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主要问题解读精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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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劳动合同法》

解读《劳动合同法》

本文就《劳动合同法》中与劳动者关系最密切的“签合同”、“合同期”、“试用期”、“违约金”、“解约”、“裁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八个问题做一具体的分析:关键词一: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三项措施:一是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键词二:合同期《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类的规定,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类型;并且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任何类型的劳动合同。

同时,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新规定: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是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三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定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将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ppt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ppt

04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之三 :加班和休假问题
加班和休假的定义和规定
定义
加班是指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继续从事生产、工作或 者服务;休假是指劳动者在规定工作时间外,用于休息、休 闲、旅游的时间。
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 动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及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特点
劳动合同法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复杂的法律关系,涉及劳动者的基本权 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
保护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 的签订、变更、解除等环节,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
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规范和完善
要点一
规范
要点二
完善
为解决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问题和风险,需要规范仲裁 和诉讼程序,提高仲裁和审判效率,降低维权成本。
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还需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 劳动合同管理,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劳动关系 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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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加班和休假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 障。同时,对于违反制度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05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之四 :解除劳动关系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的定义和规定
定义
解除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 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前终止双方的权利 和义务关系。
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争议解决应 当依照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维护劳动

劳动合同法要点解读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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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要点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继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后劳动法领域内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法》的施行无疑会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拟从以下几方面对《法》进行要点解读,以帮助用人单位正确理解相关条文,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

;; 要点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 关联条款:;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条文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

与现行规定相比,《劳动合同法》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民主程序主要是听取意见《劳动合同法》规定则将听取意见改成了讨论平等协商,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严格了用人单位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

; 法律建议:; 对于尚未成立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如果员工人数较多或者员工工作地点较为分散,按新法规定进行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效率会较为低下。

建议相关企业在新法过渡期内尽快完成规章制度的合法化修改,以避免新法实施后规章制度修改的严格程序。

;; 要点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严格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深度解析:2024版热点问题探讨

劳动合同法深度解析:2024版热点问题探讨

劳动合同法深度解析:2024版热点问题探讨本合同目录一览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1.1.2 试用期规定1.1.3 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销2.1 劳动合同的履行2.1.1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2.1.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2.1.3 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3.1 劳动合同的变更3.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3.1.2 合同变更的内容与效力4.1 劳动合同的解除4.1.1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4.1.2 经济补偿与赔偿责任5.1 劳动合同的终止5.1.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5.1.2 终止合同后的权益处理6.1 劳动合同的续签6.1.1 续签的条件与程序6.1.2 续签合同的期限与效力7.1 劳动争议的解决7.1.1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与程序7.1.2 劳动仲裁与诉讼8.1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责任8.1.1 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与责任8.1.2 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与责任9.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9.1.1 境内外企业的劳动合同适用9.1.2 特殊类型劳动合同的适用10.1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10.1.1 平等自愿原则10.1.2 公平公正原则10.1.3 合法合规原则11.1 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探讨11.1.1 劳务派遣问题11.1.2 非全日制用工问题11.1.3 个人信息保护问题12.1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与更新12.1.1 修订背景与原因12.1.2 修订内容与影响13.1 劳动合同法与国际劳动法规的比较13.1.1 国际劳动法规的基本原则13.1.2 劳动合同法与国际劳动法规的异同14.1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与监管14.1.1 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14.1.2 社会监督与公众参与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1 合同订立的形式与程序甲方(用人单位)与乙方(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

《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本周学习重点

《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本周学习重点

《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本周学习重点目录:一、前言二、《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1.劳动合同的定义2.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的内容4.劳动合同的履行5.劳动合同的变更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7.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三、本周学习重点总结四、附件一、前言《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我们对其逐条进行解析,并总结出本周的学习重点。

二、《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1.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双方应当就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内容a.劳动合同双方的基本情况;b.劳动合同期限;c.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d.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e.劳动报酬;f.社会保险;g.劳动保护;h.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i.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j.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k.其他事项。

4.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变更劳动合同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6.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7.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

三、本周学习重点总结本周的学习重点包括劳动合同的定义、订立、内容、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通过学习,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和运用《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附件附件一:《劳动合同法》全文附件二:《劳动合同法》逐条解析详细内容附件三:相关案例解析特殊的应用场合及增加的条款:1.特殊应用场合:跨国公司在中国招聘外籍员工增加的条款:a.工作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办理责任方及费用承担;b.语言工作和文化交流支持;c.适应期及额外培训支持;d.税务和外汇管理特殊规定;e.保险和紧急医疗服务。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

