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自救器管理规定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规范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自救器领用管理第二条自救器领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企业员工的自救器领用管理。
第三条自救器领用条件1.企业员工必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法行动不方便或者其他严重身体疾病。
2.企业员工必需参加过相关的应急救援培训并合格。
3.企业员工必需具备肯定的自救本领和操作自救器的技能。
第四条自救器领用程序1.企业员工需在人事部门进行自救器领用申请,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人事部门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培训情况。
3.审核通过后,人事部门将向申请人发放自救器,并记录在档案中。
第五条自救器领用期限1.自救器领用期限为2年,到期后需进行重新申请和审核。
第三章自救器发放管理第六条自救器发放程序1.企业应建立自救器发放登记台账,记录自救器的发放情况。
2.自救器发放由专人进行,发放人员需经过培训,熟识自救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
3.发放人员应供应自救器的操作说明,包含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企业领导对发放的自救器负有监督责任,确保发放程序和登记登账工作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2.发放人员应对发放的自救器负有管理责任,及时更新台账,并做好自救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四章自救器使用管理第八条自救器使用范围1.自救器仅限于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包含但不限于火灾、煤气泄漏、毒气泄露等突发事件。
第九条自救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1.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救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的培训,确保员工熟识自救器的使用。
2.自救器使用时,应依照操作说明进行正确使用,并遵守使用注意事项。
第十条自救器使用记录和报告1.全部使用自救器的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使用自救器后,应对自救器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自救器的检查和保养1.自救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自救器的正常使用。
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
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自救器是一种为了提高公民自护能力而设计的救生工具,它可以提供紧急救助和生命支持,从而延长生存时间,增加救援成功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自救器,制定了以下规定。
第一条:自救器的定义自救器是指用于提供紧急救助和生命支持的救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呼吸器、绷带、止血器、急救药品等。
第二条:自救器的生产和销售1. 生产自救器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认证和检测,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
2. 销售自救器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经营者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和使用指南。
第三条:自救器的使用和储存1. 公民可以自由携带和使用自救器,但使用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滥用或误用。
2. 自救器的储存需要注意防潮、防尘、避光等,定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并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的设备。
第四条:自救器的培训和救援1. 相关机构可以组织自救器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公民的自护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2. 公民在使用自救器时,应根据培训和指南正确使用设备,并及时向救援机构报告。
第五条:自救器的维护和报废1. 自救器使用后需要及时清洗和消毒,保持设备的干净和卫生。
2. 自救器过期、损坏或失效时,需要及时报废,并按规定进行处置。
第六条:自救器的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可以定期对自救器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规和安全。
2. 发现违规行为或安全问题的,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自救器的宣传和推广1. 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宣传自救器的知识和使用方法,提高公众对自救器的认知度。
2. 政府可以设立自救器宣传推广中心,提供相关咨询和服务。
第八条:罚则和奖励1. 违反自救器管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 积极使用和推广自救器的单位和个人,将获得相关奖励和扶持。
第九条:附则1. 自救器管理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实施办法的制定。
2. 自救器的具体型号和规格可以根据技术发展和需求变化进行调整和更新。
2023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2023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全体员工自护能力、保障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以及进驻本企业的合作单位人员。
三、自救器领用1. 所有员工在入职时需领取一套自救器,包括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等装备,并签署领用承诺书。
2. 领用的自救器为个人所有,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3. 自救器如有损坏或失效需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备,经核实可以替换。
