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煤矿自救器发放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确保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有效地进行自护和逃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办公室人员、车间操作人员等。
三、领用程序1. 员工向所在部门提出自救器领用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领用申请。
3. 员工凭借批准文件前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取自救器。
四、发放规定1. 员工领取自救器后,需在自救器登记手册上填写相关信息。
2. 自救器发放给员工后,由员工自行保管,不得借给他人或私自更改自救器配置。
3. 如员工职位或部门发生变动,应及时将自救器归还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五、使用规定1. 员工在使用自救器前,应首先进行相关培训,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2. 自救器仅限于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自护和逃生使用,不得私自拆解或进行其他非法用途。
3. 如自救器损坏或失效,员工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将自救器送回维修或更换。
4. 员工在使用自救器时,应按照培训所掌握的方法正确操作,并注意自身安全。
六、管理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自救器的登记、发放、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使用自救器的监督和培训工作。
七、违规处理1. 如员工私自更改自救器配置、借给他人或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员工滥用自救器、私自拆解或进行其他非法用途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所未涉及的事项,应参照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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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楼煤矿自救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陈四楼煤矿自救器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陈四楼煤矿自救器使用、检查、修理治理制度
1、自救器的发放,收取和日常维护工作由矿机电队负责。
2、全部入井人员必需佩带自救器,升井后准时交回矿自救器房,不得私自保管,对入井不佩带自救的人员每次罚款20元,升井后不即时交回,私自保管者,每次罚款20元。
3、自救器发放人员在发放,收取自救器时必需对自救器的外观进展检查,发觉自救器被损坏或被翻开必需进展登记,做好交接班记录。
对损坏或翻开自救器的由责任者按市场现价赔偿,落实不到责任人的由当班发放工赔偿,严禁发放和使用不合格的自救器。
4、机电队每季度对自救器进展一次气密性和称重检查,并作好记录,不合格的仪器不得入井。
5、自救器应避开碰撞,不许当坐垫使用,以防漏气失效,不得随便翻开自救器外罐,凡开启过的自救器,不管使用时间长短均予以报废。
6、自救器应置于通风枯燥的室内保存,温度在5-30 ℃范围内,且远离火源,不得与腐蚀性的物质接触。
7、自救器正常使用每三年更换一次,备用自救器每五年更换一次,更换数量、型号由生产科负责供应,列入安技措资金解决。
孟津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孟津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孟津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参照《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结合我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处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的管理、使用与配备自救器的配备由总经理负责,通风区负责技术管理,安监科负责监督检查,通风区负责维修,并对自救器编号,并负责保管和发放。
每一入井人员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
自救器数量应根据井下实际人员数量确定,并应有20%的备用量。
自救器的检查与维护化学氧自救器的有效期,库存为5年,使用为3年,过期的自救器必须及时更换,确保自救器100%完好。
维修工及发放自救器的人员,要经常检查自救器的外观完好情况,并保持自救器的整洁卫生。
维修工每季度进行一次称重和气密性检查。
并建立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对于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
凡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不准重复使用。
其它:自救器只允许在矿井一旦发生灾变时使用,非灾变情况,严禁随便打开使用。
自救器是下井人员的应急安全仪器,佩带者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严禁敲打、碰撞、划伤和拉扯封条。
对丢失、随意打开自救器造成自救器报废,当事人必须照价赔偿,由发放人员出据证明,统一汇总到通风区,由通风区进行罚款。
自救器使用的培训工作,
由安检科负责;新工人入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完成佩用自救器的熟练程度。
各施工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自救器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为加强自救器管理,保证入井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自救器,当矿井发生灾变时,发挥自救作用,特做如下规定:一、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二、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
三、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打开,否则,除按违章处理外,按原价赔偿。
四、凡是封条破坏或已开启过的自救器,无论使用时间长短,都应报废。
地面仓库存放超过5年或井下携带超过3年的,应予以报废。
凡是携带过期或破坏的自救器入井的,按违章处理。
五、凡是因不慎丢失自救器的,一律按原价赔偿。
六、每次携带后,应将自救器外表擦干净。
七、自救器由矿通防部门统一编号管理,建立台帐,实行专人专用。
自救器由通防部门按编号发放给各单位入井人员,并由个人保存。
八、自救器要避免摔落、碰撞,不许当坐垫,否则,按违章处理。
九、通防部门要定期检查自救器,每季度进行1次称重和气密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凡是增重超过10克或气密性超过规定的,必须予以报废。
十、自救器外套保护罩为易损件,如有损坏,应及时汇报通防部门给予更换。
十一、自救器到货后,必须经抽样检查,合格率达到100%,具有安全标志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十二、对于不符合本有关规定的,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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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确保自救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自救器的人员。
