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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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

临海市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

临海市“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2011—2015)临海市“十二五”渔业发展规划编制组2011年11月目录一、发展基础 (1)(一)“十一五”渔业发展情况 (1)(二)“十一五”我市渔业工作的主要成绩 (2)1. 渔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2)2. 渔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3. 渔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 (2)4. 渔业科技不断进步 (2)5. 生态渔业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3)6. 依法治渔水平不断提高 (3)7. 渔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不断改善 (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加大 (3)2. 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面临严峻挑战 (3)3. 渔业产业结构还不尽合理 (3)4. 转变发展方式的内生动力不强 (4)5. 支撑现代渔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 (4)二、“十二五”渔业发展趋势 (4)(一)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更加迫切 (4)(二)加快渔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更加迫切 (5)(三)渔业多功能性拓展的要求更加迫切 (5)(四)实现渔业管理现代化的要求更加迫切 (5)三、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6)(一)指导思想 (6)(二)发展原则 (6)1. 坚持创新驱动 (6)2. 坚持统筹协调 (6)3. 坚持绿色增长 (7)4. 坚持民生优先 (7)5. 坚持效率提高 (7)(三)发展目标 (7)四、“十二五”我市渔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及主要任务 (9)(一)空间布局 (9)1. 沿海设施生态养殖区 (9)2. 内陆淡水生态养殖区 (9)3. 海岛水域绿色生态养殖区 (9)4. 渔港水产品交易与加工区 (9)5. 海洋捕捞产业区 (10)6. 水产种质资源增殖保护区 (10)(二)主要任务 (10)1. 发展生态健康高效的水产养殖业 (10)2. 发展可持续的海洋捕捞业 (10)3. 推进水产品养殖规范化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测体系的建设 (11)4. 全面推进现代渔业产业化体系建设 (11)5. 强化现代渔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12)6. 加强渔业种质资源增殖和保护工作 (12)7. 夯实渔业基础设施建设 (13)8. 积极推进渔业发展保障体系建设 (13)五、重点工程 (14)(一)水产良种推进工程 (14)(二)现代设施养殖基地建设工程 (14)(三)渔业节能减排工程 (16)(四)水产品牌建设工程 (16)(五)红脚岩渔港建设工程 (16)(六)水产品加工和物流基地建设工程 (17)(七)外海捕捞和远洋渔业建设工程 (17)(八)渔业产品质量监测工程 (17)(九)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程 (18)六、保障措施 (18)(一)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18)(二)强化科技支撑 (19)(三)强化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19)(四)强化依法管理 (19)(五)强化政策扶持 (20)(六)强化组织领导 (20)临海市地处浙江东南沿海,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省小康县市和全国股份合作经济重要发源地之一。

滩涂养殖实施方案

滩涂养殖实施方案

滩涂养殖实施方案滩涂养殖是一种利用滩涂资源进行养殖的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滩涂的利用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为了更好地实施滩涂养殖,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选址规划。

首先,需要对滩涂进行仔细的选址规划。

选择适合养殖的滩涂区域,考虑水域深度、潮汐情况、水质等因素,确保选址的合理性和养殖的可行性。

二、设施建设。

在选址确定后,需要进行养殖设施的建设。

包括建造养殖池、潮间带围垦、养殖船舶等设施,确保养殖设施的完备性和稳固性。

三、物种选择。

根据当地水域的情况,选择适合养殖的物种。

可以考虑选择对水质要求不高、适应性强的物种进行养殖,比如贝类、藻类等。

四、养殖管理。

建立科学的养殖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清理养殖池、监测水质、控制养殖密度等。

确保养殖过程中的环境卫生和养殖物种的健康。

五、疾病防控。

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定期进行养殖物种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疾病,防止疾病的扩散和传播。

六、市场销售。

建立健全的市场销售渠道,将养殖产品销售到市场上,获取经济收益。

可以通过与当地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进行合作,拓展销售渠道。

七、环境保护。

在养殖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养殖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保护滩涂资源。

