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共8页word资料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保障客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直接从事业务工作的员工和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定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第四条本公司将持续跟踪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更新。
第五条本制度由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二章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要求第六条本公司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具备与其从事工作相适应的职业资格,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在聘用时应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后方可入职。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参加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和培训,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第九条任何存在造假行为或违规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从业人员的资格。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更新,逾期未更新的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有权利在工作中提出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培训。
第十四条公司在进行绩效考核时应考虑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将其列为考核指标之一。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跳槽或离职时,应及时通知公司,将工作中的职业资格证书交还给公司。
第十六条强制执行制度违反从业人员的必须被终止第四章监督和考核第十七条公司设立专门岗位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对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公司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真实有效。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三篇)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是指在特定职业或行业中,要求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证书或资格,才能够合法从事相关工作的管理规定。
这项管理规定的实施旨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行业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草案,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人员从业行为,保障公众权益,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根据《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需要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律师、会计师、药师、工程师等。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推动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公众利益。
第四条从业人员在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时,应当依法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否则将被认定为非法从业。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职业人员的注册、认证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和认证第六条申领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学历、培训和工作经验,并通过相关考试或评定认定的方式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审核申请人的资格,确保证书的真实有效。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应当明示证书的名称、编号、有效期限、颁发机构等内容,并具备防伪措施,防止证书被伪造或篡改。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申请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评定评审。
第十条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年度审核,以证实其在从业期间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三章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并配有近期照片。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职业操守,保守职业秘密,不泄露和滥用职业信息。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标准,不从事与自己职业不相关的工作,不以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保持专业形象,依法依规从事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提高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保障公众利益,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持证上岗管理适用于所有需要特定执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的职业。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保证从业人员的资质及素质符合职业要求,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权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对各行业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申领条件第五条从业人员申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三)无不良记录;(四)符合其他国家、行业相关的要求。
第六条从业人员申领执业资格证书,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个人身份证明;(二)相关学历证明;(三)专业培训合格证明;(四)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证明;(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三章证书颁发与管理第七条从业人员根据类别申领不同的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应包含个人姓名、证书编号、颁发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颁发和管理。
第九条从业人员须定期进行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十条从业人员应携带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随身佩戴,并在工作场所醒目处展示。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招聘从业人员时应核实其执业资格证书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根据职业要求,按规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三条监督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抽查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和不合格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其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暂时停职、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故意虚假申领或使用他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监督和管理部门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妨碍持证上岗管理,否则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具体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管理办法由各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并管理。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范本对于“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的范本,下面是一个大致的版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持证上岗员工的管理,规范证照的颁发与使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特殊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细则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持证上岗和证照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更加详细和具体的操作指导方案,并在内部进行有效的宣传和培训,以确保员工不仅了解本细则要求,而且能够正确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依法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以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和技能。
