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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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保障学生在校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的运行,进一步落实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共建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共同关注青少年的成长,使学校教育发挥最大的效能,更好的构建安全和谐育人环境,进而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建立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家长协商拟定学生安全协议如下: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家长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家长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要认识统一,目标一致,功能互补。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工作,进一步创造和谐友好的家校合作氛围,营造优质的教育环境。家长应知晓并承担以下教育管理或相关责任。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与学校、班主任及时沟通联系,学生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以及行为情绪有异常情况,随时通告班主任。了解掌握学生在校、退(归)校时间。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或财产受到损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 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 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住校生原则上只能在规定时间才可出校,若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造成的事故者,责任自负。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节假日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工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自己造成意外伤害的,由学生承担责任;他人造成伤害的
应由他人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严禁学生熄灯后在寝室、教室点蜡烛,否则,因此发生的损害事件,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0.家长应教会学生常识性交通安全知识、生活(就餐、休息等)安全常识、公共场所安全常识。
11.住宿学生应食宿在校,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2.住宿学生休息时要把头放在有护栏的一侧,睡眠时不应在床上翻滚,防止从床上跌落,否则因此造成的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13.学校应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管理,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并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又不属学生故意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故意造成的伤害,由本人或监护人负责;他人故意造成的,由他人负责。
14.严禁学生私自到河塘、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5.学校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学生确需骑车上学的,家长必须知情并负责孩子的骑车安全。
16.家长应督促孩子按时上学、上课,放学及时回家。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要及时向老师请假;学生无故擅自缺课,老师会及时告知家长。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学生无故缺课,以及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请家长自行负责。
17.节假日学校不举行补课等活动,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不出安全事故。禁止孩子进入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络上查看色情、淫秽的内容。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甲方(盖章):**县**学校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学生(签字):年级班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