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量化管理规定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调动士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条令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消防部队士官量化考评管理规定》,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士官量化考评应当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
第三条士官量化考评工作在支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司令部门牵头,政工、后勤等部门参加,共同组织实施。
司令部门主要负责军事素质、管理能力、现实表现及相关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考评;政工部门主要负责政治思想及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考评;后勤部门主要负责后勤专业技术的考评。
第四条士官量化考评对象原则上为支队在编士官。
在校学习的士官学员,已确定转业的士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或服刑的士官,不参加量化考评,对义务兵的考评各中队可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量化考评内容第五条士官量化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主要看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服役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能,主要看理论知识、军事素质、执勤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能情况;勤,主要看履行职责、敬业精神、工作表现情况;绩,主要看完成任务、工作成绩和所受奖惩情况。
第六条士官量化考评,按时间分为月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按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第七条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优秀:(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模范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问题;(二)军事素质过硬,精通本职业务,执勤、组训、教育、管理能力强,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优秀;(三)履行职责认真,工作刻苦勤奋,爱岗敬业,尊干爱兵,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四)完成任务出色,本人或者所领导的单位被支队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在支队以上级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取得名次、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有特殊贡献;(五)群众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含)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在90 分以上。
2023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
2023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最新版)目录1.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背景2.士兵量化评分的具体内容3.评分公示的意义和影响4.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的发展趋势正文1.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背景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军事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军队对士兵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评价士兵的综合素质,我国自 2023 年开始实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示。
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士兵的整体素质,激发部队活力,增强军队战斗力。
2.士兵量化评分的具体内容士兵量化评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军事素质:包括体能、射击、战术等各项军事技能;(2)政治素质:包括理论学习、思想品德、忠诚度等;(3)专业技能:包括士兵所在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4)工作表现:包括完成任务的效率、质量以及在工作中的表现等;(5)其他方面:包括文化水平、团队协作、纪律性等。
通过对以上各方面的综合评价,给予士兵相应的量化评分,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士兵的综合素质。
3.评分公示的意义和影响(1)意义:评分公示有助于增强士兵的量化评分制度的公信力,让广大士兵和社会各界了解士兵的综合素质,提高军队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影响:评分公示对于激发士兵提高自身素质具有积极的激励作用。
同时,也有助于选拔任用优秀人才,提高军队整体素质。
此外,评分公示还有利于加强军队纪律建设,督促士兵遵守纪律,提高部队凝聚力。
4.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的发展趋势未来,我国士兵量化评分制度将不断完善和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评价指标体系的完善:根据军事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
(2)评价方法的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结果运用的拓展:将士兵量化评分结果应用于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培训发展等方面,充分发挥评价制度的作用。
总之,2023 年士兵量化评分公示标志着我国士兵评价制度的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3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2023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是根据一定的评分标准对退役士兵进行评估
和打分的过程。
