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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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1 总则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

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保存率一、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

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

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四、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1、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m。

2、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表一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1 总则为了提升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都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按照国务院《都市绿化条例》、《江苏省都市绿化治理条例》、建设部《都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 2、《都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都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都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样规定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

非种植季节的专门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储存率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

在非种植季节因专门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量。

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储存率应大于98%。

运算成活率和储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害,各种污染和自然灾难等客观缘故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储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 0m。

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表一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

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重庆市风景园林技术管理操作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2. 引用标准参照CJ/T34-91GB50180-933. 定义3.1 植树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2 大树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

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 植树工程4.1 前期准备4.1.1 现场勘察。

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

4.1.2 技术交底。

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1.3 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

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

4.1.4 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 土地整理4.2.1 填换土壤4.2.1.1 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

4.2.1.2 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

4.2.1.3 填换的土壤应以耕作层沙壤土为宜,提倡使用商用土。

填土的高度应遵守设计的规定。

4.2.1.4 换土的地方,应先运走杂石弃渣或被污染的土壤,再填新土。

行道树换土宜分段一次完成,并清扫好现场。

4.2.1.5 根据设计图纸,先埋设管网和盲沟,管网线的标记与绿化线应有明显区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的植树工程、草坪工程、花坛工程和绿地改造工程的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园林绿化中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工程的施工。

2。

引用标准参照CJ/T34-91GB50180-933. 定义3。

1 植树指栽植、移植胸径10厘米以下的乔木,高度在3。

5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藤本植物和整形植物。

3。

2 大树系指胸径在11-30厘米的乔木,高度在6米以下或带土球在1米以下的小乔木、花灌木及整形植物。

胸径大于30厘米为特大树。

4. 植树工程4.1 前期准备4.1.1 现场勘察。

明确施工范围、管网走向、水电供应、搭建临时设施位置、交通组织、材料堆码地、地质土壤和环境保护、交叉施工的矛盾、有碍绿化施工现场清理的进度和责任。

4。

1。

2 技术交底.业主方应邀请设计方向施工方和监理方进行技术交底,详细说明技术要点、注意内容和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4。

1。

3 施工方与业主方应明确责任。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和设计图纸,认真分析现场情况,明确双方职责。

双方现场负责人员,提出施工具体方案、施工组织计划、开工报告及相关开工准备时间表和大树栽植具体技术措施.4。

1。

4 工程监理方应向施工方提出监理目标计划和项目监理细则。

4.2 土地整理4。

2.1 填换土壤4。

2。

1.1 填换土壤前全面检查施工现场,对严禁车辆通过的地下管网必须明确范围,设置醒目标志并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要求。

4.2.1。

2 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弃渣、石渣和水泥废渣等有碍树木生长的垃圾等.4。

2.1。

3 填换的土壤应以耕作层沙壤土为宜,提倡使用商用土。

填土的高度应遵守设计的规定。

4。

2.1。

4 换土的地方,应先运走杂石弃渣或被污染的土壤,再填新土.行道树换土宜分段一次完成,并清扫好现场。

4.2.1.5 根据设计图纸,先埋设管网和盲沟,管网线的标记与绿化线应有明显区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13.01.18•【字号】京绿造发[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绿造发〔2013〕2号)各区、县园林绿化局:为规范平原造林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营造大规模、大尺度城市森林,根据平原造林工程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平原造林工程技术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各区县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是在认真总结2012年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实践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城市森林建设经验,并经过反复论证研讨,用于全面指导平原造林工程建设,规范工程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技术规范。

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实施细则》的重要性,把《实施细则》的各项标准要求全面落实到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建设的始终,确保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平原造林工程建设。

二、要认真执行《实施细则》,强化应用指导各区县要把《实施细则》的主要指标和要求,作为编制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施工设计方案和开展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各标段工程建设质量成效的重要依据。

监理公司在开展工程监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落实监理任务,严把技术标准关,确保工程建设水平。

三、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各区县要加强对《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培训,通过举办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队伍和监理人员培训班,使工程建设人员充分理解和把握各项技术指标和措施、要求,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实现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各区县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园林绿化局。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江苏省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发挥绿化功能,加快江苏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第1.0.3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省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1.0.5条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2.0.1条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第2.0.2条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作,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第2.0.3条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

