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消防大队文件
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出具不予受理/举行听证通知书范例
审批领导意见
同意出具《举行听证通知书》,就XX大厦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一案举行听证会。
XXX20XX年X月X日
备注
20XX年X月X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附卷。
XX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
举行听证通知书
X应消字[20XX]第XX号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本机关定于20XX年X月X日X时X分在XX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听证室(XX县XX路XX号)就XX大厦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一案举行听证会,请按时出席。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的,终止听证。
特此通知。
二○XX年X月X日
被通知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通知人,一份附卷。
法律文书审批表
文书名称
举行听证通知书
文书编号
X应消字[20XX]第XX号
单位名称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第一环节
法制审核意见
经审核,符合举行听证情形,程
XX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
XX应消听不受字[20XX]第XX号
XX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单位因XX大厦工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一案,提出举行听证要求,本机关经审查认为:已超过申请时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二○XX年X月X日
申请人(签名):XXX
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2.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3.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4.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5.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6.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7.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3。审查阶段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责任: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以及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或听证权。
5.决定阶段责任: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监督电话
0778-2111806
9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8。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9.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10。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11.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12。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1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类、幅度的;
14。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消防验收报告
消防验收报告
标题:消防验收报告
引言概述:
消防验收报告是指对建造物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文件。
本文将从消防验收报告的重要性、内容、流程、注意事项和结论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消防验收报告的重要性
1.1 确保建造物消防设施的合规性
1.2 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1.3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二、消防验收报告的内容
2.1 建造物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评估
2.2 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2.3 消防演练和培训情况记录
三、消防验收报告的流程
3.1 预约验收时间和地点
3.2 检查建造物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3.3 编写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四、消防验收报告的注意事项
4.1 确保消防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2 定期维护和检查消防设备
4.3 加强员工消防培训和演练
五、消防验收报告的结论
5.1 合格:建造物消防设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5.2 不合格:建造物消防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5.3 建议:针对不合格部份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结论:
消防验收报告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文件,建造物所有者和管理者应重视消防设施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定期进行消防验收,并根据报告中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建造物消防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消防支队开展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消防支队开展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违法投入使用建筑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依法彻底整治火灾隐患,改善全市建筑工程消防安全条件,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X省消防条例》为主线,按照“依法严管、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我市消防安全环境,确保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支队专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队长XXX担任;副组长由副支队长XXX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XXX担任,办公室设在技术验收科。
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一是全面掌握我市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工程的全面情况,分别登记造册,对问题形成原因进行分类;二是指导各区、县消防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就有关疑难问题进行论证;三是及时掌握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具备验收条件的工程,督促其申报验收。
各区县消防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的消防合法性,彻底根治存在的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创新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新的建筑工程违法使用现象的产生。
四、整治时间及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XXX年XXX月XXX日开始,至XXX 年XXX月XXX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调查摸底(XXX月XXX日至XXX月XXX日)对“违法使用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各科室、大队依法对辖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以来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工作要摸清底数,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要根据隐患整改难度,合理确定整改期限,责令限期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月1日。
消防救援大队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出具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范例
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
X应消决字[20XX]第XX号
被处罚人名称:XX房地产开发公司(地址:XX县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1】:XXX)
现查明XX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位于XX县XX路XX号的XX大厦工程,于200X年X月X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XX]第XX号),对XXX、XXX的询问笔录和违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XX县人民政府或XX县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清单共\份。
二○XX年X月X日被处罚人来自签名):XXX【2】20XX年X月X日
一式三份,被处罚人和执行单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有被侵害人的,复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批准人XXX
填发人XXX
填发日期20XX年X月X日
存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XX房地产开发公司责令停止使用XX大厦,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止使用XX大厦,逾期不执行责令停止使用决定的,强制执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XXX行(地址:XX县XX路XX号)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XX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
X应消决字[200X]第XX号
案 由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被处罚人XX房地产开发公司性别\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XXX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使用XX大厦,并处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范例
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范例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范例一、准备工作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档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一)2. 相关的设计图纸、承包合同、施工图纸以及相关监理报告3. 消防设施设备的验收报告4. 系统测试与试运行的相关文件和记录5. 系统操作、正常使用和日常维护的管理文件和记录6. 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消防演练记录二、填写准备根据相关要求,填写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 审核单位:填写进行消防备案审核的单位名称,例如消防救援大队。
2. 受理号:审核单位填写的流水号,用于标识该次受理的唯一性。
3. 建筑名称:填写进行消防备案的建筑物的名称。
4. 建筑地址:填写建筑物所在的详细地址。
5. 建筑用途:填写建筑物的主要用途,例如商业、办公等。
6. 建筑面积:填写建筑物的总面积。
7.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进行消防备案的单位名称。
8. 申请单位地址:填写申请单位的详细地址。
9. 申请人:填写申请进行消防备案的负责人姓名。
10. 填写申请人的。
11. 审核人:填写进行审核的人员姓名。
12. 审核日期:填写进行审核的日期。
三、附件附件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请表项目名称:建筑名称:产权单位: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地下建筑层数:建筑用途: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及主要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单位及消防验收日期:以上内容真实无误,申请单位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签字: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四、在填写准备材料的过程中,需注意以下事项:1. 所有相关材料必须是原件或者经公证的复印件。
2. 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必须完整、合规、详细,并由相关单位或部门签字确认。