八、科研创新。

加强科研创新工作,引进先进的养殖技术和设备,提高养殖效率和质量,推动滩涂养殖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滩涂养殖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当地滩涂资源的有效利用,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实现滩涂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当地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贡献。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3.12.13•【文号】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施行日期】2023.1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优化养殖用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55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养殖用海是传统的海域开发利用活动,对保障广大渔民生产生活、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海水养殖业的发展,养殖用海规模不断扩大,沿海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养殖用海布局不合理、海域使用管理和养殖生产管理衔接不畅、非法养殖用海整治不到位、近岸养殖清退工作不规范、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缺乏保障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大食物观、向江河湖海要食物的重要讲话精神,节约集约开发利用海域资源,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海水养殖产品供给,维护养殖生产者合法权益,现就我国内水、领海内优化养殖用海管理通知如下。

一、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与布局沿海各地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在编制海岸带等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时,应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结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增养殖区,科学确定养殖用海规模,稳定海水健康养殖面积,拓展深水远岸宜渔海域,优化养殖用海布局,为加大海水养殖产品供给提供空间保障。

增养殖区不得划定在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港口、航道、锚地、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占用的海域。

适度控制重要海湾和河口、滨海城市近岸海域的养殖用海规模。

各地区应根据海域资源状况、养殖用海现状和渔民数量,划定一定范围的渔民传统养殖海域,保障传统渔民生计。

渔民传统养殖海域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施行前,已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委会经营管理的养殖用海。

关于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方案

关于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方案

关于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优化渔业产业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对我市符合养殖规划海区的深沪湾675亩牡蛎筏式吊养设施集中开展改造,升级为环保型塑胶浮球。

同时,禁止新增使用泡沫浮球等海上传统养殖设施,推进我市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建设更加清洁美丽的“海上田园”。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养殖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制度和绿色发展要求,全面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大力发展贝藻类等开放式养殖,积极发展碳汇渔业。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蛆江镇人民政府、永宁镇人民政府、祥芝镇人民政府(二)加强养殖现状管控。

进一步加强海上养殖巡查,杜绝超规划养殖和泡沫养殖设施反弹,确保海上养殖符合规划和环保要求。

做好养殖用海调查工作,强化智能动态管理,建立海上养殖台账,健全海上养殖信息档案,实现养殖属性及空间信息“一张图”管理,制作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平面布局图。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实现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目标。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三)开展设施升级改造。

坚持统筹谋划、创新机制、明晰产权、整体推进,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时限,全面部署推进。

全面淘汰养殖泡沫浮球,将筏式养殖泡沫浮球全面升级为塑胶浮球。

在合理布局(预留航道、渔业生产通道等)的前提下,按照《市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D,统筹谋划,整体推进海区连片海上传统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使改造后的养殖区整齐、美观。

其中牡蛎养殖生产主体可作为养殖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补助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8)63号)规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各级最高补助资金累计不超过投资额的50%o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永宁镇人民政府配合,开展辖区内泡沫浮球筏式养殖户的摸底调查、核实、管理、项目申报、验收、项目补助拨款等相关工作。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的七条意见措施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的七条意见措施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的七条意见措施作者:暂无来源:《渔业致富指南》 2019年第18期王德征1 巩伦江2 王成2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家管理渔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2016年农业农村部启动新一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笔者主持、参与完成了多个县(市)、地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并通过各级人民政府批复、发布实施,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进一步学习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下规划编制、实施意见及措施:1.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确立的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要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将重点从县市层面精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空间格局,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监管,保护与利用并重,合理规划天然水域渔业;科学布局养殖区,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维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促进水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 新疆等西部地区列财政资金编制渔业专项规划的年份极少,各地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农业农村部门后,理顺各级渔业管理机构关系、人员队伍再次正常运行都需要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尤其是只转职能不转业务人员的地区。

为提高所编制规划的指导和实用性,应当在规划区域整体布局、科学划定“三区“的前提下,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重点工作、十部委绿色发展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宏观规划渔业产业发展,包括中长期发展目标、措施、重点项目等内容,搜集整理各地渔业发展及相关基础资料力求翔实,使《规划》成为学习了解当地渔业发展情况资料的基础上,提炼形成上报各级人民政府的报批规划。

3. 编制规划依据必须有据可查,尤其是涉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重要法律、规章文件不可缺少。

如“三区”划定的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0]7号)》《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下发颁布的水功能区区划等,并依法划定养殖“三区”,科学规划各功能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方案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方案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开发和利用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业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并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有效实施,促进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一、调查研究。

在制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方案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

首先要对水域滩涂的地理位置、地貌特征、水文环境、生物资源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全面了解水域滩涂资源的现状和潜力。

