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管理办法
关于对2014年度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14年度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山东省水利科技进步奖和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于2014年9月5日在济南召开会议,确认了2014年度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结果。
今年共有224项成果申报2014年度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208项成果通过形式审查。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聘请专家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对208项成果进行了评审,在汇总专家评审结果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了授奖建议意见,评审委员会对这208项成果评审结果进行了确认。
评审委员会决定,拟授予2014年度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6项,二等奖73项,三等奖98项。
2014年度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拟授奖成果目录(排序不分先后)一等奖36项1、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陈立峰、姜尚堃、曹冬云、王辉、王尚、李小焕、杨依民、陈起川、张游、杨东东、朱龙腾2、济南至徐州公路济宁至鱼台(鲁苏界)段梁济运河等9座跨河桥梁优化方案及其补救措施补充设计完成单位:山东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刘炳兰、李洪福、周建军、李连海、程霞、辛宝美、渠群英、钱秀红、徐华3、德惠新河干流重点段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韩民、赵兴淼、徐华、王晓莉、渠群英、刁汇文、刘长林、许春萌、郭秋峰、白露4、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3-2017年)山东部分完成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赵琳、黄乾、于静、冯国红、吕宁江、王震、王佳甜、于晓蕾、孙力5、水利移民生产开发项目管理模式与产权管理、利益分配机制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移民管理局主要完成人员:白玉慧、赵延凤、魏振峰、邵明明、李森、何雪涛、李军、孙嘉泽、仲崇旺、刘光、邹晓庆6、潍坊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郑良勇、齐春三、曹先玉、陈朋、张峰、孟令宽、张永平、陈淑媛、张盈7、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孔令法、张卫、侯新民、宋炜、孙文鹏、陈梦华、张平、张佳、温国梁8、山东省庄里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研究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花金祥、史文美、李维硕、张军、孔令法、陈梦华、徐萌伟、周冉9、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重质液体化工原料输送管道项目穿北胶莱河、泽河、淄阳河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研究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史文美、江崇安、刘建生、杨湘云、李珂、周冉、张雪晶、刘顺10、峡山水库灌区昌邑市灌域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模式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华、高峰、李璨、齐春三、张启振、刘国印、张凤英、娄西国、张兴珏、王坤辉11、济南市历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冉令贺、齐春三、马钊、赵培青、张启振、李伟、姜荟锦12、山东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对策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高华、刘磊、耿敏、李贵清、崔培学、杨治军、马明方、蔡保国13、城市人工湿地需水计算与补水技术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田守岗、杨小凤、刘海娇、仕玉治、张欣、陈华伟、范明元14、商河县"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2020年)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王昕、楚冬梅、王金叶、郭磊、孙福华、安凯军、马海燕、于志刚、张玉燕15、乐陵市"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乐陵市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于晓蕾、曲宝恒、吕宁江、黄乾、孙力16、山东高速绿城玉兰花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赵莹、耿灵生、周士勇、刁希全、宗萍萍17、山东省小清河防洪预案完成单位:山东省小清河管理局主要完成人员:张美、孙新收、张贵民、赵国斌、纪瑶、张海坤、王敏、时昀、李伟18、青岛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完成单位: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员:于诰方、李春佐、王一鸣、王军召、温鲁哲、李继华、汤杰、孙晋富、陈甜甜、曹敏19、淄博市高青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小进、姜岷、李淑芹、许飞、张盼、赵泮杰、崔连芸20、淄博市黄土崖平原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李国伟、姜岷、高莉莉、卢明锋、王宁、陈战军、徐俊霞、张盼、王东祥、范杰利、宋庆华21、山东省峄城区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实施方案(2013年度)完成单位: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伟、邢涛、宋洪武22、烟台市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单位:烟台市水利建筑勘察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龚福荣、韩业珍、薛峰、王建丽、赵业、宗学波23、济宁市防旱抗旱对策研究完成单位:济宁市水利局主要完成人员:刘文峰、陈吉星、王雪芹、张海腾24、济宁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田文书、黄晶、轩航、郑莉莉、郑彩霞、李守兵、李建军、朱庆辉25、济宁市引黄补源工程调研报告完成单位: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轩航、郑莉莉、李守兵、张开河、石宁、郝伟、姜志伟、屈昂26、泰安市水功能区划完成单位:泰安市水利和渔业局主要完成人员:李雪梅、吴希龙、庞鲁、周升泽、郑黎明、李清文27、山东省东明县菜园集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东明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王爱福、孙庆磊、毛素军、岳荣宾、夏翠萍、王建英、程亮、刘凤玲、王增奇28、康王河石横、桃园段生态治理工程研究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肥城市河道管理局主要完成人员:岳荣宾、陈生、程亮、孙庆磊、潘保存、陈宪梅、武海磊、赵剑、徐传锦29、肥城市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研究完成单位:肥城市水资源办公室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圣利、罗勇、许崇斌、赵忠科、张吉圣、刘冬梅、李玉30、矿井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完成单位:肥城市水资源办公室、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圣利、罗勇、许崇斌、赵忠科、张吉圣、刘冬梅、李玉31、大直径牙轮钻头结合筒状钻头深水井施工中应用可行性论证完成单位:肥城市打井队主要完成人员:陈文明、周汝标、董民、徐同鹏、赵炎、赵启新、梅延斌、周庆昌、陈庆胜、邵辰曦、李晓庆、梅洋、王浩然、朱锋、杨海峰、冯圣军、路则宾32、临沂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任广云、高正鹏、胡遵福、闫成山、王晓娟、李欣、张晓强、李娜、吴淑凤3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张锋、孙海超、赵琳、路红英、程守金、戚洪鹏、李秀娟、林娜、贾涛、潘士勇34、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会宝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刚、贾运岗、李亮、朱逢春、潘正松、胡遵福、李栋、郁章文、高飞、赵晨光、全洪玲35、沂蒙山区土坎梯田田坎防护补偿评价体系研究完成单位:临沂市