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第2.0.4条成活率和保存率一、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应大于90%。

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

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四、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第2.0.5条树木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1、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0m。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目录第一章种植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章养护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章假山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绿化种值-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和迁移树木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正常种植季节的施工。

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苏建园2000(204)号],落叶树木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前进行;常绿树木的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天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进行。

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本章不含胸径大于45cm的特大树、名贵树木、古老树木起挖及种植。

四、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栽植、苗木假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埋等工程内容组成。

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绿化种植后周围2m内的垃圾清理,苗木种植竣工初验前的养护(即施工期养护)。

不包括以下内容:1、种植前建筑垃圾的清除、其他障碍物的拆除。

2、绿化围栏、花槽、花池、景观装饰、标牌等的砌筑,混凝土、金属或木结构构件及设施的安装(除支撑外)。

3、种植苗木异地的场外运输(该部分的运输费计入苗木价)。

4、种植成活期养护(见第二章绿化养护相应项目)。

5、种植土壤的消毒及土壤肥力测定费用。

6、种植穴施基肥(复合肥)。

五、本章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六、本章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材料、机具的场内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因场地狭窄、施工环境限制而不能直接运到施工现场,且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进行二次运输的,另行计算。

七、本章种植工程定额子目均未包括苗木、花卉本身价值。

苗木、花卉价值应分品种不同,按规格分别取定苗木编制期价格。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目录第一章种植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章养护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三章假山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四章园路及园桥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五章园林小品工程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绿化种值-说明一、本章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和迁移树木工程。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正常种植季节的施工。

根据《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定(试行)》[苏建园2000(204)号],落叶树木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前进行;常绿树木的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天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降霜以前进行。

非正常种植季节施工,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另行计算。

三、本章不含胸径大于45cm的特大树、名贵树木、古老树木起挖及种植。

四、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栽植、苗木假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埋等工程内容组成。

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绿化种植后周围2m内的垃圾清理,苗木种植竣工初验前的养护(即施工期养护)。

不包括以下内容:1、种植前建筑垃圾的清除、其他障碍物的拆除。

2、绿化围栏、花槽、花池、景观装饰、标牌等的砌筑,混凝土、金属或木结构构件及设施的安装(除支撑外)。

3、种植苗木异地的场外运输(该部分的运输费计入苗木价)。

4、种植成活期养护(见第二章绿化养护相应项目)。

5、种植土壤的消毒及土壤肥力测定费用。

6、种植穴施基肥(复合肥)。

五、本章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76。

六、本章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材料、机具的场内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因场地狭窄、施工环境限制而不能直接运到施工现场,且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必须进行二次运输的,另行计算。

七、本章种植工程定额子目均未包括苗木、花卉本身价值。

苗木、花卉价值应分品种不同,按规格分别取定苗木编制期价格。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江苏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内容

1 总则为加强园林绿化工程旳质量管理,统一施工质量验收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旳验收除执行本规范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原则旳规定。

2 术语园林绿化工程绿地中种植工程、园林建筑和小品工程、安装工程旳总称。

种植工程园林绿化种植中有关植物种植旳工程。

小品工程指绿地中体量小、具有一定功能旳构筑物。

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估旳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旳有关单位共同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旳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有关原则对工程质量到达合格与否做出确定。

见证取样检测在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现场见证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一同送至具有对应资质旳检测单位检测旳过程。

主控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以及对植物生长起决定性作用旳检查项目。

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旳检查项目。

种植土理化性质良好,不存在重要障碍因子,能合适植物生长旳土壤。

有效土层深度能提供植物根系生长发育所需旳基本土壤厚度,单位为厘米(cm)。

PH值用于表达土壤酸碱度旳指标,一般以PH值表达。

PH值幅度在6.5—7.5以内时为中性,不不小于6.5时为酸性,不小于7.5时为碱性。

落叶树是指寒冷或干旱季节到来时,叶同步枯死脱落旳树种。

常绿树是指春、夏季时,新叶发生后老叶才逐渐脱落,长年常绿旳树种。

胸径指树木主干离地面1.3m处旳直径,单位为厘米(cm)。

树穴为满足树木种植所需旳地穴。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旳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旳成为种植穴,长条形旳成为种植槽。

