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章程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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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余培训学校机构规章制度

业余培训学校机构规章制度

业余培训学校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业余培训学校的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业余培训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业余培训学校为全日制培训机构,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

第四条业余培训学校注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

第五条业余培训学校秉承“学生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发展”教育理念。

第二章校规第六条学校对学生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七条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文明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勤奋学习,树立正确的学习和生活态度。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不聊天、打闹。

第十条学生应尊重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卫生,不乱扔垃圾。

第十一条学生应树立文明校风,不组织或参与违法活动,不传播有害信息。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坚持“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制定科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保证课程质量达标。

第十四条学校提倡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师生共同参与教学管理,促进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师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章管理规范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保证学校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学校制定学校管理细则,规范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学校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教育经费的公平分配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奖惩制度,鼓励优秀行为,规范不良行为。

第二十三条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奖励学术成绩和品德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培训中心章程(通用3篇)

培训中心章程(通用3篇)

培训中心章程(通用3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培训中心章程(通用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色素工业协会出资举办,是经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批准注册的非企业、开展非学历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对直属会员单位和有关食用香精色素企业的在职职工开展食用香精色素类专业知识培训、对经营管理人员开展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培训,解决食用香精色素生产企业技术人员短缺、缺乏现代经营管理人才和大多数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因为地处偏僻而更新知识困难的问题,为食用香精色素行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接受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办学活动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范围;培训中心举办初期,拟办的培训专业为:(1)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2)采煤和煤矿安全(3)煤矿机电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中级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职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食用香精色素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在职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

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色素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主任在色素工业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校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xx市xx区社会教育管理办公室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

教培机构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教培机构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教培机构各种规章制度范本一、教育培训机构章程1. 机构名称:xxx教育培训机构2. 机构性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3. 机构宗旨: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培训,促进学生成长与发展4. 机构目标:打造一流的教育培训机构,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发展5. 机构原则:以学生为本,服务至上,教学为重6. 法律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及政策规定7. 机构管理:校长负责全面管理,各部门合作,共同完成教学任务8. 机构结构:设立教务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具体工作9. 机构运营:定期进行教育评估,及时调整教学计划,优化教学质量10. 附则:本章程经机构签字确认后生效,如需修改须经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二、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规范1. 课程设置:根据学生需求,定期更新和调整课程内容,确保内容丰富多样,符合教学要求2. 教师资质:要求教师具有相关教育背景和教学经验,严格把关教师招聘和评定工作3. 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课程质量。

教师要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保证授课效果4. 学习环境:要求教室环境整洁,设施齐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秩序5. 学生考核:定期进行学生考试,评定学生学习成绩,及时通知学生和家长6. 课外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7. 安全管理:要求学生和教师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校园安全8. 纪律管理:要求学生服从教师管理,严禁违纪行为,对违规学生进行相应处理9. 附则:以上教学规范是机构的基本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如有违规行为,按程序进行处理三、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规定1. 费用标准:明确各类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得擅自涨价2. 财务管理:设立专人负责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定期财务审核,确保财务安全3. 学费退费:规定学费退费标准和程序,保障学生权益4. 理财规范:对机构资金进行理性管理,不得擅自挪用,确保资金安全5. 财务报告: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监督6. 审计规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7. 附则:财务管理规定对机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财务运作顺利四、教育培训机构人事管理规定1. 岗位设置:明确各类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科学合理安排工作2. 人才选拔:严格把关人才招聘工作,确保招聘程序公平公正3. 员工考核:定期进行员工考核,评定优胜劣汰,激励员工进步4.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综合素质,适应市场需求5. 员工福利:规定员工薪酬福利待遇及有关政策,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6. 离职程序:明确员工离职程序和补偿标准,保障员工权益7. 附则:人事管理规定对机构整体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以上便是一个教育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3篇)

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3篇)

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3篇)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通用3篇)教育培训公司规章制度篇1(一)、各岗位的编制及定编1、学校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2、学校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3、各职能部门对职位的设定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设可不设的坚决不设,真正做到按需设定。

(二)、员工的聘用1、各职能部门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2、学校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3、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学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4、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相互配合实行5、试用期的期限为一个月,实习人员应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开始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深入理解、吸收培训中学习的各方面知识6、员工试用期间,由用人部门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7、试用期间的工资,按制定的薪酬标准发放。

8、员工试用期满3天前,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报校长审批。

批准录用者与学校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

9、学校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

员工有辞职的自由。

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10、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出辞职报告,办理辞职手续。

