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之家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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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新公司社保处

潞新公司社保处工会 2016年5月25日

职工之家筹建方案

前言

根据潞新公司工会《潞新工发[2016]17号》文件,“关于做好模范“职工之家、职工小家”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处领导极为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建好“职工之家”的工作。会议上处党委书记、兼工会主记做了重要安排,由文体宣传科主导、各科室工作站积极配合,在以往的“职工之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创建“职工之家”工作,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开展好创建“职工之家”的各项活。

1.创建目的:

为活跃职工业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的公司文化氛围和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展现职工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团队意识使职工身心得到放松,更为积极的参与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划方案。发展特色企业文化活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更好的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职工之家管理小组

为保证建家活动的成功开展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公司工会成立建家活动推进小组,成员如下:

主任:李昕

副主任:张旭东

成员:李登新、李红军、罗爱霞、沙尔汗、日孜娃、许素云

3.小组职责

3.1贯彻落实建家方案,帮助工会组建合格的“职工之家”。

3.2指导并检查职工之家工作,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

见。

3.3协调建家中的资源,统筹布局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

3.4宣传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相关活动,从中探索总结经验,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4.“职工之家”建设的目标

“职工之家”建设的目标是:坚持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建设成服务型“职工之家”。把“职工之家”建成学习型培训中心;职工参与管理中心;娱乐活动中心;生活互助中心。

5.项目规划:

职工之家的建设将本着节俭的原则,尽量利用处现有的资源,将位于办公楼三楼改建为职工活动中心,功能分为三大块,分别为阅览区、棋牌区、荣誉陈列柜。并利用废弃锅炉房改建成多媒体大厅,具体规划方案如下:

5.1三楼阅览区:

5.1配置报刊架2个,保留近一个月的各类报纸,如:煤城新闻、老年周刊、参考消息等;

5.2棋牌区

5.2.1配备小方桌2张、方凳8把,供下棋者使用;

5.2.2配备象棋、围棋、军棋等各四副,扑克牌3副;

5.3荣誉陈列柜(活动室墙壁)

5.4饮水机1台。

5.5多功能厅

5.5.1投影仪1台。

5.5.2电脑1台。

5.5.3音响设备:调音台1台,话筒4个。

分别在两个活动区墙壁醒目处张贴相关管理规定。

5.6乒乓区

5.6.1乒乓球10个。

5.6.2乒乓球拍4对。

5.6.3乒乓球桌1个 5.7羽毛球

5.7.1羽毛球10个。

5.7.2羽毛球拍4套。

6.实施步骤:

7.职工之家管理规定

7.1目的:

为了营造良好的工作、休闲环境,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保证广大员工能够文明、和谐、有序的参加公司活动室内各项文体娱乐活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7.2适用范围:

处全体职员。

7.3职责:

活动室配备兼职管理员1名。活动室管理员职责:

7.3.1按时开放活动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7.3.2及时打扫卫生,保持活动室干净整洁。

7.3.4及时关闭门窗和电源,确保活动室安全。

7.3.5严格管理活动室物品,发现物品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查明原因,无正当理由者,照价赔偿。

7.4娱乐项目:乒乓球、羽毛球、棋牌、。

7.5开放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18:30-19:30

或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

7.6管理规定:

7.6.1基本要求

7.6.1.1活动室只面向处所在职员工开放,禁止一切外来人员入内;

7.6.1.3 管理员负责活动室钥匙的管理,并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开放或关闭活动室。

7.6.1.4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的相关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等)由活动室统一管理,各职员在领用、归还时必须登记。

7.6.1.5凡在活动室活动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及管理,遵守活动规则(参与活动者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轮流活动、输者下台”的原则,共同约定符合惯例的活动规则,特殊情况由活

动室管理员最终协调裁决)。

7.6.1.6任何集体借用活动室举办各种活动,须提前一周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并与其活动日的负责人协调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准擅自占用,违反规定者不准再申请使用活动室,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7.6.2爱护公司财产:

7.6.2.2活动室内的电灯、开关、音响、通风系统等电器设备,非指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拆装、私自调整系统设置。

7.6.2.3在进行乒乓球、桌球等桌面类运动时,各职员须爱护桌面及其他附属配套物品(例如球拍、球、球杆、棋子等),对于损坏的配套物品请及时交至管理部门,凡发现恶意或故意损坏公共物品的行为,除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7.6.2.4任何人不得将室内物品设施搬出活动室。

7.6.2.5对破坏公司财产者,要积极及时向管理员或行政中心举报。

7.6.3树立安全意识:

7.6.3.3每项活动结束后,职员要将物品放回原处,关闭相关电器设施。活动室关闭时间到后,活动室管理员要将室内所有电器及门窗关闭后方可离开。

7.6.3.4其他:原则上支持公司内部各类健康良性的协会或团队存在(例如:球队、文体协会等),各协会或团队如要借用活动室(或活动室内物品)举办有意义性的团体活动,须提前向人力行政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使用。

7.6.3.5奖惩:对违反本规定或积极举报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公司将依照相关文件制度执行,严重违反本规定者,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6.4棋牌室管理规定

7.6.4.1文明打牌、下棋,禁止吵架斗殴;

7.6.4.2严禁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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