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东学院学科技能竞赛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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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

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

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一、等级资格证书是指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主办的、辽东学院二级机构以上组织的、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以及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等。

二、等级资格证书类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以有关部门或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三、外语类证书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专业英语四、八级考试证书以及经认定的日语、俄语、朝鲜(韩国)语等级考试证书等。

外语类证书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标准认定:1.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总成绩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1学分;四级总成绩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1.5学分。

2.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总成绩425-560分(含425分、不含560分)者得2学分;六级总成绩560分以上(含560分)者得3学分。

3.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三级考试,笔试成绩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试3-4分者得1学分;笔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口试4分以上(含4分)者得1.5学分。

4.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全国英语四级考试,笔试成绩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口试3-4分者得2学分;笔试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口试4分以上(含4分)者,得3学分。

5.英语专业学生参加专业英语考试,专业四级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1学分;专业四级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1.5学分;专业八级60-80分(含60分、不含80分)者得2学分;专业八级80分以上(含80分)者得3学分。

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二级证书得1学分;三级以上(含三级)证书者得2学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分为有毕业要求与无毕业要求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认定其学分,具体认定标准为:1.对普通话水平有要求的专业,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证书的得0.5学分;取得一级乙等证书的得1学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得2学分;2.对普通话水平没有要求的专业,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证书的得0.5学分;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得1学分;取得一级乙等及其以上证书的得2学分。

美术学院创新、技能学分认定办法

美术学院创新、技能学分认定办法

美术学院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办法一、创新学分(一)认定范围:院系认定的创新及技能学分(二)创新学分:艺术设计专业4分,其他专业2分;除美术学专业外技能学分均为1分。

(三)认定标准:(1)参加各级各类美术展览:1、参加国家、省部级、区级、校级单位主办的专业比赛,参加者(未获奖)每次计0.2分/次,可累计至2分;入选者根据比赛级别分别计1.5、1、0.5分/次;参赛获奖者见学校规定见后附表格。

2、参加院系主办的美术展览:(1)课程习作展:参与计0.2分/次,优秀计0.5分/次。

可累计至3分。

(2)毕业创作展,参与者计0.5分/次,获优秀作品奖计2分/次。

3、组织动画专业相关的活动,或者参加动画专业相关活动,例如动漫展、COSPLAY表演、周边产品设计展,组织者计0.5分/次。

参加者计1分/次。

累计至3分。

4、学校学院橱窗内展出作品,计0.5分/次,可累计至3分。

(2)作品出版1、个人作品印刷出版作品集,0.2分/幅,可累计至9分。

2、作品在全国、省级和区级刊物发表,根据刊物等级分别计分为:3分、2分、1分,可累计至3分。

(3)自学与社会实践1、参与培训、进修课程,并获得相应结业证书,计0.5分/门,可累计至2分。

2、参加艺术类社会文化宣传实践活动,相关单位出具证明为准,一次计0.5分/次,可累计至3分。

3、技能证书计分。

专业技能证书如:设计师证、教师资格证,计分1分/门。

普通技能证书如:普通话等级证、驾照等,计分0.2分/门。

4、校、院内参加学术讲座0.2分/次。

累计至1分。

5、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出写生及艺术考察。

计0.5分/次,可累计至3分。

6、实习汇报展览,参与者计0.5分/次,可累计至2分。

7、艺术类考级,过5级计0.5分,过6级计1.5,过7级2分,8级计3分。

8、假期撰写专业社会调查报告一份(2000字以上)计0.5分/篇,可累计至3分。

9、赴全国、省级、区级参观艺术或者相关展览与交流会,一次分别计分为:1分、0.5分、0.2分。

《辽东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奖励工作量赋分办法》

《辽东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奖励工作量赋分办法》

附件1-2:辽东学院教师教学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奖励工作量赋分办法(一)教研论文论文级别赋分办法说明核心期刊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中“核心期刊”标准予以赋分应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且为所从事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的教研论文。