第二章持证上岗管理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第七条员工根据其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更新或重新认证。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持证上岗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员工持证上岗的申请、审核、登记、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应包括三个方面:证书申请和审核、证书使用和更新、证书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企业应制定相关的流程和规定,确保员工持证上岗的程序和要求符合国家要求,并建立相应的档案和统计制度。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证照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职业技能证书等证件的种类、颁发机构、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等内容。
第十二条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员工职业技能证书等证件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相应的证照档案,对员工的证照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证照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证照进行清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要求的情况,确保证照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证照的监督和管理,对于虚假证照或未及时更新证照的情况,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依法处理。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职业化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专业、规范、高效的原则;3. 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单位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持证上岗岗位的确定:1.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持证上岗的岗位;2. 对涉及公共安全、职业健康、技术标准等关键岗位,必须实行持证上岗。
第五条持证上岗的条件:1.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2. 通过本单位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3.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第六条持证上岗的管理:1. 岗位人员需参加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证书;2. 本单位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安全知识等;3. 岗位人员需通过本单位组织的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4. 持证上岗人员需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复训,保持证书的有效性。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培训:1. 岗位人员需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XX天;2. 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安全知识、应急处置等;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持证上岗考核。
第八条考核:1. 持证上岗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2. 理论考核满分为100分,实际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3. 考核合格分数线为90分,低于90分者需重新培训、考核。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1. 本单位设立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持证上岗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持证上岗人员的工作状态、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监督检查小组有权予以纠正或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持证上岗的奖惩第十条奖励:1. 对持证上岗人员,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2. 对在培训和考核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并提高其工作能力和素质。
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
一、证书申领和管理1. 从业人员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申请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申请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缴纳证书申请费等。
2. 证书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和发放证书,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考试或培训。
申请人需通过相应的考试或培训,才能获得证书。
3. 证书采用电子化管理,证书上将标明从业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专业领域、有效期等信息。
证书应定期续期,要求从业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或考试。
二、持证上岗要求1. 从业人员应根据所持证书的专业领域,选择相应的工作岗位。
不得从事与证书专业领域不符的工作。
2. 持证人员应在有效期内上岗,否则将被认定为无证上岗,应停止工作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3. 持证人员应按照所持证书的要求,保持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继续持证上岗。
三、证书失效和处罚1. 证书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持证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或行业不良记录,证书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证书。
2. 对于无证上岗的人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将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限制从业和法律责任等。
3. 持证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违反行业规范或涉嫌犯罪行为,证书管理机构有权暂停或永久撤销其证书,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以上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可根据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质量,保障公众和社会的利益。
精选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持证上岗制度
为加强本项目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一、持证上岗的岗位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
二、岗位等级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
三、岗位种类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1.需持国家、河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集团公司或项目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1.取证:经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局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项目综合部保存备案。
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
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部门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安全环境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1、煤矿主要负责人:煤矿正副矿长、正副总工程师等;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部长(含副职)、科长(含副职)、安全监察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区队长(含副职)等;3、特种作业人员:(1)电工作业。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模版一、背景和目的1.1 背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要求越来越高。
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行业开始对从业人员进行持证上岗管理。
1.2 目的本管理办法的目的是通过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确保行业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以下行业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列举适用行业)三、持证要求3.1 证书类型从业人员根据具体岗位的要求,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2 证书获取(根据实际情况列明证书获取的途径,如考试、培训等)四、持证上岗4.1 上岗要求(根据具体行业列举上岗要求的内容)4.2 上岗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列举上岗程序的步骤,如提交证书复印件、办理上岗手续等)4.3 证件变更和注销4.3.1 证件变更从业人员在证件有效期内如需变更从业岗位或其他相关信息,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4.3.2 证件注销从业人员在离职或不再从事相关职业时,应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证书。
五、持证管理5.1 证书查询行业部门应建立相关数据库或系统,公开查询从业人员的证书信息,以方便用人单位或公众查询。
5.2 证书复印件和原件保管用人单位应对从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和原件进行保管,并能够提供给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5.3 定期复审从业人员持有的证书应定期复审,以确保其持续符合行业要求。
