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征集中山市自来水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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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自来水价格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自来水价格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自来水价格的复函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1.04.28
•【字号】粤价函[2001]175号
•【施行日期】2001.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调整中山市自来水价格的复函
(粤价函[2001]175号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的函》(中府函[2001]26号)和中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水价的补充说明》收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自来水每立方米综合平均售价由现行1.047元调整为1.15元(含税,下同),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用水分类后的具体价格为:
(一)环卫、绿化用水每立方米调整为0.85元;
(二)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含学校、机团和医疗用水)、趸售镇区用水每立方米调整为1.13元;
(三)经营服务用水(含商业、建筑业用水)每立方米调整为1.35元,其中建筑业用水维持现行每立方米1.45元不变;
(四)特种经营用水(外轮和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等用水)每立方米调整为1.55元。

二、你市随水价一并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三、请你市积极采取措施,为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创造条件,加快水价改革的步伐,进一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

四、请你市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方案的顺利实施,并将调价后的有关情况函告我局。

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

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

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自来水公司是城市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而对于自来水的收费标准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

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成本。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以便让大家更加了解和理解自来水的收费情况。

首先,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是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市场供求关系来制定的。

一般来说,自来水的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两部分。

基本水费是指居民家庭每月使用的基本水量所需要支付的费用,而污水处理费则是指居民家庭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后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这两部分费用的比例和标准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其次,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居民家庭的用水量来进行划分。

一般来说,自来水公司会将居民家庭的用水量划分为不同的档次,每个档次对应着不同的收费标准。

这样的做法可以更加公平地对待不同用水量的家庭,也可以更好地激励人们节约用水。

另外,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也会根据不同类型的用户来进行区分。

比如,对于工业企业和商业用户,自来水公司会根据其实际用水情况和行业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这样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也可以更好地调节市场供求关系。

最后,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也会受到环保政策和节能减排要求的影响。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自来水公司也会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来调整收费标准,以鼓励人们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推动绿色发展。

综上所述,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体系,它不仅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还受到政府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影响。

通过了解和理解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用水行为,也可以更好地支持和配合自来水公司的发展和改进。

希望通过这篇文档的介绍,大家对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关于实施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的通知

关于实施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的通知中价〔2011〕30号市供水有限公司、各镇区供水企业: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价格调节水资源供需的杠杆作用,并为逐步实现全市“供水一盘棋”和用水“同网同价”目标,我局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和国家、省有关价格管理和水价改革的精神,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了《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3月1日用水起,对我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和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具体方案为促进我市供水企业的良性发展和增强用水户节约用水的意识,通过调升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并理顺供水价格,促进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减少城市污水排放、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并为逐步推进我市用水同城同网同价,对我市供水价格进行调整和改革。

(一)供水价格改革的方案1、整合供水价格。

以“保护水资源、合理补偿成本、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将我市供水价格整合为三大价区:市供水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供水的中心城区和相关镇、市供水有限公司趸售转供水的镇区、联营或独资备有自来水生产厂的镇区。

2、简化供水价格分类。

根据《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

各地应以综合平均水价为标准,缩小各类用水价差,不得将水价分类复杂化”的相关规定,将我市现行六大类、12小项的供水价格分类合并为四大类:一是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居民、学校和集体宿舍用水;二是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的环卫、绿化及机团、医疗的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的商业、服务业和建筑业用水;三是特种行业用水;四是趸售用水。

(二)供水价格调整的方案由于水资源费调整等因素对供水企业影响较大,根据省水利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水资费征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

为消除调升水资源费对供水行业的影响,调升我市供水价格,鉴于本次供水价格调整幅度较大,充分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为缓解供水价格上调对用水户的影响程度,供水价格的调整采用小步快跑的原则分步实施。

通知书之水费涨价通知

通知书之水费涨价通知

水费涨价通知【篇一:水费调价通知】水费调价通知各租户:因供水部门已于10月份将污水处理费价格调高和线管消耗分摊,我司于将2014年11月起对水费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将按2.72元\度收取。