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汇总1、对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来说,《劳动合同法》更侧重保护谁的权益呢?解答:《劳动合同法》是应该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应该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一直是充斥于立法整个过程的问题。

最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地位表述顺序上稍有改变。

《劳动法》第1条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第1条规定:“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在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重规范基础上,又特别提出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可以说,相对于《劳动法》来说,《劳动合同法》作了“有限度的让步”。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3种类型: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可见,在用人单位的适用范围上,《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多了一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显然又比《劳动法》前进了一步。

因此,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

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解答:所谓“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问题的存在。

本文将探讨劳动合同法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问题一:不平等的合同签订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雇主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平等的情况。

主要表现在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规定。

这使得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劳动关系不够平等。

解决对策:1. 加强合同信息公开:确保劳动者能够充分了解合同内容,对于不平等的合同条款,劳动者应有权利提出异议并进行协商。

2. 强化劳动监督与执法: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督体系,对不平等的劳动合同进行监察,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问题二:双方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劳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雇主和员工双方的权益都应该得到充分的保障。

然而,实际情况中,很多时候只注重了雇主的权益,而对于员工的权益保护不够,甚至忽视了。

解决对策:1. 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的劳动监管机制和执行机构,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与维护。

2. 加强劳动关系协商:雇主与员工之间应该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劳动关系协商机制,解决双方在权益保护上的问题。

三、问题三:违法违规现象存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仍然存在雇主故意逃避法律监管,通过各种手段规避合同义务的情况。

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解决对策:1.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雇主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也要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权能力。

2. 完善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的维权渠道,使劳动者可以方便地进行投诉与维权,营造公正公平的劳动环境。

四、问题四:劳动合同争议解决困难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仲裁机构不作为、裁决效力不强等问题,导致劳动争议解决困难。

解决对策:1.加强仲裁机构建设:加强仲裁机构的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裁决效力,确保其独立、公正、高效的运行。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答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和执行劳动合同的基本规则,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维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然而,由于法律比较复杂,很多人对劳动合同法存在着一些疑问和误解。

本文将针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适用劳动合同法。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身份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的规则,以保障双方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关系的基础,也是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守以下原则:2.1 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得强制或者限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2 平等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平等协商,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压迫或欺诈。

用人单位不得歧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3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公平合理,保护劳动者利益。

2.4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诚实和信用。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素:3.1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关系的起止时间,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

3.2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地点,以确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3.3 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和休息权益。

3.4 工资和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5 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合同应明确约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法分析讲解

劳动合同法分析讲解

三是《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 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

这一规定明确了, 新法实施前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应在新法实施后及时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最迟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补签书面的劳动合同。

四是《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 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同志们:劳动合同法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这部法律的实施充满了期待。

让我们为学习好、领会好、实施好劳动合同法,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促进社会和谐。

谢谢大家!。

《劳动合同法》重点问题分析

《劳动合同法》重点问题分析
包括违反保密义务、违反竞业限 制约定等。
法律责任的承担
劳动者需承担民事责任,如支付 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同时可能 承担行政责任,如接受劳动行政 部门的处罚。
法律责任的具体内

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 果,劳动者可能需支付用人单位 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并可 能被处以罚款、取消相关资格等 行政处罚。
劳动者权益保护
在现实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 侵犯,如工资拖欠、工时过长、劳动条 件恶劣等,需要通过立法加以保护。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80%
用人单位范围
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 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 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100%
劳动者范围
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 劳动者,包括全职、兼职、临时 工等。
阐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以及劳动争议的处 理方式和程序。
02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经济发展与劳动关系变化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 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逐年上升,迫切需要 制定一部全面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 基础,制定《劳动合同法》有利于构建 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合同。
03
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务派遣与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防范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 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因劳动 合同不明确而产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重点热点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重点热点问题解析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与双倍工资
三、未及时订立合同,如何降低用工 损失 三种情形: 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 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再次书面通知其终止劳动关系。 发生纠纷,无需支付双倍工资,无需支付 经济补偿,只向劳动者支付实际工作时间 的劳动报酬。
第一节 劳动合同订立与双倍工资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涉及的经济补偿
案例1: 讨论:08年1月1日前,张三在某单位 连续工作了整6年。09年12月31日,劳动合 同正常期满,某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
问:某单位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涉及的经济补偿
案例1: 答案:用人单位向张三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只有2年,即2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 案例解析: 前6年按劳动法和94年481号文件规定:合同 期满终止没有经济补偿。 因此,前6年的年限没 有意义。劳动合同法自08年开始实施,并明确规 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 行之日起计算。08年是个分水岭,划断界限。 因此,张三的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年限, 应当以08年1月1日为界限,分段计算。只能计算 08年以后的年限,有一年算一年,六个月以上不 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月的按半年计算。 所以张三只有2年的经济补偿年限。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涉及的经济补偿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两种情形) 1、在没有其他原因前提下,劳动者单方解除 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不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同意,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赔偿,但应当依法办理各种离 职手继。如果劳动者不履行提前30日告知的法定 义务,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2、因用人单位过错所致,如危及人身安全、 克扣工资、不办社保等,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分析pptx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分析pptx