11、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办理辞退手续。

12、员工与学校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

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部门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13、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

14、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学校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5、员工必须服从部门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培训班规章制度章程

培训班规章制度章程

培训班规章制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班管理,规范学员行为,保障培训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和负责人员,所有学员和负责人员应遵守本章程规定。

第三条培训班的宗旨是提高学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员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员管理第四条学员应遵守培训班纪律,听从负责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第五条学员应按规定时限参加培训班的各项活动,如有事由不能按时参加者,应提前请假。

第六条学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第七条学员应保持课堂安静,不得打扰其他学员正常学习,不得作弊抄袭。

第八条学员必须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不得逃课。

第九条学员不得在培训期间参与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第三章负责人员管理第十条负责人员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培训班的正常秩序。

第十一条负责人员应检查学员的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处理。

第十二条负责人员应及时处理学员的申诉和投诉,确保学员权益得到保障。

第十三条负责人员应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培训班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人员应保管好培训班的财产和设施,禁止任何人擅自使用或损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五条对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学员和负责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处理、停学处分等。

第十七条对有违法行为的学员和负责人员,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由培训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实施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培训班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为培训班规章制度章程全文。

希望所有学员和负责人员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培训班的正常秩序,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祝愿各位学员在培训班中取得丰硕的成果!。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培训学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学校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招生、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以培训学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科学、规范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聘请一名负责管理的校长,全权负责学校的管理工作,并设立相应的管理团队。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招生,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擅自增加招生名额。

第二章招生管理第六条培训学校要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并向教育部门报备。

第七条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招生条件、招生名额、招生程序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学校要对报考学生进行面试和测试,以确保学生的学习适应能力和水平。

第九条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能力,提供适合他们发展的课程和教学方案。

第十条学校要与学生和家长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要制定合理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保证学生获得全面、系统的教育。

第十二条学校要配备合格的教师,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制度,及时监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要积极引入先进的教育技术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能够健康、安全地学习和生活。

第十六条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常规的健康检查,确保学生的身体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学校要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学习情况、家庭背景等。

第十八条学校要组织各类学生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质和综合能力。

第五章教师管理第十九条学校要根据实际需要,招聘符合要求的教师,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学校要对教师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建立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的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三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股东一:王xx家庭住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身份证号码:220222************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范文精选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范文精选

培训学校章程范本【9篇】为了进一步提高班级课程质量,完善班级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班级的信息交流,现将班级管理体制规定如下培训班的开课制度: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过期不予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通过中心审查才能开始。

否则,就不认证。

三、学校团委支持各培训班老师的课时费(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开始。

五、各培训班应及时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审查,合格者才能顺利毕业。

七、各培训班课程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辅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察和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量决定。

日常制度::一、学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帮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提高,遵守法律,不浪费,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勤奋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积累,不冲突,不投机,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三、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持荣誉。

四、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必须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信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放在";振动";文件。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教室,教室内不接电话。

九、学生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一、各学生(包括旁听生)的出勤率必须达到班级总学习时间的70%以上,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人必须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向学生本人所属的学院指导员申请),缺勤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课程必须在一学期内提交至少两份通信稿,开课时必须提交一份通信稿,并附上相关信息,如照片。

培训课程必须在学习中旬或结束前提交第二份通信稿。

三、各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检查四次以上。

如果我们没有上课(没有请假),一切都不会结束。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如果中心成员发现将垃圾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该学生将取消期末班级的评价资格。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

教培机构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培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本章程及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适用于机构内部全部教学、管理、培训等活动,所有员工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章程及规章制度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保证教育公平、公正及合法化。

第四条机构的宗旨是服务学生,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素质,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

第二章教学管理第五条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六条机构应当招聘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核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学原则,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第八条机构应当定期评估教师的教学水平,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改进或调整。

第九条学生应当按时参加各类培训、讲座等教学活动,如因故请假,需要提前请假并事后补课。

第十条学生应当积极参加课堂互动,尊重教师和同学,不得干扰教学秩序。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十一条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及权限,确保组织运作的顺畅。

第十二条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运作的安全和透明。

第十四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正。

第十七条机构应当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确保教学秩序。

第四章学生权益第十八条机构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学生应当按规定认真参加教学活动,如有违反规定,应当接受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学生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评价和答疑,不得歧视学生的学籍、性别、种族等因素。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权申请退费、调换班级等服务,如遇问题应当及时与机构沟通解决。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三篇)

