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第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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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解读及案例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解读及案例分析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3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
3
示范工程建设背景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
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厅运字
(2012) 210 个城市的“示范工程” 郑州、西安、济南、大连 南京、哈尔滨 长沙、北京、重庆、深圳
2012.12,《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
〕64号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关于开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1〕
635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
428号
(城市综合枢纽、智能公交、BRT运行监测、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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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编制过程
2011年——2013年3月,《指南》前期工作,编写总体业务功能要求 2013年4-5月,完成《指南》调研,收集各试点城市建设需求
部门 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厅 道路运输司 厅:综合运输处、公交处 ——道路运输管理局 ——城市客运管理局 具体内容 城乡客运管理处 黑龙江、辽宁、河北、陕西、湖南、河南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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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及案例
公共交通行业管理模式
传统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下,设置公交管理部门:
交通运输局机关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能划入综合运输处,在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处开设
公交科,将城市客运管理纳入到传统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典型城市如西安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机关处室 组 办 织 公 人 室 事 处 政 策 法 规 处 综 合 规 划 处 财 务 管 理 处 建 设 管 理 处 道 路 运 输 处 安 全 监 督 处 科 技 信 息 处 机 关 党 总 支 交 通 运 输 管 理 处 直属单位 出 租 汽 车 管 理 处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客流采集设备编码规则 (1)5 客流数据采集要求 (2)6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存储定义 (8)7 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传输模式规范 (9)8 传输接口定义 (22)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客流信息数据元 (25)III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8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交通部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浩、汪波、李伟、鲍枫、葛启彬、刘好德、魏运、陈智宏、杨远舟、刘建峰、刘书浩、王立勋、隋莉颖、李民伟、李佑刚、白云云。

IIIIV1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1 范围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采集设备统一编码结构、客流数据采集要求、数据元规范、数据存储定义、数据传输方式等。

11 第1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分析

11 第1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 I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功能要求 (1)5 技术要求 (6)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1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运行监测调度中心、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贵州省交通运输厅、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山东大成软件有限公司、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是指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对城市交通进行智能化的管理和调度。

它能够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减少交通拥堵、改善交通环境,并提供更加便利、安全和可持续的出行方式。

下面是智能城市交通管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一、数据采集与处理1.实时的交通数据采集:系统需要具备高精度的车辆定位和传感技术,能够实时获取车辆的位置、速度、行驶方向等信息,以便准确分析交通状态和拥堵情况。

2.多源数据的集成与处理:系统要能够集成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包括交通流量、路况、天气、公交运行状态等信息,进行全面的数据分析和处理。

3.高效的数据存储与查询:系统需要具备大容量、高性能的数据存储和查询能力,能够快速处理海量的交通数据,支持实时查询和统计分析。

二、交通信息发布与传播1.多媒体信息展示:系统要能够以文字、图表、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交通信息,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

2.多渠道消息推送:系统需要支持多种渠道的信息传播,包括交通电子屏、手机App、短信、实时公交站牌等,方便用户及时获取最新的交通信息。

3.个性化服务: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出行习惯和位置信息,向用户推送个性化的交通信息和建议,提供更加智能的出行方案。

三、交通识别与监测1.车辆识别与跟踪:系统要能够准确识别、跟踪和统计车辆的类型、数量和运行状态,包括车辆速度、停车时间、行驶轨迹等。

2.交通视频监控:系统要具备高清晰度的交通监控视频功能,能够实时监测路段的交通情况、事故和拥堵等情况。

3.交通违法监测:系统要能够自动识别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不礼让行人、闯红灯等,并进行自动报警和执法处理。

四、交通调度与控制1.智能公交调度:系统要能够根据实时交通状态和交通需求,智能调度公交车辆,提供快速、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2.智能信号控制:系统要能够根据交通流量和需求情况,动态调整信号灯的时序,减少交通拥堵和等待时间。

