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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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山西山阴芍药花煤业有限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第2条“一通三防”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完善“一通三防”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人、物、系统、制度”的本质安全;必须坚持专业防治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员工的监督作用。

第3条编制采区开采计划和生产计划必须包含“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所有采掘活动必按计划要求施工。

第4条每月由矿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会议,每周由安全副总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分析会议,排查通防隐患、分析通防关键,研究解决通防问题。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必须立即停产处理。

第5条安监科、生产技术科是“一通三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一通三防”的管理工作和实施考核。

第6条安全监察科对“一通三防”工作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7条任何领导区队组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时破坏和改变“一通三防”设施工程。

第8条有需要随时改变“一通三防”工程设施时,必须由总经理、矿长主持有生产、总工、通风、安全、技术、机电、等各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先制定专项措施、再进行工程施工。

第二章“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和工作责任制

组织机构成员:

组长:闫建国吕喜增

副组长:王业勋白高祥

成员:杨启胡维枝唐银山王金王占雄

杜建国陈学文薛文赵权李玉林

吕登文刘占强张高森

第9条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区长、矿长助理、办公室主任、调度主任、供应部长、各副总工程师以及技术、安监、企管、计划、机电、通风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矿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以区(科)长为组长,副区(科)长、班组长为成员的“一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本单位的”一通三防“责任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本单位的”一通三防“日常工作,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做好各自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

第10条工作责任制

1、矿长

(1)矿长是“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2)保证“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健全“一通三防”工作的业务队伍和管理体系。

(3)按公司规定和实际需要组织“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定期主持召开“一通三防”办公会,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落实“一通三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通防”重大问题。

(4)每日签阅瓦斯日报、监测监控日报及“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日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2、总工程师

(1)在矿长领导下,对“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总责,组织落实“一通三防”的业务保安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工作计划、降阻工程计划及资金计划,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调整。

(3)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技术措施:把好设计审查关,规程、措施审批关;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避免造成区域性通风失调。(4)每月不少于一次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研究布置日常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制定解决方案。

(5)协助矿长,负责组织通风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6)每日签阅瓦斯日报、监测监控日报及“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日报,审批其它通风报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7)对“一通三防”业务部门技术、管理干部的配备、调用提出主导意见,负责“一通三防”人员的管理与业务培训工作。

3、生产副矿长

〈1〉负责督促生产科室和采掘区队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2〉及时解决、处理生产中与“一通三防”相互存在的矛盾,抵触问题。

〈3〉组织生产必须坚持先安全后生产,先搞好“一通三防”工作再进行生产的各项工作。

〈4〉合理安排下设机构及人员对“一通三防”工作的实施和落实,做好监管工作。

4、经营副矿长

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技措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5、安全矿长

(1)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全面监督。

(2)监督基层单位“一通三防”工作,落实业务保安规定,履行业务保安责任。(3)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安全评估和通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4)监督“一通三防”本质安全装备计划的实施。

(5)对“一通三防”重大问题,组织追查分析、处理。

6、安全副总工程师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一通三防”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审查、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及措施,有关设计、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等。

(3)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的“一通三防”计划;督促、检查降阻工程计划的完成;抓好“一通三防”装备的使用、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4)具体检查、指导通风部门日常业务工作,协助组织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督促协调各业务部门搞好业务保安工作。

(5)每周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业技术分析会,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组织各业务部门及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迅速处理重大隐患。

7、机电副总

(1)督促供电、机运部门搞好机电运输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

(2)按规定配备采、掘头面的供水、防尘设备,保证采煤机、掘进机的内外喷雾设施正常、合格,达到规定的降尘标准。

(3)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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