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第二大股东A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________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_____%。

现接该公司通知,该公司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_____股份有限公司签字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本公司法人股_____万股转让给B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后,A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_____万股,占本公司股份的_____%,为本公司第六大股东。

特此公告
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模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模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模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一、协议主体本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甲方(授予方):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注册地址:_____乙方(被授予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联系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目的公司授予乙方限制性股票,旨在激励乙方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的价值。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1、公司决定授予乙方_____股限制性股票,该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_____元/股。

2、授予日:本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授予条件:乙方应满足公司制定的相关授予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业绩、工作年限、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

如乙方未能满足授予条件,公司有权取消本次授予。

四、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与解锁条件1、限售期:自授予日起,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入限售期,限售期为_____年。

2、解锁条件:在限售期届满后,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解锁: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公司在解锁年度的净利润、营业收入等业绩指标达到预定目标。

个人业绩考核指标:乙方在解锁年度的个人工作业绩达到公司设定的考核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锁后,乙方享有与公司其他普通股股东相同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表决权等。

在限售期内,乙方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义务:乙方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乙方不得在限售期内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1、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有权回购并注销乙方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因违法违规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未达到公司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

2、回购价格:回购价格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算。

股权文件模板-限制性股权激励协议书

股权文件模板-限制性股权激励协议书

合约甲方姓名:(原始股东)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合约乙方姓名:(激励对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现住址:鉴于:合约甲方为***(以下简称“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合约甲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 ]元,本协议签订时合约甲方占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是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合约甲方出于对责任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根据《合约法》和《责任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以下有关事项与合约乙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协议书的前提条件1、合约乙方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的职位为合约甲方责任公司[ 总经理]之职。

2、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合约乙方的职位为合约甲方责任公司[ 总经理]之职。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2个条款,则本协议失效。

二、限制性股权的考察与授予1、由合约甲方的相关部门或科室按照《XXX责任公司XXXX年度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要求对合约乙方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授予合约乙方相应的限制性股权数量。

2、如果合约乙方考察合格,合约甲方在考察结束后30天内发出《限制性股权确认通知书》。

3、合约乙方在接到《限制性股权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按照《限制性股权确认通知书》规定支付定金。

逾期不支付,视为合约乙方放弃《限制性股权确认通知书》中通知的限制性股份。

三、限制性股权的权利与限制1、本协议的限制性权的锁定期为[ 5 ]年,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合约乙方持有的限制性股权在锁定期间享有与注册股相同的分红权益。

3、合约乙方持有限制性股权锁定期间不得有转让、出售、交换、记账、质押、偿还债务等处分行为。

4、当合约甲方发生送红股、转增股份、配股等影响合约甲方股份的行为时,合约乙方所持有的限制股根据XX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

投资入股分红协议书

投资入股协议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入股时间:自2014年月日起,至201 年月日止。

第二条:入股金额: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接受乙方以资金方式合伙投资。

乙方作为投资人投资人民币15万元,大写:拾伍万元整;共同经营项目,总造价万元,净利润万元,乙方按项目总造价净利润15%分享利润。

共同经营双方项目时间:自2014年月日起,至201 年月日止。

第三条:选择分红方式第种。

分红①月度结算1每月15日为分红日2红利按总造价的净利润金额分配;(例)即总造价2000万,净利润800万,所持有15%股权分红分配金额,工程日期24个月,每个月应分红5万元。

(24个月)分红②季度结算1按季度分红即每季度15万元2红利按总造价的净利润金额分配;(例)即总造价2000万,净利润800万,所持有15%股权分红分配金额,工程日期24个月,每季度应分红15万元。

(8个季度) 3计算日期:1月1日——3月31日止。

分红③年度结算1按年度分红即每年度60万元2红利按总造价的净利润金额分配;(例)即总造价2000万,净利润800万,所持有15%股权分红分配金额,工程日期24个月,每年度分红60万元。

(两年度)3计算日期:1月1日——12月31日止。

第四条:项目由甲方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帐目受投资人监督检查。

第五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a甲方监督、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协议。

b 财产:项目利润为合伙人按比例所有,双方利润分红周期为个月。

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同意,不得处分项目的资产、权益和债务。

c乙方在经营项目的协议有效期限内,项目合同未终止退股的,退回投资额的70%(1)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公司中的。

全部财产份额。

退资的日期,为法定事由实际发生之日起;项目合同终止的,退资并返回投资额的100%。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廖国沛

