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工保研实施办法
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
广西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单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各学院均应根据本学院情况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推荐标准及公开透明的工作程序。
第四条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选拔。
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在考核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校领导牵头,教务处、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生工作。
其中:教务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协调各学院推免生资格的遴选;校团委负责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工作,并协助学院做好相关申请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学生工作部(处)负责组织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政治素质审核,组织审核学生《广西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奖惩情况等;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推免生工作与学生就业相衔接的有关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指导推免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跟踪推免生志愿与去向,汇总推免生录取结果。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2015年学校推免名额下达的通知(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昆理工大教务办字…2014‟78号关于做好昆明理工大学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2015年所获得的推免总名额情况,现将推免名额的分配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34号)、《昆明理工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昆理工大教务办字…2014‟71号)等文件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我校推荐名额的分配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文件精神,2015年下达的推免生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今年我校共获得推免名额220个。
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留出复合型人才推荐名额20个,另外根据《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分配2个作为国家重点学科点推荐名额,分配8个作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推荐名额,余下可分配的推荐名额共190个。
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各学院学位点数和教务处、城市学院提供的各学院2015届毕业生数,按下列办法计算确定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1、学位点基数名额:以可分配的推免名额190的50%即95为分子,以研究生院认定并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全校学位点总数205个为分母,计算出每个学位点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的学位点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出各学院的学位点基数名额。
2、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以余下推免名额95为分子,以全校2015届本科毕业生总数6977为分母,计算出每个本科毕业生应得的份额,再乘以各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并执行“四舍五入”的原则,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到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名额。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领导第三条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成员由科研副院长、副书记、教学科、科研科、学生科、各专业负责人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第三章推荐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四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第五条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一、政治思想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体质健康要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 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三、学业成绩要求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学业成绩评价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推免学生的综合评分排名在本专业前 20%(含 20%)。
综合评分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总获得。
“学习成绩分”以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规定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暂行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根据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优秀生免试直升硕士的精神,为推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推荐工作的组织与领导1.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研究生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纪检监察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推荐免试生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组织领导工作;2.学校推荐免试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委员会,负责综合测试(数学、外语等基础课和相关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创新能力),特殊专长学生研究成果的鉴定以及相关的咨询和指导工作;3.各学院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负责教学工作的院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学生工作书记、资深教授等5~7人组成,负责本学院免试生的推荐和各方面考核工作;4.推荐和选拔免试生的具体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和承办。
第二条推荐条件1.我校具备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会工作,关心集体,成绩优异,能力突出,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行为,没有受过任何校纪校规处分;3.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和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按学分成绩排名,按着本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推荐,具有较强的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70分或者新标准480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学习小语种的学生,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当于上述水平的考试合格证书,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专业四级考试;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必须合格,但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本科交流生选拔培养管理办法为拓宽学生视野,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办学目标,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我校与国内大学开展本科生交流工作。
为规范本科生交流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方式1. 除接收学校有特殊需求外,原则上昆明理工大学派出二、三年级本科生交流培养。
2. 接收学校或其中某学科(专业)的学术水平、学术地位,至少与昆明理工大学相当。
3. 我校派出交流生的课程认定及成绩学分管理依照《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内大学交流学习的课程转换暂行规定》执行。
4. 交流学习时间为半年或一学年。
二、组织协调1. 教务处负责组织协调本科生交流管理工作,拓展国内知名高校合作伙伴,制定交流计划,选拔派出(接收)交流学生,完善交流生培养机制。
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学生工作处负责交流生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党校负责党员交流生的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及组织生活;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做好交流生住宿;后勤集团做好交流生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图书馆负责交流生图书借阅事宜;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负责,认真落实派出交流培养计划、返回学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认定;做好接收交流生教学安排、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党团文体活动等工作。
