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及处理办法(试行)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管理办法
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学位论文管理,推进建立良好学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动手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环节,学生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为进一步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健全学位论文审查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审核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加强学生的学术能力培养和学术诚信品质的养成,营造严谨治学的氛围,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监控,对部分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论文查重工作。
一、论文查重系统我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论文查重工作。
该系统由同方知网技术有限公司面向高校教务处的需求开发,主要用于检测大学生毕业论文中的抄袭行为。
该系统比对资源权威性较高,包括《中国学术文献网络出版总库》、《中国高等教育文献总库》、《中国报刊文艺文化作品全文数据库》、《中国社会与经济发展综合信息库》、《中国工具书总库》、Springer、Taylor-Francis等国际著名科技文献数据库以及互联网资源等。
二、论文查重工作流程论文查重工作由各院系具体负责。
各院系成立论文查重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
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论文查重工作的运行,具体流程如下:1、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工作小组向学生和指导教师说明论文查重工作的具体安排,强调论文纪律,从思想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由工作小组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参加当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15%的学生进行论文查重;3、论文查重工作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之前完成,;4、论文查重工作结束后,工作小组对查重结果进行数据统计并向学校提交论文查重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交至教务处实习实训科,最终版本的查重报告学院装订保存。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全文及解读(一)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
行》全文及解读(一)
近日,《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全文解读,并分析其意义和影响。
一、明确抽检对象
细则明确抽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考察材料、设计过程、答辩等环节。
二、确立管理体制
细则明确,省教育厅将负责组织抽检工作,各高校要成立抽检工作小组,由专家组成,具体抽检工作由专门的人员负责。
三、建立抽检制度
细则规定,每年至少抽检10%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随机抽检。
同时,抽检结果要在高校公示,纳入本科教育质量评估考核体系。
四、加强管理措施
细则规定,对于被抽检到的毕业论文设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抄袭、剽窃、作弊等现象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细则的实施对于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水平、优化本科教育质量、规范学术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抽检制度能够促进学生健康学术
理念和学术诚信意识的培养;另一方面,能够发现和纠正一些安排不当、过度依赖网络等不规范的现象,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可信度。
同时,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抽检也能够倒逼高校改进教学
质量,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和教学模式。
总之,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必将推动
我省本科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服务社会和经济建设。
毕业设计怎么查重
毕业设计怎么查重毕业设计怎么查重随着高校教育的深入发展,毕业设计成为了每个大学生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保证毕业设计的独立性和原创性,防止抄袭和剽窃现象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学校和教师们普遍采用了查重系统。
那么,毕业设计怎么查重呢?下面我将从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查重系统。
查重系统是一种通过比对学生提交的论文与数据库中已有文献的相似度,来判断论文是否存在抄袭行为的工具。
常见的查重系统有Turnitin、iThenticate等。
这些系统通过对比文本中的相似度,可以发现学生是否存在抄袭和剽窃现象。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如何使用查重系统。
首先,学生需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提交到查重系统中。
系统会将论文与已有的文献进行比对,并生成一份相似度报告。
学生可以根据报告中的数据,判断自己的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嫌疑。
如果相似度较高,学生需要进一步检查自己的论文,确认是否存在引用不当或抄袭的情况。
如果相似度较低,学生可以放心地提交论文。
然而,仅仅依靠查重系统并不能完全解决抄袭问题。
因为查重系统只能检测到已有文献的相似度,无法判断学生是否存在剽窃行为。
所以,学生在撰写毕业设计时,还需要注重以下几点。
首先,要注重文献的引用和参考。
在论文中,学生需要准确地引用他人的观点和研究成果,并注明出处。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抄袭嫌疑,还能增加论文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其次,要注重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创新。
毕业设计是一个展示学生综合能力的机会,学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出独特的观点和研究思路。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被他人抄袭,还能提高论文的质量和独特性。
最后,要注重论文的结构和语言表达。
一个良好的论文结构和流畅的语言表达可以使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论文的内容。
同时,也能减少他人抄袭的可能性。
因此,学生在撰写毕业设计时,要注意论文的格式规范和语言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毕业设计的查重是保证学术诚信和独立性的重要手段。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特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0年12月24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部负责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统筹组织和监督,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负责军队系统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第二章评议要素和重点第五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科门类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为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抄袭、作假行为的认定第一条抄袭行为的认定本办法定义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以下统称抄袭,是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如学术观点、数据资料、内容情节、架构或研究成果等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后在本人毕业论文(设计)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学术不端行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1.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3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2.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3.文字复制比R(即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的;4.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5.其他由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认定的抄袭行为。