四、自救器发放1.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负责按照一定的发放计划、程序,对所有员工进行自救器发放,保障每位员工的安全需求。
2. 发放时,员工需凭个人工作证和领用承诺书进行登记。
五、自救器使用1. 员工在工作中应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自救器,并正确佩戴使用。
2. 使用前必须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性,若有损坏或失效,应立即更换。
3. 使用自救器时,应按照操作说明进行正确使用。
4. 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和储存,确保下次使用时卫生和安全。
六、自救器管理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自救器的储存、保管和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自救器状态,及时更换失效的设备。
2. 员工须按照规定使用自救器,并及时汇报损坏或失效情况。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自救器的使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自救能力。
4. 周期性组织自救器使用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自救器的未正确使用、损坏、灭失等情况,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 未按要求自救器发放、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故意破坏、转借他人使用他人自救器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必要进行调整,将另行公告。
以上便是关于2023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安全和自护能力,并对自救器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强了自救器的管理及保养。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自救器是一种紧急救生装置,用于在紧急情况下帮助人们自我救护。
为了保障自救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可以建立以下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 自救器的分类与标准:根据使用场景和功能,将自救器进行分类,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包括救生衣、救生圈、救生浮板等。
2. 自救器的存放位置:设立专门的自救器仓库或者指定专人负责存放自救器,保证存放环境干燥、通风,并保证容易取出和使用。
3. 自救器的领用办法:制定领用自救器的申请表格,要求领用人填写相关信息,并经过审核后方可领取自救器。
4. 自救器的发放程序:审核通过后,由仓库管理员或指定人员将自救器发放给申请人,同时记录发放时间、数量、领用人等相关信息。
5. 自救器的使用培训:对领用自救器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教授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使用者的自救能力和安全意识。
6. 自救器的定期检查: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涉及到充气类产品需要定期检查气密性。
7. 自救器的报废处理:对于使用寿命已过或者损坏的自救器,应及时报废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处理。
并再次补充新的自救器。
8. 自救器使用记录:对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归还和报废等过程进行记录,确保管理的可追溯性。
9. 自救器的考核和奖惩措施:对于未按规定领用、使用或滥用自救器的人员,要有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措施,以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10. 自救器的更新和更新计划: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更新和更换,确保自救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制定相应的更新计划,保证自救器的数量和质量满足实际需求。
以上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以保证自救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员工的工种和岗位,按照规定数量发放自救器,确保每人一具,并建立台账管理。
领取与发放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
在领取和发放自救器时,应检查自救器的 完好性,确保自救器无损坏、无过期。
注意事项二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救器,应及时退回或 更换,严禁发放不合格的自救器。
注意事项三
在领取和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自救器的清 洁卫生,避免交叉污染。
管理部门应制定自救器的更新计划,明确更新周期、数量和型号等要求,并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和发放。同时,应 关注自救器生产厂家的产品更新换代情况,及时了解新产品的性能和特点,以便及时调整更新计划。
更新后的培训与通知
培训
在自救器更新后,应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包括新自救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维护 保养等方面的知识,以确保使用人员能够正 确、安全地使用自救器。
按照操作说明正确佩戴自救器,确保自救器紧 贴身体,没有过紧或过松的情况。
启动自救器
在紧急情况下,按照操作步骤启动自救器,确 保其正常工作。
保持冷静与配合
在自救过程中,保持冷静,听从指挥,与其他受困人员配合行动。
使用后的保养与存放
清洁自救器外壳
使用后及时清洁自救器外 壳,保持干净整洁。
检查自救器配件
03
自救器使用规范
使用前的检查
确认自救器完好无损
在使用前,应检查自救器的外观是否完好,没有破损 或裂纹,以确保其正常工作。
检查自救器有效期
确认自救器的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过期的自救 器可能无法正常工作。
检查自救器附件
确保自救器附带的安全带、背带等附件齐全且完好。
使用方法与步骤
正确佩戴自救器
02
自救器领取与发放规定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
