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6月1日施行】
法律知识条例全国人口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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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地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地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条人口普查地目地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地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三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地原则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地重大问题.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地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地人口普查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地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地组织实施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地人口普查工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地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地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地资料.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人口普查对象提供地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地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地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地普查人员打击报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地宣传动员工作.第七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地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第八条人口普查每年进行一次,尾数逢地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地月日零时.第九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地规定执行.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地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章人口普查地对象、内容和方法第十一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地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地境外人员.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二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地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三条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地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第十四条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第三章人口普查地组织实施第十五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地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六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七条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地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十八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第十九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国家鼓励符合条件地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第二十条借调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地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招聘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地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第二十一条普查机构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地人员颁发全国统一地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第二十二条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第二十三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向人口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地目地、法律依据以及人口普查对象地权利和义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十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地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十五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地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六条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地违法行为.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地普查资料.第二十七条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地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十八条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地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第四章人口普查资料地管理和公布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普查方案地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人口普查资料.第三十条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地外,应当予以公布.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本行政区域主要人口普查数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准.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做好人口普查资料地管理、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三十二条人口普查中获得地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第三十三条人口普查中获得地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地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地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地目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地依据.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地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地,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地,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地;(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地;(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地;(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地;(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地普查人员打击报复地;(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地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地.第三十五条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地,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地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一)不执行普查方案地;(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地;(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地人口普查资料地;(四)未按照普查方案地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地;(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地;(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地资料地.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地,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第三十六条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地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地人口普查资料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地,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地检举和监督.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等人员地普查内容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规定.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交通极为不便地区地人口普查登记地时间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第三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地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地资料计算.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台湾地区地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地资料计算.第四十条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参照本条例执行.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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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方案 编辑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取全员制普查,也就是说普查将涉及到 每个家庭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和个人,将做到调查员入户中调查。普查将涉及性别、年龄、婚 姻、住房、就业和迁移等多个方面。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户分为家庭户和集体 户。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一个家庭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 2010 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 11 月 1 日零 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 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 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 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户;单身居住独自生活的,也作为一个家庭户。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 员关系、集体居住共同生活的人口,作为集体户。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 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登记 相应信息。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99efcbf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29.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晋政办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0〕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010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依法展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一部专门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的行政法规。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普查的各项活动,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事关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事关人口普查工作成效。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统计机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严格执行《条例》,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第六次人口普查作为今明两年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口普查的有关问题,定期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7ca68680eefdc8d377ee323c.png)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2020 年进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是第()次人口普查A.4 ;B.5 ;C.6 ;D.7 ( 正确答案 )2.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经国务院第 111 次常务会议通过,自 2010 年()起施行。
