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文档
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
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随着机械产品的广泛应用,CE认证成为了欧洲市场进口机械产品的基本要求。
CE认证是一种符合欧洲标准的认证标志,是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的必需标志。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帮助企业了解CE认证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CE认证的概念CE认证是指欧洲和一些国家为了保护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通过规定的安全标准]在产品销往欧盟国家之前,对进口的产品进行检测、指令、认证和标志等各个环节的合理控制,以保证产品合法,符合欧盟法律要求。
二、CE认证产品范围根据CE认证的范围,被认定的机械产品包含了众多种类,如:1. 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2. 农业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3. 建筑与道路工程机械、工业机械;4. 家用电器、喷漆设备、安全防护设备。
三、CE认证流程1. 准备工作务必到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资料。
准备提交文件或样品时,必须以欧洲的标准书写,产品手册、说明书必须标注英文。
符号和指标的标准必须符合欧洲标准。
2. 类型试验通过对CE认证产品进行型式试验,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欧盟法律要求,产品型式试验主要包括:性能试验:性能检测分为静态检测和动态检测,分别检测产品核心参数是否满足欧盟的要求;电磁干扰测试:测试设备在电磁环境下是否会产生干扰,是否能够持续正常工作;安全测试:检测CE认证产品是否符合欧盟机械指令在安全方面的基本要求。
3. 技术文件审核审核机构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技术说明书、用户手册、安全规格书、测试报告等文件,审核机构对审核过程要求非常严格,因为技术文件的审核是认证的核心。
审核机构必须解决所有问题并确认证书的有效性。
4. EC标志的使用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合格的产品可以在产品上使用CE 认证标志,以便在欧洲市场中销售。
此标志必须正确使用和标注。
四、注意事项1. 产品成品检测欧盟指令要求申请一定数量的样本去参加检测和评估,这是评估产品质量、性能以及安全性的重要步骤。
2. 审核标准在申请CE认证审批时,需要注意审核标准,使用的标准必须符合欧盟标准,以确保方法、标准等均按照欧盟法律要求,以便更好地遵守CE认证指南。
CE认证Machinery directive
机械指令的定义
a) 机械是指: - 已安装或计划安装于驱动系统,而非直接施加人力或兽力的总成件。 该驱动系统包含多个联结零件或组件、至少一个零件或组件运动,且 各零件或组件为特定用途而相互连接; - 上述第一项所称之总成件,但仅缺乏将其连接至现场或能量及动力源 的组件; - 上述第一或第二项所称之总成件,已准备好随时安装,且必须安装在 运输工具、建筑物或结构体才能发挥功能; - 上述第一、第二及第三项所称之机器总成件,或(g)项所称之部分完 成的机器,经安排或控制后可发挥整合功能,进而达成相同目的; - 联结零件或组件之总成件,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或组件进行动作、相 互连接以举升装载物,且以直接施加人力作为动力的来源 b) ―可互换的设备”系指一种装置,在机器或牵引机投入服务后,即由作 业员将其与该机器或牵引机组装在一起,以改变其功能或赋予其新的 功能。但若此设备为一种工具,即不使用此定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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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声明新要求
• Annex II 1.A.2 name and address of the person authorised to compile the technical file, who must be established in the Community; 欧盟授权人的姓名和地址 AVT不承认土耳其人作为欧盟授权代表
工程机械ce认证
工程机械ce认证CE是法语的缩写,英文意思为“European Conformity 即欧洲共同体!工程机械也遵循ce 认证的法规CE认证的意义一、申请CE认证的必要性CE认证,为各国产品在欧洲市场进行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技术规范,简化了贸易程序。
任何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盟、欧洲自由贸易区必须进行CE认证,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
因此CE认证是产品进入欧盟及欧洲贸易自由区国家市场的通行证。
CE认证表示产品已经达到了欧盟指令规定的安全要求;是企业对消费者的一种承诺,增加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程度;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将降低在欧洲市场上销售的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被海关扣留和查处的风险;●被市场监督机构查处的风险;●被同行出于竞争目的的指控风险。
二、申请CE认证的好处●欧盟的法律、法规和协调标准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十分复杂,因此取得欧盟指定机构帮助是一个既省时、省力,又可减少风险的明智之举;●获得由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可以最大程度地获取消费者和市场监督机构的信任;●能有效地预防那些不负责任的指控情况的出现;●在面临诉讼的情况下,欧盟指定机构的CE认证证书,将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证据;●一旦遭到欧盟国家的处罚,认证机构将与企业共同承担风险,因此降低了企业的风险。
三、申请CE认证的程序●由企业提出申请;●双方签订认证合同;●企业提供检测样品和技术文件;●进行样品检测和技术文件评审;●发放符合性证书:●企业签发合格声明;●由企业在产品上贴附CE标记。
适用CE标志的指令截止1997年12月,欧共体发布的实行CE标志的指令如下,现将适用产品、指令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分别列表:Directive Title CE Ref Entry into force名称主要指令开始日期和强制日期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电磁兼容指令89/336/EEC 1.1.1992 1.1.1996Low Voltage Electrical Products低电压指令73/23/EEC modified by 93/68/EEC 1.1.1995 1.1.1997Toys玩具指令88/378/EEC 1.1.1990Simple Pressure-vessels简单压力容器指令87/404/EEC 1.7.1992Construction Products建筑产品89/106/EEC 27.6.1991Machines机械指令89/392/EEC as amended 1.1.1993 1.1.1995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个人防护设备指令90/686/EEC as amended 1.7.1995Non-automatic Weighing Machines非自动称量仪器指令90/384/EEC 1.1.1993Active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s可移植医疗器械指令90/385/EEC 1.1.1993 1.1.1995Medical Devices-general普通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 1.1.1995 15.6.1998/4/3Gas Appliances燃具炉具指令90/396/EEC 1.1.1992 1.1.1996Telecommunications Terminal Equipment电信终端设备指令91/263/EEC 6.11.1992Boilers锅炉指令92/42/EEC 1.1.1994 1.1.1998Explosives爆破器材指令93/15/EEC 1.1.1995 1.1.2003Satellite Earth Station for Telecommunications通讯卫星地面站指令93/97/EEC 1.5.1995 1.5.1997Lifts升降设备Proposal: COM(92)35 COM(93)240Com Pos.25/94 1.1.1998 1.1.2000Equipment for Use in Explosive Atmospheres用于爆炸性气体设备指令94/9/EC 1.3.1996 1.7.2003Recreational Craft (Boats)娱乐用船只指令94/25/EC 16.6.1996 16.6.1998Non-simple Pressure Vessels非简单压力容器Proposal:COM(93)319 1.7.1996 1.1.1999CE认证流程此流程适用于厂商找第三方实验室申请CE认证的流程:1. 制造商相关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初步申请。
医疗器械CE认证所需技术文档
医疗器械产品CE认证需要的技术文档"技术文档"是欧盟医疗器械指令中很重要的一个事项,它的目的是要求企业准备充份的技术资料和证明,供主管机关抽查,或发生诉讼纠纷时使用。
各欧盟指令对于"技术档案"的要求有所差别,在这里谨以中国出口企业最常用的“医疗器械”的要求为例,加以说明。
