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1.0.8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1.0.9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1.0.11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1.0.12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完整版)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份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如有) 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者单位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者施工任务将单项或者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份,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者项目的工程。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分部份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构成份部份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建设部GB50500-201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g bg l 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12 1 225 发布13200401施行20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3 一般规定 (4)3.1计价方式 (4)3.2计价风险 (4)4 招标工程量清单 (5)4.1一般规定 (5)4.2分部分项工程 (5)4.3措施项目 (5)4.4其他项目 (5)4.5规费 (6)4.6税金 (6)5 招标控制价 (7)5.1一般规定 (7)5.2编制与复核 (7)5.3投诉与处理 (7)6 投标报价 (9)6.1一般规定 (9)6.2编制与复核 (9)7 合同价款约定 (10)7.1一般规定 (10)7.2约定内容 (10)8 工程计量 (11)8.1一般规定 (11)8.2单价合同的计量 (11)8.3总价合同的计量 (11)9 合同价款调整 (12)9.1一般规定 (12)9.2法律法规变化 (12)9.3工程变更 (13)9.4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13)9.5工程量清单缺项 (14)9.6工程量偏差 (14)9.7物价变化 (14)9.8暂估价 (15)9.9计日工 (15)9.10现场签证 (16)9.11不可抗力 (16)9.12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7)9.13误期赔偿 (17)9.14施工索赔 (17)9.15暂列金额 (18)10 合同价款中期支付 (19)10.1预付款 (19)10.2安全文明施工费 (19)10.3总承包服务费 (19)10.4进度款 (19)11 竣工结算与支付 (21)11.1竣工结算 (21)11.2结算款支付 (22)11.3质量保证(修)金 (22)11.4最终结清 (22)12 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 (23)13 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24)13.1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 (24)13.2管理机构解释或认定 (24)13.3友好协商 (24)13.4调解 (24)13.5仲裁、诉讼 (25)13.6造价鉴定 (25)14 工程计价资料与档案 (26)14.1计价资料 (26)14.2归档管理 (26)15 计价表格 (27)15.1计价表格组成 (27)15.2计价表格使用规定 (54)本规范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规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9年)
• 《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62-2013 )
计价规范的发展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004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 细则》 (2006年)
• 现批准《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为国 家标准,编号为GB50856-2013,自2013年7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 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 文,必须严格执行。
•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 版社出版发行。
•
2018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6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 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的公告
•
现批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854-2013,自2013年7
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4.2.1、4.2.2、4.2.3、
发包形成的总价合同
2.0.13 成本加酬金: 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 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 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术语
2.0.14 工程造价信息: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调查和测算 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的 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工程的造价指数、指标。
2 术语
2.0.41 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 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相关 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 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 价款计算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修编情况简介一、修编目的1、为了更加广泛深入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量、计价行为制定好准则。
2、为了与当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的变化规定相适应,使其能够正确地贯彻执行。
3、为了适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日益发展的需要,促使规范的内容不断更新完善。
4、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统一的建设工程计价、计量规范标准体系。
二、修编的必要性1、相关法律等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实行工伤保险,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的规定;财政部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等规费方面的变化,需要修改计价规范。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起草,《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修订,为“08规范”的修改提供了基础。
2、“08规范”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需要修改计价规范3、一些作为探索的条文说明,经过实践需要进入计价规范“08规范”出台时,一些不成熟的条文采用了条文说明或宣贯教材引路的方式。
经过实践,有的已经形成共识,如计价风险分担、物价波动的价格指数调整、招标控制价的投诉处理等,需要进入计价规范正文,增大执行效力。
4、附录部分的不足,需要尽快修改完善一是有的专业分类不明确,需要重新定义划分,增补“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等专业;二是一些项目划分不适用,设置不合理;三是有的项目特征描述不能体现项目自身价值,存在缺乏表述或难于描述的现象;四是有的项目计量单位不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是有的计算规则界线划分不清,导致计量扯皮;六是未考虑市场成品化生产的现状;七是与传统的计价定额衔接不够,不便于计量与计价。
5、附录部分需要增加新项目,删除淘汰项目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满足计量、计价的需要,应增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同时,应删除技术规范已经淘汰的项目。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条文】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条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修改为“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 施阶段的计价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第一,与1.0.1条的修改和第3.1.3条的增设相对应,不分何种计价方式, 都应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工程建设周期长、金额大、不确定因素多的特点决定了建设工程 计价具有分阶段计价的特点,不同阶段的计价要求也是有区别的。 第三,建设工程进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与决策阶段、设计阶段不同, 发承包双方以及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将受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 法律、法规的约束。因此,本条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建设工 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使其与建设工程决策阶段、设计阶段 有所区分,避免因理解上的歧义而发生纠纷。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 制价编制、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计 量与合同价款的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合同价款的调整、竣工结算的办 理和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活动,涵盖了工程建设发承 包以及施工阶段的整个过程。
