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爆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爆炸器材的安全管理,维护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存储、使用、运输、销售、处置爆炸器材的各个环节,适用于涉及爆炸器材的各个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爆炸器材的分类和管理机构第一条爆炸器材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爆炸器材分为以下分类:烟火、炸药、燃烧性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毒性物品、腐蚀品等。

第二条管理机构1. 爆炸器材管理责任机构:由上级安全管理机构指定管理。

2. 爆炸器材管理部门:由爆炸器材管理责任机构设立。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存储管理第一条存储场所1. 爆炸器材存储场所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保证安全、整洁、通风。

2. 存储场所应设有防火设施和报警设备,安全出口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条存储要求1. 爆炸器材应按照类型、规格、性质进行分类存放,避免混存。

2. 存储场所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烟排烟设施维护,确保场所的安全性。

第三条准入管理1. 存储场所应设立准入管理制度,未经授权人员不得进入。

2. 存储场所应制定访客登记制度,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

第四条库存管理1. 爆炸器材的库存应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器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及时核实库存情况。

第四章爆炸器材的使用管理第一条使用人员管理1. 爆炸器材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和操作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使用人员在工作前应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

第二条使用操作规程1. 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

2. 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地点或场合使用爆炸器材。

第三条工具设备管理1. 使用工具和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 不得将工具设备私自转借他人使用。

第五章爆炸器材的运输管理第一条运输资格从事爆炸器材的运输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证书。

2024年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范例(四篇)

2024年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范例(四篇)

2024年爆破器材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范例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一、爆破器材管理1. 严格审核爆破器材的品种与数量,对无《爆破作业证》的人员,坚决拒绝发放器材。

2. 药库必须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且每班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值班人员需对药库安全负全责,所有进入药库的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一旦发现威胁药库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

3. 火药库应设立详细的收发流水账目,并建立严格的领用和退料制度。

每日必须核对账目,确保账物相符。

4. 库内严禁存放任何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定期检查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的完好情况,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二、岗位责任制(一)爆破工程负责人岗位职责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等相关管理规定,对建立健全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

2. 监督并指导爆破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进行作业,一旦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制止并有权停止其作业。

3. 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房及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各项硬件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防止爆破器材的丢失、被盗,以及因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爆炸事故和案件。

4. 严禁安排未经培训或无证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5. 检查爆破器材的现场使用情况及剩余品种、数量,督促将剩余爆破物品及时退回库房。

6.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现场每班都有专人负责领取、运输、保管和使用爆破材料,并建立使用情况登记台账。

7. 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厉打击私拿、私藏、私借、转让、转卖、转送、滥存、乱放爆破器材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保管员岗位责任制1. 深入学习和执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2. 确保民爆物品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得超量存储,且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

3. 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出入库手续。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爆破器材的管理,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范围内所有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工作。

第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爆破器材的安全使用和有效监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领导小组成员由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发放、清退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生产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领取、使用和清退工作。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爆破器材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发放管理第九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

第十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由生产部门提出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填写发放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放日期、发放人、领用人、发放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二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发放的器材与申请的器材一致。

第十三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教育,确保领用人了解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领用人具备安全使用器材的条件。

第十五条爆破器材的发放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领用人按照规定使用器材。

第四章清退管理第十六条爆破器材的使用结束后,生产部门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及时清退。

第十七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填写清退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清退日期、清退人、清退器材名称、数量、规格、有效期等。

第十八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核对,确保清退的器材与使用中的器材一致。

第十九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清退的器材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爆破器材的清退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清退的器材按照规定存放。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

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预防事故的发生,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犯罪和破坏活动,确保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不受侵犯,更好地服务于矿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结合项目部工作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民用爆炸物品在项目部是指炸药、雷管、发爆器、放炮母线、警戒器具等(以下简称“火工品”)。

第三条从事火工品管理使用人员,在项目部是指接触爆炸物品的放炮员、库管员、安全员、火工品押运工、装药工。

第四条对火工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安全监督检查必须依照本规定执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对火工品管理的最高机构是项目部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安全副经理任组长,保卫组长及各生产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办公室设在保卫组,依照本规定认真抓好项目部火工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务部门分工职责第六条保卫组是项目部火工品管理工作主要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主管业务职能部门的指示和规定,在项目部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全项目部火工品管理体制、库房储存、现场使用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办理审验库房储存许可证、现场使用许可证、爆破作业证等证件业务;建立完善火工品管理档案;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发生在项目部内的炸药、雷管被盗、丢失案件,查处一般性违反火工品管理规定的问题。

