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队伍管理系统规定
劳务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
劳务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1. 引言劳务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劳务队的考勤和请假事务,确保劳务队成员的工作时间和请假情况能够得到有效记录和管理。
2. 考勤管理2.1 考勤规定劳务队成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工作地点参与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每天工作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根据具体工作要求确定,并在工地施工现场进行公示。
考勤记录应使用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个人应保管好个人考勤卡。
考勤卡丢失时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报备。
2.2 考勤流程劳务队成员每天到达工地后,应将考勤卡放置于指定考勤器上,确保考勤记录准确。
考勤管理员每天定时核对考勤数据与工地人员到勤情况,记录缺勤或迟到早退情况。
考勤数据将会以报表形式定期提交给劳务队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3. 请假管理3.1 请假规定劳务队成员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或班组长提出请假申请。
请假申请应提供请假时间、请假事由和预计请假天数等信息。
长期请假(超过3天)的申请还需填写请假计划,包括工作交接安排和请假人员名单等。
3.2 请假流程劳务队成员提交请假申请后,直接上级或班组长应尽快审批并给予回复。
请假申请被批准后,劳务队成员需将审批结果通知给考勤管理员。
请假期间考勤管理员将会标记请假人员的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4. 考勤与请假统计4.1 统计内容每月统计劳务队成员的出勤天数、迟到早退次数、请假次数等相关数据。
对于请假次数超过规定限制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或警告。
4.2 统计报表考勤管理员定期制作考勤统计报表,包括上述统计内容。
统计报表将会发送至劳务队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供其查阅和分析。
5. 处罚措施对考勤迟到早退、缺勤情况严重或请假次数超过规定限制的劳务队成员,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轻微迟到早退,罚款20元/次;迟到早退超过3次,罚款50元/次;迟到早退超过5次,扣除相应工资;缺勤超过2天,扣除相应工资;请假次数超过规定限制,扣除相应工资或停职。
6. 总结劳务队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和管理劳务队成员的工作时间和请假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如何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如何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制度一、加强岗位管理1.明确岗位职责。
通过制定和调整岗位职责、岗位权限和人员编制方案,明确每一位劳务队伍成员的岗位职责与权限,使每个岗位都有具体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工作的落实和责任的到位。
2.加强岗位评价。
建立健全的岗位评价制度,以能力、业绩和潜力为基础,对劳务队伍的每一位成员进行全面的评价,及时发现和弥补岗位人员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加强岗位培训。
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需求,对劳务队伍成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二、完善考核制度1.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
科学制定量化的考核指标,以工作业绩、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为考核内容,建立绩效评价体系,明确考核对象和考核范围,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和客观。
2.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科学设计激励和约束措施,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3.加强绩效考核。
定期对劳务队伍成员进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确保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一致。
三、建立健全制度1.完善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工资福利、劳动纪律、安全保障、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制度,确保劳务队伍成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健全的员工关怀制度。
建立健全的员工关怀机制,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妥善解决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3.建立健全的员工沟通制度。
建立员工参与管理的制度,积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员工的问题和矛盾,增强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和谐共赢。
四、加强监督和管理1.加强内部监督。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和制约员工的行为,防范和避免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
2.加强外部监督。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劳务队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施工项目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更好地整合社会资源,确保所使用的劳务队伍满足施工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承接的所有土建施工项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将已承包工程项目的劳务作业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的活动(包括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的综合计价分包模式)。
通过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队伍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预算合同部门为劳务队伍的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财务、工程、质量、安全、材料、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用工单位是劳务队伍的管理主体,负有监督、检查、管理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职责。
第四条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对公司属各单位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第五条子分公司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办法制定子分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劳务队伍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队伍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公司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进行管理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第三章项目劳务队伍的选定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务队伍需求计划,并上报公司(分公司)预算合同部门。
第八条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采用的劳务队伍。
在公司(分公司)指导下,由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
公司(分公司)可以推荐数家劳务分包队伍参加本项目的劳务投标。
劳务队伍必须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劳务分包任务,自觉接受管理,严格禁止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类别及等级承接劳务分包任务。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2012年2月第一章总则一、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的意义作为施工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其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规范、协调好劳动关系,尤其是搞好项目劳务队伍管理事关单位发展和队伍稳定,事关企业的根本利益。
