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和重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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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和重大措施
2007年是落实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一五”规划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管理能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市场竞争格局,推进行业战略转型,鼓励科技创新,保证重大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平稳起步,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实现行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加强法制建设,深化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电信法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工作。开展无线电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按照部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进相关部门规章的起草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电信法律体系,推进电信法律制度建设,积极跟踪和研究相关法规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做好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动落实《信息产业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信部政[2005]334号)。着力抓好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有重点地开展落实通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指导、检查,根据行政复议中出现的问题,建立提示和建议制度。
按照国家普法办所确定的普法工作规划,认真做好行业普法相关工作。
2.深化电信体制改革,逐步解决深层次问题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电信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确保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积极跟踪电信市场发展变化,适时优化基础电信市场网络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全业务经营。以3G发展为契机,优化电信市场竞争格局。研究基础电信市场资本结构多元化实现途径和方式。深入开展“三网融合”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建立网络资源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充分共享的机制和途径,推进“三网融合”进程。
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管理制度和方式的实施意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行政许可后续制度建设,抓好工作落实。
3.加强职能建设,提高行政能力
建立与国务院各部委间有效沟通、协调互动的工作机制和决策机制。整合监管资源、集中管理力量,理顺行业内的监管职能分工和协同配合机制,提高决策和执行效率。
充分发挥各地通信管理局的作用,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的理念,加强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改进内部管理,提高整体工作效能,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加大宏观指导力度,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1.完善统计分析,落实行业规划
继续加强通信行业运行状况的监测分析,进一步提高分析质量和水平。以统计数据为基础,广泛收集行业发展信息,对行业重点和热点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发现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做好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发布工作。适应行业转型、创新以及行业管理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根据需要开展有关专题调查和抽样调查。及时发布市场运行状况、竞争态势等重要信息,为运营业、制造业及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组织“十一五”行业规划、职能规划以及区域规划的宣贯工作,提高规划的公开性和指导性。切实落实规划中的重点工作,对规划中的重大专项和工程进行分解,制订实施方案,层层分解落实。协调和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抓好电信业各区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业“十一五”规划的落实。
2.加强发展引导,推进政务公开
继续组织做好“一书一会”工作。加强对行业发展前瞻性问题的研究,注重创新,编制出版《中国电信业发展指导(2007)》。组织举办2007年中国电信业发展与政策通报会,继续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政策的透明度。
加快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网上公示制度,加强涉及人民群众
切身利益信息的发布,提升政务信息透明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3.加快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推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完善电信资源使用和管理政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市场配置码号及频率资源的方式,切实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和配置相关码号与频率资源,对新技术、新业务和2008北京奥运所需频率及码号等资源进行前期准备。加强无线电技术设施建设和台站管理,积极做好无线电频率及卫星网络协调工作。积极推进SP代码统一调整工作,确保SP代码调整的平稳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114查号服务管理,规范企业代查行为,组织制定114电话查号服务规范。推进码号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域名注册服务属地化监督管理模式。跟踪技术和业务发展趋势,组织开展融合性业务等编号方式的研究,探索下一代网络演进形势下我国IP地址分配管理方式。
4.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走出去”
充分发挥政府在“走出去”中的引导、协调、推动作用,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便利条件。继续巩固和加强与发展中国家有关政府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信息通信主管部门高层互访。加强与有关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努力消除或减少经贸分歧和合作障碍。继续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进行海外投资、工程建设以及开展海外大型项目竞投标。
继续组织做好WTO相关工作。积极参加WTO新一轮服务贸易谈判,做好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和自贸区谈判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对外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拓宽合作渠道。积极参与信息产业多边国际事务,继续推动与东盟国家、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以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信息通信领域的合作。进一步落实CEPA,大力推进内地与港澳信息产业合作,贯彻中央新形势下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推进海峡两岸的通邮通电合作。
5.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引导行业有序发展
积极开展关系产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电信网络和技术演进、互联网对传统电信经营模式的影响、WiMAX、WiFi、NGN、HSDPA以及3G与WiMAX的关系等问题的跟踪研究。加强对正在试点或商用试验的VoIP、数字集群、多方通信等相关技术和业务的跟踪监测,推动新技术新业务的商用进程。鼓励IPTV、手机电视等融合性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营造有效、有序的竞争环境
1.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引导市场有序发展
2.加快推进准入管理方式的创新,研究建立部、省两级互联的管理系统和公共服务管理平台,提高政府服务水
平。研究新技术新业务评定方法,不断探索建立新技术
新业务评价体系,出台“运用新技术试办新业务备案管
理办法”。积极探索国内外电信企业互利合作的新思路、
新方式,引导外资规范进入电信市场。
2.规范电信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有效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