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_细则_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制定了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最新修订版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 (3)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 (4)3 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4)4 企业申请 (5)4.1申请提交部门 (5)4.2初次申请 (5)4.3延期申请 (6)4.4变更申请 (7)4.5企业(总部)的申请 (9)4.6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 (9)5 实施机关受理 (10)6 实施机关审查与发证 (10)6.1审查 (10)6.2发证 (11)6.3存档 (11)7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8 安全评价 (13)8.1安全评价依据 (13)8.2安全评价期限 (13)8.3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14)8.4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15)8.5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 (15)9 监督管理 (15)9.1属地监管 (15)9.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 (16)9.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 (16)9.4公告与通报 (17)10 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17)10.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10.2停产期间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10.3两个及以上企业共用装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4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5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限 (19)10.6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后的重新申请 (20)10.7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的填报 (20)11 工作人员守则 (20)12 附则 (21)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附件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附件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附件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附件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附件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1 总则1.1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材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所需材料一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原件;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旗区、园区安监局在32项审查内容中签字,审查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能只填符合不符合原件;三旗区和园区安监局同意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文件原件.四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红头文件,要责任制的全部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制不能少于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原件;五发布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红头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不能少于以下19项,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检查和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原件六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原件;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复印件,任命分管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的文件,任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八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印件包括复训的复制件.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化工专业学历证明或相应工作经历证明.专职安全员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以上学历证明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证明,或者安全类资格证;九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包括复训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外聘的附外聘协议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1电工作业:1.1高压电工作业、1.2低压电工作业、1.3防爆电气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2.2压力焊作业、2.3钎焊作业.3高处作业:3.1登高架设作业、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5.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5.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5.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5.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5.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5.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5.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5.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5.9煤矿防突作业、5.10煤矿探放水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6.1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6.2尾矿作业、6.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6.4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6.5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6.6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6.7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6.8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7.1司钻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8.1煤气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9.1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9.2氯碱电解工艺作业、9.3氯化工艺作业、9.4硝化工艺作业、9.5合成氨工艺作业、9.6裂解裂化工艺作业、9.7氟化工艺作业、9.8加氢工艺作业、9.9重氮化工艺作业、9.10氧化工艺作业、9.11过氧化工艺作业、9.12胺基化工艺作业、9.13磺化工艺作业、9.14聚合工艺作业、9.15烷基化工艺作业、9.16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0.1烟火药制造作业、10.2黑火药制造作业、10.3引火线制造作业、10.4烟花爆竹产品涉药作业、10.5烟花爆竹储存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以及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其中必须配备电工作业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没有单独配备,请外委单位作业的必须附有关说明材料,并附作业资格证.十近三年安全生产有关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原件.必须明确上一年的营业收入、安全费用提取情况附计算过程、安全费用使用明细.十一近3个月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缴纳人数必须与申请表上的人数一致,不一致的提交说明材料.工商保险不同单位缴纳的,分别说明各单位的缴纳人数,并附证明材料.十二危险化学品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及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备案证明文件原件;十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及附页复制件;十四工商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十五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评价报告要依据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安监总管三〔2013〕3号、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及安监总局40号令要求进行专门评价.乙炔气体生产企业要对是否按照2011年8月31日自治区安监局会议纪要要求完成三项改造进行评价.针对国家安监总局41号令第二章要求的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逐项进行评价.十六专家现查核查的意见和专家提出问题的整改确认资料中介公司确认换证;十七新企业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意见和中介公司出具的对于专家提出的问题整改确认的资料新发证;十八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十九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二十标准化达标文件.二十一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的资料,并附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件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材料.二十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二十三消防验收的报告新发证.二十四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全部盖上单位公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整改情况报告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整改情况报告书尊敬的领导:根据要求,我们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进行了整改,并向您提交此份整改情况报告书,请您审查。
一、整改背景根据我公司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人员的要求,我公司积极整改,以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安全和合法性。
二、整改情况(一)检查情况在审查中,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以下方面:1.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条件和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健全;3. 危险化学品的配送和运输是否符合规定;4. 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
(二)整改措施在审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防火设施不完善,存在火灾隐患;2. 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较低,没有充分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不规范,没有建立有效的物流追踪系统;4. 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不足,应急演练不够频繁。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1. 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进行改造,增加防火墙和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2. 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充分执行安全操作规程;3. 建立物流追踪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的配送和运输进行管理和监控;4. 增加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储备量,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三)整改效果经过我们的努力整改,目前已取得了以下整改效果:1. 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防火设施得到完善,消除了火灾隐患;2. 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有了明显改善;3. 物流追踪系统的建立有效提升了危险化学品的配送和运输管理水平;4. 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得到充分补充,应急演练的频率和质量得到了改善。
