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

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
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

旅游资源经营权(评估:186 010 818 77)指对旅游资源一定时期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是一种法律上的财产权利。广义的旅游资源经营权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对已进行一定程度开发或投入的旅游景区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可称为旅游景区经营权;另一种是对未来进行开发或投入的自然状态的旅游资源的占有、使用和收益,可称为狭义的旅游资源经营权。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是旅游资源经营权标的若干年期的资本化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两种形式的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形成,都有以价值为基础受供求调节的一般商品价格形成方式,也有以其稀缺性和经营垄断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方式。

一、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形成因素

1.旅游资源的资源属性和管理级别

按照资源属性,可以把旅游资源分为自然景观(地文景观、水域风光、气候天象、生物景观)和人文景观(文物古迹、民俗风情、城乡风貌、现代设施、宗教文化、文学艺术、饮食购物)两大类型。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既有明显区别,又有一定的联系: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一般要经过人工的开发,或多或少带有人文因素;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往往要以自然景观为基础,并与其特色相协调。

按照管理级别,我国旅游资源可分为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四种类型。世界级的旅游资源主要包括: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名胜古迹和列入“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的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的旅游资源主要包括: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林业部批准的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国家地质公园等等。省级旅游资源主要包括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森林公园等;市(县)级旅游资源主要指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旅游资源的类型和管理级别,比较准确地反映了各种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品位的高低,是其价格形成的价值基础,是价格确定的主要因素。

2.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

旅游资源的空间范围、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客观条件,以及国家政策导向、旅游发展状况等动态条件,直接决定了开发的前期投入和投资回报效果,是确定旅游资源价格的重要因素。

3.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需求

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使用和收益是一个投资大、周期长的过程,投资者对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市场需求,直接决定其交易价格。

4.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

对于已有一定开发程度的旅游景区,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是确定其经营权的价格的重要因素。现有收入的确定应从总收入中扣除计算周期内的实际经营成本。5.旅游资源经营权年限

任何旅游资源经营权总是与一定经营时期相联系的,经营时间的长短主要由现有法律法规来确定的,同时也与资源开发建设的投资规划有关,一般为30-50年不等。

综合上述因素,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形成可由下列公式一、公式二表示:

公式一:P=I(1+i%)t

公式二:P=1/3A(α+β+γ)t

其中:P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公式一只适用于旅游景区经营权价格确定;公式二适用于所有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

I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当年,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income)。

i%代表旅游景区自开发以来,旅游景区现有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

t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年限(单位:年)。

A代表旅游资源年评估价格(assessed price),主要由旅游资源的类型和级别确定。α代表旅游资源开发条件系数,其大小在。和1之间。

β代表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需求系数,其大小在0和1之间。

7代表其他影响因素系数,其大小在0和1之间。

二、当前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的特点

1.分散的政府制定价格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定价只限于少数具有资源稀缺性、自然垄断性、公益性、公用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政府定价的依据仍是商品的价值,实行政府定价的目的是为了稳定价格总水平,为国民经济计划服务。而在旅游资源经营权政府定价中,行为主体主要是分散的地方政府,定价的依据是与现有资源的低水平开发或破坏性开发的比较收益,定价的目的是为了加快本地区旅游业发展的需

要。

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形成公式分析,现有旅游景区政府制定价格(用公式一分析),往往注重旅游景区的现有收入(1项)和经营年限(t项),容易忽视旅游景区现有收入的年平均增长率(i%项)。例如,十堰市以武当山1年的旅游总收入作价,按照50年至70年的经营年限,确定出武当山的经营权的最低出让价格为4亿元;而现有旅游资源政府制定价格(用公式二分析),表现为未能准确地进行旅游资源评估价格(A项),在现有低效率经营的巨大财政压力和一哄而上急于出让经营权的激烈竞争下,过分压低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系数、经营权市场需求系数和其他影响因素系数(α、β、γ项),其极端情况便是旅游资源经营权的“零转让”。2.市场形式的非市场交易

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分散的政府定价的特点,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交易就不可避免地表现为“点对点”即分散的地方政府对具体的企业进行谈判的形式,或形式上的政府对若干企业的招标行为等实质上的非市场化运作。这与入世后所要求的统一、透明和可预见(uniform,transparent and predictable)的政策环境明显不相适应。3.财产权利的不确定性导致投资信心不足

由于旅游资源本身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同时往往与其他诸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难以分离,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受让双方的权利义务事实上难以准确界定,加之“点对点”交易形式所包含的浓厚的感情等因素,使买卖双方利益难以得到全面的确定,导致投资者投资信心缺乏。

三、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确定原则

1,明确有效的出让主体

根据旅游资源的资源属性和管理级别,明确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的有效主体。按照现有法律的规定,我国旅游资源绝大部分都是属于国家所有,各级地方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承担着旅游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中央、省、市(县)级政府主要承担着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市(县)政府主要承担着旅游资源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在现有管理体制下,有必要明确不同级别、不同属性的旅游资源经营权的出让主体。在实践中,可实行“本级审批,两级管理”的管理办法:国家级旅游资源由国家级批准单位审批,由省级政府实施出让管理,省级资源由省级单位审批,市级政府实施出让管理。

