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复习课程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暂行)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数学建模保研加分规则
数学建模保研加分规则
数学建模保研加分规则是指在保研选拔中,对于参与数学建模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加分待遇。
具体规则可能会因不同学校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数学建模保研加分规则:
1. 学分加分:对于通过数学建模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学校会给予一定的学分加分,这样学生的绩点会有所提高。
2.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申请保研的学生除了学术成绩之外,还会综合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参与数学建模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会有较高的分数加分。
3. 保研复试加分:在保研复试中,学校对于参与数学建模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会给予加分。
这样学生在保研复试中的综合成绩会有所提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具体的加分规则可能会有所不同,学生在申请保研前应该详细了解目标学校的具体规定。
并且,在参与数学建模竞赛时不仅要追求好成绩,还要注重团队合作、创新思维等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在保研申请中有更好的竞争力。
化工系研究生保研加分细则2
化工系研究生保研加分细则2化工系研究生保研加分细则2首先,学科竞赛成绩是化工系研究生保研加分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科竞赛包括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发表等。
对于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学生可以获得很高的加分,对于省级奖项的学生也可以适当加分。
此外,对于获得学科竞赛一二等奖的学生也可以加分。
这些加分措施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努力,提高化工系学术氛围。
其次,科研经历也是研究生保研加分的重要条件之一、科研经历指的是学生在研究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著作等方面的成果。
对于有科研经历的学生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学术论文发表是最主要的加分项之一、一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可以获得很高的加分。
此外,对于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学生也可以适当加分。
这些加分项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提高化工系科研水平。
再次,非学术类表现也是研究生保研加分的重要条件之一、非学术类表现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社团骨干、文体竞赛获奖等。
对于有非学术类表现的学生可以适当加分,这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化工系的综合竞争力。
最后,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也是研究生保研加分的重要条件之一、平时成绩是指学生在学校的平时各科成绩的综合评定,综合素质评定是指学生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价。
对于有优秀的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可以适当加分。
这些加分项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自觉性。
总之,化工系研究生保研加分细则主要包括学科竞赛成绩、科研经历、非学术类表现、平时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等加分条件。
这些细则旨在为有能力、有潜力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提高化工系的综合竞争力。
同时,也可以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学习目标和发展方向,提高自身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
保研分数计算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一、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平均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考查课不及格学分数/计算平均学分绩的学期数)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考试课程计算成绩,有替代的课程按照替代课程的实际学分参与计算。
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优秀加分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
具体加分方法如下:(一)学生受表彰加分: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加分:1.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生加3分。
2.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 1.8分。
3.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0.6分。
4.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
长安大学保研细则
第五章推荐程序第十七条由学生自愿申请,院、部根据推荐条件,依据学校制定综合排名办法,按专业学科进行综合排名。
学校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突出创新性人才的选拔,对文艺、体育及社会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第十八条综合排名办法:文化课成绩+附加分文化课成绩:前3年(五年制前4年)∑(课程成绩分×学分)/∑课程学分附加分:附加分为下列5项内容之和,总分值最多不能超过5分。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获奖情况加分分值国家级学科竞赛特等奖、一等奖5分/次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3分/次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2分/次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3分/次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2分/次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1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5分/次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3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银奖)2分/次国家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三等奖(铜奖)3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2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二等奖(银奖)1分/次省级“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三等奖(铜奖)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特等奖、一等奖3分/次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二等奖2分/次其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三等奖1分/次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一等奖2分/次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二等奖1分/次其它省(部)级学术科技竞赛三等奖0.5分/次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长安大学保研细则