特此通知2014中山市小榄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有限公司年10月23日【篇二: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关于自来水价格调整的通知尊敬的各商、住户:根据市自来水公司的通知,从2010年4月1日抄表起(3月份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商业用水)价格调整为3.85元/立方(含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第一级,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以下(含25立方)部分基本水价为1.25/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2.42元/立方;第二级,每户每月用水量25—33立方(含33立方)部分基本水价为1.88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3.05元/立方;第三级,每户每月用水量33立方以上部分基本水价为2.50元/立方,污水处理费0.68元/立方,垃圾处理费0.49元/立方,该部分水价合为3.67元/立方。

我公司将按以上新规定标准计收水费,请各商、住户配合缴交。

特此通知。

xxxxxx有限公司xxxx年xx月xx日自来水公司咨询电话:xxxxxxxx【篇三:关于调整xx商户水价的通知】关于调整xx商铺水费价格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商户:xx商铺内用水将实行计划用水和阶梯价格,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水费价格计划内用水,执行一级水价,即每吨1元。

具体水价共分四级:一级水价1元/吨;二级水价2.1元/吨;三级水价3.2元/吨;四级水价4元/吨。

二、计划用量租用面积:100㎡—500㎡之间,每1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501㎡—900㎡之间,每2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901㎡—1500㎡之间,每300㎡每月计划用水1吨;租用面积:1501㎡以上面积,每增加500㎡,每月计划用水1吨。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30•【字号】中府办〔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价格,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17年10月30日文号:中府办〔2017〕46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30日中山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139号)精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照“有利节水、有利计量、方便管理”原则,科学设置农业取水计量点。

对于已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的地区,在有条件的高效节水灌溉管道设置水表,实行计量供水,逐步实施信息化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各镇区)(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根据省水权试点工作经验,以镇区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严格实行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分批推进农业取水许可管理。

探索建立农业水权确权和转让机制。

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

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

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法规类别】水资源【发文字号】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4届]第30号【批准部门】8;819;81901;【批准日期】2016.12.01【发布部门】中山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6.12.07【实施日期】2017.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三十号)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31日表决通过的《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2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2月7日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2016年10月31日中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201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促进节约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科学规划,推动公共供水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水用水安全。

第四条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用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水水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供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工作。

发展和改革、环保、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国土资源、城乡规划、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供水用水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供水水源、损坏供水设施以及违法供水、用水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2020年世界水日-定额用水中水回用阶梯水价

2020年世界水日-定额用水中水回用阶梯水价

2020年世界水日-定额用水、中水回用、阶梯水价
2020年世界水日
定额用水
对不同的用水对象,在一定时期内制定相对合理的单位用量的数值。

中水回用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中水”,就是把排放的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回收,经过处理后可以再利用的水。

“中水”起名于日本,“中水”的定义有多种解释,在污水工程方面称为“再生水”,工
厂方面称为“回用水”,一般以水质作为区分的标志。

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处理后的水(包括污水处理厂经二级处理再进行深化处
理后的水和大型建筑物、生活社区的洗浴水、洗菜水等集中经处理后的水)统称“中水”。

其水质介于自来水(上水)与排入管道内污水(下水)之间,亦故名为“中水”。

其主要
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
用水。

中水利用也称作污水回用。

“中水”回用,一方面为城镇供水开辟了第二水源,可大
幅度降低“上水”(自来水)的消耗量;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下水”(污水)
对水源的污染问题,从而起到保护水源、水量的作用。

在美国、日本、以色列等国,厕所
冲洗、园林和农田灌溉、道路保洁、洗车、城市喷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等,都大量的使
用中水。

阶梯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制水价
阶梯水价,是指合理核定居民用水及各类企业生产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定额用水的
部分实行分级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俗称阶梯水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价。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一壶老酒,绵香醇厚;一首老歌,情意悠悠;一人段岁月,天长地久;一句祝福,伴随左右;一群朋友,知心牵手;一条短信,伴着春风送去问候!。

中山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可节水20%

中山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可节水20%

中山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可节水20%中山市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近年来在生活节水、工业节水方面迈出实质步伐,使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提高。