劳务队伍管理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始终,劳务队伍素质及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将影响工程施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以及成本目标,影响项目效益和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公司上下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劳务队伍管理的重要性,完善劳务队伍管理体系,制定适应公司发展的劳务队伍管理办法。
二、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编制依据、范围及术语定义1、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务院国有资产建都管理委员会《国资综合【2012】26号》文件、中国煤炭地址总局《中煤地办发规划【2012】8号》文件、《中煤地办发劳资【2011】2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项目建设劳务管理实际情况编制。
2、制度范围:本制度涉及工程项目分包控制、劳务队伍招标、劳务合同管理、劳务队伍施工管理、劳务队伍验工结算、劳务费支付管理以及劳务队伍考核评价。
3、术语定义采用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施工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中的术语定义。
a)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自己承接工程的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进行施工做业的活动。
b)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合同约定或经业主同意将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完成的行为。
d)分包方: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资质,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劳务(专业)作业任务的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建筑企业)。
e)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由合同书和合同附件组成。
第二章工程项目分包控制制度一、项目分包控制目的及使用范围1、目的:为了提高公司项目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对工程项目外包队伍的管理,便于对公司范围内的劳务(专业)分包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流程
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流程一、概述二、流程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入库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向项目部提交入库申请;(2)项目部对入库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将相关证件和材料提交给项目部;(3)项目部将审核通过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信息录入系统,并下发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给劳务队伍分包单位。
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进场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在进场前,需向项目部递交相关人员名单,并进行人员资质的审核;(2)项目部对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可以进场;(3)进入项目现场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3.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派遣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劳务队伍的组织、培训、考核等;(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需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定期报告劳动力使用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工作进展、问题反馈等;(3)项目部会定期对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相关记录。
4.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退出管理(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在项目结束或终止合作时,需要向项目部递交退场申请;(2)项目部对退场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按照项目部的要求进行退场,并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3)项目部对退场工作进行验收,确认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退场工作完成后,劳务队伍分包单位方可离场。
三、职责1.项目部的职责(1)审核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入库、进场和退场申请;(2)管理和监督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日常工作,包括人员管理、工作进展等;(3)定期对劳务队伍分包单位进行管理情况的检查和评估。
2.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职责(1)按照项目部的要求,提交入库、进场和退场申请;(2)按照项目部的要求,组织和管理劳务队伍的日常工作;(3)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定期报告劳动力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
四、制度1.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管理制度(1)入库管理制度:明确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入库的流程和要求;(2)进场管理制度:规范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进场前的审核和进场后的管理要求;(3)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工作进展、问题反馈等方面的规定;(4)退出管理制度:规范了劳务队伍分包单位退出项目的流程和要求。
劳务队管理制度(一)
劳务队管理制度(一)一、引言劳务队是指由劳动者组成,受雇于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对劳动力进行组织管理和提供劳务服务的组织形式。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劳务队的正常运行和提高劳务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劳务队管理制度。
二、组建劳务队1. 目标与任务-明确劳务队的目标与任务,包括提供哪些劳务服务,服务范围等。
-明确劳务队与受雇单位的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成员招募-详细制定成员招募的条件与程序,包括面试环节、报名材料等。
-制定招募与录用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3. 岗位设置-根据劳务队的目标与任务,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
-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要求。
三、劳务队人员管理1. 岗位培训-为新入职人员提供全面的入职培训,包括对劳务队的了解、岗位职责、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
-定期对现有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
2. 岗位评价与激励-制定明确的岗位评价机制,对劳务队成员进行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劳务队成员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激励措施。
3. 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职工体检,确保劳务队成员的健康状况。
-对于有疾病或受伤的劳务队成员,配备相应的医疗保险和康复措施。
四、劳务队工作流程管理1. 工作计划与安排-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与安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时间等。
-确保工作任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避免过度负担和资源浪费。
2. 工作流程规范-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规范,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建立工作流程的管理机制,对工作流程进行监督和改进。