- 1 -3.完成学年交流学习后,请按照学校规定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三、派出交流生培养1. 选拔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秀,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2)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已修课程考核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前30%以内,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的学习任务。
2. 选拔程序(1)我校于每学期期中组织下一学期赴各高校交流生的选拔工作,届时公布各高校及专业的派出名额,由相关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2)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各相关学院根据选拔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评。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长春理工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长理工教字(2008)4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第三条学校推免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查,既注重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及其他特长,同时加强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政治思想的考核。
第二章推荐范围第四条推免生对象仅限于我校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三章组织与领导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荐免试生遴选工作,教务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教学副院长、学科副院长、学生工作副书记及有关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推荐免试生的具体工作。
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名额分配第七条每年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推免生名额,依照各学院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本届毕业生人数、硕士点分布等情况,由学校分配名额至各学院。
第八条全校硕士授权学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但各硕士授权学科每年是否接收和接收的数量由各学院确定。
第五章推荐条件第九条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招生计划与注册年限计算,下同)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我校按照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推免生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二章推免生工作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监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招生办、考试中心和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四条各学院应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
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推免生工作的操作细则。
学院自定的细则应在本学院内公布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未经教务处审核、备案的细则无效。
第三章推免生名额分配第六条全校推免生总名额由教育部每年度下达,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将名额分配至当前推免年度具有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
第七条学校在分配推免生名额时,将综合考察以下方面的因素: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以及年度的研究生招生指标;各学院上一年度完成学校下达推免生指标的实际情况;各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数量和水平,以及本科教学改质量的情况。
第八条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指标由计划单列,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在名额分配时,由学校统筹安排,不直接下达到具体学院。
第四章推免生条件第九条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拥护领导,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学院初审,在预定学制年限能正常毕业,在参加推免当年(截止为推免生工作报名时)没有需要重修的课程。
昆工保研实施办法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34号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推荐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1(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荐工作的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一)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基本条件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专业安排,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能力及素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3.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定向生或国防生,经定向单位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推荐。
4.对学院同意联系外校就读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免试推荐接收学校的正式接收函,方可推荐。
(三)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原则上总平均学分绩要求80以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排名(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有放弃,必须有本人的书面放弃声明,推荐名次按成绩排序依次顺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四)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要求在本专业前2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在校、院团学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组织工作能力;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研究生院学字〔2016〕14号关于遴选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培养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冶金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地质工程”、“物流工程”、“控制工程”、“仪器仪表工程”十个学科专业进入研究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下称“卓越计划”)改革试点。
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遴选范围在2015级十个试点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中,按40%遴选组建试点班。
二、进程安排1、2016年6月20日前,请列入“卓越计划”改革试点的八个学院,在学生中开展相关学习宣传,组织动员学生报名,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卓越计划”申请表》提交至各学院研教办审核。
各学院研究生“卓越计划”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根据遴选条件,采取面试等形式,对申报学生进行考评,在“学位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考评意见,遴选推荐参加“卓越计划”试点的学生,形成研究生“卓越计划”推荐名单(参看“附件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
2、2016年6月22日,研究生院汇总与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卓越计划”推荐名单,并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正式下达研究生“卓越计划”试点改革名单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1、请相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卓越计划”改革试点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动员研究生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2、请各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具体措施,公平、公开、公正地做好遴选工作,按时提交遴选名单。
研究生院2015年6月13日主题词:教育研究生卓越工程师遴选通知发送:相关科室相关学院本人打字:杨雯校对:袁利群附件一:2015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卓越计划”推荐名单学院(签章):年月日分管领导签字:。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关于下达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名额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2015年推免工作。
2015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和“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专项推免计划(附件2、3、4),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5),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2015年继续执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6),相关名额方案专项单列并与总体名额方案统一下达,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2号)规定开展。