1.自救器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室内仓库保管,温度应在5°C至35°C范围内,且要远离热源,不要与腐蚀性物质放在一起,违犯此规定,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元,造成自救器失效者,每报废一台罚当事人50元。
2、自救器必须按灯发放,并实行记名记号制(包括矿灯号),错发、漏发一次罚当事人20元。
3、每台自救器在发出及收回时,都要认真检查,如有外观损坏者,每次罚当事人10-50元。
领取自救器人员应当场查看,发现缺件或变形立即要求更换。
4、自救器必须随身携带,以备急用,井下人员若不佩带自救器,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元。
井口把口工认真验身,杜绝不佩带自救器人员入井,把关不严,每下一个不佩带自救器者罚把口人员20元。
5、佩带自救器人员要爱护自救器,凡因摔碰、冲击而造成自救器损坏,视具体情况罚当事人10-100元。
6、回收人员若发现自救器保护罩损坏要及时更换,发现一台不更换者罚当事人10元。
7、井下佩带人员不允许把自救器当坐垫用,违者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元。
8、通风科应建立自救器使用台帐,定期或不定期对自救器发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9、通风科应建立自救器台帐,并认真做好损坏及丢失记录。
10、自救器发放单位,每天必须把自救器的损坏、丢失情况上报通风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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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
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____年自救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救器的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销售、生产、进口、出口自救器的活动。
第三条自救器指能够帮助人们在危险情况下自助脱险、保护自身安全的装置、设备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防护面具、救生衣、灭火器等。
第四条国家对自救器的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其功能和特点,分为社会自救器、应急自救器和专业自救器。
第二章社会自救器管理第五条社会自救器是指供一般公众使用的、能够在普通生活和工作场所等情形下发挥作用的自救器。
第六条社会自救器销售、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销售者应具有相关经营资质,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二)用户在购买、使用时应详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正确使用和保管自救器,不得进行非法改装或私自拆卸。
第七条社会自救器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使用场所和情况选择合适的自救器;(二)使用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操作方法正确使用自救器;(三)在使用自救器时,应尽可能确保人身安全,不得与他人发生冲突。
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社会自救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进行自检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自救器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国家鼓励社会自救器向公众免费或低价提供,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第三章应急自救器管理第十条应急自救器是指供各类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处所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自救器,应具备快速反应、容易使用的特点。
第十一条应急自救器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各类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等处所应设置应急自救器,并在显眼处予以标识;(二)应急自救器应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确保其性能正常;(三)应急自救器的使用应受过培训和指导,人员应熟悉操作方法。
第十二条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应急自救器的配备情况和使用效果,及时进行整改和改善。
自救器管理规定范本
自救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救器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自救器作为灾害救援应急设备,必须接受严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和管理自救器方面的活动,包括采购、维护、保养、处置等。
第四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正确、合法地使用自救器,保障其正常运转以及随时可用。
第五条自救器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后方可使用,个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第六条自救器采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个人禁止私自擅自购买和使用。
第七条自救器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保证其性能和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自救器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乱倒、乱丢或私自处理。
第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自救器的采购第十条自救器采购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自救器采购必须采购正规品牌和有质量保证的产品。
第十二条自救器采购必须按照需求量和使用情况进行合理的规划,不得囤积和滥用。
第十三条自救器采购必须保证供应商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和使用说明,确保用户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章自救器的管理第十四条自救器必须在规定的位置摆放和存放,保证易于取用。
第十五条自救器管理人必须清楚掌握自救器的数量、型号、状态等信息。