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程序由行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5.4 失信行为处理对于违反行业规定或有失信行为的从业人员,行业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
六、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行业部门有权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处罚措施。
七、附则7.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具体时间)。
7.2 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行业部门所有。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各行业从业岗位从事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并在岗位上予以有效使用。
第五条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
证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注明持证人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需定期更新证书,保持其业务水平和技能的适用性。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书,不得私自交易、转让或伪造证书。
第八条对于持证人员不合规行为或虚假证书的情况,相关部门应追究其责任,并予以相应的处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承诺和义务第九条从业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应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企业或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应积极参与岗位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持证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有权对持证人员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对于违规行为者,相关部门有权暂停或撤销其证书,并追究其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导致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投诉机制,接收并处理从业人员和公众的投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关于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旨在规范从业人员的行为并提高其服务质量。
希望该范本能够对相关部门的制定工作提供参考。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
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1.目的:为提高重点岗位人员及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日常学习和技能提升,促进员工学习自主化、制度化,规范持证上岗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及技术、文职类间接人员。
3.权责:3.1此规范由本公司人事部制定、修改、发行并最终解释。
3.2各员工按照岗位要求事项学习、取证,部门推动执行。
4.名词定义:无5.作业内容:5.1关于技能认证的对象人员公司内部各级别干部、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文职类、助理等。
5.2岗位技能认证的项目设置包括:5.2.1 技术类型认证项目例如:UG绘图、CAD绘图、模具设计、产品设计、设计选型、Pro-E、平面设计、IT技术等类型。
5.2.2 技能型认证项目例如:注塑工艺、数车编程操机、CNC编程、CNC操机、慢丝切割、工艺编排、深孔操机、雕刻操机、火花放电、快丝、磨床、铣床、电焊、产品组装、设备维修、机械识图、量具检测、锯床等。
5.2.3 办公工具型认证项目例如:WORD使用EXCEL表格EXCEL公式PPT ERP MES OA外语读写、外语口语交流、商务写作、管理文件编写等。
5.3 管理型、技术型各岗位具体能力要求如下表:5.4 文职类间接人员岗位能力要求如下表:5.3.实施办法5.3.1新进干部实行入职自我学习与参加内部培训、在岗培训。
培训时间整体控制在6个月内,学习完一门后联络人事组安排考核,考核合格一门发一次证书,最终要求所有学习项目均要拿到合格证。
5.3.2现岗位在职人员实行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将自己没有拿到资格证的项目理一遍,排出本年度的学习计划(每年至少4项学习内容),通过培训课程、自我看录像等方式学习,学会一门考核一门,可以通过参加人事定期组织的统一考核。
现在职人员的培训拿证需要在一年内完成。
5.4 培训教材的作成及试题准备5.4.1培训相关的资料制定原则上使用PPT档,以各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必需资培训料整理完成。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模版
持证上岗及证照管理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持证上岗行为,保障工作安全和效率,提高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持有职业证照和从业证明的员工。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证照,包括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其他涉及工作需要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持证上岗要求第四条所有从事需要相关证照的岗位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证照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五条员工申请持有相关证照时,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考试和审核程序通过相应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证照。
第六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参加相关证照的培训课程,通过相应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证照。
第七条员工获得证照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持证上岗资格的评估及复审。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员工的证照情况,安排合适的岗位和任务,保证员工能够合理利用自己的证照技能。
第三章证照管理第九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证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管理措施。
第十条本企业应对所有员工的证照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员工证照档案,包括员工姓名、证照名称、证照编号、证照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员工的证照进行复审,确保证照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建立证照管理数据库,实现证照信息的集中管理和查询。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十三条所有员工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自觉遵守证照管理制度,保持证照有效性和合规性。
第十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负责监督员工的证照管理,对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证照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各部门做好证照管理工作,做好证照的颁发和办理工作。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证照管理的重视,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未持有相关证照而从事相关工作的员工,本企业将予以停止工作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存在证照过期、无法提供证照或涂改证照等违规行为的员工,本企业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故意伪造证照或虚假举报他人证照问题的员工,本企业将给予辞退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人员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人员的上岗行为,确保职业技能人员的安全、稳定、高效地开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电工、焊工、机械师、建筑工等职业技能人员。
第三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能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聘用持证上岗的职业技能人员,不得随意安排未持证人员从事职业技能工作,确保工作安全、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技能人员的工作管理和指导,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技能人员档案,记录职业技能人员的证书信息、工作经历以及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职业技能证书管理第九条职业技能证书由相关部门负责颁发,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申请证书。
第十条职业技能证书应当包含职业技能人员的基本信息,证书编号以及所获得的职业技能等级。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到期需重新进行考核,逾期未进行考核的职业技能证书失效。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随身携带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在上岗工作时出示证书。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证书遗失或损坏的,职业技能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办。
第三章上岗管理第十四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按照领域和工种的要求,从事相关的职业技能工作。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人员不得将证书借用、出租、转让或者伪造他人证书,不得从事与所持证书无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技能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商业秘密,维护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利益。