公开发表非核心期刊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中“一般期刊”标准予以赋分校内交流论文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中“一般期刊”标准的三分之一予以赋分学校教学管理职能部门组稿或印发的教学方面交流汇编文集的执笔人(二)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类别赋分办法说明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包括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中“社会科学”标准予以赋分1.国家级项目:教育部(或国家级教育学会)批准立项并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2.省级项目:省教育厅、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批准立项的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3.校级项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立项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含校级实验室建设项目)(三)教学建设成果项目类别主持或参与情况赋分办法说明教材建设公开出版教材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出版专著”中“编著、译著”标准予以赋分经学校批准公开出版并在我校使用的非教育部规划教材校内自编讲(教材)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出版专著”中“编著、译著”标准二分之一予以赋分再版、修订版不重复计算校内自编其他教学辅助资料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公开出版专著”中“编著、译著”标准三分之一予以赋分包括教学指导书、实验指导书、案例集、习题集等;再版、修订版不重复计算精品课程(视频开放课程、特色课程)参照《辽东学院科研工作量赋分办法》“纵向科研项目”中“社会科学”标准予以赋分课程中心建设“优秀课程网站”按校级精品视频开放课程标准计算,“合格课程网站”按校级精品视频开放课程标准的二分之一进行计算。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

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细则为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根据学校《“四个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标准》文件精神,特制订电信学院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创新创业活动学分包括学生通过参加假期教学、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特长生培养、首席工人技术能手带徒、校园创业、第二课堂等活动取得的学分。

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10分,两年制学生在校期间应取得创新创业学分不低于6分。

表1 三年制创新创业活动学分类型及认定安排表二、学分内容1、假期实践假期实践主要是指利用暑假期间,到与本专业相关的企业进行实习,了解企业对专业人才专业技术能力的要求、职业素质的要求和岗位设置情况。

或者利用暑假期间,对专业相关企业进行调研,了解行业发展动态,企业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假期实践学习成果为在企业进行生产实习的实习报告,或者行业调研报告,行业调研报告调研企业不得少于8家。

假期教学结束后一学期开学2周内上交学习成果,根据学制不同,每次学分分别为1分或者2分,设封顶。

2、技能竞赛(1)技能竞赛学分认定细则电信学院大学生技能竞赛活动包括《大学生科技活动与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浙工商教〔2007〕87号)所规定的技能竞赛活动和院级技能竞赛活动。

得分标准是:省级一等奖8分,省级二等奖6分,省级三等奖4分。

其他级别奖项得分以省级奖项为基准,国家级为2,省级为1,市级为0.8,校级为0.5,院级为0.25。

多人参加的竞赛每个人平均分配分数。

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校级三等奖认定,成功参加市级竞赛但未获得奖项者,按院级三等奖认定(竞赛级别按教务处备案级别执行)。

3、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指学生参与各类科技创新、开发活动,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科技制作、申报各种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以结题通过为准,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或相关公告为准。

创新学分文件

创新学分文件

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淮南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全面推进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进程,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品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结合我校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概念界定和要求创新学分是指普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在学科与技能竞赛、科学研究、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发明创造、技术开发、社团活动、发表论文及文学作品、考取专业资格证书及文体比赛等领域开展的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获取的学分。

为规范创新学分的管理,学校将学生取得创新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3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二、授予范围(一)学科与技能竞赛学科与技能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为国家部委及其所属司、局主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B类为省级政府所属正厅级主管部门、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C类为省级行业学会举办的单项学科与技能竞赛决赛,或参加国家级比赛的省级选拔赛;D类指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与技能竞赛,或省级以上学科与技能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二)科研活动主要包括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

(三)专利发明指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

(四)创新型实验(设计)主要指学生独立进行或参与进行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设计)等。

(五)社团活动主要指以学校团委名义举办的各种学术文化社团活动,包括读书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网页制作、讲课比赛、辩论赛和书画大赛等。

(六)文体活动竞赛主要指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的各级各类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涵盖原素拓学分)

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标准表(涵盖原素拓学分)
一等奖
3
二、三等奖
2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
一等奖
1
二、三等奖
0.5
群众性体育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第1-4名)
4
二、三等奖(第5-16名)
3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
一等奖(第1-2名)
3
二、三等奖(第3-8名)
2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
一等奖(第1名)
1
二、三等奖(第2-8名)
附件1: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果学分认定标准表
学分类型
项目类
等级或内容
分值
计划类别
认定依据
备注
创新
实践学分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文科引文索引)等检索
听取学术讲座
0.1/次
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含演讲与辩论活动)
国家级
一等奖
4
有关证书、证明。其中校级体育竞赛运动员成绩达到运动健将的按校级一等奖计,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按校级二等奖计
同一系列(项目)竞赛按就高原则获得学分,不得累计。体育专业类竞赛按科技竞赛类计。
二、三等奖
3பைடு நூலகம்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
3
由计算机学院协助确定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
省、部级
1
国家级
2
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初级
1
艺术、体育类考级证书参照执行;具体等级由相关学院协助确定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及创新学分认定表 (1)