2.建立完整的价格评估体系

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价格确定,不同于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单一形式的自然资源,难以以单位价格的形式确定其价格。对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确定,应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评估体系实行综合评估,用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形式公式,以评估价计算市场价。

3.确定统一规范的出让程序

按照统一、透明和可预见的要求,建立省、市两级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市场,制定全国统一的出让程序和经营权争议的处理办法,通过旅游资源经营权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以市场价的形式实现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

4.由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保障实施

旅游资源权的有序转让,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推行的早迟、成败决定旅游业高速发展的早迟、成败。旅游资源经营权通过市场出让,要实现旅游景区经营的企业化,同时还要确保旅游资源的完整和可持续发展,既需要大胆稳妥的探索,更需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予以保障。

5.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是在一定期限中持有旅游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所形成的一种价格。目前我国旅游资源(主要指以实物形式存在的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的所有权归国家,旅游资源经营权的价格是以旅游资源的使用权、收益权出让、转让为前提的,因此,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旅游资源这个特殊标的多年的资本现值总额,是旅游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形式。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形成包含两种形式:其一是以价值为基础的受供求关系调节的一般商品价格形式,如旅游风景区中已投入和开发的基础设施;其二是以其稀缺性和经营垄断性为基础形成的价格方式,如景区里的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以及自然奇观等等。正是由于旅游资源的特殊性,决定了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形成方式的复杂性,旅游资源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更不能简单采用一般商品的价格决定形式。旅游资源和一般的国有资产也有较大区别,它是一种“公益性国有资产”,因此也不可将一般国有资产出让经营权的方式套用到旅游资源上。

(一)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是根据旅游资源属性和特征,以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

为目的,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旅游资源的现时价格进行评定和估算,其核心是对旅游资源在某一时点的使用权价格进行估算。

旅游资源作为特殊的资源,既不同于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等单一形式的自然资源,也不同于一般的国有资产,难以用单位价格形式确定其价格,评估时,不仅要对其市场的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经营权价格评估的重要因素,而且由于旅游资源的“公益性”,还应对其社会价值、生态价值进行效益评价和效益货币化。

目前我国的评估工作,无论是评估实务,评估管理,还是在评估的理论研究方面都获得了一定的进步和发展,但比之于发达国家的评估工作,比之于客观提出的对评估工作的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对旅游资源这种专业性、行业性较强的评估,理论研究尚待深入。

四、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评估指标

旅游资源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包括完全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转让和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的转让,因此,对于完全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经营权价格,我们只能通过旅游资源自身的价值评估和预期收益状况来确定;对于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由于旅游资源的构成中既包括消耗了一般人类劳动的劳动产品,又包含了以希缺性和垄断性为基础的非劳动产品,其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确定时,既要把这些追加到旅游资源中,使旅游资源变为人类可直接利用的资源的各种劳动消耗在旅游资源经营权转让中得以补偿,同时还应将其中的稀缺性和垄断性资源以租金折现的形式来实现其所有权价格。

(一)旅游资源自身价值评估指标

旅游资源的自身价值的评估,目前业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不同专家学者基于不同的目的,提出了不同的评估体系。这里我们从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的角度来进行讨论,也就是说对旅游资源自身价值的评估,主要考虑能产生经济效益,能将其价值转化为货币,换句话讲,就是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价值进行评估。1.观赏价值(美感、独特性、新奇程度);

2.文化价值(古、名、民族特色性、级别);

3.科学价值(学术、研究、科考价值);

4.资源丰度(种类、数量);

5.环境指标(气候、植被、水等环境质量)。

(二)旅游资源开发程度和开发条件指标

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指标包括景区已开发投入的成本指标,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指标两部分。对于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仍可采用上述指标进行评价,只是在评估时需注意与已开发景观的协调和平衡。

1.投入成本指标

(1)旅游资源开发、建设成本:包括旅游资源勘测、规划、设计成本;景点建筑物成本;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成本;土地利用成本。

(2)生态环境保护成本:环境保护费用和环境绿化费用。

(3)旅游资源管理成本:包括管理费用、人才培训费用、景点维护费用等。(4)损失补偿成本:如,转让山林搞旅游开发,不仅使农民失去劳动手段,而且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这些损失应由受让方补偿。

2.开发条件指标

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指标是指对完全未开发的旅游资源和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进一步开发的可行性状况的一个评价。具体包括:

(1)地区经济条件(收入水平、劳动力数量、农副产品供应条件等);

(2)可进入性(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依托中心城市的距离、通讯条件等);(3)景区容量条件(容人量、容时量);

(4)效益评估指标

旅游资源的效益评估指标这里包括对尚未完全开发的旅游资源预期效益评估以及已投入开发的旅游景区旅游资源现有效益的评价和未来效益的增长预期。1.现有效益的评估指标

(1)目前年平均接待游人量;

(2)旅游者的人均消费额;

(3)旅游者的人均接待成本;

(4)目前年平均净收益;

(5)年均收益增长率。

2.预期收益评估指标

(1)旅游客源市场需求量预测

我们采用L·J·Crampon(1996年)提出的引力模型:

Tij:客源地i与目的地j之间旅行次数的某种量度;