该评分旨在客观衡量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所展现的能力、表现和贡献,并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做出相应的安置和福利安排。
量化评分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军事战斗技能、领导才能、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学习发展潜力、心理健康状况等。
每个指标都
有相应的评判标准和评分等级。
军事战斗技能是评估士兵在军事训练和实际战斗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和
熟练程度。
包括射击水平、战术知识运用、作战能力等方面。
领导才能是评估士兵在部队中是否具备良好的领导力和指挥能力。
着
重考察士兵的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评估士兵在工作岗位上的工作态度、遵守纪律和
职业操守等方面的表现。
包括工作诚信、责任心和遵守工作规范等方面。
学习发展潜力评估士兵进一步学习和发展的潜力和意愿。
考察士兵的
学习能力、适应能力和个人发展意愿等方面。
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士兵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关注士兵
在军队环境中的适应性和心理健康状态。
根据以上指标,退役士兵会被评估并获得相应的评分等级,根据评分
等级决定相应的安置和福利政策。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安排优先就业、
适当的退役金和福利待遇等。
退役士兵量化评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和评估退役士兵的能力和状态,为他们的社会融入和后续发展提供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参考,更好地制定退役士兵的政策和安排。
量化评分标准退役士兵2023
量化评分标准退役士兵2023[有关概述(包括退役士兵的重要性)]1.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期间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他们的退役后生活和工作安排关乎国家社会的稳定和军队的形象。
为了更好地关心和保障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2. 量化评分标准是一种客观公正的评定方式,可以更好地衡量退役士兵的个人能力和背景,为他们提供更为合适的安置和教育机会。
[有关建立标准的必要性]3.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的必要性在于,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存在主观因素较多的问题,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而建立客观的评分标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4. 量化评分标准的建立还可以为其他相关的工作提供更为合理的参考和依据,比如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军队的人才培养等。
[有关建立标准的可行性]5.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是可行的,因为当前已经有了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数据资源可以支持这项工作。
比如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分析和挖掘退役士兵的相关信息,建立评分模型和算法。
6.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还可以依托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比如《退役军人保障法》等,这样可以在制度上更好地保障标准的有效实施。
[有关具体内容]7. 建立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教育背景、军龄、荣誉称号、伤残情况、家庭状况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每个因素都可以设置相应的评分标准和权重,最终得出一个综合评分。
8. 为了更好地贴合退役士兵的实际情况,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社会各方代表参与标准的制定,形成多方共识,保证标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有关实施步骤]9. 实施建立量化评分标准的步骤可以分为调研论证、制定方案、公示征求意见和正式实施等多个阶段。
这些阶段都需要有关方面的密切合作和协调配合。
10.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各种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退役士兵和社会公众对于标准的意义和作用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和认识。
[有关评估效果]11. 建立量化评分标准之后,必须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严格的评估和监督。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docx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景谷中队的学习训练、教育管理和日常生活秩序,调动全排官兵“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高官兵综合素质、安全圆满的完成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根据《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安全工作规章汇编》、《武警森林部队士官管理实施细则》《基层正规化管理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1、公平公正。
景谷中队负责《量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细则标准对所属人员逐项进行评定。
2、公开透明。
定期公布个人量化考评情况,建立公示制度,接受全排官兵监督。
3、及时准确。
量化考评情况做到及时、迅速、准确,留存考勤登记资料,全面衡量考评效能。
二、考评实施办法1、实行计分量化管理机制,每人全年基础分100分,自进入景谷中队之日起至离开为止,实行全程考评。
2、统一制作《景谷中队量化考评登记表》(见附页),按照日常检查统计、每月、每季、半年、年底群众评议,党支部审核的程序进行。
3、各级管理骨干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评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评,接受全体官兵监督,不得搞特殊化;骨干季度、半年、年终综合评定,由党支部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工作实绩和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4、扣分项目以违纪情况登记、考勤登记和日常检查记录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交接班时加以注明,每周全面统计1次,并在军人大会上进行通报。
