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宪法
1982年宪法的内容

1982年宪法的内容
1982年,是中国宪法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在这一年,中国通过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一宪法的内
容丰富而全面,涵盖了国家制度、公民权利、经济发展等多个方面。
1982年宪法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
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地位和性质。
这一声明清晰地表明了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力归属。
宪法还详细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其中包括人民的选举权、言论自由权、新闻出版自由权、结社自由权等。
这些权利
的确立为个人和社会提供了保障,体现了国家尊重公民权利的原则。
1982年宪法还强调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
宪法明确规定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同时也承认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这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
保障。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政务机构和职能。
宪法规定了国家主席和国家副主席的职责,以及国家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
的组成和职权。
这一规定确立了国家权力的组织和分配方式,保
障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1982年宪法还包含了关于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规定。
宪法规定国家坚持民族平等、坚决打击民族分裂活动,并鼓励民族自治
地方的权益保护和发展。
1982年宪法的内容丰富而全面,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
这一宪法的制定和实施,为中国近四十年的
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

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82年宪法是将政治体制改革置于经济体制改革之前,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政治制度的保障。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希望大家喜欢!1982年宪法制定的背景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全会果断地决定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的口号;作出了从1979年起把全党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并且提出了要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要求。
1981年6月召开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了建国32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并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并且把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看作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从而完成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大加快了国家生活民主化的进程,国家的领导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已经或即将着手进行;改变过于集权、国家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和限定最高职务的任期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的重视;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要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等等。
经济上实行了“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重视商品生产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扩大国营企业的自主权;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实现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公有制为基础的、开放的、充满活力的多元经济结构,等等。
整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人民民主专政得到巩固,一个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已经形成。
但是,1978年宪法没有也不可能反映现实生活中的这些变化,没有反映社会进一步发展所提出的要求。
因此,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中共中央建议,决定修改宪法,并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
形式与政策论文

树立宪法权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宪法是国家根本的法律,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根本的义务。
作为但那个代大学生更要知法守法,关于宪法,我从五个方面去了解。
一:关于宪法说到宪法就不得不从历史的角度去了解,这样才能知道宪法对中国的意义所在,才能知道宪法的伟大之处。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实施的。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
我国的宪法经历过多次的修改,不断地发展完善。
1954年9月,在毛泽东主席的亲自主持下诞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文化大革命1975年1月,在极左思潮的氛围下,国家制定了第二部宪法,1978年3月,文革结束不久,颁布了第三部宪法。
1982年12月,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全面拨乱反正。
在继承和发扬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实践需要和改革开放的正确路线,制定出1982年宪法。
宪法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国家基本制度。
八二宪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修改选举法,最终实现了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代表,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参政议政和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了各级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保证各级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政治优势,扩大公众参与的渠道,拓展协商民主的领域,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八二宪法实施以来,我们尊重人的个性、尊严和权利,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在国家生活中力求体现人文精神。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宪法与社会发展在尊重和保障人的尊严与权利这一最大共识下统一起来。
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规定,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并在私人财产权保护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供了法律基础。
故而作为大学生,要遵纪守法,树立宪法权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历次宪法修正记忆口诀

历次宪法修正记忆口诀88年:土地使用依法转,私营补充引监管.(私营经济是补充,引导,监督,管理)93年:93正处初阶段,多党协商特理论.改革开放富文民,县级3年改5年.国有集体自主经,市场国有联产包.解释:93正处初阶段,多党协商特理论.(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改革开放富文民,(坚持改革开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县级3年改5年.国有集体自主经,(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主权)市场国有联产包.("市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联产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99年:99长处初阶段,非公重要双层营.经济分配多方式,个体私营引监管发展市场邓特路,依法治国危国安.解释:99长处初阶段,非公重要双层营.(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私营引监管,(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引导,监督,管理)经济分配多方式.(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发展市场邓特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法治国危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04年:三个文明三代表,特色道路政策好;四国战线容大款特区选了当代表;征收征用土地难公益依法要补偿;私营经济要鼓捣,监管在后别忘了;不侵私产保人权,社会保障要健全;主席访问不戒严,乡长一曲唱五年.解释:三个文明三代表,特色道路政策好;(这里记忆以上三个关键词就可以啦.引用十八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了”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982年宪法的主要内容

1982年宪法的主要内容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1982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希望大家喜欢!1982年宪法的主要内容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五条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宪法的历史和发展