第十六条自救器管理人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自救器,确保其运转正常。
第十七条自救器管理人必须做好自救器的记录工作,包括采购记录、维护记录等,以备查验。
第十八条自救器管理人必须对使用人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其正确使用自救器。
第十九条自救器必须放置在指定的位置,牢固固定,避免被不相关人员挪动或干扰。
第四章自救器的维护和保养第二十条自救器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自救器维护和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
第二十二条维护和保养人员必须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或忽略相关要求。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二篇)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管理自救器,使自救器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自救器下井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台,根据牌号,对号发放,必须使用化学隔离式自救器。
2、自救器检验工必须每月对每台自救器按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3、经常保持自救器干净完好,做到发放每台自救器无煤泥、封条完好、并保证自救器合格,方可发放。
4、对自救器井下使用情况应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每月必须向通灭科出自救器使用报表。
5、对自救器损坏、丢失等情况应根据使用年限,按自救器实际价格比例进行赔偿。
6、通防科每旬对自救器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机电车间工程质量进行考核。
自救器奖惩办法(1)、自救器封条不得随意损坏,如发现封条损坏,罚责任人5元,自救器发放工5元。
自救器检验工做好封条的焊接工作,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
(2)、自救器检验工应经常检查自救器,如发现自救器药窗变色、药窗损坏没有及时下架,罚自救器检验工20元。
(3)、自救器检验工按时检验自救器,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检验记录不全,每台罚5元。
(4)、自救器损坏、丢失,按使用年限根据现厂价比例赔偿罚款。
(5)、自救器每天井下出勤情况,必须报通风调度,每少报一次罚款10元。
(6)、自救器报表每月必须按实际情况报通防科,与实际不符罚机电车间100元。
(7)、自救器损坏情况编制成表,每月及时报通灭科,由通灭科执行罚款。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二)自救器是一种紧急逃生设备,广泛应用于船舶、飞机、地铁、高楼等场所,用于在火灾、溺水、烟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呼吸氧气的装备。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对于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以下是自救器管理的相关内容,共2000字。
一、自救器的选购1.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自救器,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根据实际需求选择适合的型号和规格,注意自救器的使用寿命和耐受环境的范围。
3.优先选择国家认可和符合相关标准的自救器品牌。
二、自救器的储存和保养1.严格按照生产厂家的要求,储存自救器。
自救器管理规定范本
自救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救器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自救器是指用于紧急逃生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防毒面具、灭火器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管理自救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自救器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开展自救器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救能力和意识。
第二章自救器的选用与采购第六条自救器的选用应当根据使用环境进行评估,确保自救器的类型、规格和数量满足实际需求。
第七条在采购自救器时,应当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避免购买劣质产品。
第八条自救器的采购应当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进行,确保公平竞争,避免非法行为。
第九条在自救器采购中,应当注重产品质量、性能、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虑。
第十条自救器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三章自救器的保管与维护第十一条自救器的保管应当建立专门的仓库或存储间,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和火源接触。
第十二条自救器的保管人员应当经过培训,了解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自救器的保管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自救器的数量、质量、有效期等情况,并制定专门的记录。
第十四条自救器的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自救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自救器的卫生和可用性。
第十五条自救器在保管期间如发现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更换或修理,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十六条自救器的定期检验和维护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自救器的性能和安全性。
第四章自救器的使用与处置第十七条自救器的使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正确的方法和步骤,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使用自救器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提高自救能力。