5、加分和扣分情况统计后,输入官兵综合评估系统,建立专档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为年底评功评奖、选学技术、士兵进退走留的重要依据。
官兵扣分情况,记入综合排名,与工资挂钩。
每次分值最高者,中队给予奖励100元,连续三次分值最高者,在原来的奖励上多奖励100元。
分值最低者,第一次向中队做出深刻的检查,字数不得少于600字,第二次在军人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次分值最低者,视情况给予处分。
中队将对奖惩情况进行存档,并上报支队。
三、考评标准(一)加分1、政治思想表现加分(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执行命令坚决不打折扣,班长加10分;副班长加8分;战士包括没有担任骨干的士官加5分;同一奖项,只加最高级别项。
士兵管理规定
士兵管理规定士兵管理规定为完善士兵管理制度,全面加强部队革命化、正规化建设,制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士兵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士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士官是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从军队院校毕业的士官学员中任命,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
士官是军事人才的组成部分,是部队作战训练、教育管理和武器装备操作使用、维护修理的重要骨干。
第三条士官按照工作性质和岗位职责分为指挥管理士官、专业技术士官、指挥技术士官和普通岗位士官。
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的,称为指挥管理士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专业技术士官;担任副班长以上行政职务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称为指挥技术士官;其余的称为普通岗位士官。
第四条士官管理应当贯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以战斗力为标准,以提高能力素质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技能精湛、作风顽强、纪律严明、骨干作用突出的士官队伍。
第五条总参谋部主管全军士官管理工作,各级司令机关主管本单位士官管理工作。
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按照职能分工负责下列工作:(一)司令机关负责士官的编配、选拔、培训、调配、军衔授予与晋升、警告至撤职处分、行政管理、统计和退出现役等工作。
(二)政治机关负责士官的思想教育、政治待遇、奖励、婚姻、家属随军和子女入托入学、抚恤优待以及劳动教养、开除军籍等工作。
(三)后勤机关负责士官的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被装、住房、生活福利、卫生医疗、劳动保护和评残、保险以及家属医疗等工作。
(四)装备机关负责士官培训的武器装备保障工作。
(五)士官的专业技术训练、考核和等级评定,由司令机关、政治机关、后勤机关、装备机关有关业务部门分别负责。
士兵量化管理规定
士兵量化管理规定士兵量化管理规定士兵是军队中最基层的成员,其素质水平直接关系到军队战斗力的提升与下降。
为了规范士兵的行为、提高士兵的工作素质,军队制定了“士兵量化管理规定”作为基础规范。
下面从规定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内容、责任与处罚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规定目的士兵量化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士兵的行为,提高士兵的工作素质,从而进一步提高军队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
具体目的如下:1.提高士兵的素质水平。
通过严格的管理标准和监督机制,不断提高士兵在思想、行为、工作等方面的素质水平。
2.规范士兵的行为。
通过规定士兵的行为标准和管理制度,促使士兵严格遵守法规,树立正确的意识和价值观。
3.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通过量化管理,规范士兵的行为举止和工作水平,提高军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备战能力。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军队士兵,包括正式服役士兵和参加训练的征兵人员。
三、管理内容1.思想政治素质:要求每个士兵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四个意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教育,提高在各种情况下的意志品质,增强不怕艰苦、不怕牺牲的革命意志。
2.行为规范:要求每个士兵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军队纪律,尊重上级命令,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军律的严肃性和长期性,遵守部队礼仪规范,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做到纪律严明、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工作表现:要求每个士兵在岗位上勤奋工作,以完成任务为中心,严格按工作计划、制度和要求进行工作,抓紧学习各方面的知识,以适应复杂的任务环境,增强工作能力和创新意识。
同时,要树立团队意识,提高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全方位提高士兵战斗能力。
4.考核评比:依据工作表现和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核评比,透明公正,定期对士兵进行等次评定,以评定等次为依据进行发放补贴、晋升、转业和表彰奖励等工作。
四、责任与处罚1.责任:各级干部政委应加强对士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杜绝发生问题和纠纷。
解读退役士兵量化积分新规
解读退役士兵量化积分新规一、服役年限加分新《办法》与旧规定相比,每多服役1年减了1分。
(一)新《办法》规定,服役年限12年内,每服役1年加3分,每多服役1年加4分;旧规定为,服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加5分。
二、平时立功获奖评分(一)旧规定明确,个人嘉奖每次计1分,相比而言减了0.5分新《办法》规定平时个人奖励评分明确,按照个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分别按照每次计0.5分、10分、20分、40分的标准进行计分。
另外,调整了优秀士官人才奖、获政府特殊津贴、个人荣誉称号的计分。
(二)新《办法》扩大了对获得类似优秀士官人才奖的全军性表彰计分,个人获得中央军委实施的表彰,按照每次计20分;个人获得军委机关部门实施的全军性表彰,每次计10分。
(三)新《办法》对获得荣誉称号、八一勋章的个人,不再计分,改为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