第十八条职业技能人员应当积极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
持证上岗资料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持证上岗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持证上岗的人员,在企业内部范围内的持证上岗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技术人员、生产工艺人员、安全生产人员、质量检测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保证持证上岗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
第四条企业应当为持证上岗人员提供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机会,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五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持证上岗人员的考核和培训。
第二章持证上岗人员的条件和管理第六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的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持证上岗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保持自身专业技能的更新和提高。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持证上岗人员档案,记录其学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情况等信息,便于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持证上岗人员,如需转岗或职务调整,应当经过企业审批,并且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奖惩措施等,保证持证上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
第三章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为持证上岗人员定期组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其对行业发展和技术革新的了解。
第十二条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专业知识、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
第十三条持证上岗人员参加培训后,应当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档案,记录其培训内容、培训时长、考核情况等信息,以便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章持证上岗人员的监督和奖惩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日常监督,确保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违规行为。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相关岗位上的管理工作,涉及所有需要从业资格证书的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在相关行业中具备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第四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依法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持证人应当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证书的核验。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业惯例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第七条从事涉及从业资格证书的岗位,应当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任职。
第八条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证书的注册和更新。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从业资格证书,不得私自转借、转让或伪造、篡改证书。
第十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时应当携带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验证。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因犯罪或失职失责等原因被吊销或注销从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及时停止在相关岗位上的工作,离岗后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应当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不得故意误导、欺骗消费者。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合法权益,妥善保管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发现服务对象存在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解决问题,确保服务对象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职业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七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持证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估。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模板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需要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司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考试条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资格要求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格;(三)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四)通过公司组织的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六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应当由公司统一颁发,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培训要求第七条公司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二)业务知识和技能;(三)安全意识教育和职业健康知识;(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并按照要求完成培训课程。
第四章持证上岗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从业人员应当随身携带资格证书,并在作业现场明显位置展示。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有效性。
第五章资格证书管理第十二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过期应当重新参加考试,取得新的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应当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参加公司组织的继续教育。
第十四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申请补发或者更换。
第六章罚则第十五条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由公司予以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十六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因业务技能不足或者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持证上岗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职业素质,规范职业行为,确保工作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教师、工程师、建筑师等职业。
第三条持证上岗是指特定职业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本职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关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第五条所有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标准进行工作。
第二章持证上岗的要求第六条从事特定职业的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及时进行更新。
第七条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和审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员工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工作经验证明、培训证书等。
第八条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和评定由相关职业协会或政府部门负责。
员工需要参加规定的考试和评定,并按要求通过相关考核。
第九条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相关部门或机构签发,并具有一定的期限。
员工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进行更新。
第三章持证上岗的管理第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书的审核、更新、归档等工作。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存放在人力资源部门,以便随时查阅。
如有证书遗失或过期,员工必须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新证或更新证书。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对持证上岗的员工进行职业素质的提升和评估。
第十三条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参加定期的职业能力培训,并按照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分或证书。
