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2017〕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顶层设计和切实管用相结合、长远谋划和即时见效相结合,突出问题导向,以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大幅缩短审批时限为目标,按照“宽审、严管”的思路,着力简化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环节,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创新项目生成和管理机制,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让基层、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更有效率。
本轮改革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近期以简化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为重点,推出一批立即可实施、能落地的改革举措,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
下一步,以全市“多规合一”成果为支撑,形成完善的项目策划机制、项目联合审批系统、审批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全流程覆盖、全方位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分类管理,创新机制。
对企业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实施。
集中精力解决企业反映的审批难、效率低、办事慢等问题,创新审批管理模式,让企业从改革实施中增强获得感,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和产业投资,优化我市投资方向和结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讲话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讲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科学、有效进行的重要保障机制,直接关系到建设项目推进的顺利进行。
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化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背景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显得更为迫切。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还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明确审批程序政府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要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协调办公机构,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部门、程序繁琐的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要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法规意识和审批水平,加强对审批文件的审查和监督,杜绝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发生。
同时,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投诉举报制度,依法处理涉及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风险防范,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风险较高,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会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应加强审批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建设企业的信用和资质管理。
要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岗位增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建设要紧密结合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经济建设和民生提升。
要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加大对重点领域、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向有效、便捷、高效的方向发展。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审批协调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审批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第六条审批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发放和管理;(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的公开和统计;(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策划:建设单位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二)项目报批:建设单位将项目建议书报送给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申请项目审批;(三)项目审查:审批机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项目批准文件;(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批准文件,进行工程设计;(五)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向审批机构申请施工许可,审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六)施工建设:建设单位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建设;(七)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向审批机构申请竣工验收,审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八)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第四章审批条件和标准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符合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三)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要求;(四)具有完整的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五)具有稳定的投资来源和资金保障。
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加强对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批管理机构1. 设置审批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的立项、环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环节。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审批人员,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3. 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审批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保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三、审批管理流程1. 项目审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申报、初审、公示、审批等环节。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各环节的职责和时限,保证项目审批能够及时完成。
3.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审批的流程和材料要求,方便各方了解审批情况。
四、审批管理要求1.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审批,保证审批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审批的公平和公正,不得存在利益冲突和不正当行为。
3. 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五、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实施1.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应当由审批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2.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应当公开并向相关部门通报,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和遵守。
3. 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重大修改应当经过领导批准,确保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经过审批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
2. 本制度由审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即是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有效地规范和加强对规划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审批效率,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工程建设报审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由政府部门监管的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工程项目。
2. 报审制度的宗旨在于通过严格的审查流程,确保所有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相关法规要求。
3. 所有建设单位在项目启动前必须完成相关手续的报批,未经审批或未取得合法手续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二、报审流程
1. 提交报建申请:建设单位需向有关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建申请,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等。
2. 初步审查: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核对资料完整性及合规性。
3. 技术评审:组织专家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详细的技术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4. 环境影响评估:依据项目性质进行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5. 公示公告: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6. 批准发证:通过上述步骤审核无误后,颁发施工许可证,正式批准项目开工。
三、监督管理
1. 质量监督: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质量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2. 进度监控:监督工程进度,确保按照既定计划有序进行。
3. 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4. 变更管理:任何设计变更、材料替换等重大变动都需重新报审。
四、法律责任
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开工或不按审批内容执行的建设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五、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各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制度中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细则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的制度。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依法实行审批制度,建立健全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不得违法违规审批。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扩建、投资开发等。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应当与国家环保、土地规划、水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管理制度相衔接,形成协同作用。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主体为相关审批部门,相关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开展审批工作,保证审批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未经审批程序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分为前期审批和核准审批两个阶段进行,前期审批包括初步设计审批、施工设计审批等,核准审批包括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审批等。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应当提供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概算、招投标文件等。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应当由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的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应当根据前期审批的内容进行相应的审核和审批,核准审批包括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审批等。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核准审批应当由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决定的内容包括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未经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应当及时履行相关程序,保证项目的正常推进。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应当合理,程序严密,避免出现相关漏洞和问题,确保审批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工程建设项目是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推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手段。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审批时间过长、审批流程繁杂、审批标准不一等,制约了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展和发展,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有必要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提高项目审批的效能和效率。