三、个人战时奖励评分(一)新《办法》增加了战时嘉奖,每次计3分;荣立三、二、一等功的奖励计分标准没有变动,仍分别按照每次计20分、40分、80分的标准进行计分。
(二)战时个人荣誉称号不再计分,改为由安置地政府优先安排工作。
四、服役期间评定残疾等级的(一)因战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计分标准,没有改动。
按照5至10级残疾等级的, 分别计50分、40分、30分、20分、10分、5分;(二)两者相比,依上序新《办法》分别提高了10分、10分、10分、5分、2分、1分。
1、新规定标准:因公致残评定残疾等级的,按照5至10级残疾等级,分别计40分、30分、20分、10分、5分、2分。
2、旧规定标准:依因公5至10级残疾等级序列分别计30分、20分、10分、5分、3分、1分。
五、艰苦地区等其他情况计分进一步细化了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和分值。
明确区分艰苦边远地区、西藏地区、海岛地区、驻海外基地服役且连续服役时间一年(含)的对象计分标准。
(一)如艰苦边远地区分别按照驻地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四类区、五类区、六类区的,分别按照每服役1个月计0.05 分、0.1分、0.15分、0.2分、0.25分、0.3分的标准计分。
2021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2021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摘要:一、引言二、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简介1.评分标准2.评分方法三、评分政策对退役士兵的影响1.激励作用2.公平性保障四、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方向1.地区差异问题2.评分体系的完善五、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国防事业的不断发展,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2021 年,我国针对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进行了调整,旨在激励士兵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对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进行介绍和分析。
二、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简介1.评分标准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明确了评分标准,主要包括服役年限、职务、军衔、立功受奖情况等方面。
其中,服役年限满10 年的士兵可获得基础分,在此基础上,根据职务、军衔和立功受奖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2.评分方法退役士兵量化评分采用加权平均法,根据士兵的服役年限、职务、军衔、立功受奖情况等指标,计算出一个总分。
总分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依据,将影响到士兵的安置待遇。
三、评分政策对退役士兵的影响1.激励作用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的实施,使士兵在服役期间有更明确的奋斗目标。
士兵可以通过提升职务、军衔和立功受奖情况来提高自己的评分,从而在退役安置时获得更好的待遇。
这有利于激发士兵积极进取,为国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2.公平性保障量化评分政策使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更加公平。
以往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主要依靠领导的主观评价,容易产生不公平现象。
而量化评分政策则依据士兵的实际表现,使安置待遇更加公正合理。
四、面临的挑战与改进方向1.地区差异问题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异。
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考虑地区差异,使政策更具针对性。
2.评分体系的完善随着国防事业的发展,士兵的职责和任务也在不断变化。
因此,评分体系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使之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五、结论2021 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的实施,对士兵的激励作用和公平性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完整版)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景谷中队的学习训练、教育管理和日常生活秩序,调动全排官兵“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提高官兵综合素质、安全圆满的完成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根据《内务条令、纪律条令》、《安全工作规章汇编》、《武警森林部队士官管理实施细则》《基层正规化管理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考评原则1、公平公正。
景谷中队负责《量化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细则标准对所属人员逐项进行评定。
2、公开透明。
定期公布个人量化考评情况,建立公示制度,接受全排官兵监督。
3、及时准确。
量化考评情况做到及时、迅速、准确,留存考勤登记资料,全面衡量考评效能。
二、考评实施办法1、实行计分量化管理机制,每人全年基础分100分,自进入景谷中队之日起至离开为止,实行全程考评。
2、统一制作《景谷中队量化考评登记表》(见附页),按照日常检查统计、每月、每季、半年、年底群众评议,党支部审核的程序进行。
3、各级管理骨干考评采取日常考评与党支部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评以普通战士的身份参评,接受全体官兵监督,不得搞特殊化;骨干季度、半年、年终综合评定,由党支部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根据本人工作实绩和现实工作表现进行评定。
4、扣分项目以违纪情况登记、考勤登记和日常检查记录为主,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交接班时加以注明,每周全面统计1次,并在军人大会上进行通报。
5、加分和扣分情况统计后,输入官兵综合评估系统,建立专档并指定专人负责,作为年底评功评奖、选学技术、士兵进退走留的重要依据。
官兵扣分情况,记入综合排名,与工资挂钩。
每次分值最高者,中队给予奖励100元,连续三次分值最高者,在原来的奖励上多奖励100元。
分值最低者,第一次向中队做出深刻的检查,字数不得少于600字,第二次在军人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次分值最低者,视情况给予处分。
中队将对奖惩情况进行存档,并上报支队。