第七条火工品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项目部火工品管理的检查工作,主要对现场应用操作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放炮员、库管员、安全员培训计划,报公司主管培训部门,与上级主管发证机关联系,组织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办理有效的上岗证件业务。

第八条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申报火工品使用购买计划,严格加强库房储存管理;保管员负责火工品的发放、清退,报废炸药、雷管的收缴和销毁处理;配合有关业务职能部门对火工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并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部门和岗位。

二、定义和标准1. 爆炸物品:指能够产生爆炸、燃烧、发射、喷射、放射或产生其他类似危险的物质或装置,包括但不限于炸药、火药、烟火、危险化学品等。

2. 爆炸物品存储条件:指爆炸物品存放时需要符合的环境条件,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

三、爆炸物品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责确保爆炸物品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并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3.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爆炸物品的存储、使用、运输等工作,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四、爆炸物品的存储1. 爆炸物品的存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且存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 爆炸物品应当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爆炸物品应分开存储,禁止混放。

3. 爆炸物品的存放区域应设有显著的警示标识,且存放区域内不得存放其他危险物品。

五、爆炸物品的使用1. 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审批,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2. 在使用爆炸物品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3. 在使用爆炸物品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采取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六、爆炸物品的运输1. 爆炸物品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并遵守运输要求。

2.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且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

3. 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外力撞击、摩擦、挤压等情况,确保货物的安全。

七、爆炸物品的灭火和应急处置1. 爆炸物品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启动灭火系统,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灭火人员必须进行适当的灭火装备和安全防护,并遵守灭火规程。

3. 发生爆炸事故时,相关人员必须迅速撤离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和公众利益,制定本《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爆破物品的生产、存储、销售、运输和使用单位。

第三条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爆破物品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稳定、可控、安全。

第六条爆破物品生产企业应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计划,明确生产任务和目标,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爆破物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爆破物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爆破物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条爆破物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第三章存储管理第十一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场所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划定标识明显的区域,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十三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场所应按照规定分类、分堆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物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四条爆破物品的存储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记录存储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安全管理记录。

第十五条爆破物品存储场所应进行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火灾防护、防盗防爆等,防止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爆破物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和资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销售活动。

第十七条爆破物品的销售企业应对购买者进行身份验证,并保存相关信息,确保销售的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爆破物品的销售企业应对销售记录进行登记和保存,确保销售活动的可追溯性。

晶体管电容式发爆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晶体管电容式发爆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晶体管电容式发爆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晶体管电容式发爆器维修、保养、管理制度一、晶体管电容式放炮器检修前检查1.将发爆器外壳打扫干净,检查其铝制应完整无裂纹,应有完好的接线柱并无完好松动不良现象,指示灯应对观察孔。

2.开关应转动灵活,钥匙插上拨下无阻碍,不能出现意外放电现象。

3.充电时间应在5~20秒之间,输出引燃冲量达到铭牌规定,放电时间应小于6毫秒。

4.测量爆破网路的导通的测量电路应符合矿用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规定,其测量回路的电流应小于30mA。

5.晶体管符合电容式发爆性能应符合新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要求。

二、晶体管电容式发爆器的检修1.将发爆器铝制打开,将其内部清扫干净,拆卸时要注意保护防爆面,不要磕碰,以免损伤。

2.查找发爆器的故障应按发爆器的工作原理顺序或进行,如电源→毫秒开关→晶体管振荡器→升压变压器→整流电路→主电容器→氖灯指示回路→过压保护回路→毫秒开关→输出接线柱。

3.故障性质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简单故障;二是复杂故障。

修理过载时首先按简单故障处理事件,即看看有无断线、断头、开焊、假焊等,仔细查看各元件及印刷电路板有无变色的地方,根据情况采用飞线或更换元件处理。

更换元件时,参数必须和原本的相同。

4.发爆器经简单处理后,可进行充电试验,若仍不能工作,那就是存在比较复杂的故障了。

检查复杂故障仍要井下充电试验,通过声、光、死机火三种不正常现象来预测故障;即听听变压器的声音,看氖灯是否起辉,看主电容器用巢蛛短路一下有无火花,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处理。

