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
《国家住宅设计规范》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是指为了保障住宅的安全、舒适以及环境友好设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
住宅设计规范的目的是确保住房的质量,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住宅设计规范对于住房结构和建筑材料提出了要求。
规范规定了建筑的结构设计,包括房屋的基础、墙体、屋顶等构件的设计和选材要求,确保住房能够承受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的作用,提高住房的抗震性能和安全性能。
其次,住宅设计规范对于房间布局和使用功能提出了要求。
规范规定了住宅建筑的进出口、阳光照射、通风等方面的设计要求,保证住房的舒适度和健康性,同时规定了住宅房间的使用功能和面积要求,保证住房能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
再次,住宅设计规范对于住房的节能和环保提出了要求。
规范规定了住宅的采光和透气要求,以减少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同时,规范也提出了住宅建筑的节能要求,包括建筑的保温隔热、节能设备的使用等方面,以减少能源的消耗,降低居民的能耗费用。
另外,住宅设计规范也涉及到住房的无障碍设计和安全防护要求。
规范规定了住房的无障碍设施和设计要求,以确保老年人和残疾人能够顺利进出住房;同时,规范也提出了住宅安全防护的要求,包括防盗门窗的设计、防火设施的设置等,保障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最后,住宅设计规范还规定了住房的水、电、气等设施的设计和安装要求。
规范要求住房的给水、排水、电力和燃气设施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住房的供水供电供气的安全和便利。
总之,国家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确保住房的质量和居住环境的安全、舒适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
规范涵盖了住房结构、房间布局、节能环保、无障碍设计和安全防护等方面的要求,旨在提高住宅的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人们的居住生活质量。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别
住宅设计规范与区别《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与《住宅设计规范》的比较国家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26日发布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自,8,1起开始实施,原《住宅设计规范》同时废止。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实施,《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由建设部发布实施,两本规范侧重要点不一,设计时应同时满足两本规范的要求,一并执行。
一,关于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式的区别:《住宅设计规范》4.0.1条住宅设计应计算下列技术经济指标: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M2);套内使用面积(M2/套);套型阳台面积(M2/套);套型总建筑面积(M2/套);住宅楼总建筑面积(M2)。
《住宅设计规范》4.0.4条1,应按全楼各层外墙结构外表面及柱外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求出住宅楼建筑面积,当外墙设外保温层时,应按外保温层外表面计算。
2,应以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
3,套型总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计算比值所得面积,加上套型阳台面积。
《住宅设计规范》主要使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标准层使用面积/标准层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筑面积。
由于首层单元门厅,顶层机房等未计入计算,数值并不准确,合理,施工图上标注面积与测量验收出入较大,全楼各套型总面积之和与住宅楼总建筑面积数值有偏差。
《住宅设计规范》使用“套型总建筑面积系数”(全楼总套内使用面积/住宅楼建筑面积)反求套型建筑面积。
住宅地上全部住宅面积包括供本栋住宅楼使用的地上机房,设备用房,以及各层单元交通面积,首层单元门厅等,不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套型总建筑面积系数相当于全楼的使用面积系数。
二,套内空间面积的区别:1,面积:《住宅设计规范》按居住空间个数把普通住宅套型分为1,2,3,4类,最小使用面积分别为34 M2,45 M2,56 M2,68 M2。
《住宅设计规范》不再区分住宅套型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住宅设计规范》一、通用规定1、为保证住宅群落的安全、功能高效、节约能源,提高居住人居环境品质,依据《住宅建筑规范》,制定住宅设计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各种住宅建筑设计。
3、设计单位(个体)必须遵守本规范,依据本规范,根据本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优化建筑设计方案,维护居住人的安全和群落和谐发展。
二、建筑外观要求1、建筑外观要寓意和谐、舒适、安逸的美感,形制按照当地传统建筑风格设计,其中有特色、有秩序、有节制。
2、建筑及其围护结构的形体设计应尽量减少山体的开挖,不增加山体形体的改变。
3、建筑外墙应采用抗震设计,并选用耐候、耐腐蚀高端新材料,外墙要受排水性能良好,保护墙面。
三、建筑布局要求1、住宅建筑布局要紧凑,交通布置合理,群落几何形式应协调统一,融合自然环境。
2、室外布置要有通风光照的畅通,有充足的景观及娱乐设施,道路等要设置标识灯,方便居民活动。
3、住宅建筑周围应设置绿化带或公共空间,实现群落的有机结构,提升住户的居住质量。
四、室内设计要求1、设计要符合中国传统文化习俗,合理布置室内空间结构,保证室内空间通风采光足够。
2、住宅室内装修要注意节约能源,选用节能环保材料,保障室内空气洁净,避免污染,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确保人的安全。
3、住宅室内噪音控制要有效,如室内应当采用厚实的吸音隔墙,减少外界噪音的侵入,保护住户的健康。
五、配套设施要求1、社区绿地设施应完善,设有儿童游乐场、水景公园、植物景观等设施,丰富居民活动。
2、社区停车场应设计合理,车辆交通顺畅,停车设施要完善,配有停车灯、活动台、锚索等设备,保证社区安全。
3、住宅配套设施应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健身设备、生活服务等,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安全设计要求1、建筑应按有关国家建设标准的设计和施工要求,采取合理的抗震技术,确保建筑的安全可靠。
2、群落内部和外部要设有合理的防盗、消防和紧急救护等设施,保证住户及其财物的安全。
住宅建筑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规范是指为了保障人民居住安全和健康、提高住房质量,按照国家关于住宅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对住宅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是建筑行业的基础性标准和保证人民居住安全的法律法规。