三、考评标准(一)加分1、政治思想表现加分(1)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执行命令坚决不打折扣,班长加10分;副班长加8分;战士包括没有担任骨干的士官加5分;同一奖项,只加最高级别项。
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
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合同制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考评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合同制消防员(以下简称队员)队伍的管理,激励队员士气,增强队员素质,提高队伍战斗力,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消防部队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山西省消防总队《合同制消防员队伍管理暂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队员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刻苦训练,踏实工作,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等任务。
第三条队员量化考核实行计分制,分季度、年度考核两种方式。
季度考评基准分为50分,年度考评基准分为200分,队员季(年)度奖金依据季(年)度量化考评得分发放。
计算公式: ¥(季、年度奖金)=F(季、年度考评得分数-季、年度基准分)×J(每分折换奖金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5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20元。
¥(季、年度处罚)=F(季、年度基准分-季、年度考评得分数)×J(每分折换处罚值)。
季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5元、年度每分折换奖金值为20元。
第四条涉及队员奖惩的量化考评,应尊重客观事实,坚持实事求是,以《规定》和本细则奖惩条款为依据。
奖惩要依据事实、对照标准、全面衡量、恰如其分、慎重实施。
第五条奖惩的加(扣)分,结合《规定》和本细则的奖励处分要求,遵循“及时公正、就高不低、适量勿滥”的原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章加分的条件、标准第六条被总队、支队、大队评为优秀合同制消防员、先进个人的,分别加20分、10分、6分。
第七条受到省(市)级(含)以上、驻地党(政、军)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0分、10分。
第八条在总队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20、16、12分。
第九条在支队举行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成绩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6、4分。
士兵积分管理制度
士兵积分管理制度一、积分管理的目的和意义士兵积分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评价和激励士兵在军事训练和实战中的表现,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战斗力,增强部队的战斗力和作战效能。
通过对士兵的积分奖惩,可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他们自觉学习、刻苦训练,提高决断力、执行力和忍耐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和忠诚意识,培养出一支忠诚有纪律,狠抓实战,锐意进取的战斗力精良的优秀士兵队伍。
二、积分管理的内容和方式1. 积分的来源士兵的积分主要来源于军事训练和作战等方面的表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训练才能:如军事技能水平、作战能力、快速行军能力等方面;(2)态度和纪律:如服从命令、细心听训、纪律性好、爱护装备等方面;(3)团队协作:如善于配合、善于沟通、乐于助人、团结协作等方面;(4)创新和进取:如善于发现问题、善于总结经验、善于提出建议、善于自我突破等方面。
2. 积分的贬值和加分士兵的积分可以通过表现优异来获得加分,也可以通过表现不佳来受到贬值。
具体的贬值和加分项目应该由上级通过考核制定,如训练得分、考核评定、考核奖励等。
一般来说,优秀的表现会得到适当的加分激励,而不良表现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减分。
3. 积分的统计和评定积分的统计和评定应该由专门的机关和人员负责,在每一个一定的周期内对士兵的积分情况进行认真统计和评定,确保公平、公正,杜绝任何作弊和弄虚作假的行为。
可以通过成绩单、积分卡、评优评先等形式来展示和反馈积分情况,让士兵及时知晓自己的表现和进步,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竞争意识。
4. 积分的奖励和处罚根据士兵的积分情况,对其实施奖励或处罚。
对表现优异的士兵,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晋级等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士兵,可以采取批评教育、降级降职、停止晋升等处罚措施。
通过奖惩的方式,来促进士兵的积分奖惩机制,提高他们的服从性和战斗力。
五、积分管理的落实和监督为了确保士兵积分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必须严格执行落实,建立严密的监督制度和程序。
部队量化评比细则
部队量化评比细则把量化后作为职称评定、学科带头人评审、岗位聘任、内部定级、评优和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部队量化评比细则该如何制定?下文是部队量化评比细则,欢迎阅读!部队量化评比细则一根据《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民政部、总参谋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1、本细则适用于由市本级统筹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
2、本细则评分对象为《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规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类人员:(1)士官服役满12年;(2)服役期间平时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4)烈士子女;3、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我市原有安置政策规定的转业士官。
上述对象退役时已选择自主就业的执行自主就业安置方式。
二、评分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退役士兵服役年限、贡献及德才表现进行档案评分,公开选岗。
三、评分依据和标准评分是对退役士兵服役期间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