2.0.16树桩支撑树木旳构件。

2.0.17定干高度乔木从地面至第一分枝点旳高度。

绿篱成行密植、修剪而成旳树墙。

花境以树丛、树群、绿篱、矮墙、景石或建筑物作背景旳带状自然式花卉布置。

地被指低矮旳植物群体,它能覆盖地面不仅有草本和蕨类植物,也包括小灌木和藤本。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固安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1.1为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营造和保持良好的生态景观和环境景观,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加强绿化行业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涵盖园林绿化养护中有关乔木、花灌木、草坪、地被、绿篱及模纹图案、垂直绿化及立体绿化、花坛花带、古树名木、行道树、水体及喷泉、园林设施等元素,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三级)。

在基本标准(三级)基础上,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

介于二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

1.3 本标准适用于全县各类城市绿地。

第二章术语2.1 乔木:树干高大,主干和分枝有明显区别的木本植物。

2.2 花灌木:通常指有美丽芳香的花朵或色彩艳丽的果实的灌木和小乔木。

种类繁多,观赏效果显著,在园林绿地中应用广泛。

2.3 草坪:需定期轧剪覆盖地表的低矮草层。

大多选用质地纤细,耐践踏的禾本科植物,仅少数是莎草科、豆科或其它科植物。

2.4 地被植物:植株低矮、枝叶密集,具有较强扩展能力,能迅速覆盖裸露平地或坡地的植物,一般高度不超过60cm。

地被植物可单一种植也可混植。

2.5 绿篱:由灌木或小乔木成单行或多行规则式种植成墙状,可整形修剪或自然生长。

2.6 垂直绿化:利用藤本等植物攀附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墙面上的绿化形式。

2.7 花坛:应用一、二年生花卉、球根花卉和温室花卉等为主种植成规则的、群体的、平面图案精细、具美观效果的布置形式。

2.8 古树: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

2.9 名木:珍贵稀有,有重要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具有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

2.10 行道树: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主要起遮荫、防尘、护路、美化街景作用。

随着道路形式的变化,行道树种植形式可单一乔木成行规则种植,亦可乔灌木群落规则或不规则丛植。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试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试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

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

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3.04•【字号】•【施行日期】200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各区城管(建管)局,局属各绿化单位:《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业经国内有关专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附件: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目录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有害生物防控预警4.1 监测中心和监测点4.2 监测预报4.3 应急响应5 有害生物防治技术5.1 不同绿地适用的防治技术5.2 预防技术5.3 物理机械防治技术5.4 生物防治技术5.5 化学防治技术5.6 非侵染性病害防治5.7 有害生物防治指标6 技术档案6.1 建立档案6.2 管理档案附录A(规范性附录)技术档案表格式样(略)附录B(资料性附录)有害生物常见种类(略)附录C(规范性附录)有害生物防治指标(略)前言为了规范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工作,使园林植物保护工作科学化、制度化,促进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的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环境,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应遵循“有害生物可持续控制”(SPM)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方针,达到有虫(病)不成灾、不影响园林植物景观效果及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的目标。

本标准附录A、附录C是规范性附录。

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志钊、白雪婧。

本标准由沈阳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解释。

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沈阳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范。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公布日期】2021.11.10•【字号】京绿办发〔2021〕28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相关区园林绿化局、市有林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及《关于加强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京绿办发〔2021〕75 号),全面推进绿隔地区公园有序建设和规范管理,现印发《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2021年11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园分级分类分区第三章建设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第五章附则北京市绿隔地区公园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要求,全面推进绿化隔离地区公园建设,优化绿色空间结构和规模,提高生态服务质量,完善公园服务功能,提升市民绿色福祉,根据相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公园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1.规划引领,分级分类:严格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与全市生态要素和生态安全格局相协调,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公园,分级分类、有序推进一道、二道绿化隔离地区中公园的新建、改建与管理工作。