Pi:客源地人口规模、财富、或旅行倾向的量度,可以定义为客源地的人口数或潜在旅行的人数,它可以是几个变量的组合;

Aj:目的地j吸引力或容量的某种量度;

Dij:客源地i与目的地j之间的距离,用目的地到客源地旅行时间来表示;G:经验估计系数,是个调节其他变量大小的比例常数,以尽可能准确解释旅游活动Tij的观察水平;

b:经验估计系数,其值反映距离作为一种阻力函数对旅游影响的相对程度,不同的旅游资源由于距离对其的影响不一样,b值取值也不一样。

(2)旅游者人均消费水平

旅游者的预期人均消费水平取决于未来旅游资源的开发状况在考虑物价因数和消费水平变化的因素等变量下的一个粗略估计。

五、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的方法

关于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评估和确定目前国家没有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惟一可以参考的是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但对于旅游资源的出让方面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这里笔者参考国家关于土地资源出让使用权价格确定的方式结合旅游资源的特殊性作一个初步探讨。

(一)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评估

1.出让、委托估价主体

我国旅游资源绝大部分属于国家所有,各级地方的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应该成为旅游资源经营权出让的主体,同时也应是委托估价的主体。2.价值内涵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是一定年限的价格,受让者必须向旅游资源的所有者缴纳一定的出让金。因此,出让旅游资源的经营权价格评估应明确价格内涵。

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包括三部分,旅游资源资产的地租本金化价格、投资成本以及旅游资源投资应得利润。

旅游资源资产的地租本金化价格是旅游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按社会平均利润率(一般取银行利息率)还原成本金的价格。投资应得利润是指本行业的平均

利润。

(二)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的估价方法

1.收益现值法

收益现值法是在估算旅游资源未来每年预期纯收益的基础上,以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评估日收益总和的一种方法。这里须注意的是,由于旅游资源的开发程度的不同,收益的确定也应不一样。对于尚未开发的旅游资源的收益确定,我们可以采用假设开发法,在结合旅游资源的自身价值评估的基础上,考虑旅游资源的开发条件和市场的需求状况来估计旅游资源开发后的收益状况。

其计算式:

P=Ft(λ1α+λ2β+λ3γ)k1 ①

P: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

Ft:在对旅游资源假设开发的条件下能带来的预期年收益水平;

α:旅游资源开发条件系数;

β:对旅游资源经营权市场需求系数;

γ:其他影响因数的系数;

λI:各种影响因素的权重;

k1:经营权年限内的年金现值系数。

这里须说明一点,Ft的准确性取决于对旅游资源自身价值的正确评估和对旅游者需求的正确把握的基础上。

对于已有一定程度开发的旅游资源的收益主要以评估当年旅游景区现有收入(考虑其收益的年增长情况)为准,

加上未开发旅游资源的收益来加以确定。

其计算式:

P=I×G×k2+①

I:评估当年旅游景区现有收入;

G:景区的年均增长率;

k2:在经营权年限内的等差年值现值系数。

①:对旅游资源的未开发部分的经营权价格其确定方式采用①式。

2.成本法

在用成本法计算出让旅游资源经营权价格时,其价格为旅游资源的投入成本价格与旅游资源带来的增值收益之和。其中,增值收益源于“增值地租”,应归旅游资源所有者即国家所有,相当于出让金部分。投入成本价格为旅游资源使用者在取得旅游资源使用权时支付的平均成本。

其计算式:P=∑Gi+(R1+R2)/L

GI:各种投入要素的评估值;

R1:绝对收益(绝对地租);

R2:级差收益(级差地租);

L:本金化率。

R1+ R2是旅游资源的增值收益(增值地租),它等于旅游业平均销售利润率与社会平均利润率之差乘以旅游产品的销售收入。

总之,在我国旅游资源经营权的转让在许多方面还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而对其价格的评估还处于探索阶段,其理论和方法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特别是应加强理论界和实业界的交流与合作,在实践中来完善其评估方法