关于印发《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部: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长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为了进一步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激励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加快人才培养,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和研究生生源质量的提高。
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推免生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免生,是指按照相关规定遴选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攻读硕士学位。
推免生不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而直接参加招生单位的复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研究生部、学工部、校团委、纪委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及专家、教授代表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生工作,推免生工作设在教务处培养科。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各学院的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
第三章推荐原则第五条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在对考试、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的考查。
要充分利用推免生选拔方式,发现一些能力突出的创新人才。
长安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种表彰奖励以荣誉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前一学年综合测评表彰不在加分之列。
第二十条 同一作品或参赛项目在不同级别的竞(比)赛中获奖,获奖时间在同一学年内,不累计加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获奖时间在不同学年内,第二次加分值按两次获奖得分的差额处理。参加外校竞(比)赛并获奖,参照校内相应等级比赛获奖加分标准执行。
(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四)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和他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
第八条 德育加分细则
第十二条 本科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学习成绩=【∑(课程成绩×学分数)/∑课程学分】×100%
第十三条 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是:
一年级:学习成绩=【∑(公共课程成绩×学分数)/∑公共课程学分】×100%
二年级:学习成绩=【∑(专业课程成绩×学分数)/∑专业课程学分】×80%
三年级:学习成绩按75分计。
3、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者,加20分;获省级青年突击手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5分、20分;
4、获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加4分;
5,获院级红旗团支部班级的成员加0.2分,主要负责人加0.5分。(获校级,省级在此基础上递加0.5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2、校报、广播台主要负责人,加3—6分;校报记者、广播台播音员、通讯小组组长,加1分;
3、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到表扬者,加1分。
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
长安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励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优良学风,鼓励研究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和《长安大学学生奖励与资助规定(2013年修订)》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对研究生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我校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委培生、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在职定向生、留学生和港澳台研究生除外,以下统称研究生),表现突出者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在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奖励工作。
各学院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优秀研究生评优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落实。
第二章奖励方式第五条学校奖励的方式主要有: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颁发奖品或奖学金等。
荣誉称号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优秀毕业研究生、先进集体等。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六条申请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立志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二)本学年内无因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
第七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的评选条件:(一)优秀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热爱所学专业;2、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年级或专业的前25%;3、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自觉进行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2、学术研究能力较强,有一定的专业学术成果,在本学年内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相关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至少1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积极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评定原则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实际情况,评定、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范围长安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生、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除外)。
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奖学金标准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条件第五条评定条件的构成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学术成就条件组成,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成就条件的排名次序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六条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
第七条 学术成就条件 1.博士研究生(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提前攻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12340.20.40.20.2M M M M M =+++ (1)其中,1M :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2M :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著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见附件1)之和;3M :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件1)之和;4M :是指上一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得分(见附件1)之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123400.60.20.2M M M M M =+++ (2)其中,1M 、2M 、3M 、4M 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