【条文】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 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 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 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 出了这一规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 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完整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50500--200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3—02—17 发布2003-07-01 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0 3 年7 月 1 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1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2.2、3。
2.3、3。
2。
4(1)、3.2.5、3.2。
6(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三年二月十七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制定的。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的一项措施。
本规范是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要求,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总结了我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试点工作的经验,结合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并借鉴了国外有关国家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做法.本规范批准发布前广泛征求了有关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工程造价、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
本规范共分五章,包括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等。
本规范由国家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供以后修订时参考。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版)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23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该规范的编号是GB50500-2023。
该规范是根据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和计价方法。
具体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编制要求、计价基准等。
根据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编制,以确保
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计价方法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和工种确定,保证计
价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202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和合理投资。
需要注意的是,该规范是2023年发布的最新版本,建议在使用前查看是否有更新版本,并及时进行更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得随意修改或调整,如需 调整应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约定
约定内容
合同价款应根据中标通知书中标价、投标文 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 其他有关条款进行约定。
调整约定
合同价款可以约定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固定综合单 价加风险费用等计价方式进行约定。
支付约定
合同价款的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应明 确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的支付条件、支 付比例和支付时间等。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按照工程部位、 名称、规格和计量单位等进行列项。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应描述清楚,包括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 施工方法等。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并按照 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措施项目
01
02
03
D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道路工程
包括路基处理、路面 铺设等项目的计算规 则,考虑道路等级、 材料类型的计量。
桥梁工程
包括桥梁桩基、桥面 铺装等项目的计算规 则,涉及不同桥型、 跨度的计量。
隧道工程
包括隧道开挖、衬砌 等项目的计算规则, 考虑隧道断面、支护 方式的计量。
给排水工程
包括给水管道、排水 管道等项目的计算规 则,考虑管道材质、 连接方式的计量。
术语定义
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术语 的定义和解释。
计价方式
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 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
用。
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
01
招标控制价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施工现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GB 50500-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七月九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术语
2.总承包服务费的用途(1)当招标人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专业工程进行发包,要求总承包 人协调服务;(2)发包人自行采购供应部分材料、 工程设备,要求总承包人提供保管等相关服务; (3)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协调和统一管理、对 竣工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2.0.35“税金”是国家为了实现本身的职能,按照 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形式,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 的工具。由承包人负责缴纳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 护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的总称。
3
4
利润
定额综合单价
(1.1+2)×相应费率
1+2+3
基础知识
三、综合单价的计算(组价)
步骤:1.计算定额综合单价(利用表1或表2)
2.计算清单综合单价(按照项目特征描述) 举例: 四、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京建法2013.7号文件
共6节19条,其中强制性条文4条
4.1.2强制性条文。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完整性
——不缺项漏项,均应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依据 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 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利。 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其责任仍应由 招标人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人的错误应承担的责任, 应由招标人与工程造价咨询人通过合同约定处理或 协商解决。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为基数的20.25%计取。
4.工程量清单编制
4.6 税金
内容:
1 营业税 2 城市维护建设税
3 教育费附加
4 地方教育费加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篇一: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xx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xx版规范)[2][1]。
20xx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xx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一、引言20xx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xx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
20xx版规范的出台将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如: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补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