休闲度假村开发协议 风情小镇旅游景区项目开发合同书

休闲度假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为了打造旅游景区内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和桴焉旅游风情小镇,使九道水森林公园成为集休闲、居家、养生、养老的旅游胜地,加快旅游经济的发展。甲、乙双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桴焉旅游景区内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桴焉旅游风情小镇和四联天坑穿洞、七彩永和溶洞、麻湾洞峡谷等景区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本着“先开发景区,后开发风情小镇”的原则进行。 第二条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开发区域交与乙方用作旅游项目开发: (1)九道水湖面水上设施建设; (2)环湖路及休闲栈道建设; (3)环湖周边星级宾馆和文化娱乐等固定设施建设; (4)3~5平方公里桴焉旅游风情小镇开发建设; (5)四联天坑穿洞、七彩永和溶洞、麻湾洞峡谷开发建设; (6)连接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条本合同中的旅游开发特许经营权为:在项目的规划范围内,乙方享有旅游开发区专营权,包括旅游景区、旅游配套设施。 第四条乙方在旅游开发范围内综合开发及经营活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甲方提供1:500地形测绘图;乙方自行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桴焉旅游风情小镇、七彩永和溶洞、四联天坑穿洞、麻湾洞峡谷”等修建性详规报甲方审批,并以详规为依据进行旅游综合开发。 第六条乙方投资总规模预计30亿元人民币,分三期建设,时限从2012年至2020年,在重庆南川至正安高速路未通车前,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加大投资。在重庆南川至正安高速路通车后,每年至少投入4-6亿元人民币,并报投资计划及年度投资落实情况留甲方备案。 第七条项目用地和土地价格 1、核心区打造选址在九道水湖面及周边,规划面积约1平方公里,用地采取租赁(或合作)方式取得;核心区内永久性固定建筑(宾馆、住宅)用地采取定点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价格按每亩5万元确定。 2、桴焉旅游风情小镇选址在九道水森林公园入口处前边缘至桴焉乡场镇,规划面积约3~5平方公里,用地采取土地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价格按甲方土地成本价出让给乙方(2015年底前按现行成本价每亩6万元确定,2015年底以后的费用按实际发生成本计,但需以国家有关土地征收和出让的政策规定计算为准,且土地出让价的增长幅度不得超过2015年底前每亩6万元的30%,超过部分,由甲方给予乙方以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款的方式返还)。 第八条项目经营方式 1、森林公园核心区采取租赁(或合作)方式进行经营,期限为50年。具体经营方式由乙方与甲方森林管理方另行签约确定。

经营权协议合同范本

经营权协议合同范本 经营权协议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公司或个人) 甲方愿把________网上所有广告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也愿意接受________网广告经营权。因此,考虑到上述情况,双方特签署合同和合同,并出于其它方面的考虑一致同意合同和合同应当写得周到细致,双方达成的合同如下:第一条专署权利 甲方愿意授权乙方独家推销其网站上所有广告的权利。甲方不得同意、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人或法人主体订立、出售或代理促销甲方之合同。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除了上面提到的以外,乙方还同意: a.本合同有效期内并只有在执行本合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用html/java 语言或其它适当的语言制作的链接程序,甲方应当用适当的方式将其加到甲方的所有广告位置上(甲方对这些链接程序没有任何专利、产权或利益,其中包括知识产权)。 b.乙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以双方拟订的具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广告价格和折扣,向广告商销售上述网址的网页上的广告位。 c.乙方应事先避免违法的广告刊登,并通过电子邮件把乙方已经征集到将在上述网址网页上登载的新广告通知甲方,并尽量尊重甲方根据下面第三条d款规定,作出的拒绝任何不合法广告的决定。 d.通过乙方链接程序(tag),乙方将提供实时的广告报告给甲方,同时甲方 也可自行上网查询,以便乙方有效地控制广告登载到其网页的次数及所得收入。所有乙方提供的报告,包括数据、统计资料或交易分析,均属于乙方及甲方的共同资产。 e.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交: 1.每月25日之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该日历月20日之前所得收入和甲方帐面总数的月报表; 2.乙方应在每月30日之前收到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月报表的发票; 3.乙方应于每月30日,支付60天之前该月的甲方该得的款项。 f.在行政管理、销售和技术岗位上安排称职的人员有效地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义务 甲方同意: a.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它将尽最大努力以跟该公司目的相一致的方式继续和保持上述网站和网页。 b.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网页的广告位上插进上述链接程序(tag),确保当上述网页以800×600的解析度显示带有上述链接程序的广告时,在上述网站的每个相应的网页上能清楚地完全看到。 c.广告的效果和结果将以乙方提供的广告管理软件系统作出的报告为准。 e.在得到新广告通知之后,如果甲方对新广告有任何反对意见的话,必须在接到新广告通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告知对新广告

景区租赁合同

篇一:化湖风景区租赁经营协议书2 协议书 出租方:巴中市巴州区化成水库管理处(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巴中市化湖风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搞活巴州经济,为巴中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旅游休闲的场所。乙方自愿承包甲方管理的化成水库管护范围进行旅游投资开发。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物为甲方管理的巴州区化成水库库区闲臵资产(库房约800平方米,房屋约6500平方米)。该水库位于巴州区化成镇境内。 二、租赁范围:全部化湖风景区。包括水库水面,水库大门口起及围墙内的土地,房屋和附属物。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1、租期为四十五周年,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自二00九年七月十日起至二0五四年七月九日止。 2、为支持乙方开发旅游,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即二00九年七月十日至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止,甲方同意免收乙方租金。 3、二0一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租金贰万元整。 4、由于经济的增长,从二0二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三二年七月八日, 共计十年,租金增长百分之 十. 5、从二0三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四二年七月八日,共计十年,租金增长百分之二十。 6、从二0四二年七月八日至二0五四年七月八日,共计十二年, 租金增长百分之四十。 7、原水产合同期满后从交接之日起至二零五四年七月八日止,水面租金不减免、不递增,每年支付给甲方叁万伍仟元整(不网箱养殖、不肥水养殖,采取人放天养)。 四、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用途为旅游投资开发,其具体开发项目,内容和进度见本协议附件,《巴州区化湖风景旅游区项目开发初步投资意向书》(附后)。 五,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物享有国家赋予的管理权、出租权,乙方不能转租,但有权招商引资经营。 六、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租赁物与第三者无任何纠纷。若有纠纷,必须及时解决。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与风景区相邻的乡(镇)、村、社及村民无任何相邻权和地段权纠纷。 八、为确保乙方有一个轻松的投资环境,甲方协助乙方解决交通,水电气及税费减免,项目立项等相关问题,以利于风景区的顺利建设。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投资意向书》。九、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经营期内,若出现100—1000年的洪水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若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损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时的相关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抗洪抢险工作的需要。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行投资开发建设,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但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报批等相关手续。 十二、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将风景区的任何物品租赁给他人。在此前已承包或租赁给他人进行养殖业的水域继续有效。 十三、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风景区及相关财物移交给乙方。撤出相关人员。原风景区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排。乙方无安排原甲方工作人员的义务。 十四、租赁期内,乙方认真维护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原状和功能不得随意拆除、毁损。如乙方因投资经营需要对租赁物进行建设装建、绿化,应书面报经甲方的同意后,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

