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基础信息数据元编制说明
《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简况2018年5月按照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启动了《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的制定。
起草单位为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主办单位为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归口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局。
主要起草人为:全鑫、孙卫、袁慧君、古庆、包瑞林、应智强、董建敏、崔连伟、卫凤林。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 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是电子政务的基础性,是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加工、存储、保护和使用的必要工具。
项目编制组结合我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建设实践,调研我区政务信息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数据特征,分析政务信息资源开放需求,运用标准化的思维和系统工程的方法论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的重新组织,建立数据开放和共享标准规范,使数据资源在整合、应用过程中实现统一标准化管理,提升数据资源的整体应用价值。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供分类方案,为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识符编码规则相结合,可以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识别、导航和定位,以支持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本标准以我区发展电子政务的需求为导向,以支持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为目的,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的基础。
因此,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级分类指南,是非常必要的。
三、主要起草过程2018 年5 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标准计划任务后,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讨论确定成立标准编制组,由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互联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制。
团风县统计局预算编报说明
团风县统计局年预算编报说明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
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
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预算信息和预算执行工作,对预算信息公开及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县人大审查监督。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一、单位机构组成情况团风县统计局(正科级)由办公室、综合股办公室、工交股办公室、调查队办公室、总统计师室、副局长办公室、局长办公室组成,含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湖北省统计局团风经济社会调查队(正科级)、团风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副科级)、团风县普查中心(正股级)。
单位共有行政编制人(其中人退休)、行政工勤人,事业编制人(含自筹人员名)、参公事业编制人(省编,单独列入预算,未入本级预算)。
二、单位职能情况我局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数据整理。
提供全县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其实施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参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参与研究制度、完善全县经济效益、计划生育、科技进步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指标;作为第三方进行纪检、综治、组织、公安、食药、群众安全感测评等调查;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三、年部门预算收支编制说明(一)收入预算年部门收入预算元,其中:经费拨款元;上级补助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二)支出预算年全年支出预算元,其中基本支出元,项目支出元。
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项目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予以安排,主要是:、团风县统计局机关基本支出元。
其中:()人员支出元;①基本工资:在职人员月基本工资之和(含增资部分)*元退休人员月基本工资之和(含增资部分)*元②津贴补贴:在职人员月津补贴之和*元*元(事业编人员绩效)退休人员月津贴之和*元③改革性补贴:在职人员月基数*元退休人员月基数*元④奖励性补贴(发放个月的奖励工资):在职人员月基数*元退休人员月基数*元⑤奖金:在职人员月基本工资元⑥医疗保险缴费: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与津贴补贴之和**离退休费之和**生育*⑦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月基本工资与津贴补贴之和**⑧独生子女费:应发放人数**.日常公用支出元(在职人数*共用经费定额公务用车运转费用);交通费:定编车辆*车辆定额业务招待费: 日常公用支出总额*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网络、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根据实际及财力填列;.团风县统计局机关项目支出万元①机关服务万元②行政运行保障万元③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万元④农调经费万元⑤城调经费万元⑥统计培训、年报培训万元⑦考核办经费万元⑧粮食产量调查万元⑨城乡住户收入调查万元。
基础数字汇编编写方法及示例
基础数字汇编编写方法及示例一、基础数字汇编的编写(一)基础数字汇编的概念、特点和作用1.概念:基础数字汇编是以数量特征反映一个地区(机构、行业)基本情况的一种档案参考资料。