水利局主要完成人员:陈新军、刘青松、刘德力、刘涛、许士欣、王铭利36、定陶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完成单位:定陶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王昌杰、苏子文二等奖73项1、山东省定陶县田集水库工程水资源分析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友春、张游、朱龙腾、陈起川、杨东东、姜尚堃、王尚、李小焕、杨依民、王辉2、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治理地下水环境影响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陈立峰、杨依民、李小焕、朱龙腾、王辉、陈起川、张游、王尚、杨东东3、曹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李飞、李方俭、曹利军、史丽艳、李慧、宗亮、王福良、成侠、王福德、刘合振4、山东省洙赵新河徐河口以下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曹利军、王茜、吕艳、王伟、马晓超、白玉、李莹、李莎莎、徐文、孟霖5、荣成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海河流域水利管理局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辛宝美、徐华、闫军红、程霞、钱秀红、李洪福、宋艳、孙宝航、殷进华6、日照地区混凝土桥梁耐久性调查及维护加固策略研究完成单位: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主要完成人员:李燕飞、杜守建、刘廷、尹恒世、赵洪利、娄善华7、基于术科的水利高职教育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完成单位:山东水利职业学院主要完成人员:蒋茂东、殷荣庆、胡刚、孔锋、柴换成、张彦鹏、王健、王海龙、董昌艳、刘青果8、枣庄市区域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报告(2013年度)完成单位:枣庄市水文局主要完成人员:韩梅、赵剑辉、朱祥、王桂花、赵立冬、綦隽娜、赵慧9、莱芜市2013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完成单位:莱芜市水文局主要完成人员:巩玉军、宋西文、黄锋、侯秋晨、李飞、程慧、刘冰、宋科东10、淄博市2013年度区域用水总量监测报告完成单位:淄博市水文局主要完成人员:范宁、王盼秋、孟凡宇、王丽云、武鹏11、中国石化集团日照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评估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员:张佳、孔令法、侯新民、宋炜、陈梦华、张卫、孙文鹏、於庆丰、刘可新12、莱芜市莱城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柏文、郑良勇、曹先玉、陈淑媛、孟令宽、齐春三、王欣、王华、翟丽丽、孙德强13、平原区河道治理模式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喜珠、齐春三、张涛、赵培青、姜葵红、刘洪伟、王建众14、山东省寿光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孙常磊、赵培青、李光吉、张永平、孟令宽、刘艋、张涛、袁西锐15、西藏日喀则吉隆县局域网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付海燕、陈梦华、孔令法、侯新民、周子蒙、王俊杰、孙文鹏、宋炜、张卫16、国核压水堆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张卫、宋炜、孔令法、张军、李莉、孙文鹏、李晓静、吴炼石、白梅荣17、高唐县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翊人、花金祥、李光吉、邵英超、赵培青、李楠、刘艋、宋军、陈娜、周冉18、济宁都市区水资源配置及供水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张军、花金祥、周冉、王翊人、谭乐彦、卢岳、郑言峰19、济宁市金乡县石佛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国印、赵培青、张启振、孙承福、李璨、王建众20、诸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树荣、王建众、齐春三、赵培青、隋栋梁、任传栋、邵英超、张培健、周传宝21、滕州市现代水网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郑良勇、刘德东、曹先玉、田志胜、崔永、张峰、姚双彦、张原培、单来阳22、龙口市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高华、刘德东、张军、邓雅敏、王亮、张峰、翟丽丽、李莉23、石家庄至济南铁路客运专线对水利工程影响分析及补救方案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爽、张秀梅、邱华、李贵清、张志超、吴先敏、翟子昊、赵琳、刘庆义、李鸿24、山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调研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马移军、金丽、郑强、赵玉庆、王荣勇、毕华军、朱军、于志刚、薛雁25、山东省冠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方案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黄乾、刘涛、李殿涛、吕宁江、王冬云、孙力、于晓蕾、吴芳、张凌晓26、山东省平原地区节水灌溉调研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王薇、孙福华、黄乾、马海燕、宫永波、吕宁江27、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利调研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倪新美、王薇、黄乾、于晓蕾、马海燕28、山东省平原区和山丘区高效节水灌溉模式调研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孙力、孙福华、于晓蕾、宫永波、王薇、黄乾、董大鹏29、山东省农村生活排水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调研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金丽、赵玉庆、郑强、李庆国、庄庆贺、薛雁、毕华军、张凌晓、于晓蕾30、山东大唐临清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宗萍萍、周士勇、李思菊、耿灵生、黄延军、马良、赵莹、刁希全、郑桂姿31、山东国电泰安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陈凤琴、韩合忠、赵莹、田增刚、周士勇、管西伟32、201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沂水县跋山项目区郭庄小流域设计研究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沂水县水土保持服务中心主要完成人员:宗萍萍、马良、苗德志、郭磊、邓海瑜、迟小军、郑桂姿、李国会33、新疆兵团十三师瑞虹(2×660MW)煤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田增刚、耿灵生、周士勇、刁希全、韩合忠、马良34、山东国华寿光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田增刚、李玉国、王玉太、周士勇、陈风琴、黄延军35、山东省青岛平度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2)监测评估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张立新、张钊、张燊、姜晓莲、戈文利、韩仲凯、吕方黎36、山东省威海文登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2012)监测评估完成单位: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李勇、牛景涛、于海洋、林涛、张钊、韩仲凯37、济阳县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完成单位: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朱晓燕、李森焱、周跃、姜旭、秦岭、谢飞38、章丘市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完成单位: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翟锋、朱晓燕、张晓东、翟宗真、杨娇丽、韩睿39、济南市历下区水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完成单位: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翟宗真、夏本超、孙磊、朱晓燕、翟锋、谢飞40、山东省田山引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四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完成单位:济南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朱晓燕、翟锋、翟宗真、蒋文清、闫允坤、曹秀英41、青岛西海岸新区规划建设总体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