辽东学院本科学生创新与技能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实施创新、创造、创业教育,加强学生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的管理,鼓励学生积极开展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技能竞赛以及社会实践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和技能的智力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为加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管理,学校将课外创新与实践活动纳入专业课程体系,建立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评定原则和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在创新与实践活动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的学分,并记载其成绩。

第四条创新与技能学分的构成范围包括:(一)学术论文类: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书评、读书心得等。

(二)发明创造类:包括科技发明与发现、实用设计、商标设计、专利技术、科技奖励等。

(三)科研活动类:包括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学术报告活动等。

(四)学科技能竞赛类:包括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等学科竞赛活动;数学、英语、计算机等基础学科和各专业的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比赛和竞赛活动。

(五)等级资格证书类:包括省级以上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业协会通过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外语类等级证书、计算机类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包括学校统一组织的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三下乡”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条创新与技能学分按以下基本原则予以认定:1.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的刊物或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为依据。

2.技术成果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组织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依据;技术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为依据;技术成果开发与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相应经费为依据;发明专利以正式的专利证书为依据。

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汇总表(2017年9月1日-2017年4月30.pdf

大学生学科竞赛级别认定汇总表(2017年9月1日-2017年4月30.pdf
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总决赛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主办单位
认定级别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国家精品课 程资源中心、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
国家级B
中国互联网协会
国家级B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市场学会、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信部中国中小企 业国际合作协会
国家级B
教育部中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B
16 Altera亚洲创新设计大赛
美国Altera公司,友晶科技
国家级B
17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教育部理科物理教学指导委员
国家级B
18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组织委员会、南开大学物理科学学院等 国家级B
19 Google-Android应用开发中国大学生挑战赛 20 “蓝桥杯”全国软件专业人才设计与创业大赛 21 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 22 “三井杯”全国化工设计大赛 23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国家级B
5 海峡两岸口译大赛大陆区决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厦门大学
国家级B
6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 业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产品信息建模专业委员会
国家级B
序号 7 8 9 10
竞赛名称 “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设计暨沙盘模拟经营大 赛 全国大学生网络商务创新应用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A
பைடு நூலகம்
4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创新学分评分细则表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是创新人才产生的根本内在条件,是高等学校培养创新人才的必要目标。

为了发掘大学生自身知识潜能,激发我院学生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浓郁我院的创新氛围,根据中北大学2006年1月修订后的《中北大学创新学分培养方案》文件,结合我院的学生创新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中北大学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评分实施细则(试行)》。

创新能力学分具体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课程学习、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获得专利授权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