又称统计基础数字汇集、基本情况统计。
它是对档案材料中原有的统计数字的摘录、综合、汇总。
2.基础数字汇编的特点是:内容集中、形式灵活、利用方便。
3.它有以下三方面的作用:1.基础数字汇编是供人们掌握情况、开展工作和研究问题的重要参考材料。
它可供机关工作人员与科研工作者在制定工作计划、总结工作和进行某方面研究时随时查阅,利用起来十分方便。
2. 举办展览会、报告会,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和爱国主义教育,必须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以理服人,因而离不开各种有关的基础数字。
3. 基础数字汇编是一种宝贵的历史材料,是历史研究工作者提出问题和论证问题的重要依据。
(二)基础数字汇编的种类和形式1.基础数字汇编的种类有:(三)基础数字汇编的内容构成和编制方法1.文字记述式它是用文字叙述的形式分项介绍各种基础数字。
它的优点是采用文字阐述,便于交待各种关系,便于阅读和口头陈述。
它由“标题”、“前言”、“数列”和“说明”四个部分构成。
2.表格式是以表格形式反映各项基础数字的一种汇编,它应用最为广泛,优点是数列条理清楚,信息容量大,可处理较复杂的比较关系。
表格式按统计数列的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三种表格:表格式汇编的编制步骤,用一句话概括就是:(1)根据客观需求,选定栏目,制作表格;(2)摘录数据,填人表格;(3)按照一定题目汇集成册。
3.图示式是以形象直观的图形来揭示一定的数量关系的一种参考材料。
图示式参考的优点是形象直观,一目了然。
序号绘制形式说明举例(1) 直方图直方图即用直方形的宽度和高度来表示数量分布的图形,其横轴表示统计对象分组的组限,纵轴(左)表示分布在各组的个体单位数即次数(或称频数),纵轴(右)表示比率。
(2) 折线图折线图是在直方图的基础上用折线将各组次数高度的坐标连接而成,也可用组中值与次数相交的坐标点连接而成,它是表示次数分布的图形。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部分总则》关键技术要点解读
《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部分:总则》关键技术要点解读一、总则的地位与作用《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部分:总则》确定了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列标准编制要求、数据元分类方法、数据元值域引用代码编制规则和使用范围的总体指导思想和原则,它既是现有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编制的依据,也是今后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标准扩充和修订的依据。
因此,它是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系列标准的纲,对各部分标准的编制具有原则指导作用。
二、本标准适用范围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适用于交通(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等业务的信息处理、交换与共享。
数据元标准涵盖交通行业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及技术管理工作所涉及的基础性技术指标、统计指标及其他相关数据项。
三、编制目的发挥作用统一数据标准;加强业务应用系统的集成整合;为数据交换奠定接口标准。
解决问题解决行业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信息孤岛”和“信息共享困难”的突出问题。
推动资源整合为部、省市、地市三级资源整合及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和实现提供技术依据及指导,规范和统一交通行业数据采集与应用标准,建立交通行业信息系统多种模式存取和共享数据的技术体系。
四、技术要点《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部分:总则》主要包括下图所示技术要点:技术要点组成图(一)数据元分类方法1、分类要求根据交通行业管理对象和管理业务基础信息及内容的属性或特征,将数据元按业务领域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
2、分类方法面分类法:把给定的分类对象,依据其本身固有的各种属性,分成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面,每个面中都包含了一组类目。
即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依每一属性(或特征)划分为一组独立的类目,每一组类目构成一个“面”。
再按一定的顺序将各个“面”平行排列。
使用时根据需要将有关“面”中的相应类目按“面”的指定排列顺序组配在一起,形成一个新的复合类目。
线分类法:也称层级分类法,它是将初始的分类对象,按选定的属性作为划分基础,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划分为若干类目,并排列成一个有层次的逐级展开的分类体系。
项目申报表格填写说明
项目申报表格填写说明一、项目申报基础信息填写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所需要申报项目的具体名称,请填写详细名称,如“××省××市××项目”。
注意:请按照批复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录入。
系统中的项目名称不可重复。
2、申报文号:向农业部申报的项目的正式文号,如“京农计【2006】85号”。
3、申报文件名称:项目申报文件的正式名称,如“关于《××项目名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申报年份:请选择项目申报的年份,系统默认是当前的工作年度。
5、品种类型:请选择项目类型下面的项目品种类型。
6、建设地点:选择项目建设的地点,如“××市××县”。
7、详细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的详细地点,如“××路××号”或者“××镇××农场”。
注意:(1)请不要填写“××市××县”,只需要填写县级以下的建设地点,如“XX镇”等。
(2)如果项目有多个建设地点,在“建设地点”栏无法多重选择,可以在此栏中补充完善。
8、建设单位:项目承建单位的具体名称。
9、建设年限:项目具体建设年限,请按照批复文件的批复日期算起,具体填写从哪一年到哪一年。
例如:批复文件中写的批复日期是06年,批复的建设年限是“两年”,那么建设年限就填写为“2006年~2007年”;批复文件中写的批复日期是06年,批复的建设年限是“一年”,那么建设年限就填写为“2006年~2006年”。
10、建设内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的描述,注意:在250字以内。
11、建设性质:选择该项目是新建、扩建、改建、改扩建、单纯购置、翻建、迁建。
12、建设单位是否属农垦系统:选择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否是农垦系统的。
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样表: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说明:1、表格中,红色标注的单元格为必须填写项。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编制说明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专门针对地理信息服务领域中,各类基础地