据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目前城区有14.6万户居民实施了“阶梯水价”,每年节水率20%以上。

明年年底前将在全市推行“阶梯水价”制度。

同时将进一步强化工业用水管理,以更大力度推进节水型社会体系建设。

■城区“阶梯水价”节水20%2008年,中山市开始在城区开展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工作,建立了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并制定了《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办理规程(试行)》,推行至今已成为中山市节水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

今年是该项工作推行的第5年。

目前已有14.6万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了阶梯水价。

据悉,中山自6月1日实行阶梯水价以来,市民的保护水资源意识不断增强,据节水办不完全统计,实施阶梯水价后,每年节水率在20%左右。

“市里的阶梯水价施行后,我们全家特别注意节约用水,经常重复用水。

”家住竹苑小区的李姨说,用水越多,掏的钱也就越多,所以每个月要特别留意不要超过规定的水量基数。

据市水利局水资源管理科科长梁剑喜认为,目前施行的阶梯水价,是最直接、有效的节水方法。

“其实节水就是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的,如果每户人家都能把生活中节水的小细节坚持做下来,一定会达到节水的目的。

”他介绍,按上级的有关规定,到2015年年底前,中山市包括镇区在内,将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制度,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对洗水漂染等行业强制节水推进工业节水,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

中山市近年来注重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技术支撑,抓好生活节水工业节水。

如对企业实行了年度用水计划,每年要下达计划,如企业超过用水计划,将依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同时开展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与企业水平衡测试,以进一步加强中山市工业节水,有效控制用水效率指标。

截至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现场验收。

此外,水务部门正在加快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的中山市企业用水准入条件的编制工作,拟对效益低、用水多的企业提高准入“门槛”。

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

广东省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城市供水价格,保障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城市供水实行分类水价。

各地应以综合平均水价为标准,缩小各类用水价差,不得将水价分类复杂化。

(一)居民生活用水是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

包括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所在城市暂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

(二)工业用水是指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或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的用水。

(三)行政事业用水是指党政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教科文卫组织、传媒机构、社会团体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用水。

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应装表计量,按成本价收费或并入行政事业用水类别。

(四)经营服务用水是指在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的用水。

包括商业企业(百货商店、连锁店、超级市场、信托商店、贸易中心、粮店、货栈、旅业、饮食业、照相、理发、洗染、修理等)物资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以及仓储、旅游、娱乐、建筑业(含房地产)、安装、地质勘探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用水。

(五)特种用水是指外轮和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等用水。

其价格水平应为各类用水的最高价格且不超过综合平均水价1倍。

第三条城市供水逐步以社会平均成本定价,各地要做好定价成本及费用的考核控制。

与供水业务无关的企业资产,应从供水资产中剥离,不得计入供水成本和计算供水利润。

(一)定价成本中的电费是指原水输送、水厂生产和供水动力耗费。

(二)定价成本中的工资费用以企业合理定员和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国有(或相同经济成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工资水平计算;工效挂钩工资与当地国有(或相同经济成份)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平均工资水平差异不大的,可适当参照计算。

国家水费收费标准广东

国家水费收费标准广东

国家水费收费标准广东
自来水的收费项目是有规定的,但是每个小区的收费标准有所不一样,因为部分小区的自来水费用是包括公摊的水费,所以价钱会有所不一样的
然而很多人对水费的价格问题不是很了解,根据国家规定,这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不过还是要按照当地的标准来确定水费价格的,因为每个地区的居民用水价格是不一样的。

2022年居民水费收费标准
1、自2015年9月1日起,居民用户综合水价由现行每立方米2.50元调整为按三档分阶梯计价,其中,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1.00元。

2、居民第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3、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4、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处理费1.00元)。

阶梯水量以年为计价周期,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5、国家水费收取标准根据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费也相应的不同。

水费分为:居民生活用水(最便宜)。

非居民生活用水(一般)。

特种行业用水(最贵)。

6、国家规定的水费价格: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3.90元/立方米。

工商业用水:4.10元/立方米。

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洗浴业用水:60元/立方米。

洗车业、纯净水用水:40元/立方米。

农赔水:0.60元/立方米。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2日中山市供水系统咸潮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市供水系统咸潮期间应急工作,指导供水调度,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最大限度地减少咸潮造成的损失,保障市民用水安全,维护社会安定。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合作。