3. 准备材料时,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归类整理,并附上索引或目录。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公布日期】2006.03.16•【字号】湘公消[2006]30号•【施行日期】2006.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湘公消[2006]30号)各市、州消防支队:《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73号令,以下简称“73号令”)自2004年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改革消防监督管理模式,认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但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还存在消防监督抽查制度不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行为和程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武汉现场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实施73号令,全面加强和规范全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总队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一、严密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一)认真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抽查。
对社会各单位实行消防监督抽查,是发挥消防监督执法的社会效应,加强公安消防部门对社会消防安全宏观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73号令的规定,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其他单位的监督抽查。
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对其他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时,可将下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纳入抽查范围。
各地要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作为抽查的重点,并在对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判和分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监督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其他单位组织监督抽查时,抽查前应进行事先公告,抽查后应采取通报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不得由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个人私自安排实施。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提高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
第三条消防验收的实施程序和抽查内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和本规定相关规定。
其中,建筑疏散楼梯形式子项必须全部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予以配合对于重点工程及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项目,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以及灭火战训人员现场参加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实施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可参照正式验收内容和要求实施。
第五条总队应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初次从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总队组织的实践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阶段应告知申请人消防验收需审查的资料清单。
业主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不全时,公安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资料。
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一)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申报表盖章栏应签写明确意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工程验收所受理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要求:1、除简易工程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外,建筑施工图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章,其他施工图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2、审查设计单位或装修设计单位资质原件,凡不具备消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装修单位,其所出具的设计图纸不予受理。
情节严重的,应书面向总队报告,由总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3、竣工图纸与申报审核图纸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材料,当存在较大设计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
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
1、检查合格与否,在网上消防设计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2、检查不合格的,向建设单位下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停止使
用。
1、新建、扩建建设工程
由济南市规划部门规划批准的下列备案的建设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 平方米(大于不含本数,下同)或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
工程;
(2)规划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0 平方米或建设工程中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居住或商住组
团。
2、改建建设工程(包括内部装修、用途变更)
(五)《工程建设领域选用消防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意见书》及消防产品委托检验报告原件各
1 份;
(六)《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告知单》及各类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报告原
件各1 份;
(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合
同复印件;
(八)《工程使用性质登记表》;
格,不停止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依照《消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
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1、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2、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否被系统随机确定为抽查对象。
(二)被确定为抽查对象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五日内,按照上述申报材
料要求,向具有管辖权的支队或大队365 消防服务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齐全的,
消防备案、审核、验收手续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备案范围: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一、支队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 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住建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和省住建厅、省委机构编制办、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建人〔2019〕12号)精神要求,我市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将移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平稳划转过渡,依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一、移交承接职责范围: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和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二、职责交接期内的业务办理:2019年6月1前,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已受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业务工作仍由消防救援机构按原规定按时办结,按照规定出具法律文书并将办理结果抄告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项,消防救援机构派员协助开展技术审查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法律文书;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相关的法规政策、办事指南、台账资料及法律文书、申请文书、格式文本等;期间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已完成消防设计审核、消防设计备抽查但尚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的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备份。
2019年7月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业务工作由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受理验收项目已经消防救援机构消防设计审核通过的,消防救援机构根据需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做好相关技术审查工作,验收结果抄告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一、备案范围:
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二、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三、申报材料: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可不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一)、(三)等材料。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消防验收报告范文
消防验收报告范文消防预备验收了,那么你知道消防的验收报告怎么写吗?下面是为大家带来的消防验收报告范文,希看可以帮助大家。
消防验收报告范文1:由我公司承建的输煤系统消防完善工程,由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改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视站负责质量跟踪监视,并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视,并由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20xx年4月26日完本钱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在上级领导、质监站、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部分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参建员工的努力和辛勤劳动,工程于20xx年4月24日通过了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题目的质量整改闭合,现消防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下面就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工程概况:1、喷淋系统由原来湿式报警系统该为干式预作用报警系统。
2、输煤管道原消防系统改为干式预作用报警系统。
按20xx年国家消防规范规定,原输煤系统喷淋所有管道全不符合消防规范,所有管线重新展设,改为手、电两用系统。
二、工程使用功能:1、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等系统组成。
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台设在消防控制中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接通警报装置,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
3、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
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泵。