理信息要素的分类与代码编制等实践问题,结合有关地理信息标准的现状,进行了一定的修订,编制了包含国家层面的重点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结构,新增部分内容,涵盖邻接表和其他国家层次的分类及代码。
该编制实现了将地理空间信息与地理信息精度等严格区分开来,汇编系列地理
数据库,提供标准代码,协助完成国家承认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大量化、宏观处理,以及科学管理等。
这些基础信息要素具有极强的唯一性和标识性,它们的组织、表达和保护,可以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无线网络技术提供可靠的基础。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将更有效地支持互联网上地理信息的获取、
存储、查询和共享,为地理信息系统提供校核、完善和改变视图的技术支撑。
此外,它也有助于推动互联网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地理服务环境。
知识产权标准体系
知识产权标准体系2023年12月31日一、总体要求 (1)(一)指导思想 (1)(二)基本原则 (1)二、编制说明 (2)(一)编制目的 (2)(二)编制依据 (2)(三)编制思路 (4)三、标准体系结构图 (6)四、标准明细表 (7)五、标准统计表 (30)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构建适应、反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三个体系,即目标和标准体系、任务和举措体系、政策和制度体系,以强化知识产权创新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的深入融合,构建知识产权标准体系。
(二)基本原则需求引领、顶层设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有机统一,构建支撑适用、体系完善、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标准体系。
全面系统、重点突出。
以知识产权创造活跃、运用有效、保护有力、管理高效和服务规范为重点,确保标准体系内容全面、结构完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
科学规范、协调统一。
依据知识产权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科学构建标准体系,实现与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协调一致、结构统一。
开放兼容、动态优化。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的新要求,适时对标准体系进行更新、补充和完善,保持体系的开放性和可扩充性。
二、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
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构建知识产权标准体系,满足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需求,实现知识产权战略与标准化战略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标准支撑。
(二)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6)《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9)《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11)《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1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14)《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15)《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6)《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8)《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3部分》编制说明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2、3部分》编制说明段怡红吕玉霞李建利兀伟肖学年张坤马晓萍(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化研究所西安 710054)摘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在我国尚属首次。
该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中涉及以下问题:标准研究的内容、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样式、要素名称、属性表和几何表示之间的关系、属性值是否需要赋代码、相关要素及关系,以及1:5 000 1:10 000与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的差异等。
对以上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关键词:基础标准;数据字典;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目前,全数字化基础地理信息生产技术体系已经取代了传统的模拟测绘技术体系,并逐步向网络信息化方向发展。
数字地图(特别是矢量地图)数据的生产及其数据库建设,是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及其网络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
本标准的制定,对于指导当前的全数字化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标准研究内容的确定数据字典是对数据库中数据的描述。
根据描述对象的差异,数据字典可以分为以下3种类型。
1)数据库数据字典:对空间数据库整体进行描述,内容主要包括数据的归属、数据源、地图投影、数据的分层、数据质量及数据质量检测部门等。
2)数据集数据字典:对数据库中的数据集进行描述,主要包括数据集中数据的分层和数据命名等。
3)要素数据字典:对数据库数据中所包含的基础地理数据要素进行描述,主要描述要素的概念、要素的几何表示、属性以及相关要素间的相互关系等。
根据对当前国内外大量资料的分析研究,并结合我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建库的现状,确定本数据字典的描述对象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2 主要参考资料及分析1)ISO/TC211 19126 地理信息要素属性分类代码数据字典,工作小组草案,2002年9月13日。
该标准依据ISO 19110 地理信息要素编目方法,定义了用于开发要素目录的地理要素和属性的数据字典结构。
