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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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保卫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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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校保卫科各项制度
要害部门管理制度
1..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2.、学校的实验室、计算机房、图书室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3.、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及时关门关窗。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和部位。
六、学校保卫处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报告制度
一、学校保卫科是学校内部处置治安案件和涉嫌刑事案件的职能部门,凡发现治安案件、涉嫌刑事案件的教师、学生和发生案件当事人都有权、有责任立即向校保卫科报告。
二、学校保卫科接到报告后,应进行认真记录,并组织人员保护好现场,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和报告校长室。
三、发生重、特大案件和人身伤亡案件,发现人或受害者先拨打“110”、“120”或其他途径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急救中心求助,卫生室的医务人员保护好伤者。
四、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规定进行报告。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定期检查及维修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备。
二、各教室的门口要保持安全通道畅通。教室、实验室、东西门等要开启自如。
三、严禁学生带打发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四、各室不准乱拉电线、不准用电烧开水,禁用电炉等电器。
五、电器产品的购置、安装由专人负责,非专业人员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和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各电器设备房要做好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六、图书室、实验室等有关场所严禁烟火,不准将易燃品放置室内。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实验楼禁绝明火。对易燃、易爆化学药品要设专人妥为保管,并定期检查。
七、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实习消防设备及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万无一失。
治安防范培训制度
一、学校治安责任人及保卫干部认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级培训,经常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范、保密、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要做到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特别是与保卫工作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并运用到保卫工作的实践中去。
三、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治安保卫业务知识及掌握专业技能(如消防、防盗、报警器材等)。
四、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治安防范,防盗、防抢、防火、禁黄、禁毒、禁赌方面的教育。
五、德育部门制定计划定期开展各项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护知识)规范学生行为,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加强治安、防范意识强化学生自救自护的能力。
日常检查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要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
二、班主任教师是本班级安全工作负责人,每周都要对本班级学生进行一次人身安全、交通安全、课间活动安全和防火等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
三、每节任课教师都是所在班级的安全负责人,教室在室外课和开展各种教学活动之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并做好设施安全检查工作。
四、值日、值班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学校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五、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上报。
六、教导处、少先队负责学生的安全,经常性地向学生宣传安全常识和法律常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天要深入到班级、学生中了解安全情况。
七、学校对各年级及各任课教师的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制。
门卫、保卫、值班、巡逻制度
一、学校门卫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开关大门。严禁社会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入校,实行来客来访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并做好相关联络工作。
二、严禁师生和外来人员携带危禁物品进入校园,禁止流动商贩在校园兜售各种商品。
三、学校保卫科或护校队要制定具体的安全保卫预警实施方案,保卫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学校保卫人员坚守岗位,每天检查学校安全保卫情况,及时处理校园内的突发事件,并按规定做好记录、报告。
五、汛期、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疫病流行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
位,接传电话,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报告突发事件。
六、值班人员负责校内安全检查,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实行交接班签字制度。
七、实行保卫人员、值班人员校内安全巡逻制度,尤其要加强学校重要部位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八、学校门卫、保卫、值班人员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师生平安。
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的门卫及保安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
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小组领导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学校领导负责联系医院,请求“120”支援。学校领导带领保卫科及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值日教师或负责人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