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费及特殊工种津贴管理办法
加班管理规定的通知(3篇)
第1篇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加班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班管理的原则1. 合理安排:各部门、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工作任务,避免因工作安排不合理导致员工过度加班。
2.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加班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 公平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处理加班事宜。
4. 提高效率:通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加班。
二、加班申请与审批1. 加班申请: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加班申请,说明加班原因、时间及预计加班时长。
2. 加班审批:直接上级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审批加班申请。
对于加班申请,应做到及时、公正、合理。
3. 加班记录:员工加班后,应及时填写加班记录表,详细记录加班时间、工作内容等。
4. 加班审批权限: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加班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对加班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加班申请的合理性。
三、加班时间及补偿1. 加班时间:员工加班时间包括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法定节假日加班。
2. 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超过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3. 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可以安排调休,调休天数不得超过加班天数。
如员工自愿放弃调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4. 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5. 加班费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四、加班调休与补休1. 调休: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经批准后,可以申请调休。
调休天数不得超过加班天数。
2. 补休:因工作需要加班,无法调休的,应给予员工补休。
3. 调休与补休的具体操作流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五、加班统计与考核1. 加班统计: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统计加班情况,并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报告。
2. 加班考核:公司将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员工加班补贴制度范文模板
员工加班补贴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员工加班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现象。
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加班补贴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加班分类1. 正常加班: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的工作。
2. 周末加班:员工在周末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的工作。
3. 节假日加班: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的工作。
四、加班补贴标准1. 正常加班:员工正常加班按照每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
2. 周末加班:员工周末加班按照每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节假日加班:员工节假日加班按照每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五、加班申请和审批流程1. 员工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2. 直属上级应在收到《加班申请表》后的24小时内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 员工在获得加班批准后,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班。
4.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情况进行核实,并根据加班记录支付加班费。
六、特殊情况1. 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导致加班的,不享受加班补贴。
2. 员工在加班过程中,如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将扣除相应加班费。
3. 员工在加班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应随时响应并积极配合。
七、其他规定1. 公司每月定期发放加班费,与员工当月工资一并支付。
2. 员工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加班补贴标准,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希望全体同仁共同努力,共创美好未来!。
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管理制度第一条概述为了有效管理企业加班补贴与奖金发放,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绩效,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兼职、合同工和临时工等。
第三条加班补贴管理1.加班定义–定义: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依照公司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工作时间。
–全职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40小时,兼职员工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周20小时。
–加班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获得批准,加班时长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2.加班补贴发放标准–全职员工加班补贴依照每小时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兼职员工依照每小时正常工资的1倍计算。
–加班时间不足1小时的依照1小时计算,超出1小时不足半小时的依照半小时计算,超出半小时不足15分钟的依照15分钟计算。
–加班补贴发放以月度为周期,于次月末统一发放。
3.加班补贴申请和审批流程–员工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补贴申请,附上加班事由、估计加班时间和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依据工作情况和岗位需求,审批加班申请并记录。
–加班补贴申请记录和批准文件需保管至少6个月,以备查询核对。
第四条奖金发放管理1.奖金评定标准–奖金发放分为个人奖金和团队奖金。
–个人奖金依照员工的绩效表现以及工作质量、效率、创新等方面进行评定。
–团队奖金依照团队整体绩效、协作本领、项目完成度及客户满意度等综合考量。
2.奖金发放周期–个人奖金依照季度进行发放,每季度末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统一发放。
–团队奖金依照项目周期进行发放,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
3.奖金评定和发放流程–奖金评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参考绩效考核结果、工作记录、客户反馈等相关信息。
–奖金发放由财务部门依据评定结果和领导审批看法进行核准并发放。