创新学分评分实施细则如下。

院校级及市级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它院级创星杯比赛负责人2学分负责人1.5学分负责人1学分无0.1 排名第二1.5学分排名第二1.0学分其它参与者0.5学分排名第三1.0学分排名第三0.8学分院科普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核心学科知识竞赛0.5 0.4 0.3 0.2 0.1 院学生讲堂主讲者1学分/次辅讲者0.5学分/次(限2人)校级中北大学挑战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刘鼎杯比赛 1.0 0.5 0.4 0.3 0.2 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ACM程序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飞行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兵器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电子设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国防知识竞赛 1.0 0.5 0.4 0.3 0.2 机械创新设计 1.0 0.5 0.4 0.3 0.2 中北大学数学建模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 周培源力学竞赛校级选拔赛1.0 0.5 0.4 0.3 0.2三维设计大赛 1.0 0.5 0.4 0.3 0.2 CAD大赛 1.0 0.5 0.4 0.3 0.2 2011/2012创新学分评分表校级育才杯立项负责人4学分参与者2学分0.2 校学生讲堂主讲者2学分/次辅讲者1学分/次(限5人)发表非学术性文章(校报,省新闻网级)独立完成1分第一作者1分/ 合作者0.5分论文高校校报独立完成2分第一作者2分合作者0.5分市级太原市青少年创造发明大赛1.5 1.0 0.5 无0.4 太原市数学建模比赛 1.5 1.0 0.5 无0.4 “众成”科技立项 1.5 1.0 0.5 无0.4省级及其以上赛事:赛事级别赛事名称一等奖及其以上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加者省级兴晋挑战杯 3.0 2.0 1.5 1.0 0.5 数学建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电子设计大赛山西选拔赛 3.0 2.0 1.5 1.0 0.5 论文在省级期刊发表独立完成3分负责人3分合作者1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2分负责人2分合作者1分国家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6.0 4.0 3.0 2.0 1.0 汽车节能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工程综合能力训练大赛6.0 4.0 3.0 2.0 1.0全国电子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6.0 4.0 3.0 2.0 1.0 周培源力学竞赛 6.0 4.0 3.0 2.0 1.0 全国挑战杯 6.0 4.0 3.0 2.0 1.0 全国机器人大赛 6.0 4.0 3.0 2.0 1.0 国家级报纸、杂志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论文国家级(或一级、甲级等)期刊独立完成6分负责人6分合作者3分发表非学术性文章独立完成4分负责人4分合作者2分其它加分项目:加分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参加者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 3.0 2.0 1.5 1 省级文体比赛 2.0 1.5 1.0 0.5论文发表SCI、SSCI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发表EI、ISTP 独立完成6分第一作者6分合作者3分论文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独立完成3学分第一作者记3学分合作者记1学分校级文体比赛获奖1.0学分参加0.5学分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6学分合作者3学分申请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批准负责人3学分合作者1学分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健美操、跆拳道、钢琴电子琴等各类全国等级考试每个证书记1学分英语等级考试非英语专业通过六级、英语专业通过八级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通过雅思、托福、GRE等考试者,每个证书记2学分职业资格证书获国家劳动和人事部门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含驾驶证和教室资格证)者,每个证书记1学分校春季大学生运动会从始到终参与各种项目训练者和组织者均可记0.5学分,院功勋运动员加2分,杰出运动员加1.5分,优秀运动员加1.0分,院体育部负责记录省部级及其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6学分,参与者记4学分地市级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项目负责人记4学分,参与者记2学分省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6学分地市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4学分校级科研课题研究参与教师立项的校级科研课题记2学分参加开放实验室活动每周1学分(限3学分)学院学术导师制完成学期学习报告者记1学分合唱比赛、走方阵、太极拳、健美操0.5分被评委优秀科委者另加0.2学分最佳组织奖系级分科协各成员均记0.5学分学术讲座(院级)0.1分/一次学术讲座(校级)0. 2分/一次关于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创新学分的补充:科技兴趣小组成员一学年加一个创新学分,人数定位每班6人(包括科委)科技兴趣小组成员参加科技兴趣小组必须参加的活动获奖加分情况如下:奖项创新学分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分获得三等奖不加分。

关于加创新学分的事项

关于加创新学分的事项

附件3: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一、科研活动类创新与技能实践活动包括本人承担科研课题、参与教师承担科研课题、承担大学生创新性实践基金计划项目,以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聆听学术报告等。

二、学生独立或合作承担的科研课题研究,以校(市)级以上部门或单位颁发的文件或项目合同书、项目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1.国家级课题:14学分。

2.省部级课题:10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6学分。

三、学生作为参与人参加教师承担的课题研究活动,要以文件或课题合同书、项目结题证书等为依据,并根据项目级别确定学生获得的学分,具体认定标准为:1.国家级课题:4学分。

2.省部级课题:2学分。

3.校(市)级及横向课题:1学分。

四、学生不是教师承担课题研究的参与人,但实际参与课题的研究活动,并做出一定贡献的,以课题负责人出具的承担科研工作任务材料、本人参与科研工作的总结报告或文献综述等成果(不少于1500字)为依据,按1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

五、学校设立面向学生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生通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学校批准而承担基金计划项目,学校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

学生承担的基金计划项目,凡已结题的项目按以下标准认定学分:A类项目:项目主持人:3学分,参与人:1学分。

B类项目:项目主持人:2学分,参与人:1学分。

C类项目:项目主持人:1学分,参与人:0.5学分。

六、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1.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是指学生经过参加国内外有关学术会议而进行的学术活动。

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须经二级学院批准、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备案后,方能作为创新与技能学分的认定范围。

2.学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经二级学院主管院长批准认定的会议组织者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为依据。

3.申报创新与技能学分时须提供学术交流会议邀请函、主管院长批准意见、本人参加会议总结报告或小论文(不少于2000字)等材料。

4.学生参加学术会议每次按1学分标准记载创新与技能学分。

表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列表(学校负责录入部分)