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and to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are not harmed

出境旅游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土地评估各方法综合测算表.doc

精品 土地评估各方法综合测算表 成本法 成本逼近法 项目单价单位备注取费标准 一、土地取得成本5846 元/ 平方米(土地购买价格 + 土地取得税费 + 土地开发成本)×年期修正系数 1.土地购买价格6000 元/ 平方米根据周边土地招拍挂市场及项目自身情况综合确定—— 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但由于交易手续费所占比例较小,在此只考虑契税及印花税,根 2.土地取得税费183 元/ 平方米据《北京市契税管理规定》及印花税相关规定,契税税率为3% ,印花税税率为 0.05% ,取土地购买价的 3.05% 3.05%( 契税 3%,印花税 0.05%) 3.土地开发成本0 元/ 平方米由于现在招拍挂取得的土地多已经是熟地,因此实际上土地开发成本已经包含在土地取得成本里了,在此 ——不在单独计取 4.年期修正系数0.9455 年期修正系数 =1 -1/(1 + r)^n (r 为土地还原利率,取 7% ;n 为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估价对象出让土地,43 ——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为 43 年)7% 指房地产开发商为组织和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必要开支,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 二、管理费用175 元/ 平方米办公费、差旅费等。本次评估综合考虑估价对象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行业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3% 水平等影响因素,以土地取得成本的3% 计算 三、销售费用120 元/ 平方米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按土地取得成本 2% 和管理费用之和的 2% 计算

为开发经营者为筹措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益、调剂外 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资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设定项目在购买土地后即开始建设,开 四、投资利息318 元/ 平方米发建设周期为 1 年,设定土地取得成本在项目开始建设时一次性投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在建设周期内 5.31% 均匀投入,按单利计算,土地取得成本×贷款利率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贷款利率 /2 ,贷款利率按当 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计取 五、投资利润1842 元/ 平方米根据北京市同类房地产市场开发情况,结合本项目所处位置、项目定位、工程进度取值、规模、用途、类 30% 似房地产竞争状况等影响因素取值,投资利润率取土地取得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之和的百分比 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价对象位于朝阳区,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按评估值的 5.5% 六、销售税费483 元/ 平方米测算(营业税为房地产价值的5%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营业税的7% ,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的3% )。根据 5.50% 公式推导,销售税费 =[ 土地取得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投资利息 + 投资利润 ] ×税率/(1- 税率 ) 七、土地单价8664 元/ 平方米土地取得成本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投资利息 + 投资利润 + 销售税费—— 八、土地总价4332 万元土地单价乘以建筑面积 /10000, 建筑面积为 5000 平方米5000 重置成本法 单价单位取费标准 相关说明 一. 开发成本4012元/平方米勘查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 室外工程费 + 其他费用 含可行性研究费,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费,规划设计费,工程设计费、环境设计费、地质勘探费、环境影响 1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170元/平方米评价费及综合管网设计费等,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一般按5%-10% 的比例确定,本次评估根据估价5% 对象项目规模、建筑结构等因素本次评估取5%

XXXXX景区经营权承包合同

XXXXX景区经营权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XXXX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XXXXX 承包方(乙方):XXXXXX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XX 为加快XXXXX的旅游发展,打造XXXXXX品牌,甲方决定将XXXXXX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XXXXXX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XXXXXX主体,已修建的XXXXXXXX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XXXX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XX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XXXX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XXXX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页脚内容1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XXXX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XXXX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XXXX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XXXX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XXXX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XXXX年开始,每年XXXX月XXXX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XXXXXX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XXXXXX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页脚内容2

旅游景区场地租赁合同协议书图文稿

旅游景区场地租赁合同 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编号:HYS2012-19 旅游景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位置编号:)场地,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经营。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

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元/度、水费元/吨、光纤电视元/月、网络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旅游开发与摄影基地合作合同书

xx旅游开发与婚纱摄影基地合作合同 书 甲方:xxx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摄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了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特有的地理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等旅游资源,将水上乐园以西约100亩景点以十年特许经营权对外进行合作开发。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乙方作为合作主体,实施水上乐园以西约100亩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乙方建设完成后,甲方支付项目建设总投资款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80万(不含乙方摄影器材等只能自行使用的设备款)给予乙方,乙方拥有十年的场地免租优惠,在合同履约期十年内,本项目公共区域对甲方的游客开放,十年期满后,乙方所建设的建筑物、植被、装饰装潢(不含乙方摄影器材等只能自行使用的设备)等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开发区域交与乙方用作婚纱摄影基地开发,预计投资500万元: A、水上乐园以西约100亩的景点由乙方根据需求种植植被及建设设休闲体验区(童真年代、姻缘古镇、花海、游艇码头、罗蔓维森大道)、婚俗文化区(中华婚俗文化博艺馆)、中式爱情文化体验区(桃花岛、