附件:1.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2.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方案3.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名额方案4.2015年“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推免名额方案5.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6.2015年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高校学生司2014年8月25日附件1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单位名称推免名额单位名称推免名额单位名称推免名额云南省云南大学345 昆明理工大学220 云南农业大学50 昆明医学院45 云南师范大学137 云南民族大学43附件22015年“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方案附件3201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名额方案附件42015年“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推免名额方案附件5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附件62015年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方案— 21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4.07.25•【文号】教学厅[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教育部先后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单位(推荐高校)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招生单位提高招生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就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推免生遴选工作各推荐高校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要进一步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相关工作要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系要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和院系推免生遴选办法均要严格遵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切实保障考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6号
昆明理工大学关于
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试行)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各学科特点和研究生培养实际,针对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作如下规定:
一、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8年,学制为3年。
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5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学制为3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3年。
研究生学习年限从入学时开始计算,经批准休学、保留学籍等期间,时间计入规定的学习年限。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博连读研究生和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不得提前毕业。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的,原则上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三、不能在学制内完成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的研究生,按延期毕业管理。
四、本规定适用于2014级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全日制硕博连读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014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学校原有相关规定执行。
五、今后凡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各专业学位教指委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另行规定。
六、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昆明理工大学 2014年7月21日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2014年7月2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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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内蒙古工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关于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发〔〕55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广大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
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促进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推免生的质量,使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14号)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分管团学工作的副书记或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工作。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申请条件(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及留级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按照《内蒙古工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以下简称“综合测评”)测评成绩排序位于同年级所在专业学生的前1/3之内。
(六)截止到申报时,申请人只允许有一门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参加自治区级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参加自治区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团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当前六名的优秀运动员,参加全国文艺比赛为学校争得特殊荣誉者,允许有两门课程补考,且补考或重修后成绩合格。
昆明理工大学“复合型人才推免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昆明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处教字〔2014〕29号昆明理工大学“复合型人才推免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关于推荐选拔免试研究生从事学生工作的意见》(昆理工大校学字…2005‟36号)和《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 34号)文件精神,将人才培养与学校工作相结合,选拔综合能力强、学习成绩优异且热心学生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充实到我校学生工作队伍中,为切实做好“复合型人才推免生”面试考核和选拔推荐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原则。
二、名额确定“复合型人才推免生”名额由昆明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考核选拔工作小组组成由校纪委、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校团委、学生社区教育管理中心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学校复合型人才推免生考核选拔工作小组。
四、推荐选拔条件(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二)学习成绩优良,在所学专业年级排名前25%,并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曾多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省、校级三好学生荣誉;(三)大学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校院团学组织部长及以上,班级团支部书记、班长),工作成绩突出,曾多次获得省、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荣誉;(四)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思想活跃,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五)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五、推荐选拔程序(一)推荐和确定候选人1.学院推荐各学院(部门)根据推荐选拔条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推荐候选人(推荐学生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其所学专业在本校有相应的硕士点。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2号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4‟42号昆明理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处、室、馆、中心及直属部门:《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昆明理工大学2014年7月10日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改善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为学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为保证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通过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充分挖掘校内优质生源,鼓励与支持校内具有研究潜质的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研究生培养环节,保障本科和研究生培养的连续性;通过项目吸引其他高校的优秀本科生积极报考我校研究生,促进优秀生源的个性化、精细化指导,保障其培养的高质量,辐射带动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
第二章实施方式第三条研究生优质生源储备与拓展计划按照分类建设、批次推进、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开展实施。
分设校内生源储备和校外生源拓展两类项目。
校内生源储备项目按照提前介入、资助生活津贴的方式实施;校外生源拓展项目按资助生活津贴的方式实施。