二、自救器的定义自救器是一种紧急救援设备,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呼叫救援、提供空气等功能。
三、自救器的领用1. 自救器领用申请必须经过部门主管审核批准,并填写《自救器领用申请表》。
2. 自救器领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培训资质和操作证书。
3. 自救器领用人员必须对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并签署《自救器使用培训确认书》。
4. 自救器领用人员领用自救器后,应立即进行检查,确保自救器的完好无损。
四、自救器的发放1. 自救器应按照特定的存放位置进行发放,并标明使用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2. 自救器的发放记录应该详细记录自救器的编号、使用人员的姓名和发放日期。
五、自救器的使用1. 自救器仅限于紧急情况下使用,任何其他非紧急情况下的使用都是严格禁止的。
2. 自救器使用人员在使用自救器前,必须仔细阅读自救器的使用说明书。
3. 自救器使用人员在使用自救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有任何不规范的行为。
4. 自救器使用人员在使用自救器后应将其返还指定位置,并及时汇报使用情况。
六、自救器的维护和检查1. 自救器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自救器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 自救器使用人员对发现的自救器故障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立即停止使用。
七、自救器管理责任1. 部门主管有责任对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自救器使用人员有责任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正确、有效地使用自救器。
3. 自救器的维护和检查责任由使用人员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检查。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制度的评估和改进本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确保自救器的管理工作能够不断提升。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自救器是一种紧急救生装置,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帮助人们自我救护。
为了保障自救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可以建立以下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 自救器的分类与标准:根据使用场景和功能,将自救器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等。
2. 自救器的存放位置:设立专门的自救器仓库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存放自救器,保证存放环境干燥、通风,并保证容易取出和使用。
3. 自救器的领用办法:制定领用自救器的申请表格,要求领用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经过审核后方可领取自救器。
4. 自救器的发放程序:审核通过后,由仓库管理员或指定人员将自救器发放给申请人,同时记录发放时间、数量、领用人等相关信息。
5. 自救器的使用培训:对领用自救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教授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使用者的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6. 自救器的定期检查: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涉及到充气类产品需要定期检查气密性。
7. 自救器的报废处理:对于使用寿命已过或者损坏的自救器,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并再次补充新的自救器。
8. 自救器使用记录:对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归还和报废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管理的可追溯性。
9. 自救器的考核和奖惩措施:对于未按规定领用、使用或滥用自救器的人员,要有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以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10. 自救器的更新和更新计划: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更新和更换,确保自救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制定相应的更新计划,保证自救器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实际需求。
以上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保证自救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煤矿自救器日常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煤矿职工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使用自救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集体、私营、外资等煤矿企业。
三、管理制度1. 自救器采购(1)煤矿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采购自救器,确保其质量可靠。
(2)采购自救器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厂家,并签订供货合同。
(3)采购的自救器应具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产品合格证。
2. 自救器储存(1)自救器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2)存放自救器的库房应配备消防设施,确保库房安全。
(3)自救器应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
3. 自救器发放(1)煤矿企业应建立自救器发放室,负责自救器的发放、回收、维修等工作。
(2)发放自救器时,应进行登记,记录发放人员、发放日期、使用情况等信息。
(3)发放自救器时,应对领取人员进行使用培训,确保其掌握自救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4. 自救器使用(1)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并在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迅速佩戴。
(2)自救器的使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确保在逃生过程中能够持续使用。
(3)使用自救器时,应按照说明书操作,确保其正常工作。
5. 自救器检查与维护(1)每月对自救器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气密性、性能等。
(2)发现自救器存在故障或损坏,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3)检查、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自救器的安全性能。
6. 自救器报废(1)自救器使用年限到期或经检查判定无法继续使用的,应予以报废。