20xx版规范在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第1页共7页有力依据。
总的来说,新规范在专业划分、责任界定、条文说明、可执行等方面有了新的进步,下面就新规范中的这些重大变化和旧规范加以对比说明。
二、新规范的专业划分更加精细,适用范围扩大在08版规范中,计价规范把建筑分为六个专业方向(即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矿山工程),就像近年来,城市中大兴的地铁、轻轨等交通设施建设,很少能在原来的规范中找到相应标准,更多的是行业标准。
而20xx新规范中,进行了重新精细化调整,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其中,将建筑与装饰专业进行合并为一个专业,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调整后分为:0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02—仿古建筑工程;03—通用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矿山工程;07—构筑物工程;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09—爆破工程九个专业。
由此可见,新规范在内容上得到了很大的扩充,这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结果,也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新规范在内容上的扩充,专业上的细细划分,使其适用范围更加广阔,这对建筑行业发展也起到更好的规范作用,使市场更加透明,更加公平、公正。
三、新规范中责任划分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加强20xx新规范对原20xx清单里诸多责任不够明确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责任划分和补充:1、新增了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提前竣工(赶工费)、误期赔偿费等做了明确阐释,对暂估价增加了工程设备暂估单价。
2、对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暂估材料及承包人提供的材料等处理方式做了明确说明。
3、增加计价风险的说明,明确计价风险内容、影响风险因素、波动幅度、责任承担:3.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第2页共7页[3]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3.2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原材料等价格进行了调整的,发包人应承担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
3.3由于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合同价款,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并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中没有约定,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按下列规定实施:3.3.1材料、工程设备的涨幅超过招标时基准价格5%以上由发包人承担;3.3.2施工机械使用费涨幅超过招标时的基准价格10%以上由发包人承担。
4、新增了对招标控制价投诉与处理规定:条款4.3.1: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本规范的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5天内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
(提交书面投诉书)条款5.3.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接到投诉书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应当在受理投诉的十天内完成复查(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并作出书面结论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负责该工程招投标监督的招投标管理机构。
条款5.3.8:当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3%的,应当责成招标人改正。
条款5.3.9: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修改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的,且最终招标控制价的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应当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这些原条文的变动和新增的责任划分说明,都透露出随着计价的改革,清单规范对责任划分原则更加清晰明确,对发承包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尽可能的明确,以减少后期出现的争议。
这就要求我们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认真仔细的做好工作,尤其是可能引起争议的地方,避免错误的发生。
第3页共7页[5][4]四、条文说明细化、量化,指导性、可操作性增强在20xx版新规范中,每一节都有对本节清单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使用范围、项目特征描述原则(哪些必须描述、哪些可以不描述)与方法进行说明,保证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
现浇混凝土模板由原来按照混凝土体积来提取模板的方式变化为规定的两种编制方式。
对于原来的超高施工增加费,新规范将其调整计入措施项目费中。
此外,对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单价变化的,明确给出了调整的计算方式。
[6]20xx版规范中还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
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新增的9.3.2、9.5.2及9.5.3款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规则与计算方法。
规范中的9.3.1款、9.3.3款与9.6.2款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公式。
20xx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规范中的3.4.1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
此外,5.2.2款的第一条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
9.7.2款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
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五、可执行性更加强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方因规范中的一些模糊条文而争执不下,这些都是因为责任不明确,可执行性低下造成的。
但在20xx版规范中,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第4页共7页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
此外,20xx版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其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20xx版规范的“必须”。
其主要有如下变动:1、条款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清单计价。
2、条款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3、条款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条款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条款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
6、条款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7、条款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8、条款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9、条款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
10、条款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11、条款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12、条款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13、条款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第5页共7页篇二: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变化分析摘要:随着建筑行业的高速发展,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问世,新领域的不断扩展,原来的08版规范已经不能满足行业需求。
为了满足和规范市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筑部门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针对08版规范和03版规范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编制了20xx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简称20xx版规范)[2][1]。
20xx版规范对03版、08版中的专业划分,责任界定,可执行性等问题给予了较明确的解答。
这些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工程项目中的实际问题,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
关键字:20xx版规范专业划分可执行性责任界定条纹细化一、引言20xx版规范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xx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