住宅建筑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建筑施工规范、住宅建筑验收规范、住宅建筑使用规范和住宅建筑维护规范等方面。
下面分别进行说明。
一、住宅建筑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住宅建筑的设计过程,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健康、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根据国家标准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建筑的设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并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住宅建筑安全。
设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住宅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设计烟雾报警器、灭火器、安全门、消防通道等相关设备和设施。
2.住宅建筑的健康性。
设计要考虑室内环境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从建材、装修、通风、采光等方面着眼设计。
3.住宅建筑的环保性。
从节能、节水、减少噪音、减少污染等方面进行设计,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住宅建筑施工规范住宅建筑施工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规范住宅建筑的施工过程,确保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
国家标准GBJ 91-75《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明确指出,建筑施工应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等要求,并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材料的质量。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保证住宅建筑的质量。
2.建筑施工的工艺。
应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和方法,确保建筑质量与工艺要求相符合。
3.安全操作。
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各种安全事项,保障工人的安全。
三、住宅建筑验收规范住宅建筑验收规范是住宅建筑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对住宅建筑进行验收,确保住宅建筑的安全、健康、环保、节能等方面的要求。
住宅建筑的验收应该根据国家标准GBJ 87-85《建筑工程验收规范》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验收。
住宅建筑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测试
住宅建筑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测试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判断题1.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2. 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住宅地下机动车库库内坡道严禁将宽的单车道兼作双车道。
3. 住宅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防噪声措施。
卧室、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级为50dB(A声级),夜间允许噪声级为40dB(A声级)。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住宅应在平面布置和建筑构造上采取防噪声措施。
卧室、起居室在关窗状态下的白天允许噪声级为50dB(A声级),夜间允许噪声级为40dB(A声级)。
4. 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管道井、水泵房、风机房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水泵、风机应采取减振措施。
5.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
()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和管道的设置,应保证二次供水的使用要求。
6.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7L的坐便器。
()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卫生器具和配件应采用节水型产品,不得使用一次冲水量大于6L的坐便器。
7. 住宅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暖气沟、排烟道、垃圾道和电梯井内。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住宅内燃气管道不得敷设在卧室、暖气沟、排烟道、垃圾道和电梯井内。
8.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0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0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
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建筑规范要求
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建筑规范要求住宅建筑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空间,为确保其结构安全、功能合理、居住舒适,建筑设计中需要遵循一系列住宅建筑规范要求。
这些规范要求涵盖了住宅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结构设计、防火安全、空气质量、隔音隔热等。
本文将探讨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建筑规范要求。
一、结构设计要求在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中,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以确保建筑物的稳定和安全。
首先,建筑物的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和施工规范,采用可靠的结构形式和材料。
其次,住宅建筑应具备足够的抗震能力,以应对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挑战。
另外,建筑物的结构设计还应考虑使用寿命、承重能力等因素,使得住宅建筑能够满足长期使用的要求。
二、防火安全要求防火安全是住宅建筑设计中的重要方面,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遵循严格的规范要求。