用工方式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明确各种用工方式的定 义和特点
了解和明确各种用工方式的定义和特点,以 便在实践中合理选择和运用。
规范合同签订和管理
加强合同签订和管理的规范性,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针对不同的用工方式,加强员工培训和管理 ,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降低潜在的 风险。
劳动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法律规定了劳动者在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 过程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未来劳动合同法发展的展望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
《劳动合同法》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不断完善,以更好地适应新的 就业形态和劳动关系。
更加注重公平
未来的《劳动合同法》将更加注重公平性,不仅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方面,还将拓展 到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方面,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04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三:工资待遇和福 利问题
工资待遇问题的现状与问题
01
工资待遇问题的重要性
工资待遇问题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核心问题之一,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
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
02
现状描述
当前,一些企业存在工资待遇不公、拖欠工资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
了劳动者的不满和投诉。
03
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包括工资水平低于法定标准、工资发放不及时、加班工资
范 • 结论与展望
01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特点
强制性
保护性
规范性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 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 关系的一部法律,它规 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 履行、变更、终止以及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内容。

劳动合同法主要问题解读精要

劳动合同法主要问题解读精要

1、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三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合同期未满前,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八)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九)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用有单位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而裁员的;(十一)用人单位因生产严重困难而裁员的;(十二)用人单位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十三)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十四)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拒绝以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给定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十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十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十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

劳动合同法热点问题解析一、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不断变化,劳动合同法作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关键法律法规,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针对劳动合同法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解析,以便给相关从业人员和劳动者提供参考。

二、灵活就业与劳动合同法近年来,灵活就业在中国越来越普遍,其中以“零工经济”为代表。

然而,灵活就业与劳动合同法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争议。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但在灵活就业形式下,雇佣关系并不稳定,劳动者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

为解决这个问题,劳动合同法修订草案正式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其中明确规定了灵活就业的相关权益和义务。

根据草案规定,灵活就业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确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等,同时也应享有规范的工作保障和社会保险。

这一修订的出台标志着劳动合同法对灵活就业问题的重视,并为灵活就业者提供了更多的保护。

三、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与解释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一直是劳动关系中的重要问题。

根据现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一般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履行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是指未约定具体期限的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雇主可能滥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规避一些劳动法规定的权益保护。

对于这一问题,劳动合同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次或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效规范了用工单位对劳动合同期限的滥用,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四、加班工时和加班费问题加班工时和加班费问题一直是劳动关系中的热点之一。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约定的工作时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支付加班费。

然而,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存在强制加班、违法扣除加班费等问题。

劳动合同法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新劳动合同法详细解读

最新劳动合同法详细解读

最新劳动合同法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律之一,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订)》(以下简称“新劳动合同法”)近日正式公布。

新的《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当前热点问题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劳动合同签订和变更1.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工作开始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其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5年。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10年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3.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原则上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但是根据用人单位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4.简易劳动合同(小微企业用工)原则上不超过3年。

劳动报酬1.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者虚拟货币等其他形式兑换或者代替劳动报酬。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得将发放的货币报酬用于抵扣或者支付与劳动者无关的费用。

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并支付高额的滞纳金。

3.劳动者拒绝支付用人单位规定的住宿费、餐费和水、电、气等费用的,除非劳动者拒绝的标准明显不合理,应当扣除其相应工资。

福利待遇1.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工资支付制度等方式约定劳动者的保险、福利待遇等内容。