医疗器械指令93/42/EEC要求"技术档案"可能包含下列项目:A、企业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B、企业简介及欧洲代理名称、联系方式C、CE符合性声明(或称自我保证声明,若该产品是和其它设备联合运用,则应有整体符合基本要求的证明材料)1、产品名称、分类及引用标准条款的简要描述2、产品概述(包括类型和预期用途)a) 产品的历史沿革b) 技术性能参数c) 产品配合使用的附件、配合件和其它设备清单d) 产品的图示与样品e) 产品所用原材料及供应商3、使用该产品的调和标准/或其它标准4、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和预防措施(EN1441 产品服务危险分析报告)5、生产质量控制a) 产品资料和控制文档(包括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b) 产品的灭菌方法和确认的描述c) 灭菌验证d) 产品质量控制措施e) 产品稳定性和效期的描述6、包装和标识a) 包装材料说明b) 标签c) 使用说明书7、技术评价a) 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文献b) 技术概要及权威观点8、潜在风险评价a) 产品潜在风险测试报告及相关文献b) 潜在风险的概要及权威观点9、临床评价a) 产品临床测试报告及相关文献b) 临床使用概述及权威观点附录1、产品出厂检测报告附录2、产品型式检测报告附录3、基本要求检查表注:1、临床研究(包括:物理性能,生化、药理、药动及毒性研究,功效测试,灭菌合格证明,药物相容性等)2、生物兼容性测试(A)EN30993 第一部分要求:细胞毒性、感光性、刺激-皮内反应、急性全身中毒、致热性、亚急性中毒、遗传毒性、植入溶血性;(B)支持测试:慢性中毒、致癌性、再生性/生长性毒素、生物动因退化。
机械产品办理CE认证标准
机械产品办理CE认证标准机械在众多行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涉及机械的任务总是具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因为在机械或机器系统的设计,构造,重建,修改,安装,设置,操作和维护期间出现危险。
机械CE认证的EN标准化在降低这些操作中与机械相关的风险和相关伤害方面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
要使标准可靠地执行,它们必须以框架内的EN标准来正确使用。
EN“A-B-C”架构作为欧盟机械CE认证安全标准的框架。
根据ISO12100:2012-机械安全-设计的一般原则-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其中包括:A类标准(基本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提供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和一般方面适用于机械。
1.机械A类标准是ISO12100:2012本身。
2.机械B类标准(通用安全标准)-这些标准涉及一种安全方面或一种类型的安全措施,可用于各种机械。
B类标准包括两个细分:Type-B1标准侧重于特定的安全方面,例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或噪音(例如ISO13849-1:2015),而Type-B2标准用于保护,例如双手控制,联锁装置,压力敏感装置和防护装置(例如ISO13850:2015和ISO13851:2002)。
B1类标准描述了一般安全方面并为此提供了解决方案,例如:用于设计硬质防护装置,或计算安全光幕或多光束安全装置的安全距离所需的接近速度。
第4章还详细讨论了该主题。
特殊保护装置的规范要求,例如急停按钮,安全门开关,安全垫和安全光幕,或安全光幕,按B2类标准组合在一起。
有关此类产品的制造商和机器设计人员在其机器中使用时必须考虑的安全组件的设计和测试的说明。
3.机械C类标准描述了在特殊机器或机器类型中降低这些风险的重大危险,特定风险和措施。
如果存在相关机器类型的C标准,则它优先于B或A类型标准。
如果标准中未涉及其他危险,或者计划的机器没有特殊的C标准,则必须按照A 和B标准进行风险降低。
以下是具体的机械CE认证B、C类标准:B类标准ENISO13857机械安全-防止上肢和下肢到达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
【精品文档】CE认证实务WORD文档
CE认证实务一、欧盟CE认证介绍根本要求及协调标准1985年5月7日,欧洲理事会批准了85/C136/01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的决议。
该决议指出,在?新方法?指令中只规定产品所应到达的卫生和平安方面的根本要求,另外再以制定协调标准来满足这些根本要求。
协调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制定,但凡符合这些标准的产品,可被视为符合欧盟指令的根本要求。
通常情况下,所有新方法指令都规定了加贴“CE〞标志的根本要求。
这些根本要求对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须到达的根本要素,特别是保护用户,如消费者和工人的卫生和平安,涉及到保护财产或环境等其他方面的根本要求作出了规定。
根本要求目的是为用户提供并确保高标准的保护。
这些要求中有些涉及到与产品有关的某些危险因素,如机械阻力、易燃性、化学性质、生物性质、卫生、放射性和准确度;或是涉及到产品或其性能,如关于材料、设计、建筑、生产过程、制造商编写说明书的规定;或是以列表形式规定主要的保护目标;更多的是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
如果某一产品存在固有的危险,制造商有必要进展危险程度分析,以确定适用于其产品的根本要求,这些分析应编写成文件实用文档并放入技术文件中。
根本要求规定了要到达的结果,或涉及到的危险程度,但并不指明或预测技术解决方案,这种灵活性给制造商提供了自由选择满足根本要求的方法,这样做可使制造商充分选择适合技术进步的材料或产品设计。
给指令的根本要求提供技术标准的欧洲标准,是在欧洲委员会一致通过的根底上由标准化组织批准的。
这种标准被称为“协调标准〞,它是满足指令根本要求的“快速跑道〞。
协调标准具有“据此推断符合根本要求〞的地位,是制造商证明产品符合指令根本要求的一种工具,也就是说,符合协调标准的产品即可在欧盟市场流通,但实施协调标准仍是自愿的。
协调标准不仅涉及根本要求的相关条款,还可能涉及其他规定,但在实施中制造商应将其他规定与根本要求区分开。
有时,某一协调标准没有涉及其所对应指令的所有根本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制造商应采用其他的技术标准,以保证符合指令的根本要求。
CE机械指令的部分标准部分工业机械CE认证标准(EN标准-欧洲标准)
CE机械指令的部分标准部分工业机械CE认证标准(EN标准-欧洲标准)CE机械指令的部分标准部分工业机械CE认证标准(EN标准/欧洲标准):EN 115:1995 建筑和安装用升降机以及载客传送梯安全规则EN 115/A1:1998 建筑和安装用升降机以及载客传送EN 201:1997 橡胶以及塑料注射成型机器安全要求EN 201/A1:2000 橡胶以及塑料注射成型机器安全要求EN 289:1993 橡胶及塑料机械-自动模压机设计安全要求EN 292-1:1991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总体原则-第一部分:基本术语、方法EN 292/A1:1995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设计总体原则-第二部分:技术原则及说明EN 294:1992 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N 349:1993 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隙EN 415-2:1999 包装机械-安全-第二部分:预成型坚固容器包装机械EN 415-4:1997 包装机械-安全-第四部分:托盘装卸机械EN 418:1992 机械安全-急停设备,功能特性-设计原则EN 422:1995 橡胶及塑料机械-安全-用来生产中空产品的吹模机械的设计和制造要求EN 457:1992 机械安全-听觉伤害信号-设计和测试总体要求EN 474-1:1994 土方机械-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474-2: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二部分:拖拉机-推土机要求EN 474-3: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三部分:装载机要求EN 474-4: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四部分:反铲装载机要求EN 474-5: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五部分:水压式开凿机要求EN 474-6: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六部分:倾倒车要求EN 474-6: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六部分:倾倒车要求EN 474-7: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七部分:铲运机要求EN 474-8: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八部分:平地机要求EN 474-9: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九部分:铺管机械要求EN 474-10: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十部分:挖沟机械要求EN 474-11:1996 土方机械-安全-第十一部分:压实机要求EN 500-2:1995 机动筑路机械-安全-第二部分:道路研磨机械特殊要求EN 500-1:1995 机动筑路机械-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N 500-3:1995 机动筑路机械-安全-第三部分:土壤固定机械特殊要求EN 500-4:1995 机动筑路机械-安全-第四部分:压实机械特殊要求EN 500-5:1995 机动筑路机械-安全-第五部分:联合切割机械EN 528:1996 围栏保存和修复设备-安全要求EN 536:1999 筑路机械-沥青混合设备-安全要求EN 547-1:1996 机械安全-人体尺寸-第一部分:整个身体进入机器的所需开口尺寸的决定原则EN 547-2:1996 机械安全-人体尺寸-第二部分:检修孔开口尺寸的决定原则EN 547-3:1996 机械安全-人体尺寸-第三部分:人体测量的数据EN 563/A1:1999 机械安全-可接触表面温度-确定热表面温度限值的人体工程学数据EN 547:1996 机械安全-双臂操纵设备-功能特性-设计原则EN 608:1994 农业和林业机械-便携式链条锯-安全要求EN 609-1:1999 农业和林业机械-伐木分裂机安全方面-第一部分:挤进式分裂机EN 609-2:1999 农业和林业机械-伐木分裂机安全方面-第二部分:旋转式分裂机EN 614-1:1995 机械安全-人体工程学设计原则-术语和一般原则EN 