表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列表(学校负责录入部分)
表1: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列表(学校负责录入部分)
序号
项目名称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舒慧东
2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教务处
舒慧东
3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5
大学生财会信息化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6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6
中国传统食品大学生创新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教务处
马东梅
48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团委
张华
49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省级、国家级)
团委
张华
表2:素质拓展学分认定项目类别列表(学校负责录入部分)
序号
项目内容
责任部门
教务处
马东梅
7
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8
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9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0
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1
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大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2
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3
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14
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教务处
马东梅

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辽东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东学院〔2008〕217号)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性实践活动,根据教育部有关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文件精神及《辽东学院关于加强本科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施的基本任务是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带动广大学生在本科阶段得到科学研究与发明创造的初步训练,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形成创新教育的氛围,建设创新文化,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兴趣驱动的原则。

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完成实验过程。

(二)自主完成的原则。

参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环节、自主完成实验内容、自主管理实验过程。

(三)重在过程的原则。

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验方面的收获。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实行学校和二级教学部门两级管理。

学校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创新性实验项目的立项、结项、经费、学分等管理工作;二级教学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创新性实验项目的项目推荐、导师安排、指导实施、检查落实等具体工作。

第五条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需要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

二级教学部门应安排具有副高级以上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实施创新性实验项目。

指导教师的确定可以采取二级教学部门指派和学生选聘两种方式。

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个项目。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创新性实验项目,原则上以一至三年级学生为主(一年级学生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

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验有浓厚的兴趣。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及记分标准表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及记分标准表

发明专利(前 3 位)
著作权
2 位)、软件著作权(前 他情况
2 位)
通过验收鉴 定的大学生 科技创新立 项
国家级项目(前 2 位)
校级项目(前两位)、 国家级项目(第 3 位以 后)
校级项目(第 3 位以后)
通过立项审 批的创业项 目
国家级项目(前 2 位)
校级项目(前两位)、 国家级项目(第 3 位以 后)
文(作品)(前 3 位)、 SSCI、A&HCI、ISSHP
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 其他情况的发表 论文(作品) 收录的论文或在一
发表的学)(前 3 位)
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作品)(第 1 位)
发明专利(第 4 位以
专利及软件
后)、实用新型专利(前 外观设计专利、其
校级项目(第 3 位以后)
“挑战杯”创 业计划竞赛
国家级奖项(前 5 位)
国家级奖项(第 5 位以 后)、省级奖项(前 5 位)
省级奖项(第 5 位以后)、校级奖 项
注:其他未列入但能够体现创新教育成果的材料,可参照上述标准,经学院
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认定以及学校审核后,给予确定相应的学分。
附件1:
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项目类别及其记分标准
学分
级别
6
类别
4
2
国家级奖项(第 4 位以 省级奖 项( 第 4
竞赛获奖
国家级奖项(前 3 后)、省级奖项(前 3 位以后)、市级奖
位)
位)、市级奖项(第 1 项(第 2 位以后)、
位)
校级奖项
1CSSCI、全国中文核心
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 被 SCI、EI、ISTP、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表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表
4.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提升人民生活质量。
团队合作
(10分)
1.团队成员能够准确理解共同目标和任务,清楚自己的角色定位和职责。
2.团队成员在比赛中能够有效沟通、紧密协作。
3.团队成员能够相互补台,共同应对突发情况。
4.团队成员相互尊重、信任和支持,拥有良好的团队氛围。
2.展现学校对学生全面培养、基本素养培育和成长发展的成效。
3.展现职业教育育人成果,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
应用价值
(10分)
1.有助于解决生产一线实际问题或现实困难。
2.能够促进职业学校学生高质量就业,包括直接间接推动扩大就业规模等。
3.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乡村振兴、城市社区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
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评分表
赛区
比赛阶段
赛道名称
小组
平行组别
第X组
顺序号
评分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得分
技能水平
(60分)
1.熟练掌握本专业或工作岗位的技能。
2.技能操作规范,符合行业和岗位标准。
3.具备较高的技能操作水平及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
职业素养
(10分)
1.展现较好的职业伦理,具有工匠精神。
创新创意
(10分)
1.体现原始创意、创新。
2.体现面向职业和岗位的创意及创新,侧重于加工工艺创新、实用技术创新、产品(技术)数字化改良、应用性优化、民生类创意等。
3.体现团队成员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总分
项目整体评价
(简要说明该项目及选手技能操作的优点和不足;此栏必填)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模板】
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学院
班级
学号
姓名
认定类别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申请认定学分项目:
(此处需填写项目的主办单位、具体名称、项目等级等必要内容)
申请人: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拟认定为创新实践类学分。
经办人: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学分认定部门审核: Nhomakorabea经办人:
(认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创新代码为
经办人: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注:1、学分认定单位为教务处、学生处、团委、体育教学部等。
2、本表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等。
3、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均一式两份。