第十九条自救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废或更换,避免出现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自救器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身健康构成威胁。
自救器管理规定
自救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针对企业内自救器的管理进行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条术语定义1.自救器:指用于身体自救和紧急逃命的装置,包含但不限于呼吸器、应急逃命绳索等。
2.负责人:指企业的管理层,包含总经理、生产总监等。
3.监管人员:指企业的安全主管、安全管理员等。
4.操作人员:指受过培训和授权,拥有自救器操作资质的员工。
第三条职责分工1.负责人应确保自救器的采购、配置、维护和报废工作的正常进行。
2.监管人员应负责监督和管理自救器的日常使用情况,并进行定期检查。
3.操作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规定的内容,正确使用自救器,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进行自救和逃命。
第二章自救器的采购与配置第四条采购程序1.负责人依据企业实际需要,订立自救器的采购计划。
2.采购部门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自救器的招标、比选和评审,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3.采购合同应明确自救器的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信息,并规定交付时间和质量标准。
第五条质量要求1.自救器的采购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获得合格证书。
2.自救器的品牌、型号应与企业现有设备匹配,并具备良好的可靠性和适应性。
3.自救器的配置应依据不同工作区域的特点和风险情形进行科学合理设计,确保掩盖到每个应急情况可能发生的区域。
第六条库存管理1.企业应建立自救器的库存台账,包含进货日期、数量、存放地方等信息。
2.库存人员应定期检查自救器的存放情形,确保品质完好,避开丢失和损坏。
3.自救器的库存数量应依据企业员工数量和工作区域来进行科学计算和合理布置,确保充分供应和满足应急需求。
第三章自救器的维护与检修第七条日常维护1.监管人员应指定专人负责自救器的日常维护工作。
2.自救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使用功能正常、无损坏。
3.维护人员应记录维护情况,包含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信息。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1. 领用管理
1.1 自救器的领用应由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每个使用人员都能按照规定程序领取。
1.2 领用人员应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填写领用登记表,并经过管理人员核实确认后方可领取自救器。
1.3 管理人员应对领用自救器的人员进行培训,让其了解自救器的基本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发放管理
2.1 发放自救器前,管理人员应对自救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并处于可使用状态。
2.2 自救器的发放应满足使用人员的实际需求,确保每个人员都能够方便地获取到自救器。
2.3 发放自救器时,应记录领用人员的相关信息,并对自救器进行编码并登记,确保发放和归还的自救器能够追溯和监管。
3. 使用管理
3.1 使用人员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根据自救器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及时采取自救措施。
3.2 使用人员在使用自救器后,应及时归还,并填写使用登记表,记录自救器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次数、使用原因等。
3.3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归还的自救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以备下次使用。
4. 监管和责任追究
4.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自救器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使用频率较低的自救器,应适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4.2 管理人员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未归还自救器或使用不当导致自救器损坏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
4.3 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检验自救器的使用效果和使用人员的应变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以上是一份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的大致内容,具体的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细化,以保证自救器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自救器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
自救器管理制度三项管理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安全意识的提高以及对突发事故的防范需求促使各行业开始加强自救设备的管理。
自救器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装备,具备在紧急情况下提供逃生和自救的功能。
为了保障自救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自救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自救器配置与使用制度1. 自救器配置要求- 根据企业规模、工作场所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配置自救器数量和类型。
- 自救器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保证其品质可靠,满足应急需求。
- 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自救器使用规定-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先判断是否可以安全逃跑,若无法直接逃离危险现场,则使用自救器进行自救。
- 在使用自救器前,员工应熟悉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能够正确操作。