完成单位:青岛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完成人员:李春佐、王一鸣、王军召、孙晋富、鹿文杰、陈甜甜、陈举、鲁建龙、宫天骐、焦志勇42、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第二赤泥堆场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完成单位: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毛云、王萌、刘小进、孙军、李刚、陈艳芳43、微山湖古镇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完成单位: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艳春、田源、孙佩44、枣庄市市中区农业综合开发周村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计划完成单位: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伟、宋洪武、邢涛45、枣庄市现代水网规划完成单位:枣庄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赵胜、史仁朋、张强、田家琳、刘鹏、卞龙波、王薇46、招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完成单位:烟台市水利建设勘察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宗学波、韩业珍、闫庆峰、王建丽、乔兵、王远林47、莱州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莱州市水务局、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王卫山、陈学群、戴文涛、王爱芹、王潘平、季曙光、卜庆伟、刘健、陈华伟48、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科学体系研究完成单位:济宁市水资源办公室主要完成人员:郭德伟、陆继东49、济宁市引汶补源入济工程调研报告完成单位: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黄晶、郑彩霞、王辉、张开河、孟玮、韩秀丽、石宁、朱庆辉、李建军50、湖东大堤微山县城区段生态建设一期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完成单位:济宁市黄淮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李守兵、陆夏轶、孔国伟、叶蓬、韩秀丽51、宁阳县城市水系规划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宁阳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刘经强、孙庆磊、王跃坤、李东生、程亮、潘保存、李霆、薛明明、杨永娥52、山东省宁阳县水利事业发展规划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宁阳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刘经强、孙庆磊、孟荣华、程亮、潘保存、罗晓、车凤君、倪国、孙智勇53、山东天然气管网工程泰安~青岛段干线莱城区方下河穿越工程防洪评价完成单位:山东农业大学勘察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孙庆磊、岳荣宾、冯淑梅、李明雷、刘轶、徐传锦、马伟54、宁阳县城庞庄后备水源地水资源调查评价完成单位:泰安市水文局主要完成人员:钱丽丽、周爱民、张春霞、张江波55、大陡山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可行性论证完成单位:泰安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主要完成人员:宋元、陈赫男、郭莹莹、单国红、王军、陈光磊、王燕56、城乡供水一体化技术应用研究完成单位:新泰市水利科技推广中心主要完成人员:刘继华、王成强、李天虎、倪灿军、刘海滨、李兴达57、东平县现代水利发展规划完成单位:东平县水利局主要完成人员:吴同春、于化伟、王军、王凯、宋轩、卢广鼎、马杰、冯林、吴伟峰、王振58、县级抗旱服务队建设及发展对策研究完成单位:肥城市抗旱服务队主要完成人员:陈文明、徐同鹏、梁如蒙、王浩然59、临沂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朱逢春、胡娜、李亚红、张丽静、蒋有雷、刘佩楼、刘昱恒、杨倩倩60、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沭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潘正松、张丽静、闫成山、桑运秀、丁荣浩、张志勇、刘杰61、临沂市苍山县小岭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德臣、刘敏红、陈士全、许旺、王友红、刘明、李文霞、何秋艳、陈蓉蓉、孙东东62、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苍源河(15+930~23+160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刘明、潘士勇、刘敏红、何秋艳、陈蓉蓉、许旺、孙东东、李文霞、陈士全、王德臣63、山东省费县三和水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路红英、张家松、戚洪鹏、李秀娟、王忠诚、陈鸿飞、胡遵福、孙海超、赵琳、贾涛64、聊城市创建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完成单位:聊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王庆印、李群智、杨成忠、王娟、孙艳武、梁伟、宋秀宏65、聊城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完成单位:聊城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主要完成人员:马喜堂、王庆印、李群智、赵长征、杨成忠、王娟、宁红喜、王一秋66、保障聊城市区饮水安全对策研究完成单位:聊城大学聊城市水利局主要完成人员:傅奇蕾、陈炳山、栾磊、薛永兵、张超、杨潇67、山东省阳谷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方案(2013-2015年)完成单位:阳谷县水务局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许书刚、牛文彬、徐晶博、杨红娟、张瑞红、王薇68、滨州市2013年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完成单位:滨州市农村水利供水管理站主要完成人员:曹景迎、孙所英、张勇、牟同峰、于传宁、刘宁、徐建辉、庞启航69、山东省邹平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县建设方案(2013~2015年)完成单位:邹平县水利局、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时成功、明凯、赵丽丽、左宏、吕宁江、李君、李振邦70、无棣瑞峰纸业有限公司利用废纸生产10万吨/年高强瓦楞纸和30万吨/年牛皮挂面箱板纸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完成单位:滨州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主要完成人员:吴洪礼、张宗坤、巩玉成、王华、谭增英、田新卫、辛英华、李西忠、王莹71、平原地区水系生态治理现状与措施探究完成单位:菏泽市洙赵新河流域工程管理处主要完成人员:李青英72、单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完成单位:单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张金东、刘东旭、孟宪龙73、定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信息化方案研究完成单位:定陶县水务局主要完成人员:苏子文、王昌杰三等奖98项。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4.03.01•【字号】鲁水规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24〕2号各市水利(水务)局: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规范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监督与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号),制定了《山东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2024年3月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四章附则山东省省级水利风景区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美丽,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由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管理的水利风景区除外)省级水利风景区的申报与认定、监督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风景区,是指以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水利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通过生态、文化、服务和安全设施建设,开展科普、文化、教育等活动或者供人们休闲游憩的区域。
