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科大数据研发中心三方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中科工业园广和技术转移中心
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于2013年6月【填写】日在【填写】签署。
甲方:苏州**开发区
乙方:开发区下属公司
丙方:江苏广和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已经投资建设苏州国科数据中心、以及加载在数据中心上城市、开发区管理软
件系统,并享有国内外很高的知名度。
2.丙方是横跨信息技术、互联网、电信增值业务等行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商,以
iService智慧云服务平台为核心,以云方式提供个性化行业解决方案,江苏广和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简称:iServic)是基于电信增值服务和云计算应用的iTMT 基础设施平台、针对客户产品和业务流程研发软件应用的iBusiness业务生成平台、和依靠创新的商业模式建立起来的iSmart品牌运营平台组成的智慧服务外包平台。iService已经与上海交通大学、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常熟设立的首家政府、大学、企业共同投资的大学科技园常熟慧谷科技园有限公司,积累了合作、运营、管理大学科技园以及技术成果转移、产业孵化、市场运营管理经验,完成了立足上海、面向全国的布局,将于2014年度完成IPO,未来3-5年将会获得跨越式发展。
3.双方就依托以丙方在常熟行政运营总部在苏州工业园设立技术研发总部,面向全国
建设分布式云网络数据中心(IDC)信息服务外包基地为基础,结合甲方云数据
中心在相关技术领域特别是云计算、智慧城市与开发区的管理运营成果、优势技术,以技术转移方式共同合作承接基于大数据、iService智慧服务外包平台服务外包业务;积极组织丙方自身或联合企业共同申报苏州市及以上科技项目。积极开展服务外包、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产业,整合甲方云数据中心、中科院以及丙方研发技术、产业政策、以及市场运营优势,创新性体制管理模式促进园区科技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据此,
协议各方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署本协议,以资认真履行。
一、公司设立及中心的组建
1.1.丙方在甲方所辖区域内投资设立“苏州中科广和大数据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暂
定名,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苏州中科)并投资建设不大于20亩(容积率在1.5—2.0)科技(商业)载体,全面负责苏州中科的市场化运作,承担市场风险、项目投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
1.2.由丙方发起甲方和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参与组建民办非法人企业组
织(非盈利机构):苏州中科工业园广和技术转移中心(暂定名,以下简称:“技术转移中心”),以引进现代服务业为前提通过技术转移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以技术转移方式承接全国服务外包业务,并以专业分包方式整合相关产业的知名企业服务于市场。
1.3.技术转移中心设立理事会5人,甲方派出1人、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
心派出1人、丙方派出3人(包括理事长1人)。转移中心招聘工作人员不少于12人,负责转移中心的日常工作及协调苏州中科与园区企业之间的沟通工作,甲方给予转移中心不少于3名人员编制。
1.4.甲方负责提供苏州工业园区内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企业孵化加速载体,由甲方根
据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需求及个性化装修要求,提供该办公场地的全部装修,达到使用标准后交付苏州中科使用,设计和装修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丙方不承
担任何装修费用,2000平方米从房屋交付使用起,五年免收房租,作为苏州中科孵化器办公使用。生活及相关配套功能由甲方另行安排。技术转移中心引进项目的相关政策由理事会讨论决定。
1.1.苏州中科的定位及功能
1.2.苏州中科定位:
1.2.1.采用“企(广和)—园(苏州开发区)—校(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
移中心)”共建模式,并集教育培训、科技研发、产业孵化、创新创业于
一体,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新兴产业(新业态)、生物科技、及现代科
技信息产业,建设基于iTMT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
1.2.2.苏州中科将发挥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10余家大学的科技、
人才、教育资源优势,以苏州工业园、国科云数据中心为主要载体,优化
创新创业环境,定位于“技术转移、孵化器、加速器”三位一体的科技服
务创新园区,成为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培养、高新产
业培育的示范基地。
1.3.苏州中科功能:
1.3.1.科技项目培育功能:整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高等院校的
大学科技资源,引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大学资源向园区企业的
开放程度,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加速企业的发展步伐,导入中国科学院
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先进管理理念、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完善创新
服务体系,提升企业孵化和加速能力。
1.3.
2.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功能:整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人才资
源,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科研人员和校友来园区创新创业,设立大学生
科技创业实习基地,支持大学生到公司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支持企业接纳
大学生实习和就业,联合培养互联网、服务外包、IT、信息产业研发和技
术人才。
1.3.3.科技成果转化功能:整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成果资源,
引进新技术、建设新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向苏州开发区辐射,加强企业需
求与技术供给对接、科技成果与金融资本对接、创新人才与科技型企业对
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
1.3.4.区域产业服务功能:整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信息资源,
集聚创新要素,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围绕电子信息、生物医疗、服务外包
等新兴产业,建设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
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高开发区的专业
化和市场化服务能力。
1.3.5.合作交流培训功能:整合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的教育资源,
开展在职研究生教育,举办多种形式培训,借助大学的专家智库,为苏州
开发区创新发展提供战略咨询,借助中科院海内外校友网络,宣传苏州开
发区人才政策和创新创业环境,提升苏州数据中心的海外影响力。
1.1.配套政策与支持
1.2.甲方协调苏州国科给予技术转移中心免费提供不少于50个服务器机架,用于分布
云备份以及甲方APP的推广。
1.3.甲方给予技术转移中心包括房租、税收等一系列政策用于招商引资。
1.4.甲方鼓励“苏州中科”做大做强,快速积聚产业发展,对苏州中科及苏州中科入
园企业,均可享受苏州开发区、苏州市及以上政府的科技、人才等各类优惠政策;
对苏州中科以及入园企业所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甲方同意实行“5免5减半”的原则,对公司高管缴纳的所得税实行“5免5减半”的原则。甲方同意并保证采用先征后退(每年分两期返还,每年的1月份及7月份的15日之前,奖励上期缴纳的税收)的方式将上述税收地方留存部分按前三年给予100%奖励,第四、五年给予50%奖励给苏州中科统一支配。到期后有关事宜具体另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