三、未来计划为了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我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不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2.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储存的监管工作;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使应急救援措施得到更好的运用;4.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火设施和灭火设备,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审查内容
特种设备(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表、安全阀、防雷防静电设施、有毒或可燃气体检测设施是否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4
生产企业是否配备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5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该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审查内容
项目
序号
审查内容
1
企业的选址布局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的产业政策,是否符合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或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是否建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内。
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场所、设施、区域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5
是否采用国家及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是否生产、使用国家禁止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否违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6
主要技术、工艺是否成熟、可靠,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是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7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是否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协会或者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8
新建化工生产装置是否装设了自动化控制系统。
9
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是否装设了紧急停车系统。
10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是否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11
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是否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五、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 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
企业中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 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要开展反应安全风 险评估: 1.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
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应有下列防护目标: 低密度人员场所(人数<30人):单个或少量暴露人员。 居住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30人≤人数<100人):办公场所、商场、饭店、
娱乐场所等。 高敏感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监狱等。 重要目标: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特殊高密度场所(人数≥100人):大型体育场、交通枢纽、露天市场、居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
2018年4月
一、关于领证品种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苏安监规〔2017〕1号)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产品品名虽然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但未达到国家、 行业、地方和企业产品标准;
(二)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 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 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 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 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 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 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治理局,有关省部属企业:首轮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将连续期满,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方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1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延期换证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延期换证对象〔一〕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连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企业。
危险化学品生产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其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的生产活动;或医药化工企业将危险化学品作为化工合成过程中的溶剂或助剂并回收的活动。
〔二〕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在同一厂区地址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下属企业。
〔三〕以危险化学品储存为独立法人单位的仓储企业参照本«通知»换证。
二、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料要求〔一〕延期换证的申请程序。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办理换证的生产企业,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机关〔省安全监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换证申请须分别经由县〔市、区〕和市安全监管局审核并在换证申请书上签署审核同意报送意见后,随同换证其他申请文件、资料报省安全监管局受理窗口〔省部属企业直截了当由市级安全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报送省局受理窗口〕。
所有企业的延期换证申请在报送纸质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通过〝浙江省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治理系统〞网上报送电子申请材料。
〔二〕延期换证的资料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2份〕;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3.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4.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副本〔复制件〕;5.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书两证〞或相关规划建设证明材料;6.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制件〕;7.安全生产治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8.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9.要紧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格培训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11.具相应资质评判机构出具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判报告»;安评报告有整改意见的,须提交评判机构逐条明确的、已落实整改的确认意见书和安全现状结论;12.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3.取证后企业安全生产情形总结报告;14.国家级或省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须提交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延期换证申请书;以上材料〔除申请书、评判报告、安全生产总结报告和免予现场审查申请书外〕须按顺序编制名目、装订成册。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申请单位生产单位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受理人审查类别发证机关项目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意见审查人签字备注1 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3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制定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4 是否建立年度安全投入计划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核合格7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 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
并应建立相应台帐。
9 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0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是否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1 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2 危险化学品新、改、扩项目是否执行国家8号令规定13 安全评价报告对安全评价结论是否明确,需整改的问题是否有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确认报告14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是否符合当地县以上规划要求。
15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1)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3)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6)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
A危化安许证核字〔B〕C号
D :
你单位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已经受
理。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
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
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有下列事
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
一、
二、
三、
四、
现指派名工作人员对你单位上述事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核
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盖章)
年月日
现场核查通知书填写说明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文书英文字母分别表示为:
A—表示发证机关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字。
如:北京市为“京”,河北省为“冀”;
B—表示年份。
如2012年受理,即填写“2012”;
C—表示四位顺序号;
D—表示申请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的名称。
本文书一式三份,分别用以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存档、发证机关或受理单位承办处室留存及交申请单位。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添加标题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维护、工艺控制等
其他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立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部门,如环保部门、职业健康部门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等
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演练实施:按照计划进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流程和操作方法