- 使用自救器时,员工应当保持冷静,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自救器进行救援。
三、自救器检测与维护制度1. 定期检测- 自救器应定期进行功能检测和性能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 检测内容包括自救器的氧气供应、过滤装置、面罩和连接器等部分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2. 维护措施- 自救器应置于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有害物质的存放区域,远离火源和高温环境。
- 自救器的储存期限一般为3至5年,超过期限应进行更换,并在更换后及时更新相关记录。
- 自救器维修和更换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员工培训与意识宣导制度1. 培训内容- 对所有员工进行自救器的正确使用培训,包括自救器的操作方法、逃生技巧和应急知识的讲解。
- 培训重点强调自救器的使用时机、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
2. 宣导措施- 在企业内部张贴相关宣传海报、标语等,提高员工对自救器的认知度。
- 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并模拟紧急情况下使用自救器的场景,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自救器管理与记录制度1. 自救器管理- 建立自救器信息台帐,包括自救器型号、数量、配置位置等,便于日常管理和统计。
- 自救器管理责任明确,由专门人员负责,监督自救器的存放、使用和维护等相关工作。
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
2023年自救器管理规定自救器是一种关键的安全装备,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逃生和生存支持。
为了确保自救器的质量和有效性,以及保障公众的安全,政府决定在2023年发布自救器管理规定。
一、自救器注册和认证所有生产和销售自救器的公司必须进行自救器的注册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
自救器注册和认证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测试,包括产品的材料、技术规格、性能指标等方面的验证,以确保自救器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自救器标志和标识自救器必须在产品上标明相关的标志和标识,包括注册编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以便使用者了解自救器的基本信息和质量状态。
此外,产品上还必须标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警示信息,以提醒使用者正确使用和保养自救器。
三、自救器质量检测政府将建立自救器质量检测体系,对市场上销售的自救器进行定期检测和抽样检验。
检测内容包括产品的材料、性能、保存条件等方面的测试,以确保自救器的质量和性能稳定。
对于不合格的自救器,政府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撤销注册证书等。
四、自救器的销售和使用自救器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进行销售,销售商必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并提供售后服务。
购买自救器的使用者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自救器,不能滥用或私自拆解自救器。
对于使用自救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使用者应按规定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五、自救器的更新和报废自救器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定的时间,到期后需要进行更新或报废。
政府将建立自救器的更新和报废制度,确保自救器按时更新或报废,以提高自救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六、自救器紧急调配和应急响应政府将建立自救器的紧急调配和应急响应机制,以便在重大紧急情况下,及时向需要的地区提供自救器支持。
政府还将加强对自救器的科研和创新,提高自救器的性能和适应性,以应对不同类型的紧急情况。
七、自救器宣传和培训政府将加强自救器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对自救器的认知和应用能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布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传授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公众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自护能力。
自救器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是救命器材,为了保护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特作下面管理规定:
1、自救器由矿灯房管理,收发自救器要保证完好。
必须对上井的自救器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立即登记清楚,损坏的部位及使用人姓名。
有缺陷的自救器一律不得发放。
2 、由矿灯房发出自救器时要确保完好。
使用人员仔细检查,损坏的不得领用,出井后交矿灯房时也要确保完好,如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罚款。
3 、自救器一律凭牌领用,无牌一律不得发放。
4 、新工人到矿上班要到矿灯房登记取牌,方可领用。
无牌人员不发自救器,并不得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送矿安全科处理。
5 、自救器由矿灯房值班人员管理好,保持清洁,不得丢失,如丢失除照价赔偿外,并加倍罚款。
矿灯房除值班人员、检查人员外,任何闲杂人员不得入内。
6 、管理罚款实施细则:
1)、自救器没有随身携带而入井者,每次罚款100元。
2)、在井下作业场所不随身携带自救器,而将之乱丢乱放者,每次罚款100元。
3)、在井下作业场所擅自拆开损坏自救器者,将自
救器解下放置屁股底下者,每次照价赔偿。
4)将自救器封皮损坏者,将自救器金属封条私自打开拆封者,每次照价赔偿。
5)将自救器损坏,如金属外壳变形或外壳出现孔洞。
则每次照价赔偿。
6)将自救器外壳编号标志牌损坏丢失,则每次罚款50元。
7)发现有损坏的自救器入井的,罚矿灯房当班值班员100元/次。
损坏的自救器没有及时登记并汇报的,查不清楚责任人者,每次照价赔偿。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川达煤矿。
2024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____年自救器领用、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领用、发放和使用自救器的活动。