第四条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为主线,坚守安全底线,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传承弘扬水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水生态产品,服务幸福河湖和美丽中国建设。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3.04.16•【文号】水技推[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水技推[2013]19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备有关单位为规范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工作,促进水利先进实用技术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动水利行业科技进步与技术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组织制订了《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现子发布,请遵照执行,附件:《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2013年4月16日附件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先进实用技术评价工作,促进水利先进实用技术与产品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推动水利行业科技进步与技术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水利先进实用技术的评价管理。
本办法所称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是指能够促进水利行业发展、促使水利事业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提高的技术、产品、材料、工艺和方案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技术评价是评价组织单位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技术的主要性能指标、创新性、实用性、可靠性、经济性、适用范围、推广应用前景、技术和市场风险,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进行评估的过程。
第四条技术评价结论可作为被评价技术进一步开发完善、技术转让、推广采用、享受有关扶持政策的参考依据。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9.22•【字号】鲁科字[2020]77号•【施行日期】2020.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9月22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8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事关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决策、组织和管理等问题,开展前瞻性对策分析和实证研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科技治理现代化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撑。
第三条省科技厅是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及组织实施的主体,直接组织或委托专业管理机构开展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监督、结题验收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各市科技局、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及省科技厅确定的其他单位是项目的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办法》规定组织实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一般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根据需要,可调整项目类别设置。
重大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宏观研究、战略规划等全局性和长期性问题开展研究。
重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某一行业、领域或区域创新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开展研究。
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当年项目指南自主开展研究。
第五条项目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立项。
对有重大或紧急任务需求、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项目,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方式立项。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加强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按照“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的指导思想,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为主要宗旨,围绕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前瞻性问题,组织开展高水平软科学研究。
通过聚集和培养高水平软科学研究人才和打造各具特色和专业优势的软科学研究团队,使软科学研究基地成为我省在某一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具有权威性、开放性的研究平台。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遵循软科学研究规律,发挥自身优势,集成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创新机制,积极开展面向应用的战略性、前瞻性的软科学研究,成为向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智囊库”。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由山东省科技厅批准设立,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体制第五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由依托单位与山东省科技厅共建、以依托单位自建为主。
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软科学研究基地每四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第六条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负责全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规划、申报受理、专家评审、运行指导和检查评估等项工作。
第七条软科学研究基地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基地申报工作,为基地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监督和检查基地建设与运行情况,定期向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报告工作。
第八条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双方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聘任合同。
基地主任聘任、解聘或变更须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批准。
基地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地建设计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聘任基地副主任和专兼职研究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向依托单位和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报告工作。
第九条软科学研究基地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指导机构。