2.生态优先,自然协调:遵循因地制宜,宜园则园、宜林则林原则,实施留田、留野、留白,为城市生态绿色发展预留空间。

植物选择以乡土、长寿、抗逆、食源、美观和碳汇能力强为主,促进植物群落自然更新,加强绿化隔离地区生态保护修复,营建自然协调、健康稳定的城市生态系统。

3.以人为本,全龄友好:综合考虑全龄市民的多元化需求,在全面提升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上,强化休闲游憩、康养健身、户外活动、自然教育等绿隔地区公园的特色功能,打造人性化、全龄化、多元化的公园服务体系,为市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休闲游憩场所。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栽植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栽植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苗木栽植规范一、相关名词解释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12、疏剪: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14、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15、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16、鱼鳞穴:为防止水土流失,对树木进行浇水时,在山坡陡地筑成的众多类似鱼鳞状的土堰。

17、浸穴:种植前的树穴灌水。

18、成活率:树苗种植后成活株数占种植总数的百分比。

19、非植树季节植树: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时间植树。

20、软容器囤苗:将苗木种入软容器(软容器为可降解的材料)中,掩入土中常规养护,移植时连同软容器一起埋入土中。

21、植物材料和种子:植物材料和种子应品种准确、纯正、无病虫害。

22、植物材料:植物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健壮,规格及形态应符合设计要求.二、苗木栽植的各项规定1、露地栽培花卉①一、二年生花卉,株高一般为10 cm ~50 cm,冠径为 15 cm ~35cm,分枝不少于3个~4个,植株健壮,色泽明亮。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

乔木的质量要求和灌木的质量要求(表二和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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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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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中无明确规定规格的乔灌木均应符合表二和表三的规定。
01
草种、花种的质量要求: 草种、花种应有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有效年份、纯度、发芽率等标明种子质量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说明,并在使用前作发芽试验,以便按质量调播种量。失效、有病虫害的种子不得使用。
3.2 施工前准备
建设单位(业主)须在施工前一个月将种植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交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实施施工计划、双方订立合同。 施工单位应对种植地环境、地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共生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相应保障成活的技术措施。
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木种植槽穴的规格大小深浅,应按植株的根盘和土球直径适当放大,使根系能充分舒展,高燥砂性土地植穴稍深、大,低尘粘性土地可稍浅。树穴、槽规格应不小于表七和表八(在下一页)所示要求。
分类
规格(cm)
树穴直径(cm)
树穴深度(cm)
备注
乔木(干径或基径)

园林绿化管理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管理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管理技术一植树技术要领一、栽植苗木栽植遵照如下原则:1、栽植时充足体现设计意图,尽量做到图纸与实际效果旳统一。

2、树穴开挖规范到位,上下口垂直一致,其规格不小于根系直径30-50厘米,以保证根系舒展。

坑内基肥均匀适量,与种植土充足拌和。

3、裸根苗要严格按照“三埋两踩一提苗”旳技术要领操作,把握种植深度,栽植时使原土痕高于地面1-2cm;填埋土要高于原土层3—5厘米。

“三埋两踩一提苗”:4、带土球苗要轻拿轻放,保证土球完整,栽植时边踩实土球周围填土,土层略高于土球3-5厘米。

5、绿篱、金叶女贞等花灌木大面积栽植时,在外缘线上旳株距合适缩小,增长欣赏效果。

外缘线以内苗木栽植留合适孔隙便于苗木生长。

6、苗木栽植,尤其是大乔木栽植应与周围环境协调,避开高压线、电缆等障碍物。

二、修剪苗木修剪注意如下问题:1、修剪时要按照苗木旳生物学特性进行,应当充足考虑地上地下旳水分平衡。

2、根部修剪:伤残根、过长根要及时去掉。

3、修剪必须结合季节变化和实际状况,把握修剪力度:白蜡、合欢、苦楝等乔木栽植前宜定干在2.5-3米之间;花灌木等小苗木栽植后结合图案宜短截疏枝,留好造型;冬青球等球冠类欣赏苗木宜栽植后修剪,塑造优美树型。