一、1982年宪法:1、1982年12月4日,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82宪法的产生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精神,它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极其深厚的社会基础结构体系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
四章,计138条。
是历史经验总结和现实形势发展的产物,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并且是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
2、82宪法的特点1)指导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2)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认为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规定经济体制,倡导经济体制改革3)重视政治制度建设和国家机构的合理设置,弘扬政治体制改革的精神。
、4)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文化制度和精神文明建设。
5)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3、82宪法的四次修改(通过31条宪法修正案)1)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两条修正案,第一条:增加规定允许私营经济的合法存在,对私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采取的措施作了规定。
第二条:修改第10条第4款,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3条到第11条修正案。
序言增加: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将“高度文明、高度民主”改为“富强、民主、文明”;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长期存在和发展;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国营改为国有企业;将农村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为农村中的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将原来规定的计划经济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国家通过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扶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的协调发展改为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将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3)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通过12条到17条的修正案。
1982年宪法历史地位

1982年宪法历史地位1982年宪法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1982年宪法历史地位,希望大家喜欢!1982年宪法历史地位制宪、修宪自近代西方以来,常常发生于社会变革与转型的重大时刻。
如1787-1789年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制定之时,恰逢北美大陆十三个州取得了对英国殖民者独立战争的胜利、如何建立新国家的关键之时。
此时松散的邦联的国家联合形式,既缺乏国际信用[1],也无法解决当时北美十三州面临的巨大困境,如州际贸易。
在与英人的战争中,“由于极端必要而各州只好团结在一起,一旦战争结束,各州立即起来维护各州各自的利益,因而联盟处于解体的危机之中。
”[2]贸易与农业是美洲大陆当时最主要的产业,美国人此时是务农和从事贸易的民族,州际之间的关税壁垒使得“处在费城和纽约州之间的新泽西州,就像两头开口的木桶一样;处在弗吉尼亚州和南卡来纳州之间的北卡来纳州就像两臂放血的病人一样”[3]。
遍布于十三州的这种贸易的障碍,乃是近乎于“切断了美国生命之血的来源”。
邦联政府在贸易和其他事项上表现软弱,为此北美十三州邦联必须修改已有的“邦联条约”,制定一部新的宪法成为“最为迫切之需要”。
在辩争与妥协的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十三个州的代表终于完成了一部解决当时之实际需要并垂范于后世的伟大作品。
尽管我们对美国宪法的评价会可能更着眼于它所体现的自由、共和、分权、民主、平等之价值,以及其近乎完美的形式逻辑。
但当其时,美国人也将宪法视为“乃是一个难以驾驭的国家那难熬的实际需要中逼出来的”[4]。
而其后美国宪法的历次重大修改与变迁(不仅包括宪法修正案,也包括宪法惯例和美国宪法中最重要的变迁方式:宪法判例),也无不打上了“时代的烙印”。
中国自晚清以来,即开始了师从西方的制宪和宪政运动。
但在百年的宪政历程中,要解决的麻烦问题重重而绵延不断:救亡图强、封建专制、外敌入侵、独立与统一、经济的凋零、政治的腐败、民族的复兴……。
82年后历次宪法修改的内容

82年后历次宪法修改的内容我国现行宪法(82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又分别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了修正。
1988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
主要内容为:一、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二、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作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993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一、在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更加完整地表述党的基本路线,增加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等内容;二、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并相应地将宪法第十六条关于“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的规定修改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将宪法第十七条关于“集体经济组织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的规定修改为“集体经济组织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三、删去宪法第八条中的“农村人民公社”,增加规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四将宪法有关条文中的“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五、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六、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1999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
主要内容是:一、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二、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增加规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四、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五、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六将镇压“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镇压“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我国法制史之宪法

三、我国宪法历史发展过程
(一)根据地延安宪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 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的根本法,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由第一次全国苏维 埃代表大会通过。基本内容为:确定政权的性质是工农民主专政,“这个专政的目 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 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他的周围,同中农 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专政”。
一、近现代意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政权的建立及普选制、议会制的民主制度 和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的思想)
2、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
英国—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不成文 宪法)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君主立宪 制的国家保留了君主,君主无实权实权在 议会和政府 英王有形式上的实权女王的全称是: 托上帝宏仁,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 元首,基督教的保护者,陆海空三军总司 令伊丽莎白二世。
2、知识产权
(1)专利法 取得的方法:到专利局申请获得专利权,我国采用 的先申请原则,而不是先使用原则。美国是后者。发 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职务发明归单位。 (2)商标法 取得方法:到商标局申请注册,获得商标权,商标有 效期10年。10年后可以续展,缴费。 (3)著作权法 取得方法:无手续主义,自动产生。期限为作者生前 死后50年的12月31号不保护。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成文宪法四个第一: 1、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第 一部成文 宪法 ; 2、法国1791年宪法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 宪法 ; 3、1918年的《苏俄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 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4、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 。
1982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982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982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宪法,其主要内容和基本
特点如下:
1. 宪法的核心原则:
-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
民民主专政、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
-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 人民权利保障:
- 围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展开,包括人身权利、政治权利、民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
- 维护公民的人权,包括人身自由、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新闻自由等;
- 强调国家对教育、科学、文化的保障和推动。
3. 政治体制:
- 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
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
- 国家权力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
4. 经济体制:
-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
济成分共同发展;
- 保护私有财产权益,但也明确了国有财产的保护和利用。
5. 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强调科学技术对国家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 树立和推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
- 提倡民族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
总体而言,1982宪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推动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现代化建设,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发展方向。
论我国地方各级法院的宪法定位_以82宪法第123条为基点的分析_叶正国