一、改革目标和意义为了建立健全、高效、便捷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加快推进项目审批工作,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实施方案旨在实现以下主要目标:(1)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推行公正公平、科学合理、透明公开的审批标准和程序,避免任何形式的腐败和违法行为,保障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
(4)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持续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从而形成良好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系。
二、具体措施(1)简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
减少重复的审批和验收,优化审批流程。
优化审批机构,加强人员管理,提高审批效率。
引进智能化审批系统,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和审批效率。
(2)优化标准和程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审批标准和流程,建立权责清晰、监督有力、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实现审批信息公开和透明。
采用多维度评价指标,考虑社会、环境、经济等因素,科学标准化审核。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各项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和监督,防止出现失职、渎职、违法等情况。
(3)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市场监管,防止恶性竞争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引导企业实现绿色建筑、绿色运行、绿色消费,向环保理念倾斜。
实行环评公示,加强环保意识和保护环境的认识。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项目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透明和集中管理,满足不同部门对相关信息的需求。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可研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下面将对这四项审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1. 项目可研审批:项目可研审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通过的程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方案,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
项目可研审批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
2. 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之后,对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依据是建筑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施工工艺方案等相关资料。
施工图设计审批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
3. 施工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之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承包能力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注册资质、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程设备的完备性等。
施工许可审批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审批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的程序。
验收的依据是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工程验收资料等。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的目的是确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工程竣工后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营。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和程序,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中的腐败现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和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实施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坚持依法审批。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是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的,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操作,不能违法违规。
2. 加强审批监督。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对审批程序和程序的监督,确保审批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一、总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与规模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
二、审批主体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的主体为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各级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管理。
三、审批程序1. 申请:申请人应提交《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2. 受理: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
3. 审查:行政机关应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工程方案、环境影响报告等内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4. 审批:经审查合格后,行政机关应根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审批。
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5. 发证:审批通过后,行政机关应发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可以按照规划进行工程建设。
四、审批依据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建设工程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
审批机关应依法行使职权,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五、审批条件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应符合以下条件:1. 项目合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和发展要求,符合城乡规划。
2. 材料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真实、准确,符合法定申请要求。
3. 审查合格:工程方案、环境影响报告等内容审核合格。
4. 无违规情况:项目未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六、审批时限为了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及时推进,审批机关应按照规定时限进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审批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七、审批监督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应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审批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八、审批效率为了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速度,应推行“一窗受理、一次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的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成为进一步加快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加快审批进度,有效减少审批流程,给予投资者完善的法律保障,本着让市场有效运行、政府有效监管的思路,我们在工程项目审批体系时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我们进行了法律体系的完善,通过制定新的政府审批法、新的
行政法规以及投资者的权利保护相关的法律条款,为投资者、工程建设者
和审批机构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保障,使项目的审批进程变得相对简单明了,可以有效控制审批时间。
其次,我们进行了审批机构的优化。
审批制度必须首先解决审批机构
问题,提出了“去中心化”思想,减少审批机构,增加审批效率,提高审
批效率,便利投资者,保证审批过程的公平、公正。
此外,为了实现审批制度,我们还在审批流程的完善上下足了功夫,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建立起完善的审批制度体系,形成了多层次的审批程序,使审批过程更加有序,减少投资者及工程建设者受到不必要负面影响
的可能性。
最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创新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创新
一、加强政府监管
一方面,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监管等环节。
同时,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二、优化审批流程
在审批流程方面,应该对现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行优化,简化相关手续和环节,减少审批时间。
建立一体化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实现多部门协同办理,避免重复提交申请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信息公开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信息,应该进行透明化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审批流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四、强化风险防范
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要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工程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
同时,加强对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审查,提高从业者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五、提升审批人员素质
要加强对审批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审批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激励优秀审批人员,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总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创新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建立起合作共赢的审批机制。
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成本,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这篇内容是否符合您的要求呢?如需修改请告诉我】。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报建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移交等阶段。