(2)报废的自救器应进行登记,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四、责任与处罚1.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自救器管理制度,确保自救器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检查、维护等环节符合本制度要求。
2. 对违反本制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3. 对使用自救器不规范、不熟练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新培训。
五、附则本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在本单位内及外工作时,领用、发放、使用自救器的管理。
三、自救器的分类与领用(一)根据自救器的类型,可分为氧气呼吸器、防烟面罩等。
(二)根据使用场所和人员不同,分为应急自救器和工作自救器。
(三)自救器的领用,必须在规定的领用地点办理,铁规制度,每位员工只能领用一种自救器,领用后需在领用台账上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操作演练。
四、自救器的发放(一)自救器发放需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发放。
(二)自救器发放应严格按工作岗位、人数和应急预案等要求,确保发放及时、到位。
(三)自救器发放后,应记录在自救器发放登记表中,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五、自救器的标识(一)自救器应在明显位置标注领用单位名称、型号、重量、领用日期等信息。
(二)自救器的标识应保持清晰可见,不得涂改、破损。
六、自救器的保养和维修(一)自救器在发放前需要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符合使用要求。
(二)使用过程中,自救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设备功能完好。
(三)自救器的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四)自救器维修完成后,应进行测试和鉴定,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七、自救器的使用(一)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员工应立即使用自救器,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自救。
(二)在使用自救器过程中,应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三)使用后的自救器需及时归还,不得擅自保留或出借他人。
八、自救器的报废处理(一)自救器超过使用寿命或者发生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二)报废的自救器应进行标识,并由专人负责搬运、存放和销毁。
(三)报废自救器的销毁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不会对环境及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矿用压缩氧自救器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自救器在我矿安全生产中的避灾作用,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使用条件1.井下发生火灾时。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3.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
4.井下巷道大面积冒顶阻断风路进入工作面通风时。
5.井下发生事故佩戴自救器逃生时,使用时间不得低于45min,静坐时间不得低于120min。
(二)职责划分1.生技科:负责井下避难硐室自救器配备型号及数量的设计;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安监科: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供应科:负责采购性能合格的自救器。
4.救护队:负责对各使用部门职工进行自救器的培训。
负责自救器的计划、发放、检测、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氧气充装等工作,并负责修复处理回收的自救器,建立管理台账。
5.环保科:负责报废自救器的回收、处理等工作。
(三)自救器购买、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管理规定1.我矿配备的自救器为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防护时间为45min。
自救器管理由机电队负责,每年年底根据配备情况及报损情况向供应科报下年度购买计划,供应科负责购买供应。
2.自救器购买到矿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队、安监科等单位进行验收,出据验收报告。
机电队及时领取到矿灯房,并进行编号、登记、备案。
自救器备用量不低于在用量的10%。
3.自救器的发放按照“集中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
自救器的使用人员将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在矿灯箱内,由个人自放、自锁、自取,自救器管理人员按规定周期对全矿自救器进行检查、维护。
4.机电队负责对自救器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台账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牌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姓名及所在部门、检查日期、检查维修内容、检查人姓名;对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使用人员不得清除或涂改自救器编号。
5.机电队负责对在用自救器气密性和外观质量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时出现外观变形、“不合格”等情况,及时拣出按报废处理。
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
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由矿灯房超市式管理,建立台帐,通风科、安全科进行监督检查。
二、后勤库房负责统一定货,必须按照要求,选用定点厂家的产品,严禁乱采乱购。
三、有效使用期:从制造日期起,携带:单班/日三年,双班/日一年半,三班/日一年,存放:五年。
自救器的使用年限:库存五年,从出厂日期算起,从制造日期起,携带:单班/日三年,双班/日一年半,三班/日一年。
四、自救器的配备,应满足下井人员每人一台的需要,并保证5-10%的备用量。
五、自救器发放室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六、自救器发放人员发放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凡是启封的或压力不足的严禁发放,使用人员在领用时也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七、通风队每个季度必须对所有的自救器进行一次外观质量检查和气密性检查,并做好记录。
八、没有携带自救器的人员,一律不准下井,井口检身工负责检查,对于在井下不随身携带,乱扔乱放,故意损坏,随意开启者,要按规定进行处罚(故意损坏,随意开启者按违章处理;非故意损坏,主动汇报者每台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发现并汇报者每台罚款200元)。
九、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等
基本知识,并达到实际操作时30秒内佩戴完毕的熟练程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 领用管理
1.1 自救器的领用应由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使用人员都能按照规定程序领取。
1.2 领用人员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填写领用登记表,并经过管理人员核实确认后方可领取自救器。