蜜蜜花海、梦幻丛林)、西方爱情文化体验区(欧洲风情街、王的宫殿、莱茵河畔、旋转木马、卡尔洛郎浪漫、地中海、米妮庄园、婚礼教堂、古堡、皇家马场)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水、电、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等。 B、乙方建设的建筑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施工等手续,待合同到期后建筑物所有权归甲方。 C、区域开发完成后,乙方建设的区域内需按甲方要求对外开放以吸引更多的游客,但由乙方有权限制其他婚纱摄影公司及个人进入区域进行婚纱摄影等盈利性行为,乙方有权阻止有可能对建设的区域内的造成破坏的人员入场。双方共同管理。 D、区域内甲方已有的两栋建筑物各3层共计1350㎡交予乙方使用,乙方可根据需要,在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情况下自行装修与经营。 第三条本合同中的旅游开发区特许经营权为:在项目的规划范围内,乙方享有旅游开发区专营权,包括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配套设施及其有关行业的开发经营。 第四条乙方对旅游开发区范围内综合开发及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自行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本项目。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旅游设施规划》和《建筑修建性详规》,报甲方审批,并以详规为依据进行旅游综合开发。 第六条乙方在完成项目规划、办理相关开发建设所需的土地以及相关设施建设的审批手续时,甲方按招商引资的相关规定协助乙方享受政府提供优惠政策,乙方应当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

旅游区经营权承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旅游区经营权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加快的旅游发展,甲方决定将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承包经营范围: 旅游区包括已开发的主体,已修建的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 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万元。本合签订后天内,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承包经营费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4、应负责队长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督;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他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5、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务、债权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6、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第四章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 3、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承包金 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景区出租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8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景区出租合同通用范本

景区出租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位置编号:)场地,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先交租

旅游服务合同模板概述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本章共19条,要紧对包价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了详细规定,并对旅游代办合同、旅游咨询以及住宿服务等内容作了规定。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 【本条释义】 一、旅游服务合同概述 1999年颁布施行的合同法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总则部分对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了规定;分则共分为15章,分不对买卖合同、供用电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15类合同作了规定。

合同法在起草过程中,曾经规定了旅游服务合同,但由于各方面对是否将旅游服务合同作为一类有名合同列入合同法存在较大 争议,最终合同法没有对旅游服务合同单列一章作出规定。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旅游服务合同与其他无名合同一样,均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本法第五章对“旅游服务合同”作了专门规定,其目的在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爱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进展。本法的规定使得旅游服务合同正式成为有名合同。有关旅游服务合同的问题,首先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仍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除本法外,国务院2009年颁布施行的《旅行社条例》、国家旅游局1997年公布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2002年公布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等法规和规章也对旅游服务合同的有关内容作了专门规定。 二、旅游服务合同的概念 关于什么是旅游服务合同,各国各地区立法的理解并不一致。德国民法典第651a条规定:依旅游契约,旅行社关于旅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合同

** 生态休闲旅游区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甲方将自己开发经营的“ ** 生态休闲旅游区”的 经营权转让于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景点基本情况及用途 **生态休闲旅游区位于**山区地界,始建于2003 年,占地面积约平方公里。 景区内旅游资源丰富,主要景观有金色田园、高原牧场、大斗拔谷、石佛岩画、娘 娘坟、黑风洞、诸葛碑等等。其中峡谷长28 千米,宽30 余米至几百米不等,两侧 奇峰耸立,峭壁突兀,中间河谷深切,草场成带,牛羊成群;山门外盛夏时节,有 逾10 万亩油菜花开,满眼金黄、蜂蝶起舞,花香沁人心肺。山势连绵起伏,风光 旖旎,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景区内有办公及服务用房25 间,主要经营餐饮、 歌舞娱乐、旅游观光等服务项目,是一处融历史文化、自然风光、 避暑休闲为一体的高原生态旅游区,是久负盛名的避暑度假理想胜地。 二、转让期限经营权转 让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并向甲方提供进账单。 四、履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旅游景区交付乙方占有管理。乙方负责当面点清甲方移交的财物,如日后发生财物纠纷甲方盖不负责。 五、特别约定

1、甲方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由甲方负责解除劳动合同,妥善安置,如发生劳务纠纷,乙方盖不负责。 2 、甲方现有员工如愿意继续为乙方工作,应与乙方重新签定劳务用工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 、乙方经营期间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不得擅自进行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作业,不得对景区的林木、草地等环境资源造成永久性破坏。对他人在景区内进行的上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经营期间应妥善保护景区设施,及时检查维修,确保景区人身财产安全。 5、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景区的规划结构,不得擅自增添人工设施,如确因开发需要,应征得甲方同意,并经建设、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6、乙方在经营期间如转让经营权,应经甲方书面同意,经营期限不得超过甲方许可乙方的经营期限。 7 、经营期间如因国家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需提前收回经营权的,甲方应给予乙方合理的补偿,其标准参照当时的经济水平和同行业的类似情况确定。 8、因暴雨、泥石流等自灾害或意外事件至使景区设施发生损毁的,由甲方负责修缮,或双方协商由乙方修缮,甲方承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经营期间破坏景区自然资源或擅自改变景区规划结构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2、乙方擅自转让经营权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转让价款。