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内有创新、技能学分认定表】

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内有创新、技能学分认定表】

教字[2007]19号····学院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为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技文化创新和技能培训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政字(2007)44号]和《〃〃〃〃学院大学生科技文化竞赛管理办法》[政字(2007)8号],学校决定设立“创新学分”和“技能学分”。

对学生在第一课堂外实施的一系列创新和技能活动中取得的创新或技能成果给予一定的学分。

一、认定范围及内容创新活动一般包括: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活动。

如各类学科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等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文化、艺术、体育竞赛活动;进行与专业相关学科科学研究并发表相关学术论文或取得一定标志性的科技成果;作品、调查研究成果等。

技能活动一般包括:第一课堂以外可获得各类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系列具有技能性的活动。

二、认定对象奖励学分、技能学分获得的对象是在校本专科生。

三、认定标准和学分计算1.各类科技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

国际级特等奖或第1名计7学分,一等奖或第2-5名计6学分,二等奖或第6-10名计5学分,三等奖、单项奖或第11-18名计4学分,鼓励奖或优胜奖计3学分。

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计6学分,第2-3名或二等奖计4学分,第4-8名或三等奖、单项奖计3学分,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计2学分。

省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计4学分,第2-3名或二等奖计3学分,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单项奖计2学分。

校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5、1学分。

2.各类专业学术论文、作品必须是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分A、B、C、D、E五类,分别计6、5、4、3、2学分。

文学性、学术性译文按论文相应级别的一半计分。

期刊级别按《〃〃〃〃学院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确定。

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服装作品等,按发表的刊物级别或活动级别高低给予相应的学分。

高职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

高职实践与技能学分管理
(六)学生取得不同项目相同等级证书的,所取得学分可以累计。
第四条实践类认定范围与标准
(一)实践类是指学校统一组织或经学校认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实践奖励,同时包括以会计学院名义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二)实践活动是指公益劳动、社会调查、社会考察、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三下乡”科技咨询等活动,以及在教学计划规定以外组织开展的专业认知、专业调研或考察等活动;实践奖励是指实践活动得到校(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表奖。
ERP沙盘大赛、珠算比赛、点钞比赛、会计知识问答比赛等
二等奖
0.5
JS23
文体
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8
JS14
二等奖(2-4名)
6
JS15
三等奖(5-10名)
5
JS16
参赛者
3
JS17
省级
一等奖
6
JS18
二等奖(2-3名)
5
JS19
三等奖(4-8名)
3
JS20
参赛者
1
JS21
(五)团体奖励按照本标准认定,获奖者单独填写学分认定申请。
校级
1
SJ06
(六)社会实践活动类学分总计不超过3学分。超过3学分的部分不予统计或登载。
第五条讲座类认定范围与标准
(一)讲座类是指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组织的、聘请校内外专家讲授的学术报告、专家讲座等。
(二)学生聆听报告或讲座须按照组织单位或学院要求撰写相应的作业、小论文、调查报告等;组织单位或学院没有明确要求的,学生应撰写心得体会。
二等奖(2-4名)
8
JS02
三等奖(5-10名)
7
JS03
鼓励奖(或其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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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
4号
5号
成果与学分认定









意见Biblioteka 经审核,申请成果属实,符合学科技能竞赛类创新与技能成果要求,根据《学科技能竞赛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评定细则》第条第款之规定,应给予成果申请人学分。
签字: 年 月 日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
审定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成果与学分认定”以上项目由学生本人填写;以获奖学生个人为单位向学团办贾成发老师申报;
2.学生能否取得学分以教务处和团委每年公布的各类竞赛获奖名单为准。同时须将获奖证书复印件与本表装订在一起
城市建设学院本科学生学科技能竞赛类创新与技能学分认定表
申请人姓名
学 号
专业
班级
竞赛名称
竞赛日期
承办单位
竞赛地点
竞赛类型
□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文化艺术竞赛□体育竞赛
竞赛级别
□全国□大区、省□学校
获奖等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优秀奖)□参赛者
参赛及获奖学生排序
姓名
所在专业
学号
备注
1号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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