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后评价工作细则

合集下载

工程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附评分细则)

工程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附评分细则)

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及时确认项目管理阶段性成果,合理、客观、公正的整体性评价项目管理水平,激励项目经理部全面落实和完成工程项目各项责任和指标,充分发挥子、分公司领导对项目管理积极性和关键作用,促进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整体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开工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未交工的所有在建项目经理部均属考核评比范围。

第二章考核评比的方法与步骤第一条考核评比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条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对照项目综合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于当年4月10日前和当年10月10日前前将自评结果上报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三条由子、分公司分管项目的副总经理组织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经子、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于当年5月10日前和当年10月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四条集团公司将组成由公司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和区域指挥部参加的检查组,根据各子、分公司上报的项目考评结果,自较好和较差的项目中各随机抽查一个。

集团公司对项目的抽查考评结果,与子、分公司上报的该项目考评结果进行对比,同比例调整集团公司未抽查项目的考评结果。

如集团公司抽查结果与子、分公司考评结果存在较大偏差,集团公司将加大抽查比例,且对子、分公司项目管理基本得分处以1-2分的处罚。

第五条检查考核后按得分多少确定项目综合评比名次。

第六条每次检查结束后,集团公司各责任部门10日内将被检查项目的考核评分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交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汇总形成书面考核情况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和评比结果及奖罚通报。

第三章奖惩第一条集团公司将以文件形式通知子、分公司对在检查评比中获得前十名的项目经理部和排在倒数后十位的项目经理部按以下标准进行奖罚:(一)对获得项目综合评比前三名的项目经理部正职,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副职按正职奖励额的80%计奖;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项目经理部正职分别给予3000元奖励,副职按正职奖励额的80%计奖。

31.深圳地铁项目重要分部工程工后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31.深圳地铁项目重要分部工程工后质量评价实施细则

地铁项目重要分部工程工后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强化过程质量控制,根据《关于开展地铁项目重要分部工程工后质量评价的通知》(深地铁〔2016〕62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现场检查及其结果运用应遵循依法进行和积极主动的原则,通过检查,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积极、主动地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三条检查对象为在建的所有深圳地铁项目包括深基坑围护结构、隧道初支、隧道二衬、管片拼装/预制梁、车站主体/明挖结构/车辆段(停车场)、高架桥墩柱/桥面结构等重要的分部(或子单位)工程。

第四条工后质量评价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评价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即日常评分);二是评价完工实体质量情况(即验收评分)。

第二章评价标准第五条按本实施细则附表3-8分别对过程控制和实体质量进行检查与评分,结合平时受奖罚情况(表2),按线分标段汇总统计(表1)。

第六条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要点、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占最终评分的40%,完工后的外观质量与实体质量占最终评分的60%,两者之和作为分部工程的评价得分。

评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按线路进行汇总后,在同一条线路选出3个较好的和3个较差的进行通报。

属于延长线或试验段工程,按所属工程中心归口放在一起,参照一条线的标准评价。

同期各线路分部工程全部结束后,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汇总排名,评选出质量较好(排名前5名且得分≥85分)和较差(排名后5名)的标段,并据此通报有关施工、监理单位。

第七条工程过程控制质量评价从工程开工条件验收通过之后的首件验收开始记录,日常监理组织涉及质量的关键节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结果、业主和政府质量督查记录均纳入过程质量评价范畴,各次的验收会议纪要、验收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和通报等均作为过程控制质量评价依据。

第三章评价组织第八条工后质量评价由建总安质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主要依靠驻地监理在分部验收、关键节点验收或者其它关键部位隐蔽验收时,一并完成工后质量评价工作,集团安监中心、建总工程中心,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根据规定同时参与,驻地监理同时负责收集、整理、保存相关工后质量评价阶段性资料,可按季度随同监理酬金支付申请一起交给安质中心最后审定、归档。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

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打造建筑施工“平安工程”,推进我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我局于去年下半年组织编制了《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并于年底前完成了《标准化图集》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并下文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的在建和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均要实行标准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督机构须严格按照《标准化图集》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为推进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使评价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明确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各方的行为准则及工作职责,特制定本评价细则。

一、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依据及标准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工作以《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图集》为标准,根据施工现场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达标评价。

《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条文共设置了131条,各款条文记分设置分别为1、3、5分三种,分数总值为241分,工地如果有缺项则不计入总分,即总分相应的予以折减。