教育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运作,保障学员的权益,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第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为规范,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和学员。

第二章学员的权益第五条学员享有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并享受公平、合理的服务。

第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为学员提供真实、准确的教学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障学员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员个人信息。

第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保证学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教学环境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学员享有进行投诉的权利,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并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

第十条学员享有选择退费的权利,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协议退还学员已支付的课程费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第十一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明确教学目标,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和进度,并根据学员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指导。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聘请专业的教师,确保教学质量,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

第十三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

第十四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师资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第十五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评估制度,跟踪学员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

第四章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第十六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确保经济稳定。

第十九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防范各类安全风险。

第二十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学员个人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艺术培训学校的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艺术培训学校是一所以培养艺术人才为主要任务的教育机构,是一个独立法人,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第三条艺术培训学校的宗旨是:坚持以学生成长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塑造学生健康人格,培养高素质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艺术培训学校的办学原则是:民主办学、科学办学、精细管理、特色发展。

第五条艺术培训学校实行学校主体性原则,校长负责制原则,依法、自理、自办、自教原则。

第六条艺术培训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实行科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素质教育与专业培养相统一,教育引导与教学评价相结合。

第七条艺术培训学校的教学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知能俱全”原则,全面加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艺术培训学校要依法进行学生招生、教学、考试、评定、奖励、处分等各项工作,保障学生权益。

第二章学校管理机构第九条艺术培训学校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校长办公会、教学领导小组、学校职能部门和班级管理部门等。

第十条董事会是学校最高权力机构,由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分工合作,共同监督学校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校长办公会是学校的日常管理机构,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长、教研室主任等组成,负责学校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教学领导小组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由校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职能部门包括:教务处、教研室、学生处、后勤部、财务部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学校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班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班级的管理工作,包括学生考勤、纪律管理、班级竞赛等。

第三章学校教学管理第十五条艺术培训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艺术培训学校实行在线教育、面授教育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倡导互联网+教育,推动教育信息化。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加强学生及教师的行为规范,维护艺术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是一个专门为学生提供艺术培训的机构,其宗旨是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艺术技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的管理机构是负责整个中心的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计划,组织中心的教育教学活动。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的学生是接受该中心教育教学服务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遵守本中心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二章学生管理第五条学生应通过中心规定的途径进行报名注册,按时缴纳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六条学生应按规定出勤,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班级主管教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学生应尊重老师和同学,互相帮助,不得互相欺凌,不得造谣,不得组织各类违法违章活动。

第八条学生应该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和课堂作业,不得抄袭,不得作弊,不得代写他人作业。

第九条学生应具备艺术培训所需的基本素质,包括良好的道德品行,健康的身体素质,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等。

第十条学生应遵守艺术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学生应保护中心的财产和设施,不得私自损坏,如有损坏,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教师管理第十二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积极投入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教师应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不得随意取消课程,不得教授与所承担课程无关的内容。

第十四条教师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积极指导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

第十六条教师应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人格权益,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

第四章中心管理第十七条中心应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

舞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通用4篇)

舞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通用4篇)