626-1:1994 机械安全-减少机械危险物质对健康的危害-第一部分:机械制造商原则及说明EN 626-2:1996 机械安全-减少机械发出危险物质对健康的危害-第二部分:程序确认方法EN 627:1995 升降梯,电动扶梯以及载人传送带的数据记录及监视的技术要求EN 632:1995 农业机械-联合收割机及粮草收割机-安全EN 690:1994 农业机械-肥料散播机-安全EN 692:1992 压力机械-安全要求EN 703:1995 农业机械-饲料切割机-安全要求EN 704:1999 农业机械-检出机-安全要求EN 706:1996 农业和林业机械安全要求-藤蔓发芽机EN 707:1999 农业机械-泥浆罐车-安全EN 708/A1:2000 农业机械-驱动式耕作机械EN 709/A1:1999 农业和林业机械-装有旋耕机,电耙,带行走轮的电耙的手扶拖拉机-安全EN 710:1997 浇注模型和型芯制造机械以及安置和关联设备安全要求EN 745: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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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类,皮革类和仿皮革物品制造机械-粗轧,洗涤,抛光及整理机械-安全要求EN 931:1997 鞋类制造机械-后工序机械-安全要求EN 940:1997 木工机械安全-组合木工机械EN 953:1997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设计和安装固定和可移动防护装置的总体要求EN 954-1:1996 机械安全-安全-控制系统相关部分-第1部分:设计总体原则EN 972:1998 皮革加工机械-辊子往复运动机械安全要求EN 981:1996 机械安全-视觉和听觉的危险和信息、信号、标志EN 982:1996 机械安全-流体动力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水力系统EN 983:1996 机械安全-流体动力系统和组件的安全要求-水力系统EN 996:1995 打桩机械-安全要求EN 996/A1:1999 打桩机械-安全要求EN 999:1998 机械安全-限制与人体的接近速度的保护性装置的定位EN 1012-1:1996 压缩机和真空泵-安全要求-第1部分:压缩机EN 1012-2:1996 压缩机和真空泵-安全要求-第2部分:真空泵EN 1032:1996 机械的振动-运动机械整体振动值的测试-总则EN 1032/A1:1998 机械的振动-运动机械整体振动值的测试-总则修订1EN 1033:1995 手手的振动-手操作机械握紧处振动的实验室测量-总则EN 1034-3:1999 机械安全-设计和安装造纸设备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缠绕、纵切、绞合机械EN 1037:1995 机械安全-意外启动的防护EN 1050:1996 机械安全-风险评估原则EN 1088:1995 机械安全-设计和选择连锁装置的防护原则EN 1093-1:1998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有害物质的评估-第1部分:测试方法的选择EN 1093-3:1996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3部分:特定污染的产生速率-真正污染的工作台测试法EN 1093-4:1996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4部分:获取耗尽系统的功效-追踪法EN 1093-6:1998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6部分:总的非管道出口的分离功效EN 1093-7:1998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7部分:总的管道出口的分离功效EN 1093-8:1998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8部分:污染集中程度,工作台测试法EN 1093-9:1998 机械安全-产生的气体危险物质的评估-第9部分:污染集中程度,房间测试法EN 1114-1:1996 橡胶和塑料机械-挤出机和挤出生产线-第1部分:挤出机的安全要求EN 1114-2:1998 橡胶和塑料机械-挤出机和挤出生产线-第2部分:成型机模具面的安全要求EN 1127-1:1997 爆炸性气体-爆炸防止和保护-第1部分:基本概念和方法EN 1152:1994 农林用拖拉机和机械-动力输出轴防护装置-磨损和强度测试EN 1175-1:1998 工业用卡车安全-电气要求-第1部分:电池驱动卡车的总体要求EN 1175-2:1998 工业用卡车安全-电气要求-第2部分:内燃机驱动卡车的总体要求EN 1175-3:1998 工业用卡车安全-电气要求-第3部分:内燃机驱动卡车电动传送系统的特殊要求EN 1265:1999 铸造机械和装置噪声测试规则EN 1299:1997 机械摇动和振动-独立于机械的振动-独立振动源应用信息EN 1398:1997 码头校平机EN 1417:1996 橡胶和塑料机械-双辊磨安全要求EN 1454:1997 便携、手持、内燃机式切割机械-安全要求EN 1459:1999 工业用卡车安全-自驱动不限范围卡车EN 1493:1998 车式起重机EN 1495:1997 升降台-柱式升起工作台EN 1501-1:1998 垃圾收集车和其提升装置-总体要求和安全要求-第1部分:从后部装载的垃圾收集车EN 1525:1997 工业用卡车安全-无人驾驶卡车和系统EN 1526:1997 工业用卡车安全-卡车自动功能的附加要求EN 1550:1997 加工机械安全-设计卡盘夹具的安全要求EN 1553:1999 农用机械-农用自驱动、畜力、半畜力和拖拉机械-通用安全要求EN 1570:1998 升降台安全要求EN 1612-1:1997 橡胶和塑料机械-反应式浇铸机-第1部分:测量和混合单元的安全要求EN 1672-2:1997 食品加工机械-基本概念-第2部分:卫生要求EN 1678:1998 食品加工机械-切菜机-安全和卫生要求EN 1679-1:1998 往复式内燃机-安全-第1部分:压燃机EN 1726-1:1999 工业用卡车安全-载重量不超过10000kg的工业拖拉机和牵引力不超过20000N的自驱动卡车-第1部分:总体要求EN 1760-1:1997 机械安全-压敏防护装置-第1部分:压敏垫和压敏地板设计和试验通则EN 1808:1999 悬空装置安全要求-设计计算、稳定性标准、安装-测试EN 1837:1999 机械安全-机械整体照明EN 1845:1998 制鞋机械-鞋类定型设备-安全要求EN 1853:1999 农用机械-主体倾斜拖拉机械-安全EN 1953:1998 纺织原料喷雾喷射设备-安全要求EN 1974:1998 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安全卫生要求EN ISO 2860:1999 土方机械-最小出入口尺寸EN ISO 2867:1998 土方机械-出入口装置EN ISO 3164:1999 土方机械-保护结构的实验室评定-偏差极限容量规范EN ISO 3411:1999 土方机械-操作者的人体尺寸和操作者最小容身区EN ISO 3450:1996 土方机械-轮式机械-制动系统的性能要求和试验程序EN ISO 3457:1995 土方机械-挡板和护罩-定义和规范EN ISO 3743-1:1995 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在混响声场中小及和移动声源的工程测量方法-第1部分:硬墙试验室的比较分析法EN ISO 3743-2:1996声学-利用声压对噪声源混响场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在混响场中对小及可移动声源的工程测量方法-第2部分:用专用混响试验室的测量方法EN ISO 3744:1995 声学-噪声源音响功率级的测定EN ISO 3746:1995 声学-噪声源音响功率级的测定-在反射平面上利用包封测量表面的测量法EN ISO 3767-1:1995 拖拉机,农业和林业机械、带动力的剪草机和园艺设备-操作者控制符号和其他显示符号-第1部分:一般符号EN ISO 3767-2:1995 拖拉机,农业林业机械、带动力的剪草机和园艺设备-操纵控制和其他显示符号-第2部分:农业拖拉机和机械的符号EN ISO 3767-3:1996 拖拉机,农业林业机械、带动力的剪草机和园艺设备-操纵控制和其他显示符号-第3部分:动力刈草机和园圃设备符号EN ISO 3767-4:1995 拖拉机,农业和林业机械、带动力的剪草机和园艺设备-操作者控制符号和其他显示符号-第4分:林业机械的符合EN ISO 3767-5:1995 拖拉机,农业林业机械、带动力的剪草机和园艺设备-操纵控制和其他显示符号-第5部分:手动便携式林业机械符号EN ISO 4871:1996 声学-机器和设备释放噪音值的声明(标识)EN ISO 6682:1995 土方机械-最佳操作和活动范围(ISO6682:1986)EN ISO 6683:1999 土方机械-座椅安全带和座椅安全带紧固件EN ISO 7235:1995 声学-管道消音器测量步骤-插入损耗、流动噪声和总压力损失EN ISO 7250:1997 工艺设计相关的基本人体测量EN ISO 8230:1997 使用全氯乙烯的干洗机的安全要求EN ISO 8662-4:1995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4部分:磨床EN ISO 8662-6:1995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6部分:冲击式钻机EN ISO 8662-7:1997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7部分:扳手,旋具与具有冲击,冲力和刻踞齿作用的螺纹滚子EN ISO 8662-8:1997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8部分:抛光和旋转,轨道和随机轨道砂轮机EN ISO 8662-9:1996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9部分:夯实机EN ISO 8662-12:1997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十三部分:具有往复运动的锯和锉刀及震荡或旋转作用的锯EN ISO 8662-13:1997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十三部分:模具打磨机EN ISO 8662-14:1996 便携式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十四部分:石工工具棒状量具EN ISO 9614-1:1995 声学-使用声音强度确定功率等级-第一部分:在离散点的测量EN ISO 10472-1: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N ISO 