4、修剪后旳苗木如切口过大,应做防水处理。

三、固定1、大旳乔灌木浇水前需绑扎固定, 固定前用草绳绑扎树干1.5—2米高以防失水;常绿树如大龙柏、雪松等宜用柞木杆三脚架固定。

2、蜀桧宜用绳索三角架固定。

3、与树干接触旳固定点要有保护措施,防止损伤树皮。

.四、浇水1、栽植后旳苗木要在12小时内及时浇第一遍定根水,且浇透浇匀。

后来根据气候状况及时补充水分。

2、花灌木等苗木图案宜打围堰漫灌两次,围堰距最外层苗木边缘25-30厘米。

3、乔木类宜单穴浇灌,常绿大树树冠还应配合以喷灌处理.4、因大多数乔木栽植前未沉地,穴灌时应打树穴围堰,且树穴围堰应偏高些,贮存足量水以便慢慢渗透,需持续穴灌2-3次。

绝对要防止出现穴内水急速流失而未浇透现象。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江苏2007园林定额说明书

6、种植穴施基肥 ( 复合肥 ) 。
五、本章定额苗木起挖和种植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若遇三类土人工乘以系数
1.34 ,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 1.76 。
六、本章施工现场范围内苗木、材料、机具的场内水平运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除定额规 定者外,均不得调整。因场地狭窄、施工环境限制而不能直接运到施工现场,且施工组织设 计要求必须进行二次运输的,另行计算。
七、本章种植工程定额子目均未包括苗木、花卉本身价值。苗木、花卉价值应分品种不 同,按规格分别取定苗木编制期价格。苗木花卉价格均应包含苗木原价、苗木包扎费、检疫 费、装卸车费、运输费 ( 不含二次运输 ) 及临时养护费等。
八、本章定额子目苗木含量已综合了种植损耗、场内运输损耗、成活率补损损耗,其中 乔灌木土球直径在 100cm以上,损耗系数为 10%;乔灌木土球直径在 40cm~ 100cm以内,损 耗系数为 5%;乔灌木土球直径在 40cm以内,损耗系数为 2%;其它苗木 ( 花卉 ) 等为 2%。
算。
三、本章不含胸径大于 45cm的特大树、名贵树木、古老树木起挖及种植。
四、本章定额由苗木起挖、苗木栽植、苗木假植、栽植技术措施、人工换土、垃圾土深
埋等工程内容组成。包括:绿化种植前的准备工作,种植,绿化种植后周围
2m内的垃圾清
理,苗木种植竣工初验前的养护 ( 即施工期养护 ) 。不包括以下内容:
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 编制,分三个养护级别编列项目, 综合考虑了绿地的位置、
功能、性质、植物拥有量及生长势等。
三、成活率养护期的绿化养护工程按照Ⅲ级养护标准乘系数 1.20 执行。在成活率养护
期间,若发生非发包方或自然因素,造成的苗木死亡损失,由绿化养护承包方自行承担。 四、定额计算中的几点说明

昆园33 附件1: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昆园33 附件1: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试行)

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试行)1 总则养护工作是完成绿化栽植的继续,是巩固绿化成果的主要技术手段。

“三分栽、七分管”,为保证树木栽植后的成活率、保存率和正常生长发育,必须树立养重于栽的原则,加强养护管理工作的力度。

园林植物移栽后,植物的根系和枝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生长的土地条件发生了变化,需要一个恢复和适应过程;特别是园林树木在移栽后1—3年内需精心养护,才能保证成活和健壮生长。

为保证园林植物栽植后的成活率和生长质量,依据园林绿化相关技术要求、结合昆明城市绿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2 术语2.0。

1 园林植物:通常指绿化效果好,观赏价值高或具有经济价值的植物。

园林植物要有形体美或色彩美,适应当地的气候、土壤条件,在一般管理条件下能发挥上述功能。

2。

0.2 乔木:乔木是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0。

3 灌木:指树身矮小,没有明显主干,近地面处就生出许多枝条或为丛生状态的植物.2.0.4 草坪:指由人工建造、人工管理,用于美化、绿化、改善生态环境的人工草地。

2。

0。

5 草地:一般不进行轧剪的低矮草层。

包括混植各种花卉的草地.2。

0.6 树冠: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2.0。

7 生长量:单位时间植物营养体增长的长度、冠幅或重量。

2。

0.8 定根水:为保证移植植物的正常成活,植物移植后第一次浇水称为定根水。

2。

0。

9 有机肥:有机肥俗称农家肥,是指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物质的缓效肥料。

2。

0.10 无机肥:又称矿质肥料,是指矿物经物理或化学工业方式制成,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