同时,还要充分调查周边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养殖业的需求和市场前景,为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二、规划设计。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方案。

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水域滩涂资源的特点和养殖业的需求,合理确定养殖水域的利用方式和规模。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确保规划方案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促进水域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三、实施措施。

制定规划方案之后,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措施。

首先要确定养殖水域滩涂的开发利用重点和重点项目,明确资源配置和投资方向。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和监测体系,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确保规划方案的顺利实施。

同时,还要加强对养殖业的扶持政策和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业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四、监督评估。

规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监督评估。

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规划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还要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规划方案,提高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利用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促进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正文:---------------------------------------------------------------------------------------------------------------------------------------------------- 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实施细则(1987年5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上海市水产养殖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域的统一规划,采取措施合理开发利用,鼓励全民、集体单位和个人发展水产养殖业。

第三条本市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管理部门,应根据《规定》和本细则,遵循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加强管理,保护和促进本市渔业生产的发展。

本市公安、工商行政管理、财政、环境保护、农业、水利、港航监督等部门,应协同渔政管理部门,实施本细则。

第二章渔业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市渔政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一)本市范围内的长江、黄浦江渔业水域的渔政管理,由市渔政管理部门负责。

(二)县范围内的江河、湖泊、滩涂等渔业水域(包括精养塘、鱼种塘)的渔政管理,由县渔政管理部门负责。

(三)乡范围内的园沟宅河、池塘等小型渔业水域的渔政管理,由乡人民政府或所属乡渔政管理部门负责。

(四)本市范围内跨县渔业水域的渔政管理,由有关县渔政管理部门协商制定管理办法;跨省市渔业水域的渔政管理,由市(县)渔政管理部门与有关省(县)渔政管理部门商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规定》,确定渔业水域养殖使用权,发给养殖使用证:(一)凡在县范围内的渔业水域进行养殖生产的,由养殖单位或个人向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同意并交县渔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养殖使用证。

福建:全面完成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福建:全面完成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福建:全面完成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是一个以农业、渔业为主的省份。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福建省的水域养殖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规划和管理水域滩涂资源,福建省政府积极推进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了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为福建省的水域养殖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福建省地处海滨,拥有着丰富的水域资源,尤其是滩涂资源。

滩涂是指沿海地区潮间带的海滩,是生物多样性丰富的生态系统。

在福建省,滩涂资源不仅为渔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还是水产养殖的重要场所。

由于缺乏科学规划和管控,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存在着一些混乱和浪费的现象,给当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为了将滩涂资源的开发和保护有效结合起来,福建省启动了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

这项工作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共同参与,明确了规划编制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要求。

经过多方协调和精心筹划,福建省顺利完成了67个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水域滩涂规划是指对滩涂资源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规划,明确滩涂资源的可开发利用范围和保护范围,确定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和保护措施,为滩涂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福建省的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滩涂资源调查评价。

通过对滩涂资源的地理位置、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价,了解滩涂资源的特点和潜力,为后续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

三是滩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根据滩涂资源的性质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滩涂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和途径,制定相应的开发利用措施和标准,促进滩涂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是滩涂资源保护规划。

针对滩涂资源存在的环境问题和生态风险,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强对滩涂资源的保护和修复工作,保障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福建省在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中,通过科学调查评估、规划划定、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等环节的统一规划和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滩涂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