评价人员根据现场及资料的检查情况,依据《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进行打分,并以(实得分÷应得总分=得分率),得分率达到85%及以上的为标准化达标工地。

二、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的评价单元及申报条件1、达标评价以《施工许可证》为评价单元。

2、达标评价申报条件①对三层以下(包括三层)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封顶时进行达标评价。

②对三层以上的工程项目,在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达到整个主体结构进度的6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③对市政工程项目,当施工进度达到30%时进行达标评价。

④对施工工期超过1年的工程项目,应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评价,评价时间由市安监站监督室确定。

三、施工安全标准化达标评价申报程序1、在建工程在达到达标评价进度时,施工、监理单位须分别及时完成达标自评及初评工作,同时填写好《东莞市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申报及评价表》(见附件1),并将该表一式四份(评价完成后施工、监理、市站、镇街安监组各留底一份)提交市站监督员,施工单位上交本表时,须同时提交有施工、监理相关责任人签字的《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评价表》(见附件2),收到施工、监理单位的达标申请后,市、镇街评价人员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价工作。

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新能源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总则一、编制目的规范和统一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写内容和深度,指导企业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编制依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规范,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规定,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相关光伏项目立项及建设有关资料,光伏项目运行和经营管理相关资料,以及涉及的其它有关资料等。

三、基本概念本细则所称项目后评价,系指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系统调查和全面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经济、技术、管理、环境等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与教训,提出对策建议,以改善企业投资管理,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的一系列评价活动。

四、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的光伏项目后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五、本细则内容组成本细则由总则、报告正文和收资清单组成。

六、报告正文说明条文规定了项目后评价报告的编制内容和重点。

针对不同类型项目的特点和其后评价工作要求,后评价报告的内容可有所侧重和取舍。

后评价报告由报告正文、专题报告和工程图片三部分组成。

1.报告正文。

正文部分是后评价报告的主体。

本细则规定了后评价报告的基本架构和主要内容,对部分条文的编制要点做了注解。

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述、项目评价、评价结论与建议、评价指标量化评级、报告附表等。

2.经评系统导出表格。

报告编制人应采用公司经评系统计算报告内项目评价期全投资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经评系统导出表格,如非采用经评系统测算,应提供计算依据、边界条件及计算过程。

3.专题报告。

非必要内容,各项目可将值得借鉴推广的重要技术应用成果、管理成果,或有启示意义的重大经验与教训进行系统地总结形成专题报告。

4.工程图片。

非必要内容,后评价报告可选取代表工程特点和亮点的实景照片八张左右附于专题报告之后,图片下方作文字注解。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管理系统研究细则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管理系统研究细则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管理细则1 目的项目后评估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司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和建立投资回报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评估投资决策的重要机制。

为评估**(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项目的投资效果,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程序,特制定本细则。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

3 定义3.1项目后评估是指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建设程序、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经半年到一年的运行考核后,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环境、社会各项指标上产生的效果及其影响,与项目立项时的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所得出的综合评价。

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后评估,编制项目评估报告(附件一)。

3.2后评估项目是指列入**股份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及预算内的信息化科研项目和技改项目。

3.3项目后评估主要依据是指经公司批准的立项书及其可研报告(方案)、立项文件中设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上线运行后的各项考核结果,以及用户反馈意见作为评价依据。

项目后评估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实用”的原则。

4 管理职责4.1公司领导负责项目后评估报告的终审结论。

4.2运营管理部4.2.1负责公司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

4.2.2负责组织或委托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项目后评估报告审(复)核,提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终审,负责终审意见的跟踪和检查。

4.2.3负责总部和子公司项目的后评估报告备案和归档。

4.3地区公司和项目单位4.3.1地区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运营管理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区域内自行管理的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后评估项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深度、评价方法和评价方式,确定项目后评估指标集,以及科学严谨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计划,报运营管理部批准后组织评估,并对过程进行管理。

4.3.2项目单位配合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项目立项原始资料和项目投运后考核结果资料,配合评估组开展工作,并负责终审意见的落实和执行。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

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一、背景介绍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是为了有效评估和监控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一套考核评分标准。

通过对项目的细致考核,可有针对性地发现、解决和预防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升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确保项目的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内容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深入了解项目方案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要求,并评估体系是否得以实际执行;–评估质量管理手册的编制情况,检查相关文件的更新和修订;–考察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培训情况,并评价其有效性。