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安置办)依照退役士兵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计分,填写《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并经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市安置办复核。
退役士兵未按时确认量化评分表的,以审查档案记载确定量化计分值。
评分材料的截止时间为部队统一确定的当年批准退出现役时间。
(一)加分评分标准1、军龄记分。
义务兵和服现役12年以内(含)的士官,每服役1年计3分;士官服现役满12年后,每多服役1年计5分。
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士兵服现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士兵在服役期间被处以刑罚、劳动教养的(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法规的决定以前),服刑和劳动教养时间不计入服现役年限。
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
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摘要:一、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背景二、评分标准及分值设定三、评分方法及流程四、评分结果及应用五、政策优势与不足六、建议与展望正文: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是在我国退役军人事务部指导下,为公平、公正、公开地衡量退役士兵综合素质和能力而实施的一项举措。
本文将对该政策的评分标准、方法及流程等进行详细解读,并对其优势与不足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建议与展望。
一、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政策背景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相关要求,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重庆市结合实际制定了量化评分政策。
二、评分标准及分值设定重庆市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分为政治表现、服役年限、立功受奖、职业技能和学历等五个方面,共计100分。
其中,政治表现最高分30分,服役年限最高分30分,立功受奖最高分20分,职业技能最高分10分,学历最高分10分。
各项评分细则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相关规定制定。
三、评分方法及流程1.个人申请:退役士兵根据评分标准,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评分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评分核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分数核算。
4.结果公示:评分结果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结果应用:评分结果作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依据,影响安置岗位、工资待遇等方面。
四、评分结果及应用评分结果将直接影响退役士兵的安置待遇。
分数越高,安置待遇越好。
政策旨在鼓励退役士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获得更好的安置机会。
五、政策优势与不足优势:量化评分政策有助于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激发退役士兵自我提升的动力。
不足:评分标准仍有待完善,部分评分项目可能存在主观性,需要进一步优化。
六、建议与展望1.完善评分标准,确保各项评分细则科学合理,更具针对性。
部队量化管理细则表格
部队量化管理细则表格第一章、行政管理方面第一条国防生认真执行部队条令条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违反日常管理规定,情节较轻者,予以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第二条实行根据国防生的纪律奖惩予以加扣分原则加分项目:连队嘉奖,大队通报表扬扣分项目:连队批评,大队诫勉谈话,期末民主测评较差第三条在条令条例、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日常抽考与各项理论考核中,不及格者扣除评比分第四条各类、各级骨干认真履行职责、模范作用好、完成任务坚决,且年终测评为优秀的,予以加分第五条着装、队列或军容风纪方面不符合规定,在各级检查中不合格者,予以扣分第六条国防生违反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根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第二章、学习管理方面第七条获得国家和学校各类各级奖学金者予以加分第八条通过语言类国家四、六考试者,予以加分第九条不遵守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日常检查中发现迟到、早退、无故旷课者,予以扣分第十条各学期末专业(以个人成绩单生成课程为准)考试不合格者予以扣分第三章、实践活动方面第十一条积极参加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各项考核、比武、竞赛及活动,根据个人表现予以加分第十二条大力支持连队及国防生大队新闻报道工作,稿件被各类报刊杂志录用者,予以加分第十三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取得一定成绩者,予以加分第十四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撰写专业学术文章,取得一定成绩,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予以加分第四章、内务卫生方面第十五条违反大队内务建设标准,在各级检查中存在问题者,予以扣分第十六条内务标准高,卫生保持好,在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被大队表扬者予以加分第十七条被大队评选为月份“内务标兵”,评选为“优秀寝室”内成员,予以加分第五章、军政训练方面第十八条国防生应遵守军政训练有关规定,认真积极参加军政训练,违反军政训练第十九条连队每天的早操、每周日组织的日常训练中,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事病假缺勤,予以扣分第二十条无故或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由办公室组织的假期集中训练、野营拉练和新兵锻炼,且不能补训补练的,予以扣分第二十一条在办公室组织的年度军政训练考核项目不及格的,予以扣分第二十二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运动会或国防生大队组织的军事竞赛,予以加分第六章、量化考评实施第二十三条国防生在校日常管理量化工作在选培办的领导之下,成立由国防生大队长为组长,纠察队副队长为副组长,各连队副连长为组员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防生大队量化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实施第二十四条个人量化考评规则:1、国防生个人每学年起评分为100分;2、个人学年最后得分为该学年内加减分相抵后最终结果;3、个人分数扣除10分及以上者,要求其限期改正并上交书面检讨;扣除20分及以上者,全体国防生大会作个人检查;扣除25分及以上者,国防生大队进行约谈家长;扣除30分及以上者,取消该年度个人组织发展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参评学校各级表彰奖励活动资格,取消该年度个人报考应届研究生资格;扣除4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差,予以警告处分,缓发当年度国防生奖学金;扣除50分及以上者,认定为年终考核评定不合格,予以留队察看处分,停发当年度国防奖学金4、个人学年得分作为年度奖惩依据。