2。

0。

11 专用肥:根据某种栽培植物的需肥特性而特殊配制的肥料.2.0.12立地条件:指某植物生存周围的所有生态因子(光、温度、湿度、土壤等因子)相对均一的环境空间。

生态学上又叫生境,生境指具体某一群体生活的环境空间。

2。

0。

13行道树:道路两旁的树木,常成行栽植,排列整齐,规格统一,株间有一定距离,具有遮蔽、防尘、护路、美化街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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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植物种植技术规范(试行)1 总则为了提高绿化种植质量,充分分挥绿化功能,加快城市绿化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本规定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57-97、《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的绿化种植,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生产绿地可能参照执行。

为绿化工程配套的构筑物和市政设施工程,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城市绿化工程中园林植物的种植及验收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凡列为建设工程的种植工作应具备与工程有关的各项批准文件,按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实行绿化工程监理。

绿化工程中的园林植物种植工程,应在主体工程、地下管线及道路、水体等工程完成后进行。

绿化种植应在种植季节进行。

非种植季节的特殊种植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措施保证方可进行。

成活率和保存率一、在种植季节内种植树木,带土球的树苗成活率应大于95%,裸根树苗应大于8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绪应大于90%。

在非种植季节因特殊需要种植树木,成活率可另行商议。

满铺草坪一个月,籽播、块植、植生带草坪三个月应达到覆盖度95%,无0.1m2以上块状空缺。

二、种植一年以上的树木保存率应大于98%。

三、计算成活率和保存率时,不包括因人为、机械损伤,各种污染和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所造成死亡的树木。

四、业主另有规定成活率、保存率要求的按合同条款办理。

树林与架空线、地下管线以及建筑物等应保持下列距离。

一、树木与架空线的距离1、电线电压在380伏以下,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均不小于1.0m。

2、电线电压3300伏至10000伏,树枝至电线的水平距离及垂直距离不小于3m。

二、树木与地下管线的间距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三、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的平面距离表一道路交叉口及道路转弯处种植树木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视距。

城市立叉绿地、护坡、高架道路下绿化种植要考虑满足交通、城市景观和特殊条件种植的各项规定,排灌系统亦需同步施工,满足养护工程需要。

3 种植前的准备工作3.1 施工依据凡列为工程和种植工作施工前应到现场核对设计图的平面和标高,如有不符合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监理报告,提请设计单位作变更设计。

调整原绿地中植物布局,应从设计远期效果和近期变化两者结合考虑进行调整。

施工放样时树穴中发现地下管道或上方架空线不符合第二章有关规定,应另选点位,经业主、监理批准后方可种植。

3.2 施工前准备建设单位(业主)须在施工前一个月将种植设计图纸,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种植设计及设计说明、设计概算、上级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交施工单位,编制施工预算和实施施工计划、双方订立合同。

施工单位应对种植地环境、地质、地下水位、地下管线、建筑与树木、架空线与树木、共生树木相邻空间等因素作详细调查,并制订相应保障成活的技术措施。

根据平面布局了解种植水源、施工用电、进出场交通线路的分布、制订相应的用水、用电,交通组织计划。

根据设计标高和现状作好土方平衡计划,落实进出土方和建设弃土的去向、来源。

根据相关的建筑、道路、小品等园林工程的进度编制与之相关的园林植物种植施工计划和应急计划。

3.3 种植园林植物材料的质量要求种植材料的主要质量要求:一、具有发达的根系,带土球材料符合本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生长茁壮,树形端正,冠形丰满。

三、无一般病虫危害、草害,严禁出现检疫性病虫害及杂草。

四、符合设计要求的规格。

设计中无明确规定规格的乔灌木均应符合表二和表三的规定。

表二表三草种、花种的质量要求:草种、花种应有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有效年份、纯度、发芽率等标明种子质量的出厂检验报告或说明,并在使用前作发芽试验,以便按质量调播种量。