1.3 管理人员应对领用自救器的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自救器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发放管理
2.1 发放自救器前,管理人员应对自救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处于可使用状态。
2.2 自救器的发放应满足使用人员的实际需求,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够方便地获取到自救器。
2.3 发放自救器时,应记录领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对自救器进行编码并登记,确保发放和归还的自救器能够追溯和监管。
3. 使用管理
3.1 使用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根据自救器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及时采取自救措施。
3.2 使用人员在使用自救器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使用登记表,记录自救器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次数、使用原因等。
3.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归还的自救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以备下次使用。
4. 监管和责任追究
4.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自救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使用频率较低的自救器,应适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4.2 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归还自救器或使用不当导致自救器损坏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4.3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检验自救器的使用效果和使用人员的应变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以上是一份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以保证自救器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最新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煤矿自救器是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装备,一旦煤矿事故发生,自救器可以提供给井下作业人员急救和自救的可能性。
因此,自救器的使用和管理非常重要。
本文探讨最新的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一)自救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确认正常启动、连通、放氧口通畅、呼吸阻力小、滤清器无渗漏等,确保可靠使用。
(二)对于已经检查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认真填写自救器使用记录,记录每个自救器的技术状态、作业日期、使用者以及使用情况等。
(三)自救器使用者必须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明确自救期限和换气程序,中途不得解体自救器。
(四)煤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自救器的损坏、丢失、损坏指示器红线、氧标记失效等在特殊条件下的情况,进行计算管理和处理。
(五)自救器过期的,应立即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六)使用过的自救器必须在重新填充氧气并检验合格前,不能再次使用。
(七)在检查和测试自救器时,应认真核查氧气残量、放氧口等指示器的精度。
二、自救器使用管理措施(一)自救器安全技能培训在煤矿进行自救器使用前,应进行自救器的安全技能培训,确保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二)严格的检查和测试规定自救器的检查和测试应该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每次1个月内的标定记录,当月标定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5天;每次使用前的预检,确保自救器正常;每个季度对所有自救器的检查、测试记录进行回顾和检查。
(三)严格的使用管理规定对于已经检查合格的自救器,必须认真填写自救器使用记录,并记录每个自救器的技术状态、作业日期、使用者以及使用情况等,从而更好地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四)自救器过期处理过期的自救器必须立即更换,不能继续使用。
如果采煤面有更换后的自救器无法及时、充分供应的情况,必须停工或调整作业方式。
(五)自救器使用情况统计和分析煤矿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按照规定对自救器的损坏、丢失、损坏指示器红线、氧标记失效等在特殊条件下的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分析自救器使用的情况,保证自救器的及时更新和高效使用。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一、自救器的定义和分类1.1 自救器的定义自救器是一种应急救援装备,主要为煤矿工人在煤矿透水、透顶、煤层火灾等突发情况下提供呼吸保护和生命救援。
自救器可有效地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是煤矿必备的安全设备之一。
1.2 自救器的分类目前常见的自救器有氧气自救器、化学自救器、水生成氧气自救器、高压纯氧式自救器等,其中以高压纯氧式自救器最为常见。
二、自救器的选购和存放2.1 自救器的选购选购自救器时应选择经过权威机构认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应具备以下特点:(1)保质期限长,一般不少于两年以上。
(2)装备轻便,方便佩戴使用。
(3)结构合理,便于清洁维护。
(4)适用范围广,可以适应不同场合的需求。
2.2 自救器的存放自救器存放应满足以下条件:(1)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防止受潮、腐蚀。
(2)避免存放于高温、火源附近,以免引起自燃。
(3)存放位置应明显标示,方便工人取用。
三、自救器的佩戴和使用3.1 自救器的佩戴佩戴自救器的工人必须接受系统的培训和演练,了解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以下要求佩戴:(1)先佩戴好安全带。
(2)将自救器放置在胸前。
(3)将自救器的面罩套在头上。
(4)根据需要调整面罩的带子,保证面罩与面部充分贴合。
3.2 自救器的使用在出现煤矿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步骤使用自救器:(1)立即佩戴自救器。
(2)拉紧安全带,保持稳定。
(3)用手轻压氧气瓶,检查自救器是否正常工作。
(4)拧紧面罩带扣,确保面罩与面部充分贴合。
(5)呼吸时,口部吸气,鼻部呼气,呼吸要平稳有力。
(6)使用时要注意随时观察自救器的氧气剩余量,避免氧行将尽而无法救援。
(7)救援结束后,按照规定进行自救器的更换和回收。
四、自救器的维护与检修4.1 自救器的维护自救器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常规维护,保证其良好功能。
常规维护包括:(1)保持存放的环境干燥、通风。
(2)每月检查一次,确认自救器是否正常。