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要求--国家标准-编制说明2021
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53)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2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为:20204114-T-469。
项目名称为《信息分类编码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
2021年3月30日,起草组召开了国家标准专家研讨会,根据会议专家意见,标准名称修改为《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要求》。
2.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信息化时代,数据已经被公认为是组织的一项重要资产,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机关还是教育机构,都需要高质量的数据用于指导其业务运行和决策。
而数据标准化是各组织开展数据资源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信息化标准化的基础和核心组成部分。
目前,我国已经在各个领域制定了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和元数据标准,为我国各领域开展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但是,由于缺少统一的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和基准库建设方法,各类信息分类编码标准和元数据标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数据库中的各类分类代码表和数据字典与标准内容不一致、失效代码依然被使用、随意增加或删除代码内容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不同信息化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
因此,开展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方法的研究,制定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规范,将为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的开展提供参照依据,以提升信息分类编码及元数据标准符合性测试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3.主要工作过程1)立项阶段2018年11月,由浙江工商大学提出本标准制定及立项需求,浙江工商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本标准主要起草任务,并成立标准起草组开始标准起草工作,开展标准调研、资料收集、标准草案稿编写。
同时,由全国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向国家标准委提出立项申请。
2018年12月,标准起草组参与了由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组织的国家标准立项答辩,该项标准获得专家评审通过。
粮食行业信息化基础术语(仓储部分)(编制说明)
粮食行业信息化基础术语(仓储部分)编写说明1.编写目标粮食行业信息化标准术语分为仓储部分和通用部分。
本部分是其中的第一部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局计划财务司归口。
本标准是粮食行业信息化指导性文件。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参照本标准来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有关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参照本标准开展粮食行业信息化工作,其他业务系统的信息化也可参照引用本标准的术语。
本标准明确了粮食行业信息化基本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行业信息化在设计、开发、建设、实施和维护管理等阶段的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了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87-2011 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5271.4-2000 信息技术词汇第四部分数据组织GB/T 8566-2007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0113-200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GB/T 114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7532-2005 术语工作计算机应用智慧GB/T 18391.1-2009信息技术元数据注册系统第一部分框架GB/T 19668.1-2005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一部分总则GB/T 201 57-2006 信息技术软件维护GB/T 21671-2008 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局域网系统验收测评规范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3691-2009 项目管理术语GB/T 25069-2010 信息安全技术术语GB/T 25645-2010 信息技术中文Linux服务器操作系统技术要求GB/T 29262-2012 信息技术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SOA)术语GB/T 50174-2008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DB32/T 2631-2014 江苏省地方标准:储备粮可视化管理系统功能规范GB/T20001.1-2001 标准编写规则第一部分:术语DB32/T 2629-2014 江苏省地方标准:粮食流通信息基础数据元规范LS/T 1713-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库存粮食识别代码DB32/T 2630-2014 江苏省地方标准:粮库信息化建设技术规范LS/T 1700^-1712-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NDGIS 01-2013全国粮食动态信息系统标准:全国粮食动态信息系统名词术语GB/T 12529.5-90 粮油工业用图形符号、代号粮油仓储GB/T 5009.118-2003 小麦中T-2毒素的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方法GB/T 5009.96-2003 谷物和大豆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GB/T5009.36-1996 