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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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土

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全国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现场会议部署,推进实施《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积极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意见》(全绿字〔2018〕5号),扎实做好2019年国土绿化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国土绿化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林草植被修复

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统筹治理、系统修复的总体思路,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扎实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6-2020年)》(全绿字〔2016〕9号)和2018-2020年营造林生产滚动计划,细化分解计划任务,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全年完成1.01亿亩造林绿化任务。深入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和石漠化综合治理、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牢固构建“一带一路”、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扎实推进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森林乡村建设,改善提升村容村貌。推进森林城市和森林城市群建设,稳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扩大城市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快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启动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加快退化草原恢复和治理,完成退化草原治理1亿亩以上。办好2019年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加快推进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筹备工作。

二、创新推进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形成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良好氛围

坚持全国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搞绿化的基本方针,充分发挥地方各级绿化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创新政策机制,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植树义务,带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全社会做好示范表率。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植树节、国际森林日等植树活动,开展国土绿化主题宣传纪念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和“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良好氛围。要创新义务植树形式,扩大“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建立全民义务植树基地,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各部门(系统)要全面实施部门绿化规划,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制,以完成管理区域绿化为重点,持续推进铁路、公路、河渠、堤坝、校园、营区、矿区、社区等绿化美化,增加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身边生态绿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科学开展造林种草,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良种壮苗、适地适树是科学开展造林绿化的前提。各地要切实落实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理念,加大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以及抗逆性强的树种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力度,积极培育推广使用良种壮苗,优先使用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的种子育苗,优先使用保障性苗圃培育的苗木。加强牧草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设,优先选用本地优势品种,提高种草适应性,确保种草成活率,恢复和稳定草原生态系统。要加强林木种苗、牧草良种质量监管,造林用种用苗必须具备“两证一签”。要重视种源和遗传品质,避免长距离调运种苗,严格引种管理,防止大规模引种造林。要严格林木种苗检疫,着力做好落地复检和造林后的监测,对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苗应当就地销毁。要坚持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科学造林种草,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程,合理确定造林种草技术模式、配置方式、栽植密度,实行乔灌草结合、封飞造并举,大力营造混交林。干旱半干旱地区要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绿、量水而行,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合理确定林草比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探索开展低密度造林试点。研究制定森

林质量精准提升战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切实加强低质低效和退化林分修复,不断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认真落实全国森林经营规划,加快推进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引导支持编制集体林森林经营方案,加强森林抚育,优化调整森林结构,发挥森林生长潜力,提高森林功能效益。

四、围绕发展绿色产业,开展国土绿化助推生态扶贫

坚持国土绿化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着力推进国土绿化扶贫、生态产业脱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国土绿化项目和资金,向扶贫工作好的地区倾斜。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本地特色,培植主导产业,培育优势产品,发展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竹藤花卉、林草旅游、森林康养、生物能源等绿色富民产业。要按规划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建立优质珍贵大径材培育基地。要选择产品适销对路、产业链长、具有发展潜力的树种(品种),营造一批适当规模的优质高效特色经济林。要启动实施特色经济林果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对贫困地区的特色优势经济林进行改造提质,提高林产品单位产出,增加贫困人口经营收入,更好地促进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组织实施好中央和地方财政造林、森林抚育补助项目,加大对贫困地区造林、森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乡村绿化美化的支持力度,优化提升森林景观,助推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生态产业发展,筑牢森林生态屏障,增强贫困地区绿色发展后劲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切实加强林草生态资源管护,巩固国土绿化成果

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建立天然林保护长效机制,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加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保护管理,保护森林草原植被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开垦、非法占用草原等违法行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职能转隶交接工作,充实森林草原防火专业力量,加强火灾预防和防火物资、设备、技术储备,配合做好扑救工作。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林生发〔2018〕110号),建立督办问责机制,抓实疫情监测普查,加强疫情科学除治,强化疫区和疫木管理,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蔓延扩散趋势。开展省级人民政府2015-2017年防治目标责任书履责考核,落实疫情防治责任,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森林资源安全。严格保护、科学管理古树名木,积极开展古树名木抢救与复壮试点,启动国家古树名木公园建设和认定试点。要针对国土绿化主战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造林难度大、成活成林难、后期管护更关键的特点,认真执行新修订的《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切实加强造林后期管护,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成活成林。

六、探索创新政策机制,全面激活国土绿化内生动力

各地要深化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造林绿化工作新机制、新办法,逐步理顺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鼓励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场外合作造林和森林保育经营。进一步放活集体林经营权,鼓励发展股份制林场、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经营大户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专门从事生态保护修复的专业化企业。支持组建扶贫造林种草专业合作社,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吸纳更多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国土绿化项目建设。创新投融资机制模式,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实行先造后补、以奖代补等机制,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营造平等投资环境,利用长周期、低利率金融贷款,统筹财政资金、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参与造林绿化。积极探索以地换绿、置换经营等激励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在按照规划完成造林面积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约束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置换土地经营权用于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辅助设施建设及开发林下经济等环境友好型产业,调动各类社会主体投资造林绿化的积极性。

七、抢抓农时,切实做好春季造林绿化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春季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南方地区要早安排、早动手,抓住春季关键时节,全面开展造林绿化;北方地区要早谋划、早准备,抓住当前农闲时节,提前做好造林整地、种苗调剂等准备工作。各地要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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