第三条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合法、实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
第五条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必须遵循科学、有效、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必须符合环保和资源节约的要求。
第二章自救器领用管理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需要领用自救器的,应向所属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所属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单位和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制作领用凭证。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凭领用凭证到指定的自救器领用点领取自救器,并签订领用文件。
第十条自救器领用点要做好领用凭证的登记和管理,确保自救器的领用、发放和使用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领到自救器后,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及时报告损坏情况。
第十二条自救器领用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领用手续。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回或转借已经领用的自救器。
第三章自救器发放管理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需要发放自救器的,应填写发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所属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根据单位和个人的需求,审核申请并出具发放凭证。
第十六条自救器发放点应按照所属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自救器的发放。
第十七条发放点要做好发放凭证的登记和管理,确保自救器的发放和使用的可追溯性。
第十八条单位和个人领到自救器后,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并及时报告损坏情况。
第十九条自救器发放证明的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发放手续。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收回或转借已经发放的自救器。
第四章自救器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在使用自救器前,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授权。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总则
7、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逐台记录自救器出厂日期、编号、类型、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检查者姓名、使用者姓名、发放号、有效终止期、开启原因和使用效果。
8、管理室每季度末必须将自救器库存、保管、发放、报废等情况向矿长、安全副矿长以书面形式报告。
9、库房中保管的自救器必须避免放在日光直射或其它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置一库房内。放置自救器的库房要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气。
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总则
1、自救器管理室属安全系统管辖。每200台自救器配备一名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室面积每台自救器达到0.06㎡。
2、自救器要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发出的自救器必须完好。
3、安监部门要指定人员经常对自救器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自救器由矿集中管理,专人使用,凭上岗证发放,做到人、自救器、证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对应。
规范使用自救器的规定
规范使用自救器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自救器的规定为更好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关于井下矿山入井人员使用自救器的相关要求,结合车间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具体如下。
请各工段、职能组严格按本规定遵照执行。
一、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明确了隔绝式自救器配备、管理、使用及培训等内容,本规定适用于**车间所属工段、职能组所有入井人员。
二、主管部门**车间安全调度组三、内容要求1.隔绝式自救器的配备与发放1.1为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及矿相关管理要求,材料成本组负责车间所属工段、职能组日常所需隔绝式自救器的配备,原则上按车间全体下井人员的1.1倍负责配备;1.2材料成本组根据各工段、职能组劳动组织负责对各工段的发放工作,按下井人员足额进行发放,由各工段建立发放和领用台账至材料成本组备案;1.3安全调度组负责对外来交流人员的自救器临时借用管理工作,原则上按5台进行日常备用,规范进行临时领用登记,负责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2.隔绝式自救器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培训工作2.1隔绝式自救器的管理和日常使用培训工作由各工段、职能组自行负责,各工段、职能组负责利用安全学习、班前会等平台对隔绝式自救器的使用进行培训和宣贯工作,所有入井人员在出入井时均须随身携带功能完好的隔绝式自救器,在入井作业出现不方便随身携带及影响正常作业安全等情况时应将自救器放置在本人可视范围以内,以备随时紧急使用。
2.2安全调度组负责按不低于1次/年的频率对车间一线员工对隔绝式自救器使用进行专题培训。
3.自救器规范携带及使用的监督规范携带和使用自救器是保证全体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各工段、职能组负责对本工段职能组人员自救器携带和使用的日常督促和检查,安全调度组负责对未能按本规定要求进行随身携带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未能按要求随身携带自救器的行为纳入至车间三违负面清单之共性方面进行考核。