2.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设计文件中所涉及的关键参数、计算方法、工艺流程等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考察设计技术人员的资质与设计文件编制质量的关联性。

3.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施工前的招投标文件,评估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考察合同管理和签订情况,包括投标文件的订立、履约保证金的交纳等;–考核各方在项目启动前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项目审批流程、土地和资源开发手续的办理等。

4.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与监管–检查施工现场的勘察、测量和布置的合理性;–考察施工过程中各项工序及设备材料的验收情况;–评估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施工质量的监测和评估–考核工程质量检测设备的购置和使用情况;–评估施工工序的质量监测和评估记录;–检查施工质量评估报告和阶段性检测报告的编制和上报情况。

6.完工验收和质量评价–考核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和程序的贯彻情况;–检查竣工资料和竣工备案的编制和归档;–评估项目建设后的正常运行情况和存在的质量问题。

三、考核标准1.考核等级划分及评分标准–优秀:90分以上,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各项考核指标得分均超过90分;–良好:80-89分,大部分考核指标得分超过80分;–合格:70-79分,大部分考核指标得到满足;–不合格:70分以下,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多项考核指标得分低于标准。

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工集团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及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贯彻落实《市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企业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投资行为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通过对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绩效、影响进行全面回顾,系统分析、评价投资计划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集团战略布局、业务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和改善新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

第三条对于周期长或者较为复杂的投资项目,可在一定阶段或节点完成后进行期间评价,此种类型的评价工作也归属本细则所指的投资项目后评价范畴。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组织实施全过程后评价工作,子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的自评价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负责集团公司及子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审核,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企业后评价制度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审批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三)审查和认定后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及其应用建议;(四)必要时成立后评价工作督导组,组织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后评价工作小组,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投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电力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电力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围绕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引领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强公司新能源产业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新能源事业的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量,根据《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新能源项目的特点,为今后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优化依据和宝贵的经验,编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的新能源投资项目是指风电项目和太阳能项目等。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全资和控股公司控股的新建、扩建项目,参股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进行项目后评价,参股项目参照执行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应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分工第七条新能源事业部负责对公司新能源后评价项目的组织工作。

重点负责项目公司自评价报告的分析评价;筛选后评价项目;制定后评价计划;下达后评价任务;根据后评价成果,总结投资效果和经验教训。

第八条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自我评价;与公司选定的委托评价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向后评价承担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配合后评价现场调查以及其它相关后评价事宜。

第九条后评估承担机构负责根据委托合同,结合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评价计划;设计调查方案、聘请有关专家;阅读文件、收集资料;开展调查、了解情况; 分析资料、形成报告。

第三章后评价实施程序第十条项目公司在项目投产后12月之内,根据项目后评价应必备的文件材料等,编制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上报公司新能源事业部申请项目后评价工作。

特殊情况可以提前1个月向新能源事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延期。

第十一条项目后评价工作由项目公司与委托方签订后评价工作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由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审定后签订。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国家社科基金是中国为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而设立的专门基金,其后期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是对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评估和结项流程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工作目的、鉴定结项的具体流程以及工作细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作目的1.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经费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财务核算和审计;2.评价项目的整体成效,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研究方法和经验,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3.确定项目的结项,并与申请人签署结项证书,归档相关资料,为项目结束提供正式的文书证明。

二、鉴定结项的具体流程1.成果提交: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将项目成果报送项目组,提交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数据和文献清单等相关资料。

2.初审评估:项目组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对项目成果的合理性、创新性和实施情况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

3.专家评审:项目组将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成果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审查项目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4.反馈意见:专家评审结束后,项目组向项目负责人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终审评估:经过修订的项目成果再次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结项的要求。

6.结项决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最终决定是否结项,并出具结项证书。

同时,将结项情况报送给国家社科基金,归档相关资料。

7.项目归档:经过结项决定后,项目组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和技术文档,为后续的资料查询和使用提供便利。

三、工作细则在具体的鉴定结项工作中1.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2.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选聘评审专家要具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经验和资质,并遵守保密协议;3.项目负责人要主动配合项目组的工作,如实提供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和文献资料,积极响应修改意见,并参与鉴定结项程序的相关工作;4.确保结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及时发布项目结项信息,并将项目结项的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最新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细则