首先,住宅建筑的防火隔离带与消防通道应符合规范的宽度和高度要求,以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
其次,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装饰,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建筑内部需要设置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以提高火灾应对和处理的能力。
三、空气质量要求住宅建筑的室内空气质量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
因此,在建筑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空气质量的要求。
首先,住宅建筑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使新鲜空气能够流通进入房间,确保室内空气的新鲜度。
其次,对于有害气体的排放,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其浓度,如加装排气设备、选择环保材料等。
另外,住宅建筑还应提供合适的采光条件,使得室内光线充足,不影响居民的视觉需求。
四、隔音隔热要求住宅建筑的隔音隔热设计对于居民的生活质量和舒适度至关重要。
在建筑设计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噪音和热量的传递。
首先,对于室内噪音,可以采用隔音材料进行装饰,如隔音板、隔音玻璃等,以减少噪音的传递。
其次,住宅建筑应提供良好的隔热性能,采用保温材料和隔热构造,减少室内外温度的传导。
综上所述,建筑设计中的住宅建筑规范要求涉及结构设计、防火安全、空气质量、隔音隔热等多个方面。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86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86—2005》
7.2.4 住宅应能自然通风,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7.2.3 每套住宅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5%。
7.2.4 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其直接或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卧室、起居室(厅)、明卫生间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当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采用自然通风的房间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1/20;
2 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当厨房外设置阳台时,阳台的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厨房和阳台地板面积总和的1/10,并不得小于0.60m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7.2.2 采用直接自然通风的空间,其通风开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活、工作的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5%);
2 厨房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10%),并不得小于0.60m2,厨房的炉灶上方应安装排除油烟设备,并设排烟道。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第4.2.8条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窗面积的30%,玻璃幕墙具有可开启部分或设有通风换气装置。
《住宅设计规范》修订要点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修订要点综述2008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标[2008]102号批准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版)列入《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中。
住宅设计规范已有三个版本:《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 96-86、《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和《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版,本次修订形成了《住宅设计规范》的第4个版本。
本次修订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程序,确定了“逐条审核全面修改;大量增加新内容;适应居住变化需要,适度确定标准;加强与相关标准规范的协调;注重可操作性;充分论证”六项原则,对以下内容做了重大修改并进行专题论证。
1.对总则和术语有较大修改原规范总则中的“适用范围”是“城市住宅设计”,本次根据“住宅建筑规范”修改为“城镇住宅设计”。
原规范的总则共有9条条文,本次根据新的编写规定,提炼成4条,其他的条文及各章节中对住宅总体性能和质量的要求,集中到第3章“基本规定”。
对第2章中的多数术语进行了重新核对。
回避了使用“公寓”、“塔式高层住宅”、“通廊式高层住宅”等定义不准确的词。
同时对“住宅”、“凸窗”等定义附加了条文说明。
2.与《住宅建筑规范》协调原《住宅设计规范》中有36条非强制性条文列入了《住宅建筑规范》,本次修订这些条文需要按强制性条文表述。
由于两本规范一个是针对“设计”,另一个是将“住宅建筑”作为最终产品,因此允许两本规范有不同表述方式,但基本要求不能相悖。
本规范的主语是“住宅设计”,使用的对象是“设计人员”,产品是“图纸”,控制的是“单项工程”质量。
因此本规范强调住宅设计时应做到的“技术措施”,而且其中非强制性条文占有较大比例。
本次修订还特别注意了,尽量对原规范条文中强制和非强制的内容拆开分别表述。
另一方面,确定了《住宅建筑规范》中不宜列入本规范的内容,如:许可原则、室外环境、结构、材料、地基基础、防火、节能设计、使用与维护等章节。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共48页
6、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7、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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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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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
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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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新规学习-规范系统框架)
注意
师应注意规范原文的学习并重视条文说明的理解。此外据专家推荐,《《住宅设计 规范》实施指南》中记录了规范的修编过程和论据,可以很好地解决规范的条文解 释和执行。 以上内容为本人学习时的记录整理,不排除个别记录错误或理解偏颇之处,设计 一期范围
6 共用部分