A.6 月 1 日; ( 正确答案 )B.8 月 1 日;C.10 月 1 日;D.11 月 1 日3.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年进行一次。
A.10 ; ( 正确答案 )B.5 ;C.3 ;D.14. 前六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分别为 1953 年、 1964 年、()、1990 年、 2000 年、 2020 年。
A.1980 ;B.1981 ;C.1982 ; ( 正确答案 )D.19855.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申报人提供的资料,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应当依法予以()。
A. 部分公开;B. 适当公开;C. 保密; ( 正确答案 )D. 对外提供6.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
A.2020 年 12 月 31 日零时;B.2021 年 1 月 1 日零时;C.2020 年 11 月 1 日零时; ( 正确答案 )D.2020 年 12 月 1 日零时。
7.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为单位进行登记。
A. 户; ( 正确答案 )B. 人;C. 普查小区;D. 村委会或居委会8. 沙坡头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A. 政府办;B. 卫健局;C. 公安局;D. 统计局 ( 正确答案 )9.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A. 可以;B. 不可以; ( 正确答案 )10.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抽取百分之几的户填报普查长表?A.40% ;B.30% ;C.20% ;D.10% ( 正确答案 )11. 2019 年底,沙坡头区常住人口是()万人。
A.41.42 万人; ( 正确答案 )B.35.81 万人;C.40.56 万人;D.53.68 万人12. 2020 年 11 月 2 日出生的婴儿是这次普查的对象吗?()A. 是;B. 不是 ( 正确答案 )13. 小明是现役军人, 10 月 31 日休假在家居住,他是普查登记对象吗?()A. 是;。
第六次人口普查
![第六次人口普查](https://img.taocdn.com/s3/m/5efae91e52d380eb62946d98.png)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编辑第六次人口普查即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根据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目录1普查简介2普查意义3基本方案4普查标志▪标志涵义▪使用范围▪使用管理5政策文件6主要特点▪变化▪特点▪效果▪难点7普查数据8普查结果▪第一号公报▪第二号公报9遭遇难点▪流动人口▪难聘普查员▪维护隐私10热点解读▪户籍整顿▪普查建筑▪健康状况▪资料泄密11历史发展▪缘起▪成型12七大主要特点▪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性别比例仍是男多女少▪家庭成员人口在减少▪流动人口在增加▪老龄化进程在加快▪大学生比例依然不高▪广东成为人口第一大省13普查纪实14外媒聚焦▪美媒▪欧媒▪俄媒▪印媒▪日媒15相关链接1普查简介编辑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提出,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决定成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通知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
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人口普查的有关规定。
一、单选题(40分) - 西藏信息中心
![一、单选题(40分) - 西藏信息中心](https://img.taocdn.com/s3/m/7995da3067ec102de2bd89ca.png)
甘孜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题一、单选题(45分,每题1.5分)1. 我国《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何时颁布的A.2010年6月1日 B. 2010年7月1日 C. 2010年10月1日2、我国人口普查多少年开展一次A、5年进行一次,B、8年进行一次,.C、10年进行一次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A、2010年10月1日零时,B、2010年11月1日零时,C、2010年12月1日零时4、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否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境外人员A、包括B、不包括5、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否调查个人收入情况A、是B、否6、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哪种方式进行调查A、入户调查B、邮寄问卷C、电话调查7、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登记原则A、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B、按常住地登记的原则8、申报人是否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A、是B、否9、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是否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A、可以作为处罚依据B、不可以作为处罚依据10、“户口整顿和摸底工作的主要目的是摸清人口普查对象底数,纠正户口登记项目差错,解决户口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为普查登记、人口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这句话对不对A、对B、错11、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抽取百分之几的户填报普查表长表A、10%B、 20%C、 30%12、拒绝提供人口普查信息是否是违法行为A、是B、否13、第六次人口普查摸底工作完成后形成一个什么重要的表格A、《户主姓名底册》B、《摸底表》14、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是否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A、是B、否15、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工资由谁支付A. 原单位B.人口普查办公室C.统计局16.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由谁支付A. 国家统计局B.国务院办公厅C. 聘用单位17. 人口普查登记方式以A、户为单位进行登记B、普查区为单位进行登记C、普查小区为单位进行登记18、第六次人口普查入户登记时间A、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10日B、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30日C、2010年10月1日——2010年10月30日19、第六次人口普查死亡人口登记对象的具体时间A、2009.10.1——2010.9.31B、2009.11.1——2010.10.3120、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表用什么笔填写A、0.5红色签字笔B、0.5黑色铅笔C、 0.5黑色签字笔21、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表数字书写错误,有几种改错方式A、两种B、三种C、四种22、第六次人口普查《户主姓名底册》中户编号为“999”的是什么户A、全户外出户B、全户死亡户23、第六次人口普查长表抽样每个住户由相邻的多少户组成A、10户B、6户C、4户24、现役军人如何登记A、由所在普查小区进行普查登记、汇总B、由军队领导机关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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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2020年进行的全国人口普查是第()次人口普查A.4;B.5;C.6;D.7 (正确答案)2.《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经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起施行。
A.6月1日;(正确答案)B.8月1日;C.10月1日;D.11月1日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人口普查每()年进行一次。
A.10;(正确答案)B.5;C.3;D.14.前六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分别为1953年、1964年、()、1990年、2000年、2020年。
A.1980;B.1981;C.1982;(正确答案)D.19855.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划定,人口普查申报人提供的资料,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应当依法予以()。
A.部分公开;B.适当公开;C.保密;(正确答案)D.对外提供6.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定时点是()。
A.2020年12月31日零时;B.2021年1月1日零时;C.2020年11月1日零时;(正确谜底)D.2020年12月1日零时。
7.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为单位进行登记。
A.户;(正确谜底)B.人;C.普查小区;D.村委会或居委会8.沙坡头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A.政府办;XXX;C.公安局;D.统计局(正确答案)9.人口普查工具提供的资料是不是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A.可以;B.不可以;(正确答案)1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抽取百分之几的户填报普查长表?A.40%;B.30%;C.20%;D.10% (正确谜底)11.2019年底,沙坡头区常住人口是()万人。
A.41.42万人;(正确谜底)B.35.81万人;C.40.56万人;D.53.68万人12.2020年11月2日出身的婴儿是此次普查的工具吗?()A.是;B.不是(正确谜底)13.XXX是现役军人,10月31日休假在家居住,他是普查登记对象吗?()A.是;B.不是(正确谜底)14.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个人在人口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与相关法律
![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与相关法律](https://img.taocdn.com/s3/m/9383a582d4d8d15abe234e86.png)
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与相关法律: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的意义: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历届普查时间:现代意义的人口普查,是从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的。
从1949年至今,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过五次全国性人口普查。
第一次人口普查1953年我国着手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地一个五年计划,迫切需要翔实的人口资料,决定在于1953年在选举工作的同时,举行第一次人口普查。
按照近代人口普查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普查方案,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办法》共18条。
以1953年6月30日24时为人口调查的标准时间。