最新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细则

信息化项目后评估管理细则121 目的34项目后评估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公司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和建立投资回报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评估投资决策的重要机制。

为评估**(以下简称“公56司”)信息化项目的投资效果,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程7序,特制定本细则。

82 适用范围9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单位。

103 定义113.1项目后评估是指项目单位,在完成项目建设程序、验收合格并投入运行,12经半年到一年的运行考核后,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环境、社会各项指标上产生的效果及其影响,与项目立项时的目标值进行对比分析所得出的综合评价。

1314项目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后评估,编制项目评估报告(附件一)。

3.2后评估项目是指列入**股份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及预算内的信息化科研1516项目和技改项目。

173.3项目后评估主要依据是指经公司批准的立项书及其可研报告(方案)、立项文件中设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项目上线运行后的各项考核结果,以及用1819户反馈意见作为评价依据。

项目后评估应当坚持“科学、公正、客观、实用”20的原则。

214 管理职责224.1公司领导负责项目后评估报告的终审结论。

234.2运营管理部244.2.1负责公司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负责本办法的制(修)订。

254.2.2负责组织或委托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项目后评估报告审(复)核,提26出审核意见报公司终审,负责终审意见的跟踪和检查。

4.2.3负责总部和子公司项目的后评估报告备案和归档。

27284.3地区公司和项目单位294.3.1地区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或运营管理部的委托,负责组织本区域内自30行管理的信息化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研究后评估项目31的评价内容、评价深度、评价方法和评价方式,确定项目后评估指标集,以及32科学严谨的指标体系和评估工作计划,报运营管理部批准后组织评估,并对过33程进行管理。

344.3.2项目单位配合项目后评估工作,提供项目立项原始资料和项目投运后考35核结果资料,配合评估组开展工作,并负责终审意见的落实和执行。

电力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电力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

电力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围绕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以下简称公司)“新能源引领转型,实现绿色发展”的战略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加强公司新能源产业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新能源事业的发展工作科学有序高质量,根据《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新能源项目的特点,为今后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必要的优化依据和宝贵的经验,编制《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细则》所称的新能源投资项目是指风电项目和太阳能项目等。

第三条《细则》适用于公司内部全资和控股公司控股的新建、扩建项目,参股项目参照执行。

第四条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均应进行项目后评价,参股项目参照执行。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应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新能源事业部。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分工第七条新能源事业部负责对公司新能源后评价项目的组织工作。

重点负责项目公司自评价报告的分析评价;筛选后评价项目;制定后评价计划;下达后评价任务;根据后评价成果,总结投资效果和经验教训。

第八条项目公司主要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目自我评价;与公司选定的委托评价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向后评价承担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配合后评价现场调查以及其它相关后评价事宜。

第九条后评估承担机构负责根据委托合同,结合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评价计划;设计调查方案、聘请有关专家;阅读文件、收集资料;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分析资料、形成报告。

第三章后评价实施程序第十条项目公司在项目投产后12月之内,根据项目后评价应必备的文件材料等,编制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上报公司新能源事业部申请项目后评价工作。

特殊情况能够提前1个月向新能源事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延期。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笫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及项目论证阶段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投资行为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通过对已经完成的投资项目的执行过程、绩效、影响进行全面回顾,系统分析、评价投资计划及目标的实现程度,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公司战略布局、业务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提出对策建议;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和改善新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

第三条对于周期长或者较为复杂的投资项目,可在一定阶段或节点完成后进行期间评价,此种类型的评价工作也归属本细则所指的投资项目后评价范畴。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企业及其再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子企业”)的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投资项目的后评价。

参股公司可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组织实施全过程后评价工作,子企业组织实施项目后评价的自评价工作。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及子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审核,主要职责包括:(一)建立企业后评价制度并对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审批投资项目后评价计划;(三)审查和认定后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及其应用建议;(四)必要时成立后评价工作督导组,组织开展独立后评价、专题后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后评价工作小组,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投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后评价。

工作小组负责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日常工作主责部门设在投资管理部。

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公司年度项目后评价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审议、复核子企业项目后评价报告和评价结果,编制审核建议和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三)收集、整理项目后评价报告提出的管理经验、教训和管理建议;(四)聘请具有投资项目后评价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五)完成董事会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项目安全生产度评价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安全生产度评价考核实施细则

项目安全生产月度评价考核实施细则为了规范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标准化,提高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履职责任心,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现依据公司有关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于中建三局一公司钢结构事业部所有施工项目。