失效、有病虫害的种子不得使用。

用于铺设草坪的草块、草卷要求生长均匀无空秃,根系密布成网,禾本科草高度不大于5%,草卷、草块长、宽适度,每卷(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

根茎繁殖用草杂草不得超过2%,无病虫害。

生根发芽力强的纯草,植生带厚度不宜超过1mm,种子分布均匀,种子饱满,发芽率大于95%。

花卉苗应茁壮,发育匀称,根系良好,无机械损伤和病、虫、鼠害及腐烂、变质。

一、二年生草本花卉苗,必须是经过移植的壮苗,高度视品种而异,叶茂根系须完好发达,并有三至四个芽。

二、宿根花卉根系须完好发达,并有三至四个芽。

三、块茎和球根花卉须完整无损伤,上部至少应有两个以上幼芽。

攀援植物要求有健壮主蔓和发达根系,年龄在二年以上的苗木。

3.4 土壤准备种植和播种前应根据土层有效厚度、土壤质地、酸碱度和含盐量,采取相应的加土、施肥和改换土壤等措施。

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粉砂土及含有有害园林植物生长成份的土壤,匀应根据设计规定用种植土进行局部或全部更换。

种植土应符合植物生长要求,必须是耕作土壤和人造土壤,严禁化学污染或在有效土层内混入建筑垃圾。

园林种植植物用土可分为花坛土、树穴土、草坪土、盆栽土、保护地土。

PH值(6.0或)7.5的土壤应采用石灰、草木灰或酸性介质进行土壤改良,便土壤种植层内的PH值达到的要求。

对土壤有机质含量低于最低标准的,施腐熟的有机肥或含丰富有机质的介质如泥炭土等,调整到有机质含量符合要求。

对总孔隙度有要求的草坪等,必须采用有机质或疏松介质(如珍珠岩、蛭石、腐熟木屑)加以改良,对粘重土和粉末结构土应加入30~40%的粗砂调整土壤质地。

草坪及花坛的翻土深度不得小于30cm,有杂草地方应人工除草或提前进行化学除草,提前时间必须超过所用除草剂的残效期,并在翻地平整同时净除土壤中的杂草根、碎砖、石块、玻璃、塑料袋、泡沫块等混杂物。

屋顶平台的种植用土须采用腐叶土为主,掺有珍珠岩、蛭石、木屑等质轻、排水良好的人工配制土,满足屋顶荷载的要求。

种植地属岩层、砼、坚土、重粘土等不透气或排水不良、不透气的废基,应打碎或钻穿,并尽可能清除换土。

4 种植4.1 乔灌木的种植4.1.1种植季节:落叶树木种植和挖掘应在春季解冻以后、发芽以前或在秋季落叶后冰冻以前进行。

常绿树木的挖掘种植应在春天土壤解冻以后、树木发芽以前,或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后霜降以前进行。