2024年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2024年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方案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海洋与渔业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文体旅游 局、工信局、银保监分局监管组
(二)加强政策保障。各镇要借鉴其他地区的做法,在我县镇村已基本办理养殖证的基础上,对于符合海洋功 能区划且没有权属争议的,应加快海域使用证申请办理,加强海域的使用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海上养殖 有证、有偿、有序、有度,有效保障养殖生产空间,保护养殖渔民的合法权益。要落实海上养殖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相关部门要围绕“增品、扩面、提标”,落实完善养殖保险具体政策,满足各镇养殖户参保需求 ,提高渔民海上养殖抵御风险能力。要结合实际,制定养殖主体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与经营权、承包权相匹配的 政策措施,强化升级改造的推动力。结合诏安湾综合整治和八尺门海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相关工作要求,将我 县在诏安湾所辖海域列为海上养殖转型升级重点区域,由前楼镇、陈城镇、杏陈镇加大推进力度,以点带面、重点突 破,推动全县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工作。
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环节,可由乡镇直接申请办理,发挥其管理作用。各镇统一规划布局管理养殖用海,有效 解决海上养殖持证少、规范难的问题。通过证件管理,推动属地镇政府、村(社区)管理职责,协调整合调配乡镇 船管员、管理船艇、村(社区)等管理资源,组建镇、村(社区)海区日常管理队伍,辅助乡镇综合执法,集中开 展海域养殖管理,提高属地镇政府、村(社区)海域综合管理水平和效率。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科技局
(九)探索发展“渔旅结合”。探索养殖+产业模式,以养殖设施升级改造为契机,通过发展深水网箱养殖、塑胶 渔排、塑胶浮球,与发展休闲渔业相结合,实现渔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教育等领域的有机融合,培育出 新的消费热点和经济增长点,有效地为养殖转型提供出路。在湾、苏峰湾等地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海区,配套建设 观光摄影点、休闲垂钓点等设施,发展渔家乐、休闲垂钓、渔事体验、研学等渔旅融合业态,实现海上养殖和生态 旅游紧密融合,推动“渔旅结合”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7.08•【字号】沪府办〔2024〕35号•【施行日期】202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24〕3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9年7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9〕12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7月8日上海市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实施方案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加快建设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严格落实围填海管控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严控新增围填海(一)严格新增围填海审批。

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涉及围填海的和本市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而提出的具有国家重大战略意义的围填海项目外,本市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市海洋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按照“严格管控、生态优先、集约节约”的原则,对项目选址、围填海规模、生态影响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确需围填海的,由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报市政府,由市政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审核。

(责任单位: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二)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围填海。

充分利用海域海岛动态监管系统等技术手段,强化围填海监视监测,及时发现违法违规围填海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新增违法违规围填海。

对未经批准的新增围填海,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海域原状,依法从重处罚。

临海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临海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2011-2020年)临海市海洋与渔业局台州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二O一一年一月目录前言第一章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 (1)第一节水域、滩涂资源状况 (1)第二节水文气候条件 (3)第三节生物资源状况 (6)第二章水产养殖现状及发展潜力 (8)第一节水产养殖现状 (8)第二节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0)第三节水产养殖发展外延潜力 (11)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及期限 (13)第一节规划的依据 (13)第二节指导思想 (15)第三节规划原则 (15)第四节规划期限 (17)第四章水产养殖功能区域布局 (18)第一节浅海养殖功能区 (19)第二节滩涂养殖功能区 (20)第三节海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21)第四节淡水池塘养殖功能区 (23)第五节外荡养殖功能区 (24)第六节水库生态养殖功能区 (26)第七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8)第八节稻田生态养殖功能区 (28)第五章“十二五”现代渔业园区重点建设项目 (30)第一节临海市渔业主导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30)第二节临海市省级宏野设施渔业精品园 (31)第三节临海市鱼山洋缢蛏养殖加工精品园 (32)第四节临海市鱼种场乌鳢养殖精品园 (33)第五节临海市奥龙省级三文鱼特色精品园 (33)第六节临海市桃渚省级稻鱼共生特色精品园 (34)第六章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37)第七章相关程序 (42)第八章相关术语 (43)前言《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是根据国家《渔业法》、农业部《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草案》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按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试行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要求编写。

在分析临海市的渔业自然条件和生物资源状况、水产养殖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及科技发展水平,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了功能区域布局,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规划对今后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加快完善和推进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现代渔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2024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三篇)

2024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三篇)

2024年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对水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

滩涂资源丰富,是水产养殖的重要领域。

然而,由于滩涂养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存在一定的管理问题和安全隐患。

因此,为了规范滩涂养殖行为,保护滩涂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滩涂养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完善滩涂养殖证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建立健全滩涂养殖证制度,规范滩涂养殖活动;2. 保护滩涂生态环境,推动滩涂生态修复;3. 提高滩涂养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水平;4. 维护滩涂养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内容1. 划定滩涂养殖区域根据地理、生态和经济条件,划定滩涂养殖区域。