演练效果评估:对应急演练的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04
生产设施及设备情况
生产设施布局及安全间距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生产设施布局:合理规划,符合安全要求
员工健康体检及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情况
07
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
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及描述
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设施问题
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问题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人员操作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现场管理问题
危险化学品生产应急处理问题
整改要求及期限明确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明确整改期限:规定整改的最后期限,并要求企业按时完成整改
废弃处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单击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
废弃处置后的环境影响评估
单击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
06
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情况
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水排放情况:企业应提供废水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包括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去向等信息。
废气排放情况:企业应提供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情况,包括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去向等信息。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于2004年5月17日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
1.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机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实施办法的规定,符合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的精神。
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颁发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专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鲁安监发号
精心整理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3 2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4 3取...4 4企 (5)4.1申 (5)4.2初 (5)4.3延 (6)4.4变 (7)4.5企 (9)4.6申...9 5实...10 6实 (10)6.1审 (10)6.2发 (11)6.3存...11 7安...12 8安 (13)8.1安 (13)8.2安 (13)8.3安 (14)8.4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15)8.5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15 9监督管理 (15)9.1属地监管 (15)9.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 (16)9.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 (16)9.4公告与通报.....................................................................17 10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17)10.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10.2停产期间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10.3两个及以上企业共用装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4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5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限 (19)10.6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后的重新申请 (20)10.7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的填报 (20)11工作人员守则 (20)12附 (21)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附件9附件10附件111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意见书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审查意见书尊敬的 xxx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们经过对贵公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现场进行仔细审查,并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审查1. 公司名称及地址贵公司名称为xxx,位于xxx 地址。
公司地址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
2. 注册信息按照要求,贵公司已依法进行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且注册信息准确无误。
3. 危险化学品的种类与数量贵公司所从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工作,涉及以下种类化学品(详见附表1),根据贵公司的生产规模和工艺流程,所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数量与申请材料中的信息一致。
4. 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贵公司已建立相应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在装置布局、安全设施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已实施相应的职业卫生、安全生产等措施。
二、安全管理制度审查1. 贵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们对贵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审查,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管理、事故报告和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面。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已明确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事故应急管理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包括事故预防、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等。
4. 灭火救援设备贵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了相应的灭火救援设备,并按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三、操作人员培训和资质审查1. 微观操作人员贵公司的微观操作人员均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管理人员贵公司的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具备一定的了解和经验,能够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部分管理人员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四、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1. 废气处理设施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已设置废气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和有效治理废气排放,达到了相关环保要求。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津安监管三〔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知辖区内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等10种文书的格式和内容要求,自2012年4月10日起使用。
现将上述文书式样及有关文书说明印发给你们(电子文本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下载),请自行印制,并通知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附件: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4.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5.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6.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7.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8.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9.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10.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附件:津安监管三〔2012〕24号附件.。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系统生产许可证实施研究细则》鲁安监发[2012]55号
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目录1 总则 (3)2 安全生产许可实施机关 (4)3 取得许可的安全生产条件 (4)4 企业申请 (5)4.1申请提交部门 (5)4.2初次申请 (5)4.3延期申请 (6)4.4变更申请 (7)4.5企业(总部)的申请 (9)4.6申请书的填写和提交 (9)5 实施机关受理 (10)6 实施机关审查与发证 (10)6.1审查 (10)6.2发证 (11)6.3存档 (11)7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8 安全评价 (13)8.1安全评价依据 (13)8.2安全评价期限 (13)8.3安全评价报告的容 (14)8.4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 (15)8.5安全评价报告的备案 (15)9 监督管理 (15)9.1属地监管 (15)9.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 (16)9.3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销 (16)9.4公告与通报 (17)10 对有关问题的处理 (17)10.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7)10.2停产期间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8)10.3两个及以上企业共用装置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4租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9)10.5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时限 (19)10.6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注销后的重新申请 (20)10.7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的填报 (20)11 工作人员守则 (20)12 附则 (21)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附件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附件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书附件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附件5: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附件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附件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通知书附件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附件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附件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颁发通知书1 总则1.1为严格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包括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一)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二)中间产品,是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产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三)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包括民用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不适用本管理规定。