第四条校内生源储备项目资助的对象是我校本科大三学生,项目建设期为本科2年+研究生3年,5年内按每年10个月进行资助,每月资助500元作为资助对象的生活津贴。
第五条校外生源拓展项目的资助对象为“985”高校生源和以优异成绩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其他高校生源。
该类学生在就读研究生的3年期间,按每年10个月进行资助,每月资助500元作为生活津贴。
第六条资助我校在读大三优秀本科学生的项目每年设置100个,即资助100人;资助“985”高校生源的项目每年设置50个;资助以第一志愿考入我校研究生的其他高校生源项目每年设置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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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理工大学文件
昆理工大校教字〔2010〕34号
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BT)
推荐优秀应届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部、纪检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推荐工作的实施。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专业安排,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身心健康,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能力及素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
3.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定向生或国防生,经定向单位或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推荐。
4.对学院同意联系外校就读的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必须提供免试推荐接收学校的正式接收函,方可推荐。
(三)普通推免生推荐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名列前茅,原则上总平均学分绩要求80以上,依据学习成绩进行专业排名(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有放弃,必须有本人的书面放弃声明,推荐名次按成绩排序依次
顺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
(四)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要求在本专业前2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 分;在校、院团学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组织工作能力;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
(五)特殊人才推免生推荐条件
在校期间已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推荐时不受同专业排名先后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
1.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取得国家专利授权。
2.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出版字数超过10 万字的学术著作。
3.被国际六大著名检索系统SCI、El、CA、SA、日本科技文献速报、俄罗斯《文摘杂志》)收录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发表(或录用)至少1 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名义在国内 B 类和 C 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各1 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的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期刊的级别由科技处认定。
4.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
划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竞赛中获得全国特等奖或一等奖。
在中国机器人大赛中获得全国冠军。
以上奖项若为集体
奖,且无排名先后的,每个奖项仅限 1 人申请。
学科竞赛奖项及级别由教务处认定。
5.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加
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获得集体项
目国家级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每个奖项限2人),或获得单项国家级前六名的队员。
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名次和主力队员由体育课部认定。
三、推免生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复合型人才推免生
(三)特殊人才推免生普通推免生和特殊人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复合型人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实施。
四、推荐名额的分配原则
推荐名额的分配以鼓励学科建设,支持各学院做好本科教学工作,促进各专业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同时考虑学位点和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两项因素,对国家重点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给予倾斜,根据实际情况分解部分指标作为特殊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推荐。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当年下达到我校的总名额数,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以上原则分配后下达各学院。
各学院应严肃对待推免工作,凡上一年度有指标浪费的学院,下一年度下达指标时顺减。
五、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一般于每年的8月底〜11月初进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中关于“推免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实行择优选拔。
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等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推荐。
(一)学生申请依据推荐条件,学生提出申请,填报“昆明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在校学习成绩单。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3.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4.特殊人才推荐的学生必须另附本校本专业三名以上(含三名)教
授组成的材料认定小组推荐意见和联名推荐信,专利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申请提交后不予更改,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5、复合型人才推荐的学生须另附能反映个人综合能力的学术论文,以及实际工作中系列活动的策划方案。
(二)学院推荐
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各学院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须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向学生公布;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组织初审和面试考核。
推荐的学生按专业综合评分进行排名(综合评分 =总平均学分绩80%+面试成绩20%)。
初选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学院公示 3 天,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将学生推荐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各一份,经推荐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三)学校推荐
教务处对各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确认名单及相关情况在校园网和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7 天确认无异议后,学生需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
(四)云南省教育厅审批
学校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校正式行文确定入选名单。
六、复试
(一)校内就读的推免生复试放在第二年与统考生同步进行,复试不合格,取消推免资格。
(二)联系到校外就读的推免生须按就读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并在报名前提供学校接收函。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推免生联系外校就读须经学院同意,且原则上仅限“985” 高校或有国家重点学科的专业,其它学校或专业不得交流。
(二)被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须按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有关手续。
(三)推免生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随意中途退出。
中途退出的推免生不得参加昆明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等评选。
(四)推免工作应严格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工作。
对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查处。
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
并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对已经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八、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当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九、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按照前两年安排到管理、教学或科研岗位上进行综合素质锻炼;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专业素质培养。
十、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复合型人才推荐实施细则由学生工作处另行制定。
昆明理工大学
□㊀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
昆明理工大学办公室2010年9月曰14印
校对: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