最新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最新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背景近年来,煤矿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着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的加强和技术手段的不断更新,煤矿安全形势逐渐好转。
其中,自救器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装备,可以为煤矿工人在事故发生时提供必要的自我保护能力,成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重要设备之一。
虽然自救器的作用不言而喻,但如果自救器的使用过程不规范、管理不严格,仍然可能会成为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因此,为了更好地发挥自救器的作用,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自救器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提高自救器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煤矿生产中需要佩戴自救器的工人和管理人员。
管理要求自救器佩戴1.所有需要佩戴自救器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并持有合格证书。
2.工人在下井前必须检查所佩戴的自救器是否正常,如有发现故障现象必须立即更换。
3.工人必须正确佩戴自救器,确保自救器与身体紧密贴合,防止在逃生时脱落。
自救器使用1.自救器的使用必须遵循标准操作程序,禁止私自修改或改装自救器。
2.在发生煤矿事故时,工人必须正确使用自救器,并按照培训要求进行逃生。
3.工人在救援等待期间,必须合理控制自救器的使用时间,确保自救器能够覆盖整个逃生过程,并及时通知救援人员。
自救器管理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自救器使用档案,记录工人的培训情况,自救器的购进、使用和维护情况。
2.煤矿企业必须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测、校准和充电,并对自救器的有效期进行管理,超期的自救器必须及时更换。
3.自救器的存放必须符合相关标准,避免受到阳光暴晒、高温、潮湿等影响,严禁与易燃易爆等物品放置在一起。
进一步措施为了更好地落实本制度,煤矿企业应当在内部设立自救器使用管理岗位,专人负责自救器的申领、发放、维护和检查,加强对工人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全员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同时,煤矿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共同维护煤矿生产安全。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矿用压缩氧自救器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自救器在我矿安全生产中的避灾作用,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自救器使用条件1.井下发生火灾时。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
3.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
4.井下巷道大面积冒顶阻断风路进入工作面通风时。
5.井下发生事故佩戴自救器逃生时,使用时间不得低于45min,静坐时间不得低于 120min。
(二)职责划分1.生技科:负责井下避难硐室自救器配备型号及数量的设计;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安监科: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供应科:负责采购性能合格的自救器。
4.救护队:负责对各使用部门职工进行自救器的培训。
负责自救器的计划、发放、检测、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氧气充装等工作,并负责修复处理回收的自救器,建立管理台账。
5.环保科:负责报废自救器的回收、处理等工作。
(三)自救器购买、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管理规定1.我矿配备的自救器为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防护时间为45min。
自救器管理由机电队负责,每年年底根据配备情况及报损情况向供应科报下年度购买计划,供应科负责购买供应。
2.自救器购买到矿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队、安监科等单位进行验收,出据验收报告。
机电队及时领取到矿灯房,并进行编号、登记、备案。
自救器备用量不低于在用量的10%。
3.自救器的发放按照“集中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
自救器的使用人员将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在矿灯箱内,由个人自放、自锁、自取,自救器管理人员按规定周期对全矿自救器进行检查、维护。
4.机电队负责对自救器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台账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牌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姓名及所在部门、检查日期、检查维修内容、检查人姓名;对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使用人员不得清除或涂改自救器编号。
5.机电队负责对在用自救器气密性和外观质量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检测时出现外观变形、“不合格”等情况,及时拣出按报废处理。
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
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煤矿生产安全备救自救能力,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煤矿自救器的管理和使用,保障矿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自救器,提高逃生自救的能力和效果。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矿工及管理人员。
四、自救器的选型和管理1.自救器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有一定的抗毒性、适用性和舒适性。
2.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救器的数量,保证每名矿工都能够获得自救器。
3.煤矿应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自救器在需要时能够正常使用。
4.自救器存放的地方应干燥通风,防止自救器受到损坏。
五、自救器的使用1.矿工应在培训结束后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了解自救器的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在紧急情况下,矿工应迅速佩戴自救器,并进行逃生自救。
3.矿工应定期参加自救器使用演练,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使用自救器。
六、自救器的更新和淘汰1.根据自救器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煤矿应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更新,确保矿工使用的是性能良好的自救器。
2.自救器超过使用寿命或者出现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淘汰并报废。
七、责任和监督1.煤矿领导应高度重视自救器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安排专人负责自救器的管理和维护。