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组成人员名单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备案。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水运管字〔2020〕3号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根据《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现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2020年9月3日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科学评价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归口本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管理责任主体”)承担具体管理任务的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拦河闸(橡胶坝)和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赵新河、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沽河、潍河、小清河、梁济运河、胶莱河、支脉河、弥河、大沽夹河、潮河、洸府河、万福河、白浪河、白马河(湖东)、城郭河、西泇河、吴坦河等大中型河道的堤防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评价内容、权限及标准第三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对象为水利工程,主要评价内容为工程设施、安全管理、运行管理、管理保障等工作开展及成效情况。
第四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评价工作的组织单位。
省级直管、市级直管水利工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县级直管水利工程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利工程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评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7.07.15•【文号】水技推[2007]29号•【施行日期】2007.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4月17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7日)废止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水技推[2007]29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扩大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动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指导水利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水利行业科技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规定,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组织制订了《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二○○七年七月十五日附件: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成果的宣传,推动其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指导水利行业积极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切实提高水利行业科技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水利建设需求和科技发展水平,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的原则遴选水利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编制、发布《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第三条《指导目录》的产生、实施与管理,应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指导目录》每年发布一次。
第二章申报与评审第五条凡与当前国民经济、社会和水利发展水平相适应,涉及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领域的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材料均可申请列入《指导目录》。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
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86.11.03•【字号】•【施行日期】1986.1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关于《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中的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的规定(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三日)根据《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现将《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试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有关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成果奖励扩充为软科学奖励。
对软科学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作以下规定。
一、软科学奖励范围:从事软科学研究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获得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软科学奖励。
1.在研究制定我国、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政策,以及在宏观决策与控制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2.为国家或省(部委)制定发展规划,在技术评价、预测或系统分析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3.在组织实施国家或省重大科技攻关、重大设备研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以及开发重要新兴产业中,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与手段,作出创造性贡献的;4.在重大引进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经济分析以及消化、吸收工作中,运用现代科技管理方法与手段,做出突出贡献的;5.在组织智力开发、人才培养和人才管理工作中,有独创的见解,并作出创造性贡献的;6.在经济、科技、教育等体制改革、科技立法、现代化管理等工作中的有独创的见解和途径,作出创造性贡献的;7.在软科学研究的理论或方法方面有独创,有国内外公认的专著、论文,并对制定政策与规划,推动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起到重大作用的。
二、评审标准:按申报项目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作用的大小,以及在理论上与实践一对国内外产生的影响等进行综合评定。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得三等奖:(1)围绕国家或省(部委)级决策和所取得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被主管部门采纳,并产生了较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积累了较完整、可靠的数据资料,并作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提出了完备的研究报告;(2)通过软科学研究提出了新的概念、新的方法、新的发展模式,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3)研究成果虽未被决策者所采用,但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或指明了被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数据、资料完善,并做出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分析,提出了完备的研究报告;结合实际应用,消化吸收了国内外先进的软科学研究方法,并在实践中得到发展和检验者;2.二等奖满足三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能相应达到:(1)软科学研究成果产生了重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2)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或方法,并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3)由于正确的研究成果未被采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经济负效应,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补偿负效应的方案,并被实践证明是可行的;3.