长安大学 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
长安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办法长安大学欢迎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招生专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为《长安大学2016年推免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所有学科、专业(领域);我校在道路与铁道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的详细信息请查阅《长安大学2016推免招收直博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⒉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并表现突出;4.本科在学期间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5.申请本科直博生须具有“985”或“211”学校2016届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11”学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985”院校毕业生需前三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5%;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1. 《长安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表》或《长安大学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3.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请在体检医院索取,须明确体检结论),体检表照片上要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4.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等体现自身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复印件。
5.本科直博生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长安大学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提供以上申请材料。
长安大学加分细则
长安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是全面考核学生、评优以及毕业时向用人单位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第六条德育成绩=75+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第七条德育基本分为75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一)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进取心强。
(四)有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关心集体和他人,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五)注重自我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究卫生。
第八条德育加分细则(一)奖励表彰1、获优秀党员荣誉称号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15分、10分、8分、2分;2、获优秀团员、团干、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者,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加10分、8分、4分、1分;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0分、15分;获校级共青团标兵荣誉称号者,加8分;3、获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标兵荣誉称号者,加20分;获省级青年突击手及其标兵荣誉称号者,分别加15分、20分;4、获军训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加4分;本文来自:中国范文网【/】详细出处参考:/post/104.html(二)学生服务与管理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1、校级学生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下同)主席,加6—12分;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校团委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4—8分;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3—6分;校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等,加2.5—5分;校、院级学生组织干事及各班班团委员,加2—4分;2、学生兼职辅导员加5—10分;宿舍舍长加0.5—1分,所在宿舍被评为校、院文明宿舍者,舍长加3分、2分,成员加2、1分。
保研学期积分细则
伙房人员
曹彩霞
2、
安全
100分
1、每周一次隐患排查记录整改及时完整+10分;(无隐患不加分,剪指甲不加分,填写不完整+5分)
2、每单周一次安全教育课完成并发送安全宣传+20分;
3、每月安全平台作业完成率90以上+10分;100%+30分;
4、每月无安全事故+30分;(出现不上报者-50分并自己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大型缝针或骨折-100分)
保研学期积分细则
内容
评价标准
评价周期
评价对象
负责人
1、保研处学习培训25分
安全学习
准时参加定期组织的培训+5分,过程记录详细认真+10分,测试分95以上+10分;
定期
全体
曹彩霞
健康学习
定期
王瑞晓
生教学习
每周按时参加例会+5分,培训时记录详细+10分;测试100分+10分;
每周一次
生教
曹彩霞
伙房学习
每两周一次伙房知识应知应会的培训;按时参与学习+2分,测试90分以上+2;
每月
班级教师
曹彩霞
6、
膳食管理
1、每天的现场跟进中,依据伙房管理考核细则进行督导;
2、每周一次卫生检查、每月进行卫生评比,前2名+5分;
每周
伙房人员
曹彩霞
备注:以上的文字记录,日小扫是每周一次不定时的固定检查,卫生大扫除是每周五下午一次的检查;健康课和安全课是两周一次的定时检查;保研学习培训是定期,生教例会是每周定时;安全平台和安全事故统计及习惯养成是每月为单位;
附加分:每月在评比中排名前5的班级+20分;
最新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高中语文必修五理解性默写题精选《归去来兮辞》1、(2015山东)陶渊明《归去来兮辞》描写归乡途中轻舟快水的两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达了作者弃官归乡的畅快心情。
2、(2015重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描写拄着拐杖出去走走,随时随地休息的一句是“____________________”。
3、(2011四川)陶渊明《归去来兮辞》里写自己回乡后喜话家常、以琴书为伴的句子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归去来兮辞》中体现诗人急于归家的热切细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研加分细则(新)
附综合能力竞赛获奖得分计算细则(新三分版)注:1.综合能力部分中分职务与获奖两类,每类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竞赛获奖部分若有多项兼有者取一项最高得分;2. 综合能力中职务类与获奖类可以累加,综合能力部分与竞赛获奖部分得分可以累加;3.职务一项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部长、JOIN艺术团团长当满一年者可得满分,副部长、JOIN艺术团社长当满两年者可得满分,其它职务当满三年者得满分,年限不满者职务一项得分=分值/年数*任职年期;年级长当满三年享受与院副主席同样的加分,学校社团社长(担任当年被评为5星级社团)享受和校学生会副主席相同加分;4.省级先进集体、校国旗团支部、校级先进集体、特级团支部的负责人是指获得荣誉当时的在职班长或团支书;5.学科竞赛获奖包括:高等数学、数模、物理、化学、力学、英语、电脑网络竞赛等学校教务处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科技创新大赛获奖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等等院系认可的其他全国或省的竞赛,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6.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的排名是包括负责人在内,成员加分部分负责人不再进行加分。