景区租赁经营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物为甲方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_(库房约_____平方米,房屋约_____平方米)。该水库位于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乙方租赁用途为旅游投资开发,其具体开发项目,内容和进度见本协议附件(附后)。 五,甲方必须保证租赁物享有国家赋予的管理权、出租权,乙方不能转租,但有权招商引资经营。 六、租赁期内,甲方必须确保租赁物与第三者无任何纠纷。若有纠纷,必须及时解决。否则,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应保证与风景区相邻的乡(镇)、村、社及村民无任何相邻权和地段权纠纷。 八、为确保乙方有一个轻松的投资环境,甲方协助乙方解决交通,水电气及税费减免,项目立项等相关问题,以利于风景区的顺利建设。具体内容见附后的《投资意向书》。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在经营期内,若出现_____年的洪水发生,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若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损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当时的相关政策,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抗洪抢险工作的需要。 十一、租赁期内,乙方依法享有自主经营权,实行自行投资开发建设,自负盈亏。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行为,但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报批等相关手续。 十二、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将风景区的任何物品租赁给他人。在此前已承包或租赁给他人进行养殖业的水域继续有效。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旅游合同违约责任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选择外出旅游方式来缓解工作压力和享受生活,同时,旅游合同纠纷也随之日趋增多,媒体对此也相继作了报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同时也向人们提出了旅游合同出现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的问题。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的分则中,没有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不同地区法院的法官判案时也出现诸多差异,有的判决甚至根本违反了公平正义的目标。笔者认为,对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应作具体分析。 旅游合同违约依法主体不同可分为旅游者的违约与旅行社的违约,旅游合同违约大多为旅行社的违约,只有少数为旅游者的违约。 第一,旅游者的违约。旅游者的违约依时间可分为旅游开始前的违约与旅游开始之后的违约。由于旅游涉及交通、膳宿、导游等服务,并且旅游合同一般都具有团体性,旅游开始前,旅游社有许多准备工作,如代办出国手续、预订交通工具、膳宿等手续。而旅行社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旅游者协助方能完成,如提交所需之必要证件。当旅客不进行协助,并经旅行社于合理期限催告,旅游者仍不行使这些义务将使旅行社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应承担赔偿责任。旅游开始之后,旅游者违反约定,任意解除合同或违反其他约定义务,如守时、准时义务,从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旅行社的违约。由于在我国,旅游业为特许经营行业,旅行社要从事旅游业务。须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具备旅行业特许经营资格的民事主体以及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旅游合同不生效力,合

同也不宜定为旅游合同,因而此类情况不存在违约问题。旅行社的违约,也可依时间划分为旅行开始之前的违约和旅行开始之后的违约。 (一)旅游开始之前旅行社应按约为旅客购买车票、机票、门票、餐票、住宿凭证等各种有 价票证,对这些有价值标证要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还应当向方旅客告知旅游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法律规定、气候状况等附随义务,违反这此义务,旅游者可依《合同法》第150条和第60 条要求具承担违约的责任。 (二)旅游开始之后,旅行社应该按法定或约定向旅客提供服务,并且应该保证旅游服务所应具备通常价值或约定品质,如不具备,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实际生活中,旅游社由于人员、财力业务水平方面的限制,很难将旅游过程中的一切事务全部提供,常常要与其他企业合作如交通运输企业、餐饮住宿娱乐企业、旅游资源经营管理企业等,由于这些企业与旅游者之间并不是旅游合的当事人,依合同的权对性原则,也不受旅游合同的约呸,但这些企业与旅游社或有长期合作业务、联营或偶然的合同关系,从而依法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深感棘手,依笔者之见,对此类问题责任承担分两种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企业之间存在联营或委托业务关系,发生合同纠纷,旅客可以依照我国《合同法》第65条规定直接请求旅行承担违约责任,而不管其是否存在过错。如旅行社本身无过错,在向旅游者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向有过错的相关企业求偿。 第二种情况,如果旅行社与这些企业不存在上述关系,旅客因这些企业服务不合法定或约定而遭受损失的,旅游者可依《合同法》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应法律法规向这些加害企业主张求偿权,依诚实信用原则,旅行社应予以协助。但如果旅行社存在过错时,如旅客在旅行社指定的饭店就餐而食物中毒,旅游者则可选择其中之一主张权利 另外,当旅行社私自转让旅游业务而致使旅游者权益受损的,在合同履行期间,人身、财产损害或由于第三人在旅游服务方面缺陷而使旅客来未能享受旅游合同的旅游服务,甚至第三人提供了质量很差的旅游服务时,旅游者可以要求原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旅行社承担违约责任,至于第三人与旅行之间则可以按协议约定处理,而旅行社不得以第三人原因向旅游者主张抗辩、除非该与转包经旅客书面同意。