第二条学位论文作假行为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则被认定为论文作假:1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的;6.雇用他人代写、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的;7.借助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降低查重率的;8.伪造数据的。
包括在学位论文中伪造或篡改研究成果、调研数据、实验数据或文献资料以及凭主观臆断捏造事实等行为;9.其他学术界公认为学术道德失范行为与表现。
包括引用文献、图表、模型欠缺客观、公允,注明和注释不当的;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没有参与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等其他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第二章抄袭、作假行为的审查第三条各院系负有对本单位教师、学生进行防范毕业论文(设计)抄袭、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学术道德的教育责任和义务,并负责对本单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提交前进行审查。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齐齐哈尔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齐大发[2017] 4号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通过该环节的工作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方法与手段获取信息或结果的能力。
(三)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阅读外文资料、使用计算机及文字表达的能力。
(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与协调,学院具体组织,各专业具体实施。
第三条教学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的职责: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协调校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场地、设备和经费等方面的支撑;组织校级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
第四条学院职责: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质量评估及成果材料的存档;组织做好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第五条专业的职责:落实毕业设计(论文)计划、题目筛选、指导教师的配备、经费使用、场地设备保障、日常指导考勤、答辩安排、成绩评定、过程检查及质量自评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开题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使学生在专业知识应用方面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南昌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南昌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指导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考查学生运用专业知识的有效途径,也是我校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第二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提出问题、制订方案、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等。
第三条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诚信、规范、创新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态度,提高全心全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第四条系统、全面地对学生进行研究方法和写作方法的基本训练。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安排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分: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答辩等四个阶段。
第五条选题原则(一)各二级学院应在第七学期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社会、企业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等实际任务相结合,其中,要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来自实际任务的选题应在80%以上。
选题的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及相应的实验条件和毕业设计所规定的时间;(三)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内容相关;同时,要求各专业组织一定数量的由企业参与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各单位要据此组织教师申报选题并进行审核,确保各专业有足够的题目供学生选择;(四)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达到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
学生可分组完成一个课题,但每个学生必须要有独立完成的任务,有独立的选题,且要满足工作量,同时要求对整个课题要有全面了解;(五)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申报并填写任务书,经学院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布和介绍。
课题的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申报选题志愿,由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六)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
毕业设计怎么查重
毕业设计怎么查重
毕业设计的查重工作非常重要,可以确保学生自主学习的程度以及独立完成学业的水平。
以下是毕业设计查重的一些常见方法:
1. 利用查重软件:目前市面上有很多专门用于学术论文等文本查重的软件,如Turnitin、Grammarly等。
这些软件能够快速检测出文本中与网络、其他文献等相似的部分,并给出相似度报告,帮助学生进行修改和改进。
2. 比对参考文献:毕业设计中通常会引用其他学术文献,但要注意对这些引用的正确标注和引用格式。
在查重时,可以将文献库中的引用与毕业设计中的引用进行比对,确保引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手动核对重复内容:对于小范围的文本查重,可以手动逐段检查重复内容。
比如,将文本分为若干段落,逐一比对每段内容是否有相同的或类似的表达方式、句子结构等。
4. 重复表达的判断:在编辑毕业设计时,要尽量避免过多的重复表达。
如果发现自己在几个段落中使用了相同或类似的句子结构、词汇等,可以适当修改,使其表达更加准确、丰富。
5. 对比术语使用:毕业设计通常包含专业领域的术语,可以通过对比文献和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术语使用情况,确定自己的术语使用是否准确和恰当。
以上是毕业设计查重的一些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查重工作。
但需要注意的是,查重只是一个工具,更重要的是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所以,在完成毕业设计时,要尽量保持独立性,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并在文中正确引用引用的内容。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全文及解读-V1
《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
行》全文及解读-V1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对浙江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详细解读该细则内容。
一、实施对象
该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浙江省境内招收本科生的高等教育机构,涵盖工科、文科、理科、医科以及其他相关专业。
二、抽检范围
1. 抽检对象包括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应的设计说明与论文答辩问卷;
2. 抽检比例为5%-10%,抽检过程须获得学生同意;
3. 抽检内容为论文设计的规范性、实用性和创新性等方面的评估。
三、报告与处理
1. 抽检结果以电子报告的形式提交教育部门,并通知相应高校;
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论文设计,高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有争议的情况须协商处理;
3. 在不影响抽检结果的前提下,抽检者应对隐私信息做出保护;