6.2节为增设章节,增加了消规的相关内容。并注意6.2.6条和6.2.7条规定要求 6.3.4条新增了剪刀楼梯的楼梯平台的净宽要求不得小于1.30m,高于消规要求,需注意。 6.4.1条为电梯强制性条文,其条文说明很重要,其中1条内容应正确理解双控条件和总层数计算 原则:即使该住宅中间层有直通室外消防平台的出口,仍需按其总层数计算结果分类。 6.4.3条与6.4.4条详条文说明,根据说明理解,中间层设置联系廊的楼层要求较原规范有放宽。 6.6.1条新规范明确了无障碍设计针对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楼,而不是对凡设置电梯的住宅。 6.7节为新增的关于信报箱的规定。 6.10节为新增附建公共用房的规定。其中需注意6.10.1条(强条)与6.10.2条。根据规范2.0.25 术语“附建公共用房为附于住宅主体建筑的公共用房······“及本节规定,突出了不应布置易产生 油烟的餐饮店。
4.0.3套内使用面积应符合的6条规定稍有修改 4.0.3中1条:套内使用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道、贮藏室、 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根据2.0.14的壁柜定义,其使用面积应只计算落地部分的净面积,并 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4.0.3中3条:套内的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应计入套内使用面积。 套型阳台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套内使用面积之中。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的安全、舒适和适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以下是关于住宅设计规范的一些内容。
一、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必须符合相关的建筑法规和标准,包括建筑设计规范、防火阻燃规范、抗震规范等。
住宅建筑的结构、电气、给排水、通风、采光等系统必须按照规范进行设计,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必须考虑用户的实际需求和生活习惯,例如在空间布局上要合理安排各个功能区域,确保每个房间的采光和通风条件良好;在室内装饰方面要注意使用环保材料,避免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三、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必须考虑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包括节能、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
建筑的隔热、保温、通风等方面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住宅建筑的水、电、气等资源的使用也要节约合理。
四、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的外立面设计要统一美观,与周围的环境相协调。
建筑的造型、材料和颜色等方面要与周围的建筑风格相契合,以增加城市的整体美感。
五、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必须考虑到特殊人群的需求,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
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到他们的行动不便和生活需求,给予相应的便利和支持。
六、住宅设计规范要求住宅建筑必须考虑到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安全问题。
建筑的通道、楼梯、消防设施等方面要满足相应的要求,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顺利疏散和安全。
总之,住宅设计规范是为了保证住宅建筑的安全、舒适和适用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遵循住宅设计规范可以确保住宅建筑的质量和使用效果,并使之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和生活习惯。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住宅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篇一: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1 总则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套型 dwelling size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居住空间 habitable space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卧室 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 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 厨房 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 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 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 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
9.1.5 住宅建筑设备的设置和管线敷设应满足防火安全要求。
9 防火与疏散
9.1 一般规定
◆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 等因素确定。
注:1 当住宅和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内时,应将住宅部分 的层数与其他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 2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 其高度总合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 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 算。
9 防火与疏散
9.1 一般规定
◆
9.1.6 住宅建筑的防火与疏散要求应根据建筑层数、建筑面积 等因素确定。
【要点说明】 □为了照顾习惯和尽量减少与相关规范的冲突,适当规定层的高 度,以层数限制高度对住宅还是可行的。 □对于下列部位可不计入建筑层数: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 度小于等于1.5m者; 建筑底部设置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 空间;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9 防火与疏散
9.3 防火间距 9.3.1 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 的耐火等级、外墙的防火构造、灭火救援条件及设施的性质等 因素确定。
设套内楼梯且每套跨跃两层或三层楼面的住宅。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2005
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外部环境
4.1 相邻关系