10472-2: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二部分:洗涤机械及洗衣取出器EN ISO 10472-3: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三部分:洗涤通道线(包含机器构件)EN ISO 10472-4: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四部分:风干机EN ISO 10472-5: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五部分:可熨衣物熨烫机、送衣机、叠衣机EN ISO 10472-6:1997 工业洗衣机械安全要求-第六部分:熨烫与浆压EN ISO 11102-1:1997 往复运动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要求与测试EN ISO 11102-2:1997 往复运动式内燃机-手柄起动设备-第二部分:脱离角度的测量方法EN ISO 11111:1995 纺织机械安全要求EN ISO 11145:1994 光学及光学-激光及激光相关设备-词汇与符号EN ISO 11200:1995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在工作站以及其他特定位置发出的声压等级的测量-基本标准的使用概览EN ISO 11201:1995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在工作站以及其他特定位置发出的声压等级的测量-在必须空旷的场地通过反射板的工程方法EN ISO 11202:1995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在工作站以及其他特定位置发出的声压等级的测量-现场鉴定方法EN ISO 11203:1995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在工作站以及其他特定位置发出的声能级声压等级的确定-现场鉴定方法EN ISO 11204:1995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在工作站以及其他特定位置发出的声压等级的确定-需做环境修订的方法EN ISO 11546-1:1995 声学-隔离带隔音功能的确定-第一部分:实验室条件下的测量(声明目的)EN ISO 11546-2:1995 声学-隔离带隔音功能的确定-第一部分:现场测量(接受与证明目的)EN ISO 11554:1998 光学及光学仪器:激光及激光相关设备-激光束功率,能量和瞬时特性的测量方法EN ISO 11681-2:1998 林业机械-手提链锯的安全要求和测试-第二部分:伐木链锯EN ISO 11688-1:1998 声学-低噪音机器设备设计的推荐实施方法-第一部分:规划EN ISO 11691:1995 声学-无流量消音器插入损失的测量-实验室鉴定方法EN ISO 11806:1997 农林机械-手持式内燃发动机驱动的剪枝及剪草机-安全EN ISO 11957:1996 声学-隔离柜隔音功能的确定-第一部分:实验室及现场测量EN ISO 12001:1996 声学-机器设备发出的噪音-噪音测试标准的起草和表述规则EN ISO 12077-2:1998 起重机安全-健康与安全要求-第二部分:限位与指示装置EN 12409:1999 橡胶与塑料机械-热压成型机械-安全要求EN 12525:2000 农业机械-前(部)装载机-安全EN 12547:1999 离心分离机-通用安全要求EN 12549:1999 声学-坚固旋具的噪音测试标准-工程方法EN 12626:1997 机器安全-激光处理机械-安全要求EN 12643:1997 土方机械-橡胶轮胎机器-操纵要求EN 12644-2:2000 起重机-使用与测试信息-第二部分:标识EN 13510:2000 土方机械-轮防护罩结构-实验室测试与演示要求EN ISO 13753:1998 机械振动与冲击-手-臂的振动-用手-臂系统装载的弹性材料的振动传递性的测量方法EN ISO 14982:1998 农林机械-电磁兼容性-测试方法与接受标准EN 23741:1991 声学-噪音源声功率级的测定-回响室内宽带声源的精确方法EN 23742:1991 声学-噪音源声等级的确定-回响室内离散频率和窄带声源的精确方法EN 25136:1993 声学-由风扇传入输送管声音能量的确定-输送管内方法EN 28662-1:1992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一部分:概论EN 28662-2:1994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二部分:粉碎锤与铆钉锤EN 28662-2/A1:1995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二部分:粉碎锤与铆钉锤EN 28662-3:1994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三部分:凿岩机与旋转锤EN 28662-3/A1:1995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三部分:凿岩机与旋转锤EN 28662-5:1994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三部分:建筑工程用人行道破碎机EN 28662-5/A1:1994 便携声手提动力工具-手柄振动的测量-第三部分:凿岩机与旋转锤EN 30326-1:1994 机械振动-车辆座位振动评估的实验室方法-第一部分:基本要求EN 31252:1994 激光与激光相关设备-激光装置-文档最低要求EN 50144-1:2000 激光与激光相关设备-激光装置-机械接口EN 50144-2-1: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50144-2-2: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之一:电钻的特殊要求EN 50144-2-4: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之二:上螺丝机与坚固扳手的特殊要求EN 50144-2-5: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之四:砂轮机的特殊要求EN 50144-2-17: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之十七:圆形锯与圆形刀的特殊要求EN 50144-2-18:2000 手提电动机操作工具的安全-第二部分之十八:薄片切边机的特殊要求EN 60204-1:1992 机械安全-机器的电气设备-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204-1:1997 机械安全-机器的电气设备-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204-31:1998 机械安全-机器的电气设备-第三十一部分:缝纫机的特殊要求,单元与系统EN 60204-32:1998 机械安全-机器的电气设备-第三十二部分:吊装机器的特殊要求EN 60335-1:1994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1/A1:1996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1/A11:1995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1/A12:1996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1/A13:1998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1/A14:1998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一部分:总体要求EN 60335-2-64:2000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二部分之六十四:商用电气厨房机械的特殊要求EN 60335-2-72:1998 家用及类似电器安全-第二部分之七十二:商用及工业用地板处理的自动机械的特殊要求EN 61310-1:1995 机械安全-指示,标记与制动-第一部分:视觉、听觉与触觉信号的要求EN 61310-2:1995 机械安全-指示,标记与制动-第二部分:标记要求EN 61310-3:1999 机械安全-指示,标记与制动-第三部分:制动器的位置与操作要求EN 61496-1:1997 机械安全-电敏感保护设备-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与测试。
CE认证解读资料-工业机械说明书通用要求
OPERATION &ADJUSTING 操作调整
Operator Position 操作位置(图)
Control Panel 操作面板说明
Emergency Stop 紧急停止 Operation Procedure操作流程 Adjustment of the Machine/Parts 机器调整 (图)
5
MACHINE DESCRIPTION 机器介绍
Specification规格表
Machine Noise机器噪音值
Function of the Machine机器功能与特色
-此点需注意,除了说明机器的正常使用范围,还需要说 明机器可能被误用的情况。
Legend of the Machine主要部件 (图) Machine Dimension机器尺寸 (图)
4
SAFETY 安全说明
Safety Regulation安全规范 (一般/特殊)
-在很多C标准中会有详细要求此设备需列的安全规范
Warning Plate警告标志 (图/照片) -机器上所有用的警告标志含义说明,如可能提供一张警 告标志布置图
Name Plate机器铭牌 (图/照片)
工业机械说明书通用要求
BASIC REQUIREMENTS FOR THE MACHINE MANUAL
Prepared by Jerry Zheng Machine safety and Quantity Version 1.0
目录
基本介绍
安全说明
机器基本介绍说明 搬运安装 操作调整 维修保养 技术图面
8
MAINTENANCE 维修保养
Day/Week/Month/Year Maintenance日.周.月.年度保 养 Lubrication 机器润滑 Trouble Shooting 故障排除 Waste Disposal 废料处理
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
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简介CE认证是欧洲共同市场的强制性认证制度,是指在欧洲经济区内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机械产品CE认证是其中之一,涵盖了从小型机械设备到大型工业机械的各类产品。