2017年12月行政处罚案例汇总●内幕信息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 (3)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6号(张艺林) (6)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4号(吉林信托、高福波) (8)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号(曾祥颖) (13)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曹良继) (16)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胡鸣一) (19)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号(胡建东) (21)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4号(林安) (23)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林竹兰) (26)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刘小萍) (28)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6号(池勤波) (31)●信息披露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7号(佳电股份、赵明、梁喜华等23名责任人员) (34)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2号(雅百特、陆永、顾彤莉等21名责任人员)41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3号(任子行、景晓军) (49)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5号(华宏医药、盛龙才、况清娟) (53)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4号(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梁健锋、王旭东) (56)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7号(海龙精密、张陈松娜等四人) (58)●操纵市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8号(廖国沛) (61)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6号(吴峻乐) (67)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0号(易所试、中泰证券、章源等8名责任人员) (70)●短线交易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郭庆) (76)●证券从业人员违规炒股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9号(陆茜) (78)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8号(蒋政) (80)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05号(李大伟) (82)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17〕5号(杨康华) (84)●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0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郭晋龙、夏斌)86●私募机构违规经营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2号(中城银信、张佩宏、申巧玲) (95)●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5号(广东新价值、钱文彦、卢冬妮) (99)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8号(上海荣利、何学忠、张莉) (102)●内幕交易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99号(应燕红)当事人:应燕红,女,1976年12月出生,住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1篇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1篇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1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1甲方(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2、乙方系公司员工,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3、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同意由乙方出资认购公司%的激励股权。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遵守:一、激励股权的定义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认购公司%的激励股权,认购价款为xx元/股,共xx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1、甲方经过审计或结算确保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乙方和丙方根据持股比例进行分红。

2、甲方在每年度的十二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四、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1、因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公司有权按上年末每股净资产回购乙方所持全部激励股权。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4篇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4篇

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4篇篇1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股东姓名)地址:(股东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一家注册于(注册地)的公司,现持有甲公司的部分股权;2. 乙方为甲公司的现有股东,拥有甲公司股权的部分股份;3. 双方就乙方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进行限制性股权转让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股权1.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股权比例)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转让;2. 转让价格为(转让价格),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时间期限)内支付给甲方;3.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或其他相关机构)批准,并在批准后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二、限制性条款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时间期限)内不得转让所获得的股权,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回购股权并处以违约金;2.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后(时间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比例,否则甲方有权回购相应股份;3. 乙方同意在甲公司发行新股时享有优先购买权,但乙方需在通知后(时间期限)内作出决定;4. 乙方同意在甲公司上市或被收购时遵守相关规定,如需出售股权,应向甲方提前告知。

三、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保守本协议内容及有关信息的机密性,并不得向第三方透露;2. 如因一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效力至(合同期限);2. 本协议内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3.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 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东姓名): ________________ 签字: 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以上为限制性股权转让协议范本,双方应在签署前慎重考虑各项条款,并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7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7篇

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7篇第1篇示例:致:全体股东主题:股权转让通知尊敬的各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通知您,有股东打算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

现将股权转让事项通知如下:1. 股东姓名:XXX2. 转让股份比例:XX%3. 转让受让方:XXX(受让方名称)4. 转让价格:XXX元/股5. 股权转让完成日期:XXXX年XX月XX日6. 转让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其他股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如果您有意愿购买转让股权,请在XX日期前联系董事会,以便安排相关手续。

如对股权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及时与公司董事会联系。

公司将保持透明,确保股权转让程序合法合规。

感谢您对公司的支持与理解,希望我们能携手共建公司的美好未来。

此致公司董事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是一份关于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如有需要,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修改调整。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2篇示例:股权转让通知书范本尊敬的股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方决定将持有的部分股份进行转让。

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一、转让方信息转让方:XXX公司注册地址:XXXXX法定代表人:XXX股权所属公司:XXX有限公司三、股权转让详情1. 本次股权转让约定转让XXX公司持有的XXX%股权,转让价格为XXX元;2. 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3. 转让方保证其所持有的股权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不存在不可转让的情况;4. 转让方保证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且已支付全部相关税费。

四、股权转让完成1. 转让方保证在受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后,及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并配合受让方完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2. 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享有转让方所持有股权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五、其他约定1. 本通知书自生效之日起生效;2. 转让方自转让之日起不再享有任何与转让股权相关的权益和义务;3. 本通知书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作为补充。