◆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 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 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建筑住宅设计规范
建筑住宅设计规范
1.结构设计规范:包括住宅的承重结构、梁柱的设计和材料的选用等。
要求结构稳定、安全可靠,能够承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影响。
2.建筑安全规范:住宅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电气安全、防盗安全等方
面的规范和标准。
例如,采用防火材料、设置防火门、使用可靠的电气设
备等。
3.空间布局设计规范:住宅内部的布局要合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
需要。
例如,厨房、卧室、客厅等各种功能区的设置应符合人体工学和生
活习惯,让居民感到舒适和便利。
4.通风和采光设计规范:住宅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证居民
的健康和舒适。
设计上应考虑到自然通风、选择合适的窗户和门的尺寸、
布局等。
5.建筑节能设计规范:住宅应采用节能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减少能源
的消耗。
例如,使用隔热材料、优化建筑外墙的保温设计、采用太阳能热
水器等。
6.环境保护设计规范:住宅周围的环境应尽量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
设计上应合理规划出道路、绿化带、垃圾处理设施等,减少对周边环境的
负面影响。
7.无障碍设计规范:住宅应充分考虑到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求,
如设立无障碍通道、设置轮椅坡道、卫生间的设计等,使住宅适应不同人
群的需求。
8.设备设施设计规范:住宅应符合居民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如水、电、采暖、通信等设施的规范和标准。
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总之,建筑住宅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建造出安全、环保、舒适的住宅,而这些规范不仅需要满足技术要求,还需要结合人们的实际需求和社会的发展,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对应条文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居住建筑单元任一层建筑面积大 于650 ㎡,或任一住户德户门至 安全出的距离大于15m时,该 建筑单元每层安全出口不应少于 2个。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 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条十 八层及十八层一下,每层不超过 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 ㎡时且 设有一座方言楼梯间和消防电梯 的塔式住宅。
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
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
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
的使用要求。
使用要求。
住宅设计应满足居住者所需的日照、
天然采光、通风和隔声要求。
住宅设计必须满足节能要求,住宅建 筑应能合理利用能源。宜结合各 地能源条件,采用常规能源与可 再生能源结合的供能方式。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 炉灶几排油烟机等设施或 为其预留位置。
面积减小了。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
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
户的卧室、起居室(厅)、
)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
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
(厅)和厨房上层;并均
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对应条文《高层民用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前室和楼梯间的 门均应为乙及防火门,并 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注《住宅建筑规范(同)
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 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小于 5 m 。
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向疏散方 向开启。
住宅设计规范新旧版本比较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解析
一、住宅设计规范修编版本
住宅设计规范已有三个版本:
1. 2. 3. 4.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J 96—8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版; 2008年6月4日—2010年10月《住宅设计规范》 全面修订改版(第4版本);
22
室内环境
一般规定 给排水
-
10
2 5 7
设备
暖通空调
电气
5
-
9
6
24
4
6
19
总计
24
65
41
住宅让人们的生剔除不属于住宅单体设计的内容
本次修编,剔除了原规范中“日照间距”、“垃圾道设 置”、“地下车库”等不属于住宅单体设计的内容。 1. 日照间距:属于规划内容,只保留了“一个居住空间 获得冬季日照”的要求,不要求具体时数。 2. 垃圾道设置:属于规划设计和管理的内容。取消了关 于垃圾收集设施的规定。 3. 地下车库:有专门规范管理。本次修编明确了对地下 车库只规定“当地下车库与住宅建筑直接连接时”的 情况的规定。
五、修编技术经济指标的调整
一 修编调整的意义 在住宅设计阶段计算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是住宅从计划、规划到施工、管理各 阶段技术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修编调整的内容 本次修编对原规范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了简化,并对其计算方法进行了部分修改。 (一)优化经济指标的组成 1. 由原有的7项经济指标优化为5项: 2. 即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 3. 套内使用面积(㎡/套); 4. 套型阳台面积(㎡/套); 5. 套型总建筑面积(㎡/套); 6. 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二)明确了“套型总建筑面积” 明确:套型总建筑面积(套型总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比值(以全楼总 套内使用面积除以住宅楼建筑面积得出计算比值)+套型阳台面积) (三)增加了“住宅楼总建筑面积” 增加:住宅楼总建筑面积=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强条摘录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强条摘录5.1.1 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功能空间。