四、试行期
该细则将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进行试行。
该细则的发布,意味着浙江省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管正式加强。
此举的目的在于维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论文写作能力,同时也为规范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外,鼓励高校加强对本科生论文写作的指导,对将来毕业生的就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本次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浙江省高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质量监管的重视程度。
希望该细则的陆续推广,为加强高校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监管的规范性提供有力保障。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总则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实现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
毕业论文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形式与内容普通本科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是学术性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方案设计报告等。
1.学术性论文。
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本学科某一具体问题进行独立研究探讨。
内容一般包括研究综述、理论与实务分析、应用研究等。
2.案例分析。
指导学生通过专业实习,对本专业领域的实务问题,以案例形式进行描述、分析、总结。
案例分析一般包括案例的概要描述、问题提出、理论分析、解决方案与可行性等。
3.调查报告。
指导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或实习,从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中选题,经过调查、分析和总结等程序,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一般包括调查目的与内容、调查方法与程序、调查结果评价与启示等。
4.方案设计报告。
文科类的方案设计报告可以是企业创业设计、企业运营策略设计、内部控制设计报告等。
内容一般包括方案设计的目的或目标、方案设计方法或策略、方案设计的分析评价、应用的范围与预期取得的成效等。
理工科类的方案设计报告可以是管理控制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网络系统设计、应用程序设计等。
内容一般包括总体方案设计与论证,相关的设计计算,试验方案设计的可行性、有效性以及试验数据处理及分析等。
第三条选题与开题1.毕业论文的题目由学生与指导教师商定。
2.毕业论文题目内容一般应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应能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研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应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研究条件。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试行)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管理机制,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制定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办法。
一、抽检原则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抽检范围及比例每年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两次抽检,第一次抽检对象为本学年待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比例不低于3%。
第二次抽检针对当年存档的已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两次抽检比例之和原则上不低于6%。
三、评议要素和重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标准》等要求,结合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际,确定不同专业毕业论文抽检评议要素,制订质量标准,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以及工作量大小等进行考察。
四、工作程序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覆盖学校全部专业,并覆盖30%以上毕业论文指导教师,3年内抽检覆盖100%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学校首次抽检安排在指导教师评阅毕业设计(论文)的环节结束后,通过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采取随机匹配方式组织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
每篇论文至少送1位同行专家评审,专家结论为“合格”的论文将视为合格,评议合格的论文不再组织校内评阅,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论文,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对于“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将责成专业进行整改,整改后再次组织专家对论文评议。
评议意见为“合格”的毕业论文,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整改期限不少于二周。
复议意见仍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将至少延期答辩1个月。
第二次抽检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依据随机抽检的原则,确定抽检学生名单下发各系,组织校系两级督导及相关专家,按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
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
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学校拟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师生进行研讨,并于6月12日前将修改意见返还教务处。
第一条指导思想为维护学术尊严,规范学术行为,保障学术自由,加强我校校风学风建设,促进我校学术研究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和《南京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发[2008]175号),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管理,防范和惩治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攻读我校学位(学士学位)本科生等撰写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我校教职工和学生都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杜绝学术不端。
本办法专门针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理。
第三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定义本办法定义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剽窃为同一概念,以下统称抄袭,是指把他人具有著作权的内容,如学术观点、数据资料、内容情节、架构或研究成果等原封不动或虽改变形式但未改变内在本质后在本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据为己有或采用他人成果时不注明出处的行为。
第四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的认定标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可认定为抄袭:1、连续引用他人作品超过200字而未注明出处的;2、使用他人已发表的数据、图表等内容未经授权或未注明出处的;3、原文复制或通过改变个别单词、词组及重排句子顺序复制他人作品内容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的20%的(引用法律法规,政府公文,时事新闻,名人名言,经典词诗,古籍书,公认的原理、方法和公式,通用数表等内容除外);4、将文献直接翻译或在翻译中改变字词、重排句子顺序等用于自己的论文中,且总字数超过本人所撰写论文总字数20%的;5、照搬他人论文或著作中的实验结果及分析、系统设计和问题解决办法而没有注明出处或未说明借鉴来源的;6、其它由南京农业大学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待建)认定为抄袭行为的。
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 计)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