成立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项应急工作。

按分级负责和辖地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和供水企业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

各镇区供水系统的抗咸应急工作,由镇区政府、镇区供水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供水企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跨镇区的应急调度由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市属各相关部门根据咸潮具体情况给予协调、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抗咸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市、镇(区)及供水企业的三级抗咸应急指挥体系,制订市和镇(区)供水系统抗咸应急预案。

(一)市抗咸应急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叶红光(市政府)副组长:吴俊杰(市政府),谢世华(市水务局)成员:方泽源(市水务局),彭上战(市应急管理局),梁悦恒(中汇集团),刘雪涛(中山公用事业集团),陈华添(横栏镇),苏锐贤(港口镇),陈跃辉(大涌镇),龚文中(黄圃镇),吴玉明(三角镇),桑清香(南朗镇),陈微露(三乡镇),何俊烨(坦洲镇),颜伦枝(神湾镇)。

2.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市供水系统咸潮期间的应急调度指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2.05•【字号】中府函〔2016〕71号•【施行日期】2016.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中府函〔2016〕7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的请示》(中建请〔2016〕16号)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中山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改造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按照安全供水、降低漏损的目标,拟定供水管网更新、连通及分区计量方案,借助供水管网模型模拟评估,确定管网改造方案,对中山市给水设施作进一步优化调整,科学合理制定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有利于保障我市供水安全。

《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范围明确,编制依据充分,采用的基础资料详实,运用技术标准及规程规范恰当,内容较全面,基本满足规划编制要求。

《规划》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报批版)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其编制和实施对保障我市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原则同意《规划》。

二、《规划》是我市中心城区供水管网建设、改造、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今后我市城市供水管网体系建设需符合《规划》有关要求。

你局要切实落实《规划》,会同市城乡规划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实施的指导工作,把相关技术要求落实到各项目的行政审批、管理、执法等各个环节当中,并加强监管,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你局要在《规划》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将《规划》文本送市有关部门备案。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5日。

中山供用水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供用水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供用水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 第一条............................................................................ - 1 - 第二条............................................................................ - 1 - 第三条............................................................................ - 1 - 第四条............................................................................ - 2 - 第五条............................................................................ - 2 - 第六条............................................................................ - 3 - 第七条............................................................................ - 3 - 第二章供水设施规划与建设 ........................................... - 4 - 第八条............................................................................ - 4 - 第九条............................................................................ - 4 - 第十条............................................................................ - 5 - 第十一条........................................................................ - 5 - 第十二条........................................................................ - 5 - 第十三条........................................................................ - 6 - 第十四条........................................................................ - 7 - 第十五条........................................................................ - 8 - 第十六条........................................................................ - 8 -第三章供水设施运营、管理与维护............................ - 10 - 第十八条...................................................................... - 10 - 第十九条...................................................................... - 10 - 第二十条...................................................................... - 10 - 第二十一条.................................................................. - 11 - 第二十二条.................................................................. - 11 - 第二十三条.................................................................. - 12 - 第二十四条.................................................................. - 12 - 第二十五条.................................................................. - 13 - 第二十六条.................................................................. - 13 - 第二十七条.................................................................. - 13 - 第二十八条.................................................................. - 13 - 第四章供水保障 ............................................................. - 15 - 第二十九条.................................................................. - 15 - 第三十条...................................................................... - 15 - 第三十一条.................................................................. - 16 - 第三十二条.................................................................. - 16 - 第三十三条.................................................................. - 16 - 第五章用水管理与服务 ................................................. - 18 - 第三十四条.................................................................. - 18 - 第三十五条.................................................................. - 18 -第三十七条.................................................................. - 19 - 第六章附则 ................................................................. - 20 - 【词语解释】.............................................................. - 20 - 【时间解释】.............................................................. - 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供水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满足生活、生产及其它用水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自来水收费标准2020梯度