5.在故障分析的基础上判别故障发生在哪一部位,检查元件常用的负载方法有电压摘除术、电流检查法和电阻检查法等电动势几种。

①、电压检查法:主要用来检查电源、变压器、电解电容器、氖灯等额定端电压。

②、电流检查法:主要用途用来检查电池的短路电流、发爆器的工作电流,电容器漏电电流和二极管反向电流是否超额定值。

③、电阻检查法:测试电路元件电阻的大小,能直接反映出元件显示的正常与否,可检查毫秒开关,基极回路,变压器高压线圈等。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爆破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能的液体、气体、固体等物质,包括火药、炸药、雷管等。

由于其特殊性质,对其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管理责任1.主管部门:制定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完善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制度、规章和操作规程。

确保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爆破物品企业:负责全面落实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爆破物品的存储、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爆破物品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爆破物品的管理和操作。

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不得从事与爆破物品安全无关的工作。

4.全体员工:要严格遵守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存放、使用爆破物品。

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三、爆破物品的存储管理1.场所选择:爆破物品的存储地点应远离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

应有固定围墙、警示标识,避免非法入侵。

2.储存条件:爆破物品的存储应符合国家标准。

例如,固定式炸药仓库应有防雷、防火等措施。

3.储运设施:爆破物品的储运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

例如,装载爆破物品的车辆应配备防静电设备,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

四、爆破物品的装卸和运输管理1.装卸安全:装卸爆破物品时应穿戴防护服,严禁使用火花产生的工具。

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2.运输安全:爆破物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标准。

例如,运输车辆应配备专用警示标识,司机应持有特种驾驶证。

运输途中应定期检查车辆。

五、爆破物品的使用管理1.资格审查:使用爆破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向主管部门申请资格审查。

必须具备相关设备、技术和人员。

2.作业许可:使用爆破物品进行作业前,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作业许可。

必须有详细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

3.现场管理: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区域,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事故应急处理:如发生爆炸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模版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模版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为了保障火工品的安全使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二、火工品管理1.火工品的购买1.1单位和个人购买火工品必须具备合法购买资质。

1.2单位购买火工品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采购申请,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

1.3个人购买火工品应在指定销售点购买,并进行身份识别和实名登记。

2.火工品仓储和保管2.1单位和个人应将火工品存放在指定的仓储场所,避免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2.2仓储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2.3火工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知识。

3.火工品使用3.1单位和个人在使用火工品前必须了解和遵守相关的安全使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2禁止在无关人员密集区域、易燃物附近或其他违规场所使用火工品。

3.3在使用火工品时,必须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并配备灭火设备和应急措施。

4.火工品运输4.1火工品的运输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使用专门的运输工具和容器。

4.2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火工品的碰撞、挤压和摩擦,确保运输安全。

4.3运输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放炮管理1.放炮审批1.1单位或个人如需进行放炮活动,必须提前提交申请,并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

1.2审批通过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放炮活动。

2.放炮安全措施2.1放炮活动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2.2组织放炮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现场指导和安全保障。

2.3禁止在有风、雨、雪、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放炮活动。

3.放炮警示措施3.1放炮活动前,必须提前通知周边居民和相关单位,并采取警示措施。

3.2放炮现场周边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行人和车辆绕行。

四、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火工品管理和放炮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放炮管理制度

放炮管理制度

为坚决遏制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井下放炮安全,现特制定新大地公司井下放炮管理制度,具体制度内容如下:1、经过区、矿审查,有2 年以上采掘工龄,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按规定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同时不少于2 个月的现场实习操作,经过通风区、队现场操作鉴定后,并同时持有《特殊工种资格证》、《一通三防资格证》、《爆破作业证》、《爆破合格证》方可上岗。

(1)、发爆器①、每一个放炮员配备一部发爆器,专人专号,定期交回安全仪器房检修,发爆器不合格,严禁发放使用.②、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

③、数字式发爆器既能导通单个雷管电阻,又能检测爆破网络电阻,是有效检测电爆网络的先进手段, 因此全部使用数字式发爆器.(2)、放炮母线①、母线必须使用铜芯绝缘线,严禁使用裸线和铝线,不得用两根材质规格不同的导线做放炮母线,不得有破口或者明接头。