本文将介绍机械产品CE认证的基本概念、申请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帮助企业了解并顺利完成CE认证。
什么是CE认证CE标志是Conformité Européene的缩写,意为“符合欧洲要求”。
CE认证是欧盟对产品的法定要求,并作为一个标志在欧洲经济区内自由流通的产品上进行标示。
机械产品CE认证是指对机械产品进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欧盟的相关标准和法规,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机械产品CE认证是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没有CE认证的机械产品无法合法销售到欧洲市场。
申请流程1. 确定适用的指令和标准根据机械产品的特性和用途,确定适用的欧盟指令和标准。
常见的机械产品指令包括2006/42/EC机械设备指令、2014/29/EU防爆设备指令等。
2. 进行风险评估和技术文件编制根据适用指令的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和技术文件的编制。
技术文件包括产品说明书、设计文件、测试报告等,用于证明产品符合欧盟标准和法规。
3. 执行相关测试和评估根据适用指令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相关测试和评估。
这包括对机械产品的安全性、电磁兼容性、噪声排放等方面的测试。
4. 编制EU认证申请和CE标志申请根据相关要求,编制EU认证申请和CE标志申请文件,并递交给认证机构或授权代表。
5. 认证机构审核和认证认证机构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评估和测试。
通过审核和评估后,认证机构将颁发CE认证证书。
6. 标贴CE标志通过CE认证的机械产品,可以在产品上标贴CE标志,并将相关证书和文件归档备查。
注意事项1. 适用指令和标准的选择在申请机械产品CE认证前,需要仔细研究和了解适用的指令和标准,并确定哪些适用于自己的产品。
选择适当的指令和标准是成功申请CE 认证的基础。
欧盟CE认证机械电气通用标准【范本模板】
隔离开关或符合IEC 60947-2/EN 60947-2的断路器。
(注:必须让厂家提供电源开关的CE证书,且证书上表明是符合相应的标准的).总电源开关的位置距地面以上0。
6m~1.7m 之间。
2.要求所有开关应用“│”、“○”标注开(起动/接通)与关(停止/断开)功能。
3.电柜门应带锁。
建议总电源开关和电柜门有联锁保护。
4.关键元气件(如电源开关、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电机、变频器、温控仪、液压元件、气压元件等等)采用认证产品,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5.动力电路、控制电路、照明电路等要有过电流保护措施。
6.功率大于500W的电动机要配备过载保护。
7.电气箱包括机器内线路,中性线(N)应使用浅蓝色线,接地线用黄绿线用黄绿双色线。
其他导线不允许使用黄线、绿线和浅蓝色线。
8.内部接线(导线)不允许采用黄色和绿色线,及容易与中线混淆的浅蓝色线。
中线(N)用浅蓝色,浅蓝色是中性线的专用线色。
9. 建议绝缘导线使用以下颜色代码:-—黑色:交流和直流动力电路;—-红色:交流控制电路;-—蓝色:直流控制电路;-—橙色:由外部电源供电的连锁控制电路。
10. 每根线的线端均有线标标识.11. 中线的的截面积至少要等于或等效于有关相线。
12. 电柜内高压端子要用防护罩防护。
13.变频器的安装应与其他电气元件隔一定距离(参照变频器使用说明书)。
14.布线应有固定措施,导线不能跨越端子。
15.导线入口锋利处用套管防护.(进线处应尽量少开孔)。
16.接线措施:应设置单独接地排,机器各导电部件(如电机、门、罩、变压器、变频器、加热管、照明灯、PLC、开关电源等)外壳均应有黄绿双色导线连接到接地排上,一条接地线连接一个接线端子,机器内部的接地端用标注,接地排应留有一个总接地端子供连接外部接地用,并用“PE”标明。
接地线的截面积至少1。
5 mm2。
17.电器控制箱上应有防触电标志,标志为,黄色背景,黑色三角外框和内部箭头。
附图例:1。
机械CE认证流程及所需资料
机械产品CE 认证计划书认证计划书一.CE认证简介CE MARKING?1.何谓CE MARKING?CE即欧洲统一C ONFORMITE E UROPEENNE的缩写。
欧盟各国有鉴于语言、文字、货币、法律、制度均有极大差异,因此决定进行统一整合的工作,以期各种货品、劳务、人力资源及财务资金等,皆可在会员国内自由流通,因而陆续定出许多产品安全指令,规定出许多需要贴CE标示之产品。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CE标志的意义在于:用CE缩略词为符号表示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Essential Requirements),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适用于那些国家2.CE适用于那些国家1995年欧盟正式成员国包括:Austria 奥地利, Belgium 比利时, Denmark 丹麦, Finland 芬兰, France 法国, Germany 德国, Greece 希腊, Ireland 爱尔兰, Italy 意大利, Luxemburg 卢森堡, the Netherlands 荷兰, Portugal 葡萄牙, Spain 西班牙, Sweden 瑞典, United Kingdom (Great Britain) 英国.2004年5月1日最新加入欧盟的10个国家,包括:Estonia 爱沙尼亚, Latvia 拉脱维亚, Lithuania 立陶宛, Poland 波兰, Czech Republic 捷克, Slovakia 斯洛伐克, Hungary 匈牙利, Slovenia 斯洛文尼亚, Malta 马耳他, Cyprus 塞浦路斯.如下国家虽非欧盟但仍需要CE标志欧洲自由贸易协会 EFTA 的共4个成员国中除Switzerland瑞士以外的其它3个成员国。
(完整版)CE认证的全套技术文件
受控状态CE.JS-01CE 文件清单拟制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审核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批准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版号 A 生效日期2014 年8 月1 日XX 有限公司受控状态CE.JS-02企业简介拟制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审核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批准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版号 A 生效日期2014 年8 月1 日XX 有限公司企业概况受控状态CE.JS-03 关于欧洲代表声明拟制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审核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批准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版号 A 生效日期2014 年8 月1 日XX 有限公司关于确定欧洲代表的声明本公司欧洲代表是 XX,地址:XXX,联系方式:XXX。
特此确定声明!职位签名日期受控状态CE.JS-04产品描述拟制 ****** 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审核 ****** 日期 2014 年5 月17 日批准 ****** 日期2014 年5 月17 日版号 A 生效日期 2014 年8 月1 日XX 有限公司产品描述一、产品性能特性:“”(商品名:)是由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和临床治疗的需要,产品中以无机生物活性材料为主要原料而研发生产的 XXX 医疗产品。
当 XXX 产品与创面组织接触时,其中具有生物活性的无机生物活性材料与组织发生离子交换,提高创面局部的氧分压和 PH 值,在表面形成较强的负电势,并通过一系列生化反应,形成一个羟基磷灰石(HCA)组成的多孔网状结果组织,能吸附大量与组织再生有关的各种物质,使新生组织得以顺利爬移。
从而达到加速创面愈合的作用。
二、产品适用范围:“******”(商品名:******)适用与各种手术及外伤造成的创面,皮肤溃疡及褥疮以及浅Ⅱ度烧、烫伤的创面愈合。
三、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及参数:1、产品命名:1.1 产品通用名:******1.2 产品商品名:******2、产品成份:2.1 粉状产品由组成2、2 膏状产品由组成3、产品形式与规格:3.1产品形式:膏状、粉状3.2产品规格:1)粉状:2)膏状:,3)4、主要技术性能及参数:4、1 产品外观:粉状产品为。
CE认证资料--2
8 等电位接地
• 8.2 保护接地电路:保护接地电路由下列部分构成: • -一PE端子(见5. 2), • — 电气设备和机械旳可导电构造部件; • — 机械设备旳保护导线,涉及电路旳滑动触点. • 8.2.2 保护导线 • 应采用铜保护导线旳截面积与有关相线截面积旳相应关系若符合表1旳要
求。 • 8.2.3 保护接地电路旳连续性 • 电气设备和机械旳全部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连接到保护接地电路上。不
电流保护.这些插座旳每个馈电电路旳未接地带电导线L均设置过电流保护器。 • 7.2.6 照明电路:供给照明电路旳全部未接地导线,应使用单独旳过电流保护器件
防护短路。 • 7.2.7 变压器:过电流保护器件旳型式和整定值应按照变压器供方旳推荐值。 • 728 过电流保护器件旳设置:过电流保护器件应安装在受保护导线旳电源引接处 • 一一支线路载流容量不不不小于负载所需容量; • — 连接过电流保护器件旳每根导线长度均不不小于3 m; • — 导线用外壳或通道保护。 • 7 2.9 过电流保护器件: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不不小于保护器安装处旳预期故障电
流。 • 7.2. 10 过电流保护器件额定值和整定值 • 熔断器旳额定电流或其他过电流保护器件旳整定电流应选择得尽量小,但要满足
预期旳过电流经过。
10
7 电气设备旳保护
• 7.3 电动机旳过载保护 • 额定功率不小于0. 5 k W以上旳电动机应配置电动机过载保护。 • 应预防过载保护器件复原后任何电动机自行重新起动,以免引起危险情况,损坏
• 5.2 连接外部保护接地系统旳端子:外部保护铜导线值--表1
• 每个引人电源点,连接外部保护导线旳端子应使用字母标志PE来指明
• 用于把机械元件或部件连往保护接地电路旳其他端子, 识,优先用图形符号,或用黄绿组合旳双色来标识.
工业机械ce认证需准备的技术文件...