论我国地方各级法院的宪法定位———以82宪法第123条为基点的分析叶正国(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我国现行宪法对地方各级法院的归属规定得比较模糊,而《人民法院组织法》将地方各级法院按照行政区划进行设置,并规定法院人员由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并受其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也对此作了相应规定,加之地方各级法院的财政、人事等归属于地方,因此,长期以来我国地方各级法院被视为地方的法院。
本文基于宪法123条,通过对宪法文本相关条款的整体解释,以及法院在宪政秩序中作为纠纷的裁判者、法制统一的调适者和人权保障者的学理分析和在当代中国司法功能的变迁、法院体制的滞后、法官理性的受制等现状的分析,得出地方法院应是中央的法院之结论。
关键词:地方各级法院;中央的法院;宪法123条;司法功能DOI编码:10.3969/;issn 1674-3687.2013.03.039中图分类号:DF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687(2013)03-0039-07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现行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12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宪法第101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显然,以上三条涉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性质和在国家权力秩序中定位的规定,前者意思比较明确,鉴于不是本文的主题,在此不赘述,后者因第123条中“国家”词义模糊和不确定以及第101条和124条的规定使得一般从字面上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地方人大产生的,隶属于各级地方,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等相关法律也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行政区划进行设置和审判人员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而且在实践中法院院长往往由同级党委提议,法院的人事编制和财政由本级政府决定,因此,学界和实务界往往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是“地方的法院”或者不是中央的法院,如马骏驹教授、聂德宗的《当前我国司法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对策》;然而,学界也有人认为其实是“中央”的法院,是中央设在地方的法院,如韩大元教授的《中国司法制度的宪法构造》和王贵松博士的《法院:国家的还是地方的———由洛阳种子违法审查案看法院的宪法地位》等。
党的领导写入1982年宪法的历史回顾与新期待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总第143期)党的领导写人1982年宪法的历史回顾与新期待刘松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1620)摘要:1982年宪法制定时,对于是否要写党的领导,在政治、思想领域曾经有激烈的交锋,因为邓小平的决断,党的领导最终由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写入宪法。
而在宪法中如何写党的领导,也经过了反复考虑的过程。
彭真认为,在党的威信下降,党的领导受到怀疑和反对的情况下,就不能将党的领导写成一种主张,只有阐述党在20世纪领导中国人民所做的几件大事,才能寓理于实,统一思想。
但由于以写历史代替写主张,又导致序言中党的领导缺乏确定的内涵,即便参与立宪的先贤们对其中的诸多问题在认识上也存在模糊和不统一的情况。
不久前,中央公布制定党内法规五年规划纲要,决定以制定党内法规的形式将党的领导的各类事项予以制度化,这是落实1982年宪法中党的领导的重大措施,给人以新的期待。
关键词:党的领导;交锋;统一思想;领导方式;法律效力;新期待中图分类号:D9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275(2014)03—0001—20在1982年宪法的整体设计中,党的领导处于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地位。
但30年来,对于党的领导写进宪法的历史背景,宪法体制内党领导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如何看待党的领导的法律效力等重大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尚缺乏深入的实证分析,并存在这样那样的模糊和分歧。
这种情况直接影响到我们对宪法文本的准确解读,影响到宪法的有效实施,包括一系列重大宪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从历史背景和史料分析的角度,对宪法中党的领导的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两种思潮激烈交锋中的决断新中国成立后的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先后以不同的方式写入了党的领导。
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这几部宪法规定党的领导时,都没有遇到大的阻力和分歧。
但是,1982年宪法制定时,历史发生了巨变,在涉及是否要写党的领导时,认识上的严重分歧产生了,宪法文本的最终规定是在两种思潮的激烈交锋中做出的决断。
82年宪法的历史意义