–奖金发放信息应保密,仅限相关财务和人力资源部门人员访问,未经授权不得外传。
第五条监督和违规处理1.监督机制–员工可通过正常渠道向部门或公司管理人员反映加班补贴和奖金发放的疑问和问题,如存在管理欠妥或不公正现象,公司将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一、引言特殊岗位指的是那些工作环境相对困难、风险较高、工作条件相对特殊的职位。
为了激励员工,提高他们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以及确保特殊岗位的正常运转,许多企业采取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
本文将介绍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1. 津贴发放范围特殊岗位津贴主要面向那些从事体力劳动或风险较大职位的员工,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高压力、高精度、高风险等特殊工作环境下的职位。
具体的特殊岗位范围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2. 津贴计算方式特殊岗位津贴的计算方式应根据特殊岗位的工作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计算方式:(1)按照岗位风险程度进行分类,高风险岗位津贴较高,中风险岗位津贴适中,低风险岗位津贴较低。
(2)按照工作环境的特殊性进行分类,例如高温、低温、高海拔等不同工作环境,给予相应的津贴。
(3)根据特殊岗位的重要性和对组织的贡献度进行评估,给予相应的津贴。
3. 津贴发放标准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平、公正、合理。
在制定津贴发放标准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特殊岗位的工作压力和风险程度。
(2)特殊岗位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
(3)特殊岗位对组织运转的重要性。
(4)特殊岗位的劳动保护措施和设备设施。
4. 津贴调整机制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评估内容包括特殊岗位的工作环境、风险程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员工对特殊岗位津贴的满意度等。
调整机制应确保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规范管理办法1. 申请与审批员工在进入特殊岗位前,应填写特殊岗位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审核机构或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2. 津贴过程管理特殊岗位津贴的发放应设立专门的工资管理制度或机构进行管理。
该制度或机构应明确津贴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申请和审批流程等。
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背景加班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情况,通常以超出每天工作规定时间或每周工作规定时间为标准。
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和管理流程。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加班工资应以不低于员工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加班工资 = (员工本人工资 ÷工作规定时间) ×加班时间 ×加班系数其中,工作规定时间指每天或每周的标准工作时间,加班系数是根据加班时间不同而确定的,通常为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定倍数。
为了确保加班工资的计算准确,员工应及时向人力资源或相关部门报备加班情况,提供可信的加班记录。
三、加班补偿发放的管理流程为了保证加班补偿的发放和管理的规范与公正,制定以下加班补偿发放的管理流程:1. 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进行加班工作。
2. 加班工作结束后,员工应将加班工作时间和内容记录在加班记录表中。
3. 加班记录表应由员工和上级主管共同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4. 人力资源或相关部门定期汇总和审核加班记录表。
5. 根据加班记录表,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并进行核对和发放。
6. 发放加班工资时,应通知员工核对工资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7. 加班补偿发放的相关记录和资料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四、补充规定1. 如果员工加班时间超过一定限制(例如每月超过40小时),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加班费用的发放。
2. 具体的加班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员工需求进行相应调整,但不得低于劳动法的规定要求。
以上为加班补偿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的要点概述,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细节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这一暂行办法的目的是确保员工的加班工资得到合理计算和准确发放,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的提升。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特制定本岗位工种津贴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劳务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各类岗位。
二、岗位工种分类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内容和工种特点,公司将员工划分为不同的工种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岗、管理岗、生产岗、服务岗等。
每种工种都有相应的标准工资和岗位津贴,旨在根据不同的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相应的报酬。
三、岗位工种津贴的确定1. 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职责,公司将岗位工种津贴划分为基础津贴、绩效津贴、专项津贴等几个部分。
基础津贴是员工在工作中的固定报酬,绩效津贴是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奖惩,专项津贴是根据员工工作中的特殊情况进行额外补助。
2. 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属的具体工种分类和相应的岗位要求,确定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标准。
员工在入职时,将按照所属工种分类,获得相应的基础津贴和其他津贴。
3.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津贴。
绩效津贴将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等方面进行评定,并在每月底按照具体绩效标准计算,并于次月发放。
4.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专项津贴。
比如员工需要加班、出差、或者遇到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补助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专项津贴。
四、岗位工种津贴调整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调整,以确保员工的报酬水平与市场相适应。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员工的绩效表现,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岗位工种津贴进行评估和调整。
2. 在员工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时,公司将结合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经验、市场行情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员工对于岗位工种津贴调整有异议时,可向公司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的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并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五、违规处理1. 员工在工作中如有违规行为或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相应的岗位工种津贴。