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12529.5-1990 粮食干燥机试验方法JB/T8889-1999 谷物冷却机LS/T1101-1988 粮油仓储设备名词术语LS/T1202-2002 储粮机械通风技术规程LS/T1203-2002 粮情测控系统LS/T1204-2002 谷物冷却机低温储粮技术规程LS/T1205-2002 粮食烘干机操作规程LS/T1705-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粮食设施分类与编码LS/T1707.1-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粮食仓储第1部分:仓储作业分类与代码LS/T1707.2-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粮食仓储第2部分:粮情检测分类与代码LS/T1707.3-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粮食仓储第3部分:器材分类与代码LS/T1709-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储粮病虫害分类与代码LS/T1710-2004 粮食信息分类与编码储粮仓储业务统计分类与代码LS/T3503-1988 圆筒初清筛LS/T3505-1988 自衡振动筛LS/T3514-1992 粮食斗式提升机LS/T3515-1992 粮食带式输送机LS/T3516-1988 粮食干燥机技术条件LS/T3517-1992 固定式吸粮机技术条件LS/T3518-1994 固定式吸粮机试验方法LS/T3529-1995 刮板输送机3.术语类属架构与编码本标准坚持既有继承性又有先进性、既紧扣粮食行业仓储业务过程又反映最新信息技术的应用、既对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发挥指导意义又不求包罗万象以至于太细太具体。
《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简况2018年5月按照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启动了《政务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指南》的制定。
起草单位为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等,主办单位为内蒙古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归口单位为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局。
主要起草人为:全鑫、孙卫、袁慧君、古庆、包瑞林、应智强、董建敏、崔连伟、卫凤林。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2018年底前建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资源、农业、环境、安监、金融、质量、统计、气象、海洋、企业登记监管等重要领域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合理适度向社会开放”。
政务信息资源分类是电子政务的基础性,是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加工、存储、保护和使用的必要工具。
项目编制组结合我区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建设实践,调研我区政务信息资源的分布情况和数据特征,分析政务信息资源开放需求,运用标准化的思维和系统工程的方法论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规范化的重新组织,建立数据开放和共享标准规范,使数据资源在整合、应用过程中实现统一标准化管理,提升数据资源的整体应用价值。
本标准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原则和方法,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提供分类方案,为政务信息资源分类体系的建立和维护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与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标识符编码规则相结合,可以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识别、导航和定位,以支持政务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
本标准以我区发展电子政务的需求为导向,以支持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为目的,是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的基础。
因此,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分级分类指南,是非常必要的。
三、主要起草过程2018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标准计划任务后,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讨论确定成立标准编制组,由内蒙古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国脉互联信息互联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编制。
草原生态数据规范 第1部分:基础数据元-编制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草原生态数据规范第1部分:基础数据元》编制说明标准起草组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草原生态数据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2批自治区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中《内蒙古草原大数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指导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中心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草原生态数据规范》地方标准的编写工作。
本标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乡镇企业)发展指导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感知技术与智能系统重点实验室(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勘察规划院、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工作站、内蒙古草都草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鄂托克前旗数字草原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永志、赵于东、李晓敏、罗军、刘爱军、房建东、石建军、高静、王伊拉图、刘振宇、苑志强、李国才、赵和平、李岩、云岩春、李锁乐、李巴津、赵澍、田保军、宋丽丽、王莉莉、张娟、李永利、赵智琦、春梅、张娟、朱玉成、李黎、冯海宇、张彦、郑承云、杨云波、冯国荣、金花、郑淑华、吴雪坤。