3.虚拟交通导航:系统要能够为驾驶员提供准确、可靠的实时导航信息,包括路线规划、拥堵避让和实时交通提示等。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1.引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是当前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通过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创新的管理模式,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优化乘客出行体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本指南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引,为城市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指导。

2.建设目标2.1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

通过智能化技术,优化公交线路规划和调度,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效率和准时率。

2.2提升乘客出行体验。

利用智能化手段,推进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的提供,提高乘客出行预测准确度,减少等待时间。

2.3提高公共交通安全性。

通过智能化监控系统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公共交通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建设内容3.1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

建立公交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公交车辆运营、调度以及线路优化的智能化管理和监控。

该系统应具备实时更新公交车辆位置和运行状态,能够快速响应突发事件,并调度合理的行车路线,提高公交车辆的调度效率。

3.2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系统。

建立实时公交到站信息系统,通过安装车内和站台设备,实时提供公交车辆的到站时间和乘客数量,方便乘客选择最佳出行方案和减少等待时间。

3.3智能支付和票务系统。

建设智能支付和票务系统,实现公交车乘坐的无现金支付,提供电子票务服务,方便乘客购票和验票,提高交通票务管理效率。

3.4乘客出行大数据分析平台。

建立乘客出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对乘客出行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为公交线路规划和乘车补贴政策提供决策依据,提高公交线路和服务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3.5公交车辆监控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

建设公交车辆监控和智能驾驶辅助系统,通过安装监控设备和驾驶辅助设备,加强对公交车辆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公共交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建设步骤4.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建设公交站台设备,包括实时到站信息显示设备和票务设备;为公交车辆安装监控设备和智能驾驶辅助设备。

10 第10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

10 第10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I I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信息服务内容及分类 (2)5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信息服务 (2)6车载信息服务 (3)7互联网应用服务 (4)8呼叫中心服务 (5)9信息一致性要求 (6)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区域客流数据采集与共享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交通信息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元峰,王轶萍,肖晔,杨英俊,吴雪梅,叶静,孙蕊,周艳芳,高瑞鑫,胡传飞,罗明生。

11 第1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资料

11 第11部分 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资料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11第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年201512月目次III言............................................................................................................................................................... 前1范围 (1)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 3 术语和定义1功能要求 (4)6技术要求5 (I)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5.28•【文号】厅运字[2014]105号•【施行日期】2014.05.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厅运字〔2014〕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发〔2013〕428号)、《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文印发),交通运输部组织编制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规范示范工程建设思路、总体架构及系统功能等,保证示范工程的整体性、协调性和集约性,强化部、省、市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确保示范工程取得实效。

现将《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4年5月28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文印发)确定的三个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是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本工程将在整合现有相关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调度与管理效率,增强行业管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水平,并为加快推进城市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
——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锐明视讯技术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北京四通智能交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博康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科佳(上海)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安徽富煌和利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蓝泰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广州交通信息化建设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新乡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数据通信协议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的协议基础、通信连接、消息处理、数据格式和会话。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终端鉴权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7的规定。
设置终端参数
设置终端参数数据格式应符合JT/T 808—2011中8.8的规定,新增参数定义见表2。
表2新增参数定义

10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全解

10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全解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I I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信息服务内容及分类 (2)5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信息服务 (2)6车载信息服务 (3)7互联网应用服务 (4)8呼叫中心服务 (5)9信息一致性要求 (6)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区域客流数据采集与共享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南京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西安市交通信息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南京通用电器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元峰,王轶萍,肖晔,杨英俊,吴雪梅,叶静,孙蕊,周艳芳,高瑞鑫,胡传飞,罗明生。

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

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

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交通问题日益突出,如何优化城市交通系统已经成为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挑战。

为了解决交通拥堵、提高道路安全、优化公共交通服务等问题,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应运而生。

作为一项复杂的市政工程项目,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各种要求和因素。

下面从技术要求、安全要求、经济要求和环境要求四个方面,探讨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