舞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通用4篇)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作者收集整理的舞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通用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舞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1一、场地管理及使用条例1、danceroom是供应于导师为学员进行授课培训专用,由授课导师安排上课秩序,管理人员、负责其他管理;2、凡玩咖队员、学员有需使用danceroom的,除课程表安排授课时间和学员、队员、老师交流时间,须提前一天与管理人员汇报取得批准,准予使用;3、有寄放衣物者,请自身保管好钥匙,课程结束后退还与管理处;4、室内设备人人爱护,不得擅自玩弄,如有损坏室内设备者应承担赔偿损失;5、为保持室内整洁,该舞蹈室严禁吸烟,请勿随地吐痰,喝完后的饮料瓶等杂物请自觉扔进垃圾桶中;6、二、人员管理与处罚条例1、该舞团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团结友好共同进取的精神,每一位成员应以此为基本原则,完善各个层次上对内、对外的人际关系;2、玩咖是一个力求自我突破激发梦想的健康集体,凡队内人员不得有辱骂、猥琐、贪贿等不良行为;3、做为团队的一份子,应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利用其他时间努力练习,心思不可松散,更不可好高骛远;4、严禁队友之间或与团队以外的"人发生口角、斗殴事件,严重者给予强制性卒队处理;5、队员之间应该相互交流,不该有舞种类别轻视,积极交流与配合,共同学习促进,提高自己的舞品、舞德、以舞会友,舞出自己;6、每一位成员,都严禁以玩咖为名义或穿着专属服装在外肇事招摇,或做以不良炫耀,被发现者给予降级或卒队处理;三、授课导师1、每位授课导师都为该专业资深教师,也代表着玩咖的职业形象,言行举止不应过于狂躁鲁莽;2、导师在每一期的课程结束时都应自行做以调整更新,以备即下一期课程需要;3、每位授课导师可自带一至两名专属助教,给予提供课程中的帮助;4、导师在授课过程中不可以接听电话及回复手机短信,或是与学员进行闲聊浪费课程时间(中途休息时间可以给予回复来电);5、每个课程的导师应定期给学生进行考核,例外的学生因做好辅导工作;6、授课时间上,导师应提前十分钟到达现场并签到,特殊情况须在提前汇报说明,如不能赶来授课,应找代课老师,违例者以扣除20%做为公费处罚,迟到早退授课导师,扣除10%作为公费处罚;四、工作室的使用1、工作室作为主导部门,非舞社人员严禁进入,工作室内严禁喧哗玩闹;2、工作室除办公会议以外,其对外招呼客户使用,非舞社人员勿进;3、管理员应做好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工作室环境卫生工作,以提供给大家一个更舒适的上课环境;五、演艺管理1、私人接手的case应及时与管理人员报备,确保耽误队内其他重要事宜,不得私自接手及其分配;2、每一位成员都能遵守自身角色,用心对待认真配合,不得有不厌其烦的轻藐态度;3、由于部分成员舞种类别不同,编排上会出现偏差,此时应寻求指导配合练习时间,以达到跟进集体脚步,提高演出质量;4、演出时部分成员出现意外状况,其他人员不得讥笑和嘲讽,应友善给予批评要求其成员多加练习;5、所有演艺及工资费用由主要管理人员发出,即以公司制形式发放工资费用(即每月月底);6、参加演出活动的人员,应做好演出准备工作,带齐服装与演出道具,上台演艺者必须自带舞台妆容及首饰搭配,以完善专业舞台形象;7、演出现场严禁出现嬉笑玩闹等不雅行为,破坏团队形象等;8、参加演出的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到达现场。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职业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篇一:职业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的名称:职业培训学校。

办学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第三条本单位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四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及业务主管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社会培养人材。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业务范围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万元;举办者出资金额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 %。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办学范围:【必须具体明确,与业务主管单位确认的业务范围一致】(二)培训形式: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条本单位实行学校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成员为人【须单数, (3—25 人)】。

本单位首届理事会的理事由举办者推选(或者其他办法产生)。

每届任期年【最长 4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荐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或者终止;(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七)罢免、增补理事;(八)内部机构的设置;(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十一)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以提供教育培训服务为主要业务的非营利性、营利性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机构的名称为“XXX教育培训机构”,简称“XXX机构”。

第四条机构的宗旨是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五条机构的经营范围包括:小学、初中及高中学科教学辅导;艺术、音乐、体育等特色课程培训;学科竞赛培训;学术科研活动等。

第六条机构的经营地址为XXX市XXX区XXX路XXX号。

第七条机构的章程是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适用于机构的所有成员。

第二章机构管理组织结构第八条机构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负责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决策。

第九条理事会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机构员工代表和机构家长代表组成。

理事会设主席,由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第十条机构管理人员包括机构的院长、副院长等,负责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机构设教师团队,教师团队由专业的教育培训师资和教研人员组成,负责教学和教研工作。

第三章机构的运营管理第十二条机构的经营管理遵循市场化原则,以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训服务为目标。

第十三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十四条机构的课程设置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需求进行调整,注重教育教学和课程创新。

第十五条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机构要加强与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育人合力。

第十七条机构在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过程中,应严守法律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机构经费管理第十九条机构的财务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定期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

第二十条机构要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用好财务资源,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机构的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机构应制定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财务风险。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文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文

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艺术培训中心的运行,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师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艺术培训中心遵循“以学生为本,服务为先”的办学宗旨,坚持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注重个性发展,促进健康成长。

第三条艺术培训中心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教育行业管理规范,注重学生安全和教师专业素质。

第四条艺术培训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具有普适性,适用于所有师生员工。

第五条艺术培训中心规章制度由中心负责人负责执行,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六条师生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规定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师资队伍管理第七条艺术培训中心在招聘师资时,应当注重教学经验和专业素养,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招聘的师资应当具备相关证书和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方可上岗授课。

