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会计初级经济法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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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知识点】增值税纳税人: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健全程度★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案)结合税率
(一)基本规定
(二)营改增税目★★★适用行业
(二)特殊规定
1.传统范围
2.营改增范围
【知识点】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税率★★★(案)
(二)征收率:3% 不可抵扣进项 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1.3%
(1)小规模:除销售“旧货”“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进口货物”外的应税行为 (2)一般纳税人
寄售代销、销售死当
销售自产货物可选择3%:水电、生物制品和建材 (3)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可选择3% ①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②动漫产品设计、制作服务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③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④文化体育服务
⑤营改增试点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的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⑥营改增试点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2.3%减按2%征收
3. 5%---个人出售住房
【知识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案)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销售额的确定(含税销售额:零售、价外费用、普通发票)
(二)进项税额的确定: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案)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案)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完税价格、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分两种情况:可抵扣进项
1.如果进口货物不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如果进口货物征收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
【知识点】增值税税收优惠★
【知识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1.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3联
2.专用发票开票限额:≤10万元(区县级);100万元(地市级);≥1000万元(省级)。
3.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1)负税人:
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除劳保专用)、化妆品等消费品的;
②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的;
(2)适用免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3)申请代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知识点】增值税征收管理
1.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2.纳税人发生适用零税率的应税行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3.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5.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扣缴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当天,先开发票为发票开具的当天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4.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5.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6.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2016.5.1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分两年抵扣,第一年60%,第二年40%
(二)一般计税方法(增量复习方法)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3.有关行业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1)贷款服务:全部利息+利息性质的收入
(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的手续费、佣金、酬金、管理费、服务费、经手费、开户费、过户费、结算费、转托管费等各类费用
(3)金融商品转让:卖出价-买入价后的余额。
(4)经纪代理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航空运输企业: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6)客运场站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运费后的余额。
(7)旅游服务: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分包款后的余额。
(9)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
五、税收优惠★
(一)免征项目:P139共40条,略,熟悉。
(二)即征即退
1.管道运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购,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三)对比熟悉
零税率和免征增值税中包含的内容