首先,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在技术上要求具备先进的技术支撑和可靠的系统性能。

这包括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和分析技术的运用,以及智能交通设备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

例如,城市智能交通系统需要具备接入和收集各类数据的技术能力,包括交通流量、车辆定位、信号灯状态等信息的获取,以实现实时的交通监测和管理。

此外,还需要具备高效的数据处理和传输能力,以及智能算法和模型的研发,以实现交通流优化、拥堵预测等功能。

其次,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在安全方面具备高标准的保障措施。

智能交通系统中涉及到的技术和设备较为复杂且关系到大量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考虑信息安全、系统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多个维度。

信息安全方面,需要加强对数据的加密和传输安全的保护。

系统安全方面,需要防止数据泄露、系统瘫痪等安全事件的发生,重要设备和系统的备份和冗余也应被考虑。

交通安全方面,需要对交通流量进行实时监测和管理,确保路口信号灯的同步性和交通流的合理疏导。

第三,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在经济上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需要考虑建设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平衡。

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技术和设备,避免盲目追求最新技术而过度投入。

此外,还可以通过公共私营合作、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减轻市政工程的负担,并为城市经济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最后,城市智能交通系统的市政工程要求在环境方面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1范围本文件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标准化工作总则、主要任务、管理要求、标准体系、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以及评价与持续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24421.1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24421.2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GB/T15624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GB/T19273企业标准化工作评价与改进3术语和定义GB/T15624-201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服务标准service standard规定服务应满足的要求,以确保其适用性的标准.[来源:GB/T15624-2011,定义3.3]4总则4.1依法依规、合理规划应积极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标准化总体发展规划。

4.2规范行业,兼顾特色充分体现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特点,突出地域特色,规范行业服务行为,以标准化助推行业发展。

4.3提升服务、便民高效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应以满足人民出行需求为出发点,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度为落脚点,确保标准化取得实效。

4.4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在标准制定、实施的全过程中,应坚持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的能动性和监督作用,持续改进和完善标准化工作。

5任务要求5.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5.2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5.3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标准体系,完善标准体系内容。

5.4实施现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城市公共交通组织的标准。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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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及《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交通运输部决定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结合专家评审结果,经综合研究,确定支持太原、石家庄、青岛、武汉、株洲、贵阳、苏州、乌鲁木齐、杭州、保定、银川、兰州、昆明、宁波、合肥、南昌、新乡、上海、沈阳、西宁、柳州、福州、海口、呼和浩特、天津、长春共26个城市开展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请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加快编制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批。

二、报送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后,有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规范行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厅规划字〔2014〕41号)要求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报告。

凡符合条件并申请明年补助资金的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交通运输部。

三、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

有关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编制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目标。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评估方法: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技术和工具
评估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评估,确保客观、公正
评估结果:对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项目实施总结与经验分享
实施过程:介绍项目的实施背景、目标、内容、技术方案等
实施效果评估:对项目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对项目所涉及的领域、行业、技术等方面的评估
项目实施风险管理方案
风险识别:明确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原因
风险评估:对每个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估
风险应对策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风险监控与报告:实时监控风险状况,及时报告并调整方案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与总结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方案
评估目标:确保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评估指标:考量项目实施的关键因素和指标
智能化车辆安全辅助系统
智能化运营管理系统
智能化公共交通信号系统
智能化应用技术方案
智能化公共交通信号控制系统
智能化公共交通支付系统
智能化公共交通管理系统
智能化公共交通调度系统
智能化应用实施方案流程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智能化应用实施内容:建设智能调度系统、智能支付系统、智能安全系统等
智能化应用实施目标: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效率、提升乘客出行体验、降低运营成本等
实施部署:按照设计方案,进行系统开发和部署,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前期准备: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需求,制定项目计划和时间表
方案设计:根据项目需求,设计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
项目实施时间安排计划
2020年10月:成立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
2020年11月:完成需求分析和方案设计
2020年12月:完成设备采购和系统集成