调查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本户住地等六项。
普查登记的实际时间历时半年多。
1954年11月1日由国家统计局发表了《关于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结果的公报》,公布了这次普查的主要数字:全国在1953年6月30日24时总人口为601938035人,其中直接调查的人口为574205940人,用其他办法间接调查到的人口为27732095人。
人口普查登记的地点和内容
![人口普查登记的地点和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b9da98343b3567ec102d8afd.png)
普查对象应当在什么地方进行人口普查登记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04-19 10:29:07《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
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普查标准时点居住在中国境内的普查对象。
(1)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相同的人员,只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2)现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同的人员,除在现住地登记外,还需在户口登记地登记相应信息。
(3)户口待定的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4)居无定所的人员在普查标准时点的居住地进行登记。
(5)境外人员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2.普查标准时点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普查对象,由其出国前居住的家庭户和集体户申报登记。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04-19 10:25:42《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人口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户口登记状况、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不同的普查表式填报的内容有所不同,其中普查表短表共有18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6项,按人填报的有12项。
项目内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状况、受教育程度和户的基本情况等。
供港澳台和外籍人员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个项目,包括人口基本情况、来大陆或来华目的、居住时间、受教育程度和行职业等。
普查表长表共有45个项目,按户填报的有17项,按人填报的有28项。
除了短表的项目内容外,还反映了人口的迁移流动、身体健康状况、就业状况、妇女生育状况和住房情况等。
死亡人口调查表共有8个项目,反映了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内死亡人口的基本情况、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状况等。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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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规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近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于2010年6月1日施行。
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答: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动员。
涉及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各个方面.需要社会各界及公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同时。
人口普查工作也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普查机构的设立、普查人员的选调和培训、普查经费的安排、普查的宣传动员、普查数据的采集、汇总、处理和发布等。
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住的积极参与和配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
特别是依法行政观念逐步深入人心。
公民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
因此。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依法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维护人口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赢得调查对象的信任、支持与合作,保障人口普查数据质量,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等作出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问:为什么要开展人口普查?答:世界各国都把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情况,作为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的基础。
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了解我国人口和住户的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基本情况。
这些信息将在各级政府制定政策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且最终会使每个参与普查的人受益。
比如.分年龄的人口数告诉我们有多少孩子需要上学。
有多少老人需要照顾,政府可以根据这些数据规划学校和老年人服务设施:人口就业的数据告诉我们哪一类人群就业有困难.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制定促进就业的政策。
我国各级财政每年都会划拔大量资金.用于修建学校、图书馆和其他公共建筑.建立公共交通系统.确定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地点等.都要以人口分布的数据资料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人口普查基本知识问答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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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普查基本知识问答汇总1.什么是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世界各国广泛采用旳收集人口资料旳科学措施, 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旳重要来源。
概括地说, 人口普查就是在国家规定旳时间内, 按照统一旳措施、统一旳项目、统一旳普查表格和统一旳原则时点, 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旳调查登记, 以及资料整顿和发布旳全过程。
2.开展人口普查旳目旳将查清十年来我国人口在数量、构造、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旳变化状况, 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统筹安排人民旳物质和文化生活, 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提供科学精确旳记录信息支持。
3.人口普查旳开展时间人口普查每进行一次, 尾数逢0旳年份为普查年度。
4.我国共进行了多少次全国人口普查到目前为止, 我国于建国后, 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和进行了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1986年国务院批准此后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
今年, 我国将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5.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旳原则时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旳原则时间为: 11月1日0时。
6.人口普查登记时间人口普查旳登记时间是, 11月1日到11月10日。
在这10天内, 普查员将会进一步到居民家中进行登记。
7、人口普核对象涉及哪些人?《人口普查条例》规定, 人口普核对象是指普查原则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旳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旳中国公民, 不涉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旳境外人员。
8、人口普查旳工作原则人口普查工作,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旳原则,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旳领导下进行。
9、人口普查旳重要内容人口普查重要调查人口和住户旳基本状况, 内容涉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限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状况等。
10、人口普查采用旳调查措施及调查单位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旳措施, 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例条查普口人国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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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规定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7b864b519e8b8f67c1cb998.png)
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规定“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0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规定,一起来了解吧!一、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十周年了,让我们重温它的主要内容,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对人口普查的目的、对象、方法、组织实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人口普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
二、人口普查的目的是什么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全国人口普查还可以为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等提供依据,使政府更好地服务百姓的生产生活,服务新时代国家治理需要。
三、人口普查的对象包括哪些人第一类: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第二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什么时间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五、人口普查如何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成立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
六、对保护人口普查对象权利做了哪些规定1、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依法予以保密。
2、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
3、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4、对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草案)花脸稿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草案)花脸稿](https://img.taocdn.com/s3/m/321480e0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2d.png)
内部使用,注意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草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 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 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 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提供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自行修改,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国务院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国务院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2c18602b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7c.png)
国务院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刘铮
【期刊名称】《农村新技术》