股权证明书9篇

股权证明书9篇

股权证明书9篇股权证明书9篇股权证明书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东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资金额:XXXXXX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20xx年X月X日附:1、本股权证书仅证明股东已缴纳出资,不得转让或作他用。

2、本股权证书加盖XXXX公章前方为有效。

股权证明书2 编号:A-002企业名称: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企业注册日:XXXX年XX月XX日注册资金:XX万人民币工程名称:XXXX 拟投资资金:XXX万人民币股权人姓名:XXX 所属股权类型:原始股/XXX身份证号:XXXXXX 出资日期:XX年XX月XX日股权占比:X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金比例为XX%兹证明_XXXX_是XXXXXX原始股股东,持上述股份。

企业盖章:XXXXX 董事长:年月日本卷须知:1、股权证书为股东持股凭证,股东凭此证享受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本股权证书不得涂改、伪造,私自抵押、转让、买卖无效。

2、股东根据企业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转让股权时,须持股权证书和原始股本人到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本股权证制作除三处签字外其余地方不得手写。

3、本证书经股权人、董事长签字及加盖企业公章并与董事会留底股权证书一致加盖骑缝章方为有效。

一式二份股权人和董事会各执一份。

股权证明书3 行出资义务,成为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在公司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凭据。

公司变更注册〔实收〕资本涉及股东出资额或者股东转让股权、赠与、继承人继承时,需要提交股东出资证明。

股东因故要求补〔换〕发出资证明书,丧失被盗的应提交登报公告声明作废报样、污损的提交污损原件及股东本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方可补〔换〕发。

限制性股票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

限制性股票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

国税函[2009]461:限制性股票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2010-4-2 11:40:35来源:青年人() 作者: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股权激励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问题又专门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61)号文,对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和税额的计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以及资料报送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自此,结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前期已经下发的财税[2005]35号、国税函[2006]902号、财税[2009]5号以及财税[2009]40号,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已基本完善。

下面,我们就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的文件,重新结合案例和大家详解一下限制性股票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限制性股票是指职工或其他方按照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企业获得一定数量的企业股票,在一个确定的等待期内或者在满足特定业绩指标之后,方可出售。

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几个概念: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是指公司根据其经过股东大会《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在达到计划要求的授予条件时,授予公司员工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更明确一点讲,这个授予日期就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境外为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根据上市公司要求将限制性股票实际登记在被激励对象股票账户上的日期。

2、禁售期(锁定期)禁售期是指公司员工取得限制性股票后不得通过二级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转让的期限。

目前,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禁售期不得少于1年。

3、解锁期在禁售期结束后,进入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如果公司业绩满足计划规定的条件,员工取得的限制性股票可以按计划分期解锁。

解锁后,员工的股票就可以在二级市场自由出售了。

4、惩罚性条款一般,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都会规定一些惩罚性条款,分授予前和授予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4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一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二次修订2019年4月第十三次修订2020年12月第十四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10)第四章保荐人 (15)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8)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8)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21)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23)第六章定期报告 (26)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1)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3)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3)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37)第十章关联交易 (44)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44)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46)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53)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53)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55)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8)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59)第六节回购股份 (60)第七节吸收合并 (63)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4)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 (67)第十节股权激励 (69)第十一节破产 (71)第十二节其他 (75)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79)第十三章退市与风险警示 (84)第一节一般规定 (84)第二节交易类强制退市 (86)第三节财务类强制退市 (90)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 (98)第五节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107)第六节退市整理期 (111)第七节主动退市 (115)第八节重新上市 (119)第十四章申请复核 (127)第十五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128)第十六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129)第十七章释义 (131)第十八章附则 (134)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36)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43)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50)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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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
限制性股份确认通知书
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制度》和《深圳市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兹通知如下:
1.被通知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2.通知日期:-----年---月---日
3.通知内容:获得公司限制股数量:-----股
4.行权期限:本限制股的行权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5.行权价格:---------元/股
6.相关条款:
a) 被通知者必须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保密协议书》及《竞业禁止协议书》
b) 被通知者需要在最迟----月---日前交付以上限制股数量股权金额的5%作为定金,逾期不交定金者视为放弃本限制性股份。

c) 本限制股的锁定期为从本通知日至-----年------月----日。

d) 被通知者需要遵守《股权激励管理制度》、《深圳市安杰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国家相关制度/法律,因违反以上制度/法律的,公司将无条件收回限制股,并不做任何补偿。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被通知者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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