自救器管理办法
自救器管理办法自救器是井下发生火灾、瓦斯及煤尘爆炸事故时,防止井下作业人员CO中毒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是井下职工的救命器。
为规范自救器的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自救器领取、发放与保管1、通风区作为自救器的管理部门,负责自救器型号的确定,自救器的购置、备用自救器的保管、失效自救器的报废工作。
2、各用工单位需要自救器,需要提前向矿井瓦斯防治中心提出申请。
新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培训成绩合格单,持出料单,到矿通风区办理自救器的领取、发放手续,按编号发放。
3、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外来客人使用的自救器由灯房负责领取、保管、发放。
其余备用自救器由通风区统一保管。
4、通风区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记录自救器的编号、数量、出厂日期、检查日期、使用者单位及姓名、检查结果等内容。
二、自救器使用与检查1、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无佩带的不得入井。
2、副井把钩工发现不佩带自救器或自救器不完好者,有权禁止下井。
通风区和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
3、入井人员每次上井后,必须对自救器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有皮套损坏、封条开启、外壳变形等不完好情况,必须及时更换,不完好的不得佩带入井。
4、灯房发放、管理的自救器要建立发放台帐,记录好佩带人姓名、自救器编号、领取时间、完好情况等内容。
使用人员上井后,灯房必须对自救器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必须及时更换,不得再发放。
5、个人及灯房保管的自救器要注意自救器的使用期限。
自救器使用年限满三年或备用自救器库存年限满五年时,经确认过期失效后,对全矿井下职工统一发放新的自救器。
收回的过期失效自救器,应及时进行报废处理。
6、因井下特殊情况,自救器被损坏不能使用的,必须由本单位出具证明,经调查情况属实可免去处罚。
7、临时领取自救器的单位和个人,每个自救器需要交纳抵押金100元。
不再使用时,交回自救器,抵押金予以返还。
8、按照规定,每季度由通风区对使用的自救器进行气密性和称重的检查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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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救器的鉴定由机电队专职人员负责,每季度负责对全矿所有在用的自救器校验一次,固定存放的自救器每半年校验一次,以保证自救器的完好率。
2.机电队要对自救器进行编号管理,建立自救器编号档案,做到一人一号,要对自救器进行定期校验。在周检期内,发现自救器不能使用的,自救器鉴定管理人员对有问题的自救器进行校验。如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更换。
4.机电队负责自救器的日常检查管理,对自救器进行编号管理,对各单位使用的自救器按照“一人一号”原则,编号建档管理。
5.自救器管理人员每天巡回检查自救器完好情况,发现有损坏、缺少等情况,统计损坏情况报区队,由区队同专业组一起检查落实情况后,给以考核处理。
6.入井人员在携带自救器时,必须轻拿轻放,并按正确方法佩带,以防损坏,降低自救器的使用寿命。
2020自救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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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救器的配置。自救器的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必须满足入井人员“一人一器”的需要,并有5%的备用量,合理配置。供应科必须确保供应。
(二)自救器实行个人保管和集中锁存看管的原则:
1.自救器由机电队统一配备,个人将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存在充电架上,实行“一人一号、个人使用、个人管理,损坏、丢失自负”的办法。
2.上井后个人把自救器与矿灯一起自锁在矿灯架上,由机电队统一看管。严禁个人私自把自救器在其他地点存放。
3.自救器的存放应处于阴凉整洁的环境中,室温应保持在25度以下,避免日光或其他强光源直射以及热源直接辐射,以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寿命。
7.导致自救器报废、自救器丢失的,由机电队开具罚款单,分管副总签字,交罚款后拿回执联单交回机电队,然后由机电队给予补充。因个人原因造成无自救器,而影响下井的,后果由个人自负。
8.严禁使用到期报废的自救器,到期报废的自救器由机电队做计划进行采购落实,更换后的自救器由机电队进行回收。备用自救器由机电队统一管理。
3.领用自救器人员升井后,要按规定把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存在充电架上,不得在其他地点存放,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4.对于破坏、偷窃或私藏他人自救器的,每台罚款1000元,对单位正职罚款100元、月度考核扣4分,井口曝光亮相。
5.机电队专职人员对自救器进行定期校验,到期必须及时更换,严禁超期服役,因不负责任造成超期服役、报废自救器入井的,每有一台罚责任人50元。
3.新配备的自救器到矿后,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并办好入库手续。在周检过程中发现自救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对超过有效期、损坏报废的,一律统一回收进行报废处理。
4.严格执行自救器报废制度,库存的自救器有效期为5年,正常使用的自救器有效期为3年,过期的自救器应予报废处理。
5.机电队安排专职人员对所有使用中的自救器及库存自救器必须建立管理台帐,以防丢失。使用中的自救器应定期进行一次气密性、称重检查,发现气密性不符合规定或重量超过规定的自救器应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通防专业组、安监科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人员对自救器的管理、使用和校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加强考核,对不能按此规定执行的,对责任单位、单位主管领导及凡入井人员不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的,严禁入井,井下发现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要停止作业令其上井,一律按违章处理,并罚款200元。对单位月度考核扣2分。
2.严禁井下作业人员无故开启、损坏等原因导致自救器报废以及丢失自救器的,对责任者罚款200元。自救器皮套丢失或损坏的,对责任者罚款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