通过全面调研,优选适宜滩涂养殖的海域,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管理。

2. 制定滩涂养殖证发放标准制定滩涂养殖证发放标准,包括滩涂养殖从业人员的学历、技能要求、资质认证等方面。

通过培训和考核,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确保养殖活动的安全和科学性。

3. 完善滩涂养殖证的申领和审批程序建立完善的滩涂养殖证申领和审批程序。

滩涂养殖从业人员可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颁发滩涂养殖证。

4. 加强滩涂养殖管理建立滩涂养殖的文件台账,做到台帐清晰、完整、可追溯。

加强对滩涂养殖的监测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加强滩涂养殖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强滩涂养殖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滩涂养殖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同时,鼓励和支持滩涂养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养殖效益。

6. 推动滩涂生态修复加大滩涂生态修复力度,保护和恢复滩涂生态系统。

推动滩涂生态修复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滩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韧性。

四、实施方案1.设立滩涂养殖专项资金,用于发放滩涂养殖证和推动滩涂生态修复。

2.建立滩涂养殖证管理机构,负责滩涂养殖证的申领、审批和管理。

3.开展滩涂养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

4.建立滩涂养殖证的数据库,做到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规范海洋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意见书的函》(自然资函〔2018〕180号)和《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围填海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确定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方案,结合台州市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重要指示要求,以抓好海洋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建设海上大花园为总目标,从陆海统筹、湾河联控、生态建设三方面发力,处理好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海洋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着力构建管海护海治海的长效机制,争取早日建成“水清、鱼丰、岛绿、滩洁、岸美”的美丽海洋,为建设独具魅力的“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和奋力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提供高质量海洋生态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改。

对照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和问题清单,逐项梳理分析,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

科学分类整改,明确立行立改、阶段性推进和长期坚持,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

(二)坚持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落实属地责任、主管责任和督导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责任体系,做到市县上下联动、部门分工协作,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确保全面整改到位。

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临海市委  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适用范围
4、符合《临海市服务业发展规划》中“8+4”行业范围的服务业企业(单位)以及投资建设的服务业项目(不含垄断性行业),适用本意见。
三、培育、壮大、提升主导行业
5、商贸市场业
(1)积极推进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鼓励建设一批符合规划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市场。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按期完成的,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市级各项规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
对 “农家乐”为主题开发的旅游项目,免交市级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首次被评为四星、五星级经营户的,分别奖励1万元和3万元。
(2)鼓励兴办大宾馆、大饭店。对新办营业面积5000 m2以上的宾馆、饭店,营业一年后并且具有一定经营业绩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
鼓励创星级上档次,首次被评为二、三、四、五星级宾馆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首次获得绿色饭店称号的,奖励5万元。
(3)鼓励金融机构下伸网点。在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并开办存贷款业务的,每新增一家补助2万元。
旅游景点开发项目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建设过程中需缴纳的市级各项规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投资额在1000-2000万元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三年给予上交所得税市得部分的全额补助,后二年补助50%;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5年内给予上交所得税市得部分的全额补助。
(1)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加大对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扶持力度,企业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和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其资产折旧或摊销年限最短为二年;被认定为年度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予当年实际完成应用软件投资额10%的补助,每个示范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22日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是推进海洋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海洋生态保护能力,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地区经济社会与海洋生态环境相协调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要以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为抓手,通过用海政策、资金补助及重大项目引导等方式进行鼓励和支持,促进我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和示范效应发挥。

为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省海洋资源整合利用更加高效,海洋开发保护空间格局得到优化,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广泛普及,海洋综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省海洋生态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0年,沿海各县(市、区)中涌现出一批创建先进单位,建成10个以上省级和国家级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形成各具特色的海洋生态建设发展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区域经济建设和海洋生态建设协调发展;坚持科学引领,提升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依法治海,增强海洋综合监管能力;坚持示范带动,充分发挥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7•【字号】沪府办发[2011]47号•【施行日期】2011.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农委《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七日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意见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我国依法确立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稳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意见》(农渔发〔2010〕25号)的精神,现就本市进一步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按照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要求,以科学规划、确权发证、严格保护、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本市30万亩最低保有水产养殖面积,维护和保障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到2011年底,各区县及光明食品集团等市属企业要较为全面地完成本市农业布局规划内水产养殖水面的《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工作,发证登记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一)细化农业布局规划1.区县政府要根据本市农业布局规划中规划的水产养殖场用地,进一步明确可以用于养殖的水域滩涂。

