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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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出租厂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落实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出租厂房、设备的安全管理。

本制度中,出租厂房还包括经营场所(酒店、商场)、办公场所等。

第二章出租厂房、设备满足条件第三条集团公司各单位进行厂房、设备出租时必须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在发生租赁业务前必须签订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划定出租方与承租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或在租赁合同中注明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有的内容,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内容履职尽责。

第三章出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五条各单位出租的厂房、设备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第六条各单位厂房、设备出租前,对承租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其资质必须与合同约定的作业活动相符,不准将本单位的厂房、设备出租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

资质审查包括相应证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责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等情况。

第七条当一个区域内有多个承租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出租方对此区域各个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调,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盲区,确保区域的整体安全。

第八条当承租方在承租厂房进行施工与检修时,出租方应当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周边设施(包括隐蔽工程)、危险物品等情况向承租方说明。

第九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的厂房、设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隐患书面通知承租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第十条出租方可随时到现场了解掌握出租厂房、设备的用途、经营项目范围等。

第十一条出租的厂房、设备发生事故时,出租方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协助抢险。

第四章承租方的责任和权利第十二条承租方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出租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出租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出租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方:负责出租厂房的安全管理,对厂房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等负全面责任。

2. 承租方:负责使用厂房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对使用厂房产生的安全隐患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1)出租方应确保厂房内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充足。

(2)承租方应遵守消防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厂房内部结构,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 用电安全(1)出租方应确保厂房内电气线路安全,定期检查、维修电气设备。

(2)承租方应遵守用电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

(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 设备安全(1)出租方应确保厂房内设备安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承租方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违规操作。

(3)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出租方处理。

4. 安全培训(1)出租方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承租方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1. 出租方应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3. 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

五、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租厂房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厂房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共创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厂房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厂房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厂房出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租赁双方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厂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 出租方安全管理职责:(1)确保出租厂房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2)向承租方提供厂房的安全生产状况和消防要求,书面告知相关安全信息;(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4)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5)配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消防、质量技监等部门进行安全检查;(6)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承租方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3)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5)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出租方,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6)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生产场所安全。

三、安全生产检查1. 出租方应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2)电气线路是否安全可靠;(3)机械设备运行是否正常;(4)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5)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 承租方应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产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2)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3)电气线路是否安全可靠;(4)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5)应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四、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租赁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2. 事故发生后,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保障承租方、租赁方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租赁厂房,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等。

第三条租赁厂房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租赁厂房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租赁方,承租方和员工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租赁厂房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租赁厂房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租赁厂房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一)主任:由租赁方负责人担任,负责全面领导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

(二)副主任:由租赁方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三)委员:由租赁方各部门负责人及承租方代表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办公室职责:(一)负责编制和修订租赁厂房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

(三)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负责安全生产设备的维护和更新。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租赁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二)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定期进行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修和更新。

(三)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四)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条承租方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租赁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生产活动符合安全要求。

(二)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三)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关于厂房出租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厂房出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厂房出租安全管理,保障出租方、承租方及厂区内部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出租方责任:(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的厂房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2)出租方应建立健全厂房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厂房安全状况及消防要求的相关资料。

(4)出租方应配合政府部门对厂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承租方责任:(1)承租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承租方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3)承租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承租方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生产检查:(1)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要求,配合政府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 安全设施管理:(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厂房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安全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

3. 消防安全管理:(1)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出租方和承租方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调查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本制度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厂房承租方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承租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房承租方的安全管理,保障承租方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承租方及其员工在本厂房内的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由厂房方负责制定、修订、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厂房方与承租方应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厂房方应负责以下安全生产工作:1.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厂房设施和设备;2. 对厂房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性能;3. 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6.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承租方应负责以下安全生产工作: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厂房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维护;3.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4. 对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5.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厂房方。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厂房方应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2. 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检查制度;4.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5. 应急救援预案;6.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八条承租方应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厂房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未经厂房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结构、设施和设备;3. 不得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4. 不得在厂房内吸烟、使用明火;5. 不得在厂房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6. 不得在厂房内进行无关活动。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九条厂房方应定期对承租方及其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出租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出租厂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出租厂房内承租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出租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出租厂房安全管理第四条出租方应具备合法的出租厂房经营资格,确保出租厂房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第五条出租方应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出租方应定期对出租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出租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出租方应加强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承租方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九条出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三章承租方安全管理第十条承租方应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

第十一条承租方应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承租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三条承租方应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承租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承租方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六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上报、整改和复查。

第十八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对出租厂房进行定期安全评估。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九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厂房出租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出租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厂房出租过程中的生产安全管理,保障承租方及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出租方责任: (1)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厂房,确保出租厂房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3)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指导,提高承租方安全生产意识。 (4)定期对出租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 承租方责任: (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职责。 (3)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4)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 安全生产培训: (1)出租方负责对承租方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

(2)承租方负责组织员工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 (1)出租方定期对出租厂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危险品存储等。

(2)承租方定期对生产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

(3)双方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安全。 3. 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方提供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承租方不得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事故报告与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承租方应立即报告出租方,并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2)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出租方应将事故报告及处理结果报送政府相关部门。 四、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2. 本制度由出租方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厂房出租过程中的生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厂房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外包外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厂房外包外租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管理。

