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系统技术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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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成庄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技术规(试行)
1.围
1.1本规规定了成庄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适用于成庄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与维护。
2.监测监控系统
2.1规性引用文件
2010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
晋煤集通字【2008】602号《“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晋煤集机字【2005】96号文《晋煤集团监测监控系统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
MT/T899-2000 《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煤业集团矿井安全监探系统传感器设置规
2.2术语和定义
2.2.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具有模拟量、开关量、累计量采集、传输、存储、处理、显示、打印、声光报警、控制等功能。用来监测甲烷浓度、一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氧气浓
度、风速、负压、温度、烟雾、馈电状态、风门状态、风窗状态、风筒状态、局部通风机开停、主通风机开停等,并实现甲烷超限声光报警、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控制等。
2.2.2矿用甲烷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气体中甲烷浓度的装置,一般具有显示及声光报警功能。
2.2.3矿用风速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巷道中风速大小的装置。
2.2.4矿用风压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通风机、风门、密闭巷道、通风巷道等地通风压力的装置。2.2.5矿用温度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环境温度高低的装置。
2.2.6矿用风门开关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风门开关的装置。
2.2.7矿用馈电传感器
连续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起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置。
2.2.8甲烷断电仪
井下甲烷浓度超限时,能自动切断被控制设备电源的装置。
2.2.9传输接口
接收分站远距离发送的信号,并送主机处理;接收主机信号、并送相应分站。传输接口还具有控制分站的发送与接收,多路复用信号的调制与解调,系统自检等功能。
2.2.10主机:
一般选用工控微型计算机或普通微型计算机、双机或多机备份。主机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2.2.11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控制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
2.2.12模拟量输入处理误差
传感器输出值(显示值)与中心站计算机显示值之间的误差。
2.2.13最大巡检周期
系统在满容量条件下,传感器输出变化到中心站计算机显示所需要的时间。
2.3系统要求
2.3.1煤矿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还必须通过国家技术监督局认证的检测机构的防爆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MA”标志,同时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2.3.2甲烷断电仪的全部功能必须由现场设备完成。当主机或系统发生故障时,必须保证甲烷断电仪的全部功能。
2.3.3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2.3.4系统必须具有断电状态和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2.3.5系统应具有模拟量监测、开关量监测和累计量监测功能。
2.3.6系统必须装备后备电源,当电网停电后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
2.3.7系统应具有甲烷浓度超限声光报警和断电/复电控制功能。
2.3.8系统应具有中心站手动遥控断电/复电功能,断电/复电响应时间应不大于系统巡检周期。
2.3.9系统应具有异地断电/复电功能。断电/复电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倍系统巡检周期。
2.3.10系统应具有自检功能。当系统中传感器、分站、主站、传输电缆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故障设备,以供查询及打印。
2.3.11系统主机应双机备份,并具有手动切换功能(或自动切换功能)。
2.3.12系统应具有实时存盘功能。重要监测模拟量的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持24小时以上。当系统发生故障时,丢失所有存盘信息的时间长度应不大于5分钟。
2.3.13系统应具有列表显示功能。
2.3.14系统应具有模拟量实时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功能。在同一坐标上用不同颜色显示最大值、平均值、最小值3种曲线。在一屏上,同时显示不小于3个模拟量,并设时间标尺,以便直观地反映设备开机率。
2.3.15系统应具有柱状图显示功能,以便直观地反映设备开机率。
2.3.16系统应具有模拟动画显示功能,以便形象、直观、全面地反映安全生产状况。
2.3.17系统应具有系统设备布置图显示功能,以便及时了解系统配置、运行状况,便于管理与维修。
2.3.18系统应能生成各种报表,灵活选择报表风格,界面友好,易学易用。2.3.19系统应具有报表、曲线、柱状图、模拟图、初始化参数等召唤打印功能
(定时打印功能可选),以便于报表分析。
2.3.20系统的人机对话功能应齐全、界面友好、灵活、美观,以便于系统生产、参数修改、功能调用。
2.3.21系统应具有抗干扰措施,防止架线电机车火花、大型机电设备启停等电磁干扰影响系统正常工作。
2.3.22系统分站应具有初始化参数掉电保护功能,以防分站停电后,初始化参数丢失。
2.3.23系统应具有网络通信功能,能与本单位其它系统及集团公司进行联网,以便于调度指挥部门、矿领导及上级部门对监控信息的利用。
2.3.24地面设备应具有防静电措施。
2.3.25系统应性能可靠,系统软件死机率应小于1次/720小时。
2.3.26系统调出整幅画面85%的响应时间应不大于2秒,其余画面不大于5秒。
2.3.27电源波动适应围:①-10~+10%(地面);②-20~+10%(井下)。
2.3.28系统的传输距离、传输处理误差、最大巡检周期、传输速率、误码率、最大节点容量等与传输有关的要求应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T899-2000《煤矿用信息传输装置》。
2.4甲烷传感器和其它传感器的设置
2.4.1高瓦斯矿井综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4.1.1综采工作面设置两台甲烷传感器,WS1设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小于10米处,WS2设在距回风巷口10—15米处。
瓦斯报警浓度:WS1≥0.6%CH4;WS2≥0.6%CH4
瓦斯断电浓度:WS1≥0.8%CH4;WS2≥0.8%CH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