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加班补贴的发放,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公司制定了以下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一、加班补贴发放标准。
1. 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每小时加班工资的1.5倍发放加班补贴。
2. 节假日加班,节假日加班按照每小时加班工资的2倍发放加班补贴。
二、加班补贴发放范围。
1. 工作日加班,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
2. 节假日加班,指在法定节假日或公司安排的加班日加班工作。
三、加班补贴发放流程。
1. 员工加班后,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批确认加班时间和加班原因。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情况,计算加班工资和加班补贴。
3. 加班补贴将于每月工资结算时一并发放给员工,不得延迟发放。
四、加班补贴发放管理。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补贴的核算和发放工作,确保加班补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部门经理负责审批员工的加班申请,确保加班工作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员工需如实填写加班申请表,不得虚报加班时间和原因,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五、加班补贴发放监督。
1. 公司将建立加班补贴发放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加班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2. 员工如对加班补贴的发放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六、加班补贴发放的宣传和培训。
1.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知、员工手册等形式,向员工宣传加班补贴的发放标准和流程。
2. 人力资源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进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七、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执行。
1. 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 公司将不定期对加班补贴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违反规定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通过以上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方案,公司将更加规范和透明地管理加班补贴的发放,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2篇)
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根据本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对象为特殊工种及特殊岗位人员。
第三条管理人员及地调科研人员日常业务加班原则上不发放加班费。
由于临时增加工作任务需加班的,报主管所长批准后按实际天数发放加班费。
第四条值班补助及夜班补助标准如下: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不含双休日),由所统一安排值班且时间超过____小时的,每人每天按____元标准计发,不足____小时者,不得发放值班费。
2.双休日及夜间值班:①保卫人员白天值班按每天每人____元标准计发;夜间巡逻按每晚每人____元标准计发。
②门卫夜间值班夜餐补助标准为:18:00-24:____时,按每人每班____元标准计发;0:00-7:____时按每人每班____元标准计发。
③驾驶员双休日经领导安排加班的,每人每天按____元标准计发,平时八小时以外领导安排临时用车,由部门安排补休。
④电工双休日值班(含夜班)每人每天按____元标准计发,日常夜间值班按每人每晚____元标准计发。
⑤医务室及其他公益服务岗(维修等)八小时以外及双休日临时加班,由部门安排补休。
3.基建现场管理人员工地补贴标准:①本所职工每天在现场工作时间____小时以上,每天按____元标准计发工地补贴;如有特殊任务需晚上加班____小时以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按每晚____元标准计发夜餐补贴;双休日加班____小时以上,每天按____元标准计发加班费。
②外聘或返聘人员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加班费及夜餐补贴在严格考勤的基础上,由各部门领导签字确认于每月____日前报人事教育处审核后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第六条本所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报人事教育处备案后实施。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夜班补贴费管理规定(2)可以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下面是一些建议的管理规定:1.定义夜班:夜班通常是在晚上特定时间段内工作的员工,一般是从晚上10点至早上6点。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加班费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第四条职工加班分为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第六条休息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审批与发放第八条职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
第九条加班结束后,职工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加班记录表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加班记录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班费的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于核算完成后的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提前申请加班,应在加班结束后立即补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法定时限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对加班费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劳动法中的工时管理与加班费支付规定
劳动法中的工时管理与加班费支付规定《劳动法中的工时管理与加班费支付规定》一、引言劳动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对于工时管理和加班费支付有着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围绕这一主题展开,深入探讨劳动法中工时管理和加班费支付的相关规定及其实施情况。
二、工时管理规定1. 法定工时根据我国劳动法,普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而对于特定行业或特殊工种,可以依法设定不同的工时标准。
2. 加班与休息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情况通常需要取得劳动合同双方的一致同意。
而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保底休息日制度,即每个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确保其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的平衡。
三、加班费支付规定1. 加班费计算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和行业规定,加班费支付的比例可能会有所不同。