工业机械ce认证需准备的技术文件(Technical documents to be prepared for CE certification of industrial machines)Technical documents for industrial machinery CE certification preparation1.1 design documentsProduct design is the key link to decide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s, the product can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directive method, the key lies in the product design is complying and satisfy these requirements, and this information is through a series of technical documents to be expressed. These technical documents generally include:(1) the provisions of the basic requirements, product design should comply with the standards and other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r to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design of the input file to take measures. Such as product design or technical task, product standard requirements; (2) the design drawings to reflect the products to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and implement the relevant technical measures and contribute to the product installation, use and maintenance etc.. Such as structure, product installation diagram, electrical system diagram, hydraulic system diagram and other relevant departments of the drawings and other power sources; (3) as a technical document or verify the design basis, design calculations, such as checking books, technical analysis documents; (4) with technical documents to guide the user to correct installation and maintenance for the correct operation, and express or warning of danger or possible danger, such asproduct installation instructions, produc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instructions, safety manuals etc..The 1.2 risk analysis and measures of documentsUnder the new approach directives is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protection of the public interest, harm, and the basic requirements for specific products may potentially result, manufacturers must be able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through the analysis, the potential hazard of all these dangerous and serious degree,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 basic requirements must be met and the measures should be adopted to eliminate all possible accident risk. At the same time, manufacturers should take these measures for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and documentation, to prove that the products can meet the relevant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directive method. These documents include the analysis and evaluation of potential risk existing in the products may file, and to eliminate the risk of the measures taken by the documents and to 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se measures to confirm the documents.1.3 production documentsFor the continuous or batch production of the produc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consistency of the product and the subsequent production of products through the CE certification mark, the manufacturer should take the necessary technical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in the production of manufacturing products, ensure the production process will not cause adverse effects on the products to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order, and these measures of documentation, in order to beable to continue to carry out. At the same time, through these documented proof measures manufacturer has the ability to ensure that the products always accord with the design requirements (consistent with the prototype). These documents include technical measures, manufacturers take the quality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s, special measures such as the processing of the key parts adopt foreign purchase of raw materials and parts of the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 of documents,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of product inspection, file management control files.1.4 compliance ver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documentsCompliance ver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documents mainly refers to those related to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direct or indirect proof of products or components to meet the new methods of instruction required documents.(1) a new method of instruction products used in covering products (including equipment, instruments, equipment, tools, materials, components, parts, components, or safety connectors, accessories or system), should be in addition to CE marks on the outside, should also obtain these products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new proof method of instruction the product, such as 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EC type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or a copy of the necessary technical documents and other documents;(2) the main parts may affect the safety or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in the product (does not belong to the new methods of instruction coverage), to obtain the inspection or