第三条建立报批报建管理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统一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3. 定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应逐级报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3.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等环节。
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证书和批文后,方可开工建设。
3.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做到有序推进。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移交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保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发言提纲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发言提纲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想与大家分享我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以审批流程再造为重点,推进审核标准化和自动化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旨在切实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为此,我们应该积极推动审核标准化和自动化,让审批过程更加透明、高效、公正和规范。
具体措施如下:1.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制定必要的审批流程和标准化审批要件清单;2. 突出重点审批流程环节,探索采用智能化、自动化审核技术和工具,加快审批速度和保障审批准确性;3. 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和采集,为审批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加强协同配合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事项非常复杂,往往需要多个行政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圆满完成。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推进多部门信息共享,发扬协同合作的精神,加强各层级间的沟通和协调。
具体措施如下:1.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打通多个部门间的信息壁垒;2. 建立项目协同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协作互助;3. 搭建政府和企业之间沟通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促进合作共赢。
三、强化风险管理和诚信约束机制的作用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例如现象类似受贿、谎报项目等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坚定地执行落实风险管理和诚信约束机制,加强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能。
具体措施如下:1. 制定诚信评价标准,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实行信用惩戒;2. 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全流程监管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3. 贯彻执行预防和打击廉政腐败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惩罚机制,杜绝故意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全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和意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个深刻的制度变革,需要相关部门和人员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来加强全员培训,提升人员素质和审批意识。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近年来,为了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提交效益,国家一方面积极推进投融资决策体制改革,一方面加强了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
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仍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越权审批项目,擅自对外签约,甚至自行开工建设国家已明确否决的项目,事后又要求国家予以确认、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这种行为,不利于防止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为坚决制止此类现象,维护国家有关规定的严肃性,特作如下通知: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
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
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要转入下一环节。
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
二、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
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不得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
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
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工程项目不断增多,项目审批过程繁琐、周期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日益凸显。
在这种情况下,急需对工程项目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创新,以提高审批效率、降低成本、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二、审批制度改革方向1.简化审批流程当前的审批流程多环节、多部门、多岗位,导致审批周期长、效率低下。
应当根据项目类型和规模,精简审批环节,减少重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2.建立统一审批平台建立统一的工程项目审批平台,整合相关部门和机构,实现信息共享、流程透明,方便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查询审批进度,提高工作效率。
3.强化监督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的审批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4.优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工程项目审批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5.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创新审批方式1.引入“一次办好”机制引入“一次办好”机制,即在一次申请、一次审核的基础上,将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减少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2.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审批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审批制度,通过随机抽查、随机听证等方式,增加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探索“预审+后审”审批模式探索“预审+后审”审批模式,即做好项目初步筛选和评估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性。
四、改革成效评估1.审批效率提升通过改革创新,将审批周期由原来的几个月缩短至数周,大幅提高审批效率。
2.减少审批成本审批环节的精简和信息化建设,将大幅减少项目申请人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
3.提高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后的审批制度将更加简化、透明、高效,提高了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者和项目参与者。
五、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的未来展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将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们开展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完善审批管理体制,推进改革开放,推动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我们加快了审批流程的改革。
改革审批流程,把审批流程由复杂的多环节、多种形式的审批机制,简化为单一的、统一的审批流程,以最大程度的降低审批难度,提高审批效率。
我们大力推进了联合审批制度的推行。
联合审批制度是指多个部门形成联合审批小组,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我们还支持和鼓励申报者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使审批过程更加便捷。
充分发挥了信息技术在审批管理中的作用,极大地提高了审批的质量和效率。
我们科学定制了审批服务,以满足不同类型项目的审批需求。
对于技术复杂、难度较高的特殊建设项目,我们实行专家组审批,由专家组审查项目方案,给予复杂项目更加精准的审批指导。
我们开展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仅简化审批流程,推行联合审批制度,支持网上申请审批,而且科学定制审批服务,对推动社会发展、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正文:----------------------------------------------------------------------------------------------------------------------------------------------------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1984年8月18日计资<1984>1684号)为了贯彻国务院总理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指示,现通知如下:一、需要国家审批的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审批程序,原为五道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和开工报告。
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现简化为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两道手续。
需要国家计委审批的项目的限额,在没有统一修订以前,暂按现行规定办理。
二、凡列入长期计划或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应该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凡列入五年计划的项目,应该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三、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项目,按国际通常做法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形式,其内容和要求与设计任务书相同)的内容和要求是:(一)项目建议书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二)设计任务书(利用外资引进技术项目仍采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和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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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深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按照“解放思想,实干兴肇”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的指示精神,为深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5〕246号)要求,参照肇庆市及周边地区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做法和先进经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压缩我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工作效率。
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1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从目前的78个工作日压缩为27个工作日,实现行政审批大提速。
二、改革原则(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改革创新,科学制定改革措施,探索建立新型项目审批制度。
(二)门网运行,提高效率。
完善“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整合流程,规范标准,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办理,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公开透明,规范服务。