二、本细则中被考核主体为施工项目部,考核实施部门为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三、本细则的考核周期为每月一次,每月通报考核分数,考核结果与项目绩效挂钩实施奖罚。

四、安全考核内容:1、项目年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编制情况、计划的完整性、半年度/月度总结、计划的完成情况。

2、项目安全体系、人员安全履职情况、安全防护标准化实施情况、危险作业管理、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内业资料归档等。

五、安全考核方式:1、每月考核一次,按考核表内容进行打分,经理部所辖项目月度安全考核委托各经理部安全主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安全总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核签名后上报事业部安监部。

2、直管项目由安监部直接考核,考核结果报安全总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审核。

3、每月的安全考核结果在月度生产会上进行通报,并附在每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月度通报》里进行全事业部通报。

4、安监部在月度安全巡查时对经理部所辖项目的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对考核分数与现场实际出入较大的,有权根据现场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数修改,但应在通报中就考核分数修改原因进行说明。

六、安全考核奖励:1、项目安全生产考核分数直接运用到项目季度绩效奖金的发放。

2、项目每季度内3个月的平均分数乘以绩效考核安全板块15%的权重所得分数为当季度项目绩效考核安全得分。

3、每季度3个月考核分数的平均分(XX+XX+XX=XX÷3),做为项目当季度安全绩效考核分数。

4、每季度安全生产考核事业部将汇总排名,对排名在前三名且分数高于90分以上的项目部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

七、安全考核处罚:1、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排名后三名且分数低于85分的项目,取消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安全总监当季度绩效奖,并分别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罚款,对生产经理、安全总监(或安全员)处以500元罚款。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带各种表格附件)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带各种表格附件)

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保障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经费单位、集团公司本部投资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单位”),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后评价类型包括自我总结评价投资项目和外委机构后评价投资项目。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计划第五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每年10月收集项目投资单位下一年度后评价计划,项目投资单位根据《**(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编制下一年度后评价计划,填写《**投资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和后评价计划安排表》(附件1),10月13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汇总编制下一年度集团公司后评价计划,并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后评价计划,组织后评价工作会议,传达后评价工作计划和开展后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项目投资单位编制后评价工作计划,确定后评价工作联系人,并将工作计划和联系人上报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

第三章自我总结评价投资项目第九条项目投资单位按照后评价工作计划编制投资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初稿(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格式见附件2),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初稿、编制报告所需的投资项目材料数据等报送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

第十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组织后评价工作组成员部室(单位),对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进行会审,各会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填写《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会审表(附件3),反馈至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汇总会审意见后,反馈项目投资单位,项目投资单位对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修编,形成自评报告终稿,项目投资单位填写《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报审表(附件4),报送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

工程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附评分细则)

工程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附评分细则)

项目综合考核评比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及时确认项目管理阶段性成果,合理、客观、公正的整体性评价项目管理水平,激励项目经理部全面落实和完成工程项目各项责任和指标,充分发挥子、分公司领导对项目管理积极性和关键作用,促进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整体上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开工3个月以上主体工程未交工的所有在建项目经理部均属考核评比范围。

第二章考核评比的方法与步骤第一条考核评比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条子、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对照项目综合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于当年4月10日前和当年10月10日前前将自评结果上报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三条由子、分公司分管项目的副总经理组织对项目经理部上报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经子、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于当年5月10日前和当年10月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第四条集团公司将组成由公司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和区域指挥部参加的检查组,根据各子、分公司上报的项目考评结果,自较好和较差的项目中各随机抽查一个。

集团公司对项目的抽查考评结果,与子、分公司上报的该项目考评结果进行对比,同比例调整集团公司未抽查项目的考评结果。

如集团公司抽查结果与子、分公司考评结果存在较大偏差,集团公司将加大抽查比例,且对子、分公司项目管理基本得分处以1-2分的处罚。

第五条检查考核后按得分多少确定项目综合评比名次。

第六条每次检查结束后,集团公司各责任部门10日内将被检查项目的考核评分表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交工程管理部。

工程管理部汇总形成书面考核情况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下发综合大检查情况通报和评比结果及奖罚通报。