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的技术要求

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的技术要求

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的技术要求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的技术要求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快速增长,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交通事故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成为了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

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基于信息化和智能化技术,通过数据收集、交互和分析,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和优化,提高交通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改善城市居民的出行体验。

智能城市智慧交通系统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采集和传输技术:智慧交通系统需要实时获取道路、车辆和行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交通流量、车速、车辆密度等。

这就要求系统能够快速、准确地采集和传输数据。

常用的数据采集技术包括电子眼、地磁感应器和车载传感器等。

2. 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系统需要对采集到的大量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提供交通实时状态和预测信息。

数据处理技术应该能够快速高效地处理大数据,提取有效信息,并能够自动分析交通状况和趋势。

3. 智能交通控制技术:系统需要根据实时数据分析结果,智能调整信号灯、路口通行规则等交通控制措施,以实现交通拥堵的疏导和优化交通流。

智能交通控制技术能够根据实时交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4. 车联网技术:车联网技术是智慧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车联网技术,车辆可以与道路设施、其他车辆和交通管理系统进行实时通信和交互。

这样可以实现车辆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控制,提高交通安全性和效率。

5. 预警和预测技术: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的分析,智慧交通系统可以预测交通拥堵、事故等情况的发生,提前做出警示和调度。

预警和预测技术能够提高交通系统的应变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交通拥堵的影响。

6. 用户信息服务技术:智慧交通系统需要提供个性化和综合化的用户信息服务。

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行需求,获得最优的出行方案和实时交通信息。

用户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系统能够根据用户的出行需求和偏好,提供定制化的出行方案和服务。

7. 安全保障技术:智慧交通系统涉及到大量用户隐私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因此系统需要具备高度的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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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2015年12月目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4 总体框架 (3)5 技术要求 (5)I前言《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分为11部分:——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

本部分为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交通信息中心、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济南市交通运输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华录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大成软件有限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石家庄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好德、刘向龙、钱贞国、王寒松、刘冬梅、周元峰、李伟、吴忠宜、李成、段胜勇、于洪涛、杨勇、黄凯、宜毛毛、李香静、贾文峥、王磊、刘荣先、张世强、吴骏、孟悦、周剑锋、郭建国、胡智勇、陈希、魏保祥、冯进彬、刘彤。

III第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总体技术要求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的总体框架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示范工程的设计、建设及运维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58.4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 21139 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CH/T 1015.1-4 基础地理信息数字产品1:10 000、1:50 000生产技术规程厅运字〔2014〕10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的通知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2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3部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数据交换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4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5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与调度中心间通信协议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6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数据总线接口通信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7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技术要求及数据通讯协议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8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客流数据采集与传输规范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9部分: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技术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0部分: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技术要求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技术要求第11部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技术要求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城市客运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GB/T报批)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3.1 术语和定义3.1.1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intelligent dispatching operation system of urban bus and trolleybus由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根据业务需求建设,用于实现车辆集中监控及智能调度的信息化平台。

3.1.2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traveler information service system of urban bus and trolleybus通过多种渠道,为公众提供出行前、出行中、出行后的综合信息服务的信息化系统。

3.1.3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urban transit通过计算机系统、通信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为行业管理部门提供城市公共交通业务管理和动态监测功能的信息系统。

3.1.4车载智能服务终端intelligent service terminal用于城市公共交通的调度业务,同时具有定位、远程通信、车辆数据采集、自动报站等功能,并能够与车载扩展设备实现通信的设备。

3.1.5车载扩展设备expansion of peripheral车载智能服务终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扩展连接的外围设备。

3.1.6城市公共汽电车电子站牌electronic bus stop board of urban bus and trolleybus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站设置的向乘客显示公共汽电车运行及运营信息的电子显示指示牌,简称“电子站牌”。