自来水收费标准2020梯度

自来水收费标准2020梯度
2020年,我国自来水收费标准实施「梯度收费」,使收费更加合理公正。


度收费指的是:根据水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的收费,即按用水量低廉多低价,用水量高多多高价。

这里有关自来水收费的详细情况如下:
首先,收费按国家规定,以水量来确定收费标准;其次,实行用水量越多价格
越高,用水量越少价格则越低的梯度收费,即按梯度递增;第三,按照改革思路,实施分段计价。

按用水量梯度收费,可以体现出对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合理定额用水的重视。

通过这种收费梯度,使用水量大的单位或者家庭要承担较大的费用,这有利于鼓励民众要珍重用水,节约用水。

从而推进资源消耗的综合管理,实现节能减排的宏伟目标。

由此可见,江苏省2020年自来水收费标准应用梯度收费,对社会各界有明显
好处:一是使用水量少的单位和家庭负担得轻松些,二是促进节约绿色使用水量,达到节能减排、综合管理的改革目标;三是公平的收费制度,让每一个用户按用户量支付水费,让政府、企业、农户有公平的收费机制。

此外,建议民众在使用自来水的过程中,加强节约意识,回归节约用水的本质,为节水进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水费标准2020年

水费标准2020年

水费标准2020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水费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支出。

因此,了解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2020年的水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对此进行详细的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水费的计费方式。

一般来说,水费是按照用水量来计费的。

而不同地区的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是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供水设施投资、运营管理成本等因素来确定的。

因此,不同地区的水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2020年各个地区的水费标准。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自来水公司对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为,每月用水不超过15吨的,单价为3.8元/吨;超过15吨的部分,单价为4.7元/吨。

而对于非居民用水,北京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标准为,单价为6.8元/吨。

而在上海市,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为,每月用水不超过20吨的,单价为3.5元/吨;超过20吨的部分,单价为4.9元/吨。

非居民用水的收费标准为,单价为5.9元/吨。

其他地区的水费标准也都有所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可以向当地的供水公司进行咨询。

除了了解水费的收费标准之外,我们还需要注意节约用水。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通过一些简单的措施来节约用水,比如修复漏水设施、合理安装节水装置、减少洗车频次等。

这些小小的举措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水量,从而降低水费支出。

总的来说,了解水费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了解水费标准,我们可以更好地控制用水量,合理安排生活用水,从而节约开支。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共同努力,节约用水,节约资源,为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
供水价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1.05.23
•【字号】粤价[2011]114号
•【施行日期】2011.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
格的通知
(粤价〔2011〕114号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东莞市物价局、水务局,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为落实我省取水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政策,经与省水利厅研究,决定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的价格,具体如下:
一、自2011年6月1日起调整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的价格,各供水区间的价格详见《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表》。

二、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至3年根据供水量和成本变化情况对供水价格进行评估校核。

附件:东深供水工程东莞-深圳沿线供水价格表
(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备注:1.价内水资源费和价格调节基金按广东省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2.深圳市北线引水工程从沙岭至上埔明渠取水3000万立方米水量按每立方米0.55元执行,3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量按每立方米0.79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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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山市自来
水价格调整
关于征集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市物价局将于2020年9月中旬举行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听证会,对我局拟定的《中山市供水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进行论证。

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名额分配:本次价格听证会聘请听证会参加人38名,除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等8名代表由我局直接聘请外,另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0名,旁听人5名,新闻媒体5家。

(二)产生方式
1、听证会参加人: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当报名人数不足16名时,由我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产生,并将考虑区域分布;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
我局聘请。

2、旁听人、新闻媒体:由我局根据报名情况随机选取。

二、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客观地反映意见;
2、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对供水价格情况和政策有一定的了解;
3、能依时出席听证会,并就定价听证方案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和理由;
4、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5、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旁听人、新闻媒体报名条件:
1、能依时参加听证会;
2、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3、新闻媒体报导客观、公正。

三、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及新闻媒体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人可凭有效身份证明直接到市物价局价格调控科报名;
(二)登陆中山价格信息网(http:///)下载《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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