第三章奖惩第一条集团公司将以文件形式通知子、分公司对在检查评比中获得前十名的项目经理部和排在倒数后十位的项目经理部按以下标准进行奖罚:(一)对获得项目综合评比前三名的项目经理部正职,分别给予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励,副职按正职奖励额的80%计奖;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项目经理部正职分别给予3000元奖励,副职按正职奖励额的80%计奖。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中央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我委组织编制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指南》是中央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中央企业可根据《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制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可有所侧重和取舍。

二、《工作指南》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后评价,对于股权投资、资产并购、证券、期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项目,仅供参考。

三、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后评价工作的主体。

各中央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有目的地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要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和成果的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实现后评价工作的目的。

四、中央企业的后评价工作由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具体负责指导、管理。

我委每年将选择少数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组织实施后评价,督1促检查中央企业后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后评价工作信息和成果,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一、总则(一)为加强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赋予国资委的职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细则

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细则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实施、控制和评价的一项综合性管理活动。

为了有效地评价和考核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工程项目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项目立项阶段的考核项目立项阶段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起点,对项目的选择和规划决定了项目的后续运行效果。

因此,在项目立项阶段的考核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选择的合理性:考核项目选择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是否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是否与企业自身的资源和实力相匹配等。

2.项目规划的完备性:考核项目规划是否具备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包含项目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组织架构等。

3.项目投资的有效性:考核项目投资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等。

二、项目实施阶段的考核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核心阶段,直接决定了项目的执行效果和项目成果。

在项目实施阶段的考核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项目计划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进行实施。

2.项目资源的调配情况:考核项目是否具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是否合理调配和利用。

3.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项目产出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项目进度的控制情况: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控制情况,是否能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5.项目成本的控制情况: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情况,是否能够合理控制项目成本。

6.项目风险的管理情况:考核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管理情况,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三、项目收尾阶段的考核项目收尾阶段是项目管理的最后一个阶段,对项目的总结和命名决定了项目的最终效果。

在项目收尾阶段的考核应着重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项目成果的验收情况:考核项目的成果是否能够得到客户或相关部门的认可和接受。

2.项目质量的评价情况:考核项目的质量情况,是否达到或超出了预期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目的
进一步加强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程序,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项目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2005,国资委。

3.2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SP-03-11,2011,总公司。

3.3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SP-03,2013,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SP-03-02,2013,公司。

4 释义
4.1 总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简称为“总公司”。

4.2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3 所属单位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4.4 项目后评价
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实施的评价,是项目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通过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投资项目的决策过程、实施过程、经营效果及其影响,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5 职责分工
5.1 工程建设部
工程建设部是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其具体职责是:
a) 编制、修订公司项目后评价各项管理制度和程序;
b) 组织验收一般后评价报告,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项目后评价结果,并报
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c) 配合总公司计划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专家对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
的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实施评审验收,并将将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和整
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
d) 组织项目后评价培训,组织后评价成果的研究、应用和交流;
e) 编制年度后评价计划;
f) 组织公司投资项目的一般后评价,并参与组织详细后评价工作;
g) 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5.2 所属单位
a) 执行公司项目后评价各项办法和程序,管理本单位的后评价工作;
b) 依据公司年度后评价计划,编制本单位年度后评价计划草案、项目后评
价具体实施计划;
c) 组织本单位所属项目的一般后评价工作,配合公司、总公司做好验收工
作;
d) 组织或协助公司、总公司项目后评价主管部门对选定项目开展详细后评
价;
e) 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6 管理要求
6.1 项目后评价的要求
6.1.1 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原则上应在项目投入运营后1-2年内,对已完工项目实施全面系统的评价。

6.1.2 项目一般后评价报告可由工程建设部或所属单位自行组织编制。

项目详细后评价应依照项目投资额度,委托有相应等级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承担。

原则上,参加过本项目预可研咨询、可研咨询、初步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建设等单位均不得承担本项目后评价工作。

6.1.3 项目详细后评价承担单位,应依照本细则要求,遵循项目详细后评价的基本程序和要求,独立自主、认真负责地开展后评价工作。

6.1.4 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应全面、真实地提供后评价所需各项资料,并为咨询单位现场核查提供条件。

6.1.5 受委托的后评价咨询机构应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后评价工作。

6.2 后评价报告的编制依据
项目后评价调查工作和报告编制工作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文件、政府或公司对项目的批复文件、审计报告、竣工决算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以及项目运行的实际数据和依据项目实际运行结果预测的数据。

