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巡检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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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巡检管理规定

(WHNYLM/ZD-120-2015)

第一条总则

为提高设备的事故隐患,提前预知设备性能的改变,从而减少设备突发故障的机会,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达到减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顺利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管辖设备,实行岗位运行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巡检管理。

本规定明确了设备巡检管理的职责,控制要求及形成的文件。

第二条组织与职责

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各厂(矿)设备巡检工作运行指导、监督检查及考核,设备巡检实行岗位及包机巡检制,各岗位及维修包机人员应负责设备的日常巡检工作

各厂职责

(一)三厂一矿负责设备巡检工作的归口管理,保存设备巡检原始记录。

(二)对本单位范围内需要进行巡检的设备进行检查统计

(三)组织对日常巡检设备进行检查。

第三条设备巡检管理的内容

(一)巡检工作安排:

1.巡检时间安排

(1)岗位人员按照巡点检标准检查。

(2)维修包机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

2.巡检人员安排

3.巡检人员由岗位操作人员及包机人员担任。

(二)巡检线路的设置:由各车间、各区队自行确定机械设备巡视线路图,并张贴上墙。

(三)巡检工作要求:

1.巡检人员按规定的巡检路线、巡检时间,实施翻牌巡检规定。每次巡检必须将设备的状况作好记录,接受相关部门不定期的抽查。

2.维修工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承包的设备负有检查和维修好的责任,并同时做到:

(1)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承包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2)用视、听、触、味、嗅等方法来判断情况、发现问题

(3)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有无异响和异常磨损情况。

(4)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5)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6)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对振动剧烈的设备,在停机后进行检查和螺丝紧固,并建立相关的记录。

(8)巡检人员必须自带必要的检修工具及照明用具,及时掌握机械设备的运行与备用状态,认真做好巡检记录。

(9)巡回检查过程中,包机巡检人员接到紧急命令或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检查,迅速回到维修车间或处理事故,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进行检查。

3.岗位工应对所管辖的设备认真巡检,并同时做到:

(1)巡回检查完毕,应填写“巡检记录”,签名后交当班班长审查。如班长提出疑问,应对疑问再次检查,直至全部清楚为止。

(2)记录本要保持完好,不得有无关内容乱写乱画。

(3)岗位巡检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故障问题,要按轻、重、缓、急要求,经生产调度安排及有关部门协调工作时间后,再进行处理,力量不足时,应请求检修人员支援。暂时无法处理的应及时向生产调度及生产负责人报告,同时做好设备的缺陷记录,并制定出措施和预案待批。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不准拼设备、冒险运转。

(4)对于要求特护的设备,按特护的要求加强巡回检查。

4.各专业针对现场编制巡检标准。

5.根据设备故障缺陷发生规律特点和设备健康状况对巡检标准(或规定)内容进行修编完善。

(四)巡检处理

1.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适量的工具(如:听针、活扳手、抹布等),遇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

2.不方便处理的,在巡检结束后通知机电车间组织材料和人员力量处理。

3.处理故障时需要停机将会影响局部或全局生产的,由厂部决定是否处理和处理时间。

4.巡检时如发现设备缺油等保养不良的现象,有权利和义务要求机电包机人员立即改正错误,及时加油保养。

5.对巡检发现的问题,无论是否处理过,都要详细做好《巡检记录》

(详见附件1)。

6.巡检要与考核挂钩,对不按时巡检,不填巡检记录者要按规定扣除当月部分奖金,对巡检中发现重大隐患并及时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要给予奖励。

第四条检查与考核

各厂按要求进行巡检标准检查:

1.各厂矿按巡检标准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及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2、各厂矿负责本单位机电设备巡检的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机电动力部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各厂矿巡检管理制度落实及设备巡检管理情况,如检查无记录和记录不全一处罚款操作人员50-100元,但是有检查有记录现场还有巡检不到位现象,有一处罚款巡检人员100—200元。

第五条附则

本规定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WHNYLM/ZD-120-JL01设备巡检记录

设备巡检记录

日期:年月日巡检人:编号:WHNYLM/ZD-120-JL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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