在施工过程中经我公司、项目部不懈努力,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下,我施工方均已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完成了各项工作,各设备经调试运行正常,各报警系统,经检测公司检测合格。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消防验收报告范文2:消防公安大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御案凭证20xx) 第0006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视治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你单位年月日申报了住宅项目消防工程建设工程(地址:)的竣工验收消防御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御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目:份(大写);;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实文件复印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 ,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实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数目:壹份(大写); ;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实文件复印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正当身份证实和资质等级证实文件复印件; ;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正当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经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御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者备案;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投进使用,营业前应依法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燃气安装后,消防验收报告
燃气安装后,消防验收报告燃气安装后,消防验收报告「篇一」xxx消防大队:我司对xx消防安全评估,按照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真实有效。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xx位于xx号,主楼x栋,占地面积x平方米,建筑面积x平方米,主楼地下x层,地上x层。
建筑设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
于x年x月x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x年x月x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x年x月x日通过公安消防机构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投入使用。
二、评估内容:1、xx场所的消防合法情况;2、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3、xxx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4、xxx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5、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7、疏通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8、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9、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10、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1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12、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13、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7.11.22•【文号】公消[2007]479号•【施行日期】2007.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公告--《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8日)废止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11月22日公消[2007]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规范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行为,统一消防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确保消防验收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我局制定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深刻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是《消防法》规定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
《办法》明确了消防验收的内容和方法,对于规范消防验收行为,确保消防验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杜绝消防验收工作内容不统一、方法不科学、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要把贯彻执行《办法》作为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将《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各个具体环节。
要组织学习培训,使每名消防验收人员真正掌握《办法》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到会操作,会记录,会评定;要按照《办法》的规定,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按照《办法》实施消防验收。
要加强对《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内容,并适时对《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二、切实规范消防验收程序,实行审批流程公开制度。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认真依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实施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大队消防验收经验
消防大队消防验收经验
消防验收是指对建筑物、场所、设施、器材等进行检查评估,以确认其消防安全性质、消防设备设施及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安全要求的一项工作。
消防大队作为消防安全的主力军,具有丰富的消防验收经验,以下是一些经验分享:
一、认真查阅资料
在进行消防验收前,消防大队应仔细查阅相关建筑物的资料,如建筑图纸、消防设计图纸、消防审批文件、委托验收文件等,以便对建筑物及其消防设施的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重点查验火灾隐患
在消防验收中,应重点查验建筑物内外的火灾隐患,如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消防通道被堵塞等情况,及时发现并指出隐患,加以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三、全面检查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是防范火灾的重要措施,消防大队在验收过程中,应全面检查建筑物内外的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地方的标准要求,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是否正常等。
四、加强宣传教育
消防大队在进行消防验收时,应加强宣传教育,让建筑物的业主和使用者更加了解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向他们宣传消防知识和技能,增强他们的自救能力。
五、及时整改问题
在消防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建筑物内存在消防隐患或消防设施不合格的情况,消防大队应及时向建筑物的责任人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总之,消防大队在进行消防验收时,应认真查阅资料,重点查验火灾隐患,全面检查消防设施,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建筑物的消防安全。
消防验收意见书
消防验收意见书(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临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临公消验[2011]第0014号关于浙江润景实业有限公司干法车间、湿法车间、配料间、后处理车间1、2、锅炉房、倒班宿舍1、2、回收装置、罐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浙江润景实业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大队对你单位申报的年产2600万米PU合成革项目建筑工程(工程位于临海市上盘镇南洋8号;干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湿法车间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4224平方米;配料车间为地上三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408平方米,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后处理车间1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5184平方米;后处理车间2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5248平方米;锅炉房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8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1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倒班宿舍楼2为地上5层,建筑高度米,建筑面积3040平方米;干法车间、湿法车间、后处理车间1、2、锅炉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罐区占地面积531m2,火灾危险性为甲类,装置露天布置;回收装置占地面积576m2,火灾危险性为乙类)进行了消防验收,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意见书》(临公消审【2010】第0012号,临公消审【2011】第005),经资料审查、现场抽样检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
一、工程投入使用后,你单位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二、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
2(建设单位留存)临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临海消验[2011]第0014号工程如需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消防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消防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2.20•【字号】武城建〔2019〕22号•【施行日期】2019.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武汉市城乡建设局、武汉市消防支队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消防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各区(开发区)建设、行政审批、消防部门,各有关建设单位:经建设、消防等部门共同研究,形成共识,现就进一步完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消防验收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统一工作流程为巩固改革成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不含住宅类)的消防验收申请或消防验收备案由联合验收窗口统一受理,消防部门不再直接受理。
具体工作流程如下:(一)对仅涉及消防单一部门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由联合验收窗口受理并转给消防部门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验收;消防部门向联合验收窗口反馈资料审查意见和现场验收意见,联合验收窗口负责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资料审查意见和现场验收意见(具体操作流程参照联合验收流程执行,流程使用表格见附件,水上、轨道辖区及市直辖的火灾高危单位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由市民之家联合验收窗口受理流转)。
(二)对具备联合验收情形的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由联合验收窗口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联合验收暂行规定》(武项审改办〔2018〕5号)规定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办理。
二、明确市区分工为进一步明确市消防支队和各区消防大队办理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的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的管辖权限,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补充通知》(武项审改办〔2018〕18号)的文件规定,具体规定如下:(一)市消防支队负责以下既有公共建筑装修项目的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1.2019年6月30日前,经联合窗口受理且属于图审机构联合图审范畴的;2.已取得市消防支队出具的消防技术审查意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