一等奖:满足二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能相应达到;(1)软科学研究成果产生了特别重大的综合社会经济效益;建立了完善的数据、资料库,作出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报告,以及所采用的或创造的研究方法具有国内先进的水平;(2)创造性地提出了软科学理论或方法,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3)由于正确的研究成果未被采纳,产生了重大的社会、经济负效应,通过进一步的研究,提出了补偿负效应的完善方案,并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4.特等奖满足一等奖的评审标准之一,并对国家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的作用,或建立了独创的理论与方法体系,在世界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鲁水规字〔2021〕3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21〕3号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8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专家管理第三章专家评审第四章责任与纪律第五章附则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行政许可专家评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山东省行政审批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水利厅组织实施行政许可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相关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厅行政许可处负责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专家评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流域中心”)负责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第四条省水利厅具有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处室(以下简称“监管处室”)应视情派员参加重大、复杂项目的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专项论证,向厅行政许可处提出对许可事项的监管意见,便于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第五条省水利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定具备相应条件的机构作为行政许可服务单位,为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等提供服务。
厅行政许可处会同省流域中心对行政许可服务单位服务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专家管理第六条省水利厅建立省级水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根据行政许可评审工作需要,适时对专家库进行调整。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1、项目验收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力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
2、结题验收主要考核项目组是否完成《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注重考核研究工作的创新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重复工作。
二、评审专家3、结题采取同行专家网上评议方式。
山东省软科学管理部门建立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评审专家库,原则上由近五年主持过国家或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专家组成。
三、结题申请4、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组应在《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之后的三个月内在网上提交结题申请。
拟申请结题的项目,需依托单位在系统进行初审,达到结题要求后,确认并提交结题申请。
同时准备好以下基本结题材料:(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2)研究报告(见附件1: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报告格式及要求);(3)研究简报(见附件2:山东省软科学研究简报格式及要求);(4)项目决算表;(5)按规定或由《合同书》规定的其它材料。
四、结题基本要求5、申请结题的项目应完成《山东省软科学计划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6、结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被应用(提供应用或拟应用证明一份以上,含一份,下同)。
(2)重点项目①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省级决策部门应用的证明一份以上;②在国内公开发行报刊发表(拟发表)文章一篇以上;③组织一次以上以本软科学研究成果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或其它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3)重大项目①研究成果(阶段性研究成果)以《呈阅件》等形式上报并获得省级或省直部门(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一次以上,或在两个以上省级及省直(市级)决策部门应用(提供相应证明);②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或拟发表)文章一篇以上;③组织一次以上以本软科学研究成果为主题的专题学术活动。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省软科学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省软科学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3.05•【字号】•【施行日期】2009.03.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省软科学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山东省科技厅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
该奖项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山东省设立的经常性的(每年开展一次)科学技术奖。
根据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将2009年度“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山东省及驻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或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的,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均可申报。
已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再申报。
对以往有争议或因其他情况暂缓评审的软科学成果,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出具证明材料的,以及对申报省科技进步奖而未获奖的软科学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
申报书电子文档,请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http:// 或山东软科学网站 http://)下载、报送。
同时报送二套书面材料,并由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章。
其中,至少有一套完整原始材料(包括完整研究成果、科技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或其它证明等)。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激励在软科学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软科学工作者,更有力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全省软科学事业的深入发展,更好的为各级各类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服务,根据《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针对软科学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鼓励创新,注重成果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及时性、前瞻性和在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中的作用。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贯彻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三条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设立并承办。