3. 问题解决与反馈-建立问题解决与反馈机制,确保劳务队成员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反馈。
-建立相应的沟通渠道,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劳务队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劳务队成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安全知识库,供劳务队成员学习和参考。
2. 安全设备与防护-根据劳务队的工作特点和风险情况,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队伍的入库管理,保障劳务队伍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的原则。
第四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应当坚持综合评价的原则,根据劳务队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劳务队伍的素质、能力、表现和工作需要,进行综合评定。
第五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应当坚持容错纠错的原则,对于因为个别原因导致录用错误的劳务队伍,应当及时进行纠正。
第六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将录用、解聘等信息按照规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七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应当坚持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系统,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八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劳务队伍入库管理部门应当不断改进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劳务队伍入库管理制度,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干预或者插手录用工作。
第二章劳务队伍入库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入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三)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十二条劳务队伍的入库程序:(一)招聘需求确定: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公开招聘: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申请并进行面试。
(三)综合评定: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选。
(四)录用通知:向录用人员发出录用通知。
(五)入库手续:录用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六)入库培训:新入库的劳务队伍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
第三章劳务队伍入库管理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劳务队伍的权利:(一)享有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条件;(二)有权了解招聘的程序和结果,对录用结果有申诉的权利;(三)享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并得到合理的工作安排和待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5篇)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样本为保证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劳务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劳动用工人员管理(一)劳动用工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员劳动用工合同管理和从业人员信息档案管理。
(1)____制签订劳动合同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务工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按____制管理要求填写施工现场人员登记表,并将进场施工人员花名册、____、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建立每日班前教育、考勤登记、劳务费支付和工资发放等劳务管理台帐资料,并由项目部劳务专管员依据分包合同按月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表、人员变动表装订成册备查。
(2)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劳动报酬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工资计算方法,工资支付项目名称,工资支付的方式、日期和周期,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特殊情况下工资的计算、支付方法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3)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由务工人员与施工单位签订,并由劳务单位加盖公章,由务工人员亲笔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禁止务工人员直接与项目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
(二)持证上岗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施工现场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持证上岗人员包括。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人、证必须相符。
3现场从业人员上岗时,应佩带统一式样制作的岗位胸(吊)牌卡。
4取得岗位证书的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不合格或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三)工____益保护1用工单位必须按照《劳动法》及用工合同规定,维护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洛阳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洛阳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集团引进了先进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建设优质项目,树立标杆企业品牌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项目部应以施工项目为单位设立至少一名现场农民工管理员(简称“民管员”),负责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协调管理工作和本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3、项目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应派驻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专职劳资员,会同项目部民管员依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所属劳务队伍尽心管理。
4、劳务工人进场时,项目部应由民管员与劳资员一起收集工人身份证原件,利用身份证读卡器录入实名制信息,并完善系统中的学历、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其他相关信息。
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读取的工人项目不得使用。
5、项目部应于次月5号前对本项目上月劳务工人考勤进行公示,并对劳务工人或劳务队长提出异议的考勤进行落实,将修订的纸质考勤经现场经理和劳务队长签字后在10号前上传系统。
6 、项目需编制项目劳务分包明细表,该表为电子版,依据分包队伍进场情况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随时更新。
7、分包单位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必须在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中,指定一名懂电脑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并提供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在项目备案。
用工人数100人以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在承诺函中需指定一名兼职劳务管理员。
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8、每一位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还需进行特种作业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各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员,持劳务作业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总包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办理入门实名制IC 卡登记,方可进场施工。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