testreport issued by authorities, copy or safety certificate of the components have been obtained and other relevant certificates;(3) for spare parts, accessories or whole machine manufacturers need to study or test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machine safety in the design or manufacturing of installation and delivery of documents, such as test reports, research reports;(4) even without the requirement of manufacturing instructions that need, can also provide technical report or certificate of the product obtained from the authority with legal qualifications and laboratory;(5) a new method for the instruction of third party (announcement of EU institutions designated) participate in the qualification assessment, should notice issued by the agency of EC type and EC type inspection report inspection certificate;(6) manufacturers draft, signed EC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1.5 other documentsIn addition to the four aspects listed above the documents, the general should also develop and maintain the following documents:(1) the basic situation of enterprises information documents;(2) the basic requirements, a new method of instruction contains the product conforms to the standards adopted by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and other documents; (3) the basicrequirements, the new directive method of products should meet the coordination standard and the other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s and other documents; (4) if the manufacturer appointed his authorized agent in EC, should establish a clear definition to the task and the authorization written authorization; (5) if the product is applicable to conformity assessment mode for ENISO9001, 9002 or 9003 standards based, the manufacturer provided for new methods to meet the instruction the requirements in the implement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quality system, should be put on the product symbol, quality planning, quality manual and document control, And coordinate standard or technical measures to ensure that the products meet the basic requirements of the file.。
CE认证介绍机械指令
第壹部份CE产品安全标志、指令、标准及实施步骤之简介*何谓CE Marking (CE标示)?CE Marking (CE标示)是产品进入欧盟境内销售的通行证。
欧盟为了保障其会员国内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陆续订出了许多安全指令,规定出许多需要黏贴CE 标志的产品,如机械、低电压电气产品、电磁兼容性产品…等。
有些产品更强制规定须由核可之验证机构执行验证,取得证明后一律贴上CE标志,始得于欧盟各国销售。
*为何会有CE的标准出现?联合国标准组织:ISO (非电)、IEC (电)、ITU (通讯)EN (Europe Norm)----- 为调和欧体各国工业产品安全规范及标准之分岐而订定的基本安全标示-----*何谓指令(Directives),其效力如何?欧盟的立法措施型态大致上可分成以下四种:1.规定(Regulations):具有直接之强制性,被制定后,可适用于所有之会员国,不必转变为会员国的国内法。
且此种立法只需决策的部长理事会或执委会同意即可,快速而灵活。
2.指令(Directives):同样具有强制性,惟会员国采取何种方法或措施来完成这项指令中所欲达成的目的,则完全由会员国本身决定。
通常接到指令的会员国,必须拟订一项国内法来配合进行。
机械指令即属此种法令。
有关机械指令之法令转换,除上述欧盟的15个成员已立法外,尚有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之瑞士与挪威也已完成立法工作。
易言之,机械出口至上述17国之任何一国,都需要依照指令的规定黏贴CE标志,否则不准于市场上流通。
3.决定(Decisions):不对欧盟会员国产生普遍的拘束力,而是只对某些特定会员国的特定事项,作成的一种法律约束。
4.建议或意见(Recommendations):不须经欧市立法之程序:也不具法律的拘束性,只是欧市机械对某一会员国的某一事件表示它的观点,以促使会员国完成欧市希望达到的目的,通常政治上的意义较大。
【结论】:1.欧盟所颁布之各项指令,各会员国将拟订一项国内法来配合进行,并于过渡期满后强制实施。
起重机CE认证准则
Making our world saferFEM 5.019:2013鉴定不合规流动式起重机的基本导则 — 机械标识,文档,产品特点 —目 次1、引言 (2)2、范围 (2)3、流动式起重机分类 (3)4、流动式起重机标牌 (5)5、符合性声明(DoC) (9)6、说明书 (11)7、发动机废气排放 (12)8、噪声排放 (14)9、安全标牌 (15)10、安全特性 (16)a.力矩指示器和数据记录器 (16)b.灭火器 (16)c.风速仪 (17)d.外部声光警示装置 (17)e.吊钩(安全零部件) (18)f.起升限制器A2B (18)g.扶手和通道 (19)h.道路车辆安全特性 (22)1、引言流动式起重机首次投向欧盟市场必须符合有关欧盟法规,以及所有生效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不符合这些要求的机械是不合规的,是禁止在欧盟市场流通的。
本导则有助于简便地区分合规与不合规流动式起重机。
本文仅描述了无需深入知识和技术信息就能检查的基本准则。
因此,本导则旨不在全面,而在于建立一些红色界限,作为“早期警告”工具。
如果设备有一个或多个项目不符合标准,那么很可能是一台不合规设备。
进口不合规流动式起重机到欧盟并销售和使用给欧洲流动式起重机行业带来一个难题,这是不公平竞争的源头之一,且损害了真正有实力的供应商去投资研发的利益。
继而危机欧洲流动式起重机行业竞争及其提供的工作。
不合规流动式起重机更容易发生事故,且这些设备通常不满足欧盟环保标准要求。
FEM流动式起重机产品工作组作为公认的组织代表欧洲流动式起重机制造商和相关行业,呼吁所有的责任当局和股东努力,以消除欧盟市场的不合规流动式起重机。
2、范围本导则判定关于设备安全的机械标识、文档和产品特性不合格的流动式起重机,根据以下适用指令和产品标准:— 机械指令 2006/42/EC— 室外噪声指令 2000/14/EC— EMC指令2004/108/EC— 发动机废气排放指令 97/68/EC— 流动式起重机产品协调标准EN 13000下述要求和示例集中在内燃机驱动的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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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CE认证指南一、CE标志欧洲是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市场,也是对我国生产商吸引力最大的出口目标市场。
“CE”是欧盟特有的强制性安全合格标志,对于机械产品,只有按照机械指令的规定,执行合适的合格评定程序,并且完成技术文件的制定,才能在产品上加上CE标志,只有加上了CE标志的产品才能在欧盟市场上流通。
CE标志作为出口欧盟的重要通行证,也是欧盟阻止不合格产品进口的最重要和最基础的一道安全防线。
最近,欧盟已出台765/2008/EC和768/2008/EC两项关于严格CE标志认证规定的法规,以确保产品安全。
新法的最突出重点是加强CE标志的市场监督,具体措施包括:强化欧盟各港口海关检查进口商品的合格性的责任;新法还对CE标志的尺寸大小作了严格规定,要求CE标志不得小于5毫米,无论CE标志被缩小或放大,和原比例规定有细微差别都将被视为误用。
根据这两项法规,对CE标志的误用和滥用现象,将受到欧盟成员国法律行动的严厉制止。
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为此,制造商将产品输出到欧盟国家时,必须积极主动了解欧盟最新的法规政策及动向,特别是要注意对CE标志相关规定的了解,从产品的设计、制造、使用信息方面达到基本的健康和安全要求外,还应在小到产品标签、CE标志的尺寸和形状等细节,符合欧盟CE认证要求,切实规避出口风险。
二、产品在欧盟市场销售和投入使用的规定机械指令(2006/42/EC)第5条规定,机器在市场出售和投入使用以前,制造商和授权代表应:(a) 确保满足机械指令附录Ⅰ所述的相关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b) 确保可以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详见机械指令附录VII第A部分),以证明机器符合机械指令的要求。