3.2 缩略语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RFID:无线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POS:消费交易终端(Point of Sale)GPRS:通用分组无线服务技术(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2CDMA:码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Time Division-Synchronous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WCDMA:宽带码分多址(Wideband 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CDMA2000:码分多址2000(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 2000)TD-LTE:分时长期演进(Time Division Long Term Evolution)FDD-LTE:频分双工长期演进(Frequency Division Duplex Long Term Evolution)4 总体框架4.1 工程总体架构示范工程总体架构如下图所示:34网络通信层数据采集体系设备终端层应用支撑层应用中间件数据库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应用系统层应用展现层网站交通广播服务热线电子站牌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移动终端无线网络有线网络。

数据库车辆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营计划管理数据库运营服务管理数据库视频监控管理数据库运营安全管理数据库主题数据库服务质量评价数据库发展水平评价数据库。

数据库综合运行分析数据库地理信息系统GIS 平台系统接口与交通运输上级主管部门系统接口。

数据库场站、站点基础数据库呼叫服务中心机房基础设施层调度指挥中心调度站场站服务器存储系统主机及存储场站出租长途客运卫星定位终端报站器IC 卡POS 机行车记录仪视频监控公交车客流统计轨道交通IC 卡中心公交车辆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基础业务管理综合运行监测行业监管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协同调度管理服务质量考核与发展水平评价统计决策分析企业智能调度系统企业运营信息管理动态数据转发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行动态监控智能调度与动态排班安全应急管理触摸屏服务终端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

数据库车辆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营计划管理数据库运营服务管理数据库视频监控管理数据库运营安全管理数据库。

数据库场站、站点基础数据库公交车辆数据库从业人员数据库行业数据层企业数据层与城市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系统接口与城市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系统接口LED 显示屏图 1工程总体架构示范工程总体架构应包括“一套体系、两级中心、三个系统”: a ) 一套体系“一套体系”是指综合运行监测体系。

应在新建或补充完善车载监测终端、场站监测终端、网络通信设施的基础上,实现对车辆、客流、场站的动态监测。

b ) 两级中心“两级中心”是指行业数据资源中心和企业数据资源中心。

数据资源中心在逻辑上分为行业、企业两级体系,在物理上可采用集中式部署模式或分布式部署模式。

c ) 三个系统“三个系统”是指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和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应能够实现应用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共享和协同调度管理。

4.2 与其他系统关系示范工程应基于现有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改造、完善、升级,避免投资浪费;应实现与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城市其他交通运输方式、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示范工程与其他系统关系如下图所示:图 2 与其他系统关系图5 技术要求5.1 数据采集体系技术要求5.1.1 数据采集技术要求应能够实现静态基础信息的数据采集,包括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线路信息、专用道信息、站点信息、场站信息等。

应能够实现车辆动态运行监测信息的数据采集,包括车辆移动位置、速度、车辆运行状态、驾驶员操作、客流统计、视频图像、音频等信息。

应能够实现对停车场、首末站动态运行监测信息的采集,包括车辆进场、车辆出场、发车调度、客流情况、视频图像等信息。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应满足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服务终端》的规定(可兼顾《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相关内容,但不宜作为强制要求)。

5.1.2 数据通信传输技术要求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应支持通过GPRS、CDMA、TD-SCDMA、WCDMA、CDMA2000、TD-LTE、FDD-LTE等蜂窝移动网络中的一种进行数据传输。

场站运行监测终端应支持通过GPRS、CDMA、TD-SCDMA、WCDMA、CDMA2000、TD-LTE、FDD-LTE等蜂窝移动网络中的一种、无线局域网、ADSL或光纤链路等进行数据传输。

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应能与外部扩展设备进行数据通信,消息格式及数据指令的定义应满足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设备数据总线通信接口规范》的规定。

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应能与城市公共汽电车智能调度系统或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系统进行数据通信,消息格式及数据指令的定义应满足示范工程技术要求《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载设备数据采集通讯协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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