第四条山东软科学研究会设立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若干名。
主要负责审定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授奖成果及完成单位、完成人,裁定公示有异议的授奖成果,处理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2-3名,作为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的评审活动及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第六条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评审工作。
第七条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范围:山东省及中央驻鲁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完成的通过鉴定评审的软科学成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软科学论文和完成单位、完成人。
第八条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每年评审一次,设立一、二、三等奖。
一般每年奖励50项以内,一等奖约10项,二等奖约15项,三等奖约25项。
奖励经费每年3万元。
评奖时间为每年上半年。
第九条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标准应按申报成果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推动科技发展作用大小,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对省或国家产生的影响进行综合评定。
凡围绕国家或省(部委)、市、县级或部门行业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决策、科学化管理的软科学研究成果被决策者采纳,并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或科技进步的推动,资料完整、数据可靠,经过定性和定量科学分析,提了完整的研究报告,或具有创新性,提出的新理论、新概念、新方法,并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的。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鲁科字〔2021〕120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1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三章建设运行管理第四章绩效评价第五章附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是山东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使命,以服务党委、政府科技创新重大决策为宗旨,以政策研究咨询为主攻方向,以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科技创新智库为抓手,重点围绕全省科技创新相关领域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开展专业研究。
第三条基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同、应用导向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负责基地的认定、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设区市科技局以及中央驻鲁单位等为基地主管部门,负责所主管基地的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向省科技厅反映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基地依托单位负责基地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为基地顺利开展软科学研究提供必备条件,支持基地与党委、政府部门建立决策需求对接和成果转化应用渠道,配合省科技厅、基地主管部门做好基地的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与程序第五条基地认定条件:(一)基地依托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16.02.01•【字号】鲁水政字[2016]9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水政字〔2016〕9号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提升工程质量与安全,省水利厅根据国家和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2月1日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建设实行“部门指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利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循规定的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
积极创新建设管理模式,推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新模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维修及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或省有专门规定、以及使用国外资金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事权划分第五条省水利厅负责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对全省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对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组织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三)指导、管理全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组建全省水利工程评标专家库,对评标专家资格和评标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四)受理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招标投标活动等的投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指导全省水利工程质量事故与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04.07.16•【文号】办规计[2004]101号•【施行日期】2004.07.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办规计[2004]101号)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推进成果转化和资源共享,更好地为水利发展、改革和管理服务,根据《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和《水利规划及重大专题研究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了《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二00四年七月十六日附件: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管理,提高专题研究水平,促进专题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根据《水利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水利专题研究为利用水利部水利基建前期工作经费(包括预算内资金和国债投资)安排的专题研究项目,适用于水利专题项目研究成果的验收。
第三条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的依据是经批准的项目任务书、年度基建前期项目投资计划,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有关文件和其他相关的规范、规定、标准。
第四条验收工作坚持程序规范、认真负责、科学求实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全面、系统、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五条水利专题研究成果验收工作由水利部规划计划司会同政策法规司、国际合作与科技司归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重大问题研究处理等工作,委托水利部有关单位具体组织验收。
水利部综合性水利政策和法规建设前期专题研究成果验收工作由政策法规司负责组织。