重点要明确可以用于水产养殖业的水域滩涂区域范围、类型、期限以及允许采用的养殖方式、开发规模等。

细化后的规划以及动态调整,要与本市农业布局规划相衔接,并统一纳入本市农业布局规划系统。

要搞好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和航运、港口、旅游等规划的衔接,既注意保护水产养殖业发展空间,又妥善处理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的通知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12.29
•【字号】临政办发〔2018〕199号
•【施行日期】2018.12.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8〕19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29日附件:临沧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的通知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
规划(2017-203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7.30
•【字号】文府办〔2018〕137号
•【施行日期】2018.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7-2030)的通知
文府办〔2018〕13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总体现状图
2、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总体规划图(2017-2030)
3、文昌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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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通知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为了有效利用水域滩涂资源,促进水域、滩涂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养殖业概况临海市地处浙江沿海中部,北临三门湾、猫头洋、南靠台州市椒江、黄岩二区,与台州湾、一江山岛相邻,东西长86km,南北长45 km。

所辖面积4021.11 km2,其中海域面积为1819.98 km2,海陆面积比为0.8:1。

有0—10m米等深线海域面积为541.38 km2,-10—-20米等深线海域面467.20 km。

有淡水水面9万余亩,主要为灵江流域、牛头山水库、沿海片的外塘及上乡片的山塘小山库。

总之,地处浙江沿海中部的临海市,海域面积辽阔,淡水资源丰富,气候条件较为优越,盐度、酸碱度、透明度适中,溶解氧充足,水生物资源丰富,饵料资料充沛,大部分宜养水域环境污染程度较轻,具有很好的渔业开发利用前景。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临海的水产养殖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养殖品种结构和生产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优质产品的比例在不断上升,龙头企业和基地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发挥了资源优势,推进了临海水产养殖业的发展,水产养殖业在大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但从我市水产养殖的整体现状来看,还存在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是养殖品种比较单调,养殖结构尚欠合理;二是养殖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程度较低,渔业产业链太短;三是科技跟不上生产需求,养殖水平和技术含量不高。

四是苗种来源短缺,品质日趋退化。

五是水产品加工业的滞后与养殖生产发展的矛盾日趋明显,加工业已严重制约着养殖生产的发展。

六是政府投入不足,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配套设施跟不上生产发展的需要;七是水域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已经制约了水产养殖的发展。

二、区域布局根据我市目前的养殖现状和特点,结合渔业区划的三条基本属性(自然条件、生产结构和发展方向),为了充分、合理、有序地开展利用海淡水资源,保护水产生态环境,促进我市海淡水养殖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现把我市水产养殖划分为三大区域。

Ⅰ区——浅海养殖区浅海养殖指在低潮位以下海域的养殖开发活动。

发展浅海养殖的基本条件:水深一般不超过20m,最大潮流流速不超过1.4m/s,有合适的地形、底质,饵料丰富,水体交换畅通,非交通航道、避风锚地等。

该养殖区处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无酷暑,冬无严寒,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气候温和湿润,具有较好的浅海养殖开发条件。

本区域主要分布在东矶列岛。

养殖现状:目前我市浅海养殖仅有几百亩的紫菜养殖,浅海养殖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很大发展潜力。

发展方向:利用东矶列岛四周良好的水质条件和深水优势,加大资金和科技投入,建立一二个现代化深水潜式网箱养殖示范点,以东矶、田岙、雀儿岙岛为依托,开拓抗风浪海水网箱养殖和贝藻类养殖群,开发大黄鱼、鲷类、石斑鱼、鲈鱼、大菱鱼平 等品种的深水潜式网箱养殖和牡砺、贻贝、海带、裙带菜、扇贝等品种的筏式养殖,发展鲜活鱼、虾、蟹、贝暂养;利用东矶岛良好的岛礁和沙滩条件,大力发展海岛休闲观光渔业;利用头门岛、雀儿岙岛多岛湾和淤泥底质条件,大力发展岛湾围网养殖。

该养殖区域是我市今后几年水产养殖的重要发展区域,也是实现临海海水养殖质的飞跃的突破口。

根据该区的特点,又可分为三个小区。

Ⅰ1、东矶岛养殖区:该区位于东矶岛西南面,乌沙头、三门礁以西,小东矶岛以北海域,可开发面积约90公顷,水深5—20米,沙泥型底质,可进行鲍鱼、黄鱼、鲈鱼、大菱鱼平 、海带等品种养殖开发。