二、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草原是地球上陆地覆盖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以及净化空气等重要的生态保护功能,草地资源还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经济资源,是牧区、半牧区人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一)草原数据的有效管理可以及时的掌握草原现实状况,为草原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内蒙古的草原面积较大,在全国排名第二,而草原地区的人口密度却很低,再者草原业务管理人员数量有限,因此对于草原业务的管理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目前,内蒙古草原信息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也积累了很多的业务数据,但是目前这些数据分布在各个草原的业务单位,相对分散,且数据仅用于上报及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没有进行数据共享、关联数据挖掘以及形成数据应用,数据价值没有得到释放,无法为领导及业务人员管理草原业务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
《公共数据元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模板】
《公共数据元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公共数据元是将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燃气、水务、电力、通信、公共交通、民航、铁路等公共服务运营单位)的基础、通用数据元以描述内容属性作为依据进行分类,并对数据元属性、数据元构成、数据元管理进行统一规范。
公共数据元规范保障基础数据的流通性和互操作性,是浙江省公共数据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的基础内容且具有重要意义:(一)公共数据元规范为推进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提供基础支撑。
各部门系统建设更多以功能为核心,缺乏统一的数据标准,基础数据标准缺失使得各系统建设时易浮现异构现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存在障碍。
《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 (浙委改发〔2022〕2 号)将制定公共数据元规范列为 2022 年度数字化改革作战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制定公共数据元规范,可有效提高公共数据元的标准化程度,减少信息资源互联互通障碍,保障底层数据的准确率和实时共享,为深入推进数字化改革和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发挥基础性作用。
(二)构建符合浙江实践的公共数据元规范是推进公共数据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公共数据元规范是在 GB/T 19488.1-2004 《电子政务数据元第1 部份:设计和管理规范》基础上,对基础库和各部门信息资源涉及的高频使用数据元进行梳理与分析,构建包括自然人类、法人类、信用类等6 个类别的公共数据元体系,形成符合浙江实践的基础数据标准,用于指导各地、各部门基础数据标准化建设,确保公共数据标准化工作有序推进。
(三)实施公共数据元规范是提高基础数据质量、促进各部门数据可靠共享的重要保障。
公共数据元规范对关键、基础的公共数据进行标准化重组织提供规则,明确通用属性描述、数据元分类与编码、管理与使用等内容,形成数据语义标准统一的公共数据元设计与管理规范,促进数据在整合、应用过程中实现统一标准的管理,有利于提高数据质量,保障各部门数据实现交换与共享。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是由深圳市社会工作委员会、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提出,深圳市电子政务资源中心、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永兴元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根据《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参照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结合我市电子政务工作发展需要,确保《深圳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方案》的稳定推进,保障系统之间数据能够顺畅的交换与共享,保证数据资源的充分使用,特编制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系列标准。
2制定《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元规范》的必要性200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4】34号),要求“重视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强调指出:“要统筹协调基础库的信息采集分工、持续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
2006年8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电子政务试点城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电子政务工作的意见》等1+8系列文件,提出建设人口、法人、房屋三大基础信息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共享, 完善面向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系统。
国家在2008年发布了GB/T 19488.2-2008《电子政务数据元:第2部分:公共基础元目录》,该标准规定了电子政务中的通用数据元,主要包括人员、机构、位置、时间、公文、金融和其他等各类公共数据元。
2012年8月深圳市社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深圳市公共基础信息资源使用提出了更系统、具体的要求。
目前深圳市各部门的系统建设,更多的是以功能为核心,体现的是部门级的管理要求和管理水平,缺乏市一级的数据标准,各系统建设难免出现异构现象,数据格式、类型不一致,数据质量问题突出,难以提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数据支撑。
建立完整、系统、准确、合规的市级数据标准是实现信息系统逻辑集中,实现有效深度智能挖掘的必要条件,充分发挥标准化建设的“统一规范”作用,有效瓦解并防范“信息孤岛”和条块分割的重复信息系统建设。
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