②、母线长度不得小于最小撤人距离,通风队建立放炮员母线发放管理制度,母线及时补充,满足使用要求。

③、每一个放炮员、每一个工作面只允许配备一趟母线和一台发爆器。

严禁一个工作面使用2 趟母线.严禁生产队组私自备用发爆器和放炮母线。

④、每次放炮前首先对电爆网络进行导通。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

⑤、严禁将雷管脚线取下当做连接线使用。

煤巷放炮母线必须直接与脚线相连,半煤岩和岩巷放炮可使用专用连接线连接。

⑥、放炮母线放炮前必须扭结短路,放炮后也必须扭结短路。

(1)、放炮员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2)、爆炸物品申领、实发、实耗、退库各环节记录必须有放炮员、操作人员签字盖章。

(3)、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背药工负责背运炸药,放炮员背运雷管,分别装在硬质绝缘的专用箱内并上锁。

严禁将雷管揣在衣袋内,严禁用背饭包等软质工具背运乳化炸药。

严禁放炮员或者背药工同时背运炸药和雷管。

(4)、井上、下运送雷管炸药的车辆及人力运送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本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本

火工品管理及放炮管理制度范本1. 简介本制度是为了加强火工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建立科学的火工品管理体系。

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使用、储存和运输火工品的单位和个人。

2. 安全责任2.1 火工品使用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相关责任;2.2 个人使用火工品前应参加安全培训,了解火工品的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

3. 火工品采购和接收3.1 火工品采购应通过正规渠道,与合法经营者签订采购合同,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3.2 接收火工品时,应核对数量和质量,并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

4. 火工品储存4.1 火工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2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与火工品存放在同一库房内;4.3 储存的火工品应分类存放,防止不同种类火工品之间的相互感染。

5. 火工品运输5.1 火工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等;5.2 运输中的火工品要做好包装,防止火花碰撞或摩擦造成意外爆炸。

6. 火工品使用6.1 使用火工品前应检查并确保设备完好,并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6.2 使用火工品时应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爆眼镜、防护手套等。

7. 放炮管理7.1 只有获得相关许可证的人员才能放炮,严禁未经许可随意放炮;7.2 放炮前应确保周围环境无人员和财产,并设置警示标志;7.3 放炮过程中要保持安全距离,并注意防火、防爆和防护。

8. 火灾应急处理8.1 如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并采取适当的灭火措施,但禁止使用水进行灭火;8.2 火灾事故后要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并对火灾原因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9. 监督检查与奖惩制度9.1 监督单位应定期对火工品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9.2 对于违反火工品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或造成火灾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10. 制度宣传10.1 火工品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10.2 制度的文本应公开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爆破器材十六种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十六种管理制度

山西xx煤业有限公司爆破物品十六种管理制度二〇一二年一月目录一、爆炸物品储存制度 (2)二、爆炸物品运输制度 (2)三、爆炸物品领退制度 (3)四、爆炸物品使用制度 (4)五、爆炸物品测试制度 (5)六、爆炸物品销毁制度 (6)七、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教育制度 (6)八、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警卫看守制度 (7)九、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定员量制度 (7)十、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批购制度 (8)十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8)十二、民爆物品行业管理制度 (9)十三、防止民爆物品丢失制度 (10)十四、爆炸物品库区管理制度 (12)十五、民爆物品安全操作制度 (13)十六、电雷管编号制度 (14)一、爆炸物品储存制度1.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设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都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

3。

库房必须选择在干燥的地方,并应有良好有通风设施.4。

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

6。

存放爆炸物品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7.爆炸材料库应有警卫昼夜看守。

8.爆炸材料库存放的炸药不得超过300kg,雷管不得超过1000枚,并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9。

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单独的房间。

10.只准贮存使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11。

爆炸材料发放、使用,警卫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爆炸物品运输制度1.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雷管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

(2)爆炸材料应有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3)严禁用煤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送爆炸材料。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炸器材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爆炸器材的采购、存储、维护、使用、废物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爆炸器材按照其爆炸性能和用途,分为炸药、雷管、引信等类别,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爆炸器材,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爆炸器材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风险评估、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爆炸器材的采购管理第五条爆炸器材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由专门的采购人员负责,并按照企业内部采购程序进行。

第六条爆炸器材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生产销售资质,产品必须经过质检部门的检测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第七条采购人员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先查看其资质文件,并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在进行采购时,采购人员必须按照采购计划,提前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并保留相应的采购文件。

第三章爆炸器材的存储管理第九条爆炸器材的存储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远离火源、高温和易燃物品,确保没有明火和静电积聚。