第十四条持证上岗的员工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的机密信息。
第四章持证上岗的激励和惩处第十五条对于持证上岗的员工,本单位将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晋升机会、职称评定等。
第十六条对于持证上岗的员工,本单位将对其进行绩效评估,并将其成绩纳入考核体系,作为晋升和奖惩的依据。
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
京东方视讯整机大楼(工业厂房)等5项
(整机代工事业北京工厂项目)
编制人:
审核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京东方北京工厂S2项目部
质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规定持证上岗人员上班时必须配戴及持相应证件上岗,不按规定配戴及不持证上岗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工程项目所有管理操作人员经过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持证上岗。
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3、所有证件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无论对当事人及证件所有人进行罚款200元并追究其责任。
4、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办法。
加强质量意识教育,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以提高技术素质为中心,强化质量意识,带动工程质量到一个新阶段。
证件上岗管理制度
证件上岗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同时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证件上岗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已入职和将要入职的员工。
三、证件管理1. 证件种类根据员工不同的工作性质和职责,公司将对不同的证件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件:- 身份证- 学历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健康证- 安全生产证- 等等2. 证件管理责任人公司将对证件管理进行分类管理,由不同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管理。
-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进行管理。
- 技术部门:对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管理。
- 安全生产部门:对员工健康证、安全生产证等证件进行管理。
3. 证件上岗要求在员工上岗工作前,必须先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审核,确保员工已获得相应的证件,符合职位上岗要求。
4. 证件定期复核为保证员工证件的及时更新和管理,公司将每年对员工的证件进行一次统一排查和更新,以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处罚与奖励任何员工如未按照本制度管理要求进行操作,将被视为不符合公司的管理要求,将予以相应的处理。
与此同时,公司将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的发展和员工的福利。
说明:本文档是一份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文档,主要内容是对员工证件的管理要求和流程进行规范。
同时也注重在员工管理过程中坚持奖惩分明的管理原则,以实现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司形象的维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6特殊工种员工必须持外培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独立顶岗,人资部门负责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监督与管理。
4.3.3质量部、设备仪表部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知识培训,并于培训结束3个工作日内颁
发“检验证”、“设备仪表操作证”。
4.3.4科技公司、制造部负责及时登记、更新本部门持证上岗人员明细台帐,并做好持证上岗后备人员培训工作,同时须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更新的台帐发送设备仪表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4工作程序
4.1按照《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求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报培训需求(4.2、4.3除外),人力资源部对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培训根据提报需求给予安排。
4.2工艺上岗证
4.2.1由科技公司技术室、制造部技术室负责对“工艺上岗证”持证人员操作能力进行测评、上岗证颁发与日常检查。
修改履历
文件名称: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Q/GH GHR0524—2019
版本号/修改号
发布日
制定、修改内容
起草部门
备注
D/0
2019/08/01
体系整合,统一换版
人力资源部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语文课本中的文章都是精选的比较优秀的文章,还有不少名家名篇。如果有选择循序渐进地让学生背诵一些优秀篇目、精彩段落,对提高学生的水平会大有裨益。现在,不少语文教师在分析课文时,把文章解体的支离破碎,总在文章的技巧方面下功夫。结果教师费劲,学生头疼。分析完之后,学生收效甚微,没过几天便忘的一干二净。造成这种事倍功半的尴尬局面的关键就是对文章读的不熟。常言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如果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反复阅读课文,或细读、默读、跳读,或听读、范读、轮读、分角色朗读,学生便可以在读中自然领悟文章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技巧,可以在读中自然加强语感,增强语言的感受力。久而久之,这种思想内容、写作技巧和语感就会自然渗透到学生的语言意识之中,就会在写作中自觉不自觉地加以运用、创造和发展。1范围
4.3检验证、设备仪表操作证
4.3.1由质量部负责对“检验证”持证人员操作能力进行测评、上岗证颁发与日常检查;由设备仪表部负责对“设备仪表操作证”持证人员操作能力进行测评、上岗证颁发与日常检查。
4.3.2.科技公司、制造部负责将符合检验与设备操作岗位条件的本部门员工(原则上要求该员工须在公司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培训需求向质量部、设备仪表部提报(转岗人员或其他特殊情况注明原因后须于7日内申报)。
2.2.3专业生产设备: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炉、AOI、例行试验设备、电视机装配流水线、波峰焊机、自动插件机、铆钉机、剥线机、纸箱抗压设备、高低温试验设备、条码打印机。
3管理要求
3.1各持证上岗工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3.2各持证上岗岗位的证书个人保管一份,部门备份一份,必须保证能够随时取用备查。
这个工作可让学生分组负责收集整理,登在小黑板上,每周一换。要求学生抽空抄录并且阅读成诵。其目的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爱生活,所以内容要尽量广泛一些,可以分为人生、价值、理想、学习、成长、责任、友谊、爱心、探索、环保等多方面。如此下去,除假期外,一年便可以积累40多则材料。如果学生的脑海里有了众多的鲜活生动的材料,写起文章来还用乱翻参考书吗?本办法规定了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持证上岗工种的内容和管理要求,子公司参照执行。
3.3部门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工种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对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允许安排上岗。
3.4制造部、科技公司相关技术岗位员工必须经本部门技术室颁发“工艺上岗证”后方可独立顶岗,技术部负责对“工艺上岗证”进行监督与管理;部门技术岗位员工(质控点人员)须经质量部颁发“检验证”后方可独立项岗;应持证上岗设备人员须经设备仪表部颁发“设备仪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顶岗(具体见附表1、附表2)。
2.1持证上岗工种及岗位范围
2.1.1特殊工种: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特殊工种范围:电工、焊工、锅炉工、电梯工、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含叉车)、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1.2关键岗位:制造部、科技公司线长、班长、组长。
2.1刷工、贴片工、回流焊操作工、机插操作工、检验工、手工焊工、波峰焊工、调试工、。
4.3.5负责持证上岗培训与发“证”的部门,必须建立培训登记台账,内容包含:序号、申请部门、姓名、性别、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人、岗位名称、考试成绩、是否发证等。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培训台账明细电子版发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向人力资源部提报考试卷(空白)文本一份备外部审查用。培训登记台账永久保存。
2.1.3.2制造部:机壳修理工、喷枪手、调漆、丝印、检验工、调试工。
2.1.3.4质量部:部品检验岗位、指标测试岗位、日抽样岗位。
2.1.4职位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员工须持相应上岗证。
2.2持证上岗设备
2.2.1各种车辆(含叉车,外培)、电梯(外培)。
2.2.2动力及电器设备:锅炉(外培)、空压机、配电设备(外培)。
4.2.2科技公司、制造部新员工到岗或转岗到应持证岗位(技术岗位)15个工作日内,科技公司、制造部技术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对员工进行基本操作能力测评,测评合格的颁发“临时工艺上岗证”,有效期3个月(从发证之日起)。
4.2.3新员工、转岗员工持“临时工艺上岗证”上岗试用近3个月最后一周时,科技公司、制造部技术室应着手组织对需转“证”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考评,考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颁发“工艺上岗证”,有效期3年(从发证之日起)。
单靠“死”记还不行,还得“活”用,姑且称之为“先死后活”吧。让学生把一周看到或听到的新鲜事记下来,摒弃那些假话套话空话,写出自己的真情实感,篇幅可长可短,并要求运用积累的成语、名言警句等,定期检查点评,选择优秀篇目在班里朗读或展出。这样,即巩固了所学的材料,又锻炼了学生的写作能力,同时还培养了学生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等等,达到“一石多鸟”的效果。2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