三、安全管理职责1. 发包方职责:(1)负责对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2)对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3)对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承包方落实整改措施;(4)对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承包方安全生产意识。

2. 承包方职责:(1)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2)负责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定期对外包外租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对外包外租厂房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资质审查:(1)发包方对外包外租厂房的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资质审查,确保承包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承包方在承接外包外租厂房项目时,应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资质证明。

2. 安全协议:(1)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责任等内容。

3. 安全检查:(1)发包方定期对外包外租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2)承包方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3)安全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4. 安全教育培训:(1)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厂房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房的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厂房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房及生产区域。

二、安全责任1. 厂房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厂部,厂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职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教育培训1. 厂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厂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厂房、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属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厂部。

3. 员工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五、消防安全管理1. 厂房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2. 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员工应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学会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的使用。

4.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

六、用电安全管理1. 厂房内电气线路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 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员工应学会使用电气设备,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七、机械设备安全管理1. 机械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3. 严禁设备带病运行,严禁违规操作。

4.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八、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1. 厂房内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严禁违规使用。

2. 储存危险化学品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3.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4.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

工厂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厂房租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厂房租赁安全管理,保障承租方、出租方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租赁的所有厂房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出租方责任:1. 负责租赁厂房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厂房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

2. 对租赁厂房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3. 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承租方及员工的安全意识。

4. 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承租方责任: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确保租赁厂房的安全使用。

2. 对租赁厂房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出租方并采取措施整改。

3.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4. 配合出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租赁厂房的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安全生产条件:1. 租赁厂房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

2. 厂房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3. 厂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1. 出租方应定期对承租方及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承租方应组织员工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整改:1. 出租方应定期对租赁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承租方应定期对租赁厂房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出租方并整改。

第九条应急管理:1. 出租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泄漏等突发事件。

2. 承租方应了解应急预案,并配合出租方进行应急演练。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积极维护租赁厂房安全的行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厂房出租方安全管理制度

厂房出租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厂房出租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承租方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1)厂房出租方应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

(2)厂房出租方应对承租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承租方及工作人员了解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厂房出租方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厂房出租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承租方及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员工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厂房出租方应定期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3. 安全检查制度(1)厂房出租方应定期对厂房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厂房出租方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厂房出租方应加强对承租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确保承租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4. 应急救援制度(1)厂房出租方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厂房出租方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厂房出租方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时,厂房出租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厂房出租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不得隐瞒、谎报、迟报。

(3)厂房出租方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三、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厂房出租方及其承租方。

2. 本制度由厂房出租方负责解释和修订。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房出租方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为承租方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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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有限公司厂房

项 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XXX
有限公司

二 0 一三年六月 项目安
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
加 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本
工程的 安全管理目标为: 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创安全生产标
准化管理达 标工地。
二、安全管理
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制作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应遵循认
定 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 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
措施, 并检查执行情况。
( 2)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 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
理制 度。
(3)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 把安全目标
管 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
安全 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
(4)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
的 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 5)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具体 落实实施措施。
(6)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 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
的 协议书。
2
、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管理职责

1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

指挥冒险作业。
(2)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
项 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 健全各项施工生
产 的安全措施, 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坚持生产服从
安全的 原则。
(4)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
报, 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
3
、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
新 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 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
直接 责任。
(2)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深

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提出
改 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3)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
档 保管。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 考核发
证 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
停 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
( 6)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 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它处
理方 案。
4
、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

(1)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和生
活 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 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
度, 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
明施 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
及 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
(4)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 做好目标管理情况
的 调查上报工作。
(5)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
它 处理方案。
5
、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管理职责

(1)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
格 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 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
标准和 法规。
(2)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
因 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 了解工程用料情况, 并督促供
应商, 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6
、生产班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遵守项目部规定的目标管理准则、安全操作规
程、 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
状况合 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支持安全员和文明施工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督促、
指 导,做好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管。
(3)组织本组工人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安
全 操作规程和各种劳动规章制度,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蛮干和违
章操 作。
(5)接受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必须定时、定人,认真落
实 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工作。
(6)如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上报,分析原因,
吸 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
、工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
的 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
(2)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努力
提 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
(3)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4)正确使用个人劳动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
养 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5)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
技 术。
XXX
有限公司

2013年6

安全目标分解图
项目经理:安全文明、 施工质量、组织生产
责任人:
姜存军

技术负责:安全设施
技术鉴定、负责安全、
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
责任人:王正金 安全

员:安全生产管理 工
作和工人进行班组前
安全技术交底
责任人:刘永珍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分解图
安全文明 后勤现场文明施工 责任人••魏金明 材料采购 确保施工生产安全物资、材料的供给 责任人••陈松 现场电工 检查各班组的临时用电 责任人:魏军 现场质量 向各工种进行交底 责任人••杨林波 现场施工 组






















2
%o
,

生产经营目标:
重大事故为零,轻伤频率小于
设备事故为零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机械设备验收、施工用电控制 现场安






























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安全设施整改落实, 现场安全检查 制定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临时用电施 工技术方案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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