士兵量化管理规定(最新)
量化管理扣分细则第1条无故不按时起床,不参加早操(因病不出操需医院或者支队卫生队出具证明,但必须限时起床)、不按时就寝的一次扣2分。
第2条内务卫生不按要求设置,一次扣2分;内务标准不高,物品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责任区卫生不清洁一次扣3分;个人卫生不符合规定一次扣2分;私拉乱接电线、电灯,使用电热毯、取暖器形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2分。
第3条检查警容风纪时,头发、指甲、胡须、着装(含皮带、袜子、鞋子)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发现警容风纪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第4条无故不集合站队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班务会、队务会、军人大会等集会一次扣3分。
在上述场合无故不服从上级管理,当面顶撞闹事的一次扣15分。
第5条无故不站岗、误岗、漏岗、值岗睡觉一次扣4分;姿态不端正、警容不严整或不履行职责一次扣 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时发现问题的一次分别扣10分、15分、20分。
第6条无故不参与训练、工作及公差勤务的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3分。
在支队组织的体能、业务技能和军事考核中,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当月扣5分,限期未达标的在原基础上追扣5分。
第7条在各项工作、训练及公差勤务中,作风懒散,消极怠工的一次扣 5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 10分;外出执行公差勤务时,作风懒散,消极怠工影响部队形象的一次扣15分。
第8条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日常管理、训练操课、装备检查及执勤中,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本级职责,不遵守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忽视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后不消除、制止、报告,造成轻微后果的一次扣10分,发生责任事故的,按事故等级一次扣15分、20分、30分,并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纪律条令》予以惩处。
第9条中队晚上熄灯就寝后不假外出的一次扣10分,违反规定进入营业性舞厅、网吧、咖啡厅、发廊等公共场所的一次扣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10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参加学习态度不端正,无学习记录一次扣3分;学习记录不全、缺一次扣1分。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
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
【发文字号】徐政办发[2016]162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25
【实施日期】2016.09.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6〕162号2016年9月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修订的《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6年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徐州市退役士兵量化积分阳光安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
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5〕195号)和《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完善拥军政策增强军人荣誉感的意见》(苏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质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目标,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按照“档案考核、积分排名、。
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
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一、引言退役士兵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国防建设和维护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更好地帮助退役士兵顺利融入社会、改善生活状况,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方面来探讨这一主题,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内容。
二、背景介绍退役士兵的数量庞大,他们来自不同的部队和军种,有着不同的军龄和特长。
一套科学、客观的量化评分标准显得十分必要。
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制定,旨在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使每一位退役士兵都能得到公平对待,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三、量化评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 个人基本情况1.1 军龄1.2 服役表现1.3 特长技能1.4 家庭状况1.5 伤残情况2. 社会适应能力2.1 求职意愿2.2 求职能力2.3 自我提升意识2.4 社会关系2.5 社会责任感3. 教育与培训情况3.1 参加培训情况3.2 学历和学习经历 3.3 专业技能掌握情况 3.4 学习成绩4. 就业情况4.1 就业意愿4.2 就业稳定性4.3 就业岗位匹配度4.4 就业收入五、对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个人理解量化评分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科学而复杂的过程,需要考虑众多因素。