2. 弹性工时制度弹性工时制度是指按照生产经营需要和劳动者的个人意愿,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时间,使劳动者在一定范围内拥有自主安排工作时间的权利。
然而,弹性工时制度下的加班费支付通常较为复杂,需要以双方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具体计算和支付方式。
四、工时管理与加班费支付的现状1. 问题与挑战尽管劳动法规定了工时管理和加班费支付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比如,一些用人单位存在强制加班、不支付或少支付加班费等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加强监管与改善措施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对工时管理和加班费支付情况的监管,确保各项规定的有效执行。
同时,劳动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如有需要可以依法维权。
五、结语劳动法中的工时管理与加班费支付规定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各方应共同努力,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工时管理合规、加班费支付到位,为劳动者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
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员工加班补助管理制度(实务)
员工加班补助管理制度(实务)1. 引言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决定制定员工加班补助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加班补助的发放标准和流程,使员工在加班工作中能够得到适当的补贴。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3. 加班补助标准1.加班时间在工作日的情况下,按照每小时工资的150%发放加班补助。
2.加班时间在周末(包括法定节假日)的情况下,按照每小时工资的200%发放加班补助。
3.加班时间在休息日的情况下,按照每小时工资的300%发放加班补助。
4. 加班补助的发放流程1.员工在加班后,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注明加班时间和原因。
2.加班申请表需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审批。
3.审批通过后,员工将加班申请表交给人事部门。
4.人事部门根据加班申请表中的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补助的金额,并将其反馈给财务部门。
5.财务部门将加班补助的金额记录在员工的工资单中,并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5. 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果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每月规定的加班上限(如每月不能超过20个小时),需要额外申请,并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审批。
2.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补助标准由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6. 加班补助的纠纷处理1.员工如对加班补助存在异议,应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申诉。
2.部门主管应与员工进行沟通,尽快解决纠纷。
3.如果纠纷依然无法解决,员工可以向人事部门提起申诉,人事部门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7. 其他事项1.加班补助将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可抵扣其他费用。
2.加班补助不计入员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
3.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制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员工。
以上为公司员工加班补助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
请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该制度,任何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有疑问,请咨询人事部门。
注:本文档为虚拟生成,仅供参考使用。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
加班补贴及调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与福利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作日加班补贴:
员工工作日加班可享受公司加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四、周末加班调休
1、周末加班无补贴,可申请调休,调休以半天为单位进行申请,经领导审批通过后执行。
具体可调休天数计算规则如下:
2、本年度剩余未调休天数将在年底(自然年)清零,届时按实际剩余天数转为补贴计入工资发放,补贴标准如下:
五、凭证及报销
1.所有加班凭证以钉钉考勤数据为准。
2.补贴需在加班后一周内通过钉钉提交审批,审批通过后,当月加班补贴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的,视为放弃补贴。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加班费与补贴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费管理第三条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依照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加班费计算1.加班费依照每小时工资的肯定比例支出,具体比例依据员工所属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加班费计算公式:加班费 = 每小时工资× 加班时数×加班费比例。
第五条加班费报销1.员工需要在加班时将加班时间记录在加班记录表中,并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加班记录表确认加班时数,并依照加班费计算公式计算加班费。
3.加班费在每月工资结算时统一支出给员工。
第六条加班费标准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1.5倍支出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2倍支出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3倍支出加班费。
第三章补贴管理第七条定义补贴是指员工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的额外津贴,与员工的工作条件、地域等有关。
第八条通讯补贴1.依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对需要频繁通讯的员工予以通讯补贴。
2.通讯补贴标准由各部门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第九条交通补贴1.对于需要常常出差或工作地方阔别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交通补贴。
2.交通补贴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于年初依据员工交通费用情况和工作地方的远近确定。
第十条住房补贴1.对于异地员工或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司相近居住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居住地房租水平和企业经济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其他补贴除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外,公司还可依据员工工作特殊需要或便利条件等情况,适时供应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二条监督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加班费和补贴管理负有监督责任,确保其执行情况合规。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员工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加班费发放管理。