第十条爆炸器材应进行分类、分区和分级存放,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志标识,确保各类器材易于辨识和取用。

第十一条各类爆炸器材的存储数量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并依据爆炸能力和危险性进行限量控制。

第十二条存储场所应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巡查和记录爆炸器材的使用情况,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四章爆炸器材的维护管理第十三条爆炸器材的维护工作应定期进行,确保其性能正常,并配备专门的维护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杜绝任何不安全行为,确保维护作业的安全性。

第十五条维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并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第十六条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的时间、人员和内容,并进行存档备查,以备日后的检验和追溯。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

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____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____%,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____%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____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6、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7、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行为,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爆炸物品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并坚持“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管理要求,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应当充分考虑生产需求、储存条件、作业环境和人员安全等因素,确保安全合理使用爆炸物品。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采购与储存第七条爆炸物品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由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采购工作。

第八条采购前,爆炸物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报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第九条爆炸物品的储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敏感、易燃、易爆的爆炸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储存区域应当划定,并设置标志。

第十条爆炸物品的储存室应当保持干燥、洁净、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毒性的物品,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爆炸物品的储存室应当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领用与归还第十二条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符合爆炸物品管理部门的核准,使用人员在领用之前应当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领用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领用之前应当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的领用应当通过正式的手续进行,包括填写领用单、签名确认等。

第十五条爆炸物品的领用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不得超出实际需求。

第十六条爆炸物品的领用人员应当在领用之日起7日内使用完毕,过期未使用的爆炸物品应当及时归还。

第四章爆炸物品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七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超负荷、超量使用。

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公司民爆物品管理制度

江南矿业民爆物品管理制度民爆服务站管理制度一、建立统一的民爆物品购买、运输机制,根据各矿场使用民爆器材的实际需要,统一负责编制购买计划,经公司执勤室审查同意后,向公安分局申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证》和《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再凭两证统一向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购买。

二、集中储存、保管、根据各矿场民爆器材使用情况,建立民爆器材专用仓库,集中储存、保管民爆器材,严格执行雷管、炸药分开存放的规定。

三、严格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建立严格的领用、使用、清退回收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做到当日审批,当日使用,使用不完的当日退回。

发放领用有登记,使用清退有记录。

四.建立雷管编号管理制度,做到定人、定号、定场点领取使用,配置现场储存保险箱,保障现场临时存放的安全。

五、加强对各矿场“三大员”安全管理,对爆破员、保管员、安全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三大员”必须持证上岗,挂牌上岗。

民爆物品管理服务站工作职责一、协助公司执勤室做好各矿场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隐患,纠正违章作业,发现涉爆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公司执勤室查处。

二、统一负责对各矿场提供民爆器材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或爆破作业服务。

三、定期向公司执勤室汇报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

四、在民爆物品使用环节上建立领用、使用、清退、回收管理制度。

做到日清月结。

五、配备一定数量的经培训合格的爆破员,统一为各矿场服务。

六、管理民爆器材,对雷管实行编号管理。

民爆物品购买、运输制度一、凡购买爆破器材,须由民爆站提出购买计划,由公司执勤室统一申报到指定的民爆器材管理机构统一购买。

严禁从生产厂家和其他部门及私人手上购买爆破器材。

二、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持有运输证,严禁将雷管、炸药混装运输,并要有专门押运员负责押运,保证运输途中安全。

三、运输途中,不得在集镇或人多的地方停留,装卸爆炸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发生爆炸事故。

四、炸药、雷管由保管员负责物品点数入库,严防缺少或失落。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模版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模版

爆破器材管理使用制度模版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爆破器材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爆破作业。

包括对爆破器材的采购、保管、借用、归还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从事爆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担任爆破工程师、爆破监工、爆破工以及其他相关岗位的人员。

三、爆破器材的采购管理1. 根据实际需求和作业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爆破器材采购申请,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 采购人员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爆破器材,确保采购的器材具有必要的质量和安全认证,并保证器材的购买合法合规。

3. 采购部门要做好爆破器材的验收工作,确保所采购的器材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对有问题的器材进行退换或修复。

四、爆破器材的保管管理1. 项目部需要建立专门的爆破器材库,并明确指定专人负责器材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2. 爆破器材库应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设施,并对爆破器材进行分类、编号、记录,确保每一件器材都有明确的归属。