(四)禁止生产列入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中的危险化学品。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管理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上市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分为受理、审核、复核、审定、告知五个程序。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颁发第六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安全生产条件:(一)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要求;(二)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规定的要求;(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至第十六条规定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审查书(试行)项目名称许可事项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受理人实施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样申请单位所在单位项目类型建设地址总投资安全投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文号建设项目技术、工艺流程、装置、设施简介: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参加审查单位代表的意见参加审查的单位代表名单单位姓名职务/职称签字专审查时间审查地点家组审查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名)年月日专姓名职称专业特长单位签字家组组成人员名单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审查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单位刘强副司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才仁普措副司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刘伟副处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孙燕副处长新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王江副局长巴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查人员审查意见:经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资料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经修改完善后的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对建设项目危险、害因素与周边环境、设施的相互影响及当地自然条件对项目的影响论证比较充分,拟选厂址适宜该项目建设。
经修改完善后的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较为全面,对危险、有害程度评价准确,评价提出的对策措施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具有指导作用。
同意专家组审查意见,建议批准该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审查人员(签字):年月日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审查承办审查的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内设机构意见经审查,该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设立条件,同意设立。
负责人(签字):(承办机构盖章)年月日安全许可实施部门意见同意设立。
负责人(签字):(实施部门盖章)年月日拟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编号:。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辽安监管三〔2016〕25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行政许可正文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安监管三〔2016〕25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做好后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2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现对《辽宁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辽安监管三〔2012〕111号)部分条款作出修订,请遵照执行。
1.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辽宁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6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删去第三条第二款。
3.将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全生产监管局)指导、监督全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4.将第五条修改为:“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1. 引言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燃烧性、放射性等危险性,并且对人、动物、植物、环境等有较强的危害能力的化学物质。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企业。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环境保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严格的审核程序获得许可。
本文档旨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进行详细说明,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
2. 审查申请资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需提交一系列必要的申请资料,以便进行审查。
以下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所需的主要申请资料: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工作职责等。
2.生产设施和工艺流程:详细介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安全管理体系: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等。
4.环境保护措施:详细描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保护措施,例如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措施等。
5.应急救援措施:说明企业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预案和设备等。
6.危险化学品储存与运输:描述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和运输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仓库的结构、储存容器的标识等。
3. 审查流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资料初审:由专门的资料审核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现场勘察:审查团队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勘察,考察企业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安全管理措施等。
3.技术论证:根据勘察结果和资料审核情况,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
4.审核意见:基于技术论证结果,审查团队形成相应的审核意见,并向企业提出必要的改进和建议。
5.审核报告:审查团队撰写审查报告,详细说明审查过程、结果及意见,并提交给相关部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是否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7
是否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2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居住区以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
(三)饮用水源、水厂以及水源保护区;
(四)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以及地铁站出入口;
是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变更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告处理制度,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盲板抽堵、动土、断路、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帐的管理制度,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制度,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管理和维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16
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
1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安全工程)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18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依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五)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渔业水域以及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
企业总体布局是否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等标准。
13
是否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自动化控制特点和原辅料、产品危险性等实际情况,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定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四、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条件
14
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超过五十人的企业,应当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书。
附件3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审 查 书
申请单位
受理编号
受理日期
受 理 人
审查类别首次申请□变更申请□到期换证□
审批机关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项 目
序号
审查容
审查意见
审查人
签 字
备注
一、企业总体选址布局合理性
1
企业选址布局是否符合当地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上规划和布局。
新企业应在专门的规划区域
6
是否采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设备。
7
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须提供省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专家论证书面意见。
8
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装设自动化控制系统;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装设紧急停车系统;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场所是否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
9
生产区与非生产区是否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距离。
10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12
19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并应建立相应台帐。
五、重大危险源管理(涉及重大险源企业填写)
20
是否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21
重大危险源是否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是否在竣工验收前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和分级、登记建档工作,并完成备案。
六、应急管理要求
28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分级备案
29
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
30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当设立气体防护站(组)。
23
重大危险源场所是否执行“两牌一箱”制度,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24
是否制定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演练。
预案一年一次,方案半年一次
25
是否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石油化工企业是否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50160)。
4
同一厂区的设备、设施及建(构)筑物的布置是否适用同一标准规定。
二、企业设备设施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5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是否经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和施工建设;涉及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由具有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