附件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是在《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2008—2020年)》的指导下,由林业信息化建设所需各类标准规范,按照其内在联系构成的科学有机整体,是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的蓝图。
一、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构成林业信息化标准体系由总体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等五大类组成。
(一)总体标准。
总体标准是标准体系的基础,规范了其他标准中总体性、框架性和基础性的内容,是其他标准间互相关联、互相协调、互相适应的基础,也是标准体系中其他标准制定的基础。
总体标准由林业信息化建设总体性、框架性、基础性的标准规范组成,包括林业信息化标准化指南、林业信息化标准一致性测试规则、林业信息术语等。
(二)信息资源标准。
信息资源标准的作用在于对各类林业信息资源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处理和整合改造,便于应用系统和数据库的使用者有效利用。
信息资源标准主要由林业信息分类编码体系、林业信息资源的表示和处理、林业信息资源定位、林业数据访问、目录服务、元数据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成。
(三)应用标准。
应用标准主要对林业各类应用系统的建设以及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工作进行规范,由林业信息资源业务应用流程控制、林业资源成果文档格式、林业资源业务功能建模、林业资源业务流程建模、林业资源业务应用规程、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体系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成。
(四)基础设施标准。
基础设施标准主要对林业信息化建设中的基础工作进行规范,为应用系统、数据库建设等工作提供规范的安全和运行环境,为林业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等提供基础服务。
基础设施标准包括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计算机及存储系统、机房及配套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五)管理标准。
管理标准贯穿整个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对基础设施、数据库、应用系统建设等各方面的技术和运营进行规范管理。
管理标准主要由项目管理、运行维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标准规范组成。
二、标准体系表总体标准、信息资源标准、应用标准、基础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包括的具体标准见表1—表5。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解读
时间表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20年 4
• 2016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2016年 1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务信息 资源目录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及附件《政务 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办高技 [2016]2768号),组织相关中央部门和部分省 市,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的试点工作。
• ——更新周期。信息资源更新的频度。分为实时、: 日、周、月、季度、年等。
18
• 三、政务信息资源元数据
• 9.共享属性。包括共享类型、共享条件、共享方式3个 二级元数据:
• ——共享类型。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类型分为:无条件 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
• ——共享条件。不同共享类型的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条 件。其中:无条件共享类和有条件共享类可标明使用要 求,包括作为行政依据、作为工作参考、用于数据校核、 用于业务协同等;有条件共享类可标明共享条件和共享 范围;不予共享类注明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党中央、 国务院政策依据。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 南》解读
• 【背景】
• 政务信息资源的规范化开发利用和共享开放, 是我国政务信息化建设多年来的努力目标。
• 2002年,《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 政务建设指导意见》(17号)提出,编制电子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启动人口 基础 信息库、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自然资源 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宏观经济数据库的建 设;促进政务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
• 2007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国家标准, 为开展政务信息资源规范化建设奠定重要基础。
《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总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三)本标准的主要内容 本标准主要包括以下6个部分: (1)范围;
(2)术语和定义; (3)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一般要求; (4)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内容;
(5)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属性; (6)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描述方法。
四、主要工作过程
1、组成标准起草小组
根据质检行业公益项目“基于过程控制的农产品购销服务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及示范”任务和要求,2013年12月下 旬,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持召开了《农产品购销质量信息描述》国家标准制定研讨会。会上,组成了标准起草工 作组,明确了任务要求,安排了工作进度,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会议研究讨论了《农产品购销质量信息描述 》初稿,对起草小组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的一些思考及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刻讨论,各单位代表就标准的范围界定、内 容等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对标准的整体框架进行了讨论,并集中讨论了农产品购销信息的属性、方法和内容等。