对于退役士兵来说,这些评分标准不仅是一种形式,更是一种对他们价值和能力的认可,是一种社会的关怀和尊重。
评分标准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也对于退役士兵的未来发展和社会融入至关重要。
我个人认为,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制定应该尽可能全面、公正,充分考虑到每位退役士兵的个体情况,为他们的顺利安置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六、总结通过本文的探讨,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了2023年退役士兵量化评分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以及对其制定的个人理解。
量化评分标准的制定旨在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使每一位退役士兵都能得到公平对待,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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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管理扣分细则
第1条无故不按时起床,不参加早操(因病不出操需医院或者支队卫生队出具证明,但必须限时起床)、不按时就寝的一次扣2分。
第2条内务卫生不按要求设置,一次扣2分;内务标准不高,物品摆放不整齐一次扣1分;责任区卫生不清洁一次扣3分;个人卫生不符合规定一次扣2分;私拉乱接电线、电灯,使用电热毯、取暖器形成安全隐患的一次扣2分。
第3条检查警容风纪时,头发、指甲、胡须、着装(含皮带、袜子、鞋子)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一次扣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发现警容风纪不符合要求的一次分别扣5分、10分、15分。
第4条无故不集合站队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班务会、队务会、军人大会等集会一次扣3分。
在上述场合无故不服从上级管理,当面顶撞闹事的一次扣15分。
第5条无故不站岗、误岗、漏岗、值岗睡觉一次扣4分;姿态不端正、警容不严整或不履行职责一次扣 3分;被支队、总队、公安部督察、纠察时发现问题的一次分别扣10分、15分、20分。
第6条无故不参与训练、工作及公差勤务的一次扣5分,早退一次扣3分。
在支队组织的体能、业务技能和军事考核中,未达到相关标准的当月扣5分,限期未达标的在原基础上追扣5分。
第7条在各项工作、训练及公差勤务中,作风懒散,消极怠工的一次扣 5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 10分;外出执行公差勤务时,作风懒散,消极怠工影响部队形象的一次扣15分。
第8条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日常管理、训练操课、装备检查及执勤中,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本级职责,不遵守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忽视事故隐患或发现隐患后不消除、制止、报告,造成轻微后果的一次扣10分,发生责任事故的,按事故等级一次扣15分、20分、30分,并依据《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纪律条令》予以惩处。
第9条中队晚上熄灯就寝后不假外出的一次扣10分,违反规定进入营业性舞厅、网吧、咖啡厅、发廊等公共场所的一次扣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10条无故不参加学习、教育,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参加学习态度不端正,无学习记录一次扣3分;学习记录不全、缺一次扣1分。
第11条服役态度不端正,不能正确对待得失,不服从组织管理,无理取闹,顶撞管理者,不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干扰部队正常工作,情节轻微的一次扣3分,影响较坏的扣10分。
第12条思想不健康,作风不正派,传播、收藏反动、低级、庸俗物品及散布黄色书刊、图片、歪理邪说的,在部队局域网内建立黄色论坛或播放低级、庸俗的黄色影像、禁播影像的,一经发现一次扣分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13条有酗酒、赌博、小偷小摸等行为的发现一次扣8分,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一次扣分15分,并依据《纪律条令》予以警告以上处分。
第14条违反士官管理补充规定,私自在驻地恋爱、结婚的,发现当月分别扣15分、20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15条发生警民纠纷,情节轻微的,责任人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给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按《纪律条令》处理外,责任人一次扣10分;在部队内部吵架、打架斗殴、粗暴对待战友以及影响内部团结,但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一次扣6分,情节较重的一次扣10分。
第16条在战士中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散布不良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 5分。
第17条党、团员士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团费,不参与组织生活的一次扣 5分。
第18条党员士官在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扣10分。
第19七条不遵守部队的保密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扣10分,间接责任人一次扣5分。
第20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法令的行为或引发政治事件给部队带来不良影响的,扣100分,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21条凡违反《公安消防部队营区管理规定》,未经中队主管允许,擅自将老乡、退伍老兵或其它社会人员带到部队逗留、住宿的,一次扣10分。
第22条违反“五条禁令”的一次扣20分,并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23条违反网络信息安全保密规定,将计算机“一机两用”或在消防信息网上设置链接个人主页、聊天室、联机游戏和未经批准的论坛,被省厅、市局、支队监控并查处的一次扣20分,并依据《纪律条令》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24条因警容风纪不合格被支队督察队或被武警警备司令部纠察、通报一次扣5分,扣留一次扣15分。
第25条不执行请销假制度,不假外出一次扣5分,情节较重的扣8分,并按《纪律条令》予以处理;无故超假,逾时不归,情节轻微的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2分,并按《纪律条令》予以处理。
第26条在营区内违反着装规定的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