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方式
1. 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
2. 假日计算:如遇周末、法定假日等,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 深夜计算:如遇夜间工作,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8倍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管理流程
1. 员工需提出加班申请,由工作主管审批后确认加班事宜。
2. 加班申请单需在加班当天或次日,由员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方式核算加班费用。
4. 加班费将在下个月的薪资中发放。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
1. 如员工在加班期间因病无法工作,需出现医生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病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2.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需离开加班现场,且无法完成加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事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加班的情况,经工作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将进行特殊处理。
第六条:加班费的申诉与处理
如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处理,确保加班费的公平合理。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加班费发放标准及条件为规范加班费发放及管理,并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制定了以下暂行办法:1.加班费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普通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倍;节假日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倍。
2.加班费发放条件:员工须提前申请加班,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加班时间需纳入考勤系统,并由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发放加班费。
3.特殊情况加班费:对于突发性工作任务或紧急事件所产生的加班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二、加班费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规范发放和管理,请所有员工遵守以下步骤:1.申请加班:员工有加班需求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并等待批准。
2.加班登记:员工在加班时需将加班时间记录在考勤系统中,以便后续核实和确认。
3.加班费发放:经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加班费将在下一个工资周期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4.加班费异议处理:如员工对加班费的发放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实。
5.加班费记录保存:公司将对加班费的发放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核实。
三、加班费的其他事项1.加班费结算标准调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加班费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保障身体健康。
3.遵守公司规定:员工在加班时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加班或虚报加班时间。
通过制定和执行以上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修改版]
第一篇: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必需原则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一)加班范围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电话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电话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标准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计发标准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原则上在局加班费正常核发标准的基础上,每位加班人员每天再分别加20元。
(1)公司加班费计发标准:加班费=岗位工资/21*3*0.7+20元(2)加班期间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接到用户用邮需求,半小时以内不上门揽收,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出现脱岗、擅自离岗、电话联系不上或本人故意延长投递时间,不严格按照投递时限、投递深度投递,每发现一次扣罚50元;管理支撑人员擅自脱岗、加班期间工作不作为,造成业务大量积压,影响工作效率的,扣罚50元。
特殊工作岗位如何认定加班
特殊工作岗位如何认定加班人们纷纷通过在“黄金周”出行旅游等方式使身心得到了短暂休息和恢复,但有些特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例如保安、商场售货员、司机、值班门卫等,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休假或者不能按照8小时工作制正常上下班,那么,这些特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获得超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及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呢?很多特殊岗位的劳动者不了解特殊工作岗位与普通岗位的加班费制度存在一定区别,因此,对加班费维权的认识及法律适用产生了一些误区。
误区一:8小时以外、双休日及节假日上班都算加班法条检索: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律师说法:实践中,有的特殊工作岗位的劳动者只知道我国目前实施的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以为各个工作岗位虽然有分工的不同,但不同岗位的加班计算方法都是按照标准工时制的方法计算的,实际并非如此。
除了标准工时制之外,还有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工时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在没有超过标准工时时长之内,可以在实行标准工时的劳动者上班前、下班后及休假时安排正常上班。
因此,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均不以每天固定工作8小时或必须在标准工时的8小时期间内工作,双休日休息为必须,因此实施上述两种特殊工作制的特殊岗位劳动者即使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双休日上班了,也不一定能像采用标准工时制的普通劳动者一样向用人单位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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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加班费及特殊工种津贴管理办法
第一章职工加班工资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延长劳动时间,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的劳动者应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第二条人员范围:经营人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时间标准:在法定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延长劳动时间及休息日及法定休假日。