劳务队的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规范和加强劳务队的管理,完善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配置和管理,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建立的各类劳务队,包括生产队、维修队、清洁队等。
1.3 劳务队负责人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队员负责,对队伍进度质量负责。
第二条:组建与调配2.1 劳务队的组建应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人数和岗位设置。
2.2 劳务队的队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工作经验,满足岗位要求。
2.3 劳务队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队员,确保队伍的稳定和高效运转。
第三条:培训与考核3.1 劳务队应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队员的工作技能和文化素养。
3.2 劳务队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对队员进行奖惩,激励队员积极工作。
第四条:奖惩机制4.1 奖励与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队员进行奖励,鼓励队员努力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绩效。
4.2 惩罚机制:对违纪违规的队员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和利益。
第五条:安全与保障5.1 劳务队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操作规定,确保工作安全。
5.2 劳务队应保障队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解散与调整6.1 劳务队如无实际需求或因其他原因需要解散,应提前通知队员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6.2 劳务队如需进行调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安排,确保队伍的稳定和工作进度。
第七条:其他7.1 本制度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公示实施。
7.2 劳务队负责人应认真学习和执行本制度,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效率和质量。
7.3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便是关于劳务队的管理制度,希望本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让劳务队成为企业发展的有力助手。
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
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公司(部)劳务队伍和专业分包现场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劳务队伍(以下简称劳务)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管理,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协助项目公司(部)做好劳务队伍与专业分包的管理工作,根据《青岛青房建安集团有限公司分包队伍管理规定》(青房建安【2010】10号文),结合各区市主管部门要求和公司项目公司(部)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劳务队伍或分包单位进场时管理要求1、《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劳务或分包单位根据项目公司(部)制定的劳动力需用计划,分阶段组织劳动力进场。
2、劳务或分包人员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项目公司(部)应收集、整理、验证劳务、分包队伍及其人员的各种有效备案资料,并督促劳务单位做好进场准备工作,包括:(1)持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入场。
(2)向项目公司(部)提交劳务或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企业提供入青备案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真实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留现场存档备查;以上资料在劳务和分包人员进场后15天内必须提供给项目公司(部),否则项目公司(部)可以对劳务和分包队伍处以500元处罚,一个月内不提交处罚1000元,项目公司(部)收到以上资料应进行核查,重点审查资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怀疑时可以直接联系劳务或分包单位对工程信息进行核实,发现有冒用资质、伪造公章、涂改资料等现象应立即通知经营部进行处理。
(3)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应按照合同与相关要求建立现场项目管理体系,明确现场管理责任岗位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相应岗位人员,并将管理人员名单提交项目公司(部)。
管理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的社保证明和岗位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留存于现场,各岗位管理人员一经确定,未得到项目公司(部)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提交的管理名单与实际情况相比每缺少一人处罚1000元。
(4)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时提交作业人员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作业人员姓名、身份证信息、籍贯、工种、进场时间,并在进场后一周内及时将花名册上交项目公司(部),由项目公司(部)安全员根据内容导入GEPS 系统中生产工期模块中劳务(或分包)作业人员名册文件夹。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模板模版
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计划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必须依法聘请合格的劳务队(以下简称劳务队),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队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队成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等问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劳务队管理工作,保障劳务队成员的权益,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四条劳务队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配合和支持建设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顺利推进。
第五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建设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队成员交付工资,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或者不支付工资。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务队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八条劳务队成员应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劳务队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关心和解决劳务队成员的实际困难。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档案,记录劳务队成员的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和薪酬情况等,便于管理和查询。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劳务队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能够熟悉工程施工和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二条劳务队的管理人员应当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对劳务队成员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要求劳务队管理人员熟悉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防止发生事故和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务队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务队管理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劳务队伍管理制度合肥三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劳务队伍运行机制,确保企业依法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劳务队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规范、合作共赢的原则。