劳动者可以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协商商定保险、福利待遇。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住房的,应当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应当与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致,并应当将住房租金结算方式和标准明确约定在合同中。

出差和加班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出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出差时间和休息补偿。

2.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对于延时工作,并在当班时间内完成任务或者在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超时工作制度下延长当日工作时间合理分配工作,给予休息补偿。

新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读完整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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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常见问题解读(二)发达的国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主流形式,是基本常态。

《劳动合同法》强化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对解除劳动合同放宽了条件,是相辅相成的。

《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些用人单位只看到前边强化的,没看到后面规定的,包括个别专家的一些错误解读。

有人认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了,“铁饭碗”了,终身雇佣制了,其实不然,解除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出法定事由仍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是一个完整的机制,前后条文是有联系的。

只要用人单位以前管理很规范就没什么影响,但对于那些没有规章制度、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就有影响,原来的一套做法行不通了。

5、合同期时间有长短,续签两次为无固定。

可以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太短,就不能约定适用期。

这是从适用期的角度来说,因为有滥用适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对适用期做了限制。

为了应对《劳动合同法》,现在有些企业想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规避给予经济补偿的规定。

对此,有关部门也要作出具体规定。

签合同最稳定的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劳动者好好干活,不违法乱纪,用人单位、企业生产经营都很正常,这样的无固定期限应当到劳动者领养老金。

当然,效益不好了,可裁减人员;劳动者出现问题、违章违纪了,或劳动者因客观原因干不了了,用人单位也可解除合同。

6、没有永久性劳动合同,只有无固定期限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没有永久性合同,应该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比如:签了一个满1年的合同,按规定适用期是2个月,1年下来双方情况都没问题,再用再签,就是续签一次了。

如果签的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理论上说还可以有第三次,即:劳动者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没有主客观原因问题,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了解劳动法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

【法律】了解劳动法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

【法律】了解劳动法常见问题与解决办法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谈谈劳动法常见问题以及解决办法。

在职场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与劳动法相关的问题,了解这些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对我们保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无论你是雇主还是雇员,相信本文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和帮助。

1. 什么是劳动法?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双方之间的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它包括了雇佣合同、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的规定,旨在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和提升劳动条件。

2. 雇佣合同中的疑难问题2.1 合同期限问题合同期限是雇佣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它规定了雇主和雇员的合作时间。

但是有些雇佣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期限,这就给双方的权益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解决办法: - 雇主和雇员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合同期限,并列明起止日期。

- 对于没有约定期限的雇佣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可以视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在雇佣合同期限内,双方可能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进行合同变更,例如调整工资、工作地点等。

然而,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疑难问题。

解决办法: - 在合同变更时,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进行。

并且变更内容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记录。

- 对于不同意合同变更的一方,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2.3 合同解除问题合同解除是雇佣关系结束的一种形式,但是有时候合同解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解决办法: - 雇佣关系解除的方式有多种,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除合同。

-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途径解决。

3. 工资问题3.1 工资拖欠问题工资拖欠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有时候,雇主可能因为经济问题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困扰。

解决办法: - 劳动者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 如果无法解决,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

- 如果拖欠较长时间或拒不支付,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读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读

劳动合同相关问题解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以下是一些关于劳动合同的常见问题及解读:
1. 合同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日期,但可以依法解除。

-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 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 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劳动者解除和用人单位解除。

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解除手续。

6. 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内容可能因国家法律、地区法规以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建议劳动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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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不需支付经济补偿?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三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合同期未满前,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而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八)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九)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十)用有单位依照破产法进行重整而裁员的;(十一)用人单位因生产严重困难而裁员的;(十二)用人单位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十三)因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十四)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拒绝以维持或者提高原劳动合同给定条件与劳动者续签合同的;(十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十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十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要经过什么程序?答:《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5、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规章制度,应通过何种程序才对劳动者有约束力?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如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6、工会或者职工认为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不适当,是否有权提出修改?如何修改和完善?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7、用人单位如何公示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8、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收取财物?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用人单位违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如何处罚?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11、用人单位应在多少天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2、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时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十四条规定,有两种法律责任:(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计算其工资?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14、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途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附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附2: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15、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答: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6、劳动合同生效条件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文本上签字盖章即生效。

17、《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何规定?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8、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多少次试用期?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9、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0、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1、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约定劳动期限?答:不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2、《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有何规定?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3、试用期内,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附1;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附2: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24、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25、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2)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竞业限制条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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