82年宪法的历史意义1982年宪法的重要精神是改革,对今天处理立法与政治体制改革关系具有重要启示。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82年宪法的历史意义,希望大家喜欢!82年宪法的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艰难曲折的斗争之后,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变成了执政党。
迄今,中共党员人数已超过8000万人,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中共党员都占有很大比例,担任重要职务。
按照中共党章,党员必须执行组织决定,因此,只要中共领导一声号令,全党坚决响应,全国也就会随之行动。
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在事实上是毫无疑问的。
但是,我国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
这是为什么呢?有人说:“1982年宪法序言中多处写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足以证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宪法规定的”。
笔者认为,这是对宪法的误读。
宪法序言是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讲述立法经过、历史背景、立法宗旨等,但它不是宪法正文,而是宪法的前言;是解释和说明宪法,引导人们去正确理解宪法,以利于宪法的维护和施行。
宪法序言提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但它不是宪法本文。
序言中有三处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都是用的叙述性语言,讲述历史事实和展望未来,并不是法律规定。
1982年宪法的正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共138条,全都用的是规范性法律语言,这才是法律规定。
但是,从第一条到最后一条,任何条款中都没有出现“共产党”一词,也自然就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了。
为什么这样写?为什么不在宪法正文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当然不是文字的疏漏,而是老一辈共产党领导人和立法者深思熟虑的结果。
为了分析这个问题,有必要回忆一下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是“_”后期,左倾路线猖獗时制定的。
宪法82,04版(修改模式)

1988修正1993修正1999修正2004修正目录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和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序言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
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
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
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
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
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
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历次宪法修正记忆口诀

刚发现的,似乎有点晚。
看看吧历次宪法修正记忆口诀一、88年:土地使用依法转,私营补充引监管解释:私营经济是补充,引导,监督,管理二、93年:93正处初阶段,多党协商特理论,改革开放富文民,县级3年改5年,国有集体自主经,市场国有联产包。
解释:多党协商特理论(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
改革开放富文民(坚持改革开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县级3年改5年。
国有集体自主经(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自主权)。
市场国有联产包.("市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联产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三、99年:99长处初阶段,非公重要双层营,经济分配多方式,个体私营引监管,发展市场邓特路,依法治国危国安解释:99长处初阶段,非公重要双层营(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私营引监管(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引导,监督,管理) 经济分配多方式(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发展市场邓特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小平理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依法治国危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04年:三个文明三代表,特色道路政策好;四国战线容大款,特区选了当代表;征收征用土地难公益依法要补偿;私营经济要鼓捣,监管在后别忘了;不侵私产保人权,社会保障要健全;主席访问不戒严,乡长一曲唱五年。
解释:三个文明三代表,特色道路政策好(这里记忆以上三个关键词就可以啦,引用十八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了“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修改为“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之后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982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982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1982宪法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982年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第三部宪法,它代表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意志和需求。
该宪法具有以下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1982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
2. 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确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宗教信仰、人身自由等权利的保护。
宪法还保障了公民的人权,如受教育的权利、劳动权利和居住权利等。
3. 进一步加强国家机构: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明确了国家主席、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
宪法还确立了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和运作。
4. 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包括大陆、海
洋和空域,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是宪法的基本要求。
5. 加强依法治国原则:宪法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强调立法、执法、司
法等权力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规定了各级政府和一切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6. 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强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1982宪法是中国现行宪法的基础,它在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它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为中国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法律保障。
1982年宪法的重要历史意义