与劳务队伍合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与劳务队伍合作要树立“严管善待、合作共赢”的思想。
(二)分级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
构建公司、项目部二级管理体系。
公司负责劳务队伍的资格准入、年审,劳务队伍的选用和合同的签订;项目部负责劳务队伍过程管理和过程评价。
(三)扶强弃弱,质量为先的原则。
在使用劳务队伍方面,坚决贯彻“扶强不扶弱”的选择和培育理念。
公司对劳务队伍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在提高队伍质量的同时,控制项目部使用劳务队伍的数量。
第二章组织分工第三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为质量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经营核算部、财务会计部、材料设备部部门负责人。
职责为劳务管理工作中的队伍选用、分包竞价、合同签订、劳务结算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公司劳务队伍管理的主管领导为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部,办公室主任由质量安全部经理兼任。
第四条公司部门职责:(一)质量安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1、负责公司劳务队伍的集中管理和调配使用,建立公司劳务队伍基本信息台帐,是公司劳务队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2、在公司总经理和主管领导组织下,牵头开展项目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工作。
3、负责劳务队伍准入办理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情况、人员结构、机具、业绩、诚信度、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核、审查,对劳务队伍提交的《准入申请书》和公司(或项目部)出具的《劳务队伍考察评价报告书》进行评审,并上报公司领导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及规章制度
洛阳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规定洛阳申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翡翠庄园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市场发展趋势,集团引进了先进的实名制管理系统,为建设优质项目,树立标杆企业品牌打下坚实基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项目部应以施工项目为单位设立至少一名现场农民工管理员(简称“民管员”),负责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的协调管理工作和本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3、项目所使用的劳务分包企业应派驻与该企业有劳动关系的专职劳资员,会同项目部民管员依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所属劳务队伍尽心管理。
4、劳务工人进场时,项目部应由民管员与劳资员一起收集工人身份证原件,利用身份证读卡器录入实名制信息,并完善系统中的学历、联系电话、紧急联系人等其他相关信息。
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无法读取的工人项目不得使用。
5、项目部应于次月5号前对本项目上月劳务工人考勤进行公示,并对劳务工人或劳务队长提出异议的考勤进行落实,将修订的纸质考勤经现场经理和劳务队长签字后在10号前上传系统。
6 、项目需编制项目劳务分包明细表,该表为电子版,依据分包队伍进场情况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随时更新。
7、分包单位用工人数在100人以上,必须在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中,指定一名懂电脑的专职劳务管理员,并提供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复印件在项目备案。
用工人数100人以下的劳务分包单位在承诺函中需指定一名兼职劳务管理员。
配合总包单位进行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8、每一位进场施工的各分包劳务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还需进行特种作业考试,考试合格后,由各劳务公司的劳务管理员,持劳务作业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总包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办理入门实名制IC卡登记,方可进场施工。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目录一、劳务供方管理二、劳务招投标管理三、劳务合同管理四、劳务施工任务书管理五、劳务分包帐户结算兑付管理六、劳务管理业务考评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劳务供方管理(一)合格劳务供方1、合格劳务供方是指取得国家建设部规定的劳务分包企业资格条件,在市建委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经过公司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综合考察评定,认定符合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劳务分包企业.2、劳务分包企业被列为合格劳务供方,是该企业与公司建立劳务分包合作的首要条件.其进入公司施工现场从事劳务分包作业的首要条件.(二)合格劳务供方评定程序1、劳务分包企业报审公司合格劳务供方名录范围内劳务分包企业应于当年12月15日至31日,将下列资料报劳务服务公司进行年审。
报审资料内容为(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一式三份):(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年检合格),(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审合格),(3)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市建委颁发),(4)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5)本企业简介,(6)本企业在沪施工机构设置示意图,(7)近三年在沪参建获奖工程一览表(附证明资料),(8)本企业劳务分包施工队伍管理各项规定和办法。
2、劳务服务公司初审劳务服务公司在当年1月15日以前,对上年度合格劳务供方名录范围内企业,根据其年度施工业绩、施工规模和所辖施工队伍的年度考评成绩进行全面审核评价。
对不合格劳务供方进行清除.对初步认定的合格劳务供方,在《劳务供方资质评审表》相应栏中签署意见,形成本年度合格劳务供方备审名录,并将全套备审资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存在下列任何一项问题的劳务分包企业,自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中清除:(1)履行合同能力严重降低,不能按期完成分包任务的。
(2)施工管理素质严重下降,发生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3)管理教育失职,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4)队伍管理混乱,跨省市用工现象特别严重的。
(5)企业规模萎缩,没有劳务投标能力的。
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1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状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总承包单位和农夫工的合法权益,总承包单位持续健康进展,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每个项目部至少设1名专职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施工班组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开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夫工的劳开工资工作。
1、项目部的劳务专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夫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施工班组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夫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夫工数码像片的采集,精确把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状况,未能供应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根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改变状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掌握。