是发展岛礁渔业和观光渔业的理想场所。

目前该区还没有开发利用。

Ⅰ2、田岙岛浅海养殖区:该区位于田岙岛黄夫岙、马鞍屿西边,大骨牌礁以北,竹刀屿、蟹壳礁以南。

海域面积约1000公顷,水深2—20米,泥沙型底质,最大流速为0.86m/s,是发展大型深水网箱的理想场所。

Ⅰ3、头门雀儿岙岛浅海养殖区该区位于我市头门岛、雀儿岙岛附近海域,面积约600公顷,水深2—7米,淤泥型底质,宜发展浅海岛湾围网养殖。

目前已开发了约200公顷,以金海洋养殖有限公司为龙头,主要进行梭子蟹、青蟹、台湾草虾、贝类、藻类等品种的养殖。

Ⅱ区——滩涂围塘养殖区滩涂围塘养殖区主要指沿海潮是区域以及利用兴修水利海塘内侧等进行养殖开发活动。

滩涂围塘养殖在我市水产养殖中占有重要位置,养殖总面积超过2670公顷,产量达到1.8万吨。

养殖现状:养殖面积广,总产量大,历史久,群众性养殖热情高涨,但养殖基础设施差,技术落后,品种结构不合理,产品档次低。

发展方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对道路、进排水设施、浅水引水渠道等的投入,加快改造池塘结构布局,改善鱼塘生产条件。

加强围塘滩涂养殖基地建设,走集约化养殖的新路子,提高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档次,要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方向发展。

根据该区的地域特性,可分为四个养殖小区,建立三个海水养殖基地。

Ⅱ1、洞港养殖区。

该区位于洞港闸到锅峙山脚,包括已废弃的珠门废盐滩,全区共有可养面积642公顷,其中:滩涂养殖340公顷,适合养殖的品种为泥螺、蛏子、泥蚶等贝类品种,中高潮区可推广低坝蓄水养殖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

其中高标准围塘精养池250公顷。

主要包括目前已经围垦的洞港二期工程,已由临海市东发水产养殖公司出资1400万元获得30年的使用经营权,目前已建成并进行了养殖,其中标准养殖池2700亩,养殖品种有青蟹、对虾、缢蛏、泥蚶等品种,成为海水围塘养殖示范基地。

Ⅱ2、红脚岩养殖区。

位于我市的东北角海岸,北自长大山、南至红脚岩,岙口形如蟹钳状,底质为粘土质粉砂型,水质条件良好,淡水引处方便。

全区共有可养面积795.3公顷(包括石牛鳗坑精养塘),其中:滩涂养殖600公顷,位于红脚岩二期外,是彩虹明樱蛤苗种自然产生的集散地,可开发230公顷的彩虹明樱蛤养殖基地,也是规划中的三期围垦区。

围塘精养池195.3公顷,主要包括红脚岩二期坝内面积170公顷,附近海域渔业作业鲜饵料丰富,运输方便,底质条件适合中国对虾、长毛对虾、斑节对虾养殖,改造后的围塘是发展鱼、虾、蟹、贝综合立体养殖基地,也是建立海水育苗厂的理想场所。

目前已由绿业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列项,规划建设40公顷海水鱼塘、40公顷对虾精养池、80公顷混养池,10公顷育苗场正在规划中。

石牛鳗坑精养塘面积共25.3公顷,已进行鱼、虾、蟹、贝等品种养殖,其中兰天养殖有限公司的大黄鱼养殖已成为我市海水鱼类养殖的龙头。

Ⅱ3、北洋养殖区。

该区位于我市北洋坝内外、北起短株山、南至白沙山,全区面积2000公顷,其中:滩涂可养面积为1000公顷,底质为泥质、泥沙质,有机质含量较丰富,是养殖蛏子、泥螺、沙蚕的主要区域,中低潮区已养殖泥螺、缢蛏;中高潮区可推广蓄水养蛏、文蛤、泥螺;高潮区可开发高涂围塘精养青蟹、虾等品种,也可对大米草进行改作养殖沙蚕,目前已开发高涂围塘养殖100公顷,沙蚕养殖200公顷,泥螺缢蛏养殖500公顷,已成为缢蛏、沙蚕的养殖基地。

废盐滩可改造鱼塘1000公顷,主要指改造已废弃的盐滩,开沟挖渠,建立进排水设施,统一规划布局,减少碱害的互相传播,目前已基本上被利用,但缺少统一规划,档次低,产量低,养殖水平低,市楚升远水产品公司已着手250公顷的沙蚕等水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避免了低档次重复建设,提高养殖整体效益。