3. 爆破器材库应建立出入库记录,并进行定期盘点。

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带出器材,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盗窃行为要及时上报。

五、爆破器材的借用和归还管理1. 借用者必须提前向爆破器材库申请,填写借用申请表,并由相关责任人进行审批。

2. 爆破器材借用时需提供相应的保证金,并按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归还,逾期未归还的需缴纳滞纳金。

3. 爆破器材借用期间,借用者要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如发现器材损坏或故障,需立即上报给责任人进行处理。

六、爆破作业中的安全防护措施1. 爆破作业前,必须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爆破任务、风险点以及应对措施。

2. 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耳塞等。

3. 爆破现场要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靠近作业区域,并保持现场整洁,防止杂物堆放导致的安全隐患。

4. 爆破作业结束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没有留下危险物品或残留爆破药剂。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

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一、引言爆炸器材的管理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制定本爆炸器材管理制度,以确保器材的合理使用和安全保护。

二、管理目标1.确保爆炸器材的存储、运输、使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

2.加强对爆炸器材的监管和控制,防止非法使用和滥用。

3.提高爆炸器材管理人员的工作素质和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4.建立健全爆炸器材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管理职责1.爆炸器材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爆炸器材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巡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2.爆炸器材使用单位:负责制定爆炸器材使用计划,组织爆炸器材的存储和使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3.爆炸器材操作人员:负责爆炸器材的具体操作和使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合格证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

四、爆炸器材的存储管理1.存储场所:爆炸器材的存储场所应远离居民区和火灾易发区,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灭火设施,保证场所的安全性和防火性。

2.存储条件:爆炸器材应分类存储,根据不同的性质和储存要求进行分区,防止相容性和相互作用。

3.存储措施:要对爆炸器材进行编码和标识,定期检查和盘点,确保器材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对过期、损坏和废弃的器材要及时处理。

五、爆炸器材的运输管理1.运输技术要求:爆炸器材的运输必须符合相关的运输法规和技术标准,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避免振动、碰撞和高温的影响。

2.运输记录:爆炸器材的运输过程必须留有详细记录,包括起止时间、运输路线、车辆及司机信息等,以备日后查验和追责。

六、爆炸器材的使用管理1.使用计划:爆炸器材的使用必须提前制定详细的计划,包括时间、地点、方式等,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和执行。

2.使用限制:爆炸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滥用和非法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爆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对放炮器的使用维修管理,使职工养成遵章放炮的良好习惯,杜绝放炮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发爆器由登记管理、统一发放,发爆器一律凭发爆器器牌领用,发爆器牌丢失应立即去声明作废,声明前如果被人冒领造成丢失,由发爆器牌原持有者赔偿,丢失造成的后果由原持牌人负责。

二.领用的发爆器当班必须交回,不得转交其它班次使用,超过12小时不交者,每台每天扣罚100元。

三.发爆器发放元件价格明细表:


发现私自打开后盖,罚领用人500元/次。

六.发爆器是本矿井下放炮专用,不得私自领取做其它用途,一经查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出现不良后果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七.发爆器的使用
1、必须使用新型双锁发爆器。

2、发爆器必须存放在地面仪器发放室并上锁,由专人保管发放。

3、发爆器必须进行导通测量,测量合格后再放炮。

4、放炮员保管放炮器起爆钥匙,当班班长保管闭锁钥匙,必须随身携带,放炮实行连锁放炮。

5、放炮时雷管必须采用串联接法。

各雷管接线头严禁接地,以免出现哑炮。

6、放炮母线必须与接线柱接牢才允许放炮,母线与连接线之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确保放炮安全。

八、发爆器的保养和维修
1、电池短路电流不低于2.5A/只,否则应更换电池,严禁在井下打开外壳更换电池。

2、放炮器应在清洁、干燥、无硫化物处存放。

3、长期不用时应取出电池。

4、发现放炮器出现以下故障应及时维修:
氖灯不亮、开关拨到充电位不充电、充电时振动声音不正常,电容不充电、充电超过20秒ND不发光、刚充电发光管ND即亮、冲量下降。

5、维修中杜绝碰伤限流电阻的胶封引线,如有损坏及时更换和胶封。

6、维修时不得改变放炮器本安电路和与本安电路有关的元器件的电气参数、规格和型号。

7、使用和维修时,不得损坏发爆器上、下壳接触防爆面,如已损坏,严禁使用。

8、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