公开审批条件、程序和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督,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
(四)协调联动,统筹推进。
各部门统筹推进,完善和落实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三、改革内容(一)创新审批方式1.规范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报建、施工报建和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市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立项阶段审批协调工作;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规划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工作(其中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工程方面初步设计审查协调工作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负责);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分别负责市政建设(建筑)、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报建阶段的审批协调,以及竣工联合验收工作。
各牵头部门负责与并联审批部门制定各阶段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并联审批流程图,再交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2.实行并联审批。
打破部门界限,理顺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除独立审批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均实行“并联”办理,不互为前置,实现信息共享,同步办理。
推进投资项目“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网上统一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实体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将投资项目申办受理向平台和窗口集中,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挥“一门一网式”运行机制,设置“一门式”并联审批综合业务窗口,集中受理、登记和接收各个阶段申请材料,并统一分送相关部门督促各部门限时办结。
市行政服务中心需于1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资料统一分送到各业务受理部门,业务受理部门接收申请资料后需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申请人需补齐的资料内容,逾期告知的,自申报材料签收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收件时间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补齐材料的日期为准。
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在本方案时限内同步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审查),反馈审批结果或意见。
在并联审批(同步审查)过程中,同阶段某一审批(审查)事项的审批(审查)结果作为另一审批(审查)事项的申报材料时,申请人可暂不提交,业务受理部门原则上应同步审查。
审批(审查)前或审批(审查)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和解决的事项,可由市行政服务中心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形式,由各个阶段牵头单位提供参会名单,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分阶段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3.实行同步审查。
项目审批各阶段中的各类技术性审查,由项目单位同时申报各类审查资料,由牵头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并完成同步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各审批部门根据同步审查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市政建设(建筑)、交通、水利三类,分别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落实同步审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4.推行行技分离。
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节能评审、方案论证、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核、造价审核、质检、验收等技术性审查工作,具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可与行政审批相分离的,可由行政审批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由行政审批单位进行审查或必须委托指定部门、机构等进行审查的除外)或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查。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5.强化门网结合。
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根据省的部署积极推进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梳理和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投资项目审批平台,规范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工作,实现投资项目“一门一网式”服务,即:统一窗口受理、统一事项清单、统一项目编码、统一网上办理、统一效能监察的政府服务新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信息中心、市监察局(二)优化审批流程。
1.优化审批管理。
实行投资项目审批清单管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审批。
涉及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有关部门,要公布本部门审批清单,严格按清单履职尽责。
健全审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政策和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加大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行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要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2.精简审批事项(1)政府投资1亿元(不含1亿元)以下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依照程序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概算。
(2)政府投资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以下项目,原则上按一般基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各项投资费用均需达到概算深度),不再审批项目概算(具体按行业有关规定和投资额确定)。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批复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发展改革局提出概算审批申请,经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市财政局审查出具意见后,报市发展改革局审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
3.简化项目立项(1)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内)由项目负责单位提供建设项目工程概况给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初步意见等文件给市发展改革局先予立项,批复文件可同步进行办理,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内)对于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未规定的前置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作为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取消资本金证明材料。
(2)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原则上要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具体按行业有关规定和投资额确定)。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和企业投资重大项目申请报告论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交通、水利和其他三类,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3)在本市辖区内建设实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先行组织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行业主管部门或项目实施单位牵头组织专家和市直有关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出具评审意见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以市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提出评审意见。
建设工程项目根据所属行业不同,分为交通、水利和其他三类,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
除另有办法规定外,其余项目不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①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超过200亩;②项目范围征地拆迁涉及户数30户以上或安置人口超过200人;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认为存在较大污染风险;④项目曾发生或者可能引发大规模集访、群访等群体性事件;⑤其他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
(5)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具体行业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并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4.简化环评审批。
在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相关规划环评要求,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存在噪声废气扰民、没有明显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按分类管理名录及规划环评要求简化环评手续;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可从市行政服务中心递交资料或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上进行申请办理。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5.提前介入监督。
对部分具备一定施工条件,已落实工程安全措施,暂未能完善相关报建手续的省、市重点工程,凭政府相关文件或会议纪要,质量安全监督可提前介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6.缩小用地预审范围。
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不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7.缩短审批时限。
各审批部门依据《四会市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企业投资类)》和《四会市建设工程审批流程图(政府投资类)》的程序规定,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1)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其中:立项3日、规划报建14日、施工报建3日。
(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为27个工作日(以下简称:日),其中:立项3日、规划报建21日、施工报建3日。
(3)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三)加强规范管理1.明确各类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
项目审批部门及标准制定部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充分吸纳社会公众意见,细化并发布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建设规范、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2.推进审批标准化服务。
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审批部门根据“一门一网式”要求制定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办理时限、审批流程和操作方法等标准,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有关部门3.加强审批咨询服务。
涉及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审批前咨询服务工作,依托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四会分厅,向社会及时发布各类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业动态、办事流程等信息,为投资者无偿提供投资项目办理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4.完善投资项目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