三、标准制定原则及主要内容
(一)标准编制原则
农产品购销基本信息涉及生产、销售等相关组织,基于信息平台的农产品购销信息的范围和内容确定是编制工 作的重点。
首先是通用性原则。本标准是我国农产品购销信息描述的基础,主要从农产品购销信息描述的方法、内容等方 面提出基本要求,进而指导不同类型农产品基本信息描述标准制定。
现代流通业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血脉,在出,加快推动我国现代流通业发展和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已经上升为国家 战略。但是由于我国农业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的特点,信息技术在农产品交易中的应用相对缓慢。随着我国对 农产品流通问题关注程度的提高,信息技术作为推动农产品快速交易的重要手段,其发展已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重 视。标准是促进农产品流通发展的最重要基础性关键工作,但是传统农产品流通方式标准化、规范化和市场化程度 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1.1 一般规定
1.1.1 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
1.1.2 项目信息涉及项目管理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无论项目原始信息,还是项目再生信息都应是项目信息管理的组成部分。
1.1.3 承包人、分包人应作好信息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项目信息主管或信息员。
项目信息主管应对项目信息的组织、收集、存储、管理、安全、保密、传递和使用负责,项目信息员应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1.1.4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内的信息收集整理,项目信息主管应负责汇总、编辑整理各分包人的有关信息。
1.1.5 项目信息主管、信息员应随项目的进展及时收集、整理项目信息,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信息规划和信息管理系统 1.2
1.2.1项目信息主要是指: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维修等项目生命期或某个阶段中与项目管理有关的内容。
如,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融资、市场、风险、客户、采购、合同、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劳务、物资、机械信息等。
1.2.2信息管理系统应是由数据库系统、通讯系统、应用软件系统等若干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有机结合起来、有一定系统结构和功能且能表达一种管理行为的整体。
1.2.3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遵循以下步骤:
1规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建立项目信息管理模式和制度;
3选择适用的辅助管理项目信息的软件系统。
1.2.4规划项目管理信息的主要目的应是,全面掌握项目信息,建立科学的、可以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信息交流的项目数据库系统。
规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是:
1分析项目管理的业务活动;
2分析项目管理业务活动所涉及的信息;
3分析数据流程、合理归并同类数据;
4规范信息编码、制定信息交换标准(应面向信息源、信息交流、信息使用者三个层面);
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
5.
1.3 信息管理计划
1.3.1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项目信息主管就应该编制项目信息管理计划,并将责任落实到项目信息员。
1.3.2项目信息管理计划应是在项目信息主管、信息员可管理的业务范围内的可控计划。
1.3.3项目信息管理计划应根据项目管理业务的要求和
进展编制。
项目信息管理计划应包括:收集信息的范围、内容、格式、使用的软件工具、采集时间、检查核对的方法、传递、汇集、整理等做出统一的规定,并且责任到人。
1.4 信息管理控制
1.4.1 项目信息收集工作应坚持及时、准确、真实、有效的原则,严防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项目信息主管应对最终进入数据库的信息负有核准的责任。
1.4.2 项目信息主管、信息员应根据信息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项目信息管理制度,有效控制信息质量。
1.4.3 如发现项目数据库、信息记录项目、内容、格式、传递渠道等不能满足项目信息的管理需求,不适应生产需
要,就应当立即调整。
.
1.5 信息管理
1.5.1项目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应是:
1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2搞好信息分类、加工整理和存储信息;
3 采取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好信息安全与保密工作;
4正确应用信息管理手段和经项目经理部确认的信息管理工具软件,搞好信息检索、传递和使用工作。
1.5.2承包人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信息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职责;
2项目信息管理工作程序;
3项目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4项目信息管理绩效评估办法;
5项目管理信息维护办法等。
1.5.3项目信息管理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般应由项目信息主管负责综合管理,按不同业务性质,将信息分别归口到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员,对涉及几个部门力求做到精简,应指定主要责任部门主管。
的多用途的
信息,
既不重复,也不遗漏。
1.5.4项目信息主管应按照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备份项目信息数据库,严防项目信息的丢失和损坏。
对重要信息除保留电子文件外还应保留纸质文档。
1.5.5项目经理部应定期召集项目信息主管、信息员和信息使用人员会议,分析和评估项目信息管理绩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