7.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主要完成人指排名前三。
8.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所在得期刊的必须在后面目录上才能加分;会议论文小组承认的国际会议加分。
在符合学校免研条件的基础上,对申请免研者按成绩平均分+综合能力及竞赛获奖得分(最高3分)进行排名,排名后取1:1.2~1.5的比例进行面试。
综合能力及竞赛加分细则的解释权在交通学院保研工作小组。
要求:请各班每个同学仔细阅读后在相应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尤其是专业排名前50%的同学一定要签字)。
有不同意见的同学请把你的意见写在下边并签名。
同意以上加分细则:我的不同意见:。
长安大学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2014年修订)
建工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补充说明(2014年修订)一、加分基本原则1、加分规则要统一,要有连贯性,与往年保持一致。
2、所有加分项都要有证书或相关文件为据。
3、二年级转专业的学生在原来所在院系参评。
4、转专业学生所补修的一年级课程成绩一律不计入二年级智育成绩。
5、二年级少数民族学生初级英语成绩不计入加权平均分。
6、办理缓考学生在参评时未参加考试的,一律按补考(60分)算。
7、除五大组织外,其他社团负责人加分只限于十佳社团(提前准备负责人证书原件)。
加分仅限于被评为“十佳”的。
8、文体加分仅承认校团委、团省委的文件、证书(必须要有印章)。
二、基本加分细则(一)智育1、二年级通过英语四级不加分,成绩换算成百分比制(425分算及格,但换算成绩为59.859,425一下为不及格),与其他学科成绩一起计算智育加权分。
2、一、二年级通过英语六级可加分,425分以上加4分,560分以上加5分(参考《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第二章第十四条(二))。
3、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必须有获奖证书,可按照级别加智育分。
(二)德育1、志愿服务类加分,仅参加者,每参加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加0.5分,3分封顶。
如有优秀志愿者证书者,可按优秀等级加分。
2、校、院级青马班加1分。
3、校级优秀宿舍舍长、舍员加分必须有校团委证书或证明。
4、党课优秀者加2分。
(三)文体1、国家级、省级比赛加分要有国家级、省级证书,需上交原件9、文化节,本院学生参加外学院活动,不加任何分。
但参加由校团委主办,其他学院承办的活动,可加分。
三、学院五大组织评分细则(具体项目和加分细则由各大组织提供)。
保研积分规则
保研积分规则《保研积分规则》同学们,今天咱们来唠唠保研积分规则这事儿。
这保研啊,就是不用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直接被推荐去读研究生,可牛气了。
那这积分就像是一场游戏里的分数,分儿够了,你就有机会进入保研这个“高级副本”。
咱先说说这积分都从哪来。
课程成绩那肯定是占大头的。
你的每一门课的成绩都会按照一定的算法折合成相应的分数加到这个积分里。
比如说,有的学校是按照加权平均成绩来算的,就像你有一门课学分高,那这门课的成绩在计算总分的时候影响就更大些。
这就意味着你可不能随随便便对待那些高学分的课哦,必须得好好学,考出高分才行。
那些想着在低学分课上混混,靠高学分课拉分的同学,这招可不一定灵,因为每门课都重要。
竞赛获奖也是能加积分的。
不过这竞赛可不是你随便参加个街边的小比赛就行的。
得是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认可的竞赛。
像学科类的竞赛,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这些就很受认可。
如果你在这些比赛里拿了奖,那就像是捡到了积分大礼包。
省级的奖就加不少分,要是能拿个国家级的奖,那积分就蹭蹭往上涨。
但是那些没什么权威性的比赛,就算你拿了奖也不能加分的哈,可别被那些看起来很花哨但没什么含金量的比赛忽悠了。
论文发表也是个加分项。
不过这论文可不是你从网上东拼西凑一篇就能算数的。
那得是正儿八经经过学术研究,在正规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要是你抄袭,一旦被发现,不但不能加分,还会受到学校的处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在一些好的期刊上发表论文加分就多,普通一点的期刊加分相对少些。
还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呢。
学校鼓励大家多参加这些活动,既锻炼自己,又能为保研加分。
但是这社会实践得是实实在在做了有意义的事,不是走个过场。
比如你参加了一个支教活动,真的在那教了孩子们知识,这才算数。
要是只是去拍个照,写个假报告,那肯定是不行的,绝对不会给你加分的。
说完了加分的,咱们再说说减分的情况。
违反校规校纪那肯定是要减分的。
像考试作弊这种事儿,一旦被抓到,那积分就会像坐过山车一样直往下掉。
保研竞赛加分答辩
保研竞赛加分答辩近年来,保研竞赛加分答辩成为了许多研究生申请者必须经历的一项重要环节。
这一环节不仅是为了展示个人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还是评委们了解申请者的一个重要机会。
因此,如何在保研竞赛加分答辩中获得更高的评分成为了众多申请者关注的焦点。
在保研竞赛加分答辩中,申请者需要准备充分。
在准备阶段,申请者应该深入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研究领域,并对相关的论文和研究进行广泛阅读。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对自己的研究项目进行详细的梳理和整理,确保自己对项目的背景、目的、方法和创新点等方面有清晰的理解。
只有对自己的研究项目有深入的了解,才能在答辩中更好地回答评委们的问题。
在保研竞赛加分答辩中,申请者需要注重表达能力。
在答辩过程中,申请者应该清晰地陈述自己的研究工作,并将其与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对比和分析。
同时,申请者还应该展示自己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提出新的研究观点或设计新的实验方法等方式来体现。
此外,申请者在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应该提供明确的答案,并能够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思路。
良好的表达能力不仅可以让评委们更好地理解申请者的研究工作,还能给评委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保研竞赛加分答辩中,申请者需要注意自身形象和仪态。
申请者在答辩时应该穿着得体、大方,保持良好的仪态。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注重语言表达和肢体语言的协调。
在答辩过程中,申请者应该保持良好的姿势,充分利用手势和眼神等肢体语言来增强自己的表达效果。
同时,申请者还应该注意语速和语调的控制,避免让评委们感到疲劳或无法理解。
在保研竞赛加分答辩中,申请者需要展示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
评委们通常会关注申请者是否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因此申请者应该准备相关的例子,并在答辩中进行展示。
申请者可以通过描述自己在团队中的贡献和领导经验,以及解决团队合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冲突等方式来体现自己的能力。
此外,申请者还可以提供相关的推荐信或证明材料,进一步证明自己在团队合作和领导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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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保研加分细
则
1、获得国家、省(部)级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加分细则:
学科竞赛、学术科技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小组)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国家、省(部)级文艺、体育竞赛加分细则:
文艺、体育竞赛的具体项目由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团体获奖者名次排名第一记全分,排名第二记全分的50%,排名第三记全分的25%,其余排名记全分的10%。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3、个人发明专利、在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具体如下:(只记第一作者)
同时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的,分值可以累加。
4、参加社会工作:
每届指任期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任职者须提供任命文件或聘书、荣誉证书。
如果一个人有多项任职经历,只计算单项任职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5.其它荣誉加分
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
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