水利部科技创新项目和水利标准化项目的成果验收工作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由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负责组织。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加强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建设按照“项目、人才、基地”一体化的指导思想,以服务于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为主要宗旨,围绕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重大和前瞻性问题,组织开展高水平软科学研究。
通过聚集和培养高水平软科学研究人才和打造各具特色和专业优势的软科学研究团队,使软科学研究基地成为我省在某一研究方向和研究领域具有权威性、开放性的研究平台。
第三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的主要任务是遵循软科学研究规律,发挥自身优势,集成研究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创新机制,积极开展面向应用的战略性、前瞻性的软科学研究,成为向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智囊库”。
第四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由山东省科技厅批准设立,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管理体制第五条软科学研究基地由依托单位与山东省科技厅共建、以依托单位自建为主。
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机制.软科学研究基地每四年为一个建设周期。
第六条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负责全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的规划、申报受理、专家评审、运行指导和检查评估等项工作。
第七条软科学研究基地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基地申报工作,为基地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工作条件和经费支持,监督和检查基地建设与运行情况,定期向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报告工作。
第八条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双方须签订责、权、利明确的聘任合同。
基地主任聘任、解聘或变更须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批准。
基地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基地建设计划和科研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科研活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负责聘任基地副主任和专兼职研究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向依托单位和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报告工作.第九条软科学研究基地设立学术委员会作为软科学研究指导机构.学术委员会章程及组成人员名单报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备案.软科学研究基地主任不能兼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三、申报和评审第十条申报软科学研究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明确的软科学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特色突出,注重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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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全省水利系统广大科技和管理人员开展软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山东水利发展的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服务,特设立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由山东省水利厅设立,成立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办公室设在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每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评奖范围:全省水利系统各单位或个人完成并在山东水利系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的软科学成果,鼓励系统外各高校、相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参加。
本奖项软科学成果指,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和手段所取得的,为解决水利改革与发展中关键问题完成的发展战略、规划、调研报告,项目评价、可行性论证,管理方案和理论方法等。
第四条奖励等级:以软科学成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科学价值及其对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的作用和影响,学术观点、研究方法和理论的创新性,研究难度和复杂程度、科研规模和效率作为依据,设立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项目:学术理论、观点和方法创新性强,研究项目复杂,工作难度大;研究工作全面、系统、成熟、准确,研究成果具有很高的科学技术价值,对促进科技进步和山东水利发展意义重大;主要学术理论和观点被采用,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十分突出。
二等奖项目:学术理论、观点和方法创新性较强,研究工作较为全面、系统、成熟、准确,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价值,对促进科技进步和山东水利发展意义较大,主要观点被采用,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突出。
三等奖项目:学术理论、观点和方法有所创新,研究工作较为全面、系统、成熟、准确,对促进科技进步和山东水利发展有一定意义,应用效果和潜在应用前景良好。
第五条申报与推荐:
(一)完成人认真填写申报书并组织相关材料。
(二)项目完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推荐单位根据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奖励等级。
推荐单位范围:省水利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各市水利局,系统外软科学成果由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
(三)软科学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申报和推荐:
1、对其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2、对其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
3、已获得厅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
4、涉及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
第六条评审程序:
(一)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公室对成果的申报程序、资格和资料等进行技术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项目予以剔除;
(二)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公室聘请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等级。
(三)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第七条批准与颁布:根据评审结果,对获奖成果颁发奖励证书。
第八条评奖工作应坚持科学性、严肃性,并受社会监督。
参与评审活动的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由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九条本奖项获奖单位和个人中,凡有剽窃、侵占他人成果,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并报评审委员会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获奖证书。
第十条本奖项可作为获奖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和技术评聘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水利软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