5.3.3 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热水器等设施或为其预留位置。
5.4.4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
5.5.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局部净高的室内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5.5.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至少有1/2的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6.2 阳台栏杆设计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5.6.3 阳台栏板或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5.8.1 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1 楼梯间、电梯厅等共用部分的外窗,窗外没有阳台或平台,且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小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6.1.2 公共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70m并侧面临空时,应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05m。
6.1.3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登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6.2.1 十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6.2.2 十层及十层以上且不超过十八层的住宅建筑,当住宅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m2,或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该住宅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是指一系列规定在住宅建设的过程中必须要遵守的规范和要求,包括建筑布局、供水、电气、通风、空调、保温隔热等多个方面。
住宅设计规范的制定,不仅是为了保障住宅的建筑质量和安全性,更是为了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体验。
本文将从住宅建筑布局、供水、电气、通风、空调、保温隔热这6个方面来探讨住宅设计规范。
一、住宅建筑布局规范住宅建筑布局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建筑占地率、容积率、绿化率:建筑占地率和容积率是指建筑物占地面积和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例,绿化率是指建筑用地内绿地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建筑占地率、容积率和绿化率的设置,是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城市生态,保障居民的环境质量。
2. 建筑物高度、南北朝向:建筑物的高度和南北朝向是为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保障住宅内部通风和采光。
3. 公共区域设置:住宅公共区域以及社区的设置应当符合通行规范、消防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要求。
公共区域的设置应当满足住户的日常生活需要,提高居住的舒适度和便利性。
二、住宅供水规范住宅供水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水源质量保障:住宅供水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自来水,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 经济水耗:住宅用水要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但也要抑制用水浪费,促进节约用水。
3. 水管安装和维护:住宅用水管道系统的设施应当安装和维护完好,水管应当选用耐用材料。
三、住宅电气规范住宅电气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电气设施的安装:住宅电气设施应当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设备安装应当符合电气安全规范。
2. 电线电缆的保护:住宅电线电缆应当妥善保护,避免损坏。
3. 电气用电安全:住宅电气用电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用电时应当避免超负荷使用电器,避免短路、漏电等安全问题。
四、住宅通风规范住宅通风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空气自然流通:住宅内部应当保持适当的气流,尤其是采光面积不足的房间应当设立通风设施。
2. 通风设备的设置:住宅应当设立通风设备,对室内空气进行循环和处理,满足居民的通风需求,并提高住宅内空气的质量。
GB50096-2023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
GB50096-2023住宅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原规范一类套型最小使用面积本规范规定的双人卧室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本规范规定的起居厅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本规范规定的卫生间最小使用面积与原规范规定的差值适当调节的使用面积4明确了基本功能空间不等于房间,没有要求独立封闭,有时不同的功能空间会部分地重合或相互“借用”。
当起居功能空间和卧室功能空间合用时,称为兼起居的卧室等概念以后,提出了采用兼起居的卧室的最小套型,不应小于22m2、其具体测算方法是:30m—19m+12m—0.5m—0.5m=22m本规范规定的起居室最本规范5.1.2小使用面积2第1款规定的10m+双人最小使用面卧室最小使积用2面积9m本规范5.3.1本规范规定第1款和第2的兼起居的适当调节的款规定的厨卧室最小使使用面积房最小使用用面积面积之差5.2卧室、起居室(厅)5.2.1卧室的最小面积是根据居住人口、家具尺寸及必要的活动空间确定的。
原规范规定双人卧室不小于10m2、单人卧室不小于6m2,本次修编分别减小为9m2和5m2、其依据为:1本规范综合考虑我国中小套型住房建设的国策,以及住宅部品技术产业化、集成化和家电设备技术更新等因素,各种住宅部品及家电尺寸有所减小,对各功能空间尺度的要求也相应减小。
所以将原规范规定的双人及单人卧室的使用面积分别减小1m22在小套型住宅设计中,允许采用一种兼有起居活动功能空间和睡眠功能空间为一室的“卧室”,这种兼起居的卧室需要在双人卧室的面积基础上至少增加一组沙发和摆设一个小餐桌的面积(3m)才能保证家具的布置,所以规定兼起居的卧室为12m25.2.2起居室(厅)是住宅套型中的基本功能空间,由于本规范5.2.1第一款说明所列的原因,将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最小值由原规范的12m减小为10m。
