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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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规范:
1.一定要收到业务员的工作单以及BOOKING;工作单上商务部已经填完应付,
业务部已经填完应收,方可操作。
2.拿到BOOKING以及工作单一定要先核实,起运港,目的港,柜型,柜量,订
舱代理,过滤一遍先,拿到SO后也要先核对一遍再发给客户,一定要通过邮件的方式书面发给客户,并要求客户收到回复,如果客户没有回复的,一定要电话及时通知确认对方已经收到。
3.如果是走驳船,要先仔细检查SO上是否有要求是要发柜号信息去配舱。
4.凡是有代理信息的文件必须处理后方可发出。
5.凡是牵涉到账单等一些重要信息,发邮件之前一定要核对发送的邮箱地址,
确认邮箱后缀等信息上都是客户同一公司方可全部答复。
6.凡是SO;提单COPY件确认,发送;账单;以及相关重要信息都要发邮件以
书面形式给到客户以及抄送给对应的业务员,凡是与代理的邮件都抄送给对应的商务部同事,不能抄送给业务,如果代理是业务自己找的情况下,工作单上也必须有商务部同事的签字(备案),并且给代理邮件的时候要抄送给到商务部同事。
7.补料给船公司之前一定要先确认是否要开发票,付款地点,正本或电放,取
正本地点的地点等,现在很多船公司都是在补料的时候就要确认,否则会有改单费。凡是金额比较大的美金,一定要跟业务确认是香港付款,还是要开发票,因为开发票,就要付税金的。
8.另外拿到账单以后,要确认是否有付款时间的限制,如果有,则需提前安排
先付款。
9.凡是放单,一定要确认是否收到海运费+本地费用的款项才可放。如是我司出
分单,一定要让对方盖章扫描的电放保函才可电放;如是快递正本提单,一定要书面收到客户的快递地址,才可快递。正本提单,退税联都必须扫描留底才可快递。
10.如果没有收到款,业务员要求放单,必须要业务员填写提前放单申请并至少
要财务签字方可放单。
11.收到客户的退税联,都统一交去财务,由财务统一保管。
12.每票货打印留底的:BOOKING,SO,最终提单COPY件,填写准确的应收,应
付工作单。
13.凡是产生了任何费用,包括快递费用,都要及时录到系统里。
14.发送邮件信息尽量详细,完整,要有称呼,有自己的签名,联系方式。主题
要准确。
15.凡是跟客户或者代理有异议的地方,不要立马回邮件跟对方对质,先与部门
经理沟通或者商务沟通怎么回复。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必须要及时汇报。16.及时更新报表,尤其是新收到一票货需要操作,一定及时更新到报表上以便
自己去跟踪,遇到周五或者节假日,提前确认是否有事情要在假期处理,一定要问到相关联系人的手机号,以便及时跟踪处理,如需加班,请写加班申请以便日后调休。
17.每位同事有发现不同船公司的要求请及时更新每个船公司的信息,并且及时
去看其他船公司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