4.1.2种植树木土层厚度要求表四本4.1.3乔灌木的挖掘一、乔灌木挖掘规格的要求1、起挖乔、灌木的土球或根盘应按表五、表六规定执行。

表五表六2、名贵树木和非常规季节种植挖土球或根盘比原规定要求提高一个档次进行。

3、竹类起挖必须选二年生母竹,带鞭40~50cm,去鞭80~90cm土球,近距离移植带宿土,远距离移植带土台。

4、包扎土球用绳索粗细要适度,质地结实。

土球包扎形式应根据树种、规格、土壤质地、运输距离、装运方式选定。

二、乔、灌木挖掘方法1、挖掘裸根树不应用锐利的铁锹,直径3cm以上的主根用锯锯断,小根可用剪枝剪断,不得强拉和用锄劈断,尽量保护较多毛细根。

2、挖掘带土球树不应用锐利铁锹,保护土球完整不松散,在铲除土球上部表土及下部底土时,必须先扎腰箍。

三、树木运输前的修剪1、修剪可在树木挖掘前或后进行。

2、修剪强度要根据树木的生物学特征,结合不同的种植季节,以不损坏树木原有姿态为前提,确定修剪强度。

3、在秋季挖掘落叶树木时,须摘掉尚未脱落的树叶,保护好幼芽。

4.1.4苗木的装运一、装运时应做到:轻抬、轻卸、轻装、轻放,不得拖、拉。

保证土球不破碎、根盘无擦伤、撕裂。

裸根树木根系不损伤,枝干保持完好、不伤干、不折冠。

二、装卸带土球树木时,绳束应扎在土球下端,不得结在主干基部和主干,严禁提拉主干装卸带土球树木。

三、树冠展开的树木应用绳索绑扎收拢树冠。

雪松、龙柏等树木用小竹竿绑扎保护主梢。

装运竹类时,不得损伤竹竿和竹鞭之间的着生点和鞭芽。

四、装运大规格带土球或根盘的大树,其根部必须放在车头,树冠倒向车尾,顺车箱整齐叠放,叠放层数以不压损树干(冠)为宜,树身和后车板接触处用软性衬垫保护和固定。

五、运输树木应合理配载,不超高,不超宽。

长途运输做好遮盖保温、防冻、防晒、防雨、防风和防盗等工作。

保持车速平稳,符合交通规定。

六、对到达种植点的树木,如不能及时定植,应对树木假植或培土,保护裸根及土球,必要时对地上部分喷水保温和遮盖。

4.1.5苗木种植前修剪一、种植前应对苗木根系、树冠进行修剪。

将劈裂、病虫、过长根系剪除,运输过程中损伤的树冠进行修剪,修剪强度应根据生物学特性进行,既保持地上地下平衡,又不损害树木特有的自然姿态为准。

大于2cm的剪口要作防腐处理。

二、用作于行道树木的乔木,定干高度宜大于3m,第一分枝点以下侧枝全部剪去,分枝点以上枝条酌情疏剪或短截。

三、高大落叶乔木应保持原有树形,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侧枝应在健壮芽上短截,剪去1/5~1/3枝条。

四、常绿针叶树不宜修剪,只剪除病虫枝,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枝。

五、常绿阔叶树保持基本树冠形,收缩树冠,正常季节种植疏剪树冠总量1/3~3/5,保留主骨架,截去外围枝条,疏稀树冠内膛枝,多留强壮萌生枝,摘除大部分树叶。

(正常季节种植取前值,非正常季节种植取后值。

)六、花灌木修剪老枝为主,短截为铺。

对上年花芽分化的花灌木不宜作修剪,对新枝当年形成花芽的应顺其树势适当强剪,促生新枝,更新老枝。

七、攀援和蔓生藤本植物可剪去枯死、过长藤蔓、交错枝、横向生长枝蔓,促进发新枝攀援或缠绕上架。

4.1.6种植穴、槽的定点、开挖一、种植穴、槽定点放线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位置准确,明确标示清楚种植穴中心点的种植边线,标明定点位置树种名称(或代号)、规格,要求清晰简明,区别显著。

二、树木种植槽穴的规格大小深浅,应按植株的根盘和土球直径适当放大,使根系能充分舒展,高燥砂性土地植穴稍深、大,低尘粘性土地可稍浅。

树穴、槽规格应不小于表七,表八所示要求。

表七表八4.1.7树木的种植一、各项种植工作应密切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养护。

如遇气候骤升骤降或遇大风大雨气象变化,应立即暂停种植,并采取临时措施保护树木土球和植穴。

二、裸根苗原则上当天种植,尽量缩短起苗到种植之间时间,当天不能种完的苗木应假植。

三、树木种植应选较丰满完整的树冠面朝向主要视线。

孤植树木应冠幅完整;丛植树将冠幅完满面朝向外,并前低后高;藤本植物应栽在建筑物或棚架基部,枝蔓按长势分散固定于墙面或支架上,种植深度应保证在土壤下沉后,根颈和地面等高或略高;竹类宜较原来深度加深5~10cm培土捣实,勿伤鞭芽。

四、种植时需结合施用基肥。

基肥应以腐熟有机肥为主,也可施用复合肥和缓释棒肥、颗粒肥,用量见商品说明。

基肥可施于穴底,施后覆土,勿与根系接触。

五、带土球树木种植时先在穴(槽)内用种植土填到放土球底面的高度,将土球放置在填土上,初步覆土坌实,定好方向,打开土球包装物,自下而上小心取下包装物,泥球如松散,底下包装物可剪断不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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