5.2.3起居室(厅)的主要功能是供家庭团聚、接待客人、看电视之用,常兼有进餐杂物、交通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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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4.2 公共服务设施 ◆ 4.2.1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
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 政管理等9类设施。 ◆ 4.2.2 配套公建的项目与规模,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 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4.3 道路交通 ◆ 4.3.1 每个住宅单元至少应有一个出入口可以通达机动车。
【要点说明】 □“通达机动车”
指机动车能到达住宅单元门,但不包括通过地下车库到达住宅 单元门的情况。同时应注意在住宅单元门前设置相应的缓冲地 段。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 2.0.20 单元式高层住宅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 2.0.21 塔式高层住宅 apartment of tower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 2.0.22 通廊式高层住宅 gallery 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以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3. 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m。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要点说明】
□居住用地各级道路的人行道纵坡不宜大于2.5%。在人行步 道中设台阶时,应同时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居住用地公共绿地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重视其设置范围和 相关设置要求: 设置范围包括小游园、组团绿地和儿童活动场地。 各级公共绿地的入口与通道及休息凉亭等设施的平面 应平缓防滑;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在休息座椅旁应设轮椅停留位置。 小区级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 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组团级绿地和儿童活动场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4.3 道路交通 ◆ 4.3.2 道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双车道道路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m;宅前路的路面宽度不应 小于2.5m;
2. 当尽端式道路的长度大于120m时,应在尽端设置≮12m×12m 的回车场地;
3. 当主要道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相接; 4. 在抗震设防地区,道路交通应考虑减灾、救灾的要求。
◆ 1.0.3 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2005
◆ 2.0.1 住宅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4.3 道路交通
◆ 4.3.3 无障碍通道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的坡度应符合表4.3.3的规定。
高度(m)
1.50
1.00
坡度
≤1:20
≤1:16
0.75 ≤1:12
2.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广场入口处应设缘石坡道,其 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坡度应小于1:20,坡宽应大于1.2m。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 DGJ08-20-2007
◆ 2.0.16 塔式住宅tower-type apartment building 以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组成的交通中心为核心,将多套住房组织成
一个单元式平面,且每套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不超过10m 的住宅。
◆ 2.0.17 通廊式住宅gallery apartment building 由共用楼梯或楼梯与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房,且至少有一套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2005
●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2003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2003年版)
分),简称住宅。 ◆ 2.0.3 住宅单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组成的建筑部分,该部分内的住户可通过共用楼梯和安全 出口进行疏散。 ◆ 2.0.4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住宅单位。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Design code for residential buildings GB 50096-1999(2003年版)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4.1 相邻关系 ◆ 4.1.2 住宅至度
住宅面 向道路
无出入口
高层 多层
有出入口
住宅山墙面向道路
高层 多层
<6m
2 2 2.5 1.5 1.5
6~9m
3 3 5 2 2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住宅建筑规范 Residential building code GB 50368—2005
1总则 2术语 3 基本规定
住宅建筑规范和住宅设计规范
4 外部环境
4.1 相邻关系 ◆ 4.1.1 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
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住宅日照 标准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老年人住宅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2 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 于大寒日日照1h的标准。
住房的进户门至楼梯间门或前室门的距离超过10m的住宅。
◆ 2.0.18 单元式住宅con1bined apartment building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个单元均设有楼梯或楼梯与电梯的住宅。
◆ 2.0.19 跃层式住宅duplex apartment building 设套内楼梯且每套跨跃两层或三层楼面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