工作期间,每四小时即为半个工作日,每八小时即为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加班工资报酬标准:
1.工作日以外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两倍;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两倍; 3.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其本人应发日工资的三倍。
第五条加班工资报酬的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报酬=(每月应发工资额/22.5)*应发日工资倍数第六条加班费用:
1.餐费:应尽量在食堂就餐;若超过就餐时间可自行外出就餐,
就餐标准15元/人(注:就餐后凭发票报销)。
2. 车费:晚间九点以后若乘坐地铁不便或家住远郊的可乘坐出租车下班。
第七条加班时间的核准:为了减少不必要的加班,职工应尽量在工作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其所交待的本职工作。
公司严禁在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上网或做非工作有关的事而引起不必要的加班。
各部门加班前需事先向部门经理请示并填制加班申请表。
第二章特殊工种津贴管理
第八条现代企业管理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为鼓励财务人员更好的履行其职责,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及外资等不同企业类型的情况,并结合公司效益的实际状况特对本公司财务岗位制定如下津贴规定。
第九条津贴范围:点钞费、用眼保护费、长期伏案作业费、电脑辐射防护费、财务岗位风险津贴费
第十条津贴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附注:上市公司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250元,外资企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500元,国有企业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200元)第十一条津贴按标准每月发放,由总经理核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
北京全聚德股份公司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加班申请表
部门:
部门经理:申请人:
顾问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公司的战略性规划及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以避免经营管理上的失误,董事会对本公司所聘请的顾问作如下规定:从公司健康的角度考虑公司有必要聘请专家顾问。
第二章顾问及咨询人员的聘请
第二条董事会可根据需要聘请顾问设立常年顾问委员会,联系人为董事会秘书,另外公司所聘用的常年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应有公司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报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通过;
第三条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应按规定聘请独立董事;
第四条顾问委员会会议应在每季度或每半年由董事会秘书召集并在董事长支持下召开一次会议,会议时间应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或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其会议纪要由董事秘书负责整理,并在下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董事会汇报。
董事会层聘请顾问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其工作成果由董事会评议;
第五条经理决策层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临时聘请顾问公司
或咨询人员,例如:管理咨询公司、财务投资顾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咨询;经理决策层聘请的临时顾问及咨询人员,应由总会计师提出建议,并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核准;
第六条被聘请的公司或人员的资格:
1.本公司所聘用的顾问及咨询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或
是本行业的权威人士;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及其项目负责人、经办人,必须是具备证券及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及律师;
第七条聘请顾问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签订合同、协议或发放聘书(对个人);
第三章顾问咨询费
第八条对于董事会层面所聘请的顾问委员会中的专家级顾问本公司将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支付其劳务报酬(税后),并支付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
第九条顾问委员会中专家的劳务报酬由董事会确定,具体的费用可参考公司的规模、业务量和其他上市公司的费用水平确定;
第十条经理层聘请的临时顾问本公司将按照合同(协议)的规定支付其劳务报酬(其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承担);临时顾问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经营管理层可对其食宿,交通等问题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解决。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务招待费是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费用支出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
为了节约公司开支、杜绝浪费,避免管理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用公费进行吃喝享受,以减少不必要的纳税调整,故有必要对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进行严格控制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第二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经营管理中需要开支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等项目的支出,公司实行总额控制、分级管理及实报实销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实行预算管理,为减少纳税调整及税务费用,公司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总额原则上不能超过税法规定的标准。
(注:税法规定如下: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
第四条因对外工作联系的需要,股份公司总部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全年预算的70%,分店(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全年预算的30%;
第五条各分店(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招待费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范围包括各店管理人员对卫生、银行、税务、公安、交通、街道办事处等机构的往来开支,还包括各店管理人员通过到其他餐馆就餐进行的参观学习费。
分店(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本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应尽量安排在公司进行。
第六条本部的各部门经理请客前,需得到股份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或口头的同意。
股份公司各部门经理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限额每次为500元。
报销时需经股份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