内蒙古民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本科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本科生学术行为,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1.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拟参加答辩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
二、检测方式和检测时间学校使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首检时间在各专业答辩前一周进行,复检时间在第一次检测结果公布后一周进行,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在论文答辩结束后三天进行。
三、检测工作程序1.实践教学管理科于每年5月下旬公布随机检测名单。
2.各学院教学秘书在规定时间将被抽检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统一发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邮箱(sjjxglk@),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网上检测并提供检测结果。
四、检测结果及其处理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书。
文字复制比在25%以下(含25%)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以参加答辩。
文字复制比大于25%、小于50%的学生,由学院通知本人进行相应修改调整,修改后的论文(设计)须再次将电子版送交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复检。
复检后的文字复制比降至25%及以下者,视为通过检测,仍未通过者,则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50%的学生,取消其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学院推荐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必须参加检测,文字复制比高于15%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务处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文件【范本模板】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文件豫财院字〔2018〕169号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校属各单位:现将《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18年12月20日附件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含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毕业论文撰写目的第一条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毕业论文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毕业论文写作目的:培养学生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学术研究的基本能力;培养学生调查研究、利用文献、语言表达、论文创作等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毕业论文时间安排第三条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规定学制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确定具体的时间安排.第四条各院(系)应在第七学期的第五周前公布毕业论文选题指南,并同时安排指导教师。
学生在第十周前完成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的撰写。
第五条各院(系)应根据本管理办法及其附件的规定,结合专业特点,制订符合本专业实际的毕业论文开题、撰写和答辩等阶段的日程安排,并将日常安排于第七学期的第四周前报教务处。
毕业论文选题第六条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党的方针政策要求,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七条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能够使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第八条毕业论文选题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着眼于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毕业论文选题的难度及题目外延大小应适中.原则上三年不能重复.第十条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变更。
毕业论文指导第十一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敬业精神、较强科研能力、较高学术水平及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担任.具有硕士学位的助教可在高级职称教师指导下进行论文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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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北方工业大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及处理办法(试行)
2017年9月校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委员会通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实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工作。
一、检测对象
(一)应届毕业设计(论文)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检。
(二)参加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
二、检测方式
学校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
三、检测时间
(一)首次检测时间为第八学期第十五周周三。
各学院需于第十五周周二前提交经导师同意后的学生检测材料。
检测材料提交要求另行通知。
(二)复检时间为第十六周周四。
(三)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论文检测时间为第八学期第十八周。
四、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一)首次检测,不能按时提交检测材料的学生,需所在学院出具不能提交原因,并视为放弃首次检测机会;无故不交者,取消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资格。
首次检测结果参见“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作为判断参考,反馈给各学院。
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注1:R为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
(注2:有规范要求的专业,R值由学院自行规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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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10 (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学生和指导教师,并要求限期修改并参加复检。
复检
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参见“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复检结果及处理办法
(注:R为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
(三)二次答辩前需对论文进行检测,检测只进行一次,检测结果参见“二次答辩前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二次答辩前检测结果及处理办法
(注:R为文字重合百分比,是指被检测毕业设计(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
(四)参加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的学生,如其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高于20%,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五)在检测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规避检测等不端行为,依据“北方工业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的相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学院提前做好动员工作,告知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对待毕业论文写作任务;同时合理安排时间,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准备工作,按时提交检测材料。
(二)使用检测系统只是辅助检查手段,仅能预防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由指导老师、评阅老师和答辩小组做出评判。
(三)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