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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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小说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以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文章吧。

同样一个问题,《傲慢与偏见》里面的所有女人放到现实中来,你会想娶哪一个?

我刚进大学的时候在学生会呆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自由和懒惰的缘故慢慢退了出来,有天有个外系的同学跟学生会某个跟我共事过的MM打听我的情况,她么,那个MM顿了顿,是个很聪明的女生。

聪明,这两个字是强调说的,我明白她的意思,是用作贬义的性质。

那个时候我就形成一种疑惑,对于女人而言,什么样的聪明是合适的,什么样的聪明却是会被抵制和攻击的。

丽萃的聪明在于自我意识强烈,她明确的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所以,她在适合的场合优雅,在不适合的场合机智。我当年看了3遍BBC的电视剧,最喜欢的镜头有两个:一个是她步行了很远去宾格来先生的庄园看望生病的姐姐,在快到的地方碰到了一只大狗,她愉快和与它玩耍。那时达西先生正好站在窗边看到这一幕,眼光便久久的不能离开。她的率性和自我讨好得到了达西先生的认可,很明显,他仰慕那个自得其乐的她。而另一个

镜头是达西小姐弹钢琴的时候,宾格来小姐为了讽刺丽萃提到了威廉姆,达西小姐心理一紧,琴声戛然而止,连达西先生都忍不住脸色大变。这个时候丽萃迅速的走了过了微笑的道歉,她说是我忘了给你翻琴谱害你不能弹下去,语气自然,态度得体,一方面安稳的达西小姐的慌张,另一方面解决了达西先生的忧虑。那一瞬间达西的表情变化很值得回味,他看着丽萃的眼神,充满了激赏,然后马上的,是无与伦比的喜爱。

大方得体,机智有益,雪中送炭的女人会让男人感激,但锦上添花的女人才是男人最大的梦想。

《傲慢与偏见》里面达到这个水准的女人有丽萃、简和夏绿蒂,相比之下,简是直接嫁给了梦想的生活,夏绿蒂是嫁给了妥协之后想要的生活,而丽萃是嫁给了通过努力改造之后的生活。

她们之间便没有什么高低之分,关键在于她们自己的内心需求,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而还有另外一个群体如莉迪亚,她漂亮并且无知,嫁不嫁得好只与运气有关,但这一点并不由我们来评判,因为对于头脑里一根杠杆两个齿轮的个体,她对于幸福和不幸福并没有自我意识的认知,只要能满足眼下的生活,就没有什么失落感。

这个道理适用于所有人群,所以傻瓜容易快乐,智者充满痛苦。

如果我是普通的男人,大抵会选择夏绿蒂,她与我持平或者比我高那么一点点,欲求不高,容易满足,放在身边很安心,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若再稍微优质一点,那么我定然会选择简,大方得体,漂亮讨喜,入得厨房出的厅堂,能娶回家自然要好哈争取。

但若是条件好到女人趋之若鹜,信手拈来都是顺畅容易,我定然是要挑个丽萃出来,反正美女唾手可取,不找个机智有趣棋逢对手的女人明显对不起自己的智商和品味,更关键的是,被宠溺惯了,还真需要一个恶人来折磨自己。

无非是看谁的由外到内更加强大罢了。

但如果你完全没有那个情商和智商,那就还是歇着娶个莉迪亚就好,至少她简单好哄,没那么多的精神消耗。

我记得以前和大学时的男朋友吵架,他气愤的说,连钱都哄不好的女人真讨厌。我哈哈大笑,为他这句写实的精彩而觉得有趣。这漫长的人生,经过简单之后复杂一点有什么不好,只要我们有更宽广的胸襟和强大的心灵,没有知音并不可怕,怕只怕,自我催眠和将就。

认清形势,不做幻想,如果一个人对你说你太聪明我不能娶你,相信他,他是真的配不上你,无论他说的目的是真诚还是借口。

做个游戏,姑娘们。

假设把这本书的所有未婚女人拿到现实中来,

假设去掉达西先生,

问题:你认为谁嫁不出去?

我的答案是两个人--伊丽莎白和曼丽。

证明如下:丽萃太聪明,而大多数男人不喜欢聪明的女人,曼丽太博学,大多数男人不喜欢女博士。而且她们又穷又自命不凡。一个

女人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是认为自己聪明,比男人还聪明,最糟的是她居然认为男人喜欢聪明的女人。

《围城》里有句话,男人从不和戴眼镜的女人调情。电脑和课本使越来越多的女人成了男人不敢与之调情的罪魁,戴眼镜的人无论男女都有一种距离感和假象,女的就完全失掉了眼波流转的魅力,即便你死盯着公车里的一个帅哥达一刻钟之久,他也浑然不觉,还以为你的眼镜在闪闪发亮,深恨你的玻璃片刺得他难受,即而忿忿然转过身去,给你个后背,那后背固然伟岸也到底不及正脸。

所以,我认为凡戴眼镜的女人被男人看上的几率就更小,当然也不是没有啊,我是说多数。

最不愁嫁的历来是浅薄的漂亮女人,比如丽迪亚,还有德包尔小姐,有钱的女人,当然简是抢手货,漂亮温柔又平庸,夏绿蒂聪明不亚于丽萃但是她实际又会装傻,所以放在任何时代都不愁没人要。从主要的数到次要的,也只剩下丽萃和曼丽。

我想到自己所有的女同学,孩子最大的,也就是嫁人最早的,不是最漂亮的,就是最丑的。

漂亮而不聪明的女人通常不会坚持嫁给一个物有所值的男人,而是由于从小就被男人宠坏了,对男人产生了依赖感所以大都很早就耐不住寂寞结婚了,而且对方通常是癞蛤蟆或者穷光蛋,甚至是小混混。反正嫁得很不上算。那些丑女孩,只仗着年轻喽,怪的是经常嫁的还行,至少让别人觉得比她强。比如我一个小学的女同学,严重罗圈腿,满脸痤疮,蒜头鼻子外加大龅牙,够可以的吧,可她老公居然就长的

眉清目秀,性格温顺,所以说,不是我说,是陀斯妥耶夫斯基借着老卡拉马佐夫的口说---真正的色鬼眼里没有丑女人。

所以女人丑还不算最可怕,可怕的是又丑又倔,好比茅房的石头。

所以我就劝姑娘们,读点书但是别太多,学点艺术啥的别太深,懂点哲理可别做女学者,你要非做乔治桑和杜拉斯我也没法就告诉你这里不是法兰西。学点理科我倒不反对,起码是个手艺可以糊口,最要不得的就是做不得志的文艺青年,既不漂亮又自以为是,男人一见吓得就跑。

其实我越看《傲慢与偏见》就越喜欢简,不喜欢丽萃,假如我是男人我会娶简而不是丽萃。其实,这本书所有的男人都第一眼看上了简,她才是男人钟爱并且想娶做太太的女人。一点教养,一点常识,一点妩媚一点含蓄,温顺可爱人,是个宝贝儿。丽萃太精明了,太爱讽刺,嘴巴刁脾气倔,虽然我不是科林斯先生也被她的头脑气坏了。

姑娘们,无论你们的答案是谁,我都要再次提醒,认清形势不做幻想,在现实中生活总要放弃一些东西,假如你觉得值。

见到有人说《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是由于达西家里的庄园美丽才动了心的,大感疑惑,忍不住去看了原书……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还是中学。爱情只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我小时候看武侠剧里的言情都觉得烦)。时隔多年,从伊丽莎白访问彭贝里那段读至末尾,却有了完全不同的感受。也许直到这时,才隐隐明白此书为何成为传世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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