第九条师资须遵守教学计划要求,认真备课,保证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师生之间要保持严肃而尊重的师生关系,禁止有损师生形象的行为和言论。

第十一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约定课时、收取额外费用,一切教学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应当遵守中心纪律规定,尊重老师,尊重同学,积极配合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遵守上课纪律,准时到达教室,注意听讲,勤于思考,积极互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保持教室卫生,爱护教室设施和器材,不得擅自损坏或占用。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通勤安全规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

第十六条学生应当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抄袭作弊,不得利用学习资源进行商业活动。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七条艺术培训中心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进度和考核方式,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教学过程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基本技能,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成长。

第十九条课堂教学活动应当生动有趣,注重师生互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动力。

第二十条考核评估应当客观公正,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不得有偏颇和歧视。

第二十一条教学活动中,应当重视学生体验,注重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

培训学校公司章程(3篇)

培训学校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明确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及管理规范,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全称]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详细地址]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第五条公司宗旨:以教育为本,以创新为魂,以质量求生存,以服务求发展,致力于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列出公司经营范围,如:各类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教育项目开发、教育设备销售、教育文化活动组织等]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股东人数],每股金额为[每股金额],公司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总额]。

第八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3. 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4.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的经营事项进行表决;6.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遵守公司章程;2.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大会第十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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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章程三篇篇一:培训机构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第三条本机构是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上海民政厅)登记,由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

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

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民政厅。

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海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董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1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万元(2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万元(10万元以上)。

由共同出资。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围是开展职业(工种)的职业培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本机构的培训规模为年培训人。

第十二条本机构的培训层次为职业(工种)的(初、中、高级)。

第十三条本机构的培训形式是(业余、全日制)中短期培训。

第十四条本机构主要面向全(省、市、县)招生,培训对象为。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事会),是本机构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成员为人从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中选举产生,其中1/3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的教育培训经验。

董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职权:(一)决定制订本机构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二)决定修改本机构章程和制定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三)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审定本机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五)决定本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方案;(六)聘任或解聘本机构负责人和其提名聘任或解聘本机构的副校长(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七)决定本机构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薪酬、福利;(九)决定罢免、增补董事;(十)审核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十一)对举办者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八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名(也可不设)。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九条董事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董事(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实行1人1票制。

董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的通过方为有效:(一)聘任、解聘校长(主任);(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订发展规划;(四)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五)审核预算、决算;(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审阅、签名,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应当承担责任。

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免除责任。

董事会记录由董事会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成员会议;(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代表单位签署有关文件;(四)法律、法规和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机构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人组成。

监事在本机构举办者(包括出资者)、从业人员中选举产生或更换,并推荐一名召集人。

监事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本机构董事、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董事、负责人执行本机构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董事、负责人的行为影响中心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四)本机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监事表决同意,方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本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依照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二十八条本机构负责人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董事会的决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本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聘任和解聘本机构工作人员并实施奖惩,报董事会批准;(四)组织教育培训、教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培训质量;(五)负责本机构日常管理工作;(六)执行董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本机构法定代表人为。

法定代表人由举办者依法在董事长或本机构负责人中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行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四)因犯罪被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五)担任因违法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撤销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自该机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七)国家公务员;(八)法律法规规定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三十一条本机构经费来源:(一)举办者投资;(二)政府资助(写明具体资助项目及金额);(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的收入;(四)利息;(五)捐赠;(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机构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出资人向出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有多个出资人的培训机构)。

第三十三条本机构出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本机构向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举办者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机构出资人(是、否)要求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取合理回报。

第三十五条本机构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机构)。

第三十六条本机构董事会应于依法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学培训班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培训班机构)。

第三十七条本机构存续期间,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三十八条本机构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

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三十九条本机构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四十条对受训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四十一条本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单位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三条本机构配置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同时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机构董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本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四十六条本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本机构劳动用工、教职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变更、终止后的资产处理第四十八条本机构的有关办学项目变更,均须董事会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

第四十九条本机构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机关批准。

第五十条本机构举办者或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原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本机构组织进行财务审计和财务清算后,经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一条本机构名称和培训层次的变更及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由本机构董事会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五十二条本机构校长、地址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经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五十三条本机构凡有第四十八、四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条情形的,需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十四条本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自愿终止办学,由董事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二)无法按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三)不可抗力迫使无法继续办学;(四)发生分立、合并的;(五)董事会决义终止的;(六)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七)自行解散。

第五十五条本机构自愿终止,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六条本机构被审批机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属于非自愿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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