〔5〕负责核查、帮助农夫工工资发放工作,帮助解决总承包单位、施工队伍与农夫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觉拖欠工资问题准时汇报。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1〕在进场时,联系项目负责人首先支配施工班组进场见面会。
向项目部供应相应的文件和签订管理协议1)管理人员名单、各岗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特种工操作证。
2)管理协议:现场管理协议、平安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及宿舍平安用电协议、环境爱护和职业平安健康管理协议书、治安消防平安协议书。
〔2〕施工班组工人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数量,项目部以此提前预备生活区住宿、实名制卡等工作。
劳务管理基本制度
劳务管理基本制度一、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劳务管理组织机构分为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个层次,分层次对劳务分包及劳务实施管理。
每一层次的人力资源(劳务、劳资)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及劳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市场商务(经营预算)、生产、质量、安全、材料、动力等相关部门参与管理。
(1)劳务分承包方及劳务管理的管理规定的制订者,对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务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对分公司及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建议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等。
(2)公司(分公司)对劳务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属实情况制定本公司劳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项目部劳务管理活动;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3)项目部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分公司)有关劳务分承包方的管理规定,提出劳务计划,参与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招标工作、实施对劳务分承包方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对劳务分承包方进行考核、按规定整理上报各类数据信息等。
二、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的选定1、项目部根据项目施工策划及施工进度安排,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并向公司(分公司)提出劳务需求的书面申请。
2、公司(分公司)按规定组织项目劳务招投标,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劳务分承包方,项目部有关人员参与劳务招标全过程,项目经理有权推荐劳务分承包方参加劳务招投标。
3、可参加劳务招投标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集团公司劳务合格名录中成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1)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经法人单位授权;(2)具有相应的建筑劳务分包资质和较好的劳务业绩;(3)具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等组织管理体系和与项目劳务分包相匹配的、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4)具有必要的机具设备。
4、参与劳务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五证一照”原件及复印件:(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证书》;(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4)企业法人的《法人证明书》或企业法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5)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格认证书》;(6)外埠企业应提供由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出施工证明》。
对劳务分包方队伍的管理措施
对劳务分包方队伍的管理措施1、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成本及文明施工各项预定目标的最终实现,由总包单位建立总承包管理体系,专门设置一名协调经理及后勤经理,对各分包人通过签订合同、现场协调配合和监控、提供后勤服务等方式进行管理,合同中明确各项管理目标,以及各自的职责权限、责任范围。
总包对本工程总体质量、安全、成本、工期、文明施工及环保向业主负责,分包对各自分包范围的质量、安全、成本、工期、文明施工及环保向总包负责。
2、总包负责对所有临时工程的设计,包括模板体系、支撑体系、支护体系等系统,并将相应的设计和计算书在付诸实施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3、总包负责将修建、维修及保养的任何道路、通道提供给分包人使用。
4、总包负责现场总平面的管理,负责协调分包人的工作场所、材料存放以及与本工程实施有关的临时仓库和临时办公条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保证分包人遵照执行,以确保现场始终处于整洁的状态,总包制订的管理办法经监理工程师审批方可执行。
5、总包负责为分包人提供足够的无障碍的工作面、工作空间和工作时限,在分包人完成工作并将工作面移交总包后,总包对分包产品的成品保护负责。
6、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承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按照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
7、总包在自身和业主指定分包工程和指定供应项目招标时,将进度安排和施工组织措施,尤其是关于现场各个时期的共用设施,以文件形式提供给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便有关分包能够充分利用现场已有设施,避免生产资源的重复投入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8、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总包的指示,所有涉及指定分包人的工作或工程,总包及时转发给相应的指定分包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能及时得到落实。
工程各相关方的配合1管理原则首先,我们将按照管理原则,建立一个符合本工程实施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
在这个机构中,不仅设有对我们自己施工的项目的管理监督部门,还有专门负责配合业主和监理工作,并协调社会关系的综合办公室,在工程管理部设有专门负责管理分承包商的管理人员。
劳务队管理制度(二)
劳务队管理制度(二)一、考勤管理1. 考勤制度1.1 劳务队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与工作,并在进入和离开工作场所时打卡记录。
1.2 出勤记录将作为劳务队员工资计算的依据。
1.3 迟到、早退或缺勤的情况将影响相应工资的发放。
1.4 若劳务队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与工作,需提前请假,并经劳务队长批准。
2. 违规处理2.1 多次迟到、早退或缺勤的劳务队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职、甚至解雇。
2.2 对于频繁违规的劳务队员,劳务队长有权进行详细的调查,以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的纪律措施。
二、工作安全1. 安全教育1.1 劳务队员在入职时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1.2 劳务队长应确保所有劳务队员对相关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并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1.3 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劳务队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安全措施2.1 所有劳务队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2 劳务队长有责任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齐全,如消防器材、紧急通道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3 建立安全档案,记录每起事故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分析,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场所的安全措施。
三、纪律要求1. 工作纪律1.1 劳务队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要求执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更或中途放弃任务。