2.矿工应严格遵守自救器的使用规定,定期参加自救器使用演练,提高逃生自救能力。
3.相关部门应对煤矿的自救器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自救器符合要求。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所有。
对于因自救器管理不善导致的意外事故,应按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以上即为煤矿自救器管理制度的完整内容,希望能够得到煤矿管理部门的认可和执行。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总则1、自救器管理室属安全系统管辖。
每200台自救器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室面积每台自救器达到0.06㎡。
2、自救器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发出的自救器必须完好。
3、安监部门要指定人员经常对自救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专人使用,凭上岗证发放,做到人、自救器、证三对应。
7、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逐台记录自救器出厂日期、编号、类型、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者姓名、使用者姓名、发放号、有效终止期、开启原因和使用效果。
8、管理室每季度末必须将自救器库存、保管、发放、报废等情况向矿长、安全副矿长以书面形式报告。
9、库房中保管的自救器必须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它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置一库房内。
放置自救器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气。
10、自救器必须按规定检查和维修。
2自救器佩带使用1、自救器入井前凭证领取,同时应认真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有无损伤,如有损伤(坏)应让管理室修复或更换。
升井后立即交回管理室,专职管理人员对交回的自救器要认真检查有无损伤,并擦试干净,放回原处。
2、自救器应随身佩带,但当时确实影响作业时,可以把隔离式自救器挂在10米以内随时能取到的安全地点。
放炮时,必须随身携带。
3、佩带中自救器要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敲打、当坐垫,不准损坏铭牌。
4、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使用自救器,平时不准搬动自救器开启扳手和任意打开自救器: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发生沼气喷出事故时;在灾区进行近距离短时间互救和救护队员呼吸器发生故障时。
5、戴自救器时必须沉着、敏捷,严格按产品要求操作,未到达安全地点严禁取下鼻夹。
6、非井下工作人员下井时佩带自救器也必须经过使用自救器示范和训练,做到会使用。
由通风科负责进行示范和训练。
3自救器的管理1、入井前接受安监人员的检查,凡入井不佩带自救器者一律严禁入井立即罚款50元;安监人员每漏检一人未带自救器入井,对安监人员罚款20元。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9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佩带自救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经矿研究,对自救器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每一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必须参加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佩带。
二、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凭牌领取自救器,否册收发员拒绝发放,责任自负。
三、通防部门对自救器统一编号、发放、集中放置管理,作到橱号、自救器、台帐一致。
四、领取后的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不的乱丢乱放,随意打开,确保完好无损。
五、升井人员,必须立即将自救器送交收发室,一次不交的罚款20元,由发放人员三班进行审查。
六、入井人员未佩带自救器者一次罚款50元。
七、经收发员检查自救器,如发现人员损坏或丢失的一次性罚款100元。
因工作原因损坏,须单位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冲帐。
八、通防部门对自救器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台帐。
不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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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验者一台次罚20元。
九、收发员对不合格的自救器,禁止发放使用,否册发现一台次罚20元。
十、外来人员及无自救器牌人员下井时,须持安监站证明、本人签字、记号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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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为强化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十条“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
经矿研究,对自救器使用及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矿井已使用矿灯与自救器一体化的矿灯,工人在入井作业支领矿灯时已配备自救器,所有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完好的矿灯、自救器一体化矿灯。
使用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每一入井人员必须凭灯牌领取自救器,否则收发员可拒绝发放,责任自负。
三、通风和机电部门对自救器进行编号、发放、集中放置管理,做到自救器号、台帐一致。
四、领取后的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随意打开,确保完好无损。
五、升井后人员,必须立即将矿灯与自救器、一体式头灯送交矿灯房,经收发员检查自救器,如发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一次性罚款100元。
因工作原因损坏,须单位领导签字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冲帐。
六、通风部门对自救器定期校验,并作好记录、台帐。
不按期校验者一台次罚20元。
七、收发员对不合格的自救器,禁止发放使用,否则发现一台次罚20元。
煤矿自救器发放管理制度
一、下井人员一律凭牌领取自救器,无牌人员不得发放自救器。
特殊情况需矿调度室批准。
二、出井后必须立即交回自救器,不得私自保管自救器,否则按丢失论处,照价赔偿,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做好记录。
三、矿工作人员和来矿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矿有关人员陪同办理有关手续,统一领取自救器,出班后及时归还。
四、下井人员一人一牌,工作人员必须对自救器的发放进行认真登记。
五、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自救器应如数交班,并将本班发放情况及时登记,如果没有登记,发现一次,按矿规定罚款100元,不现场交接班的,每天罚款20元/人。
六、工作人员应端正服务态度,并负责打扫室内卫生及自救器和架子的卫生,发现一次不合格,罚当班发放人员各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