—机械的概述;—机械总图、控制电路图,以及用于理解机械操作的必要描述和说明;—完整详细的图纸、随附计算说明、测试结果、证书等,用于检查是否符合基本健康安全要求;—风险评估报告:(i) 应用到机械的基本健康安全要求清单;(ii) 保护措施的描述,这些措施用于消除已经辨别出的危险或者用于减少风险,必要时,应说明遗留风险;—使用的标准和其它技术规范,表明这些标准覆盖基本健康安全要求;—测试结果的技术报告,测试可以由制造商自己完成或者由制造商或它的授权代表委托测试机构完成;—如果适用的话,用半成品组装机械的声明以及有关组装机器的说明;—如果适用的话,组装进入机械的机械半成品或者其它组装进入该机械的产品的EC合格声明书副本;—整机的EC合格声明书;这些技术文件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保管,应从机器制造日期起至少保存10年,以备欧盟国家主管当局随时查验。
如果对欧盟国家主管当局对技术文件的查验不能及时详尽回应,可能有充分理由怀疑机器是否符合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c) 提供必要的使用信息,例如说明书;(d) 执行适当的评估程序(详见机械指令第12条);(e) 按照机械指令规定的内容撰写EC声明(详见机械指令附录II),并且确保该声明跟随机器;(f) 粘贴CE标志。
制造商应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和实施产品制造质量保证程序,使产品持续符合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并且与上述技术文件保持一致。
三、机械指令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按照机械的危险性,非危险机械和危险机械的合格评定程序是不同的。
危险机械的类别详见机械指令附录IV。
1. 不属于附录Ⅳ的范围的机械,合格评定程序如下:(1)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应按照附录VII的第A部分,建立技术文件。
(2)制造商实施对产品制造质量保证程序的内部检查,保证机器的制造满足按照附录VII的第A部分拟定的技术文件以及本指令的要求。
2. 如果机械属于附录Ⅳ的范围,应采用以下之一的程序:(a) 在机械制造方面,按照机械指令附录VIII,采用带内部检查的符合性评估程序(未遵守或部分遵守协调标准,或者协调标准不能涵盖全部相关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或者对于机器的某些方面不存在协调标准所制造的机器,不适用该程序)。
(b) 按照机械指令附录IX的EC型式试验程序,再加按照机械指令附录VIII第3点,采用带内部检查的符合性评估程序。
(c) 按照机械指令附录X的全面质量保证程序。
通常危险机械采用“EC型式试验程序+内部检查”的合格评定程序。
四、执行合格评定程序的主体机械指令规定:1. 不属于附录Ⅳ的范围的机械,合格评定程序可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来执行。
但是,中国企业采取这种合格评定程序,存在较大的风险。
这是因为中国企业对欧盟的认证规则和有关的健康和安全基本要求不了解,机器从设计、制造到说明书的编制等方面很难满足指令的要求,因此,机器在进入欧盟海关时,通常需要提供其他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产品达到了健康和安全的基本要求,例如,第三方的检验报告,第三方签署的认可证书等。
第三方通常是在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权威机构。
2. 属于附录Ⅳ的范围的机械,需要由欧盟的公告机构(英文缩写:NB,即Notified bodies)来执行。
公告机构是欧盟各国为投放市场的产品执行合格评定的机构。
欧盟委员会对这些机构授以识别编号,并在欧盟官方刊物(网站)上在公告其执行CE合格评定产品的范围。
因此,被称作公告机构。
公告机构的信息可在欧盟网站上查询,例如:在下面的网页http://ec.europa.eu/enterprise/newapproach/legislation/nb/notified_bodies.htm中点击98/37/EC 查找0370,就可以从中了解该机构的执行CE合格评定产品的范围。
五、机械产品主要执行的指令:机械指令98/37/EC(2006/42/EC)和低电压指令2006/95/EC备注:机械指令98/37/EC将于2009年12月29日升级为2006/42/EC。
六、我们的能力、资质与主要业务范围广东铭科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广东省技术监督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在机械专业检测的技术领域,具有特定专业资格和法律地位的第三方技术检测机构,是在广东省内享有很高知名度的省级专业检验机构。
本公司在广东省机械研究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的监督管理,外部组织关系图如下:■本公司已获认证、认可资格有:☐通过广东省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量认(粤)字(A0173)号;☐广东省质监局审查认可,证书编号为:(广东)省质监认字(037)号;☐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证书编号为:L0074。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CE认证认可签约实验室☐广东省安监局授权的安全标准化省级复评机构■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其中高级工程师6人,工程师10人,助理工程师4人。
有10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有2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评价师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的检验资格及人力资源能满足社会及客户的需求。
■主要业务范围☐机械产品CE认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考评☐机械安全事故鉴定☐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检测和新产品检验☐创省名牌产品质量检验☐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核产品检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性抽查和监督定期检验七、选择本机构的优势广东铭科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从2003年开展机械产品的CE认证业务以来,已执行的案例两百多个,涉及的产品有印刷机械、包装机械、玻璃机械、木工机械、电子产品机械、纸巾机械、纺织机械、床垫机械、塑料管材/片材/薄膜生产线、塑料中空成型机、塑料注射成型机、糖果机械、压铸机、金属加工机床等。
本公司从多年机电产品安全认证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悉欧盟欧盟的CE认证规则,熟悉机电产品欧盟指令及相关协调标准的条款,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合理地单元划分、选择有效的认证程序及高效的过程控制,能够全面地指导企业对认证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指导企业编制符合CE要求的技术结构文件(TCF),帮助企业对认证产品进行合理、有效的改进以符合CE要求,并辅导企业通过最终测试。
CE认证检测的作业流程均有本公司具有丰富认证经验的工程师执行,能够对所需提供资料、依据标准及检测的重点作出迅速、正确评估,使企业能够得到专业、快捷、直接的认证辅导,并且我们的检测报告直接得到发证机构认可。
这些优势都有利于我们高效、按时、优质为客户提供CE认证服务。
八、主要合作机构简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英文简称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的专业认证机构。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与19个国家和地区的27家认证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CQC是中国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体系(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国际认证联盟(IQNet)、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亚洲认证网络论坛(ANF)以及国际机动车检测委员会(CITA)的正式成员。
已正式获得日本政府授权成为国内首家PSE强制认证机构;获得德国KBA授权,为企业颁发ISO9001和RTL一体化认证证书;获国家商务部授权资质,成为“出口商品技术服务中心”。
广泛的国际互认与技术交流不仅确立了CQC良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CQC客户将得到源源不断的提供增值认证服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Appulus (LGAI公告号:NB 0370)Appulus是一家在认证及技术服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专业公司,本部位于西班牙巴塞罗那。
公司业务涉及20几个领域,涵盖五大洲,二十九个国家和地区。
目前,在中国上海独资成立艾普拉斯(上海)质量检测有限公司,CE认证业务涉及机械、建筑等多个指令。
危险机械的认证范围包括机械指令附录IV全部类别的产品。
九、CE认证业务流程1.项目申请确认♦确认预申请产品的技术参数♦产品介绍(说明书、电路图、图片等)♦系列及型号关系描述♦特殊认证要求♦确认认证所采取的模式(包括选择证书签发机构)♦报价确认♦认证方案及计划书2.认证合约签订♦组建具备专业经验的项目小组3.技术会议♦提出认证所采取的欧盟指令和安全标准♦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客户准备测试样机和文件4. 执行检验(初检)♦在样品放置地点执行检验5.技术文件(TCF)评审♦说明书♦机械图、电路图、液压\气路图♦风险分析报告\设计计算书♦关键零部件证明6.缺陷报告♦提出样机检验和文件评审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建议7.项目整改8.复检9.终审♦形成完整的报告和技术文件,提交发证机构♦发证机构对报告和技术文件最终审核10.证书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