【年(卷),期】2010(000)017
【摘要】@@ 国务院日前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rn条例要求,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总页数】1页(P49)
【作者】刘铮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0号 2000年3月9日
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
5.国务院公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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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https://img.taocdn.com/s3/m/d3c079ffd15abe23482f4d62.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0]41号【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6.18【实施日期】2010.06.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0〕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2010年6月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推进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各项工作依法展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切实提高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一部专门规范人口普查活动的行政法规。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人口普查的各项活动,保障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维护普查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对普查目的、普查原则、普查任务、普查对象、普查范围、普查的组织实施、普查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事关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事关人口普查工作成效。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统计机构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严格执行《条例》,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普查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第六次人口普查作为今明两年政府的一项重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人民政府设立山西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领导全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人口普查的有关问题,定期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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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读】《全国人口普查条例》【2010年6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76号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已经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第1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 010年6月1日起施行。
总理总理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全国人口普查,保障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人口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为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第三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研究决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由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成的人口普查机构(以下简称普查机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本区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第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条普查机构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统称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人口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户外广告等媒介,开展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七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人口普查经费应当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第八条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
第九条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全国人口普查方案(以下简称普查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人口普查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对认真执行本条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人口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方法
第十一条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第十二条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第十三条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人口普查采用国家统计分类标准。
第三章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完成户口整顿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提交本级人口普查机构。
第十六条人口普查登记前应当划分普查区,普查区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为基础划分,每个普查区划分为若干普查小区。
第十七条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
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
第十八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第十九条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
借调和招聘工作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公民作为志愿者参与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条借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招聘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在人口普查经费中予以安排,由聘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一条普查机构应当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对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全国统一的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
第二十二条人口普查登记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当绘制普查小区图,编制普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
第二十三条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入户登记时,应当向人口普查对象说明人口普查的目的、法律依据以及人口普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四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按时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得隐瞒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五条人口普查对象应当在普查表上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普查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拒绝、抵制人口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
第二十七条人口普查实行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普查机构应当对人口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对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审核、复查和验收。
第二十八条国家统计局统一组织人口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第四章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第二十九条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应当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进行数据处理,并按时上报人口普查资料。
第三十条人口普查汇总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予以公布。
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人口普查数据,由国家统计局以公报形式公布。
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公布本行政区域主要人口普查数据,应当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准。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应用,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原始普查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第三十三条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人口普查数据不得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进行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自行修改人口普查资料、编造虚假人口普查数据的;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存、销毁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违法公布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普查人员打击报复的;
(六)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人口普查违法行为失察的。
第三十五条普查机构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活动中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执行普查方案的;
(二)伪造、篡改人口普查资料的;
(三)要求人口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人口普查资料的;
(四)未按照普查方案的规定报送人口普查资料的;
(五)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人口普查资料毁损、灭失的;
(六)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普查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停止执行人口普查任务,予以通报,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人口普查对象拒绝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人口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违法行为的检举和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等人员的普查内容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交通极为不便地区的人口普查登记的时间和方法,由国家统计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布的资料计算。
台湾地区的人口数,按照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资料计算。
第四十条为及时掌握人口发展变化情况,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进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