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礼品会计分录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赠送礼品会计分录处理
1. 销售行为。企业采取购买货品就赠送实物(“买即赠”、“满就送”)等方式进行销售,是为了扩大份额、增加销量,费用一般在“销售成本”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2. 广告宣传。企业向待发展的、非固定的客户对象赠送纪念品,是为了提升形象、扩大影响力,费用一般在“广告宣传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3. 公关交流。企业在公关活动过程中,向单位或个人赠送纪念品,是为了便于业务谈判、对外来往、公关接待等,费用一般在“业务招待费”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4. 无偿捐赠。企业的无偿赠送行为(公益性捐赠、救济性捐赠和其他捐赠),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为了利润,费用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三、企业礼品赠送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理论处理
1. 销售行为。关于赠送的礼品,会计上不做礼品销售处理。如果作为,就允许据实税前扣除,如果商品和礼品同时开在一张发票上,礼品不征收增值税,否则作为视同销售,礼品就要征收增值税。
例1:某商场五一购物节,甲顾客购商品满10 000元,可以得到电饭煲一台,商品含税价格为10 000元,购进成本为9 000元,电饭煲含税价格为200元/台,购进成本为180元/台。商场不对赠品开具发票。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 000
销售费用
贷: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
主营业务成本9 000
贷:库存商品——电饭煲180
库存商品——商品9 000
需注意的是:甲顾客受赠的电饭煲,是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送的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广告宣传。企业单独赠送给客户的纪念品,无论是购入的还是自制的,视同销售货物,都要按成本价和应交税费记入“销售费用”或“管理费用”科目。
例2: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另支付广告费4 500元。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471 600
贷:库存商品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7 100
银行存款4 5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借:其他应收款94 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94 320
3. 公关交流。企业将购入或自产的货物作为礼品用于公关交流,依对个人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3:某企业将自制的饮品赠送他人,不含税成本价为6 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1)结转成本: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7 722
贷:其他业务收入6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22
借:其他业务支出6 000
贷:库存商品6 0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1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
4. 无偿捐赠。
例4:南昌某电脑企业为奖励贫困高考考生,将价值5 850元的电脑赠送给这些贫困学子.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5 850
贷:库存商品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1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 170
(二)实际操作
在实际工作中,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往往不可能向礼品拥有者收取,故代缴的个税实际上还是由赠送礼品的单位承担,礼品的价值也就成为税后所得。会计处理也就随同赠送礼品本身所记入的会计科目入账。
1. 若是将宣传用的礼品记入了“销售费用”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销售费用”科目。上述例2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销售费用——广告业务宣传费471 600
贷:库存商品3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 100
银行存款4 5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94 32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94 320
2. 若是用于公关交际所赠的礼品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上述例3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管理费用7 722
贷:其他业务收入6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22
借:其他业务支出6 000
贷:库存商品6 00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管理费用1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
3. 若是无偿捐赠的礼品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那么代扣的税款也同样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上述例4的会计处理就变成:
(1)结转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5 850
贷:库存商品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2)计提个人所得税:
借:营业外支出1 17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 170
(三)会计理论与实践操作存在差异的影响
当前,不管是主动申报的代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还是补充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一直都将税款记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理论与实践操作的差异也就体现在能否税前扣除上。国家相关部门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有一定的争议,希望相关部门早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附件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企业和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折扣折让、赠品、抽奖等方式,向个人赠送现金、消费券、物品、服务等(以下简称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二、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