6.3 后评价内容
6.3.1 项目总体回顾与评价。

描述项目后评价范围、原则、依据等,总体回顾项目前期研究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过程,结合决算审计、决算验收、竣工验收和地方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结果,整体评价项目决策、实施、运营等各阶段的程序合规性和手续完整性,得出项目后评价的总体结论。

6.3.2 项目决策过程评价。

建设项目应评价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基础设计)等前期工作的研究结论和设计结果;重点评价市场研究、厂址选择、产品结构确定、工艺技术选择、设计方案的准确性、合理性和决策过程的合规性。

收购项目应评价可行性研究结论,包括对资产评估、法律尽职调查、HSE尽职调查、市场研究和改造方案研究等工作的评价。

6.3.3 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建设项目从设计、工程建设、生产准备等方面,评价项目实施过程;重点评价项目质量、进度、费用、HSE、生产准备等各项工作。

收购项目应评价收购过程和改造实施过程等。

6.3.4 生产运营评价。

评价项目投产情况、生产情况、经营管理情况等。

6.3.5 项目经济性评价。

分析评价项目投资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情况;重点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与后评价阶段的各项经济指标做对比分析和评价。

6.3.6 项目竞争力分析。

参考同类项目,通过在投资、技术先进性、装置运转、生产成本、环保和节能、产品的差异性和质量等方面做横向比较,分析项目的竞争力。

6.3.7 项目影响性评价。

影响评价包括对社会影响和对企业影响的评价。

社会影响评价,从环境影响、节能、社会效益等方面实施评价。

企业影响评价,从项目持续经营能力方面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实施评价。

6.3.8 通过对经验教训与对策建议的分析评价,得出启示和对策建议,对策建议应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并具有可操作性。

6.4 项目后评价方法
项目后评价的主要方法包括:逻辑框架法、对比法、项目调查法。

a) 逻辑框架法,是项目后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通过投入、产出、直接目
的、宏观影响四个层面对项目做分析和总结;
b) 对比法,是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分析评价方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
和横向对比;
1) 前后对比法,是依据后评价调查得到的项目实际情况,对照项目
前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研究结论和各项评价指标,找出偏
差,分析原因,找出问题,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2) 有无对比法,是指在项目周期内“有项目”(实施项目)相关指
标的实际值与“无项目”(不实施项目)相关指标的预测值对比,
以度量项目真实的效益、作用及影响;
3) 横向对比法,是同一行业内类似项目相关指标的对比,用以评价
企业(项目)的绩效或竞争力。

c) 项目调查法是采集对比信息资料的主要方法,包括现场调查和问卷调
查。

6.5 项目后评价实施程序
6.5.1 一般后评价由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组织开展。

原则上,所有投资项目都应开展一般后评价工作,一般后评价报告应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6.5.2 总公司计划部结合一般后评价结果,选择开展详细后评价的项目,并通过年度后评价计划或任务书下达详细后评价任务。

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也可依据本单位后评价计划,选择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

6.5.3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将有选择地开展详细后评价。

a) 投资额度大、工艺复杂、建设周期长,影响全局的项目;
b) 重大更新改造、扩建项目;
c) 对产业布局、结构调整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d)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项目。

6.5.4 项目一般后评价实施程序。

6.5.4.1 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依据公司年度后评价计划组织开展项目一般后评价,编制一般后评价报告。

6.5.4.2 工程建设部组织验收一般后评价报告,由工程建设部和所属单位结合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报公司领导层审议批准。

6.5.4.3 公司将一般后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及整改情况一并正式上报总公司计划部备案。

6.5.4.4 总公司保留对项目一般后评价报告的复审权,并选择问题突出、或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

6.5.5 项目详细后评价实施程序。

6.5.5.1 依据项目详细后评价计划或任务,由公司工程建设部或总公司计划部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对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所需费用应列入总公司计划部专项资金。

6.5.5.2 咨询单位通过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在对基础数据实施客观、科学分析的基础上,依照相关规定编制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

6.5.5.3 工程建设部或总公司计划部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专家对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实施评审验收,讨论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建议、对策,形成验收意见后,由计划部将下发验收意见;
6.5.5.4 工程建设部或所属单位依据后评价报告及验收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工程建设部将项目详细后评价报告和整改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总公司计划部。

6.5.5.5 由总公司计划部汇总有关资料后报总公司主管领导。

7 附则
7.1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7.2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