1982年宪法的重要历史意义
1982 年宪法是中国的现行宪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认了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1982 年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加强了人民民主制度:1982 年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民主制度,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
3. 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1982 年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保障了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4. 完善了国家机构体系:1982 年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明确了国家机构的相互关系,为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提供了法律保障。
5. 促进了中国的法制建设:1982 年宪法的颁布和实施,推动了中国的法制建设,为中国的法治国家建设奠定了基础。
1982 年宪法是中国宪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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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 第二十条: 宪法第十条第三款“ 公共利益的需要, 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 地实行征用。 修改为: 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 利益的需要, 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 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序言、 、民族主义(抗日) 序言、 1、民族主义(抗日) 21条 2、民权主义(三三制) 条 、民权主义(三三制) 3、民生主义(人民权利) 、民生主义(人民权利) 5部 部 分、 25条 条 1、政权组织为人民代表会议; 、政权组织为人民代表会议; 2、人民权利 、 3、司法、经济、文化 、司法、经济、
• 第二十二条: 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 第二十二条: 宪法第十三条“ 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 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 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 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 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修改为: 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 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 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 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 益的需要, 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第二十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 第二十一条: 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保护个体经济、 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 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 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 监督和管理。 修改为: 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的合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 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 支持和 鼓励、 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 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和管理。 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1982年宪法 年宪法
• 一、背景 • 一是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一是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 二是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 二是 年 月 一届三中全会; 一届三中全会; • 三是 三是1981年6月,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通 年 月 过了《 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 决议》,全面总结了建国以来社会主义革 命与建设的经验教训 ; • 四是1982年9月,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 四是 年 月 会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 局面的战略决策。 局面的战略决策。
1、集中、完整表述了党的基本路线(正处的阶段、 修正 集中、完整表述了党的基本路线(正处的阶段、 理论、改革开放、富强民主文明) 理论、改革开放、富强民主文明)2、增加了中共领 案311条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 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3、 11条 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4 确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形式4、 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 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5、县级人大任期由 年改为5 3年改为5年 1、明确我国长期处于的阶段、沿着特色道路,在邓 、明确我国长期处于的阶段、沿着特色道路, 论指引下发展市场经济2、确定依法治国方略3、 论指引下发展市场经济 、确定依法治国方略 、确 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 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 制度4、确定双层经营体制5、 制度 、确定双层经营体制 、个体和私营经济待遇 二合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6、将 二合一,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 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修正 案1217条 条
• 第二十三条: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作 第二十三条: 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一款, 为第四款: 为第四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 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 作为第三款: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 第二十七条: 宪法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第二十七条: 宪法第八十条“ 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 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 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 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 戒严令 发布动员令。 修改为: 发布动员令。”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 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 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 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 审计长、秘书长, 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 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紧急状态, 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 状态,发布动员令。 状态,发布动员令。”
我国宪法发展历史总结
中国宪法一览表
年 代 朝 代 清朝 清朝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民国 共和国 共和国 共和国 共和国 共和国 名 《钦定宪法大纲》 钦定宪法大纲》 《重大信条十九条》 重大信条十九条》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 草案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 草案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 草案 《中华民国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 称 条 19条 条 7章56条 章 条 11章113条 章 条 10章68条 章 条 13章114条 章 条 14章160条 章 条 8章89条 章 条 8章148条 章 条 14章175条 章 条 序言、 章 序言、4章106 条 序言、 章 条 序言、4章30条 序言、 章 条 序言、4章60条 序言、 章 序言、4章138 条 [五五宪草 五五宪草] 五五宪草 资产阶级性质 [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 “袁记约法” 袁记约法” 袁记约法 [贿选宪法 贿选宪法] 贿选宪法 段祺瑞执政 文 备 注 1908、8、27 、 、 1911、11、3 、 、 1912、3、11 、 、 1913、10拟订 、 拟订 1914、5、1 、 、 1923、10、10 、 、 1925、12拟订 、 拟订 1931、5、12 、 、 1936、5、1 、 、 1946、12、25 、 、 1949、9、29 、 、 1954、9、20 、 、 1975、1、17 、 、 1978、3、5 、 、 1982、12、4 、 、 正文14项附 项 正文 项附9项 项附
• 二、基本精神及历史意义 • 三、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
中国现行宪法修正情况一览表
年代 会议 主要内容 1、确立私营经济补充地位;实行引导、监督、和管 确立私营经济补充地位;实行引导、监督、 理 2、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 条 文 修正 案1 - 2 条 背 景 87年 87年 十三 大召 开 92年 92年 十四 大召 开 1988 七届 年4月 人大 12日 12日 一次 会议 1993 八届 年3月 人大 29日 29日 一次 会议
• 第二十五条: 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全 第二十五条: 宪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 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 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 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修改为: 有适当名额的代表。”修改为:“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 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 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 第十九条: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在长期 第十九条: 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第二句“ 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 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 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 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修改为: 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修改为: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 “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 共产党领导的, 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 建设者、 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 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 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Hale Waihona Puke • 第二十六条: 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 第二十六条: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第二十项“ 二十)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第二十项“(二十)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戒严”修改为“ 二十) 戒严”修改为“(二十)决定全国或者个 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紧急状态” 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1999 年3月 月 29 日
九届 人大 二次 会议
97年 年 十五 大召 开
•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年 月 日 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 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本次 修宪是历届修改条数最多(修正案第18 修宪是历届修改条数最多(修正案第 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 条—31条)、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其 条)、涉及内容最广泛的一次 背景是党十六大召开( 年 月 日 背景是党十六大召开(02年11月8日—14日) 日 • 第四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为: 第四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