旅游景区场地租赁合同

编号: HYS2012-19 旅游景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承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旅游区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美食购物娱乐城场地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租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地点 甲方将位于×××(位置编号:)场地,建筑面积()㎡,租赁给乙方经营。第二条租约期限 1、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五年,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先交租金后经营。 2、租约期未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自行撤离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租约期满前,乙方欲继续合作,必须在经营租约期满前二个月内,同甲方重新签订经营租期合同。否则,本合同自经营租期满之日起自动失效。第三条经营范围 1、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主要作为:营业使用,经营范围包括。该承租范围和场地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转租。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若违反,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经营中,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乙方经营商品的品种价格、陈列、促销等提出意见,乙方须配合并立即做相应的调整。对于超出本合同经营品种范围的商品,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制止或罚款。 3、甲方有义务保障乙方的经营不受侵犯。 4、乙方如需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必须用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并获得书面准许后方可改变或扩大经营范围,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即人民币(大写)(¥:元)以后,每半年交一次租金,本着先交租金后经营的原则实施。若乙方不按时交纳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缴纳场地租赁保证金(大写)(¥:元),经营期间如无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故意损坏情况,以及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合同期满后七日内,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安全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不可以用作租金抵付。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办理证照所需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特种经营的证照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2、在租赁期内,甲方仅向乙方提供水、电、气、光纤电视、网络等接口,甲方在接口处安装水、电表,气表由天然气公司安装(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每月向乙方按表收取水、电费,按月收取光纤电视、网络等使用费。即:电费元/度、水费元/吨、光纤电视元/月、网络元/月,气费由天然气公司收取;各项价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时,再作相应调整。 3、垃圾清运费,标准为元/月,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在规定的垃圾房,由景区统一进行处理和清运。 4、甲方为乙方代提供经营所需发票,甲方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相应的税金及发票工本费、管理费用。根据景区管理实际和税务部门相应规定,以上代扣代缴的税费暂按申领发票金额的 %计收,遇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5、乙方在租赁的场地内不得从事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和甲方约定禁止的项目。如有违反,

景区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景区项目承包合同 景区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乙方:电话: 地址: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及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将公司内的固定场所承包给乙方经营,特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承包及用途地点 甲方将位地承包给乙方修建xxx,并由乙方负责在此独家经营、销售xxx,主旨在xxx,主要经营xxxx等。 第二条项目投入 1、由乙方负责设计项目方案,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审定后,乙方按照审核后方案全额投入修建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2、乙方按照甲方发展的需要提供必要的装饰、装修及广告宣传。 第三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在合同期内共计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万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四条承包金额缴纳方式 由乙方一次付清。第五条各自应承担的相关费用 1、甲方对乙方所收取的承包费用包括清洁卫生、相关营业税费、管理费等。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产生的设备维护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电费由甲方安装电表按实际使用量向乙方收取。 第六条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营是否合法,是否遵守景区纪律和相关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2、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在一个月内受到客人的投诉达五次,经查证属实的; (2)乙方工作人员在一周内五次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一个月累计十次违反甲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3)乙方所售及租赁的商品因质量或数量出现问题,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及游客投诉较严重的。 3、甲方拥有在景区内促卖相关产品的决定权,乙方所售商品销售价格审核权,甲方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 4、甲方给乙方平等的经营条件,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方便。 5、乙方如违反甲方制定的联营单位末位淘汰制度,甲方将按其制度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乙方的权力及义务 1、乙方负责本承包项目人员的招聘、录用及人事管理,其录用人员必须符合甲方所拟定岗位职责,并须健全用工人事档案交甲方备案。 2、乙方自行承担承包项目内的人、财、物的所有管理,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3、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销售及租赁项目的独家经营权。 4、乙方承担场内固定设备设施的投入,经营期满乙方可以自行撤走所投入的设备设施,固定

澳大利亚散粮船评估计算表

大副评估项目 散装谷物船舶配积载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培训单位:DLMU 航海学院 评估单位:大连海事局 评估时间: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1 of 6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2 of 6 LOADING, OR SAILING AFTER PARTIAL DISCHARGE, OF BULK GRAIN GRAIN STABILITY CALCULATION (Cargo and Cargo Handling - Grain) This form must be completed prior to commencing loading or partial discharge and is required to be made available to an AMSA surveyor on request. Departure conditions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3 of 6

Notes: *Stowage Factor: - Where two kinds of grain are stowed in the same compartment, use the stowage factor of the grain at the surface. **Correction Factor : ?Filled compartments: –(i) If Volumetric centres have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no correction is needed. –(ii) If Cargo centres have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 the Correction Factor is 1.06 –(iii) A Correction Factor is not to be applied in the case of ships loading as specially suitable ships (5o criterion, Table 5B) ?Partly filled compartments: –Correction Factor of 1.12 is to be used except: Where Volumetric centre of full compartment has been used for the VCG in Table 1 Where the table or curve of heeling moments has been adjusted for this correction Total Moments Total Free Surface Moments Uncorrected KG = Free Surface Correction = Displacement Displacement CARGO OPERATION OFFICE OF DLMU Page 4 of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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