Ⅲ区——淡水养殖区域淡水养殖区多为利用池塘、外荡、山塘、河道、水库等水面发展而成的养殖区域,随着养殖经济效益和养殖技术的不断提高,又发展了大片精养鱼塘。

主要指改造低洼田,开发小水库精养,稻田养鱼等,因而形成了以山塘小水库为主。

精养鱼塘为辅的一个淡水养殖区。

其中大中型淡水水域容量多,面积大,大多数均未得到充分开发,属粗放型模式。

建立以大中型水库外荡为主的名优水产养殖示范区,形成鳗、鳖、蟹、蚌等名特优新品种的集约化、工厂化养殖;加大实用新品种引进力度和课题项目试点工作;大力发展网箱、网围、网栏的“三网”养殖;总结加州鲈鱼网箱养殖、欧州鳗(中华鳖)工厂化养殖、稻田养殖技术和外荡套养珍珠技术的经验,并加以推广应用;建立新的养殖龙头企业和养殖示范基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临海淡水养殖一次新的飞跃。

根据其功能和区域特点,该区可分为五个亚区。

Ⅲ1、沿海平原养殖区该区位于临海市东部沿海平原,是我市主要淡水养殖区,全区共有可养淡水面积2.2万亩,其中外荡有有0.87万亩,池塘约1.33万亩。

该构商品经济较为发达,是我市海洋渔业和淡水养殖重点发展区,该区不仅是我市淡水养殖鱼最早的地区,而且是我市鱼苗种繁育基地和河蚌育珠的集中产地,池塘养鱼单产名列前茅。

由于外荡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水面宽阔,因而渔区宜发展三网养鱼和珍珠养殖,参照《国家海域管理使用条例》,对全市外荡实行招标落实使用权,引进外地先进的养殖技术和养殖模式,建立淡水名优品种的集约化、工厂化养殖场,近几年重点开发珍珠繁育、养殖、加工、销售一条龙的渔业生产基地和名特鱼类养殖示范基地,促使临海淡水养殖总体水平的提高。

Ⅲ2、稻田养殖区该区主要分布沿海平原区和大田平原区,宜发展稻田养鱼面积1000公顷,是发展淡水养殖潜力所在,目前已在连畔乡开展稻田养蟹鳖混养试点,在邵家渡开展稻田泥鳅养殖试点,在此基础上,经过3—5年推广,逐步建立稻田鱼、虾、蟹、鳖混养基地,使我市淡水养殖再提高一个层次。

Ⅲ3、灵江流域增殖区该区指灵江流域,包括永安溪和始丰溪两大支流和大田港、义城港,总面积约4.8万亩,该区为开放型水域,属自然捕捞型渔业特征。

发展方向和措施:主要以增殖为主,增殖品种主要有四大家鱼,鲤、鲫、鳊、鲂、中华绒毛蟹、河鳗,适当考虑新品种引进增殖,大田港水域近2000亩水面由于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水域定量充足,水质清新,是发展珍珠养殖和名特优商品鱼基地理想场所,宜发展珍珠养殖加州鲈、鲑鱼等名贵淡水鱼示范园区。

Ⅲ4、大型中型水库养殖区该区主要指牛头山水库、溪口水库、童辽水库,总水面约1.4万亩,属粗放型渔业。

养殖特点:粗放型、捕捞型、单立水平低,品种主要为花、白鲢。

发展方向和措施:由于大中型水库是饮用水的主要水源,无法进行大规模的高密度的网箱养殖开发,只有依靠增殖方式,这样既能改善饮用水水质,又能提高水库渔业单产,增加效益。

在水库坝肢区和流域区,利用水库丰富的水资源,良好的水质条件,适当发展名优水产品种的集约养殖和名特品种的苗种繁育基地。

在大型水库库湾处,可发展旅游观光休闲渔业,提高水库的综合经济效益。

Ⅲ5、中西部山塘小水库养殖区本区位于我市中西部低山丘那个地带,地形条件复杂,以中低山丘陵为主要特色,平均海拔高度在200—500m之间,拥有可养水面5400余亩,到目前为止已基本上得到利用。

养殖特点:生产水平高低悬殊,发展不平衡,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为自给型的渔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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