1.2 劳务队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与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员工进行良好的协作。
1.3 劳务队长应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对劳务队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2. 行为规范2.1 劳务队员在工作场所应遵守行为规范,不得有不良习惯或不文明行为。
2.2 不得参与或散布任何形式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并对团队和工作场所的声誉负有责任。
2.3 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劳务队员,劳务队长有权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四、奖惩制度1. 奖励机制1.1 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队员,可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薪资调整、评定为优质劳动力、表彰等。
2024年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建筑工地劳务队及农民工管理制度范文1. 劳务队伍在日常作业中需妥善保管并正确摆放其责任区内的质量警示牌、施工里程牌、各类宣传标语牌、旗帜等。
如发生遗失或损坏,劳务队伍需按相应价值进行赔偿。
2. 项目部提供的半永久性材料、周转材料或租赁给劳务队伍的小型机具,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使用和保管,不得私自转让。
若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况扣除相应款项。
若发生丢失或损坏,劳务队伍必须按合同约定价格进行赔偿。
3. 施工工地劳务队伍的结算与支付遵循以下规定:(1)结算与支付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劳务队伍完成的工程进度为依据,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所有支付金额需经项目经理确认并签字后方可支付。
(2)劳务队伍需按计划完成工程量,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项目经理。
经相关责任人审核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支付。
(3)劳务队伍受现场负责人直接管理,现场负责人可根据其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调整支付金额。
若劳务队伍不服从管理,现场负责人有权拒绝支付。
(4)劳务队伍必须确保材料和机械的正常使用,违反相关规定,项目经理有权拒绝支付。
(5)各分项工程的原始资料及检验资料应在完成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部,要求准确无误并由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齐全。
项目部将根据已上报资料的工程数量占比调整支付数量。
(6)劳务队伍必须确保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并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挪作他用,项目部将暂停其后续计量支付。
(7)永久性材料如钢筋、成品砼等,以图纸设计数量结算,超出部分由劳务队伍自行承担。
周转性材料如模板、架管等如有丢失或损坏,由劳务队伍负责赔偿并从进度结算中扣除。
租用的机械设备需保持正常运转,如有丢失或损坏,同样由劳务队伍赔偿并从工程款中扣除。
(9)劳务队伍的暂住证费用、地方规定需缴纳的其他费用由项目部代缴,费用将在每次月支付中扣除。
4. 施工工地临时工管理规定如下:(1)临时工的年龄应在规定范围内,特殊工种或技术工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严禁雇佣未成年人和身体有缺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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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队伍管理规定万向城项目工程是西务改造的重点工程,工程质量要求高,为保证老百性的居住安全和我公司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成本效益目标的实现,特对各劳务队伍做如下要求。
进场要求所有进入万向城施工的劳务队伍,进场施工前必须将如下资料交总包备案:1、营业执照。
2、经过2011年度年审的资质证书。
3、安全资格许可证必须是备案所在地劳动局颁发的。
4、法人委托书。
5、人员花名册及内容(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
6、施工周期超过10天,必须办理工地出入证(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费用5元/人)。
7、进场的工机具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
8、施工前必须与我项目部签订安全包保责任书,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操证上岗,动火必须到安全组办理动火手续。
9、搞好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脚下净,做好成本保护工作。
10、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服从门卫管理,自觉示证。
1、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本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
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现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我项目工程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我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5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300元/人,累计受到3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
劳务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劳务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理顶撞。
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500元/次。
8、劳务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时间,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次这将分包队伍覆辙人驱出现场,劳务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如劳务队伍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
9、劳务队伍管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我项目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
10、劳务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
11、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劳务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所有劳务队伍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安全帽、并随身携带项目部统一制作的出入证件。
2、现场内的布置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批,所有标牌、标志的张贴悬挂,由项目部根据公司的规定制作。
3、所有劳务队伍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头发理顺,注意举止行为。
4、施工现场内严禁任何人使用明火或开小炉灶。
违者罚款300元/人。
5、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符合有关规定,违者罚款50远/人•次6、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小便50元/人•次,大便200元/人•次。
7、爱护现场内的安全、消防、测量、照明设施及有关标牌等,违者每起罚款50元/人,并负责赔偿损失。
8、现场内严禁乱抛垃圾、烟头、水果皮、废纸等,否则每起罚款50元/人。
9、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带有金钱性质的赌博,酗酒行为,否则对劳务队伍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1、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成立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明确:项目经理(队长)、现场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2、坚持“样板先行”,所有工序在大面积施工前,首先做样板,由劳务队伍质检员书面报总包质检员,样板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进行;3、每道工序完成后,劳务施工队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施工队质检员按照总包资料报验要求,以书面形式报总包质检员验收,总包质检员验收合格后,由总包报监理、验收,合格并书面签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所有劳务队人员不得直接找监理、甲方、设计报验;5、劳务队的施工图纸必须按照总包单位和ISO2000的要求,专人负责,现场技术负责人负责变更、洽商的更改标识,以及作废图纸的回收工作;6、劳务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每周必须参加总包的工程例会(队长、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监理例会(队长、技术负责人、质检员);7、劳务施工队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总包或其他施工人员发生争执;安全生产管理1、日常安全教育劳务队伍的班前安全教育:由劳务队伍的班组长进行,并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其班、组长存档备查,及时反馈到项目工程部,工程技术部转交安全员。
