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营销服务协议(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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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生树教育科技有限有限公司
网络营销服务协议
甲方:乙方:北京人生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合同中也称“用户”)提供网络推广服务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方应如实提供信息,乙方按照如下要求为甲方提供网络营销推广服务,甲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1、服务项目
注:“√”(勾选)说明该项服务成立,“×”(打叉)说明无约定;
1.1服务总费用合计:人民币 3000元整(大写三仟元整)。
1.2服务承诺:一个月后阿里店铺的流量达到50人次/日。
2、竞价项目说明(若有)
2.1 关键词:乙方负责筛选核心关键词,建立计划、单元,包括:添加、删除、暂停关键词等操作;
2.2 撰写创意:内容主要包括甲方品牌、服务质量、优惠政策、安全保障等方面,增加品牌吸引力;
2.3 匹配方式:调整匹配方式、否定关键词、否定IP,引入精准流量;
2.4 推广方案:制定PC端与WAP端的流量比例,合理分配投入与产出,确定推广的地域、时间和预算;
2.5 制作数据报表,分析市场规律,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每日投放,调整推广时段,控制成本;
3、网站建设项目说明(若有)
3.1 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提交网站建设所需要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甲方应该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具有合法性,因甲方资料造成侵权的,由甲方承担;
3.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网站版面设计稿,如果甲方对网站版面有修改意见,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修改意见;甲方提出的意见必须在本合同(或合同附件)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修改或另行收取服务费用;若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未提交修改意见,视为甲方已认可乙方的网站版面设计稿;
3.3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要求乙方向甲方说明网站建设进度;
3.4 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网站建设项目,积极、主动与乙方协作,推进网站建设进度。
4、费用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总服务费的50%,即人民币 150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4.2 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若乙方实现1.2中的服务承诺,则甲方须再支付给乙方总服务费的50%,
即人民币 1500元整(大写壹仟伍佰元整)。;若乙方未实现1.2中的服务承诺,则甲方不需支付此部分款项;
4.3 如甲方逾期未付款,则必须支付所需款项每日5%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所需款项。
5、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合作期限自2018 年 4 月 1 日(含)至2018 年 4 月 30 日(含)止。协议终止前,根据双方意愿,可自由决定是否继续合作。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