2、各劳务队伍拒不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综合大检查,对劳务队伍处以200元/次罚款。
3、各劳务队伍进场人员没进行安全教育,发现1人,处罚100元。
发现2人以上,处以罚款200元。
4、劳务队伍若触犯其他相关的安全规定,按总包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项目经理部对各劳务队伍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50-100元/次处罚:1)高处作业未穿防滑胶鞋;高处施工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
2)2m(含2m)以上高处作业。
3)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施工作业。
4)无动火证动火者。
5)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
6)非本工种人员乱摸乱动机电设备。
7)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8)不走正式安全通道,翻爬栏杆、脚手架等违章行为。
9)高处作业向下投抛物体。
10)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11)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无防护罩,焊把线、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
12)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
13)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1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项目工程管理部责任师批准,随意挪动和拆除。
6、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处罚100-500元/次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者。
2)没有给工人创造良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者。
3)劳务队伍对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
4)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
5)指挥无证人员上岗施工。
6)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就安排上岗。
消防、保卫管理1、治安保卫(1)劳务队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
(2)各劳务队伍的人员必须符合廊坊市场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并按河北省有关规定办理证件。
(3)劳务队伍任何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因故离开现场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的假条。
(4)任何劳务队伍或个人携带物出门须有材料室开据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方可。
(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7)劳务队伍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需经经理部保卫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8)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以防被盗。
(9)劳务队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0)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劳务队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部备案。
2、消防保卫(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项目保卫部检查、批准,办理动火手续后方可操作。
(2)劳务队伍的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在棚内存放大量成品、半成品。
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名牌标明,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3)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及宿舍内进行,违反本规定给予当事人200元罚款处理。
(4)不经项目经理部允许不得在建筑物内做仓库使用,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进入在施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要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5)劳务队伍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
(6)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
具有自然、易燃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
(7)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的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W以上的灯具。
(8)易燃、易爆及巨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项目物质管理部进行登记,报保卫部备案,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9)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
文明施工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确保取得廊坊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称号。
现场设置一个总垃圾站,定期外运。
1、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1)公司检查:公司每季由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检查并评分考评,在公司内部进行评比,进入前三名。
(2)项目经理部自查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织每周不少于两次巡查;每周三项目组织现场综合大检查(工程例会后),对一周的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评比。
2、文明施工处罚(1)文明施工处罚规定:检查中劳务队伍作业区存在一项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劳务队伍罚款200元;存在三项以上(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队劳务队伍罚款500元;在处罚单要对有关责任者同时给予处罚。
(2)在上级检查中出现上述现象,将加倍出发。
对于一般问题,需立即整改,如整改不及时罚款500元。
(3)各劳务队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把建筑垃圾运至项目设置的垃圾站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道路畅通,否则对劳务队伍罚款200元/次。
(4)劳务队伍应遵守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否则按我项目有关规定处罚。
质量管理规定1、质量目标:质量总目标为:合格,争取市优。
分项工程质量不合格点控制在5%以内,依次验收成优率98%。
2、本项目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
即:劳务队伍质量控制,项目工程管理部质量控制,项目质检主任进行质量控制。
分段监督就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劳务队伍质检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工程部工长进行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质检主任把关验收。
统一申报就是由项目质检主任同意向监理方、甲方申报。
3、劳务队伍实现不了我项目质量目标,严格按合同执行处罚。
4、项目将经常检查劳务队伍操作工人对技术交底的掌握情况,达不到要求的一律清退出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